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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对待叛徒的名言

时间:2024-10-05 03:22:26

《哈利·波特》(Harry Potter)是英国作家J·K·罗琳(J. K. Rowling)于1997~2007年所著的魔幻文学系列小说,共7部。其中前六部以霍格沃茨魔法学校(Hogwarts School of Witchcraft and Wizardry)为主要舞台,描写的是主人公——年轻的巫师学生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前后六年的学习生活和冒险故事;第七本描写的是哈利·波特在第二次魔法界大战中在外寻找魂器并消灭伏地魔的故事。

该系列小说被翻译成75种语言 ,所有版本的总销售量超过4.5亿本(截至2015年),名列世界上最畅销小说系列。英国版由布鲁姆斯伯里出版社(Bloomsbury)出版发行,美国引进后做过部分修正由学者出版社(Scholastic)发行,简体中文版由中国人民文学出版社发行,繁体中文版由皇冠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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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简介

罗琳把现实社会中的种族主义观点、种族灭绝论等偏见加入了情节中。

这些偏见正是伏地魔和食死徒的想法。书中偶尔也会出现一些魔法师和不会魔法的人(“麻瓜”)的交流。罗琳说她写的7本书,1本比1本多一些黑暗色彩,随着哈利的年龄增长,他的敌人伏地魔的能力也越来越强。从罗琳出版第5本小说之后,她开始在她的个人网站上面发表一些暗示未来情节的内容。随着系列小说情节的发展,J·K·罗琳的笔调也愈趋老练成熟,加之故事主角哈利·波特不断成长,无论从内容上还是风格上,整个系列一直在逐步发展推进至高潮。

《哈利·波特》小说中的善与恶的矛盾对立主要分为两条线索:第一条是以哈利与伏地魔为代表的善与恶的对立,第二条是以哈利自我心中对于恶的抗争作为暗线而展开的。正是因为故事的设定有着哈利的自我抗争,也才使其英雄形象更为饱满。在《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中,哈利梦见自己是蛇,伤害了好友罗恩的父亲韦斯莱先生。并且能够多次感知到伏地魔的思维动向。而小说的前半部分以哈利额头上的伤疤为纽带,暗示了他与伏地魔之间的紧密联系,也预示着哈利的思想随时会被伏地魔操控,从而一些恶的思想也无形地暗藏在哈利的身体里,他们之间相通的心灵使得一些恶念有可能驱使哈利做邪恶的事槽。而是否能够战胜自我,战胜心魔却是成就“善”还是成就“恶。的重要区别。哈利最终战胜了心魔,从而回归自我,从真正意义上完成了他从普通人向英雄人物的转变。这也昭示着作者罗琳对于恶的看法,恶也非完全是与生俱来的,伏地魔也并没有一出生就是一个魔头,他也曾是一个优秀的学生,而哈利虽然是一个正面的形象,但一些恶念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积存在于自己的思想中。怎么样能够克服这样的思想,做到不被恶意支配是罗琳彰显著与恶母题的潜在用意。

小说的现实性还通过《哈利·波特》系列小说中所传递的思想得以体现,反映了罗琳女士对于现实社会的思考。小说将马尔福一家为代表的魔法师分为纯种魔法师,他们有着高度的优越感,因而看不起像赫敏这样的非魔法家庭出身的魔法师,并嘲笑他为“泥巴种”。即使是在魔法世界中,也会因为出身的低贱遭到不公平的待遇。不论赫敏这类魔法师凭借自己多大的努力、多么优秀,都还是会被遭到纯种魔法师的蔑视。伏地魔所构建的磨法世界的宗旨主要是保留纯种魔法师,对那些非纯种的魔法师进行残忍的杀戮。而相反,以邓布利多校长及哈利为代表的魔法世界兼容并包,他们认为出身并不重要,最重要的是个人的努力。这是对于出身问题的两种思想对立。而在最后的战斗中,哈利一方取得了彻底的胜利,伏地魔势力土崩瓦解,这也正预示着小说对于卑微出身而遭遇到不平等待遇仍旧存在于现实社会中间的看法,这无疑是一种进步的思想。现今社会,种族歧视问题虽然有所缓解,但不可否认的是,在某些地区仍然存在。作品的思想对于现实世界具有警醒的现实意义。而罗琳在小说中表现出其对这一问题的深刻反思,即出身并不能决定一个人的命运,关键还是看个人的努力能否取得成功并创造人生的辉煌。作者所要表达的思想是: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马尔福一家对家养小精灵多比进行各种凌虐和压迫,后来哈利解放了多比,并鼓励多比解放其它家养小精灵,这也折射了作品对奴隶制的强烈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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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利波特读书笔记

哈利波特系列书共有7本,是英国作家J。K。罗琳写的,这七本书分别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哈利波特与死亡神器》,主要讲了哈利与他的伙伴罗恩、赫敏对抗邪恶的伏地魔和与伏地魔手下切磋的种种故事,最后终于把一次次起死回生的伏地魔杀死了,演绎着光明与黑暗的次次较量;哈利大难不死的传奇故事。

哈利波特很小时,他的父母就被伏地魔害死了,但强大的伏地魔对付刚生出来的哈利时却永久性地失去了魔力。哈利十一岁进入霍格沃兹魔法学校,各种各样奇怪的事情发生了,乱糟糟的头发怎么剪也剪不完;莫名其妙得到了一件隐形衣;令人发愁的飞天扫帚一骑就会来个俯冲;前额上的闪电似的疤总是隐隐作痛。难道伏地魔复生了?书里种种的扑朔迷离、千奇百怪的事情把我深深吸引住了,我看着看着就深深融入到了书中,一看就是大半天,吃饭了还不肯松手。

看完了哈利波特这套书,我真佩服哈利的勇敢、机智。在魁地奇(在魔法界一种特有的球类项目,队员都骑着扫帚比赛)赛场上,哈利为了能追到金色飞贼,想尽了办法。看见飞贼在北边,于是他在对手面前故意往南飞,让对手以为飞贼就在南边,于是跟着哈利飞去。之后哈利一转身,去抓其实在北边的飞贼,最后赢得了胜利。哈利还是个忠诚的人,他始终在校长邓布利多一边,邓布利多的任何命令,他都听从,我们都应该学习哈利波特的这种精神。

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用他们的正义、光明消灭了邪恶的黑暗势力,黑暗是永远战胜不了正义的。J。K。罗琳写的这一本本哈利波特,无不宣扬着一种正义的精神,这种精神正是我们这个社会缺少的,如果我们人人都有这种正义的精神,还会发生各种的案件吗?哈利波特系列是不得不看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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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利波特读后感1

李苦禅先生说过,“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每一本好书都会丰润我们的心灵,让我们懂得人世间的真理道德,让我们得到身心上的成长。故事中的主人公们,都是我们学习的榜样,而我最敬佩的,就是《哈利·波特》系列中的主人公们了。

这部小说的主角是哈利、罗恩和赫敏,作为第一主角的哈利勇敢聪明,罗恩善良坚强,但我最喜欢的是罗琳笔下“聪明杰出的小女巫”——赫敏·格兰杰。赫敏·格兰杰是一个很有自尊心,十分骄傲不服输,样样事情都做得很好的小女巫。她尽管没有巫师血统,但她肯钻研肯努力,不完成自己的目标决不罢休,所以,她一直以来都是年级的第一名。最能表现她的愿意学习和乐于探索的一件事就是她为了学习多门课程,曾向邓布利多教授借了时间转换器来上许多本应该排不开的课。但在她的耀眼光芒之下,隐藏着的那种一丝尖酸刻薄和骄傲任性,也让她这个人物更加丰满。作为《哈利·波特》系列的核心人物,作者通过她向我们传达着天道酬勤的道理,她的智慧和她学习的成果帮助了哈利渡过许多难关。

罗琳之所以能刻画出如此之多有血有肉的人物,是因为他们的语言和动作极其出彩。在《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中,哈利的朋友们潜入魔法部寻找伏地魔的踪迹,大战食死徒抢夺记忆球时,哈利不惜自己受伤也奋不顾身地保护记忆球,罗恩、赫敏、卢娜面对食死徒的杀戮咒毫无畏惧,而看似懦弱胆小的纳威在食死徒前就算自己断了一只胳膊也勇敢地尽自己全力去战斗……每个人物不同的性格和相同的目标,使我在叫好的同时不由地感动……

这本书的情节如同涓涓细流流淌在我的心间,让我难以忘怀,久久回味,为他们的勇敢敬佩,为他们的友情感动,为他们的失败悲伤,恍若我走进了书中,也与他们一起在魔法世界奇妙历险……

哈利波特读后感2

书中一直在强调伏地魔的恐怖。几乎所有人都惧怕他,甚至包括追随他的党羽。他魔法强大,技巧纯熟,了解人心从而能够很轻易的分裂团队,制造恐慌。只有邓布利多一针见血:他不了解爱,不能运用爱,他无法面对内心的空虚,无法承受死亡之重,所以他有恐惧,而且没有爱的力量来帮助他克服恐惧。另一方面,他表面的强大给了他足够的自信去征服,而狂妄自大的性格却让他忽略了对手的力量。于是,正如同这位智慧老人猜测的一样,伏地魔最终败于自己。曾经制造的用来保护自己的邪恶魂器恰恰严重破坏了他的灵魂,让他在最后关头失去了作为一个完整的人的反抗力量。

他的对手,哈利波特,貌似没有多少魔法天赋,偶尔也会考出不及格的成绩,但是他对父母的爱,对朋友的关心,对弱者的同情,对社会的责任,却每每驱动他完成不可能完成的使命。不得不承认,当两个人对决生死时,信念可以超越能力,勇气往往战胜技巧。于是哈利挥动魔杖,用最简单的咒语送伏地魔走完最后一程,像个凡人一样离开。

人或许都是如此,总是过于关注金钱、名誉、权力等种种形式上的强势,而忽略了内心的能量。当莉莉把生命化为儿子身体里最持久的保护,当哈利面对魔镜心酸的掉下眼泪,当海格不顾禁令克服种种艰难把巨人弟弟带回家的时候,是厚重的亲情。当斯内普忍受着正邪两方的压力为曾经的誓言而拼死相争,当卢平最终克服种族自卑挽起唐克斯的手,当芙蓉从深情地望着有可能永远成为狼人的比尔的时候,有柔软的爱情。当罗恩赫敏心甘情愿在哈利响亮名声背后默默支持,当小天狼星奋不顾身冲出阿兹卡班报仇,当家养小精灵拿着菜刀高呼“主人万岁!”的时候,却又展现出跨越生死的友谊。

哈利波特读后感3

这是第一本书中出现的厄里斯魔镜。贪婪的奇洛教授死在镜下,心境透彻的哈利拿到了魔法石。欲望是罗琳自始至终都在探讨的主题之一,从伏地魔对权力、黑魔法和家族象征的渴望到邓布利多和格林沃德年少轻狂时对控制世界的实践,甚至历届魔法部部长对职位的念念不忘,欲望与权利交织在整个魔法世界里,正如同我们的现实生活。

有哪一个人不希望获得名望与声誉,有哪一个人不喜欢金钱与权利,又有哪一个人不渴望长生不老永葆青春。所以伏地魔在分裂灵魂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所以就连智慧的邓布利多教授都在还魂石的诱惑下忘记诅咒险些丧失生命。欲望是个无底洞,永远没有填满的时候。然而罗琳说:

明白你内心真正需要。

尽管每大家都知道金钱不能买到任何东西,我们还是拼命追寻更高的收入而忘记身边的幸福。五十岁之前用身体换钱,五十岁之后用钱换身体。我无法对这种人生做出任何评判,因为生活本身给我们的压力总是让每个人难以面对内心最真诚的需求,未来的各种不定因素更让我们在岔路口痛苦徘徊。高三的最后两个月我不停的问自己,为什么一定要坐在教室里学习那些或许将来一辈子都用不着的东西,为什么一定要考大学。没有人可以回答,也没有人的回答能让我信服。这是我的路,注定自己走。几乎没有其他选择的我当时告诉自己:这是你的责任。

然后我顺利度过了黑色的七月,来到山大,算是一条光明的道路。但直到现在我依然不清楚到底要做什么,为成绩拼命,还是按照自己的想法去精心感受这个世界。依然没有人给我一个可靠的答案,这大概就是成长。在迷茫中不停追问,在疑惑中寻找答案。也许最终到我即将面对死亡的时候,静静微笑,感谢这个世界赐予我的一切,不后悔不遗憾,无所谓当初作了什么样的选择,这一路我走的很好,我尽力了,就够了。

哈利波特读后感4

看了哈利波特的全集,我就爱不释手,连吃饭都忘了。

我一开始是到伯伯家玩,随手看到《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第6部),看了一遍,觉得不好看,我想,应该看第1部,在书最后,发现第一部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里有!我便看了起来,后来我越来越喜欢看,又买了好几本,太好看了,一遍又一遍,还是不会失去兴趣,现在都在看,可我唯一不满的是写的太少,罗琳应该再写几部,而且结尾的十九年以后也太短了,太不够看了。

哈利波特读后感5

在读《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时,我如身临其境,感受到了其中的快乐与恐惧。

哈利一岁时,他的父母去世,哈利来到了姨父姨妈家,在他十一岁生日时,一只猫头鹰给他送来了一封信,邀请哈利去一所叫“霍格沃茨”的魔法学校去学习魔法,哈利在那里很快乐,并找到了好多好朋友,在他骑着一把型号为光轮2000的飞天扫帚打魁地奇球时,出现了一块魔法石,这块魔法石与哈利的命运息息相关,如果魔法石被伏地魔得到了,哈利就可能会死去。于是,在与伏地魔的战斗中,哈利表现出了大无畏的勇气和过人的智慧,最后,哈利终于战胜了伏地魔。

通过这个故事,我明白了无论是在生活中还是在学习中,面对困难,内心都不要充满了畏惧,要有战胜困难的勇气;我要像哈利一样利用自己的智慧与勇气去战胜困难,获得成功。

哈利波特读后感6

哈利在魔法学校的城堡里度过了不平凡的两年,虽然既有朋友的赤诚相助,也有老师的细心呵护,但学校里仍然危机四伏,哈利的生命时时刻刻受到威胁。终于有一天,小天狼星布莱克出现在了哈利的面前,而此刻哈利才知道真相:杀死哈利父母的原来是虫尾巴——小矮星彼得,而小天狼星布莱克是哈利的教父。

虽然到现在我只读完七本书中的三本,但主人公哈利的形象却深深地吸引了我,他面对种种险境,不怕困难,坚持不懈,勇敢坚持正义的精神,这些正是我需要学习的。他与他的朋友们以诚相待,相互帮助,也是我学习的榜样。想想自己在平时的学习中总是有畏难想法:作业多了没耐心,字也写得潦草了,题难了就没耐心,生活中有困难总是叫奶奶,唤爸妈。和哈利遇到的困难相比,我所遇到的困难真是太小了,和哈利相比我太懦弱了,我要向哈利学习,学习他的勇敢和百折不挠的精神。

通过阅读他的故事,我学会了很多,也因此而喜欢上了哈利波特系列小说,我也要做一个不怕困难的“哈利”

哈利波特读后感7

从小学三年级开始接触第一本,一直到高三暑假第七本发行完毕,《哈利波特》直接融入了我的成长。一套书有很多值得探讨的地方,包括斯内普的无间道生涯,四个学院之间的纠葛,彼得的背叛……甚至对于万众唾弃大魔头我也会产生一丝疑虑:缺乏爱,不是因为他缺少爱的能力,而是他没有在一个和平稳定的爱的环境中成长。那么,谁应该为他负责?

因为熟悉,所以选择写这本书的读后感,可是写完又发现,还有太多地方没有仔细阅读和思考。

哈利波特读后感8

哈利波特是一个瘦弱、带着眼镜的黑发小巫师,他的额头上有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在他一岁的时候,他的爸爸妈妈就被魔王伏地魔杀害了,他一直寄居在他的姨妈家,哈利在他的姨妈家饱受欺凌,直到他十一岁生日那天,一切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一只猫头鹰带来了一封信,邀请他去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上学,从此,哈利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他经历了许多奇妙、惊险的事,他在魔法学校里认识了两个好朋友,一个是傻头傻脑但心地善良的罗恩,一个酷爱读书,成绩优异的赫敏。他们一起经历了种种磨难,但是他们团结协作、机智勇敢,最终打败了魔王伏地魔。

始终认为,我依然保留了对这个世界的好奇。所以即便一个人也不会无聊,晒太阳,淋小雨,看花看草,赏云卷云舒,品四季流转。用理性的思维方式思考了六年后,升入大学后除了大量补充文史哲知识,还开始加入文科的感性思维。

哈利波特读后感9

在暑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一套哈利波特系列的故事书,于是我第一次走进了这个魔幻男孩的世界。就在几天前,我把第七本《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读完了,那些奇异的故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非常喜欢它们。

哈利波特系列共有七本书,分别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和《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书中描写了一个叫哈利波特的男孩在魔法学校中的成长故事。他是巫师的后代,在哈利一岁时,他的爸爸妈妈被巫师世界里一个邪恶的黑魔王杀死,但黑魔王对哈利下毒手时,魔咒却反弹回来击中他自己,而哈利波特的额头只留下一个闪电疤痕。是留在哈利身体里的伟大的母爱救了他,使他成为巫师世界里唯一逃脱黑魔王魔爪的人。后来,哈利被好心的魔法学校校长邓布利多救起送到他的姨妈家收养,长大后进了著名的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学习。在这里,哈利波特认识了许多朋友,也遇到过黑魔王的爪牙,有欢乐,也有痛苦。哈利波特在魔法学校里和他的小伙伴们一起学习、成长,发生了许多引人入胜的故事。他们不断地战胜黑魔王的挑战,最终杀死了黑魔王,使巫师世界回归了平静。

在这本书里,我最欣赏哈利波特的勇敢的性格。当别人连黑魔王的名字都不敢说时,他已经开始和黑魔王斗智斗勇,正是他的勇敢,和他对亲人、朋友的强烈的爱心,使他获得了战胜邪恶的力量。我梦想着能见到哈利波特,成为他的朋友,向他学习那些神奇的魔法(这样做很多事就方便多了),学习他那高尚的品格。我讨厌黑魔王和他的部下,他们太坏了,伤害了那么多无辜的人,还以此为荣,骄傲狂妄,我永远也不要做那样的人。

我非常喜欢这部书,非常喜欢哈利波特,愿他在魔法世界里生活得快乐。

哈利波特读后感10

今年暑假,我阅读了一本轰动全世界的科幻小说《哈利 。 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中的主人公正是众所周知的小魔法师“哈利 。 波特”。

哈利波特的童年是悲惨的。他从小就失去父母,在姨父姨母家饱受欺凌。就连房间也只是一个又小又暗、破旧不堪的碗厨。从他出生的十年以来,他没有过过一次生日,也没有被别人疼爱过。

我与哈利 。 波特年龄相仿,和他比起来,生活真是有着天壤之别。我独自拥有一个房间,既明亮又整洁,而且每天都有爸爸或妈妈来帮我收拾,给我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每当我生日,爸爸妈妈都会为我精心准备一个漂亮的大蛋糕和一桌丰富美味的菜肴,并邀请亲朋好友来庆祝。无论是在生活中还是在学习中,我都能得到爸爸妈妈的关爱和帮助。

哈利波特直到十一岁才冲破重重阻挠,进入学校学习,而十一岁的我都已经是五年级的学生了。当我读到哈利 。 波特的姨母对他百般辱骂的时候,感到十分气愤。可哈利 。 波特一点儿也不沮丧,他通过自己的努力和抗争,从姨父姨母的禁锢中解脱出来。我被他的这种勇于同命运作斗争的精神所感动了。哈利 。 波特通过克服重重困难和自己不懈的努力,在魔法学院里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我幻想着自己也能像哈利 。 波特一样聪明、勇敢、顽强。

哈利波特被他的姨父母所收养,却经常受到欺负,可怜的哈利 。 波特从小就没有被人疼爱过。我却一直在幸福中成长,从小到大都生活在爱的怀抱中。记得在去年寒假的一天,早晨,我一起了床,就觉得头有一点痛,人有一点晕晕的。这时,发烧请假在家的妈妈发现了我的异常,忙把我拉过去,赶紧给我量体温。“三十八度呢,走,妈妈带你去看医生。”妈妈忘了自己,焦急地说。“妈妈,你自己还在发烧呢……”“我没事,快走吧!”说完,妈妈披上大衣,给我穿上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读后感了厚厚的棉衣,带我去看医生。外面真冷啊!我搓手取暖,妈妈看到了,蹲下来心疼地说:“来,妈妈背你吧。”说着便把我背了起来……就这样,我和妈妈来到了诊所,陪我挂完点滴后,妈妈又背着我走回家。回到家后,我感觉舒服了许多,但是妈妈却累得上气接不上下气。我赶紧让妈妈休息,妈妈却微笑着说:“我没事,不累,你发烧,胃口不好,妈妈给你熬粥去。”顿时,我的心里涌出一股暖流,我真幸福啊!

我不得不承认《哈利 。 波特与魔法石》这部小说的确是魅力十足,它不仅把我带进了奇妙的魔法世界,启示我要有勇敢顽强的精神,就能克服重重困难,取得胜利,更让我珍惜生活在爱的海洋中。

哈利波特读后感11

很多人都明白有这样一个小巫师,他鼻梁上有一架黑框眼镜,他总是骑着飞天扫帚在空中飞,在他乱蓬蓬的黑发下方,还有一道神秘的伤疤。这个男孩的名字叫哈利波特。

哈利一岁时便失去了父母,一向在姨夫姨妈的欺凌下生活。在哈利十一岁时,他突然得知自我是一名巫师,于是他开始了自我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学习生涯,并且认识了两个好朋友,罗恩和赫敏。

但是杀死哈利父母的伏地魔却一向对霍格沃茨虎视眈眈,原本在哈利身上丧失潜力的他打破了哈利刚开始的平静生活……

看完这套书之后,我很难想象,竟然有这样的随时要面临着死亡的孩子,哈利承担连很多成年巫师都担当不了的职责!有这样勇气的孩子,在现实社会中又会有几人能做到?他所吃的苦,又有几人能承受?

虽然有那么多的考验等着哈利,但是奇迹一次又一次出现,哈利总是逃脱危险。这些,全都是因为爱。

哈利的母亲为了救哈利而死,她对哈利强烈的爱,在哈利的身上留下了印迹。被一个深深地爱过,尽管爱他的那个人已经死了,也会给哈利留下一个永久的护身符。这就是伏地魔杀不死他的原因。

伏地魔不懂得爱,他也是早年丧失了父母,他生活在孤儿院,一个没有爱的环境。他性格很孤僻,独来独往,他也不需要朋友……一个不懂得爱也没有爱的人,会做出无数丧心病狂的可怕的事情来。

这也许就是这套书要告诉我们的,爱能够改变一个人的命运,爱是连最深的魔法,也无法到达的境界。即使在最绝望的时候,也不要放下爱与期望,它们能够超越死亡,照亮黑暗,因为爱与期望比命运更加强大!

哈利波特读后感12

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套《哈利波特》。我十分喜欢这套书,一口气就读完了。

哈利波特的父母在哈利小的时候被伏地魔给杀害了,小哈利自我侥幸逃脱了伏地魔的黑魔法,但是在他的头上留下一道闪电形的伤疤,从此他成了魔法界人人可知的“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的父母被杀了,可怜的哈利没有一个完整的家。他住在他唯一的亲人姨妈家里,在那里受尽折磨,度过了一个悲惨的童年。哈利十一岁生日的那天明白了自我的身世――是一名巫师,此刻要到魔法界去学习。就这样哈利不平凡的一生开始了……和罗恩?赫敏成为朋友,和马尔福成为对手,误解斯内普教授,认识和蔼?可亲的校长邓布利多教授,当然还少不了杀死哈利父母、哈利最痛恨的人―伏地魔……在充满爱又充满恶的世界里哈利度过了一生。哈利杀死了伏地魔并为自我的父母报了仇。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赞叹:哈利是一个多么勇敢?果断的人,自我和两个伙伴对付一个法力高超的伏地魔(又称神秘人?黑魔头等),伏地魔有很多食死徒为他效力,有些已经年纪大的巫师都怕他。哈利一年级还是一个小孩子的时候却敢于与他战斗,六年级的时候与伏地魔应对面地战斗,那时虽然他已经长大了,但是论法力还是不如伏地魔。七年级的时候,他和他的两个伙伴一齐在外面没有上学,寻找着能够打败伏地魔的魂器(他们的校长邓布利多教授在哈利六年级的时候因为寻找魂器而死的)……

从这本书中我明白了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就会越觉得痛苦,不如勇敢地去应对困难、克服困难。山中没有笔直的路,然而,有弯曲,才有雄壮,正如溪流有阻碍,有不平,才有歌声!

哈利波特读后感13

读过这样一个富有传奇色彩的惊险经历后,我深深的被一个英雄顽强拼搏和不屈的灵魂震撼着。 哈利·波特在11岁生日那天明白了自我的身世之后,便注定了永远不可能平平常常——即使拿魔法界的标准来衡量。黑魔法的阴影始终挥之不去,种种暗藏杀机的神秘事件将哈利进一步的推想了伏地魔的魔爪。经过三年的学习和磨练,哈利逐渐成为一个出色的巫师。就在这一新学期中,哈利又依次惊险的从伏地魔手中死里逃生。

假如我是哈利·波特:当我从逼真的可怕梦境中惊醒而有导致额头上的闪电形伤疤疼痛难忍时,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忍受着巨痛的煎熬,分析状况,采取各种措施;当我魁地奇世界杯后的混乱中,无意间发现了消失十三年的黑魔法标记而又应对巫师们的指控时,我不可能像他那样沉着冷静地为自我辩护,还自我清白;当我在抵抗可怕的不可饶恕咒之一——夺魂咒时,我不可能像他那样顽强坚定的摆脱夺魂咒的控制;当我莫名其妙地成为第四位勇士而又加上丽塔·斯基胡编乱造的报道引发了一系列误解、嘲笑、友情冲突,我不可能像他那样不予理睬,毫不退缩;当我在三强争霸赛中面临这三个惊险艰巨的魔法项目,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克服重重困难和波折,战胜了自我,出色的完成了任务并表现出完美的品质;当我由于三强杯被偷换成门钥匙而被带到强大了的伏地魔前,理解挑战(死亡)时,我不可能像他那样,一个念头超越了恐惧与理智,最后在闪回咒的帮忙下,又一次逃脱了。

虽然我是可男孩,但也不得不承认自我的软弱与无能,在自我的生活中,很难遇到挫折,像温室里的花朵,不经历风雨,没爱过生活的磨砺。因而,我们在困难中不能丧失勇气,勇气和毅力是最可贵的,没有它,你就永远摆脱不了困境!

哈利波特读后感14

一个长着棕色头发,鼻梁上带着一副宽边眼镜,额头上有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的男孩。拥有一根神奇的魔法棒,和一把能在空中飞行的魔法扫帚。他是谁?他就是鼎鼎大名的哈里。波特。

《哈利·波特》一书只能用一个字来形容,那就是“奇”。在《哈利。波特》这本书中,一切都是那么神奇:比如隐形衣,只要披上了它,别人既看不见你的形,也听不见你的声,肆无忌惮的随意走动,却不会被人发现。还比如:那里的信件都是由猫头鹰送的,当猫头鹰把信件送到收信人手中时,收信人不用看信就能明白信的资料。因为,信会把资料全部读出来。怎样样!很神奇吧?

哈利·波特是这个故事的主角,他是个善良、富有正义感和同情心的男孩。当他遇到解决不了的难题时,他必须会想办法解决。当他遇到危险的时候,他不退缩,还机智斗恶。我最佩服的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们应对黑暗势力的那种勇敢。

这本书告诉了我们,在生活中也要像哈利·波特一样。遇到解决不开的问题时,不管想什么办法,必须要把问题给解决。遇到危险和困难时,不能慌张,要勇敢的去应对。只要坚持不放下,就必须能成功。

哈利波特读后感15

假如我有一根魔杖读完这四本书,我想,如果我也有一根魔杖,那该有多么好!我要用我那神奇的魔杖,为人类造福!此刻,我们的地球上战乱很多。比如“中东战争”“9·11事件”等等。那些无辜的老百姓们沦为难民,东躲西藏,饥一顿,饱一顿,真是可怜。这时,我的魔杖就要大显身手了!我轻轻一挥,和平的花朵就洒满了全球。世界上再也没有战乱了,多好!

