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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石溪的写作名言

时间:2024-10-04 09:25:44

关于狼王梦的

终于在新的一年到来之前,我把沈石溪的著名动物小说《狼王梦》看完了。没看之前,我一直觉得狼是一个凶恶的令人讨厌的动物,我一直都很讨厌它。可是当我看完了这本书,我才知道生命的伟大,狼也是有爱和梦想的,对命运的不屈服。

在辽阔的草原上,有一个母狼叫紫岚,她在大白狗的攻击下,艰难地产下五只狼崽,她一心想把自己的孩子培养成狼王,可是命运和她开了一个又一个的天大的玩笑,她相继失去自己的孩子。然而,幸运之神就是没有眷顾到她的头上。最后,她绝望了,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上。可是不幸又悄然来临,她为了保护狼孙的安全,在生命的最后与金雕同归于尽。当上狼王,是狼的梦想,紫岚为这个梦想,付出一生的努力来完成狼的梦想。紫岚对孩子的母爱是潜藏在心里的。

在生活中,有哪个父母不希望自己的孩子成龙成凤。白天他们要辛苦地工作,晚上还要关心我们的学习,他们一直都在默默奉献着,不求我们回报,只要我们好好的学习。母爱是伟大的无私的,在今年冬天里,妈妈怕我的耳朵受冻,特意去街上给我买了一顶温暖的毛线帽子给我戴上。长大后我一定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回报这份爱。《狼王梦》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多,读懂了母爱的伟大。

关于狼王梦的读书笔记2

这是一个关于狼,关于爱,关于生命,关于梦想的故事。

母狼紫岚为了继承已故丈夫黑桑的遗愿,一直努力地把孩子培养成狼王。可是命运不济,狼崽未出生,就遭到大白狗的围追堵截,战斗中又正好开始生产狼崽。

战走白狗,山洪来袭,一个狼崽丧命,紫岚痛不欲生。紫岚共生五只狼崽,死去一只,只剩三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可是每当紫岚倾注全部的心血培养一只狼崽, 狼崽就会死在各种因素下。长子黑仔命丧金雕下;次子蓝魂儿断魂捕兽夹;三子双毛决战失利,被群狼吃进腹中;女儿媚媚前途未知。尽管双毛懦弱无比,但是还紫岚还是费尽心思让最后一只狼摆脱奴性,重铸王者风范。尽管媚媚把她赶出家门,但是母狼仍然想着狼孙的安全,与金雕同归于尽。

小说的剧情扣人心弦,让我陶醉其中,身临其境。有人说母狼紫岚是个被权力欲而扭曲的可怜的失败妈妈。而我却更多的被母狼紫岚那博大无私的母爱所打动。紫岚为了这个梦想的背后,又有怎样伟大的付出啊!为了把自己的狼崽培养成狼王,完成丈夫的遗愿,她又花了多少的心血!她把自己的所有爱都倾注到了孩子们身上, 她承受着肉体上的伤痛,几颗门牙在营救蓝魄儿的时候被捕兽器夹断了,为了培育双毛脚被摔跛了,胸前还永远留下了一道难看的伤疤,她为了孩子们变成了一只丑狼;除了外表的牺牲,她的内心何曾得到过安宁。她承受了生活的艰辛,成长的困惑,失子的痛苦和老年的孤独;即使在她生死的最后一秒,她也奋不顾身,与金雕博斗而同归于尽,让自己的子子孙孙扫除了一个隐患。

读完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我从紫岚联想到了自己的父母,古人说:"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父母的爱是无私的、无微不至的,让我们一起去珍惜它,用实际的行动回报他们。

关于狼王梦的读书笔记3

《狼王梦》这本书的作者是著名的动物界小说作家沈石溪。主要写了母狼紫岚为了完成丈夫黑桑的遗愿,就想把自己的狼崽培育成新一代的狼王,为了实现这个梦,紫岚什么都不顾,千方百计,竭尽全力。虽然希望一次次变成失望,紫岚并没有放弃,梦究竟是梦,紫岚并没有成功。黑仔死在了金雕的抓下,蓝魂儿在一次捕猎的时候中了猎人的圈套,也死了;双毛在和洛戛争夺王位的时候也死了紫兰无奈之下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为了保护狼孙的安全,紫兰和金雕同归于尽了。

