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千万木要以为本文是
咳咳,这回是第一届冰与火之歌游戏大赛的现场!没错,仍然是你们熟悉的主持人,首先感谢赞助商星辰&流星对我们栏目的大力支持,接下来还是以赞助商视角为您播送。
没错,还是我,这次可不能不认真了,上次三国杀被虐的不要不要的,这次我要逆袭,成为胜利者!(大家为我加油吧)
首先我知道大家对这款游戏有点陌生,所以我先稍微讲解一下。拜拉席恩家族:根据地为龙石岛,破船湾,御林,拥有铁王座,可以在平局是决定哪一方胜利。
第一位发动指令,可使用两个带星指令。兰尼斯特家族:根据地为兰尼斯港,金声海,石圣堂,拥有信鸦,可以在开局时修改指令,第二位发动指令,可使用三个带星指令。高庭家族:根据地为高庭,多恩边疆,一座海峡(忘记什么名字了,作者很健忘的,刚玩完就忘了地名),第四位发动指令,可使用零个带星指令。葛雷乔伊家族:根据地为派克岛,铁民湾,灰水望,拥有瓦雷利亚钢剑,可以增加一点攻城或守城战斗力,第五位发动指令,可使用一个带星指令。史塔克家族:根据地为临冬城,颤抖海,白港。第三位发动指令,可使用三个带星指令。
好了,现在开始。
我运气不错,选到了史塔克家族,虎据北方,整个临冬城地域广大,东接颤抖海,西至寒冰湾,南接卡林湾,北达黑城堡,十分富饶,拥有两点征兵点数,一个补给,一个王冠,家族标记是一匹帅气的白马,虎虎生威(其实每个家族都差不多,只不过是我为了张扬自己的威风而已,嘻嘻)。
游戏开始,拜拉席恩首先动手,那货为了攻打中立城池,夺得魁首,不惜浪费自己的安全,挺进了君临,哈哈,这货傻炸天了,因为我只有一艘船,他有两艘,只要他夺得狭海,便可以直接把我海军摧毁,他放弃了这个大好机会,进入了黑水湾,简直笑死我,他还洋洋得意,像是在吹嘘自己牛逼。
轮到兰尼斯特了,这货可不傻,他尽力扩张自己的`疆域,进了黑水河,奔流城,赫伦堡,石圣堂和兰尼斯港被空虚着,但是他并不在乎,因为那边有金声海的支援,犹如铜墙铁壁。
终于到我大展身手了,我让一艘船进入狭海,扩张了海域,派骑兵进卡林湾,守住南部边疆,然后派一个小步兵进入寡妇角,戏称“这个士兵没老婆,去那边找寡妇当老婆了。”惹得大家哄堂大笑,然后我派一个小步兵去了黑城堡,又说“这个小步兵要去投奔野人来入侵我们了,快交钱让我来筹兵杀了这货。”大家笑喷,我布置完毕后,轮到高庭和葛雷乔伊了。高庭开始扩张,进入了风息堡,旧城,夏海,逐渐强盛起来。葛雷乔伊增强势力,进入海疆城,菲林特之指。
开始翻事件牌,第一件事是征兵。开始征兵了,拜拉席恩的两艘船拔地而起,又征了几个小兵,用于扩张版图,兰尼斯特因为占领许多重要城池,大大加强了海军和陆军的兵力,成为目前整个游戏最强大的家族。我的海军增加了两艘船,一个骑兵。葛雷乔伊增加了两艘船,几个小兵。
第二件事是诸王纷争,我不客气地抢走了拜拉席恩家族的铁王座,高庭夺得瓦雷利亚钢剑,兰尼斯特保住了信鸦。
第三件事是野人入侵,咳咳,野人还是个蛋,没有卵攻击力,于是相当于没翻事件牌,游戏继续。
接下来三回合,兰尼斯特灭亡了葛雷乔伊家族,势力空前庞大,占据众多重要城池,号称伟大的大西洋兼凡德里多民族共同体帝国,说的我头都晕了。拜拉席恩的权势被兰尼斯特大削,仅保有君临和龙石岛,高庭在南部比较稳定,拥有河湾地,旧城,高庭,度假岛(哈哈,我起的名字,真名是兰亭岛),阳戬城,风息堡,多恩边疆,星坠城,海峡,夏海,多恩海,等广大地区,号称伟大的巴西帝国,是目前游戏上唯一与兰尼斯特家族旗鼓相当的势力。我执掌临冬城,黑城堡,卡林湾,艾林谷,磐石海岸,五指半岛,明月山脉等辽阔区域,抵抗着兰尼斯特家族的扩张。
我不甘落后,利用屯居在卡林湾的三个小骑兵开始纵横天下,占领了灰水望,海疆城,实力不断膨胀,竟然作死作死般地说了一句话,“你们一堆菜鸡,有种群殴老子啊,老子不怕。”结果引起公愤,“你说的,别怪劳资们不客气,兄弟们,上!”兰尼斯特眼疾手快,抓住我的缺陷,迅速攻破寒冰湾,磐石海岸,高庭夺走我的铁王座,帮兰尼斯特攻破了黑城堡,灰水望,海疆城,艾林谷,明月山脉,五指半岛等地区。