如今,地球上生态环境正在破坏,自然灾害频频发生。那些灾害,不但毁了人们的房屋、田地,还给人们带来了许多痛苦。这时,我一挥魔杖,随着一道金色光闪过,世界上每个角落都会变得像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那样美丽,多好!

假如我有一根魔杖,我会用来造福于人类。其实,我读完这四本书后,最大的体会就是书中由始至终呼唤和平、真情、勇敢和爱。它不光是一本单纯的儿童小说,其中也包含了很深的哲理性,如神奇的厄里斯魔镜和冥想盆。只要认真品味,就能体会到其中的哲理和感人至深之处。

哈利波特读后感16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是J.K.罗琳写“哈利、波特”系列童话小说的第一本,讲了具有传奇色彩和戴有神秘面纱的历险故事。读完后还沉浸在魔幻童话的世界里,让人回味无穷。

当我读完这本书时,给了我很大的勇气去胜困难。

人们一向在说团结力量大,不错的,在这本书中就应验了这个道理。如果他的朋友:赫敏和罗恩没有帮忙他,那么也许哈利·波特此刻已经“不复存在”了,但正因为他结交了这些朋友,以至于这个系列的书此刻还在畅销之中……

人们必备的品质之一就是团结,在你失去了朋友的信任后,你会突然发觉,你什么事都做不成了,这就使我感悟的道理!

哈利波特读后感17

在我们这个年龄段,都会常常做一些“白日梦”。无非是什么自我变成某某公主啦之类的。我也经常幻想自我变成了魔女呀,法师等。而我在假期读的一本书,却真正带我走进了一个魔法世界。

那本书的名字是《哈利·波特》。讲的是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学院所发生的事。

确实,我不得不承认哈利·波特是一名很棒的法师,他在海边小屋里遇见了巨人海格。在九又四分之三车站遇到了罗恩;在车上又和赫敏成为了好朋友。这不是因为他是“大难不死的男孩”,是因为他是一个让人怜爱,而十分坚强的男孩。哈利·波特有一个阿兹卡班的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我并不觉得布莱克坏,而到了之后,我得知他是哈利的教父时,我的确吃了一惊,但我相信他。我想哈利也是——当小天狼星布莱克牺牲后,他对邓布利多狠狠的发脾气。但结局还是完美的,在见证了那么多人的死亡之后,他还是和金妮走到了一齐。我很佩服这套书的作者J。K。罗琳,她用细腻的笔触走进了我们新一代人的内心世界。故事情节总能让我们伴着主人公哭泣。即使是只言片语也能触动我们心底最深的那一道弦。书也是各有口味的,我认为这本书,它似一杯清茶,苦涩中泛着甘甜;它似一杯白水,虽无味,但却浇灌了我们的心田;它也似一碗心灵鸡汤,温暖了我们心灵的同时,告诉我们一个人人都有的稀世珍宝——爱。

哈利波特读后感18

当我读完了《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时,这本书仿佛把我带到一个神奇的魔法世界,在结束这一段魔幻的旅途后,许多新的思想一涌而上,使我受益匪浅。

前些天,我看了第一部《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部书主要叙述了哈利波特从麻瓜世界到了魔法世界,开始了他的魔法旅程。他在霍格沃茨读书,结识了两位好友,也树立了死对头。之后,他发现了魔法石,还一举挫败了伏地魔,还因为他们这个铁三角给格兰分多学院赢得了学院杯……在现实生活中,正义与邪恶的较量无处不在。在公车上拥挤时,小偷正把他邪恶的黑客伸入乘客的包里,口袋里。当光天化日之下,罪犯将拿出他们的“杀手剪”--尖刀来抢劫,当有坏人正笑里藏刀撕卖假货时,但是这些坏人抢的,偷的正好是“聋子”,“瞎子”,“哑巴”的时候,这些人将是视而不见。

但是幸运的是社会上也哈利波特那样正义的使者与这些邪恶的坏人对立。正是有了这些正义的使者,这个社会才有了进步,他们同时也是人类的财富。这时,我有了一个新念头:我也要向哈利波特一样正义为社会,为人们做贡献,从我做起,相信正义与邪恶的较量中正义将会是永远的,光明的胜者,就让正义的光芒铺照这个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吧!最后,我也期望我们的生活变的完美,让我们身边的一切都充满生机与活力,让我们不再羡慕霍格沃茨,因为我们拥有我们自我神奇的魔法。

哈利波特读后感19

这几天,我迷上了《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这本书 ,是JK·罗琳的“哈利·波特”系列中的第七部。这本书情节惊险且扣人心弦,让我读起来感觉津津有味。

故事主要讲了:哈利波特正是就应上魔法学校的七年级的时候,却因已故校长邓不利多嘱托给自我的的任务。找到魂器,消灭伏地魔,而和好友罗恩、赫敏逃亡在外 。他们经历了一系列的历险旅程:骑火龙离开精灵阁,在荒野中寻宝剑,变模样到魔法部刺探。最后,在一系列冒险后,他们找到了七件魂器之中的五件魂器且消灭了它们。在这过程中,他们得知了死亡圣器的故事。死亡圣器分别为复活石、老魔杖、隐形衣这三件,只要全部拥有,便能够控制死神。可伏地魔也一向在寻找死亡圣器。为了消灭伏地魔,哈利与伏地魔展开了生死殊博,最终哈利纯正的灵魂战胜了伏地魔已经四分五裂的灵魂,赢得了这场生死殊搏的胜利。

合上这本书,我被深深地感动了,那是因为爱。在生活中,“爱”也无处不在,从各个方面显现出来:亲情、友情、感情、……把我们包围着。常常我们“身在福中不知福”,我们往往忽略了一个又一个在别人看来十分明显的爱,我们,就每一天生活在这种伟大、无私、美丽之中:母亲的一个嘱咐,兄妹的一个祝福,老师的一句教诲,朋友的一个鼓励,对手的一句赞美,队友的一个击掌,陌生人的一个微笑……包含着关心、友好、信任、热情,这就是爱!最普通却最强大:书中,它能让哈利死里逃生,战胜伏地魔,现实中,它能让我们感悟幸福,战胜任何困难。

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罗恩、赫敏让我明白了:在遇到困难时,不要退缩,也能像哈利那样,永不言弃,艰难前行至成功。

哈利波特读后感20

哈利波特系列书共有7本,是英国作家J。K。罗琳写的,这七本书分别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哈利波特与死亡神器》,主要讲了哈利与他的伙伴罗恩、赫敏对抗邪恶的伏地魔和与伏地魔手下切磋的种种故事,最后最后把一次次起死回生的伏地魔杀死了,演绎着光明与黑暗的次次较量;哈利大难不死的传奇故事。

哈利波特很小时,他的父母就被伏地魔害死了,但强大的伏地魔对付刚生出来的哈利时却永久性地失去了魔力。哈利十一岁进入霍格沃兹魔法学校,各种各样奇怪的事情发生了,乱糟糟的头发怎样剪也剪不完;莫名其妙得到了一件隐形衣;令人发愁的飞天扫帚一骑就会来个俯冲;前额上的闪电似的疤总是隐隐作痛。难道伏地魔复生了?书里种种的扑朔迷离、千奇百怪的事情把我深深吸引住了,我看着看着就深深融入到了书中,一看就是大半天,吃饭了还不肯松手。

看完了哈利波特这套书,我真佩服哈利的勇敢、机智。在魁地奇(在魔法界一种特有的球类项目,队员都骑着扫帚比赛)赛场上,哈利为了能追到金色飞贼,想尽了办法。看见飞贼在北边,于是他在对手面前故意往南飞,让对手以为飞贼就在南边,于是跟着哈利飞去。之后哈利一转身,去抓其实在北边的飞贼,最后赢得了胜利。哈利还是个忠诚的人,他始终在校长邓布利多一边,邓布利多的任何命令,他都听从,我们都就应学习哈利波特的这种精神。

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用他们的正义、光明消灭了邪恶的黑暗势力,黑暗是永远战胜不了正义的。J。K。罗琳写的这一本本哈利波特,无不宣扬着一种正义的精神,这种精神正是我们这个社会缺少的,如果我们人人都有这种正义的精神,还会发生各种的案件吗?哈利波特系列是不得不看的好书。

哈利波特读后感21

在我生日的那天,我得到了我梦寐以求的礼物—一整套的《哈利·波特》。从那时起,我就一直盼望着暑假的来临,因为:只有到暑假时,我才能看我心爱的《哈利·波特》。这是爸爸和妈妈送我书时的唯一条件。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知道哈利也是经过无比艰苦、困难的生活才有最后的辉煌。他曾受过失去父母的痛苦,受过姨夫一家的欺凌,受过同学马尔夫等人的讥笑,还受过老师斯内普的责难、受过伏地魔的追杀。我认为哈利不是全都很神奇,虽然他有飞天扫帚和隐形衣,但真正让他战胜伏地魔的是他永不畏惧的勇气和赫敏、罗恩等朋友们的帮助。因此我想:作为一个3年级的学生,而且还是个班长,我不但要自己在学习上力争上游,而且还要带领好全班同学认真学习,积极向上、共同进步、为班级争光!

哈利波特读后感22

今天是周日,我的作业都写完啦,难得有空闲,我一定要读一本书。

从拥挤的书架里仔细查阅,我终于找到一本称心如意的好书——《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女作家J.K罗琳。这本书主讲一岁的哈利失去父母后,寄养在姨夫姨妈家。哈利在姨父家饱受欺凌,还有他们的“混世魔王”达力——一个肥胖,娇惯,欺负人的大块头,也是对哈利拳打脚踢。哈利的房间是在一个又阴暗又狭小的碗橱里,十年以来,哈利在那里度过了所有的日子。十年来,从来没有一个人为哈利过过生日。但是,在哈利十一岁生日那天,一切都发生了变化,猫头鹰信使带来了一封神秘的信,邀请他去一个他觉得会永远难忘的、不可思议的地方——霍格沃兹魔法学校。在魔法学校里,哈利不仅找到了朋友,学会了在空中飞行,骑着一把型号为光轮2000的飞天扫帚打魁地球并赢得比赛,还得到一个隐身衣。他发现那里的一切的一切——从上课到吃饭到睡觉都充满了魔力。但是,一块魔法石出现了,他与哈利的命运息息相关……

看了这本书,让我渴望不平凡的生活,渴望圆英雄豪杰梦。友谊的力量,正义与邪恶之较量,与命运抗争之勇气,在书中都表现的震撼人心。你想知道具体发生什么事吗?自己翻开书仔细去看吧!

哈利波特读后感23

那个世界,那个故事,那些生物,那些感情。

---题记

故事是这样开始的,在世界的另一个角落里,有一个神秘的国度,里面住满了巫师,猫头鹰是他们的信差,飞天扫帚是交通工具,西洋棋子会思考,幽灵顽皮鬼漫天飞,画像里的人还会跑出来串门子,连吃的食物都与众不同。有这么个小男孩在“我们的世界”里饱受欺负,13岁才知道自己竟是巫师世界中一对已故英雄夫妇的儿子,而杀死他们的人——连名字都不能提的大魔头,遇到了有生以来最弱小又最强劲的对手——孤儿哈利。

《哈利 波特》中的“铁三角”各有各的特点,他们分别是用勇敢,智慧和忠厚的象征。

哈利是勇敢,自从进入霍格沃茨后就是学校的风云人物,他不是老师眼中的好学生,学习平平,甚至有的科目不及格,他漠视学校校规——像邓布利多说的那样:走禁止的楼道,闯入密室,夜间披隐形衣到处乱跑,进禁林,或许继承了父亲的血统,哈利波特从骨子里透出对权威的藐视。他虽然年纪不大,但曾经体会过伤痛,具有同龄孩子没有的勇气与坚强,从大难不死到屡次击败伏地魔,勇敢早已早他的心中埋下了种。我不想过多地说他……只是哈利,这个男孩传奇而痛苦的生命正是他一手造成的。哈利最终决定不去寻找丢在禁林的再生石,毁掉长老魔杖——而只是留下自己继承的隐形衣,这是他的选择,一个很令人感动的选择,他战胜了死亡,因为真正的死亡之主从不会想要避免死亡,永生不是他所求的,如此,任何死亡的威胁也不能再令他惧怕和后退,他明白因为这些都无法伤害到他。爱,守护,朋友……这一切才是活着真正的意义,比起权利,金钱,长寿..要重要无数倍。哈利作出了他的选择,于是,他选对了。

罗恩是忠厚,就像所有配角一样,他的出现平淡无奇,但他又着和哈利一样的遭遇:用哥哥们的旧物,很容易被人忽视。进入魔法学校后,共同的命运将他和哈利紧紧联系在一起,他对待朋友真诚,在第一部中,为了让哈利去救魔法石,罗恩冒着牺牲自己的危险帮助哈利,他的确是个忠厚的孩子,但他并非不聪明,可以从他的那盘棋看出,能把棋下得如此好的人绝不可能笨拙,这就是作者给我们的一个想象空间。对此,我一点也不感动:这绝不是偶然的,而是两个冒险的伙伴在性格上的互补——哈利对荣誉、名气已经非常讨厌,而罗恩正在追求荣誉、拼命想证明自己。

作为”铁三角“中的唯一女生,赫敏是智慧,她是及其富有个性的,成绩总是拔尖,却有一副骄傲的样子,认真严肃,似乎没有缺点的。当然,她也有一反常态的时候,比如,三年级时,她曾一气之下决定不再上占卜课;在三强争霸赛的时候,她主动放弃学习,帮哈利研究魔咒,所以哈利比赛的胜利,赫敏也有很大功劳的。她还是一个有爱心的女孩,在别人都在嘲笑自己的时候,仍然坚持给小精灵自由。正是她的聪明,帮助哈利解决了一个又一个难题,以至于打败了伏地魔。

哈利波特读后感24

相信大家都知道,《哈利波特》一书曾凭借充满悬念的文笔,带给了世界哈利波特狂潮。我也可谓是一个纯纯正正的“哈迷”,不仅沉醉在炽热的字里行间,更多的,是从《哈利波特》这些系列中感受到了书的魅力。

我曾读过3遍,你不要以为我只是在愚蠢的重复,你知道不,每一遍我都有了更深层的体会,这也许就是“温故而知新”的意义。

第一遍的时候,是在四年级。那时候的我,语文能力还有待提高,感悟能力还有欠缺,所以,我读《哈利波特》,更多的,是沉醉在它曲曲折折的故事情节中。或许是因为罗琳女士丰富的想象力,我一开始就被离奇的情节迷住了:当我读到邓布利多校长有一个奇妙的熄灯器时,当我读到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壮丽场景时,当我读到伏地魔的残忍时,当我读到善良却帮到倒忙的多比时……我曾捧腹大笑,也曾泪流满面;我曾喜极而泣,也曾心花怒放;我曾垂头丧气,也曾惊愕不已。从那时起,我就迷上了《哈利波特》,迷上了它曲曲折折的故事情节。

第二遍,是在五年级的时候。那时候,我的语文能力已经明显提高了不少,所以,它的写作技巧更吸引了我。譬如,心理描写:罗琳女士在书中曾大篇幅的描写哈利的心理,写的淋漓尽致,把哈利的愤怒,喜悦,紧张写的惟妙惟肖;又譬如,伏笔:有一个人物让我无法忘怀,那就是斯内普教授,书中在1—6部,斯内普看起来都是一个坏透了的人,他经常针对哈利。而作者在7部中,才透露出,原来斯内普一直深爱哈利,像爱他的妈妈一样……从那时起,我更加迷上了《哈利波特》,迷上了它的写作技巧。

第三遍,便是六年级。六年级的我,语文学的更加熟练,感悟能力也日渐加强,所以我读《哈利波特》,也情不自禁想去挖掘一些人物之间的那些细腻的情感,想去感受罗琳女士一些想要表达的思想感情。

一开始,我被哈利父母对他的爱深深震撼,当看到詹姆为了捍卫住自己的妻儿,而挡在法力超强的伏地魔面前牺牲时,当看到本来不用死的莉莉誓死守住他们的儿子时,我竟然半天说不出话,被这种强大的亲情所感染到了,震撼到了。

而后,我又被哈利、罗恩、赫敏之间真挚无私的友谊所感动。三个小主角们,在7部中,过五关闯六将,曾一起争夺过魔法石,也曾结伴去密室,还曾救过阿兹卡班的囚徒,更曾进入阴森恐怖的凤凰社。最让人感动的,是他们三人7部中,在森林中吃野草度日,只为了寻找魂器的日子。哈利身负重任,邓布利多交给他的遗愿必须完成。而当他为了同伴而着想,不想让罗恩、赫敏一起和他在与生命开玩笑的时候,他才发现,他们俩早已做出了充分的准备,没等他愿意,已经做好了与哈利并肩作战的准备。我也曾看出,当他们吃着苦涩的蘑菇时,没有一个人愿意离开同伴;当他们冒着生命危险去古灵阁行窃的时候,没有一个人退缩;当他们与食死徒作战的时候,没有一个人倒下,他们三人,永远在一起。

《哈利波特》这本书,带给了我无穷的快乐,也让我明白了“温故而知新”的蕴意,我爱读《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读后感25

正义终将战胜邪恶,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武器。《哈利·波特》,一本大爱之书。——题记

一个黑发小巫师,眼镜下绿眸熠熠闪光,手持魔杖,把你带入梦幻般的魔法世界。他就是——“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系列是英国作家J·K·罗琳女士的著作。它一共分为七部,分别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 《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主要讲了一个为非作歹的黑魔头伏地魔东山再起,哈利·波特和他的两个小伙伴,还有一些正义的巫师联合起来,努力抗战伏地魔的故事。

我最喜欢的人是哈利·波特,因为他充满正义感、不屈不挠、永不言弃、勇敢坚强。在《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中,伏地魔骗哈利,让哈利以为教父小天狼星遇到了危险。哈利信以为真,于是,就和同伴们去了教父受伤的地方——魔法部。到了那儿,哈利才知道自己受了骗。在跟伏地魔的战斗中,哈利的同伴们都受了伤,哈利又要保护同伴们,又要跟伏地魔和食死徒作斗争,甚是艰难。可是,哈利没有为此屈服,一直坚持战斗,请看:“他们在他后面跑着,把桌椅弄得满天飞却不敢朝他施魔法怕把预言弄坏。他朝着那扇唯一开着的门跑去,这是食死徒们来的时候走的门。他心里暗自祈祷纳威会和罗恩待在一起,并找到解救罗恩的办法。他进入了一间新屋子,并感到地面消失了……他顺着陡峭的石壁跌落下去,最后仰面朝天的落在地面上。整个房间充满了食死徒的笑声;他抬起头来看见五个在大脑室的食死徒正向他靠拢,与此同时,更多的从其他走廊里出现并向他走来。尽管他的腿颤抖得很厉害,哈利还是站了起来……”终于,校长邓不利多率领凤凰社赶来了,救出了哈利。

看在第七部《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中,伏地魔占领了魔法部,食死徒们到处追捕哈利,哈利和他的两个伙伴被迫大逃亡。哈利和他的两个伙伴在逃亡的过程中遇到了很多问题,比如:吃不饱,不能得到外界消息,每天都要换地方露营。尽管这样,哈利和朋友们没有屈服,而是勇敢地寻找能杀死伏地魔的魂器和圣器。

在哈利·波特系列中,我最痛恨的人就是伏地魔了,同时也为他感到惋惜,他既相貌英俊,又法术高强,为什么比不过哈利?因为他不懂得爱,不懂得爱是世界上最强大的武器,只知道用高超的法术去杀害别人、威逼别人,而不是用爱心去征服别人。正是爱,哈利的母亲为哈利献出了生命,使哈利得到了强大的保护, 使 伏 地魔想尽一切办法都杀不了哈利;正是爱,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面对恶势力能同心同德,不离不弃,用他们有限的力量,一次又一次地逃过劫难。正是爱,使得所有正义的巫师联合起来,众志成城,战胜敌人……是啊!邪恶怎么可能战胜正义,战胜爱呢?伏地魔的失败是理所当然的。

写到这儿,我多么想手持魔杖进入巫师世界,与哈利一起挑战伏地魔呀!

我读《哈利·波特》,不但得到了快乐,还得到了人生哲理。

哈利波特读后感26

2011年8月4日,《哈利波特7》的电影---最后一部结束了,一个魔法世界陪伴着我们十年。我现在13岁,刚上初一,正好《哈里波特》的最后一部结束了。

2008年,我在好朋友的家里看到了第一本《哈利波特与魔法师》,封面上的人物感觉好丑,但内容比封面好看的多,自己就深深的被吸引了。因为刚开始看的时候,《哈利波特》的七本书正好全都出版了,自己可以慢慢的看。一个暑假的时间就把七本书全都看完了,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回想起自己“哈迷”的经历,哈利第一次进霍格沃茨的时候是11岁,我第一次看的时候也是11岁。五年级我11岁,还依然稚气未退的沉浸在有趣的校园故事中、三毛经历过的万水千山……却不知道还有一个男孩在德思礼家饱受欺凌了11年,终止这种命运的11岁正是他生命中的转折点,我也才知道,还有一个霍格沃茨的魔法世界、一个男孩的奇妙冒险。很神奇、不是么?

在那么充满幻想的年纪,我也希望自己有一根魔法棒,只需轻轻一挥,所有的问题都能解决,我也希望有那么一个对角巷,那里有一只属于我的猫头鹰。我也希望有个9又4分之3站台,车上有比比多味豆和送巫师画片的巧克力蛙。我也希望有个霍格沃茨,那里的神奇怎么也数不清。这些全是我的希望,也是霍格沃茨最美好的地方。

当哈利进入魔幻的金色大厅的时,我或许只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顽童,在我11岁读的时候,他也永远定格在了17岁,但哈利一直陪伴着我。今年的电影《哈7》出来了,是哈利陪伴我们的最后一年,只是我也要进入一个全新的生活中了。第七部的结束,心中的期盼不再有了,但那份感觉也依旧还在。

《哈利波特》里的主角们并不完美,每一个人都有人性的缺点,没有完美的人。读《哈利波特》的时候,不用去争论人性善恶的问题,因为哪怕是所谓的正义一方,也会有小小的嫉妒贪婪,哪怕是邓布利多那样的圣者,也有灰暗不明的过去,哪怕是斯内普这样一出场就被读者定了性的人物,也是一个会为了心爱的人而守住巨大秘密的真正的英雄。我们每个人都是各种因素作用下的矛盾体,只有经历过失败、背叛,才能成长。

在哈利的身边,谈起友谊,会想到哈利、赫敏、罗恩三个人的故事;谈到亲情,又是邓布利多告诉哈利詹姆和莉莉从未离开过他,爱在心中。谈到爱情,又会想到罗恩那别扭的样子,他喜欢赫敏也重视哈利,他怕他心爱的姑娘中意的是他最好的朋友,所以他羡慕嫉妒,却最终还是坚定的回到他俩的身边。哈利可以没有魔杖、但不能没有赫敏和罗恩,两个最好的伙伴见证了他一路走来的成功失败。

拿走巫师们的魔杖,脱掉他们的巫师袍,他们也都只是普通人。现实中没有厄里斯魔镜能让我们看到内心的渴望,没有冥想盆能让人保存最珍贵的回忆,没有老魔杖能让人战无不胜,没有复活石能让人死而复生,没有时间转换器能让人回到过去,没有水晶球能让人看到未来。没有小精灵能对人永久忠诚,没有守护神能抵御死亡之吻,没有凤凰的眼泪能让伤口愈合如初。没有摄神取念能够探得他人的内心,没有一忘皆空能轻易地剥除一份记忆,没有福灵剂能让人把好运都招揽上身,没有迷情剂这样的爱情灵药……现实中有的只是自己的努力、和匆忙的人们的背影。

哈利陪伴我的时间不是很长,但也见证了我从稚气未脱到美好的青春,也感谢哈利给了我一个美好的魔法世界,虽然是不存在的,但心里又希望这是真实的。那个在11岁时幻想着会有猫头鹰来送信告诉我去霍格沃茨、每天都望着天空的傻丫头不见了,但这个天真的身影一直映在长大以后的她。

有时会想,世界上真的存在一种魔法----闪回前咒。只是并非由咒语来触发,可能是一句话、一首歌、一张照片、一个人、一个场景……当看到某个熟悉的东西时,很多的过去就像放电影一般的出现。每当看到HP这两个字母,关于它的一切就清楚地显现在脑海之中。

对哈利依恋的这种感情,我不愿说再见,但那个11岁的毛孩,我要说再见了!!

哈利波特读后感27

有这样一个名字,至今仍深深地烙印在我的脑海里——哈利波特。

从小学二三年级接触到《哈利波特》的小说,从此暗暗相信自己也是个魔法师,直到上初中前,我都认为自己的那封信一定是被中国海关拦截了……

哈利波特,那个带着眼镜的瘦弱魔法师。他的出生是场悲剧,却又带来了希望。事情的起源只是一个预言,将他和伏地魔联系在了一起,导致他的父母被杀害,而他从此也被贴上了“救世主”的标签。童年的他住在姨妈家狭小的碗橱中,只有灰尘和蜘蛛与他做伴。瘦小的哈利被表哥一伙人当作练习拳击的对象,被姨父姨妈当作仆人一样使唤,受尽欺负。他经常因为一些莫名其妙的奇异事件被关在碗橱中,不能出来。可以说,他的童年是黑暗的,是我们所无法想象的。

但是,十一岁的生日那天,一封霍格沃茨的入学邀请函从此结束了他的黑暗童年。

在霍格沃茨学院,哈利波特感受到了爱。罗恩、赫敏,他们是哈利最好的朋友,被称为“梦之队”,他们也会吵闹,也会争执,但总能化解一切的矛盾,战胜所有的困难。多比,巫师界中卑微渺小的神奇生物,但他弱小的身躯中却折射了一种坚韧的渴望。为了自由,它奋力地挣脱束缚。它虽然卑微,但是活得有尊严,在邪恶面前绝不低下高昂的头颅。它让我看到,小人物身上有坚定的信念,执着的追求。我仿佛看到,透过褴褛的衣衫。它的胸膛中有一颗钻石般洁净闪亮的心灵,充满爱和美好的希望。但是悲剧接连的发生,小天狼星和邓布利多院长的死亡讯息相继而来,让霍格沃茨陷入了黑暗之下。

直到现在再次读起《哈利波特》,我都不由赞叹作者罗琳的绝妙的思维,竟能创造出斯内普这样一个忍辱负重的伟大角色。斯内普的一生是一部悲剧,也是一场斗争。他一次次游走在死亡的边缘,拯救了巫师的生命,却从来得不到感谢,只有刺耳的谩骂、污蔑。他是来自斯莱特林的英雄,用生命证明了自己存在的价值,用生命谱写了这久久回荡的绝唱!在临死前,斯内普把这段尘封已久的记忆交给了莉莉的儿子哈利。他凝视着哈利和他母亲一样绿色的眼睛,仿佛又看到了当年的莉莉笑颜如花。他就这样沉醉地看着,看着,直到死去……

在故事的最后,哈利选择了迎战伏地魔,他给我们留下的印象,已经不再是那个额头上有闪电型伤疤,带着圆眼镜的瘦弱男孩,而是一个勇敢的领袖,他用格兰芬多的宝剑为正义而战,拨开了笼罩着天空的迷雾,让阳光洒满大地,为巫师和神奇生物带来了光明与希望。

七年,一段魔法界的兴衰史;七年,一个男孩的成长史……哈利波特的故事成就了罗琳,也让我们相信,这样的一个魔法世界真实地存在。在世界的某个角落,巫师们依旧挥舞着魔杖,用他们神奇的力量改变着这个我们共同存在的世界。罗琳为这个故事写下了结尾。但是在故事中许多勇敢的人,仍然让我们感动,他们为了这场无法避免的战斗,为了保护那些无辜的人,竭尽所能,甚至牺牲了性命。他们像流星般陨落,却用短暂的生命绽放出最灿烂的美,在黑暗的天幕中留下闪亮的痕迹。点点的星光汇聚成一条灿烂的星河,照亮了魔法世界的未来,也照亮了我们的心房。

哈利波特读后感28

月亮悄悄地出来了,皎洁的月光照在桌子前的一本书上。轻轻翻开它,一个个惊险而又刺激的故事令我回味无穷……

想统治世界的伏地魔,杀了很多法力高强的巫师。当他要杀哈利波特一家时,奇怪的事情发生了:他挥舞魔法棒向已是孤儿的哈利施咒语时,屋里闪过一道亮光,伏地魔便不知所踪,而幼小的哈利头上留了一道闪电似疤痕。传说只要被伏地魔施过咒语,必会死去。后来哈利被人接到他的姨父姨妈家。在姨父姨妈家,达力表哥“狗仗人势”,时不时欺负他,而姨父姨妈也不喜欢他。哈利的生活惨不忍睹:他住在肮脏的仓库里,被恶心的老鼠撕咬;他穿着单薄的衣服,受尽寒冷;他在家里,每天都要做辛苦的家务。他从来没有过生日,也从没有体会过被爱着的感觉。

直到一天,一封神秘的来信让哈利进入最有名的魔法学校——霍格沃兹学校。哈利进入以后,认识了傻里傻气的罗恩和机智聪明的赫敏。他们相处不久,经历了生死成为最好的伙伴。有一天,哈利发现一个巨大的阴谋——伏地魔再次策划统治世界的阴谋。他要先得到魔法石,来恢复自己的身躯。而魔法学院的奇洛教授把自己的灵魂出卖给了他,和他共用一个身躯,帮他得到魔法石。哈利、赫敏和罗恩要阻止这个阴谋,就要先得到魔法石。他们弄清楚了魔法石的位置,趁黑夜闯入活板门——哈利用笛声催眠了一只成年怪物,罗恩舍弃自己赢得了棋盘,赫敏用聪明才智认出生死药。最后哈利一人来到了寻找魔法石的最后一关。他看见了奇洛教授,他们展开了一次生死搏斗。不知怎么,只要奇洛哪里碰到哈利,哪里的皮肤便会腐烂。最后哈利赢了,但晕倒了,被校长邓布利多送到医院。哈利问校长自己为什么会胜利,校长说:“你母亲是为了救你而死的。如果伏地魔有什么事情弄不明白,那就是——爱。他没有意识到,像你母亲对你那样强烈的爱,是会在你身上留下自己的印记的。不是伤疤,不是看得见的痕迹。被一个人这样深深地爱过,尽管那个爱我们的人已经死了,也会给我们留下一个永远的护身符。它就藏在你的皮肤里。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奇洛不能碰你。奇洛内心充满仇恨、贪婪和野心,把灵魂出卖给了伏地魔,他碰了一个身上标有这么美好印记的人,是会感到痛苦难忍的。”

轻轻合上书,邓布利多校长的这句话一直在我脑海中回响。母爱的力量竟如此的伟大,让人感到无比震撼。

想到这里,我的思绪飘到了一个寒冷的夜晚。浅蓝的天空早已被乌云掩盖了,天暗了下来。豆点大的雨从争先恐后的从天空“窜”下来。闪电震耳欲聋,我一个人在家很是害怕,缩在被窝里,一动不动,生怕坏人打开家门进来捉小孩。过了一会儿,我想一直这样也不是什么办法。于是鼓足勇气跑到客厅拿电话。滴答滴答——打通了!我轻轻地抽泣着,声音颤抖着:“妈——妈——,你快点儿回家,我一个人害怕。”妈妈一听,连忙从店里往回赶。

在家里,我看着衣服早已湿透的母亲,心里一阵酸痛。妈妈对我说:“你肚子饿不饿,我去给你煮碗面?”就在我点头的那一瞬间,眼泪顺着脸颊滑落了下来。

当妈妈煮好了面,我跑进厨房,端着面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我看着坐在面前的母亲,才发现我的母亲是那么憔悴,那么苍老。

伏地魔不懂得爱,他也是早年丧失了父母,他生活在孤儿院——一个没有爱的环境。他性格很孤僻,独来独往,他也不需要朋友……一个不懂得爱,也没有爱的人,会做出无数丧心病狂的可怕的事情来。

这也许就是这本书要告诉我们的——爱能够改变一个人的命运,爱是连最深的魔法,也无法到达的境界。即使在最绝望的时候,也不要放下爱与期望,它们能够超越死亡,照亮黑暗,因为爱与期望,比命运更加强大!

