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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我所欲也中孟子的名言

时间:2024-10-07 00:21:35

《鱼我所欲也》原文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jiān),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jiān),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wéi)苟(gǒu)得也;死亦我所恶(wù),所恶(wù)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bì)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wù)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bì)患者何不为(wéi)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bì)患而有不为(wéi)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wù)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dān)食(shí),一豆羹(gēng),得之则生,弗(fú)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cù)尔而与之,乞人不屑(xiè)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wèi)宫室之美,妻妾(qiè)之奉,所识穷乏者得(dé)我欤(yú)?乡(xiàng)为(wèi)身死而不受,今为(wèi)宫室之美为(wéi)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qiè)之奉为(wéi)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wèi)所识穷乏(fá)者得(dé)我而为(wéi)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wèi)失其本心。

《鱼我所欲也》句子赏析

一、分析层次

第一层(从开头到“舍生而取义者也”):提出本文的论点.作者先讲一个生活常理,即在鱼和熊掌不可以同时得到的情况下,一般要“舍鱼而取熊掌”,以这个生活常理为喻,自然地引出在生和义无法同时兼顾的情况下应该“舍生而取义”的结论,这也是本文的主旨.

第二层(从“生,亦我所欲也”到“所恶有甚于死者”):对论点进行具体的分析与阐释.第一层中用比喻论证的方法引出论点,虽然很巧妙,但比喻毕竟不是严密的论证,第二层就直接对论点进行较深入的分析与阐释了.

第三层(“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作者进一步指出,其实人人都有向善之心,之所以只有“贤者”才能做到“舍生取义”,是因为“贤者”能够保有“本心”而已.

二、问题探究

A、孟子在文中的主要观点是什么?文中哪句话可以概括全篇的大意?

1. 作者开头写鱼和熊掌的目的是什么?

以鱼和熊掌为喻,引出论点“舍生而取义”.

2.“鱼”和“熊掌”各比喻什么?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鱼”比喻“生“,“熊掌”比喻“义”.以比喻引出论点,化抽象为具体,深入浅出.

3. 作者是怎样正面阐述自己的观点的?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辞也.”

4.“甚于生者”和“甚于死者”各指什么而言?

“甚于生者”指“义”;“甚于死者”指“不义”.

5.从第一段看,作者为什么可以“舍生”并不去做“不义”之事?

因为作者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厌恶的有甚于死亡的.所以他为了“义”可以“舍生”;即使死掉也不做“不义”之事.

6. 作者是怎样从反面申述观点的?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而这为生而无所不为的卑鄙无耻的做法,对于一个“所欲有甚于生”“所恶有甚于死”的人来说是不能容忍的.

7. 第一段作者得出的结论是什么?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8.为什么“贤者能勿丧”?

“义”是充塞天地之间的正气,无处不有,但面临生死考验时,贤者能固守“义”,而其他人做不到.

9. 第一段作者采取的论证方法是什么?

比喻论证、道理论证.

10.第二段运用了什么论证方法?举了哪两个事例?目的是什么?

运用了举例论证、对比论证的`方法.(1)行路人、乞人不受“嗟来之食”的正面事例;(2)“不辩礼义”而受“万钟”俸禄的反面事例.目的是说明“义”的重要性,从而论证了“舍生取义”这一中心论点.

11.在看似微不足道的“一箪食,一豆羹”关系人的生死时,“行道人”和“乞人”为什么“不受”?举这一事例有什么作用?

“不受”的原因是有“羞恶之心”,认为“义”重于“生”.

作用是通过事实证明“非独贤者有是心,人皆有之”,并衬托出“万钟而不辩礼义而受之”的错误.

12.“万钟”、“一箪食、一豆羹”、“义”三者哪一个更重要?

1.

2.

3.

4.

5.

6.

7.

8.

9.

10.

《鱼我所欲也》原文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jiān),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jiān),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wéi)苟(gǒu)得也;死亦我所恶(wù),所恶(wù)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bì)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wù)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bì)患者何不为(wéi)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bì)患而有不为(wéi)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wù)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dān)食(shí),一豆羹(gēng),得之则生,弗(fú)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cù)尔而与之,乞人不屑(xiè)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wèi)宫室之美,妻妾(qiè)之奉,所识穷乏者得(dé)我欤(yú)?乡(xiàng)为(wèi)身死而不受,今为(wèi)宫室之美为(wéi)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qiè)之奉为(wéi)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wèi)所识穷乏(fá)者得(dé)我而为(wéi)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wèi)失其本心。

《鱼我所欲也》中的名句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jiān),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jiān),舍生而取义者也。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cù)尔而与之,乞人不屑(xiè)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