我有点气喘,高庭不给我喘息的机会,在两回合内灭亡了拜拉席恩的海军,攻破了狭海,颤抖海,仅三回合便攻进临冬城,声张“血洗临冬城”,又打进寡妇角,破了白港。我只保有卡林湾,接近灭族,最后高庭偷进了日落之海,金声海,把兰尼斯港和奔流城攻破(叫你打我,这就是报应),兰尼斯特无奈,为了巩固自己的势力,与高庭争衡,只好把我灭族了,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高庭还是占据了魁首,攻破了君临城,艾林谷,游戏结束。
在此提醒大家:表学偶,千万莫作死,不作死不会死,一作死马上死。
后言:咳咳,这次咋又被虐爆了,算了,接下来还有游戏,我不信我一直被虐,哼!另外还有有童鞋说偶文章木有中心思想,这次偶写出来了,本文章的中心思想就在最后一段,其他都是——废话。
摘抄也是一个比较简单的
《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一
魔戒是开山鼻祖,地位不用说了,情节也不说了,光是创造的精灵语说明这是一本倾注了心血的作品。
龙枪,估计很多人听都没听过,第一部完全按照规则设定,有些枯燥,法师还总要记魔法,盗贼随时都能偷东西,后面几部好很多,时间久了记不清了,但是这个剧情是我最喜欢的,情节跌宕起伏,人物刻画也是非常丰满,有血有肉,那个叫雷斯林的法师,是我读过的奇幻魔幻作品里最喜欢的角色了,这个掌握了过去和未来的强者,最后一刻甚至可以封神。
龙枪不好的地方是,小说大概有几十本,不同作者写的,良莠不齐,如果仅看正史,还是非常精彩的。
最后说冰火,也是个奇幻小说,其实背景也很好,而且没写完,后面展开展开,也许能不错。
但是就我看过的1—4部来说,给我留下的最深刻的印象就是,这是魔幻版的欧洲宫廷政治斗争史。
给我的感觉甚至可以说里面很多情节掰扯掰扯可能就是现实中发生过的事情。
我对整本书中的这是谁的儿子,谁的女儿,谁的老妈子,谁是私生子,谁是教父,谁是教皇,谁是皇帝非常非常困惑,这东西对我放松心情没任何帮助,只能让我知道宫廷斗争多黑暗。
所有这4本书与其说围绕魔法和大陆命运来讲,不如说是围绕各个皇族之间的斗争在讲。
简化大陆部分情节就是狼和鹿是兄弟,狮子和鹿是联姻,狮子是外戚,玫瑰也是外戚候补,章鱼是狼的养子,狮子害了鹿皇帝,其他的鹿跟狮子斗,鹿之间也互相斗,狼和鱼斗狮子,章鱼占了狼窝,玫瑰蠢蠢欲动,狮子拉拢玫瑰,鹿被打败,后来狼里面有人叛变,狼被屠了。
这么说剧情其实挺精彩,但是跟魔幻毛关系都没有。随便架空一个欧洲中古世纪,往里面带入人物就好了。
外加两部分情节,一个是北地之墙外面,一个是沙漠大陆那头龙女。
里面有很多描写,比如这个岛那个岛,这个宫廷那个宫廷,这个那个的,就好比为了魔幻而魔幻。
结论就是,冰火是本好小说,尤其对喜欢宫斗的同学,冰火潜力也很大,因为挖了那么多坑,后面会填上,冰火也是本残缺不全要素欠缺的奇幻小说。
《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二
《冰与火之歌》是部很好看的书,也是一个想象力和个性都很张扬的故事。对于一个矛盾关系纷繁复杂、结构框架极具野心的故事而言,作者必须具有强大的掌控驾驭能力,否则根本无法压制弘大叙事所带来的状况百出的'弊端。现在看来马丁老爷子是个中高手,我喜欢他丰富的想象,他对权力戏和人物的洞察力,以及那些很棒的台词。如果看一个人要看他的眼睛,那么看一个故事或一部戏就要看它的台词。台词好不能绝对保证故事好,但台词烂的故事九成都是烂的。从台词能看出作者是不是有头脑,冰火里带感的台词和有意思的话俯拾皆是,作者让每个人都能说出很棒的话,或幽默,或残酷,或幽默且残酷,看着看着实在忍不住想记一下,于是就顺手开了这个边看边记的更新帖,看看我能记下多少。这个想法从第二部快结束时才想起,所以第一二部的会少一些。
“凛冬将至”——史塔克家族的箴言,也是整个故事的主线,同样也可以在现实中被广泛引用——它确实也被广泛引用了。
“名字是危险的东西。”(提利昂)——如果小恶魔说的是“你最好不要知道我的名字。”感觉是不是差了一层?