哈利波特读后感29

自从同学给我介绍了《哈利·波特》,我就慢慢地爱上了这套书。《哈利。波特》的作者是英国女作家JK。罗琳女士,在她的笔下,这个名叫哈利。波特的男孩身上发生的一切,仿佛就出现在我们身边,特别引人入胜。

刚开始读的时候,我并不期待这套书能讲述什么好故事,因为很多书在我的眼中并不生动有趣,所以我没抱很大希望。可是当我看到有人被伏地魔所杀时,我不禁流下了眼泪;当看到有人被诬陷时,我不禁想坏人太可恨了;当看到伏地魔卷土重来时,我不禁往后一缩,冒出了冷汗……我完全投入到哈利。波特的世界里了!

罗琳女士的作品正如写作班王老师说的那样——罗琳在写小说时流露出了自己的真情实感,沉浸式写作,只有这样才能写得好,吸引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从不期待、不喜欢这套书,直至变成了忠实的“哈迷”!我也曾经问过我的一位同学,喜欢做什么事情?她说是读《哈利。波特》。找到知音的感觉真好,我们俩经常在一起讨论书中的故事情节,说到有趣处常常忍不住哈哈大笑,而说到伏地魔的恶行,又感到无比气愤。有朋友交流读书心得的感觉真是好极了!

在罗琳女士的熏陶感染下,我和《哈利。波特》形影不离。睡觉前我要看它,吃饭时、课间、没事的时候我都要看它,甚至连上厕所的时间也不放过。妈妈说我真成了一个铁杆“哈利。波特”迷了。确实,在我的心里,这个神奇的小男孩就是我最好的朋友,他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他的敌人就是我的敌人。是他,让我爱上读书;是他,让我有了知心的朋友。罗琳女士通过她的作品悄悄告诉我一个秘密:写作需要真情实感,故事来源于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我的写作水平也在悄然提高,经常得到老师的表扬,这种感觉真好。

如今,读书和写作已经成为我灵魂中的一部分。我想说——读《哈利。波特》的感觉真好!

哈利波特读后感30

勇气是一阵风,吹散虚假的雾;勇气是成功之船的灯,驱散绝望的黑暗。有了勇气相伴,才能通往成功之路。

——题记

这个暑假,我一直沉迷在《哈利·波特》的魔法世界,这真是一套让我欲罢不能的书。故事主人公哈利在婴儿时父母就被伏地魔杀死了。他被姨妈收养,过得十分不幸,后来进入了霍格沃兹魔法学校,和朋友罗恩、赫敏一起在凤凰社、da和校长邓不利多等帮助下,克服了重重困难,以坚韧不拔的毅力击退了伏地魔一次次的进攻。

读了《哈利·波特》之后,我觉得哈利是一个十分勇敢的人,为了保护朋友赫敏,他不惜一切代价,与巨怪打斗,取得了胜利;为了探索学生被变成石像之谜,他前往密室,与蛇怪搏斗,差一点中毒身亡,凭借勇气毅力,最终取得了胜利;为了保护教父的安全,他独自面对令人生畏的摄魂怪,虽然命悬一线,却不退缩;为了保护学校的学生,他只身面对魔法世界的大魔头,以身犯险,与恶人进行了激烈而残酷的战斗。

如果没有勇气,他怎么会一次次面对未知世界强大的敌人?如果没有勇气,他怎么会不惜牺牲生命和伏地魔等抗争到底?我们的年龄和哈利·波特相仿,却很难做到像哈利一样勇敢面对现实中的困难,遇到挫折常常会选择逃避。想到这里,我的思绪飘到了那个晚上……

“好难呀,我不会做啊!”我在心里暗暗叫苦。过了好几分钟,题目还是没有任何进展。我有点烦躁,心里也时不时冒出退缩的想法。突然,我想起了哈利,我的奥数题和他所面对的困难相比真是微不足道啊。“该来的总归会来,我们就接受它吧。”我一下子似乎开朗了不少,静下心来,继续思考题目。“呼,终于做完了!”经过半个小时的冥思苦想,我终于解出了难题。此时,我真正体会到了克服困难的勇气其实并不难获得,它就源自于我们内心,只要相信自己,敢于直面困难,就一定能取得成功。

摩挲着封面上哈利·波特的画像,他敢于迎接人生各种挑战的勇气,已经深深嵌进了我的心里,我愿当一名坚韧的勇士,昂首挺胸地直面恐惧,在生活面对困难中绝不胆怯。

哈利波特读后感31

上个月的星期六,爸爸给我买了一套特别好看的书——《哈利·波特》。

相信大家必须都看过这本书,也必须对这本书的资料念念不忘,我也和大家一样。翻开这套书的第一本《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我便立刻被这本书那惊险曲折的故事情节给吸引了。我在这短短的一个月时光内,如饥似渴的看完了这套共为七本的《哈利·波特》。

这第一本书《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刚刚一岁的哈利·波特失去父母后,又神秘地出此刻姨夫弗农·德思礼家的门前。哈利在姨夫家饱受欺凌,艰难的度过了十几年极其痛苦的日子。姨夫姨妈对哈利凶神恶煞,表哥达力还是个肥胖、娇惯、爱欺负人的大块头。

这十年来,从来没有人为他过过生日。但在他十一岁生日那天,信使猫头鹰带来了一封神秘的信“邀请哈利去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就读。

从那以后,哈利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还有第二册《哈利·波特与密室》,第三册《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囚徒》,第四册《哈利·波特与火焰杯》……这些都十分搞笑。

在这一套经典着作中,最有意思的就要数最后一本《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了。

这最后一本书使我产生了很多感想,也给了我诸多启示。哈利·波特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孩子,他凭什么打败如此强大的伏地魔?他凭的勇气、信念、毅力、坚持和努力。这不也是我们通向成功所必不可少的五要素吗?所以从这天开始,我们大家都要向哈利·波特看齐,去走向成功。

首先,我们要拥有信念,一个坚定的信念能够帮你克服一切困难,战胜一切艰辛。我们还要有勇气,因为勇气能够让你不去害怕困难,并最终战胜它,而不是当应对困难时选取逃避。还有坚持,它能够帮你走过艰辛又漫长的道路。而毅力,它能够帮你承受一切的不愉快,并越发坚定的走下去。

有了这些,你就已经取得了不少的进步,也离成功不远了。

这几本书,不仅仅教会了我怎样迎来成功,还让我懂得了朋友的重要。

如果没有赫敏和罗恩的帮忙,哈利会取得成功吗,我想不会。一个没有朋友的人,他注定终身孤独。他也必须不会成功。即使成功了,他也不会觉得快乐,因为他缺少一个能和他一齐分享快乐的人。  读了《哈利·波特》这套书,使我受益匪浅。《哈利·波特》是我人生的宝藏,它也再等你来挖掘!

哈利波特读后感32

在哈利波特与密室中,我了解到波特那善良,纯真,勇敢的精神,他身边的好友也与他结下了深厚的友谊。整本书故事情节曲折跌宕,惊险刺激,刻画了麻瓜与巫师的不同,描绘了各类人的精神品质。

这本书中,德思礼一家和韦斯莱一家对波特的态度截然不同,是一个鲜明的对比。德思礼一家对波特大吼大叫,丝毫不关心他,同样不认同他在霍格沃茨所学的一切,并且惧怕魔法;而韦思莱一家却把哈利当作贵宾,照顾得无微不至,十分关心他,罗恩韦斯莱就是他的好友之一。

然而,书中情节最吸引人的地方则是与怪物战斗,那种惊险的场面,所处环境的恶劣,却往往在这种情况下才能体现出任务可贵的精神品质,勇敢顽强地抗争到最后,以及波特时时处处为他人着想的品质也表现得淋漓尽致。

当哈利面对学校同学的怀疑时。只有他的好友——罗恩和赫敏相信他,这就是体现他们深厚友谊的最好证据。

当然,书中其他人物的刻画也很好。例如,虽然外表飚捍,但对别人却慈善可亲,十分喜爱动物,即使在自己要被别人带走去坐牢了,仍然不忘记对自己忠心耿耿的狗。

总而言之,读了这本具有魔幻色彩的小说之后,感想很多。对书中那些阴险毒辣,心计深重的人给予痛斥,对那些和蔼可亲,是非分明的人给予掌声。我对哈利波特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尊重与崇拜,尊重他那纯洁的心灵,高尚的品质,正直的为人,崇拜他那神奇的魔法,精彩得人生,刺激的冒险。

多少次,我多想成为哈利的伙伴,和他一起面队困难,一起体验那紧张刺激的生活。

我认为,我应向哈利波特学习,学习他的谦虚,善良,勇敢,诚恳,为他人着想的品质,面对困难永不退缩,向他看齐。

哈利波特读后感33

这是一部描写魔法世界的小说,什么“霍格沃茨魔法学校”."钻心咒"."夺魂咒"."麻瓜"等等都是以前从未出现过的字眼儿.有是真的很佩服罗琳阿姨的想象力,若是换作我......(像偶这种极度没有想象力的人,就算你哪一块石头给偶,偶也不可能把它想象成金子,嘿嘿)

顾名思义,《哈利波特》主人人任公当然就是我们亲爱的哈利了.哈利刚出生不久,其父母就被百年来最强大的黑巫师伏地魔(又称黑魔头)杀害,然后,黑魔头的矛头转向了小哈利,然儿,奇迹发生了,他非但没能伤害到哈利,反而自己失去了所有的法力,切只在哈利额头上留下了一道闪电型的伤疤,就这样,哈利一夜成名.

哈利在姨夫姨妈家过着非人的生活,终于,在他12岁那年,收到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通知书,在格兰芬多学院度过了他7年神奇而又惊险的学习之旅,并结识了罗恩和赫敏这两个他最要好的朋友.

然儿,最令我折服的大概就是他们之间纯真深厚的友谊了吧!书中,罗恩为了解救哈利和赫敏,差点丢掉了性命,尽管他们有时会顶顶嘴,有是会闹点小矛盾,但他们的友谊却一点不变,不!应给说是更深厚了!

其实,我挺羡慕他们的,现在,长大了,上了初中,大家都不再是以前那个懵懂无知的小孩子,因为,大家好象都有了心计,他们和你做朋友,为的不是拥有一分友谊,而大都是想要利用你或是报复你.承认我的想法有些悲观,但也不是没有道理的,原因,就是我曾经就被人欺骗过,那中感觉实在是不好受......所以我说:现在的友谊已不是纯粹的友谊了,里面掺杂了一些复杂的东西,而那些东西,我读不懂.

其次,哈利的勇气,他的胆量,他的善良也让我佩服.

我想,从《哈利波特》中,我学到了很多。

哈利波特读后感34

我是一个哈迷,这几天我重读了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有了和以前不一样的感觉。

第一次读完的时候,没有什么感觉,只是有种成就感,第二次只是一个浅显的认识,而今天,我要好好地品味一下了。

本册书从第一章就说明了伏地魔开始了他黑暗的生活,之后,七个守护人带着七个Hanry乘坐各种各样的交通工具打响了天空之战,虽然哈利顺顺利利地到达了陋居,但Moddy的死和Gorge耳朵的伤让哈利感到了心痛,终于,哈利和Ron、赫敏一起开始了寻找魂器之路,从乌姆里奇哪里透出真的魂器——挂坠盒、罗恩帮助哈利刺掉挂坠盒,回到霍格沃茨刺死了拉文克劳德冠冕,刺死了赫奇帕奇的金杯,这一件件事情都显得惊险刺激,但哈利不知道死亡就要来临,特里劳妮预言错了,哈利是伏地魔无意制造出来的魂器,如果想杀死伏地魔就必须自己得死。

哈利似乎走向了死亡,但哈利没有真死,伏地魔复活时用的是哈利的血,莉莉的符咒存在于他们俩体内,只要伏地魔不死,你的生命也不会终止。

哈利波特读后感35

怀着期待的心情,我一口气看完了《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大快人心的故事结局是意料之中的——我自始至终认为正义终将战胜邪恶。伏地魔死了,而哈利还活着。

哈利在罗恩和赫敏的陪伴下,不得不逃亡在外,躲避伏地魔的追击。他们意外得知如果能拥有传说中的三件死亡圣器,伏地魔将必死无疑。但是,伏地魔也早已开始了寻找死亡圣器的行动,并布下天罗地网追捕哈利。

逃亡途中,哈利经历了友谊的考验,了解了邓不利多的生平和谎言,遭受了战友的背叛……哈利学会了很多,懂得了很多。

在最后的一次较量中,伏地魔提出,用哈利的死,来换取巫师界的和平,哈利从冥想盆里得知只有自己死去,伏地魔才能被消灭,便义无反顾的走向死亡。

尽管哈利的魔法远不及伏地魔高强,可才刚刚成年的哈利却胜利了,这是为什么呢?邓布利多对哈利说过:“如果你肯为世界上无辜的人民而死,你就一定能够活下来。”而伏地魔不可能做到这一点。他只知道让别人为他而死。可哈利做到了,于是他成了最后的赢家。

掩卷长思,哈利这个机智、勇敢、善良的男孩形象深深刻在了我的脑海里。从哈利身上,我明白了,一个人如果有人性美好的一面,就必须有爱,而真正的爱,不仅是索取,还有奉献。

哈利波特读后感36

雄雄的战火正剧烈地燃烧着,黑暗与光明的激烈交锋正进入高潮。黑暗似乎占据了上风,它咆哮着,想要肆掠整个世界,但光明挺身而出,它的力量似乎并没有黑暗那么强大,但它的身上有一个天下无敌的武器,也正是黑暗所不曾拥有的,那就是爱。战火纷飞,无数光明中正直、勇敢的英雄在战斗中倒下,为光明献出了自己的热血。黑暗在狂笑着,世界似乎将被吞没,但爱的洪流终于得到了回应,一名少年临危受命,勇敢地挺身而出,他用心中的爱和丧亲的仇恨,带领着光明一派,将那个最强大的魔鬼制服。

黑暗逐渐退出,光明笼罩了整个世界,蓦然回首,这里血流成河,成千上万的勇士为光明抛洒热血,光明伤痕累累。但这场大规模战争告诉了我们,无论黑暗有多么强大,无论与黑暗斗争要付出多少代价,要流多少鲜血,最终胜利的永远者都是光明!这也就是中国古代一个流传至今的成语:邪不胜正。

“黑暗的最大的威胁,它们并不知道,其实,那就是爱。”

黑色的迷雾正席卷着整个世界,黑魔法与善良的巫师们的斗争正进入高潮。

黑暗渐渐笼罩了大地,伏地魔的崛起已成不可挽回之势,它的实力着实十分强大。那个救世之星——哈利波特率领着凤凰社,与伏地魔殊死搏斗,然而,想要彻底地击败伏地魔,就必须先找到伏地魔保存灵魂的死亡圣器。为此,哈利波特肩负着无数人的希望,踏上了漫漫征程。在寻找和摧毁魂器的路上,无数人为了保护哈利,挥洒了自己的鲜血,无私地献出了自己的生命。阿拉斯托·穆迪,莱姆斯·卢平,尼法朵拉·唐克斯……每一次,哈利都是强忍着悲痛,踏上了新的征程。

终于,魂器被全部摧毁了,哈利也站在了伏地魔面前。伏地魔使用了世界上最狠毒的,杀人于无形之中的阿瓦达索命咒。但奇迹这时发生了,哈利波特竟死而复生,归根结底,就是因为他心中有看似强大的伏地魔所没有的,也是被伏地魔所轻视的,那就是爱,爱的力量,促使伏地魔暴毙身亡,也使光明重新挥洒在人间。

残阳如血,蓦然回首,无数英灵正闪耀在空中。

我认为《哈利·波特》系列的最大成功之处在于,它告诉了世界上千千万万青少年读者,正义永远存在,有时,为了正义的存在,我们不得不付出惨重的代价,流尽无数英雄的鲜血。要敢于与黑暗斗争。也许,黑暗有时会非常强大,遮天蔽日,看不到一丝阳光,也许,为了正义,我们要付出极大的代价,挥洒鲜血,甚至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但是,正义总会在最后赢得胜利,邪不压正的古话在最后总会被诠释。

在当今这个龙蛇混杂的社会,很多人为了追名逐利不择手段,许多人看到了这一幕,都会感叹社会很黑暗,社会不给人以公平的竞争条件,根本没有正义的黑暗。但读过《哈利·波特》之后,我发现这个社会,这个世界上有没有什么黑暗是不重要的,正义的存在,并且自始至终坚定地支持正义,不能认为黑暗给我们一时的名利亦或是荣华富贵就去投奔它,我们要坚信,不论黑暗有多么庞大,多么可怕,那终归是一时的,取得胜利的永远是正义,是光明。同时,当我们周围已经被黑暗所包围时,我们应该洁身自好,勇敢地与黑暗作斗争,这是这本书教给我们的最重要的一点。

贯穿整个系列的一条重要思想也同样让我颇有感触,记得在《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中有这样一条发人深省的话,哈利在被老校长阿不思·邓布利多从伏地魔手中救回,并听完那个“救世之星”的预言后,曾不解地问过邓布利多“我既没有强大的魔法,也没有伏地魔所没有的武器,我怎么可能击败他?”邓布利多答道“你有,哈利,它是伏地魔所没有的,也是他所忽视的,那就是爱啊!只有爱才能战胜灵魂破碎的他。

这里的“爱”,并不是我们青春期中男女生口中所谓情爱,而是一种人文的关怀。我们都在抱怨中国的人口素质过低,好心扶一个跌倒的老人却被素质低下的对方诬陷,以至于现在没有勇气去帮助那些不幸跌倒的老人,只好做一个路人甲,冷眼旁观,其实这素质低下,无论在两方的任何一方去看,根本在于我们的国民缺少“爱”。试想若老人心中有一种博爱的成分,别人将他扶起,他想到的只会有感谢对方,从何谈起诬陷他人的想法?再想,作为一个正当中年的人,如果心中充满无私的爱,即使在已经有好人被冤屈的背景下,心中的爱也会油然而生,会立刻冲去搀扶。再举一例,据一份调查显示,有超过85%的少年犯的家庭都并不是和睦的,如果他们的父母能少一些争吵,多关心他们的孩子,多给一些爱给他们,他们还会走上不归之路吗?所以,通过对这句话的理解,我认为在教育中家长和老师应该多培养我们善良友好关心他人的品质,而这些都是爱的集中体现,我坚信,如果人人心中都能够拥有一颗充满爱的心,《礼记》中的大道就一定会施行,大同社会就一定会被建立。

《哈利·波特》同样也告诉我们朋友的重要性,哈迷们都很熟悉罗恩和赫敏这两个在哈利的成功路上最重要的朋友,每当哈利遇到危难,他们总会第一时间拔刀相助,为哈利排忧解难,可以说,哈利最后得以击败伏地魔,离不开赫敏高超的法术以及罗恩的帮助,透过罗恩和赫敏,我真正的理解了政治课本中的'一句话“朋友带给我们温暖,给我们支持与力量,得以让我们感受到生活的美好。

虽然,《哈利·波特》中的一切都是虚构的,但J·K·罗琳透过文字所隐射出的哲理,着实是一笔丰厚的精神财富。

哈利波特读后感37

我最喜欢的书是《哈利波特》系列的书,在这里面我最喜欢《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这本。

这本书的作者是J·K·罗琳写出的《哈利波特》系列中的。哈利波特系列书共有7本,是英国作家J·K·罗琳写的,这七本书分别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哈利波特与死亡神器》,主要讲了哈利与他的伙伴罗恩、赫敏对抗邪恶的伏地魔和与伏地魔手下切磋的种种故事,最后终于把一次次起死回生的伏地魔杀死了,演绎着光明与黑暗的次次较量;哈利大难不死的传奇故事。

《哈利波特之死亡神器》的主要内容:还有四天,哈利就要迎来自己十七岁的生日,成为一名真正的魔法师。然而,他不得不提前离开女贞路4号,永远离开这个他曾经生活过16年的地方。

凤凰社的成员精心谋划了秘密转移哈利的计划,以防哈利遭到伏地魔及其追随者食死徒的袭击。然而,意外还是发生了。

与此同时,卷土重来的伏地魔已经染指霍格沃茨,占领了魔法部,控制了半个魔法界,形势急转直下。

哈利在罗恩、赫敏的陪伴下,不得不逃亡在外,隐形遁迹。为了完成校长邓布利多的遗命,一直在暗中寻机摧毁伏地魔的哈利,意外地获悉如果他们能够拥有传说中的三件死亡圣器,伏地魔将必死无疑。但是,伏地魔也早已开始了寻找死亡圣器的行动,并派出众多食死徒,布下天罗地网追捕哈利。

哈利与伏地魔在魔法学校的禁林中遭遇了,哈利倒在伏地魔抢先到手的一件致命的死亡圣器下。

然而,伏地魔未能如愿以偿,死亡圣器不可能战胜纯正的灵魂。哈利赢得了这场殊死较量的最终胜利。

一个名叫哈利波特的小孩,一个不平凡的小孩,一出生便拥有了一个要与坏蛋伏地魔作斗争的标志,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那是一道死咒的余痕,因为妈妈的牺牲把他的死亡减成了那道疤。他被姨夫收养过了一个很委屈的童年,表哥达力总是仗着个头大欺负他,就这样过了11年。在他11岁生日时,发生了一件不平凡的事,改变了他的一生。一个表面恐怖实际很温柔的看守海格给他送去了一封魔法学校录取信,证明他从一出生就是一个巫师的命运。他很高兴的入了学,也知道了对角巷等一系列的巫师世界的事物。到了学校还认识了两个好朋友,一个是傻里傻脑的罗恩,有一个同样把哈利当孩子的妈妈。一个是品学兼优的赫敏,有两个平凡的麻瓜父母。他们一起努力救了魔法石,与伏地魔顽强抗争,最后捣毁了伏地魔的美梦,获得了大家的尊敬。

福楼拜曾说过: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越是觉得痛苦;越是想逃避,越是觉得恐惧,不如去面对它、迎战它、克服它,使一切痛苦低头称臣,使灿烂的花朵盛开在艰苦耕耘过的土地上。哈利·波特正是这样,他面对困难不低头,反而抬起头、挺起胸勇敢的去面对,征服它。同学们,山中没有笔直的路啊,然而,有弯曲,才有雄壮,有秀美、有起伏,才有波澜,正如溪流有阻碍,有不平,才有歌声!我们的道路不是平坦的,是有起伏、坑坑洼洼的,但我们不能向困难低头,要向哈利—波特学习,做一个正直、正义、勇敢面对困难、藐视困难的人!胜利永远是属于坚韧不跋的人。让我们大家一起努力吧!

魔法、巫师是已经被众多作家写过的老题材了。但是罗林无疑是写的最好的。把魔法界写的如此真实,无数的细节交织成一片魔力的网。书中最吸引人的无疑是那充满悬念的故事情节,每一次的结局都让你如此意犹未尽,拍案叫绝。书中到处是伏笔,谁能想到出乎意料的结局就隐藏在众多的细节中。正是这样的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让人爱不释手。哈利这个小男孩的形象深深刻在了我的脑子里,他的忠诚、勇敢、对正义和真理的追求,以及那种百折不挠的精神,无一不清楚的回荡在我的思想中。可曾想过,一个十几岁的小男孩,要承担拯救世界的责任,要面对死亡,要忍受巨大的痛苦和委屈,我自己是否可以做到?儿童一直被认为是幼稚的代名词,但是哈利告诉他们,你也可以象哈利一样承担责任。这大概是《哈利波特》对我最大的激励。我可能会扔掉许多书,但是书架中总会有一套《哈利波特》;我也会买许多书,但是书架中也永远有一个空隙。

哈利波特读后感38

“人总是会死的。但哈利并没有真正的死,他永远活在我们心中。”——纳威·隆巴顿

——题记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是哈利·波特系列的大结局。它主要讲述了十七匀的只得本应在霍格沃茨学校完成最后一年的学业,可为了完成已故校长邓布利多给的杀死伏地魔的任务,四处寻找伏地魔的魂器,并一一把它们销毁。但到最后关头,只得才知道最后一件魂器竟是他自己!也就是说,欲杀死伏地魔,要先杀死自己!在去给伏地魔送送死的路上,他用复活石为他而死去的人:“死……快吗?”