沈石溪把这本书里狼的神态、动作、语言……描写得淋漓尽致,第一遍读这本书的时候,我认为紫岚的爱是伟大的,特别是我读到“砰”一声巨响,紫岚抱着老雕坠落在阴暗而又荒凉的乱石滩上。紫岚处在老雕的下方,它的脊背先落地,正好砸在尖尖的岩石角上,所有的肋骨都被折断了,心脏也停止了跳动,但四条狼爪仍紧紧地拥抱着老雕这一段话时,我潸然泪下,紫岚虽然没有培育出狼王,但它至死都有一种使命感。第二遍读的时候,我认为紫岚是残忍的,特别是我读到蓝魂儿中了猎人的圈套,紫岚竟亲口咬死了蓝魂儿。仔细想想,世界上有那个母亲愿意白发人送黑发人,让自己的孩子死。我认为紫岚还是自私的,因为紫岚为了完成丈夫黑桑的遗愿,想在短短的时间内把狼崽培育成超狼,不仅狼崽没成为狼王,还相继死去。但狼不是人,狼不会感恩,狼儿当上了狼王会把捕到的猎物给她吃?当然不会,双毛弄断她的一条腿,媚媚把她赶出家门……难道这也是自私吗?我的心越来越矛盾。

再说,生活中没有人选这种教育方式,更多的是溺爱。溺爱使孩子越来越依赖父母,不再自己实践。长大后又埋怨父母没有好好管教,使现在一事无成,这样比紫岚那种爱更危险!究竟什么才是真正的母爱谁也说不清楚,我知道母爱是多方面的,在母爱面前,没有对与错,主要看子女的接受过程,能不能分辨是非。

古代有多少伟人称赞母亲,那是因为母爱是无私的、伟大的。

狼王梦,一场梦,我曾无数次看到紫兰因为儿女,留下了两行属于母亲的泪花。

关于狼王梦的读书笔记4

在这个由血色染成的世上,无所贵贱,无所强弱。只要是以一种生命的形式存在于这片血色之中,都要面对弱肉强食的生命法则。

无可否认,爱与自然的法则共存。若没有了爱的联系,这个时代的生命,可能早已被下一个时代所遗忘,就是在这片血的侵染下,生命依旧以不同的形式诠释着爱的译文;梦醒,叹吁的间隙,爱仍旧呈于心底。

远处的雪丘上,狼群正凝望圆月,哀声鸣唤同伴。这个隐秘世界中的魁影,这个杀戮与谋略并兼的战斗主义者,这个圆月下独步走在雪地之巅的魁影。

雾霭如一层巨云,平整的铺在日曲卡雪山下的草原上。在冷风呼啸的大草原中,狼群迈着碎步,闻嗅猎物的行踪。

在日趋卡雪山下,有一只体态轻盈的母狼,叫做紫岚。它的名字赋予诗意,而它真正的形态,也的确如此。这传奇一般的狼,正独步走在日曲卡雪山的碎石之中。它的腹部撑鼓着,它就要分娩了。

往常的一日,诡秘的紫岚从山庄里猎走了猎人家里的一只幼鹿,因为身体轻便,不容易被察觉。它鬼魅的一身短鸣,讥嘲驯鹿的愚钝。

这样,足以饱餐一顿了。但在跨跃横栏不久,公驯鹿反应过来,犄角撞着碎石,而后昂首大吭,大白狗、猎人都闻讯赶到。

猎人和狼的眼神,在柴堆上碰撞,一个混沌,一个愤慨。

猎人偕着大白狗,上前追赶。大白狗血色的双眸看到了紫岚,它犹豫了片刻,便奋不顾身的冲上前去追捕狼。

狗比竟是狼的退化,实力于比狼逊色一些,所以,白狗并不在狼之上,狗的这一错误决定,只是为了讨得猎人的一片欢心。

到一处绝路,紫岚只好停下来,()稍加叹吁,似乎要与大白狗决一死战。

或许鹿肉可嘉,狗肉也还行哩!但,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紫岚的腹胃有些胀痛,仿若支持不住的样子。

狗眼看上去,感觉紫岚好像很难受的样子,没有了战斗的旺盛与激情,只是一幅招架不住的态势,好像一面空洞的防线。

所周知,狗不如人类聪慧,但也不乏智慧,并不是愚钝的动物。于是,它又从反面的角度想,狼是一种很狡猾的动物,也许在自己被它所迷惑的时候,便在顷刻之间用锐利的狼爪,舀下几块皮肉。

狗在狼的利齿前心怀不安,它还是不敢上前去打斗。紫岚已经脆弱了,白狗疑惑似的盯着它。

白狗向前探了一步,看了看狼狰狞的面容,又缩了回来。但它意外地发现,狼的腹下,探出来了个粉红的肉物!紫岚咬咬牙,已经生下了第一个……

它木然的抬头,白狗纵身一跃,扑面而来。它跳上狼的背脊,用犬齿撕咬,用利爪狠挠,再将狼毛撕扯下来,叼在犬齿之上。紫岚的肉如一块硬物,砸在石头上。它咬牙切齿,汗水之间竟也拥出了血水,它无力走动,只得让白狗在它的背脊上肆虐,待至疲惫。