“韦赛里斯是个傻瓜,傻瓜相信蠢事。”(丹妮莉丝)——哈哈哈哈。
“你们都还是乳臭未干的小毛头,身上都是夏天味道。”(艾里沙爵士)——好有冰火特色的比方。
“您自己也应该祷告。”凯特琳补充道。“为了胜利?”(蓝礼)“为了理智。”(凯特琳)——总是喜欢这些简单有力的话。
“她有狼的血统。”(乔弗里)“你有鹅的脑瓜。”(提利昂)——冰火的人物谱都很精彩,但小恶魔无疑是作者最用心思的人物之一。
“我不是在威胁国王,爵士,我是在教育外甥。波隆、提魅,柏洛斯爵士再张嘴,就宰了他。”侏儒微笑,“这才叫威胁,爵士,知道区别了吗?”——侏儒嘴皮子厉害,老爷子笔头伶俐。
提利昂隐约意识到有个学士正在询问他是否受伤。他二话不说,推开庭院的人丛,来到外甥面前。他用力踢他。这感觉真过瘾,他想多踢两下。——这段很过瘾,我看得也很过瘾。
柏洛斯和马林互换一个眼色。“我们要穿着白袍去吗,太后陛下?”柏洛斯爵士问。“光着身子也无所谓!那样倒好,可以提醒暴民你们还是男人。看到你们在街上的表现,只怕大家都忘了!”(瑟曦)——接上段,俩姐弟发脾气都很有趣。
“朋友们,”瓦里斯说,“斗嘴无益。我请求两位,将心掏出来,协力办事啊。”“掏谁的心?”提利昂酸溜溜地说。他想到几个颇有诱惑力的候选人。——同一章,妙语如珠。
“我对你的爱就已经让我丢脸了。”(提利昂)——小恶魔其实也挺可怜。
我统辖的军队比你率领的这支更庞大,凯特琳目送他们离去,心里不禁想。我统辖着怀疑与恐惧的大军。——她感觉到的恐惧远大于能看到的力量。
黑暗是可疑的盟友。(兰尼斯特军趁夜袭击奔流城失败。)——冰火里很多这样有意思的比喻。
“他们会为骑士头衔杀人,但不会为此而死。”(波隆)——头脑清楚的人才说得出一针见血的话。
珊莎从他身边踉跄退开。“你好恐怖!”“我很诚实,恐怖的是这个世界。”(猎狗)——猎狗的话跟他的脸一样冷酷可怕。
《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三
在《冰与火之歌》的书中,我们可以得知老奶妈是在很久很久以前,接下抚养“筑城者”布兰登的任务从而落户临冬城,加上我们的小布兰,她已经带过三个布兰。
老奶妈的两个儿子战死,两个女儿远嫁。
因为阿多是老奶妈的曾孙,居住在临冬城,我们可以判断老奶妈是有孙辈留在临冬城的,但在故事开始之前就早已死掉了。
阿多因为长得高,一直被怀疑有巨人血脉。这就有两种可能。
①根据原文,巨人血脉是由女巨人和普通人类的结合产生,这就是说,老奶妈的儿子在野外认识了某某巨人…,但由于长城的存在,由于野人与人类的关系,以及如果阿多的奶奶是巨人,他块头更大才对,所以合理性很低。
②这就让另一个传闻更具有合理性。那就是——老奶妈和高个邓肯爵士曾有一段恋情。
在电视剧里,老奶妈第一次出场的第四句话正式”I coul dtell you about ser Dun can the Tall。”我给你讲个高个邓肯爵士的故事吧。而这一句话在书中并没有,可能是编剧在暗示一些什么。
那么高个邓肯爵士到底是谁呢?