“噢,那比睡着还快。”

哈利来到伏地魔跟前。“阿瓦达索命!”一阵绿光闪烁,哈利“死”了,但死去的只是伏地魔的魂器,当海格抱着哈利来到大家面前时,纳威说出了题记中的那段极其富有哲理的话。

哈利又活了。他杀死了力量更加微弱的伏地魔。

轻轻合上书页,我在思考。

为什么哈利要选择自己去送死来削弱伏地魔的力量,而不是怎么的活着,逃亡天涯,在伏地魔的统治下与一片唾骂声中度过余生呢?为什么要选择“好死”而不选择“赖活”着呢?我认为哈利的行为与那些爱国就义者们如出一辙,而不像汪精卫或袁世凯那样做叛徒。虽然哈利的行为谈不上爱国,但也是为了那些无辜的无魔法的麻瓜们着想,爱民如子。这样大义凛然的行为为“好死不如赖活着”做了一个全新的改变,“赖活着不如好死。”

读了这本书,我对生与死有了全新的认识,原来,死不可怕,可怕的是赖活着,可怕的是无耻地活着。

“人固有一死,或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我认为,哈利的那“死”,重于泰山;伏地魔的死,轻于鸿毛。

哈利波特读后感39

满怀着期待的心情,我一口气看完了《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不是因为学校的行政命令,而是因为自己早就想一睹为快。

令我十分兴奋的是,我的猜测是正确的——我自始至终认为正义终将战胜邪恶,果然这部哈利波特系列的结局没有让我失望,毕竟,伏地魔死了,而哈利还活着。看来,罗琳女士还是深谙读者心理的。

那么,这是个什么样的故事呢?如果有人试图在接受这本书前了解故事而发问。有各种各样的回答:是一个扣人心弦的魔幻故事;关于一个特别的魔法男孩的故事;一群魔法世界里的少年英雄打败大魔头的故事……我觉得,在看完完结篇后,我的回答是:这是一个关于“爱”的故事。

故事的第一部讲了一个母亲对儿子的爱——用生命咒语护卫儿子长达十七年;第二部讲了同学之间的爱,还有一个小姑娘对一个小男孩的朦胧的爱;第三部讲了父子之间的爱——无论是生父还是教父;第四部说的是小男孩对小女孩的爱,当然,这只是表象;第五部说的是众人之爱——一群勇敢的人为了一个勇敢的目的团结起来——赤胆忠心咒,还记得么?第六部体现的就更多了;但是远没有第七部多,第七部是前六部的总结,是真相的曝光,是悬念的掉落,也是爱的大爆发——斯内普教授因为对莉莉的爱恋担起了最危险的护卫与卧底工作,挽救了哈利,也挽救了他自己;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一直以“唠叨”见长的罗恩母亲,最后大发雌威,竟把伏地魔手下第一女魔头给干掉了,其“护犊”的执着令人咂舌不已;另外还有马尔福夫人,为了探视儿子的安危,竟不惜欺骗近在咫尺的伏地魔。

但是最令我钦佩的是主人公哈利在得知自己必死时毅然选择受死的勇气以及为消灭伏地魔所作出的巨大牺牲,“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这是多么地令人感动。他明白,人生中有许多比死亡更糟糕的事,所以,他不怕死,他的遗憾,也许只是对真挚的感情的留恋。当然,上帝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哈利征服了死亡命运,成为了生命的主人。

手指轻轻地翻过最后一页,带着一丝留恋和淡淡怅惘,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终于到了与哈利波特说再见的时候了。也许,有人只是把哈利波特系列看成是儿童小说或魔幻小说,仅供人娱乐而已,但对我来说,哈利波特系列带给我的决不仅仅是这些,它让我领略到了爱的真谛和爱的魔力,让我对生活充满信心和希望。

哈利波特读后感40

今天,我把《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给读完了。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哈利·波特。

这本书讲了主人公哈利·波特因受追逐而逃亡在外,他的同伴赫敏与罗恩也跟随哈利·波特逃亡在外,哈利·波特与他的同伴四处逃亡并寻找如何打败伏地魔的方法,最后从灯塔上才知道只有死亡圣器才能干掉伏地魔、帮哈利·波特的父母报仇。死亡圣器只有三件:一个是老魔杖,另一个是复活石,还有一个就是哈利·波特所拥有的——隐身衣。于是他们就去他们原来的学校——霍格头茨魔法学校。但谁知伏地魔已经夺得了老魔杖与复活石,并把哈利·波特击倒获取了隐身衣。

当哈利·波特醒过来时发现自己在一个火车站里,而且看到了邓布利多校长,通过与校长的谈话,哈利·波特才知道原来自己才是圣器的主人,是第7个魂器。等他真正睁开眼睛时已经在学校了,哈利·波特与伏地魔最后一次对峙中,他最经典的语句是:“两个人不能都活着,只有一个生存下来,我们中的一个将要永远……”最终伏地魔因用被自己所夺的老魔杖所施展的法术反弹回自己身上而死。

我喜欢哈利·波特,是因为哈利·波特很敏感,在被食死徒追逐逃亡时,他看不到伏地魔,竟然能感知到伏地魔。他还有一件隐身衣,在逃亡过程中也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因为这件事隐身衣帮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逃过了许多劫难与困境。他还很懂人情世故,在看到赫敏打罗恩时竟然把他们俩隔开,要不罗恩的情况可能不堪设想,他很聪明的提前把老魔杖的下一任主人给干掉了,虽然伏地魔得到了老魔杖,但是伏地魔还是死掉了。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的故事告诉我们:人不能因为利益而不顾一切,不惜牺牲他人的利益,有可能自己的生命也会赔在上面。

哈利波特读后感41

“两个人不能都活着,只有一个生存下来,我们中的一个将要永远离开。”命运注定他们是水火不容的死敌,在《死亡圣器》中,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波特,在一次次寻找魂器中,一点一点成长。

在最后,哈利与伏地魔的决斗点,哈利可以丢下其它人,独自逃走。可是他留了下来,与那个令众人闻风丧胆的魔鬼决一死战。这是一种担当,他身上有着伏地魔的灵魂,注定的使命。哈利没有如赫敏那样的聪慧头脑,其实他在这之前,也只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男孩,却要拯救所有人。

那一年,哈利怀着好奇进入霍格沃茨,六年后,他肩负了整个巫师界的命运,因为母亲,更因为预言,他被卷入一次次危险旅程,他畏惧过,胆怯过,却没有退缩。魔杖射出魔咒,此起彼伏的惨叫声。在众人的热切目光下,哈利终于真实意义上直面伏地魔。没有了魂器。伏地魔只是一个残魂,他一直都是错的,老魔杖的主人是——哈利·波特。在那一刹间,胜负已决,邪恶终敌不过正义,那个世人中的邪恶真的死了。

可伏地魔就一定是邪恶吗?不,没有人天性如此,汤姆·里德尔是一个孤儿,他很聪明,可是在他的成长过程中对他三观的迫害,不才是邪恶吗?正如斯内普教授一样,对哈利母亲的爱让他成为一个食死徒,又因为爱,他一直保护着哈利,表面上却是一个恶人。

所谓邪恶与正义的观念,事实上是可以转换的,哈利·波特的正义,食死徒的邪恶,不过是一个拯救,一个毁灭罢了。不同的观念产生正负。在麻瓜的眼里,那些穿着稀奇古怪的人是恶,麻瓜本身是正;在巫师眼里,食死徒是恶;在食死徒眼中,而麻爪又是恶。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观念。正负之别的际线是思想。

书中一幕幕,为所有人展现了一场惊天动地的大战,也让我受益匪浅……

哈利波特读后感42

你是否相信,死亡与重生是相互关联的?

在读完《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后,我相信了。这种似乎不可能的微妙的关系,其实存在于《哈利·波特》一书里的每个角落,而且影响着书里的主人公与书外的读者。

当哈利躺在校长办公室的地板上,看到了西弗勒斯,斯内普的思想,哈利想要冷静地去被伏地魔杀死时,他似乎是走向了死亡。“死会疼吗?他对活的愿望总是比对死的恐惧要强烈得多。”罗琳女士把人们对死亡的想法表现得淋漓尽致。但其实哈利是走向了重生。他差点就被伏地魔打死了,然而恰好是伏地魔将哈利心中的伏地魔灵魂碎片消灭了。伏地魔帮助哈利走向了重生,重生后的哈利是属于自己的,完完全全属于自己的。

难道这种关系只存在于哈利身上吗?不是的,像伏地魔,他渴望得到永生,谁不渴望永生呢?但是伏地魔太敏感,太残酷了,他可以为了得到老权杖的认可,杀死他的手下。因为伏地魔的盲目,不择手段,对永生的过分追求,他才在“不死的男孩”哈利的魔杖下走向他所恐惧的死亡。

在《哈利》里,更神奇的还有希望。在伏地魔打伤了哈利使他昏迷时,人们以为哈利死了时,凤凰社的纳威·隆巴硕冲出人群攻击伏地魔。虽然他打不过伏地魔,但这表现了凤凰社对战胜黑暗的不懈努力。伏地魔以为战胜了哈利他便胜利了,打消了凤凰社的一切希望,可他恰恰错了。凤凰社的希望与热情是打不倒,哪里有黑暗,哪里就有凤凰社所发射出来的光芒。希望会死亡吗?我想大概会吧。可是希望更会重生,而且更耀眼。

读完这书,我想,罗琳女士一定相信死亡与重生的存在,不然她怎么会写出这样成功的作品。死亡与重生,本来就在一念之中。

哈利波特读后感43

我读了史诗般的《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受益匪浅,我感到“友谊”这个词受到了升华。

在《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的封面描述了哈利·波特在右灵阁与好朋友赫敏·格兰杰,罗恩·韦斯莱一起骑在龙上逃跑的情况。再翻列书的背面,描述的就是哈利与伏地魔的最终对决的情节,这还有一句话“两个人不能都活着,只有一个生存,我们中的一个将要永远离开”,这句话是一句预言,也正是这句话,伏地魔才要和哈利·波特作对,因为只有杀死哈利·波特,伏地魔才会活下来,可是邪不胜正,伏地魔最后还是死了。

在《哈利·波特》的全书中,有个“黄金三人组”他们分别是:哈利,赫敏与罗恩。他们在一起,并肩作战了好多年,他们也有闹过不和,如在《死亡圣器》中,罗恩与赫敏也有闹过不和,但最后仍然是在一起,这就是友谊,即使有分手过,但过还能和好如初,仿佛没有过不和,这才是真正的友谊。

当然,有这点也不够,还需要在关键时刻,在生死关头,在千钧一发之际,也不会背叛好友,会冒着生命危险与你一起战斗,与你一起坚持到最后,还愿意与朋友一起死,小天狼星也有说过——死了总比背叛朋友强,我们也会为你这样做的,正是做到了这些条件,“黄金三人组”才会恒久成立,变得坚不可摧地,最终才能打败伏地魔。

友谊让一些人变得团结,变得强大,当有人有真正意义上的友谊,那他的团队将会无坚不摧地,永不分裂。阿不思·邓不利多说过——我们只有团结才会强大,如果分裂,更不堪一击。生活中,明明处处有友谊,但能有真正意义上的友谊,却十分难得。

友谊珍可贵,要抓准机时,保住友谊,让友谊之花永驻人间。

哈利波特读后感44

很难想象有这样一部书,没有网络,没有电子游戏,没有有关“现代”迹象的任何东西,一个和你生活在同一个时代的真正的小巫师哈利波特骑着真正的飞天扫帚,穿着真正的巫师长袍,养着活生生的猫头鹰,在一所你以前从未听说的巫师学校里学习魔法。

“这是一面非常气派的镜子,直达天花板,华丽的金色镜框,底下是两只爪子形的脚支撑着。顶部刻着一行字:厄里斯斯特拉厄赫鲁阿伊特乌比卡弗鲁阿伊特昂沃赫斯。”

当然这面镜子的神奇之处,并不仅仅是它那美丽的和气派,而是它的魔力——它能使我们看到我们内心深处最迫切最强烈的渴望。然而这面镜子既不能教给我们知识,也不能告诉我们实情,人们在它面前虚度时日,为他们所看见的东西而痴迷,甚至被逼得发疯,因为他们不知道镜子里的一切是否真实,是否可能实现。

如果真的有这样的一面镜子,你会不会也忍不住要去寻找它呢?不过麻瓜自然也有他们自已的魔镜。比较爱钱的就喜欢玩大富翁,想要做英雄的就是神雕大侠,想要主宰宇宙就上网联机打星际争霸,有的甚至只是想玩过家家……只要你想,你就可以得到。这就是麻瓜发明的东西,从效果上来看一点也不输给厄里斯魔镜,所以他们喜欢。

邓布利多教授总是告诉我们一些非常重要的话,比如这一句:“如果你哪天碰巧看见它,你要有心理准备。沉湎于虚幻的梦想,而忘记现实的生活,这是毫无益处的,千万记住。”伏地魔的日记本在第2部中,小女孩金妮非常偶然地得到了一个神奇日记本,50年前,它曾经属于一个叫做汤姆里德尔的大哥哥,他不但法力高强而且善解人意,所以我们的小金妮就像这世上所有的小女生一样无比的信任他。可万万没有想到存在日记本中的汤姆里德尔原来就是伏地魔!所以金妮就成了伏地魔的俘虏,还不知不觉地为他打开了密室。

那么金妮是怎样成了伏地魔的俘虏呢?“他的日记本!我一直在上面写字,整整一年,他不断给我写回话。”天啊,听听,多么可怕的事,聊天也是能聊出祸来的呀!

一个人不断地在上面写字,另一个人不断地写回话。来想象一下这个伏地魔的日记本怎么那么眼熟呢?有许多像金妮这样善良的女生,总是很敏感喜欢倾诉给那些她们认为非常值得信任的人。她们把自己的真情,全部都奉献给她们用理想和想像建构出来的那个人,她们每一天不和那个人讲话就觉得空虚,成为那个人的俘虏,直到被那个人毁灭。

我总想改造书中韦斯莱先生的一句话:“永远不要相信任何平白无故给你好处的东西,除非你看清了它把心藏在什么地方!”斯莱特林的继承人,别对我说话!

霍格沃茨密室,只有斯莱特林的继承人才能够开启,把里面的恐怖东西放出来,让它净化学校,清除所有不配学习魔法的人——那些麻瓜生的孩子以及继承人认为血统不高贵的人。

细想起伏地魔和希特勒的某些观点,说不定哪天下午他们两位坐在一起喝茶,一定会聊得很开心的。他们都以自己的一半血统感到自豪,而为另一半血统而羞耻。他们都认为这世界上有太多不配活着的人,尤其是那些血管里的血液不够高贵的人。他们都想到一个让这个世界变得如他们所愿的办法——“净化”。当然还有他们都同样的肮脏无耻,他们都是充满了血腥气的杀人恶魔。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谁的血统是高贵的,也没有谁流的血是卑贱的。有的时候你不得不佩服一下罗恩的“经典名言”:“全是疯话。现在大部分巫师都是混血。要是不和麻瓜通婚,我们早就绝种了。”“我早就知道萨拉查斯莱特林是个变态的老疯子。想出了这套纯血统的鬼话。即使白给我钱,我也不进他的学院。说句实话,如果当初分院帽把我放进斯莱特林,我二话不说,直接就乘火车回家。”

然而,现在仍然有那么一些斯莱特林,紧抓着他们的疯话不放,在世界的各个角落里兴风做浪,你总会听到他们的恶心声音,总会看到们无耻的形为。

我只是想说谁也没有权力因为血统而得到特权,谁也没有权力因为血统而伤害其它的人。卢平教授一开始就给我们一个与众不同的印象:穿着一件极其破旧的巫师长袍,好几个地方打着补丁。他面带病容,而且疲惫不堪。他看起来还很年轻,但淡棕色的头发已经夹杂着白发了。就是这么一个又穷又病的人,用了一句咒语就赶走了令人发抖的摄魂怪。

卢平教授是个本领高强的好老师,他教给哈利召唤守护神的方法,你会为罗琳每一个形容卢平教授表情的形容词打动:愉快的、快乐的、温和的、平静的、轻松而随意的……然而卢平教授是个狼人!他每到满月的时候就会变成狼。就为这个他几乎不能上学,成年以后到处碰壁,因为是狼人而找不到有报酬的工作。一个善良正直的好人只因为遭遇了不幸的事,所以就不被信任甚至不被社会所接纳。

我们是不是太残酷了些?当我们用戒备的眼神及行为对待那些不幸的需要帮助的人时,我们有没有考虑到他们的感受?那些本来就已经很不幸的人,他们的不幸决不能成为受人鄙视受到不公平对待的理由。我们首先要学习像哈利那样信任,然后像詹姆波特、小天狼星和邓布利多教授那样理解和帮助。

明天,我将有勇气和狼人握手。

第5部中,有一个我至今难忘的片段:“现在只有两个人还在激战,很明显,他们谁也没有注意到邓布利多的到来。哈利看到小天狼星矮身闪过了贝拉特里克斯的一道红光:他正在嘲笑她。得了,你可以做得更好!他高声喊着,声音在整个巨穴般的屋子里回荡。第二道光束正好击中了他的前胸。他脸上的笑容还没有完全消失,但是他惊骇地瞪圆了双眼。”……“小天狼星似乎过了很久才倒下去:他的身体向后弯曲着,形成了优美的弓形,倒下去时穿过了悬挂在拱门上的破旧帷幔——被称为死刑刑具的死亡帷幔。”

小天狼星走了,但在我的心里,有一个永远年轻,永远充满活力的。还记得为了哈利,他靠老鼠生活;还记得为了见到哈利,他不顾一切;还记得为了保护哈利,他到了帷幔对岸。

有人说《哈利波特》会很快不再被人青睐的。但我认为,真正能够感动人、为人带来欢笑的“魔法书”,是永远不会过时的!

哈利波特读后感45

《哈利波特》是我最喜欢的书,上小学时我读了前三部。升入初中后,很开心学校在每个班级后都配了多宝阁,里面有各种各样的书,当然也有《哈利波特》全集,每天我利用早读前和午休等闲暇时光读完了剩余的四部书。

《哈利波特》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哈利波特的小男孩的故事。黑魔王伏地魔袭击了他的家,父母的爱让他活了下来,伏地魔重伤后逃走了。后来,哈利波特进入霍格沃茨魔法学校“读书”,并在最后杀死了伏地魔。

看完整本书,我悟出了一个道理,也是校长邓布利多校长的一句话:”不管在哪,爱才是人生的最高境界,如果伏地魔有什么事情弄不明白,那就是爱,坏人是感受不到她的。”确实,在整本书中,我无时无刻都能感受到爱。

小哈利为什么能在伏地魔袭击他家时活下来?为什么他能取得最后的成功?这一切都是因为他父母对他的爱。莉莉对他那样强烈的爱,使他活下来,在哈利的身上留下一个无形的护身符,在必要时它会保护他不被伤害,这就是爱的力量。

而伏地魔的童年和哈利波特完全不同,他从小在麻爪孤儿院长大,被人当成精神病对待,因此他的童年充满了阴影,他发誓要报复那些伤害过他的人骂过他的人,他发誓他要亲手杀了他们,他用他的魔法到处到处还杀人,小汤姆就是在这样阴暗的环境中度过了童年,最终他走上了邪路。

但不同的爱也有很多种,斯内普对莉莉的爱也让我感动。他很喜欢莉莉,为了能将她揪出伏地魔的魔爪,他什么都愿意做,他成了邓布利多的间谋,背叛了他的食死徒朋友。读后感·他所作的一切都是为了莉莉,知道临死前,他这四十年的记忆全部流露出来,这种爱是任何人都无法感受的。他的专一让他失去了一切,又获得了一切。他这份坚守的爱,感动了其他人,并帮他洗清了那些不属于他的罪恶。

爱是可以融化一切的!

哈利波特读后感46

当我读完J.K罗琳写的《哈利 波特》系列的其中一部《哈利 波特与“混血王子”》时,泪水情不自禁地流了下来。“邓不利多死了。”哈利的这句话,包含着悲伤,包含着忧郁,也含着对邓不利多的感激和怀念。从哈利认识邓不利多开始,邓布利多就一次次地在哈利危在旦夕的时刻拯救哈利,也经常和哈利谈心,和哈利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邓不利多死去了,哈利悲痛欲绝,说明了他是个很重情义的人,不希望自己的朋友为自己死去,情愿死去的是自己。

当书中提到邓不利多被斯内普用魔咒杀害时,我的心里激动极了:“要是我在场,我想杀了斯内普!”令我敬佩的是,哈利虽然受到了沉痛的打击,但还是从痛苦中走了出来,勇敢地接受了现实。我在读《凤凰挽歌》这章时,心中在默默地祈祷,一定是个美好的结局!我深深地沉浸在故事情节中。合上书的时候,我才意识到这是个虚拟的故事,这个故事的结局竟然是如此的悲惨!其实斯内普是个好人,只是对哈利学生时代的父亲有那么一点讨厌。他以前也是伏地魔的走狗,但是在邓不利多的帮助下,成为了一位好人。面对自己的恩人,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能下手如此的狠毒。

我心中对哈利的感慨很多:哈利凭什么不好好呆在安静的学校里,受到老师们的保护,却去冒险做一个“复仇王子”,为自己的父母、尊敬的人报仇雪恨!是因为他是正义的勇士,不会因为害怕自己可能会死亡而躲在安全的地方避难;相反,他去帮助了邓不利多,去帮助了善良。

邓不利多死后,魔法部向哈利盘问了一些邓不利多的秘密私事,可是哈利拒绝回答。因为这是邓不利多的私事,他是因为信任哈利才告诉哈利的,如果他说了,那不就是辜负了邓不利多对他的信任吗?所以,哈利没有透露邓不利多的任何信息,只是对魔法部的部长说:“这是邓不利多的私事,请你们别来干扰,好吗?”我认为,哈利的这种行为,就应该被叫做“忠诚”,因为哈利不会背叛邓不利多,也不会背叛任何好人,他答应忠诚的人,不会把他们的信任变成和他人交易的筹码。

哈利每次都想安安静静地过上一年,做一个平凡的学生。可是他注定是个不平凡的学生。在他的身上,有很多我认为很优良的品质,比如善良,宽容,大方,有主见,还很有个性。他不能容忍别人瞒着他做什么事,从这点,我觉得哈利很热心,因为他很迫切地想知道别人遇到了什么事情,看看自己能不能助他一臂之力。助人为乐是现在的很多人缺少的,我也应该向他学习这点。除此之外,这个故事里的很多人物我都很喜欢。喜欢罗恩傻乎乎的样子,却和朋友之间有着深厚的感情;喜欢赫敏专心学习的样子,但更喜欢她和罗恩吵架的样子;喜欢卢娜活力四射的样子,可更喜欢她疯颠颠的样子……

虽说这个故事的结局是悲伤的,但我相信:哈利以后一定会明白,哪怕是最伟大的人,也会被自己相信的人所伤害,哪怕是被逼的,要学会谅解别人,因为在一张邪恶的脸下面,常常包含的,是一张微笑着的脸庞……

哈利波特读后感47

是他,骑着扫帚,飞入了我的眼帘,打开了我的心扉。让我以后的生活,从此不再灰暗。

是他,以勇敢,坚定的信念感动了我。让我懂得跌倒了就要自己爬起来,不要轻易流下眼泪。

是他,以坚强的毅力和奋斗的精神吸引了我。让我不懂得放弃,知道努力过就不会有遗憾。

他——哈利波特。

哈利是一个失亲的孩子,所以被寄养在德斯里一家。同时,他也过着非常不愉快的生活。因为在那里,他遭受了不平的对待。不过,这却没有令他丧志,自暴自弃,反而他更加努力向上,奋勇向前。

无可否认,额头上有道闪电伤疤的哈利是一位天生的英雄。他的才气,他的天赋,他的性格还有他的知名度,都让大家羡慕他,但与此同时,更多的是对他的喜欢。

在《哈利波特》系列作品中,让我看到了不一样的世界:要是需要送信,就找猫头鹰吧;要是需要到另一个地方,就用呼噜粉吧;要是需要存钱,古灵阁是最安全不过的;要是需要洗碗,打扫,织毛衣等等就用魔杖挥一挥吧......那是多么的奇妙啊!

这些新奇的事物,通过荧幕和具有穿透力的声响,让我从电影里看到了生动,看到了喜悦也看到了神秘和紧张。

赫敏:一位漂亮的女孩。喜欢看书,多愁善感,冰雪聪明,忠诚善良。从她的身上,让我看到了勤奋用功是怎样的一回事。在很多地方,知识是少不了的。这也是她的发光点。

罗恩:虽然在电影里,他一直给观众们傻傻的感觉。不过,在紧急关头,他还是会勇敢地挺身而出。还记得那场精彩的巨型棋吗?罗恩他为了让哈利能够顺利地阻止魔法石的被盗,选择了牺牲自己。

还有我最敬佩的邓不利多校长:他慈祥,和蔼,懂得理解别人和尊重别人,是一位最值得别人景仰的人。他的好,足以让他成为孩子们心中最可爱的爷爷。

《哈利波特》拥有我们大家的梦,在他们的世界里,有精灵的世界,有矮人族的世界,有灵魔的世界......他们在我们的脑海中交织成一片美妙的音符,同时也谱出了一曲曲动人的乐章,让我们感动得落泪;让我们开心地大笑;也让我们紧张地揉皱了心。

我感叹:是《哈利波特》骑着扫帚,飞入了我的眼帘,打开了我的心扉。让我以后的生活,从此不再灰暗。是《哈利波特》以勇敢,坚定的信念感动了我。让我懂得跌倒了就要自己爬起来,不要轻易流下眼泪。是《哈利波特》,以坚强的毅力和奋斗的精神吸引了我。让我不懂得放弃,知道努力过就不会有遗憾。

哈利波特读后感48

故事的本身很像个童话,给大人看的童话。童话里充满了对现实的批判,作者对现实的不满一股脑儿全都写进书里,这种情形虽然在她之后成为大作家有改善许多,但仍能清楚的看到,她其实是很愤世嫉俗的。

她不满这世界的不公平,所以哈利并不像灰姑娘一样,被欺负了还乖乖受气并且天真以为会有英雄来解救他,在他成了巫师有能力复仇时他尽其所能的恶整那些欺负他的人。同时她也不满现实人们的歧视弱者行为,所以哈利身边的朋友都是些少数者,例如荣恩、海格、妙丽,这些在巫师世界总是被欺凌的少数者。哈利并不歧视他们,他乐於和他们交往甚於那些自认是纯正巫师的人们。

但,也许因为哈利长年受到阿姨一家的欺负,所以当他成为话题人物时,他开始骄傲,并且难免的,总是认为自己有特权。虽然校长的确让他有特殊待遇,而巫师世界的人们也常常谈论到他,但那并不代表他能因此骄傲自大。

我想也许这就是作者让荣恩当级长而不是哈利波特的原因,因为他太光芒毕露、太不知收敛,如果让他当级长后果可能是他只知道对付那些他讨厌很久的人,并且以为自己真的非常厉害。然而荣恩并没因此高兴,他以为这是校长的施舍或哪里出错,他总是不相信自己的实力,这点在他和妙丽的关系上也看的出来,虽然他们两个互相喜欢,但荣恩也不相信自己能赢得妙丽的芳心,因为他认为自己比不上那个外校的优等生。最终一切结局明朗,荣恩终於学习到成长,并且越来越能独当一面,而妙丽也渐渐表露对荣恩的欣赏。

天狼星的死对哈利的打击很大,他好不容易得到一个地位同等於父亲的长辈,疼他关照他,然而他却死了,在他开心兴奋的时候。他的打击相当大,大到他根本不愿意相信天狼星已经死了,然而这一连串的打击却也让他同时成长,虽然这成长来的有点慢,他开始改变自己骄傲的性格,并且慢慢的,他发现身边周遭人的优点与缺点,他不再因为是自己喜此文来源于文秘114网的人就那些人什麼都好,也不再因为那个人是他讨厌的就什麼都不好什麼都跟他做对,他的成长来自於天狼星的死。

结局仍然是好的,天狼星对哈利的意义不会因为他死亡而改变,而哈利周遭的朋友也仍然在他身边支持他。

作者从写这部书一开始的偏激到这第五本也渐渐的转为相信这世界仍然有好人。

而之后的后续我仍期待著,我想知道最后故事里的主角们会发展成怎样的性格与故事。

哈利波特读后感49

他,乌黑的头发,翠绿的眼睛,带着破旧的眼镜,穿着表哥的旧衣服而用作者JK罗琳的话就是披着大象皮。他就是我们的主人翁——哈利·波特。

作为一个不论在书中还是在现实中都大名鼎鼎的人物,他却一无所知,直到11岁生日,才知道自己的生事、父母也才知道了自己居然是个有名的巫师。也许是因为在我11岁生日时错过了那属于我的猫头鹰,因此我只能是个麻瓜,不能去接触到那个神奇的世界。但是这7本《哈利·波特》却使我有了机会去跟我们的主人翁踏进那个梦幻般的世界。

巫师、鬼魂、妖精、凤凰、独角兽……不得不说,罗琳真的令我大开眼界!照片不再是固定不动的,帽子能开口讲话唱歌,信居然也能大吼大叫,还可以在炉火上旅行,而骑扫帚飞天更是不在话下……罗琳写得真巧!曾看过书到一些奇妙之出,比如阿瓦达索命咒(Avada Kedavra),它是从名为阿拉姆语的中东古语abhadda kedhabhra所演变的,意思是“像这个词一样消失”。还有伏地魔在自己的食死徒膀子上打下黑魔标记,不觉得像是魔鬼撒旦在自己的追随者身上打下的烙印吗?接着,书中说占卜课老师西比尔·特里劳妮是卡珊德拉的玄孙女,而只要是熟悉希腊神话的人都知道卡珊德拉是个寓言家。还有就是,她创造的人物可谓栩栩如生,就说全书最为崇高的邓布利多,曾经竟也拥有那不为人知的私心,不过也恰恰是这点让我们更觉得他是个有血有肉的人,也因他不断挽救自己的过错而使我们更加喜爱他。

等到我把7本书全部看完,总算知道了大反派伏地魔不能伤害哈利的最大原因是在于爱。是的,正如邓布利多所说,他,伏地魔早已没有了人性,他又能如何认识爱,知道这股力量的强大,他又怎能料到这会是他最大的弱点!哈利的妈妈为了他而付出了生命,但她对他的爱会永远守护着他。母爱是贯穿全书的!冰心写过:“母亲呵,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在它的巢里;我心中的风雨来了,我躲在母亲的怀里。”想想,自己对父母那么任性,多惭愧啊!我想罗琳也一定是想让我们知道爱并希望它撒满世界。

然后是哈利与罗恩和赫敏的那真挚的友情。对,他们也会意见不统一,也会吵架斗嘴,但是在最后关头他们却能生死与共。鲁迅先生说过:“人生得一知已足矣,斯世当以同怀视之。”

接着便是正义。《荀子》中说:“不学问,无正义,以富利为隆,是俗人者也。”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认为,人们按自己的等级做应当做的事就是正义。基督教伦理学家认为,肉体应当归顺于灵魂就是正义。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认为,正义与否的客观标准主要在于其行为是否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与广大群众的利益。他们所说是深奥的,我并不能准确的明白其中的真谛。罗琳的书却“简单”的告诉我,邪恶永远都战胜不了正义!而我则坚信这点。

总之,我很喜欢这部书。它让我在沉浸于那样的一个世界中时又知道了很多。不,用深深的体会到很多更为准确。罗琳用她的书告诉我们真谛,教化我们,拓展我们的视野……可以说她尽力为人类的历史画卷抹上了一道亮彩,而我们当然也应该延续她的辉煌,去让那画卷更加璀璨!