《鱼我所欲也》简析

本文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论为依据,对人的生死观进行深入讨论的一篇代表作。他从人应如何对待自己的欲望入手,在生与死、利与义、守义与失义等方面,层层深入、正反对比地论证了义重于生,必须舍生取义。还强调指出“非独贤者有是心(舍生取义之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人如果经不住万钟、宫室、妻妾、施恩的诱惑,必然会“失其本心(舍生取义之心)”。[2]

《鱼我所欲也》一文用面对鱼和熊掌之间的抉择,比喻面对生命和大义之间的选择,孟子会毅然“舍生而取义者也”。这当中的“义”和文章最后的“此之谓失其本心”的.“本心”都是指人的“羞恶之心”(按现在的通俗理解,可以理解为“廉耻之心”)。因为人只有拥有“羞恶之心”,才能分清哪些是道德底线可以承受的事,哪些是道德范围所不接纳的事,哪些是“所欲有甚于生”的事,这样才能不被“宫室之美”、“妻妾之奉”和“所识穷乏者得我”所诱惑,而像“不食嗟来之食”的人一样,内心有一种凛然的“义”。

孟子思想的核心是“仁”“义”,政治上主张“仁政”。《鱼我所欲也》就是孟子的作品,选自《孟子·告子上》。

《鱼我所欲也》名句理解性默写

1. 本文的中心论点、主旨、观点是:舍生取义。

2. 表明本文中心论点的句子是: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3. 文中能概括全篇大意的句子是:生,亦无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4. 孟子认为能做到舍生取义的人是: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5.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中的“是心”指:所欲者有甚于生者,所恶者有甚于死者。

6. 在孟子看来,什么情况下,即使遇到祸患也会挺身而出的?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7. 体现“性本善”思想的句子是: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8. 承上启下,从人们熟知的生活现象谈起的句子是: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

9. 文中与“嗟来之食”的意思相一致的句子是: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10. 孟子认为失其本心的行为是: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

11. “此之谓失其本心”中的“此”指:为宫室之美而受之;为妻妾之奉受之;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

12. 在作者看来,面对高官厚禄而不辨礼义的根本原因是什么:失其本心。

13. 不辨礼义的接受万钟是为了: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欤?

背景资料

孟子继承了孔子的思想,而又有发展。他生活在诸侯互相攻伐“无义战”的时代,目睹了人民遭受涂炭的社会现实,也看到了人民的力量。在此基础上,发展了民本 思想,明确提出“民为贵”、“君为轻”。政治上主张实行“王道”、“仁政”。反对“霸道”、“暴政”。呼吁统治者重视人民、安定人民、少收赋税,减轻刑 罚,使百姓“不饥不寒”。这些观点反映了人民的愿望,有一定进步意义,但却脱离当时的社会实际,根本行不通。孟子还主张社会分工,这符合社会发展规律,但 却得出“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的结论,为阶级剥削和压迫制造了理论依据。孟子的哲学思想属于主观唯心主义,最具代表性的是他的“性善论”,认为人生 来就有善良的本性,他说:“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小无有不下。”还说:“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 知也。仁义礼智,非曲外铄(给与)我也,我固有之也。”孟子的人性说中有合理的成分,他特别强调后天环境和教育对人的影响,以及自我修养的作用,认为“逸 居而无教,则近于禽一兽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要求人们反躬自求,“养浩然之气”,做到“舍生取义”,“富贵不能一婬一,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内容简析

本文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论为依据,对人的生死观进行深入讨论的一篇代表作。他从人应如何对待自己的欲一望 入手,在生与死、利与义、守义与失义等方面,层层深入、正反对比地论证了义重于生,必须舍生取义。还强调指出“非独贤者有是心(舍生取义之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人如果经不住万钟、宫室、妻妾、施恩的诱一惑 ,必然会“失其本心(舍生取义之心)”。

《鱼我所欲也》一文用面对鱼和熊掌之间的抉择,比喻面对生命和大义之间的选择,孟子会毅然“舍生而取义者也”。这当中的“义”和文章最后的“此之谓失其本心”的“本心”都是指人的“羞恶之心”(按如今的通俗理解,可以理解为“廉耻之心”)。因为人只有拥有“羞恶之心”,才能分清哪些是道德底线可以承受的事,哪些是道德范围所不接纳的事,哪些是“所欲有甚于生”的事,这样才能不被“宫室之美”、“妻妾之奉”和“所识穷乏者得我”所诱一惑 ,而像“不食嗟来之食”的人一样,内心有一种凛然的“义”。

《鱼我所欲也》一文本身的结构和材料所揭示的中心论点应当是:人皆有“所欲有甚于生,所恶有甚于死”的“本心”,“贤者能勿丧耳”。如果把《鱼》文分成三段来分析,是不难说明这一观点的。本文逻辑严密,析理一精一深,比喻、排比、对比等修辞手法的运用,使语言生动、流畅,气充词沛,颇具说服力。

鉴赏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