据书中记载,邓肯爵士是伊耿五世最崇敬的朋友。由于非常高大,相传有巨人的血统。伊耿五世未继承王位前,曾跟随邓肯爵士周游大陆(周游大陆,这也给邓肯和奶妈相遇制造了可能性)。
后来伊耿坐上王位,任命邓肯爵士为御林铁卫队长,任职期间曾经击溃黑火家的黄金团,远赴临冬城打败“最后的掠夺者”达衮·葛雷乔伊(这次战争也可能遇见老奶妈)。护送伊蒙学士到达绝境长城的也是他(往绝境长城走也可能遇见老奶妈,总之有好几个时间点为他与老奶妈创造了计划)。从盛夏厅的大火中救下将来会诞下预言中的王子的雷拉公主的人也是他。
伊耿五世这个人呢,真的和邓肯爵士非常基情。他年轻时追着邓肯屁股跑,成年了给了邓肯一份贴身保卫他的工作。后来有了孩子,还把孩子取名为邓肯。这位邓肯爵士后来也得到了爵士封号。
为了把两个邓肯爵士区别开来,大家就把大老邓肯称呼为“高个邓肯爵士”,把邓肯王子称呼为“矮个邓肯爵士”。从此江湖上就有了邓肯爵士们的传说。
如果老奶妈和高个邓肯爵士的故事为真,那么阿多则是传奇爵士高个邓肯的曾孙。真是令人颇为唏嘘。
我们暂且把老奶妈、邓肯爵士、阿多算为一家人。
高个邓肯爵士影响了保卫了龙家,老奶妈养大了狼家,阿多一辈子只为了成为布兰残废后的腿,在异鬼的统治下为人类带来了一线生机。
这一家人,真的,顶阶玩家。佩服佩服。
“凛冬将至……”
静静地品读着一本西方玄幻小说,当目光轻抚过着四个字却,却不禁黯然。
凛冬吗?
几天下雪的早上,把自己裹得像个粽子,里三层外三层。围巾口罩帽子全戴上,只露出两只眼睛。呼出的热气濡湿了口罩,睫毛上挑着一串串晶莹的水珠。刚上来的暖意却被寒风偷走,心,不由得打了个寒战。
进初二下才一个星期不到,紧张、急促、压力便像潮水般铺天盖地地席卷而来,若体力不支,或是甘愿放弃,怕变回被狠狠地拍到礁石上粉身碎骨吧。
无数次把滚水注满杯中,再用双手握紧。伴随着一团团热气缭绕卷舒,迷迷幻幻。却清楚感到十指被灼伤的疼痛。雾气越来越少,手越捧越紧。当旋转的水面平静下来,雾气飘散,指尖只剩瓷器光润冰凉的触感时,心又冷下来。
这……就是凛冬吗?
这些在橘黄灯下中斜斜飘下无数像针一样的东西,它比雨更加轻盈也更加强烈。它像是士兵,是不惧死亡的士兵,它们一个个向前冲去,前赴后继,你压着我,我挨着你,似乎不将我的伞给贯穿,它们就不会罢休一样,那种速,那种多而密,那种天下间唯我独尊的霸气,让冬季的茫茫白色成了主色调,让冷也成了伴奏。
学校里一本本校本教材,一张张英语学案,还有预习、背诵、复习任务,每天的作业量骤然猛增,一时让人有些吃不消。题目的难度比起上个学期也是提高了一个台阶,语文的文言文,物理的二力守衡、英语的时态等,都让人有些苦恼与烦躁,让我的心也似乎早便失去了温度。
如今仍能挤出些许时间读读自己所喜欢的书,到了下一个凛冬,这些书怕是早被闲置到哪个旮旯里去了吧。
我能想象,凛冬时的初三。刺骨的寒风驱散不了教室内的温热,即使“四肢僵劲不能动”,手中的`笔的速度也不会慢。每个人的精神都是紧绷的,每个人都是全神贯注地在学习。就算顶着风侵入肌体的冰冷,每个人也会奋力奔跑。
这是场与冰的斗争。
一切的努力与拼搏,都是为了那酷夏的一次
这是冰与火的抗衡。
这难道是冰火地狱吗?
不!这不是!
我想起校园中的鸟鸣,我记起同学们一起安静学习的身影,我忆起未学物理时对物理元素的好奇和渴望。
你认为初二是怎么样的就是怎么样的,那它就是怎么样的。所以我不认为初二是冰火地狱,应是一首冰与火之歌。
在冰与火中谱写命运,唱出未来。不管是否是凛冬将至,冷意无限,冰冷彻骨,都要在冰与火中高歌,在希望和努力中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