哈利波特读后感50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哈利·波特》。我觉得这本书非常好看,因为我喜欢魔法,而且这部书非常精彩:这套书讲得是一个父母双亡的普通男孩哈利波特在魔法学校和他的朋友一起刻苦学习魔法,最终成为一个出色的巫师的故事。这本书主要描述了三个小青年哈利波特、罗恩和赫敏一起冒险的故事。

哈利波特小的时候父母就被伏地魔给封印起来了,他的姨妈和姨夫把他给收养了下来。在他们家里,哈利波特遭到了虐待,姨夫把他关在阁楼里,给他剩菜剩饭吃,就连他的表哥达力也整天捉弄他,把他当玩具打,当橡皮泥一样捏。直到有一天,有一个叫海格的大巨人来到了这里,他把哈利波特带到了魔法学校教他魔法和巫术。从此,哈利波特就在魔法学校开始了自己的新生活,虽然在魔法学校里,但是他仍然受到别人的欺负。

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讲得是哈利从教室储藏柜里翻到一本魔药课本,它的前任主人是“混血王子”,从此哈利在神秘王子的帮助下成为魔药奇才。校长邓不利多开始了给哈利的单独授课,但奇怪的是,邓不利多却经常离开学校外出。在邓不利多的课上,哈利经历了几段关于少年伏地魔的惊心动魄的回忆,揭开了伏地魔不同寻常的身世之谜。

后来哈利波特凭着自己的魔法、勇敢和智慧,战胜了重重困难,打倒了伏地魔,救出了被封印数百年的父母。这本书终于让我知道了什么是勇敢、什么是坚强;什么叫正义,什么叫邪恶;什么叫光明,什么叫黑暗。

读完这本书以后,我知道了要想打败邪恶,并不需要蛮干,而是需要勇敢和智慧。看了这本书,我受到了很大的启发:在生活中不怕吃苦,面对困难时,不能向困难低头。

《全球通史》读书笔记篇1

斯塔夫里阿诺斯所著的《全球通史》虽是长篇巨制,然主旨只有一个,便是介绍人类各阶段文明的兴衰之史。但我感到,在外敌入侵时,除了军队力量,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人自身的骨气。

正如福熙元帅在“一战”结束后说的:“这不是和平,这是20年的休战。”“一战”结束后,参战的各国不得不按捺住自己激动的内心,暂作休整。虽然未再发生大型战争,但日本侵占了满洲,德国吞并了奥地利。这等于把它们置于“二战”最有利的位置。这是为什么?就是那些“元首”们胆小怕事,便将一种自相矛盾的政策展现给外人!

“二战”揭开大幕,敦刻尔克大撤退后,希特勒便做出了他那“海狮计划”,魔爪伸向了英伦三岛。日复一日的狂轰滥炸,虽然一开始德军收到了一些成效,但是所有英国居民,并未有一丝一毫的动摇,也不见有人心惶惶的时候。反而,这段轰炸时期坚定了所有人的信念,人们为皇家空军的胜利欢呼,士兵们则更勇敢地投入新的战斗。终于,希特勒第一次没有达到他的目的。看,这就是骨气的力量!

回过头来看我们中国,抗日战争期间,自1937年起,至1943年开始反攻,总是不断地有人投向日本。我们的民族难道真是如此窝囊吗?不!抗日名将英雄辈出。那么,为什么有叛徒?一言以蔽之,怕死!保命要紧。因而,这些人为后人所不齿。

战争,如此残酷。正是因为这残酷,它培育、磨砺出了一代又一代的英雄。在这试金石上,人性如此全面的展现出来。

《全球通史》读书笔记篇2

“天之苍苍,其正色邪?其远而无所至极邪?”“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天空的无边无际,海洋的无穷无尽,让人感受到渺小。与此类似的是当我们把目光望向历史,在时间的长河中人同样只是一个短暂的节点,在一个统一的世界中,将每一个重要的节点抛开来看,会得到不一样的体验。

《全球通史》是从史前社会到现代社会的这么一个大的历史跨度,主要采用全新的的史学观点和方法,即将整个世界看做一个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从全球的角度而不是某一个国家或某一地区的角度来考察整个世界各地人类文明的产生和发展。正如斯塔夫里阿诺斯在序言中讲的“新世界需要新史学”,这本书极具现代意识与深刻的现代思维,将研究重点放在对人类历史进程有重大影响的历史活动、历史事件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联和相互影响上,努力反映局部与整体之间的相互作用。

一、对人性的本质的认识

谈及人性的本质有人说性善有人说本恶,持不同观点的人有不同的解释。阿尔伯特。班都拉他总结说“人类的本性是一种能被社会影响塑造成许多表现形式的潜在能力。”正如生活在菲律宾的塔萨代人,他们过着无侵略、无战争的采摘生活,而生活在巴布亚新几内亚的芬图人则是凶暴的武士。在旧石器时代最主要的是保证人类这一物种的存在,只需要有足够的可供生存的食物即可。而随着农业革命的到来,人口的增加,可争取的东西变得更多,所以战争也就变得越来越频繁。

决定人类行为差异的不是基因,而是所处于的社会教给我们的处事方式。战争并非不可避免,因为战争不是发生发生在人类本性上,而是因为人类社会。而人类社会又是由人类组成的,因而人类是可以重新构建社会,而不是被动的接受塑造。

二、文明的发生

在希腊—罗马、印度、中国这一古典时期的时期,文明刚刚出现了萌芽,创造出了如两河流域的苏美尔文明、黄河流域的中华文明等不同文明。这种文明的到来使得经济关系和政治关系发生变化,如埃及的法老不仅是国家的统治者,而且也是“活着的神”。不仅如此,这种文明的发生也引起了文化的变化,例如新石器时代的文化生活是自主的、单一的,所有成员的都有同样的知识、同样的见解和同样的风格,生活方式不由外界而定。但随着文明的到来,一个复杂的新社会便由此而出现了。文明带来了巨大的物质成就,也极大了扩宽了人类的视野,按照现在的发展趋势,人类对于自己的命运越来越具有把控力。

三、“遏止领先原则”

中世纪千余年间最惊人、最有意义的变化就是西欧在贫穷落后和默默无闻中崛起。在中世纪时期,中国(唐宋)拥有高度发达的文化、先进的工艺、大规模的商业以及政治与思想。而西方的不发达则成为了一种优势,他们更加渴望学习,并积极创造,并将其学习到的知识用于海外扩张,这种扩张又引起了他们更多的技术进步和制度的进步。此外在欧洲的内部也存在着衰落与兴起的交替,先是葡萄牙、西班牙在大航海时代的繁荣;荷兰、法国、英国的工业革命。此后经历一战、二战对欧洲的削弱等等。这种发展模式,被成为“遏止领先法则”。落后的社会更加可能适应时代的变化,并在转变中逐渐处于领先地位。

四、地区自治与全球统一

西方于1500年前后进行海外扩张,传统意义上的地区自治也开始让位于全球统一。因欧洲人居于优先的地位而支配着整个连成一体的世界,到19世纪时他们以强大的帝国与股份公司在经济和政治上支配着全球,并取得了文化上的支配地位,那时西方文化等同于文明。而这一时代产生在错综复杂的特定历史条件下,因此它的存在也必定是暂时的。所以到了20世纪的今天,因其各个社会都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都有实现其功能的道路,所以钟摆再度偏向了地区自治。

“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这是智慧的时代,这是愚蠢的时代;这是信仰的时期,这是怀疑的时期;这是光明的季节,这是黑暗的季节;这是希望之春,这是失望之冬。”这是来自狄更斯的《双城记》,这不只是那个时代的写照,同样也适用于现代社会。我们的时代遇到一个谜,一方面现代人成功的翻越了喜马拉雅山,同时也认为高科技已经可以确保人类不会因为环绕地球周围的小行星爆炸造成的恶果而灭绝,不会因为冰川时代的再次来临而灭绝。但是另一方面是人类的自我怀疑而使自己变得步履蹒跚。

《全球通史》读书笔记篇3

读这本书是受了《未来简史》的打击,觉得三观需要修正一下,805页厚厚的上下两册,断断续续看了大半年。主要以前是学理科的,世界史更加已经完全没印象了,看完了《全球通史》其实也搞不清楚那些名字都读不顺的国家怎么变成现在这个样子的,我留下的大概印象便是以下这个流程:自给自足——宗教为王——打来打去——技术变革——海外扩展——谁都不服——握手言和——不要自己灭了自己就好。胡乱总结的,但是史书一读,还是觉得人类现在已经处在一个非常危险的状态,因为技术进步的发展速度太快,导致在社会形态和人的精神层面的参差不齐也日益严重。

引申到教育和个人成长,古人一辈子做的事情,以现在的信息量,也许一年甚至一个月一个星期都不用就可以做好了。但是技术领域的日新月异,与精神层面的进展并没有很好地同步,我们在社会观念上的进步是非常缓慢的,比如男女平等的口号喊到现在,之所以还在讲,是没有解决。三观的形成应该并不能归结为生物学的问题,或许物质基础不可避免,偶然性和必然性也肯定存在,但我仍然认为人类是有自己的灵性的动物,不管这种灵性以什么命名,是永远不可能被机器完全替代和模拟的,所以我们对意义的追求也是一种本能,一个不会问为什么的人是没有灵性的。

我们现在对哲学的思考和教育相当的谨慎,怕思想入了歧途,所以宁可不讲思想,先讲技术,所以STEM如火如荼。即便讲思想,也是政治目的大于思考的诉求,我原先也是这样认为的,因为历史告诉我们,技术的领先才是实力的体现。但是当技术进步到一定的程度,如果思想体系跟不上,不知道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如果我们以后所有的知识信息都可以芯片植入并且实时更新,那么要怎么思考呢?大脑的沟壑是芯片可以形成的吗?

今后的社会或许需要精英们去消除或减缓矛盾,考虑技术革新的同时如何同步更新思维能力和观念,以使人类这个物种在这个星球或者其他星球上存在的时间更长一点,如果人类还在追求意义的话。

《全球通史》读书笔记篇4

有人说读史就是在读故事,其实本是如此,我们以后来人审判的视角去看待前人的生活,其实并不客观,最大程度的理性也只是保持个人逻辑上合理。在不能完全客观的前提下,我们不应该去评判历史,以现代人的思维和眼光去对前人品头论足是没有意义的,唯一应该做的是多思考。汲取其中的养分为己所用,对个人、时代、社会而言都是大有裨益。

斯塔夫里阿诺斯的《全球通史》就给人这样的感觉,正如书中所言,每个时代都要编写自己的历史。不是因为早先的历史编写的不对,而是因为世界完成了自己从旧到新的转变,所以每个时代都会面对新的问题,产生新的疑问,探索新的答案。

书中一直在强调历史事件发展的逻辑性。纵观历史,我们可以知道世界一直在变革,而且不同的地区会有较大的差异,有的人会去计较所谓过渡的时间,用以比较各个国家甚至是民族之间的差异,但实际上是没有任何意义。无论是从食物采集到食物生产,还是从部落文化过渡到城市文明,抑或者是从农业社会更迭为工业社会,都不是因为某个人或者是某些人的突发奇想而发生的,总之,当时发生的不是一件事,这是一个过程。

我们清楚地知道人口的增加导致了农业革命,而农业革命反过来又支持了更大规模的人口增长。当农业渐渐代替采集业的时候,人们开始尝试种植更多的植物来适应不同的环境。这就是良性的循环,当简单的植物采集不能满足人们生活的需要的时候,自主的培育粮食就成为新的出路,创新是推动历史发展的重要动力,因果相生,农业的传播扩大也让不同地区的人们开始培育更多的植物,从中总结出的

《全球通史》虽然是史书,但却具有强烈的现代意识,让我意识到史书可以是启示类文本,面对不同的话题,不变的是对本源的追溯。作者看似在平静的阐述从史前到21世纪的历史,但也一直不忘提醒读者认清现实世界和历史的内在联系。从而使读者的思维能够跨越时空的限制,在历史和现实的两个时空里自由驰骋,甚至由此产生出自己对历史事件的联想和对比,产生出自己思想的火花和创作的冲动。当然,《全球通史》并不只是一本有深度的书,斯塔夫里阿诺斯以自己对历史和哲学的深厚功底,同时无限的延伸了作品的宽度,书中有对人性善恶本质的哲学分析,对文明是“诅咒”还是“福音”的辨证评价,也有对世界愈加两极分化的人道关怀,对人类历史上诸多的灾难的渊源——社会变革总是滞后于技术变革的警示和忧虑等等。

历史没有可以省略的部分,前因后果,一脉相承。斯塔夫里阿诺斯的《全球通史》以其内在的严密逻辑和浩瀚广博的知识让我领略到历史的精彩,紧循着这样严密的逻辑线,所有的文化优势都应慢慢转变为经济优势。我们可以冷静的探索,厘清其中的线索,汲取养分为己所用。不执著于眼前,心中自藏乾坤,静言巧思,亦不失为上乘。

《全球通史》读书笔记篇5

从小学到中学到大学,一直都有历史课。学过中国古代史、近代史、政治思想史、文化史、法制史,世界史的课程从小学到大学似乎也没有间断过。但一直以来都未能形成一个人类历史的全景图。中国史里无世界,世界史里无中国。不知道秦皇汉武与何人欧洲何人并立于世,不知道中国与世界何时开始的。最近阅读美国斯塔夫里阿诺斯所着《全球通史》算是稍稍弥补了以往的疑惑。

随着欧洲人发现新大陆,世界才开始成为“一个世界”。人类诸种族的混合必然伴随着动植物的相应混合,“今天,全球范围内人类之间,动物之间和植物之间的混合仍在继续”。可以想象,地球上的人种终将混同。不同人种之间的精子与卵子并不拒绝合作,正如酒精与水倒在一起变成你仲有无我中有你的混合物,所差的只是时间问题。

最初国际性的竞争舞台是现在的中东地区,四大文明中的埃及印度巴比伦,兴衰轮替是历史的必然,人无百日旺花无百日红,还没有那个王朝能够维持百年霸权。现在的老大美国1914年也才刚刚有力量趁着欧洲内讧,扎紧自己的篱笆。亡的原因是什么,为什么是他后来居上,其中有没有规律?

从发现新大陆开始,人类历史开始进入世界史。最初的引领者是伊比利亚半岛的西班牙与葡萄牙。他们通过对美洲大陆的掠夺和通过新航路与东方的贸易中得到大量财富,由于长期的宗教战争,国立衰败。由于大量财富流入,导致国内物价大涨,产品没有竞争力,所以工业得不到发展。最终被西北欧的荷兰、英国控制了经济命脉。并在其国力衰败之后,取代了其对海上航线的垄断。

趁着欧洲大陆之间的攻伐不断,闷声大发财的英国后来居上。一方面内部工业革命提供了工业基础,另一方面,海外殖民的竞争中取得较大优势,成为日不落帝国,也把英语这个岛国方言推上世界第一语言的宝座。当时世界发展的发动机无疑是欧洲,欧洲对待世界其他地区的手段是赤裸裸的掠夺。

面对欧洲的霸权,正如作者总结的那样,有两种反应:第一种割裂同入侵势力的一切联系,撤回到与世隔绝的境地中,在传统的信念和习惯中寻找安慰,“回到美好的从前”。第二种力图采纳外国社会的东西,“向西方学习,与西方战斗”。恰好是清王朝与日本的写照。

恰如英国趁着欧洲大陆忙于战争,发展壮大。美国趁着英国陷入欧洲大陆的战火,取得独立,获得壮大。美国何以取得世界霸权?不是这只瞎猫碰到了欧洲内战的死耗子这么简单。美国在欧洲革命的基础上,建立了全新的政治制度,在新教基础上形成以个体自由为中心的社会伦理。他脱胎于欧洲,并战胜了欧洲。

今天的世界,远未到达大同世界。国家之间的竞争不可避免,中国目前远难谈得上乐观。是躲在传统的幻想中寻找安慰,还是“向西方学习,与西方战斗”,答案似乎不难理解,实施起来却不是那么简单。

《全球通史》读书笔记篇6

最近,我读了一本让我感悟很深的书——《世界通史》。世界通史,字面的意思是记录那些具有重大意义是事情,可是,翻开书,里面却大多是战争!什么“马拉松战役”“温泉关之站”“红白玫瑰战争”……

一次战争要死多少人啊!如果有那么多的人力,精力,财力,为什么不拿来建设我们的家园,反而去破坏它呢?我不解。都说战争是富人发起的,死的却是穷人。你们还记得在南京车站痛哭的那个小男孩吗?还记得在核战争中受到伤害的人吗?他们重则死亡,轻则致残,连在肚子里的胎儿都不能幸免。可是,我试问,他们有什么错要遭此灭顶之灾呢?他们都是无辜的啊!

战争对全人民来说,百害而无一利。可为什么还要战争呢?那些被权势冲昏头脑的人啊,清醒吧!

我们渴望一个没有战争的国度,那里有鲜花,有欢乐,伴随着幸福……

《全球通史》读书笔记篇7

思量再三,还是决定买下这两本书《全球通史》的上下册,原由有二,一者想进一步能以“史”的眼光去品味全球的“恩恩怨怨”,当然以全球的角度来出发,这些恩怨无非是些鸡毛蒜皮的内部矛盾,像邻里的打鸡骂狗。而事实上我们又身在其中,不能从过去跳出来,毕竟那些欺凌实实在在血淋淋地发生了。那是历史,是修改不掉的,也不能忘却;二者想看看美国历史学家眼中的全球历史,它们眼中的中国,国人,毕竟,教课书难免有一面之词之嫌吗。

迫不及待的开篇,尽然让萦绕我脑中多年的异想天开找着一些“理论根据”,记来博今后一笑。由有学过一些电子、化学等相关的科学知识,像电流的流动,电子作为实在存在的物质在导体中流动形成电流,但电子的流动并没有改变导体的物理化学特性。比如银线连接金线有电流流过,金线并没有得到银线的电子而变成银子,原因是原子核没有被改变,但并不能否认金接受了银的某些东西,只是不好量化衡量而已。人作为一个生命单位,每天和外界发生着各种信息(能量等)的交换,但你并没有变成我,我也没有变成你,但相对亲近的人在发生潜移默化的转变,这就是为什么有“夫妻相”一说了。另如果人死亡了,那么人那些记忆的最小物质载体呢,它会不会飘荡起来,形成“魂魄”。而这一记忆的物资载

这样说来,魂魄附体就不是一个迷信话题,而是一个科学课题。我们的五千年典籍中,这样的记载何其多也。书中美国这位老先生讲道:“电子、质子和中子相互结合形成各种原子,各种原子相互结合组成各种分子,各种分子在组成有机化程度不等的聚合体,其中有一类有机聚合体形成了生物。”[4页]也就是说把人微观了分,人无非是一堆有机聚合体,或说是分子、原子、电子、质子、中子,只不过是它们有的人的排列方法。另“地球在宇宙中小的就像太平洋上的一粒尘埃”[4页],如此应证了我的另一格想法,世界的极限,在我看来,宏观世界外还有宏观,没有尽头,微观世界内仍可微观,无穷尽也。也就说,大永远可以再大,小永远可以无限的小,没有最小,只有再小。大和小永远是一个相对概念,不能绝对,大与小的比较只能在一个特定的空间时间范围内进行。这样的理论的其中一个推论是,必然有外星人的存在,只是我们的科技还没有发展到那一步而已。宇宙外还有宇宙,总有一个地方也会形成有机聚合体而又生物。微观世界的人的记忆的载体(一个比中子、质子更小的粒子)由于科技的发展而被捕获,一夜之间大学毕业完全不是梦想。抓一两个魂魄粒子解密其附着的信息成为可能。物资是永恒的、也是守恒的,总有一种粒子携带一种不同层面的特征展现,把人看成一粒子时,展现出人的特性,并不是细胞,然每一细胞又有自己的特征被更小的粒子固守。现在基因技术说明基因是你区别他人的最小单位,而总有更小的粒子去决定有这样的基因表现。一直微观下去,我怕会出现人和石头或水的组成的最小单元体是相同的结论,我辈还是不做讨论为好。

另一句子我也很喜欢,“人类通过改变环境来适应自己的基因,而不是改变自身的基因去适应环境。”但不敢苟同。按以上理论,没有基因的改变,人类应该还时有机聚合体或生物,正是系列随着环境的改变而发生的基因的改变,才会有进化(如果人类进化是真的话),不会有由基因改变而由有机聚合体逐步进化成人时,自身基因突然再也不变了,因为环境从没有停止改变过,而且正是由于人类的破坏,环境的改变的更加剧烈。这也成为我们相信有更高等生命存在的理由。而我们人类并不是生命形式的终极,而应是生命形式的一个阶段。具体在哪个阶段,我就搞不懂了。也许有一天的研究会发现,人类生命体只是更高生命体的载体也说不定。

历史学家对文化的论述太精辟了“人化的环境被称为文化”。[页6]一切由人类而改变体现的就是文化,一件原始的图腾、记录的文字、载歌载舞无不体现着文化的魅力,比在哲学中文化为上层建筑的论述更加的通俗而更加确切。

《全球通史》读书笔记篇8

《全球通史》是斯塔夫里阿诺斯最重要的一部著作,分为《1500年以前的世界》和《1500年以后的世界》两册。作者采用全新的史学观点和方法,将整个世界看做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的统一体,从全球的角度而不是某一国家或某一地区的角度来考察世界各地区人类文明的产生和发展。本书对人类几千年的历史作了高度的概括,它不同与一般的趣味性史书,它是用一种定论性的话语将人类历史几千年来的有关文明与发展、朝代的更迭、社会的变迁等等问题做了一个总结性的阐释。因自身阅读能力有限,我只能从中截取部分感兴趣的内容走马观花。下面就谈一下我在读后的感受。

一、两性间的不平等

两性间的不平等是源于新型农业太繁重,女人终于不堪负重,所以只能在家照顾孩子做家务吗?我的认识是这种不平等虽然在新型农业的发展过程中逐渐显现的,但不是因为太繁重,而是因为生活得需要所产生的越来越多的工具提高了劳动力,在同样的时间里,照料同一块地不需要男女都下地干活就可以生产出满足所有人需要的粮食。这样一来就有空闲的劳动力回到家里。那么为什么是女人回家而不是男人回家呢?那不过是因为女人的生理能力决定的,因为孩子总是女人生的,过去因为食物采集,无法多生孩子,现在口粮够了,女人可以多生几个,保证种族繁衍。于是女人理所当然地留守家中,只是后来的发展却不是一开始可以预料的。虽然操持家务,照顾孩子同样辛苦,但是没有产出,就没有发言权,于是,漫长的几千年,女性沦为第二性。这一幕甚至现在仍在上演:无论开始是怎么受千万宠爱所以做全职太太的',过个5年8载,便成为多余的人。当然,带着丰厚嫁妆嫁到夫家的不在此例。还是那句话: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二、文化的力量

在人类社会迈入近代以前,人类的各种群族在各大洲自顾自的繁衍和生存,各种有明显地域特色的文明、文化也就这样逐渐发展起来并形成了一种超自然的力量,这种力量又继续推动着人类历史的发展。世界历史进入近代以后,人类的好奇心衍变为强烈的野心,并逐渐对自己的生存空间提出了越来越多的要求,于是人们再也不像以前一样随遇而安平静地生活在自己的那一片土地上,以各类“交流”为幌子,开始了永无止境的争斗。放眼望去,创造了一直到今天我们都引以自豪的灿烂文化的远古时期所发生的战争远远比近代以来的世界要少得多,而随着人们物质生活的改善和丰富,人们的欲望也越来越强,战争也越来越多,这不能不让我们反思自己的行为是不是偏离了人类历史正常的发展轨道,反思我们当下的思想理念是不是能够经受得住历史的考验。时至今日,这种力量的转换还在继续,现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越来越多地提到“竞争”、“发展”之类的话语,于是世界各国大多都在拼命发展经济,希冀能成为一个强大的国度,在所谓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然而这种“竞争”越来越形成一种怪圈,说白了就是“物质第一”、“一切向钱看”,这是我们在人类历史的任何时期都不会找到的场景。

三、日益剧增的危机感

《全球通史》在最后说“人类还从未看到在他们面前如此灿烂夺目的前景,但人类也同样从未见识过潜伏在这种景象后面的蘑菇云。”作者以及现在众多的历史学家都认识到了科技在人类历史上的重要性。希望中孕育着危险,美好中承载着毁灭,也许真的有那么一天,人类会发展到穷凶极恶的最高境界,将那些所谓智慧结晶的恐怖武器搬出来施加在对方身上,或者说某些国家、某些民族试图创造出更具有科学含量的威慑力量,例如现在的朝美两国,不停地研发新式的武器,日益剧增的矛盾,可是他们却没想到如果在试验或是检验、尝试的过程中,科学突然和人类开了一个玩笑,发挥了它的威力,那么我们在看到结果的过程中也结果了自己。想一想,这一天会不会遥远呢?马克思主义说,事物总是有着“产生—发展—消亡”的过程的,那么人类呢?我们在不断创造历史的同时也在不断地挖掘自己的坟墓吗?我们会最终殊途同归地走向末日吗?对于我们每一个个体的人来说,生命的过程远远比结果来得重要,所以即使我们走向毁灭的必由之路也用不着惊恐。我们必须认清现在,以及美好地憧憬未来,最重要的就是珍惜现在的一切!

《全球通史》读书笔记篇9

斯塔夫里阿诺斯的《全球通史》对人类几千年的历史作了高度的概括,它不同与一般卷帙浩繁的史书,让史料、历史事件占多数,而是用一种定论性的话语将人类历史几千年来的有关文明、朝代的更替、社会制度的变迁等等问题做了一个总结性的阐释。在阅读《全球通史》的过程中,无法对具体历史做深入的研究和分析,所以只能有一些印象式的感悟,当这些感悟印证到了现实和自己所了解的中国历史,便有了下面的几点。

一、在人类社会迈入近代以前,人类的各种群族在各大洲自顾自的繁衍和生存,各种有明显地域特色的文明、文化也就这样逐渐发展起来并形成了一种超自然的力量,这种力量又继续推动着人类历史的发展。世界历史进入近代以后,人类的好奇心衍变为强烈的野心,并逐渐对自己的生存空间提出了越来越多的要求,于是人们再也不像动物一样随遇而安安分守己地生活在自己的那一片土地上,人类在名为“国际交流”的幌子下开始了永无止境的争斗,这在当前的世界仍然在延续。放眼望去,世界历史越来越是“实用主义”哲学或是“唯物论”的天下了。近代以来的一次次战争,一战二战,在炮火的轰鸣下人类在一次次地进行着力量的转换。

时至今日,这种力量的转换还在继续,现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越来越多地提到“竞争”、“综合国力的竞争”之类的话语,于是世界各国大多都在拼命发展经济,希冀能建设成一个强大的过渡,在所谓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这种“竞争”越来越形成一种怪圈,国际竞争的号角吹响到各个地区,我们看到现在的中国,发展经济是头等大事,GDP指标压倒一切,经济搞上去了一切也就好了。这种“竞争”说白了就是“物质第一”、“一切向钱看”,我们在人类历史的任何时期都不会看到这样的场景。我们在对比1500年以前的历史特别是远古历史和1500年以后的历史不难发现:创造了一直到今天我们都引以自豪的灿烂文化的远古时期所发生的战争远远比近代以来的世界要少得多,而随着人们物质生活的改善和丰富,人们的欲望也越来越强,战争也越来越多,这不能不让我们反思自己的行为是不是偏离了人类历史正常的发展轨道,反思我们当下的思想理念是不是能够经受得住历史的考验。

“物质资料的生产是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根本动力”,我们对这一理论的理解是否有点夸大了呢?

二、《全球通史》对中国的介绍始于商朝,把商朝当作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皇朝来展开中国历史,这和我们一般所认为的“夏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朝代”是不一样的。目前史学界尤其是外国历史学家对我们所称的“五千年文明”还有很多持怀疑态度,以至于我们国家的“夏商周断代工程”的出现。这是一个颇为有趣的现象,在外国人的压力下我们屈从地去挖掘我们的祖先的坟墓并以此来证明自己的年代久远,难道“历史悠久”便能加足我们以后在国际交往中说话的底气?难道美国会因为一个国家的历史长短来作为它外交政策的依据?我们对本身历史的研究不应该建立在别人的要求下,每一个民族都有自己值得自豪的历史。时间能说明什么呢?只能说明过去。

民族、国家乃至于我们个人的发展,力量的高下,都不是以时间来衡量的。美国只有两三百年历史,但还不是生机勃勃,照样生活得很好?斯塔夫里阿诺斯意味深长地引用了伏尔泰的话作为题记开始讲述1500年以后的中国:“我们不必被中国人的成就迷住心窍,以至竟承认其帝国的体制真乃世界有史以来是最好的。”我们承认,我们不是最好的,但又有谁能说证明自己的民族自己的国家在人类历史的漫漫长河中是最好的呢?

三、《全球通史》在最后说“人类还从未看到在他们面前如此灿烂夺目的前景,但人类也同样从未见识过潜伏在这种景象后面的蘑菇云。”

斯塔夫里阿诺斯以及现在众多的历史学家都认识到了科技在人类历史上的重要性。希望中孕育着危险,美好中承载着毁灭,也许真的有那么一天,人类会发展到穷凶极恶的最高境界,将那些所谓智慧结晶的恐怖武器搬出来施加在对方身上,或者说某些国家、某些民族试图创造出更具有科学含量的威慑力量,在试验或是检验、尝试的过程中,科学突然和人类开了一个玩笑,发挥了它的威力,在人类看到结果的过程中也结果了自己。这一天会不会遥远呢?马克思主义说,事物总是有着“产生—发展—消亡”的过程的,那么人类呢?我们在不断创造历史的同时也在不断地挖掘自己的坟墓吗?我们会最终殊途同归地走向末日吗?对于我们每一个个体的人来说,生命的过程远远比结果来得重要,所以即使我们走向毁灭的必由之路也用不着惊恐。我们对于历史的研究和认识,更重要的是能更好地帮助我们认清现在,以及美好地憧憬未来,而最重要的就是珍惜现在的一切。

《全球通史》读书笔记篇10

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不世出的枭雄唐太宗的

1、读这本书首先是扩充知识面。本书享誉世界几十年,据说与《梦的解析》、《广义相对论的基础》、《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等并列为20世纪影响世界的十本书之一。就第一、二的部分看,虽然还没讲到中世纪、宗教、十字军东征等,光伯罗奔尼撒战争、迦太基、孔雀王朝、特里克文明等等对于大多数国人来说模模糊糊的故事,足够帮我们把数千年前发生在地球各个角落的大事、牛人串起来了。但是串同时发现脑子“知识越多越混乱”,最后干脆花了一整天时间将公元5世纪之前的全球主要文明的历史做了下图,不枉白读此书(一部分)。

2、除了知识的积累,最重要的是更换看世界的、看问题的视角。有句话讲,读过的信息只有结合你的思考才真正成为你自己的知识。举个例子,中国史讲王朝兴替,总要归结到上一个王朝腐朽没落,帝王昏庸荒淫,新的王朝缔造者顺应民心,雄才大略,克难奋进,终于救人民于水火,扶大厦之将倾,谈笑间成就雄图霸业。真如此吗?至少斯塔夫里阿诺斯不完全这么看。

不少时候王朝的更替并不是旧的王朝太腐朽或者新的王朝更文明、更进步。比如历代中国对抗北边游牧民族的冲击,这不单纯是某个些君主的问题或者是所谓王朝中后期皇帝的能力不足问题,这就是农耕文明与游牧文明的数千年冲突,当农耕文明统治较好,战备较强,游牧民族就难冲进来,而一旦稍有不慎,则游牧民族就有机可乘;又或者是技术的进步加强了游牧民族的攻击能力,比如驯马技术提高,甚至可能只是马镫的发明方便了骑手解放双手,极大的增强了战斗力。又或者,比如周代商,是因为冶铁技术的进步,边缘的游牧民族获得了更多的攻击能力而已。所以一个近些年已经开始被广大“愚民”重新清楚的是,中国古代那么多亡国之君真的都是那么荒淫无道吗?至少隋炀、崇祯包括光绪(慈禧)都不是完全如此。(也让我们想起诺基亚说的,我们什么也没干,我们投入的科研经费是苹果的数倍,但我们输了;或者是那句“时代抛弃你的时候连声再见都不会说”。)

3、与大多数中国历史书以政治经济为主线、文化为辅线(或许)、科学技术偶尔出场演个路人甲不同,这本书花了很多篇幅去讲技术对于世界推动的重要性,包括在文明的更替(采集——狩猎——游牧——农耕——工业)中,技术的重要性甚至可能是决定性的。这不仅有助于我们理解历史,甚至有助于我们理解现实,比如为什么米国不断出现从造轮船、造飞机到现在造spaceX、造alphago这样的技术应用追求狂人;比如《权力的游戏》中的瓦雷利亚钢怎么或隐或现占据那么多戏份。

当然,这本书或许也只是一家之言。传播学上说,你看到的只是别人想让你看到的。但无论如何,多看几个“别人想让你看到的”,才更有可能清楚什么才是“你应该看到的”。

煮酒论史,酒好,史料也要好。我有历史,你有酒吗?

《全球通史》读书笔记篇11

喜欢买书,斯塔夫里阿诺斯的《全球通史》买了半年了,一直并没有看过。今天百无聊赖,取过来看看。还是蛮有趣的。特做笔记如下:

社会变革滞后于技术变革是人类历史上诸多灾难的根源。

作者将人类历史的演进划分为两个阶段,即1500年之前诸孤立地区的世界和1500年以后西方的兴起并占优势的世界。

作者在考察欧亚大陆文明的兴衰时指出:如果其他地理条件相同,那么人类取得进步的关键就在于各民族间的“易接近性”;因为易接近性既为各民族提供了发展的机会,也制造了淘汰的压力;欧亚大陆的历史在很大程度上是欧亚大陆内部的游牧部落和周围的各大河流域文明区之间的历史;农业文明结束了长达数千年的种族平衡,建立起一直延续到今天的蒙古人种、高加索人种和黑人的优势;在古代文明的数千年里,中东一直是创造力的中心,但到了古典时代,中东的优势渐渐消失,除了宗教领域外,中东不再是创造发明的重要发源地;古典时代形成的,并在许多情况下一直存续至今的新思想和新制度,都是原先从欧亚大陆诸边缘地区发展起来的文明的产物,如希腊和罗马文明、印度文明和中国文明;正是欧亚大陆的西方古典文明比其他文明遭受了更彻底的破坏,无法复原,被一种崭新的东西所代替,才使西方走在了世界的前面;西方衰落了,但西方开启的现代革命却蔓延到全世界,因而西方也是成功的。

60年代的新世界在很大程度上是殖民地革命的产物。而90年代的新世界则正如教皇保罗六世所言,是“科技的神奇影响力”的结果。

《全球通史》读书笔记篇12

今天闲来无事,随手翻看了一下以前写的读书笔记,看到《全球通史》时,觉得有几句挺不错的,整理了一下。

当穆斯林帝国与中国对外界文明不屑一顾时,欧洲人却被其他民族的文明所吸引,所着迷。

16、17世纪时,欧洲人惊讶,在掠夺时仍表现出谦卑,有时候甚至焦急地探求良知。但之后,欧洲变得越来越粗暴、冷酷和褊狭。对待古老文明正如曾经被对待的轻蔑,习惯于自己的领先地位。

欧洲初始资源的贫瘠,和独特的地理位置,使得他们不断寻求对外学习和扩张。将自己置于最低位,以一种谦卑的心去看他人,或许会有许多新的发现。中国的落后当然在于它的自大,儒家文明一直向国人灌输着中庸之道,却忽视了长此下去,当儒家本身完全成为了一种统治工具时,没有新的思想的碰撞,安于现实,乃至自满情绪的不断上涨。“天朝上国”的自居使得统治阶级完全忽视了外来文明,不仅摧毁了刚刚发展起来的资本主义萌芽,也扼杀了中国当时的一切希望。

在古代,存在着一种反对将创造性的学习与体力劳动结合起来的强烈偏见。近代以前,思想家与劳动者一直是分开打。欧洲继承了古希腊的形而上学思想,对具体事物,实际技艺不感兴趣,而追求世界的本源,万物的本质。近代,随着资本的扩张,文艺复兴阶段的影响,欧洲人为了寻求更大的利润,开始重视技术,为科学革命奠定了基础,也就带来了欧洲的繁盛。

科学革命所带来的改变之所以远远高于农业革命所带来的在于它的研究方法——科学本身包含了无限进步的可能,而且它是属于全人类的。

18世纪80年代生产力的惊人进步似的机械化工厂体系不再依赖现有的需要,而是创造出新的需要,不断去刺激消费。

英国之所以可以首先发起工业革命,当然不仅仅是瓦特的功劳,更在于它独特的背景条件:社会结构的合理,重商主义的流行,商业制度的建立,流动资本的丰富,海外市场的刺激,科学、哲学底蕴的爆发。

在我们分析事情原因时,不能仅仅局限在直接原因,更重要的是联系历史、地理、人文等因素的背景条件,探求根本原因,以及预见它所导致的结果。

一、书籍简介

《红星照耀中国》(Red Star Over China)原名《西行漫记》,是美国著名记者埃德加·斯诺的不朽名著,一部文笔优美的纪实性很强的报道性作品。作者真实记录了自1936年6月至10月在中国西北革命根据地(以延安为中心的陕甘宁边区)进行实地采访的所见所闻,向全世界真实报道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工农红军以及许多红军领袖、红军将领的情况。毛泽东、周恩来和朱德是斯诺笔下最具代表性的人物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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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作者简介

《红星照耀中国》(原名《西行漫记》)的作者埃德加·斯诺于1905年出生在美国密苏里州堪萨斯市,是家中三个孩子中最小的,长大后成为一名著名的记者。埃德加·斯诺于1928年来华,曾任欧美几家报社驻华记者、通讯员。1933年4月到1935年6月,斯诺同时兼任北平燕京大学新闻系讲师。1936年6月斯诺访问陕甘宁边区,写了大量通讯报道,成为第一个采访红区的西方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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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红星照耀中国》读书笔记

如果希望有颜色,那么它一定红色。

《红星照耀中国》又称《西行漫记》,是美国著名记者埃德加。斯诺的不朽名著,作者真实记录了自1936年6月至10月在中国西北革命根据地进行实地采访的所见所闻,向全世界真实报道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工农红军以及许多红军领袖、红军将领的情况。

当我看到这本书的作者时,激发了我的好奇心,一本书写中国奋斗史的书,怎么会是外国人写的?

作者埃德加·斯诺,以一名外国人,一名记者的身份写下此书。冲破了国民党以及资本主义世界对中国革命的严密的新闻封锁。它展现了中国共产党为民族解放做出的不懈努力,表现了他们乐观向上,勇于面对的红军精神。作者在书中描绘了中国共产党人和红军战士坚韧不拔、英勇卓绝的伟大斗争,以及他们的领袖人物的伟大而平凡的精神风貌。向世界展示了一个朝气满满一颗光华璀璨、熠熠闪光的“红星”中国。

谈到《红星照耀中国》,印象最深刻的还是讲述了红军长征的艰难过程。红军长征中强渡大渡河、过大草原等艰难英勇的事迹,可以说,红军在长征路上的经历是千难万险的。身后有追兵,头上有敌人的飞机,还要空着肚子,光着脚走没有路的“路”。而中国红军战士表现出的对革命的必胜信念和一往直前、不怕牺牲的红军精神,可以说是一笔巨大的财富。

作者在书中写道:“中国共产党的革命事业如一颗闪耀的红星照耀着中国的西北,且必将照耀全中国。”的确,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革命事业犹如一颗闪亮的红星不仅照耀着中国的西北,而且必将照耀全中国,照耀全世界。

如果希望有颜色,那么一定是红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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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红星照耀中国》读后感40篇

第1篇:《红星照耀中国》读后感400字

《红星照耀中国》这本书是美国的埃德加·斯诺写的。是埃德加·斯诺在1936年深入中国内部时为世界进行的一场对中国革命的报道,使外国人真实地了解到中国的革命到底是一种怎样的方式、历程。

在整本书中,记录的所有事情是以埃德加·斯诺寻找毛泽东这件事记叙的。在此书中我最喜欢的人,大概就是作者本人,他冒着生命危险,进入陕甘宁地区,为全世界进行了一场报道,澄清了外界对中国革命的误解。而书中也有介绍毛泽东,彭德怀等领导人的故事。

二万五千里的长征是极震撼的,虽然埃德加斯诺那时并不在场,但他通过他人的叙述也记录了下来。在这段历程中,不知死去了多少人,这些人有的被饿死,有的被冻死,有的陷入泥沼,有的滚下山坡,但始终没有阻断红军坚定的步伐,他们彼此扶持着,为了一个统一的目标努力着,不分彼此,共进退,同生死。

感谢他们吧。因为他们的努力,才会有现在的生活。不要总想着自己失去了什么,未曾拥有什么,而是要想着你拥有着什么,你又获得了什么。人的一生如此短暂,你做不到洒脱、快活,做不到冷漠旁观,淡泊名利,无欲无求,那至少要做好你自己,好好的活着。

第2篇:《红星照耀中国》读后感500字

读了《飞夺泸定桥》后,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对红军战士的敬佩之情不禁油然而生。

1935年,红军北上抗日,向天险大渡河挺进。他们要渡过大渡河,必须夺取泸定桥。因此,红军不吃不睡,跟敌人的援兵抢时间,冒雨率先到达泸定桥。泸定桥离水面有几十丈高,木板被敌人抽掉了,只剩下冷冰冰的铁索,对岸敌人的机关枪向红军疯狂地扫射着。可是英勇的红军并没有害怕,拿着短枪,背着马刀,带着手榴弹,冒着密集的枪弹,勇敢地攀着铁链向对岸冲去。前面的红军掉进了惊涛骇浪中,后面的又跟上去,经过惊心动魄的浴血奋战,红军夺下了泸定桥,主力终于胜利地渡过了大渡河。

飞夺泸定桥是红军长征中一次重要的战略行动,它关乎着中央红军的生死存亡。飞夺泸定桥粉碎了蒋介石南追北堵欲借助大渡河天险将红军变成第二个石达开的美梦。飞夺泸定桥因此成为中国共产党长征时期的重要里程碑,为实现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红一、二、四方面军会合,最后北上陕北结束长征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长征虽然离我们远去了,但在那部数十万红军用生命和鲜血书写的英雄史诗里,每一个字都闪烁着震撼灵魂的光辉,每一诗行都有一股力量沉淀在我们的民族血液中。长征精神也值得我们每一个中华儿女学习。

虽然,我们现在无法像革命先辈一样,为祖国做出伟大的贡献。但是,我们却可以在面对困难、挫折时选择不怕困难,勇往直前;在面对集体与个人利益得失时,选择牺牲自我,把集体的利益看得高于一切。踏踏实实、认认真真的做好每一件事,勤奋学习,刻苦努力,坚持不懈。

第3篇:《红星照耀中国》读后感600字

无论是多年前饱受欺辱的苏维埃,还是现今日渐强大的新中国,其实,一直都有一颗红星,在我们的上方高高悬挂。只不过,时间久了,我们都已忘却了它。近日读了《红星照耀中国》一书,看到了一位美国记者眼中的中国后,那颗许久不被想起的,早已蒙上了灰尘的红星,在我的心里,突然发光发亮起来……

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们现在,也就只能摸着那一张张薄薄的纸,去想象当时那般暗无天日的生活。可在此事中,我却不自觉地跟着一双无形的大手走进了书中,走进了那个硝烟弥漫的时代,跟随着埃德加·斯诺的步伐,走遍了大半个中国。

书中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是毛泽东毛主席。一直以来,我都以为他小时候因为家里穷,没钱读书,所以成为书记、主席后,才会废寝忘食地工作、读书。但我错了。原来,毛主席从小就爱看书,并且上学习字,自己赶去离家50里的地方,只为念到书,只为获得更多的知识。他对事情有自己的见解,不会听信别人的谗言。更令我欣赏他的是:他很谦虚。在谈论自己时,他不自觉地就谈论到了他的好战友,总是将自己置于一个集体中,不骄不躁,平易近人,让人感觉非常的亲切。

不只是我们的毛主席啊!从上到下,从总司令朱德,又到彭德怀,还有张学良,再到那些不知姓名的士兵……他们谁不是怀着一颗赤子之心,谁不是“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谁不是铁骨铮铮的汉子?他们,都是。

他们闯过了一道道险关;他们受伤时咬紧牙关;他们永远都将伤口留给自己,笑脸迎给我们。

那时的红星十分耀眼,夺目;今日的红星更加夺目,更加美丽!

这是美国人眼中的红军,是美国人眼中的中国!今日的我们,一定要守护我们的红星,呵护好我们的中国!

红星,是什么?

我想,是先烈们的鲜血吧。

请记住这样一句话:铭记历史,缅怀先烈,珍爱和平,开创未来!

第4篇:《红星照耀中国》读后感800字

一位英勇的将军,指挥红军完成一次次“以少制多”的战斗,他就是彭德怀。在《红星照耀中国》中,彭德怀的伟人面纱被揭开。向我展示了一个坚贞不屈的勇士形象……

彭德怀的幼年经历深深地影响了他的心灵。他从小就有能力照顾自己,当被老师打时,“他举起一条板凳,揍了老师一下”,这一举动是多么与众不同,使彭德怀先生的勇于反抗的精神爆发出来,这就是彭德怀“不屈”精神的起点。当时社会的,彭德怀家庭破裂,他的专制祖母甚至把他赶出家门,但是,彭德怀并非“近墨者黑”,当他看到穷人饥饿、富人过着纸醉金迷生活的场面后,起了恻隐之心,他带领农民反抗,坚贞不屈地为农民而战,为穷人服务!

“为人民服务”是共产主义的核心,彭德怀的思想与共产党发生了惊人的碰撞。当他被逮捕时,面对敌人的严刑拷打“每次他又决定不屈服,坚持到第二次再说”,他像所有的共产党人一样“横眉怒对国民党的威胁,宁可倒下去,也不愿屈服”。看到彭德怀“昏过去了好几次”,从未招拱一项证据,我的内心受到了震撼,更为彭德怀这种伟大的精神所感动!

彭德怀到一九二七年才参加共产党,都说“童年是长大后的影子”,幼时的遭遇使他早已具备了一位红军战士所有的精神。当斯诺采访彭德怀时,他对战术的熟悉对时局的看法让我为之赞叹。彭德怀认为游击战是红军取胜的关键,为了压倒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主义这三座“大山”,红色游击队蓄势待发。他们宣传共产主义,不畏艰险,与农民共同战斗,是“不屈”;他们凭借极小的兵力与敌军拼博到底,是“不屈”;他在重重封锁下,“用树皮做短衫,把裤腿剪下做鞋子”,是“不屈”……是共产主义之光照亮了中国,更是像彭德怀这样战士的坚贞不屈的精神为那缕红色增添了光彩!

彭德怀说:“战术很重要,但是如果人民的大多数不支持我们,我们就无法生存。”正是他这种以人民为本,以战术为要,以坚持为钢的战斗理念打败了国民党,使红色中国闪闪发光!

作为共产主义的接班人,我们更应接下重任,学习像彭德怀那样坚贞不屈的精神,我们要有“留取丹心照汗青”的壮志,更要有“不破楼兰终不还”的精神,还要有“化作春泥更护花”的情怀……

彭德怀不仅是一位红军战士,还是每个共产主义者的榜样。他的那种坚贞不屈的精神,将在每个中国人的心中闪耀,使他们团结起来,让祖国朝着更远大的目标前进!

第5篇:《红星照耀中国》读后感

《红星照耀中国》是一部经典的纪实作品,真实记录了作者1936年6月至10月在中国西北实地采访的所见所闻,揭示了中国红军的真正形象以及与日本侵略者和国民党的坚定斗争。本书收集和记录了作者与革命将领的谈话,以及与红军战士、农民工人、知识分子等人的谈话。作者斯诺断言道:“这根本不是一个作家所能创造出来的,这些是人类历史上丰富而又灿烂的精华。”

这本书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红军战士飞夺泸定桥的壮举。为了摆脱国民党军队的紧追不舍,红军不得不做出夺取泸定桥的决定。22名突击队员冒着枪林弹雨,沿着火墙密布的铁索,经过一场浴血奋战,成功夺下桥头,使红军主力顺利从泸定桥越过天险,粉碎了敌人的阴谋。

泸定桥水面几十丈高,木板都被敌人抽掉了,只剩下铁索,而大渡河水流湍急,一不小心就会掉到河里。在这么艰险的环境下,红军战士奋不顾身,不畏艰险,用血肉之躯筑成钢铁屏障,抵挡敌人的密集枪弹,勇往直前,他们这种勇敢顽强、不怕牺牲的精神,深深震撼了我。

我们今天的和平生活,是无数革命先烈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我们应该好好珍惜。我们应该学习革命先辈英勇无畏的精神,像他们一样不怕困难,遇到困难和挫折时勇敢面对;我们应该努力学习,用知识和本领建设我们的国家,使我们的祖国变得更加美丽和富强,只有这样,才不辜负革命先烈抛头颅、洒热血换来的和平安详。

第6篇:《红星照耀中国》读后感

红星照耀中国是一本特别的书,这是一名外国人作为记者的身份写下的这本书,这本书介绍了工农红军用用智慧和斗争战胜蒋介石。

让我印象最深的情节是长征,红军远征的困难是常人无法想象的。读了这本书事物的心中充满敬佩之情,同时还有对红军们的同情,他们的食物不足,饿得不行就啃树皮,煮皮鞋,嚼石子…这些都是我们从未经历的,我们不敢想象那艰苦的日子,现在我们衣食无忧,这些事我们不敢做,红军们却习以为常。

红军们的脚上有许多惨不忍睹的血泡和老茧,可见他们走了多少路,吃了多少苦。现在的人们一出门就是开车,有几个人脚上还有血泡,有几个人脚上还有老茧,他们在这艰苦的路上,虽然倒下的有很多人,但他们相互扶持,绝不轻易放弃自己的队友,这精神是难得可贵的。

红军们的乐观,坚持,互相扶持,是他们长征成功的重要因素,他们的成功和吃的苦是成正比的。

第7篇:《红星照耀中国》读后感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红星照耀中国》这本书。这本书是一位外国记者斯诺所写,他客观详实地报道了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的主张、纲领,让全世界知道,在这个人口最多的国家,真正的未来在哪里。

这本书也是研究党的历史、了解领袖们的资料。作为在当时写成的第一手资料,不仅介绍了红军的征战史,并且从政治、军事、经济等方面进行了报道和解释。这是一部把中国介绍给全世界的书。

当时的中国内忧外患,侵略者的铁蹄践踏着国土。而当权者的屠刀则挥向人民,这个时候需要有人站出来挽救大局,这个人就是毛泽东领导下的共产党。

党在成立初期,由于一些不安定的因素,曾受过很大的损失。新的共产党面临生死存亡的局面,领导们的智慧使党走上了正确的道路。

只有人民的拥护和支持,才能让国家看到未来,在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没有被侵略者击退,在无数人流血牺牲后,更多的人勇敢站出来。共产党领导的队伍逐渐壮大,在震惊的二万五千里长征之后,没有人能再轻视这股不可抵挡的力量了,这是一个代表人民群众的政党。

《红星照耀中国》这本书可以让我们知道:正是中国共产党及其军队所经历的苦难和牺牲,换来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

了解过去,才能真正地了解中国共产党的伟大,这种伟大将给中国带来新的辉煌!

第8篇:《红星照耀中国》读后感

《红星照耀中国》是一部血的历史图册,它可以让我们知道,中共及其军队所经受的苦难、牺牲。我们今天的幸福来自昨天中共党人的每一次浴血奋战,多少人的鲜血铸就了我们的今天,可想而知今天的幸福是用鲜血凝结而成的。《红星照耀中国》的另一魅力,在于描绘了中国共D人和红军战士坚韧不拔、英勇卓绝的无产阶级革命精神,以及他们的领袖人物的伟大而平凡的精神风貌。

这不得不使笔者想到《青春之歌》中的主人公林道静毅然离家出走,投身“地下革命”事业,为革命付出自己的青春和热情;《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的主人公保尔,为党的革命事业倾尽一生心血,鞠躬尽瘁。在为党的事业而奋斗的路程上,面对重重挫折打击,不管是林道静还是保尔,他们都不曾放弃,尽管前行的路充满坎坷,尽管他们知道这条路艰辛异常,可他们只当这些打击、坎坷是丰富人生的元素来对待,从没有放弃自己的命运,这种不服输的、大无畏的精神,在现在当是一笔无价的财富了。

以上的种种,不得不使笔者在深有感触与热血激情的情况下,去阐发感慨:这是怎么样的党,多么伟大的党!纵有千万文字的追捧也捧不“红”这样的党,文字是多么苍白无力,但有林道静、保尔以及本书的作者埃德加·斯诺这样血淋淋的人物存在,他们愿意为党的胜利倾注一切,就连出身在美国在生活背景、语言、习俗各方面有差异的埃德加·斯诺都从中国革命和它的领导人身上,感染了火一样的热情,在艰苦斗争时用自己的笔进行战斗,只为了他开始“信仰”的一切——党。

笔者阅读红色书刊并不甚多,但仅凭以上几个鲜活的人物以及《红星照耀中国》中所述的党在领导中国革命走向胜利时的艰辛与牺牲。我们就可以体会党在困难时期的艰苦卓绝;体会党在斗争中的峥嵘岁月;体会党在领导人民走向胜利时的无限伟大!心系这样的党,我们应该感到荣幸与自豪。

第9篇:《红星照耀中国》读后感

翻开这本书,首先映入眼帘的则是一张张照片,令我印象最深的则是红军总司令朱德,照片中的他满脸笑意,十分和蔼。

记得文中有写到朱德很爱护他的部下,他常常与士兵们同甘共苦,并且十分喜欢在营地里转,同弟兄们坐在一起讲故事,同他们一起打球。由此看出,朱德总司令是个平易近人的人。在长征途中,他把马让给走累了的同志骑,自己却大部分步行,似乎不知疲倦,朱德十分关心他人。从他妻子的描述中更能看出朱德总司令天性极端温和,对一切大小事情都十分负责,和蔼可亲。

他忠诚谦虚,服从指挥共产党,所以能够对红军保持严密的控制。朱德对“文职”领导的忠诚和服从是原因之一。朱、毛的联合不是相互竞争,而是相辅相成的。朱德没有任何政治野心,他能接受命令,因此也能发布命令。这是革命军队的领导的一个很有价值的因素。朱德是“三军”统帅,是红军稳定的象征。

正如文中所说的,“反正朱德不是圣人,但是在他的自己人中间——在穷人,毕竟他们占中国人民的绝大多数。他是个深受爱戴的人,他在一段的时间内曾经高举解放的火炬,在那些为中国的人权自由而斗争的人中间,他的名字已经永垂不朽。”

第10篇:《红星照耀中国》读后感

红一军团军团部、红二师主力及红五军团,沿大渡河西岸,夹河北,协同袭取泸定桥,为中央红军主力开辟过河通道。

5月27日凌晨,红四团团长黄开湘、政委杨成武接到军委命令,担任左纵队先头团,以3天时间赶到并夺占泸定桥。同时,刘伯承、聂荣臻率红一师一部先行开进。6时整,红四团出发了,向泸定桥方向飞速奔袭前进。当时的路,有的是绝壁上硬凿出的栈道,有的是蜿蜒缠绕、忽起忽伏的羊肠小道,有的路边就是汹涌澎湃的大渡河,令人心惊目眩,随时有失足落入万丈深渊的危险。

突然,下起暴雨,天黑得像倒扣的锅底似的,部队一天没有吃上饭,加上道路泥泞,简直寸步难行。但是,英勇的红军战士没有被困难难倒,他们团结一致,相互帮助,坚持前进。临近中午时分,红四团的机枪分队和配属的军团炮兵营也赶到了泸定桥。

他们很快消灭了桥头堡的敌人,又冲向泸定城,最终顺利夺桥。

红军们真的渡过了许多艰险,为了老百姓,战士们把自己的生命也拿出来做奉献,这难道不令我们感动吗?我们现在所以拥有这美好的世界,全都是因为我们有这些勇敢的战士。我们现在的生活来之不易,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生活。

第11篇:《红星照耀中国》读后感

一本好书,像一条大河,书中的点滴如游鱼细沙,缱绻浪花,便是大河的风景,埋首于《红星照耀中国》,就像徘徊于河边,风光入眼,轻声入耳,便把感动淌满心间。

“打倒吃我们肉的地主!”“打倒喝我们血的军阀!”“打倒把中国出卖给日本的汉奸!”“欢迎一切抗日军队结成统一战线!”“中国革命万岁!”“中国红军万岁!”这是我们革命先烈英勇无畏的口号,是中国工农红军无所畏惧的象征。

这本书详细的介绍了作者于1936年6月到10月对中国西北革命根据地进行考察,考察后的材料就完成了《红星照耀中国》的写作,作者埃德加斯诺,向全世界展示出中国共产党的伟大,让全世界的人都能了解到中国共产党那颗炙热的心。作者用生动的笔墨记叙了长征的经过,而长征精神是中华民族百折不挠、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的最高体现。长征精神之所以历久弥新,就在于它是不静止的,是奔腾不息的。

回望历史的长河,长征已过去近90年,但长征精神依然在我们心间。不禁感叹道:“岁月易老,精神永存!”这也激励着一代又一代莘莘学子,报效祖国。“故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而全在我中国少年。”

第12篇:《红星照耀中国》读后感

在埃德加·斯诺编著的《红星照耀中国》这本书中,我被作者坚强的精神所感动。

作者生活的年代,也是中国最困难的时候,军队如同一道长城,连绵不绝,使中国红区宛如一座孤岛,可作者并没有退缩,而是选择越过那道长城。他并不了解中国红军是怎样的一支队伍,他可以把非议置之度外,勇敢地踏入这片土地,在这条路上,他遇到许多困难,白匪军的追杀等,但他终于排除万难,开始与红军接触,把他之前所有的问题都解决了。

文中的作者遇到问题时,他选择去探究,去试验,直到自己了解真相,他不怕任何困难,勇往直前。

但我就没有这种毅力,我遇到问题时,很轻易地放弃,遇到困难时,我会选择逃避,而不是去面对。做任何事总是缺少那一份勇气,一份毅力,使我很难做成功一件事,因此我的成绩也很难提高上去。

以后我必须改掉自己的惰性,以文中的作者为榜样,学会勇敢,学会坚强,遇到困难不退缩,做什么事情都不放弃,坚持到底,多一份探究的劲,使自己不断完善,做一个男子汉,将来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才,做一个像作者那样勇敢的人。

第13篇:《红星照耀中国》读后感

我是第一次看这一本书,看的时候是挑选了一些看起来比较吸引我的章节,我认为《红星照耀中国》的非凡之处在于,它首次记录了毛泽东和其他共产党人的生平故事,以及这场鲜为人知的革命。后来的事实证明这是极具预见性的。斯诺的这本著作之所以成为一部经典,是因为它在两个方面经受了时间的考验:一是作为历史的真实记录,二是作为对历史趋势的预见。这本书的地位,不仅仅是处于政治与回忆录,更是一本记载了中华民族的血泪史。

斯诺以一个美国人角度讲述了中国的情况,这本书中或多或少的带着一些美国社会的色彩,但是我读了这本书后,更加了解了抗战时期中国人民的难处与存在哪些巨大压力,我之前一直认为中国在抗战时期打仗是十分容易的,小时候看地道战,地雷战,感觉小鬼子特别傻,踩个雷就上天了,实际上战争是十分残酷的,所以,我们更不能忘记以前的屈辱,我们一定要努力学习,报效我们伟大的祖国,中国的强大是来之不易的,是来自那些有着高尚奉献精神的革命烈士们,我们要去敬重他们,纪念他们。

第14篇:《红星照耀中国》读后感

《红星照耀中国》是一名美国记者写的,那么以一个美国人的身份看中国是什么样的呢?这位记者同时也是世界闻名的作家-埃德加斯诺。

埃德加·斯诺将一幅幅记录着历史展开,没有过重的色彩,让革命先烈们仿佛活了过来站在我们面前,让我们更深地认识了一群有民族气魄有智慧有抱负的革命先烈和一段令人骄傲的历史。

在这本书中,埃德加。斯诺对国民党进行了狠很地斥责,并在书大加赞赏:毛泽东还是一个精通中国旧学的有成就的学者,他博览群书,对哲学和历史有深入地研究,但对于工作却事无巨细,一丝不苟,他精力过人,不知疲倦是一个颇有天赋的军事和政治战略家。除此之外,还有头脑冷静不屈不饶的周恩来,战无不胜的林彪,令地方乡绅闻风丧胆的贺龙,还有彭德怀、朱德、徐特立、左权等一批优秀的领袖,以及他们那进不完的英雄事迹,他们用那火一样的爱国情怀,燃起了中人的革命热情,他们好铁一样坚定的意志斩去了旧中国的病根肿瘤。

埃德加。斯诺以一名记者的身份,冒着生命危险去与革命领袖谈话并将记录在了这个本书上。

埃德加。斯诺在书里写过:中国共产党的革命事业如一颗闪耀的红星照耀着中国的西北,且必将照耀全中国。70年后的今天,如埃德加·斯诺所说共产党已如一颗红星照耀全中国。

第15篇:《红星照耀中国》读后感

读埃德加·斯诺的《红星照耀中国》,我感受颇深。

毛泽东,我们伟大的领袖。一个平易近人,富有幽默感、朴素的人。在长征途中,毛主席和他的夫人只是住在两间窑洞中,四壁简陋,空无所有,仅仅挂了一些地图。虽然他做了十年的红军领袖,千百次没收了地主、官僚和税吏的财产,可是他所有的财物却依然只是一卷铺盖和几件随身的衣物。他一点也没有领导的架子,与战士们同甘共苦,伙食普通,衣着简朴。

毛泽东认真研究哲学,一丝不苟。有一阵子作者向他采访共产党的党史,中途一次一个客人带来几本哲学新书给他,于是他要求作者改期再谈。在接下去的三四天中,他专心读书,似乎其他什么都不管了。他是一个专心致志、一心一意的人。

毛泽东每天工作十三四个小时,他坚持不懈,不屈不挠,不是一下子就这样的。少年时代的他在父亲的田里干过苦活,在学校刻苦读书,与几个志同道合的人一起锻炼他们自己。他们知道中国的未来需要他们有忍受最大艰难困苦的能力。

毛泽东是一个重感情,有着相当深邃感情的人。当他讲到在战争死去的同志或由于饥荒引起的大米暴动中的死人事件时,他的眼睛总是湿润的,他和红军战士们共进退,因为有了他卓越的指导,红军变得更加强大。

读了书中的三四篇,文章内容丰富多彩,我知道了好多事情,里面的情节深深影响了我。

第16篇:《红星照耀中国》读后感

《红星照耀中国》是震撼世界的成就。

这本书的意义首先在于它是通过一个外国人的所见所闻,客观地向全世界报道了红军的真实情况。

1936年,埃德加斯诺冒生命危险深入西方媒体眼中的“土匪聚集的地方”在延安,他解开了心里的疑惑。

《红星照耀中国》中对人物的外貌刻画细致入微,如第二篇中,对周恩来的外貌描写,个子清瘦,中等身材,胡子又长又黑,外表却仍不脱孩子气,眼睛又大又深,富有吸引力。还有第三篇中对毛泽东的外貌描写,面容消瘦是一个像林肯的人物,个子高出一半的中国人,背有些驼,一头浓密的黑发留的很长,双眼炯炯有神,鼻梁很高,颧骨突出,还描写了彭德怀,林伯渠等人,并配附大量照片,为后人留下许多珍贵影像。

第三篇中还写了许多关于毛主席的事,表现了毛主席的性格特点,如毛主席在街上和两个年轻农民谈话,作者起先没认出他,可以看出他是一个像中国农民一样质朴的人。他颇有幽默感,喜欢憨笑生活简朴,甚至有些粗俗,而且不拘小节。

作者还写了,毛主席对作者写的文章或者拍的照片,从来不加任何检查,使作者尽力弄到能说明苏区生活的各个方面的材料,这使作者非常感激。流露出作者对毛主席的敬佩、赞美之情。

这是一部文笔优美的纪实性很强的报道,作品值得我们仔细品读。

读了《红星照耀中国》这本书,我不由得产生了一个疑惑:在近代中国革命武装中,中国共产党得到的外国援助是最少的,几乎没有。几次弹尽粮绝,陷入险境,是什么在支撑着他们坚持战斗下去呢?

是信仰,他们有着统一而坚定的信仰,为此可以付出一切。因此,共产党才能绝处逢生,最终取得胜利。

还记得斯诺写道,他刚来到红区时,和他同行的还有几个人,只有斯诺可以骑马,而且他的马就如一条瘦狗,其他人只能骑驴子,当斯诺问,难道你们平日骑得就是这种马吗?随行人员说,好马都被送上前线了,不管是谁的马,只要足够健壮,全部送上前线。一切好东西都优先供应给前线,就算是主席也不能藏私。

在这里,我看不到自私。所有人都在为了同一个目标坚持不懈地奋斗着。

长征毫无疑问是一次伟大的征途。我认为,他是中国共产党人百折不挠精神的象征。红军翻雪山、过草地,越过了一道又一道天险,度过了一个有一个难关,终于取得了伟大胜利。在这艰苦卓绝的斗争中,红军的军心始终如一,从未涣散过。他们百折不挠的精神令我敬佩。

反观现代青少年,心理素质极差,甚至会出现因学习压力太大而自杀的情况。我们应继承红军战士们百折不挠的长征精神,不论遇到什么困难,情况多么险峻,都不应该放弃。红军那么艰难都熬过来了,我们也能一代更比一代好!长征精神要长久地传承下去。

第17篇:《红星照耀中国》读后感

1937年10月,斯诺编写的《红星照耀中国》首次出版,即刻轰动全世界――所有国家都了解到:在中国,炽热的民魂在悄然觉醒。他们首次了解到在无形之中,一颗闪耀的红星已照耀了中国,乃至全世界。斯诺在中国的游历,由衷感受到红色中国的炽热民魂,最终写下了这个不朽名著。

我无法想象在20世纪20年代末至30年代初中国是怎样一副黑暗凌乱的场面,更无法想象红色中国在这般境界时如何崛起的。但当我合上《红星照耀中国》时,它用春水般的语言明确地告诉了我――中国的民魂已悄然觉醒,黑暗即将被冲破。有了民魂,毛泽东能率领农民军起义,并在之后建立红军;有了民魂,各地百姓涉险给予共产党力所能及的援助;有了民魂,红军面对兵强马壮的国民党四次全力“围剿”能屡屡大捷;有了民魂,红军面对万里长征坦然不惧,坚定走到最后。民魂的发扬,奠定了共产党的胜利,他们终建立起一个崭新的苏区。全书最后,蒋介石被逮,不得不受制于共产党,第五次“围剿”终于被红军夺得了胜利。是何种力量奠定了红军坚定作战,终得胜利?是的,就是那炽热的民魂。

“唯有民魂是值得宝贵的,唯有他发扬起来,中国才有真进步。”红星一直在照耀中国,它定将更加辉煌。我们身兼重担,定要勤奋治学,奠定祖国未来的璀璨光明。

第18篇:《红星照耀中国》读后感

《红星照耀中国》是美国的埃德加·斯诺在中国考察、采访、记录红军生活方式和日常习惯、勇气、毅力的一本书。在记录长征的过程中,让我感受到红军在长征路上的艰险。在这过程中,有不少人饿死,有不少人因为大草地而失去生命,也有不少牲口也在也起不来了。尽管过程艰难,6000多里的路程。红军依然坚持了下去。成功了,为了中国;成功啦,为了红军;成功了,为了和平;成功了,为了好日子到来。

毛主席的《七律·长征》诗是这样写的——“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五岭我逶迤腾细浪,乌蒙磅礴走泥丸,金沙水拍云崖暖,大渡桥横铁索寒,更喜岷山千里雪,三军过后尽开颜”。

毛主席带领红军顽强不息,与蒋介石抗争到底,才换来现在的中国的和平,需要那么多人的牺牲才换来现在的中国,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生活,毛主席作为领导人,无处不关心同志们,对待老百姓们也是没有身份,没有架子,有亲和力,待人友善。红军们经常帮助老百姓,因此获得了许多民众的爱戴。在路上,老百姓们也总会帮助红军,就算仅剩一口米,也会拿出来帮助红军。军民团结的力量带来了中国的和平。

和平鸽代表着和平,但也有许多地方仍在继续开战,所以我希望和平鸽不仅向往着中国和平,也向往着世界的和平!

第19篇:《红星照耀中国》读后感

在《红星照耀中国》中,有一篇的名字叫做“造反者”。当时,我一看见这三个字,心中诈一愣,造反者?难道是混在红军中的“奸臣”?翻开书一看,原来是我仰慕已久的周恩来大人呀!的确,这造反者的称号还真是实至名归呢!在斯诺的笔下,周恩来这一人物形象,更确切的说是他的另一面实在是让我大跌眼镜。

周恩来是中国人中最罕见的一种人,一个行动同知识和信仰完全一致的纯粹知识分子。他父母皆是两位深爱阅读的人,从而他本人似乎注定要做个读书人。但在1919年的学生运动中,周恩来做为学生领袖,遭到逮捕。如此年轻的他从此踏上了革命的道路。尽管他是那样的年轻,却又是如此的好强,他简直是把自己的生命都搭了进去啊!

因为他未受过正规的军训练,在工人阶级的很少干活,所以他到上海的时候唯一的武装是他革命的决心和坚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知识。之后他任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他在南方进行了多作文https://wWw。ZuoWenwang。Net/年的艰苦斗争,用步枪,机枪等装备对付作为敌人后缓的大城市的全部财力。而他的这一切努力都仅仅是为了保住小小的苏维埃共和国,它没有海诺,没有盐吃,不得不用人民铁的意志来代替。

更令我吃惊的是斯诺竟称他为“狂热”分子。他背弃中国古代的基本哲学,中庸和面子哲学,无可比拟的吃苦耐苦的能力,无私于一种思想和从不承认失败的不敢不挠精神。

在斯诺与周恩来漫步在乡间的时候,他显得轻松愉快,和对大自然的向往,在他的胳膊爱护地搭在那个“红小鬼”的肩上的时候,他好似返朴归真了,给人的不是一往常态的领导风范,他仿佛在逐渐拉拢他与乡下人们的距离。而那一刻在斯诺看来,他面目英俊,身材苗条,像个姑娘,不过仔细一品味他的动作,也真是如此。

也许正是这份轻松的精神才是他能够依然理智和微笑着去面对各种困难局势的吧!

这样的周恩来似乎又使我的心中对他燃起了几分敬畏。

第20篇:《红星照耀中国》读后感

1949年前的中国,也许并不完美,但是她却拥有一群完美的缔造者。

——题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无疑是每一个中国共产党人的丰功伟绩,但是却只被浓缩成了几个伟大的代名词;无数英烈光华闪耀的姓名,仅仅只是被“共产党”,“红军战士“这样笼统的称谓所代替。

我,不知所言。

今天,我想有些人,也应该被铭记,比如“邓发”。

邓发作为一个共产党员,在国共内斗,共产处于下风之时,依然铤而走险,深入敌内,不断提供重要情报。可以说,共产党的胜利,邓发功不可没。

在《红星闪耀中国》中,作者埃德加·斯诺对于邓发有如下一段描写:“他的青铜色的脸上露出恶作剧的笑容,在他卸掉那副墨镜以后,你一眼就可以看出,他的制服是件伪装,他并不是个坐办公室的官僚,而是个户外活动的人。”

短短几行,却饱含了不少的讯息:邓发是个卧底,他熟知作者身份,且经常锻炼,身体健康。

在书中对邓发并没有太多的文字去描绘,只有寥寥数百字,而字字皆为精髓,我读到的是一个幽默风趣,在敌人的狼窝中,凭着冷静睿智,与敌人周旋,也依然保持着强大的心态,不畏任何危险的伟大共产党员,一个置生死于度外的,为国无私奉献的邓发。

我想,新中国的成立,也是有着许许多多像邓发一样的人,发着光,发着热,尽管最后泯于无形。如果树立一个纪念碑,或许应该有许多从未耳闻,却立下丰功伟绩的英烈被铭刻吧。

也许1949年前的中国并不完美,但是,她有一群完美的缔造者,正是有他们的努力,才有今天这个前途无量的中国。

第21篇:《红星照耀中国》读后感

书中作者描述的毛主席是一个生活简朴的人。

照理来说,作为共产党的领导人、多个组织的委员,生活不说是大富大贵,那也应该是绰绰有余。但事实出乎意料,毛主席和他的夫人就住在两间四壁简陋的窑洞里,空无所有,只挂了一张地图。做了十年的红军领袖,没收了那么多达官贵人、地主税吏的财产,起码会得到一些他们的钱财,但这两间窑洞最值钱的物品是一顶蚊帐。

毛主席对着哲学、知识有着极为认真的态度。为了读一本书,推掉与他人的约会。酷爱读书的他,读书时每月都会花一元的钱去读报,所以他才能成为《湘江评论》的主笔,才能给后世留下《沁园春·雪》等作品。

一直觉得那些重要的领导人都会摆着架子,不易亲近,但毛主席却喜欢坐在观众中间在剧社看戏,吃饭时与大家拌拌嘴……毛主席很爱阅读,他熟读世界历史,对英国工党感兴趣的他,不断向作者发问,最后连作者都无法回答。

俗话说“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毛主席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他的父亲是个中农,后来变成“富”农时,就让妻儿下地干活,所以毛主席六岁就开始干农活。后来他从八岁开始在学堂读书,一直读到十三岁。刚识几个字,父亲就让他记账,过得比下人还惨。之后他和父亲争吵,离开了家,待在一个失业的法科学生家里,半年后湖南混乱,父亲送他去湘潭一家米店当学徒,而他在那里重新开始读书。他后来来到长沙,参加了正规军,反抗清廷,又在湖南的师范学校里拿到了毕业文凭。

国民党五次围剿都以惨败告终。毛主席说过,红军的最重要的一个战术是进攻时集中主力,在进攻后迅速分散。红军一般采取波浪式或潮水式的推进政策。红军的胜利首先是由于共产党的正确领导,其次是因为苏维埃人民基本干部的才能、勇气、决心以及几乎是超人的吃苦耐劳和革命热情。红军取胜的原因之一就是这种决心。

沦陷区的阴暗,解放区的明丽。那时中国的疆土就如一张树叶,只是缺了一块,而在毛主席的领导下这块树叶愈发完整。

第22篇:《红星照耀中国》读后感

说起贺龙,在我看来,他已经不是“人”,而是一个“神”了。

当时的贺龙被国民党称为“劣迹昭著”,但又是一个极力要争取的领袖人物,这两者看起来十分矛盾。

有人说,贺龙是个土匪,我对此坚决否认。大家想想土匪是什么,是做事粗鲁、纪律懒散的人,而贺龙呢,人家军官抽大烟、抢民女,他从未做过这等事,把治理得井井有条,令人敬佩。

贺龙是神,他神勇。

一次,他父亲带他去赴宴,父亲说贺龙胆大包天,有人还偷放一枪,贺龙面不改色,眼睛不眨,若无其事,客人拍案叫绝。这胆量也是无人能比,换作是我,早吓得魂飞魄散,可贺龙却如此镇定,少见!少见!

贺龙还有个传说。贺龙躲在湖南一个村里,有几个国民党人来收税,贺龙拿着一把明晃晃的菜刀,左一刀,右一刀,把他们几个全杀光了,建立了一个苏区。这传说是真是假,已无从知晓,但是就凭他不怕枪声,能推断出这事多半是真的,人家这勇气不是吹的呀,贺龙是什么事都能做出来的人。

贺龙也十分关心百姓和战友。

在行军路上,他总是背着受伤的部下,他也从不高人一等,他的生活与部下一样简单。

他爱百姓,他痛恨压迫者,所以会有许多民众千里迢迢来投奔他,这也正是地主土绅听见贺龙而逃跑的原因之一。这世上有多少军官做得到与下属平起平坐,又有多少真心实意关心百姓呢,贺龙这种品质十分可贵!

贺龙高大、勇猛、节俭、爱民、爱兵、谦虚……

这一种种的性格凝聚在一人的身上,他是多么传奇多么奇特,他是“神”!

第23篇:《红星照耀中国》读后感

《红星照耀中国》是我最近在读的一本书,它的作者是美国作家埃德加斯诺。其中毛泽东的形象让我印象极为深刻。

面容瘦削,比一般中国人高,背有些驼,鼻梁很高,颧骨突出。没错,这就是毛泽东。这是斯诺在刹那间对他的印象,其实毛主席还有很多优秀品质。

他是一个平易近人的人。斯诺第一次见到他时,毛主席正和两个青年农民谈话,还一边认真地做着手势。从“认真”这个词语我可以看出毛主席特别尊重青年农民。虽身为苏维埃掌权人,但仍和百姓之间亲密交谈,丝毫没有领导的架子。着实令人敬畏。

毛主席也是一个纯真朴实的人。斯诺初来保安,毛主席就十分热情地招待他,并在斯诺访问时把他所有问题都做了详细的问答,如:为什么成为一个共产党员?红军是怎样成长壮大起来的?他全部告诉了斯诺。说明他不怕斯诺把这些告诉别人。对他这个老外没有戒备之心。从这些表现就可以侧面烘托出毛主席的善良、淳朴。

那究竟是什么造就了这么一个平易近人、淳朴善良……的领导呢?那就是——阅读。前苏联著名作家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毛主席就是通过这一阶梯成为一个革命领袖的。

小时候毛主席家境不是特别好,所以很早就辍学了,使他离书远了一步。但他并没有放弃对文学对艺术的追求,他不断找机会读书。特别是喜欢看《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隋唐演义》……这在大人眼里是禁书。所以他总是背着大人看。久而久之,这些书对他产生了影响。他相信了佛教,开始了对生命的思考,人生的价值和意义是什么。后来又接触了一些西方文学。为了学习先进教育,他第一次到离家五十里远的地方。后来去了长沙,读到了报纸,知道了马克思主义,成为了一个共产党员。

读书,使毛泽东从农民变成了唯物主义者。

读书可以改变思想,可以改变行动,可以改变一生。

读《红星照耀中国》,我收获了很多。你们收获到了吗?

第24篇:《红星照耀中国》读后感

作为第一部向世界介绍和传播中国共产党和中国革命历程的图书,它在英语世界获得了轰动性影响,是一部文笔优美,纪实性很强的报道性作品,被誉为“研究中国革命的经典百科全书”。

《红星照耀中国》又称《西行漫记》,是美国著名记者埃德加。斯诺的不朽名著,作者真实记录了自1936年6月至10月在中国西北革命根据地进行实地采访的所见所闻,向全世界真实报道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工农红军以及许多红军领袖、红军将领的情况。

在《红色照耀中国》中,作者用事实向世界宣告: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革命事业犹如一颗善良的红星不仅照耀着中国的西北,而且必将照耀全中国,照耀全世界。同时,作者在书中描绘了中国共产党人和红军战士坚韧不拔、英勇卓绝的伟大斗争,以及他们的领袖人物的伟大而平凡的精神风貌。

读这本书,我了解了毛泽东、周恩来、朱德、彭德怀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和红军将领的生平经历,我仿佛亲眼看到了红军二万五千里长征中付出的艰辛,我知道了“真正的”红军的生活,我还知道了“红小鬼”,我又为那些经历战争和被白军剥削的老百姓深感同情,我“亲身经历”了那次的西安事变……《红星照耀中国》真切地让我们再次回到了那段激情燃烧,烽火连天的峥嵘岁月,深深地感受到中国共产党领导人进行革命的伟大光辉历程,深刻感悟革命先辈的坚定信念和英雄壮举。

读《红星照耀中国》之前,我对当年的战争一知半解;读《红星照耀中国》之后,我也对此有更深入的了解。引用书中“中文重译本序”中胡愈之的一段话:“今天在又一次伟大的历史性转变的日子里,为了解放思想,开动机器,大踏步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迈进,重读这样一本书是值得的。”

第25篇:《红星照耀中国》读后感

作者埃德加。斯诺,怀着对中国革命战士的重重疑问,以一名记者的身份,冒生命危险奔赴当时被刻意曲解的革命根据地,与革命领导人进行谈话,然后他运用平实、质朴的文字把一段波澜壮阔激情燃烧的岁月鲜活的呈现在了这本书上。

在书中,斯诺还对国名党进行狠狠的驳斥,驳斥了他们一直对外宣称共产党为“狂热分子”、“无知土匪”的这种行为。他在书中对毛泽东大加赞赏:然而毛泽东还是一个精通中国旧学的有成就的学者,他博览群书,对哲学和历史有深入地研究,但是对于工作却事无巨细、一丝不苟,他的精力过人、不知疲倦,是一个颇有天赋的军事和政治战略家。除此之外,还有头脑冷静不屈不挠的周恩来,战无不胜的林彪,令地主乡绅闻风丧胆的贺龙,还有彭德怀、朱德、洛浦、徐特立、左权等一批优秀的革命领袖,以及他们那讲不完的英雄事迹。他们用那火一样的爱国情怀,燃起了中国人民的革命热情。他们用那铁一样的坚定意志,斩去了旧中国的病根肿瘤。

作者在书中写道:“中国共产党的革命事业如一颗闪耀的红星照耀着中国的西北,且必将照耀全中国。”

毛泽东、周恩来、彭德怀……这些革命先驱虽出身平凡,却有一股刻在骨子里的救国救民意识。身为领导人,却与老百姓同甘共苦,不摆架子,他们那颗爱国爱民之心,不为功名,不为利禄,只为当时中国四万万老百姓过上幸福安康的生活。

一幅幅画卷展开,不带过重的色彩,却让革命先烈们有血有肉的站在了我们面前,让我们认识了这样一群有气魄有力量有风度有抱负的领导者,知道了一个真实的充满生活和活力的苏区,了解了一段令我们骄傲自豪的历史。

80年后的今天,如书上所说,共产党已如一颗红星,照耀了全中国,让中国走上了富强繁荣的道路。

第26篇:《红星照耀中国》读后感

这部著作是由埃德加斯诺写作,这位作为第一个到中国红色区域完成长达七年采访的西方记者。揭开了无数当时令人无法理解甚至在外界看来扑朔迷离的红色中国的神密面纱。

作者常年跟随于红军共同生活,甚至于许多中共领导面对面交流,也正是因为这样本书的内容大到毛泽东对抗日战争的著名论断-共产党的基本政策,小到党员和民众的言论形态。他站在非常可观的角度,从小人物的小事,不仅反映当时人民百姓的生活,心理状况,更是从侧面的角度表现出红军以及那些遥不可及领袖们的精神状态。

在书中“苏维埃社会”一节中的一部分,令我影响深刻。“中国农民通常最讨厌她自己家庭之外的组织纪律和任何社会活动,当提到这一点时,一些党员大笑起来,他们说中国农民如果是为自己而不是为民族,---地主或是税务工作,他们没有不喜欢组织和社会活动的。”我不得不承认与我谈话的大部分农民看上去都支持苏维埃和红军。他们中许多都是很自由的进行批评和抱怨,但是当问到他们是否喜欢现在这样儿不喜欢过去的日子时,他们的回答几乎是带着强调的语气。是的!

这本书,让我了解到了一个未知的中国革命。你让我对这段历史有了一个深刻的理解和认知。我看到了对当时人民社会的全新描述。

第27篇:《红星照耀中国》读后感

“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这是伟大革命家毛泽东的名言。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通过读书可以赋予人丰富的知识色彩。当我第一眼看到这本书时,红色的略呈灰灰的书的色调,立即给人以“红色”的感觉,更兼有历史的厚重感。

翻开书本,心就平静下来了,平铺直叙、娓娓道来他的西部之行,而一个个鲜活人物跃然纸上,一幅红色苏区斗争图浮现在眼前。作者运用欧美作家善用的描写的手法,以平视的角度,朴实的笔触给我们讲述着那段历史。朴实的语句却将东西方文学的区别体现的淋离尽致,当时这样的文章应该算作新闻或通讯了,而在今天就是一部传记了。

“在我看来,毛泽东是一个令人极感兴趣而复杂的人。他有着中国农民的质朴纯真的性格,颇有幽默感,喜欢憨笑”。这是对伟人毛泽东的描写——是一个喜欢憨笑的人。

西路军的很多故事、当然也包括很多女红军战士惨烈经过至今仍在民间流传,在中国革命史上可能是绝无仅有的,当年的残酷是我们现代人无法想象,正是因为有了这种精神,红军精神。让我们现在拥有了如此安宁的生活。我们现在所获得的一切都是鲜红血液换来的,为了这些,我们不得不好好学习,报效祖国。

让我们铭记那段历史吧,珍惜今天所拥有的,跟一位美国人——斯诺一样深爱这片红色土地或者说更爱这片土地,因为我们是中国人。

第28篇:《红星照耀中国》读后感

国民革命时期,中国布满层层迷雾,但没有一个人愿意冒险进入那里,去看清迷雾后的真相。一位美国记者——埃德加·斯诺怀着对中国革命与战争的重重疑问,孤身一人前往被人刻意曲解、遭到铜墙铁壁般严密封锁的红色革命根据地——苏区。经过访问与调查,迷雾背后的真相终于向外界揭开,他将在此过程中的所见所闻写成了《红星照耀中国》一书,用平实、质朴的文字将这段历史记录了下来。

在书中,作者为我们介绍了许多红军革命人物,有精力过人、一丝不苟的毛泽东,也有头脑冷静、不屈不挠的周恩来,有让地主乡绅闻风丧胆的贺龙,也有吃苦耐劳、真诚坦率的彭德怀,有沉默谦虚、与士兵同甘共苦的朱德,也有尽职尽责、认真传授知识的徐特立,有极其真诚、四肢灵活的徐海东……这许许多多的革命人物共同构成了这个红色中国的颗颗红星,在革命的夜空中闪闪发光。

这些优秀的革命人物都有火一样的爱国热情,在他们的成长过程都曾或经历或目睹了劳动人民遭遇的各种不幸与艰难,为了不让更多的人遭遇不幸,他们共同选择了革命道路!他们都出身平凡,却都有救国救民的意识。身为领导人,却与苏区的劳动人民和红军战士同甘共苦,从不摆架子,不为名利,只为解放中国让人民群众过上幸福的日子。

朱德相貌平平,长得不高,却十分结实,身子像铁打的一样。他天性温和,而且沉默谦虚,作为红军的总司令,而是和战士们打成一片,像亲兄弟一样,从不摆架子。他也常和兄弟们坐在一起,向兄弟们讲话都要脱下帽子,和他们讲故事,一起打球。他吃苦耐劳,和士兵们同甘共苦,闲下来时也帮助农民们种庄稼。他日常生活中像是没有脾气,但对待工作的时候却认真严苛,尽职尽责。他可以说是红军中非常优秀的一位领导人,正像文中所说的那样:“毛泽东是这一斗争的冷静的政治头脑,朱德是他的热烈的心,以行动赋予了他生命。”朱德是一个深受爱戴的人,他为人民的解放而斗争,他的名字已被历史所铭记。

此外,作者也介绍了红军战士的生活,他们的生活是丰富多彩的,可以上红军大学,可以学习读书写字,可以看红军剧社的演出,也可以踢球、比赛……对此,作者都曾亲身参与其中。关于长征,作者也写了整整一篇。我知道了红军战士们在长征途中所遇到的种种困难,他们有坚定的信念,不怕苦不怕累,坚持不懈,终于走完了漫漫长征路,成功会师。他们的精神让我深受感动,我也要向他们学习,不怕吃苦,延续长征精神。

如今,在共产党的带领下,中国一步步走向富强,共产党就似一颗红星,永远照耀着中华大地!

第29篇:《红星照耀中国》读后感

有一首歌唱的好”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如果中国没有解放,在一个个充满枪声、炮声的日子里人民的生活是提心吊胆,担惊受怕。

《红星照耀中国》一书的作者是埃德加斯诺,他是一位美国新闻工作者来到动乱的中国在报社工作。埃德加斯诺常年跟随红军共同生活,并时常和中央的领导面对面交流,他与中央主要领导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此书是一部文笔优美的纪实性很强的报道性文学作品,埃德加,斯诺真实记录了自1936年6月至十月在我国西北革命根据地进行实地采访的所见所闻。我读到了,书中大官僚家庭的儿子周恩来先后就读了南开中学南开大学。先后在法国英国,德国学习。先后组织了上海罢工,八一起义,是党的创始人,是著名的革命组织者,无私的忠诚于党国。我读到了四十岁的毛泽东在长沙的日子、革命的前奏,国民革命时期,苏维埃运动、红军的成长不仅呈现了他个人的成长轨迹,而且呈现了红军的成长历程。

他们,虽然出生不同,但却有着相同的遭遇。大批年轻的红军战士刚毅坚韧,勇敢顽强,忠贞不二,坚定如一,充满格斗信仰和牺牲精神,为国家而战。

《红星照耀中国》可以让我们知道中国共产党及其军队所受过的苦难、牺牲,今天的幸福来自多少人昨天的血汗,才能铸造今天的辉煌。

了解历史才能感受到中国共产党的伟大,感受中国红军的大无畏的英雄气概。

第30篇:《红星照耀中国》读后感

在老师推荐的书中,《红星照耀中国》吸引了我。作者以一名外国人,一名记者的身份写下此书,它展现了中国共产党的不懈努力。

在中国人争取自由,民主的道路上,曾近有很多国际友人对中国给予过各种形式的帮助,党的初期,由于共产国际的干预和一些不安定因素,曾受到过很大的损失,新生的中国共产党多次面临生死存亡的局面。然而领袖们的睿智使党走上了正确的道路,确立坚定不移的纲领,团结一切可团结的力量,为中国,为中国人民,进行着不屈不挠的顽强抗争。

只有人民拥护和支持的政府,才能让国家看到未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没有被侵略者的刺刀击退,没有被当权者的白色恐怖吓到,在无数人的流血牺牲后,更多的人勇敢的站出来,把自己的一切奉献给崇高的事业。

在多方打击和封锁的情况下,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队伍在逐渐壮大,在震惊世界的二万五千里长征之后,没有人能在轻视这股不可抵挡的力量,一切关于“无知土匪”的谣言不攻自破,这是一个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政党,这是一个有些执着信仰,严格纪律的政党。

《红星照耀中国》可以让我们知道,中国共产党及其军队所经受过的苦难,牺牲,今天的幸福来自昨天的奋斗,多少人的血才造就我们今天的辉煌。历史是沉痛的,幸而这种情况不会再次发生,但这种历史却永远保存在后代子孙的记忆中。

第31篇:《红星照耀中国》读后感

《红星照耀中国》一书的作者是美国的埃德加·斯诺,他是一位美国新闻工作者,来到动乱的中国在报社工作。他是一位伟大的作家,在他的一生,除了为欧美报刊写过通讯稿以外,她完成了十一本著作,其中极大部分是和中国问题有关的。一九七一年回到瑞士以后,他还写了《漫长的革命》一书,由于抱病在身,没有作最后的审订。可见,他把中国看得如自己的母国一样。

假如中国没有解放,还像从前那般炮火连天、硝烟弥漫的话,我们是不是像待捕的羔羊一样,颠沛流离,无处定居。而我们现在美好的生活都是红军为我们赢来的。他们用坚韧不拔的毅力战胜敌人,在失败中不灰心,永不气馁,才能迎来这和平安宁的盛世。毛泽东、彭德怀、徐海东、周恩来……他们是一个又一个的领导人,凭着一份救国救民的执念,壮大了红军,造就了今天。他们身先士卒,与红军同甘共苦,不为利益,只为百姓们能够过上和平安宁的生活。不为功名,只为让中国人不再遭受别国人民的欺辱。红军战士们用他们的汗水,用他们的鲜血,用他们的生命,谱写了一首首胜利的凯歌。他们的精神在激励着我们,我们要像他们一样为祖国争光。

我们要向红军战士们致敬!向中国共产党致敬!向中国共产党伟大的领导人致敬!向无私奉献的人们致敬!红军战士宛如一颗颗红星,照耀中华大地,照暖了,老百姓的心灵,照醒了现代人的灵魂,让中国走上了繁荣富强之路。红军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美好世界,我们不能让他们失望,付出我们的实际行动,让中国走上世界巅峰。

历史是痛苦的,历史是不堪回首的,历史是耻辱的,即便如此,这段历史我们也不能忘记,即使不会再次发生,我们仍要铭记历史,我们要背负着历史带给我们的耻辱,带给我们的教训,带给我们的光荣为祖国做更多的贡献。

第32篇:《红星照耀中国》读后感

《红星照耀中国》出自美国的作家埃德加-斯诺之手。全书是美国记者埃德加-斯诺根据1936年6月至10月在中国西北革命根据地进行实地采访所见所闻而做的一部文笔优美,纪实性很强的报道性作品。向全世界真实报道了中国和中国工农红军以及许多红军领袖,红军将领的状况。

斯诺经实地采访,用真实而生动的笔调描述了诸多红军将领及领袖非凡的人生经历,其中以毛泽东为首的几人极具代表性。

文中写道毛泽东每天工作十三、十四小时,而身体却身份健康,生命时刻充满活力,身体仿佛如铁打的一般。这一切都得益于小时候在田里干过农活。毛泽东从小喜欢读书,熟读《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等等。十八岁的时候他在校六个月后退学,给自己拟定了自修计划,到湖南省立图书馆看书。并且自始至终都执行着。每次他都是图书馆一开门就进去,到了闭门才出来。期间他努力研习世界地理和世界历史。

红军是一支战无不胜,无坚不摧,英勇顽强的人民军队,这无疑在红军长征中体现了出来。红军真正实现了官民平等这一体系。

在书中,斯诺还对国民党进行了狠狠地驳斥,驳斥了他们一向对外宣传共产党为“狂热分子”,“无知土匪”的这种行为。他在书中对毛泽东大为赞赏:毛泽东是一个精通中国就学的且极有成就的学者,他博览群书,对哲学和历史有深入的研究,对工作事无巨细、一丝不苟,他精力过人、不知疲倦,是一个颇有天赋的军事和政治战略家。

作者在书中写道:"中国共产党的革命事业如一颗闪耀的红星照耀着中国的'西北,且必将照耀全中国。”几十年后也却如作者所说,共产党以如一颗红星,照耀了全中国,让中国走向了富强繁荣的道路。

我们生于和平年代,没有令人颤栗的炮火声在耳边轰鸣,正因如此,我们必须学会感恩,向在中国前进道路中的革命烈士感恩,若没有他们,何来如今的幸福。

红星闪闪耀中国,

长城巍巍护中华。

一寸山河一寸血,

百万青年百万兵。

愿“长征精神”永存在每个中国人民心中。

第33篇:《红星照耀中国》读后感

伴随着书中“未获解答的问题”,我跟随着美国作家埃德加·斯诺的脚步,开启了探寻红色中国的旅程。

面对外界对红军的诸多质疑、猜想,斯诺没有选择人云亦云、就此罢休。他不满足于热心党人提供的现成答案,尽管进入红军地区比进入西藏还要艰难,尽管有国民党的封锁和追捕,尽管西北的时疫有五六种之多……但他没有顾虑这些,打了几针预防针,便带着笔记本、相机、胶卷笔出发了。

伴随着他的脚步,周恩来、贺龙、毛泽东、彭德怀、朱德等一个个共产党领袖的形象与他们的经历,在我们面前一一展开。斯诺跟随着红军一起生活,这里没有咖啡、奶酪、蛋糕,只有小米和热开水。在这里,他见到了十一岁参加长征的“红小鬼”,还见到了六十四岁参加红军的老爷爷,他们都是穷人,红军帮助了他们,实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

在他的描写中,我们看到了顽强、勇敢的红军,看到了红军过大渡河的智慧与英勇,他们得到了桀骜不驯的彝族人的联盟,他们爬过了子弹在头上飞的铁索桥,成功完成了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他们没有先进而完善的武器,靠的是坚强的意志、共同的目标和不怕牺牲的精神!

在这本书里,不仅有英勇的红军,还有无情的资本主义者。在农民的眼中,死亡伴随着苛捐杂税如同一座大山,压得他们喘不过气。在这里,我们看到了一个辛勤劳动、奉公守法、于人无犯的好人会一个多月没有吃饭,挂在他身上快要死去的皮肉打着皱褶,可以一清二楚地看到他身上的每一根骨头;儿童们的肚皮由于塞满了树皮锯末像生了肿瘤一样……成千上万人这样死去,而地主老财却依旧有大批囤积的大米、小麦。因此人民起来斗争是必然的,只是没有组织和领导,而当红军出现时,他们把红军当作自由和希望,千千万万人欢迎红军的到来,千千万万人想要加入红军的战斗,一起迎接新生活的到来。

每一位红军都是一颗红星,他们照耀着新中国前进的道路,他们用坚强的意志和不怕牺牲的精神,告诉我们:中国必定会胜利,革命终将走向成功!

第34篇:《红星照耀中国》读后感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红星照耀中国》读后感

读《红星照耀中国》时,我大概15岁,语文选读课本上面有这篇文章,那也是我第一次感受到了红色中国的力量。可是那时候年龄也小,并不知道中国共产党对这个苦难中国意味着什么。而最近,重读这本书时,我才明白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革命更深刻的意义。

《红星照耀中国》美国著名记者埃德加·斯诺的一部文笔优美的纪实性很强的报道性作品。作者真实记录了自1936年6月至10月在中国西北革命根据地进行实地采访的所见所闻,向全世界真实报道了我党,我国先进领导者的思想,也正是这样的思想下中国才可以从没落走向辉煌。

1936年,日军盘踞东北,张学良和杨虎城发动西安事变,红军一、二、四方面军在甘肃会宁会师。一个美国人斯诺,踏上了前往陕西,前往苏区的道路,我不得不佩服一个外国人的勇气。

他自己在书中说道:“为了要探明事情的真相,难道不值得拿一个外国人的脑袋去冒一下险吗?我发现我同这个脑袋正好有些联系,但是我的结论是,这个代价不算太高。”而就是他这种不惧危险勇于求真的态度,才使得我们了解到早期共产党的模样。让我们了解到那时候的红色战士不是赤匪,不是土匪,不是暴徒,而是一群有信仰有爱心有组织有纪律的革命战士。一群为了理想,为了信仰而不懈奋斗的勇士。

阅读完《红星照耀中国》全本,对那段历史,那些人,那些事了解的更加深刻,对革命先辈的理想信仰了解的更加深入。一代青年老去,一代青年起来,站在老一辈革命的肩膀上,我们才能继续前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党和人民沿着中国特设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正确理论,是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革命先烈用鲜血换来的理论。我们新一代青年更要不忘初心跟党走,这样才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第35篇:《红星照耀中国》读后感

作者以出色的纪实文学技巧记录了正在成长中的红色苏区一幅幅立体而丰富的影像,描绘了中国共产党人和红军战士坚忍不拔、英勇卓越的革命斗争,以及西安事变爆发前夕毛泽东、周恩来、彭德怀、林伯渠、徐海东等中共领导人对时局的看法以及他们各自的传奇经历。除了领导者,斯诺还描写了许许多多的黎民百姓,从火车上偶遇的老者,到飞夺泸定桥的敢死队员,还有穿得破破烂烂、头上拖着辫子的农民,这些普通人是组成陕北苏区最真实鲜活的画面。

“我以前从未见过任何中国青少年有这样一种人格尊严……随着我更深入苏区,我发现在这些红红脸蛋、欢乐愉快、精神饱满、忠诚不渝的“红小鬼”身上,洋溢着一种令人惊奇的青年运动的蓬勃精神。”斯诺看惯了羸弱无助的中国孩子,“红小鬼”表现出的蓬勃朝气让他着迷。随后接触的那群历经二万五千里长征的红军战士震撼,“有时我几乎不能相信,只是由于这样一批坚决的青年,有了一种思想的武装之后,竟然能够对南京的千军万马进行了群众性斗争达十年之久。”斯诺笔下的苏区普通百姓活灵活现,真实生动,他们的精神状态,折射出当时蕴藏在民众思想里的智慧之光,这是正义的力量,也是中国的希望。

“读史使人明智”,在中国共产党建党九十周年之际,中华民族复兴之时,再读《红星照耀中国》,不仅让我们重温抗日战争那段非凡的历史,领略真实鲜活的红色中国,更能深刻地理解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夺取中国革命胜利并成功领导中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原因。

第36篇:《红星照耀中国》读后感

如果中国没有解放,在一个个充满枪声、炮声的日子里,百姓是多么痛苦啊!我想你们都在繁华的城市生活,在吃喝玩乐的时候,谁又想过这些都是怎么来的呢?这些都是谁得来的呢?这都是工农红军得来的。

这几天我怀着好奇地心情读完了《红星照耀中国》这本书,这本书用讲故事的形式,详细介绍了工农红军如何用智慧和斗志战胜蒋介石。勇猛战斗,以坚忍不拔的意志和毅力,战胜敌人,在失败中不灰心,不气馁,在途中帮助过许多百姓,深受百姓的爱戴。这本书其中有这样一个故事:官帽山上的300多名红军被敌军重重围困。红军团长许光达突然看见有一条长长的藤罗,马上带领300多名红军战士用藤罗顺利下官帽山。红军战士用智慧和勇敢突围了。还有一个故事:夏明翰在1921年成为共产党员,1928年,由于叛徒的出卖,夏明翰不幸被捕。夏明翰写下了那首著名的起义诗: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杀了夏明翰,还有后来人!从这两个故事中让我知道了红军战士们以他们的生命和鲜血,谱写了一曲曲胜利的凯歌,为中国人民事业立下了不朽功绩。

红军的精神,是一笔精神财富,激励着中国后来人。红军将士们为了崇高理想而百析不挠,奋勇拼搏的革命精神。从这里给我的启示是:我们不能辜负战士们对我们的期望,要勤奋学习,做一个祖国的栋梁,为祖国做更多的贡献。

第37篇:《红星照耀中国》读后感

80年前,红色的中国布满层层谜团。美国记者埃德加·斯诺怀着对中国革命与战争的重重疑问,孤身一人前往这被人刻意曲解、遭到铜墙铁壁般严密封锁的革命战略根据地。他探索红色中国,将所见所闻一点一滴的真实记录,汇编成一本书,书名是《红星照耀中国》。

近日,我重读经典,内心依旧澎湃不已。整本书以斯诺的第一视角,生动丰富地描述了红色根据地大大小小的人物与事件,他通过搜集两万五千里长征的第一手资料,与革命领导人进行谈话,运用文字的力量将这段波澜壮阔、激情燃烧的岁月鲜活地呈现在我们眼前。

斯诺的语言很平实,他没有添加过多的修饰性的词汇或者一些美化的文笔,即使朴实无华,但他笔下的人物却有血有肉,带着鲜明的特点。他记录了一些革命领导者的事迹,如毛泽东、周恩来、贺龙、彭德怀、徐海东等,对主要的历史事件也进行了叙述,如苏区教育(比如红军大学)、人民抗日剧社、长征、西安事变等。正是通过他的文字,我们对国民党政府的暴行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对横亘在漫漫长征路上的艰难险阻有了更具象的把握,对立志救民于水火、避免我亡国之祸的革命先驱更加心生敬畏。

一幕幕如画卷般徐徐展开,虽没有浓墨重彩的渲染,却令人激动不已。毛泽东夜晚在灯前认真摆弄飞蛾、百姓们“似乎毫不例外地都在从容不迫地从事田间劳动”、硝烟弥漫的战场上战士们嘶哑却嘹亮的呐喊声,让我们感受到了一个真实的苏区、一个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一段令我们自豪与骄傲的历史。

斯诺写道: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革命事业犹如一颗闪亮的红星不仅照耀着中国的西北,而且必将照耀全中国,甚至照耀全世界。80年后,正如书中所言,革命事业已经照耀了全中国,而中国也在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走上了繁荣富强的道路。

当我们坐在明亮的屋子里,当我们心安理得的接受着最完整的教育,当我们还在为各自的人生纠结忙碌着,也许没有意识到,我们正过着充满阳光与安定的美好生活。《红星照耀中国》提醒着我,即使身处和平年代,不要忘记无数革命先驱曾在狼烟四起中横刀立马,在民哀国殇之时挺起了民族的脊梁,为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冲锋陷阵、赴汤蹈火。

第38篇:《红星照耀中国》读后感

《红星照耀中国》又名《西行漫记》,当时因为便于在“白色中国”发行才译成“西行漫记”。坦率地讲,我更喜欢“红星照耀中国”这个名字,觉得更有中国革命的特色,更有力度,更有影响力和冲击力。

斯诺站在一个“老外”的角度,深入延安,深入根据地,深入这片西方媒体眼中“土匪聚集的地方”,去真正了解一下“土匪”们的革命精神,去了解一下是什么让他们战无不胜,是什么让他们奋不顾身。告诉读者们“土匪”们并不像想象中那么“又红又专”,为世人呈现一个较全面也较客观的“中国红区”。

烈日当空,我们也脱掉衬衣,说是日光浴。春风吹来的时候,我们高声叫喊,说这是叫做‘风浴’的体育新项目。在已经下霜的日子,我们就露天睡觉。”种种的描述,让我们看到的不再是一个被官方神化了的挂在城楼上的偶像,而是一个有血有肉,既伟大也不乏缺点的人。一个浪漫的诗人,一个有着女人为他生,为他死的男人。我想毛泽东在是属于中国的,他的每根毛发和血管都刻着中国印记。他了解中国,了解中国人,虽然他也曾希望通过一种来自西方的方式来改变中国,但是他发现,中国不是西方,中国是独特的,无法复制他人的,所以他还是要回归他所激烈批判过的传统,他的一生就是从反抗传统到回归传统,体现在他的政治生涯中就是历史的重复。作为半个知识分子,他具有敢于行动和实践的胆量。

我很欣慰地看到作者没有把这本书的任何人写成具有神性的人,而是写出了许多个终身为了中国革命而兢兢业业,准备奉献自己一身的人。

我觉得这种本书其实完全可以当成一本游记来看,虽然是60年前写的书,但是美国人的那股满不在乎的洒脱劲变成文字后真的很有魅力。斯诺以他充满热情和生动的笔触,记录了日渐成熟的中国共产党在苏区的一点一滴。大到毛泽东对抗日战争的著名论断、共产党的基本政策,小到党员和民众的言语神态,斯诺以他出色的纪实文学技巧记录了正在成长中的陕北苏区的一副立体而丰富的影像,让阅读者无不身临其境般的为之动容。虽然我们很想拿现在的共产党和以前的共产党来比较,但是我个人觉得是没有可比之处的,毕竟很多时空限制太多。但是我仍然觉得那个时代的共产党,已经成为一个传奇,他们有些孤独,或者是非常孤独,但却在幽暗的历史隧道中闪光。

第39篇:《红星照耀中国》读后感

80年前,红色的中国布满谜团。一位美国记者斯诺单枪匹马前往中国,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交流,也介绍了红军的故事。

毛泽东、朱德、彭德怀……一个个领导人,虽出身卑微,但凭着努力与坚持成为领导人。他们朴素,只为百姓,丝毫没有领导的架子,与战士们同甘共苦,正是他们,壮大了红军。

毛泽东是一个精通中国历史的学者。他博览群书,一丝不苟,精力过人,不知疲倦,是一个天才型的军事家和政治战略家。斯诺评价说,他“有着中国农民的质朴纯真的性格,颇有幽默感,喜欢憨笑。说话平易,生活简朴,有些人可能认为他有点粗俗。”是的,就是这样一个“粗俗”的人,让中国站立起来!他,实现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成为中国革命的伟大领袖。他,就是毛泽东。

“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在布满沼泽的草地上,有着他们顽强的身影;在漫天飞雪的雪山上,有他们坚定的脚印。他们就是红军。

他们翻过了十八座山脉,经过十二个省份,占领六十二座大小城市,突破十个地方军阀的包围,顺利闯过六个不同民族地区。有些地方是中国军队几十年都没有走过的。

斯诺说:“红军长征是军事史上最伟大的业绩之一,成吉思汗西征东归,汉尼拔翻过阿尔卑斯山的壮举与红军长征相比,就像一场假日远足,不值一提。”他们敬业,认真,藐视一切困难,敢于竞争,敢于胜利,自力更生,艰苦奋斗,这就是红军精神!

当我们在明亮的屋子里,当我们安心的学习,也许没有意识到,现在的美好生活,建立在无数革命先驱的生命上,让我们努力读书,报效祖国!

第40篇:《红星照耀中国》读后感

在老师推荐的书目中,《红星照耀中国》吸引了我。作者以一名外国人,一名记者的身份写下此书,它展现了中国共产党的不懈努力。

在中国人民争取自由、民主的道路上,曾经有很多国际友人对中国给予过各种形式的帮助,比如埃德加·斯诺。

毛主席曾经说过,斯诺是中国人民的老朋友。作为一个美国记者,斯诺是第一个把中国共产党、红军介绍给全世界的人,让更多的人知道,在东方的大国有着这样一个政党,这样一只队伍。

党的初期,由于共产国际的干预和一些不安定因素,曾受到过很大的损失,新生的中国共产党多次面临生死存亡的局面。然而领袖们的睿智使党走上了正确的道路,确立坚定不移的纲领,团结一切可团结的力量,为中国,为中国人民,进行着不屈不挠的顽强抗争。

只有人民拥护和支持的政府,才能让国家看到未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没有被侵略者的刺刀击退,没有被当权者的白色恐怖吓倒,在无数人的流血牺牲之后,更多的人勇敢地站出来,把自己的一切奉献给崇高的事业。

在多方打击和封锁的情况下,共产党和所领导的队伍却在逐渐壮大,在震惊世界的二万五千里长征之后,没有人能再轻视这股不可抵挡的力量,一切关于“无知土匪”的谣言不攻自破,这是一个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政党,这是一个有着执着信仰、严格纪律的政党。

《红星照耀中国》可以让我们知道,中国共产党及其军队所经受过的苦难、牺牲,今天的幸福来自昨天的奋斗,多少人的流血才造就我们今天的辉煌。

历史是沉痛的,幸而这种情况不会再次发生,党领导下的中国日益强大,但是,昨天的硝烟虽已散去,鲜血虽已干涸,这段历史却该永远保存在后代子孙的记忆。

了解过去,才能更加感受到中国共产党的伟大,这种伟大,将会给中国带来新的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