也许是骄傲的缘故,狗站在地势较高的石头上面,吞咬着刚刚撕下来的皮肉,这算是一种无言的炫耀与讥弄。但狗却白白浪费了机会,紫岚的孩子已在胎水之中缓缓站立起来。紫岚护着它们,低沉的声浪如在真空之中的烟雾,传着愤慨于杀戮的讯号。狗受到了惊吓,在转角处消失了。

紫岚用沾着凝血的舌头舔舔自己的孩子。它以生命的代价勾勒出母爱的伟大。它隐忍着疼痛,脸上堆满欣慰的面容,它仰天长吼,这声响伴着远山在草原的雾霭中回荡。

沧桑的月在暗空中浮上云际,又是一阵血色,又是颤栗的低吟。

关于狼王梦的读书笔记5

在中国,狼一直都不是正面形象的代表的,一翻词典很容易就能找到“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等贬义性词语,因为“狼”比“狠”多了“一点”就是狼了,可见狼有多么凶残。可当我看了《狼王梦》后,我对狼又有了新的看法。

《狼王梦》主要讲了母狼紫岚为了完成死去的丈夫黑桑的遗愿,决定不惜一切代价培养她的狼崽成为狼王,可因为种种原因,她的三个公狼崽都死了,于是紫岚把所有希望寄托在了媚媚生的狼孙身上,最后,紫岚为保护狼孙,与金雕同归于尽。

整本《狼王梦》的字里行间无不透露着主角紫岚对于“狼王梦”的坚持和为之付出的努力。

在培养黑仔时,紫岚处处保护着黑仔,什么好东西都给他,使黑仔变得很自傲,都不把别人放在眼里。再一次玩耍中,因为没有母狼在身边,黑仔被一只饥饿的金雕给盯上了,年幼而又自大傲慢的'他并不知道来自天空的威胁,当紫岚赶到时,一切都晚了。于是,她又开始培养蓝魂儿,之前非常顺利,紫岚甚至放弃了重新配偶的机会。她对蓝魂儿进行了“精英式”的训练,但这让蓝魂儿缺少了团队意识,让他在捕食中鲁莽地冲上去,结果被猎人的弹簧夹夹住了,紫岚只好咬断他的喉管,将他埋在雪地里。紫岚顾不得失子的痛心,马上开始培养双毛,可是双毛的奴性已经超过了狼性,要让他当狼王的可能性不大,这点紫岚心知肚明,可她还是坚持不懈地努力着。虽然,双毛的狼性已经恢复了不少,但由于幼年时养成的自卑心理,双毛最终还是死在狼王脚下,尽管她的孩子都死了,可她还是没有灰心,又把希望寄托在了她的狼孙身上,并且拼死保护他们。

最后,结局并没有告诉我们,狼孙们到底有没有当上狼王,可是我们知道,紫岚已经尽了全力,面对失子的痛苦,面对一次次希望的落空,她都没有放弃过,一直都在努力。虽然紫岚的狼崽没有当上狼王,但她在培养过程中是多么的不屈不挠,好像没有任何困难拦得住她。

你瞧,紫岚为了养活孩子,忍痛将自己死去的孩子吃掉来喂饱其它狼崽;为了让双毛恢复狼性,她抵上了自己一条腿;为了让自己的后代成为狼王,也为了实现黑桑的遗愿,她拼死保护狼孙……紫岚的坚强意志,爱子心切,难道跟人类不相像吗?很多人类也是这样,为了达到目的,不惜牺牲一切,即使是最极端的,也会去试一试。

俗话说得好:最重要的不是结果,而是过程。生活中也是这样,如果你在过程中已经尽了自己的全力,那么不管结果怎么样,你都已经成功了,因为你已经战胜了你自己!

关于狼王梦的读书笔记6

"爱书吧!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的一句

《狼王梦》主要讲了一只母狼为了让自己的孩子当上狼王,不懈追求,甚至是偏爱。先是培养大儿子黑仔当狼王,不幸黑仔因为毫无警戒的成为金雕口中之食,紫岚很失望。

因为母亲对黑仔的偏爱,致使二儿子蓝魂儿的性格和紫岚不合。就在紫蓝竭尽全力消除他性格上的缺陷时,蓝魂儿却不幸被捕兽器打伤,紫岚不想让蓝魂儿死在人类手中,就把蓝魂儿咬成两半,带回家吃了。接着,她又培养三儿子,三儿子是一个懦弱、胆小的狼,紫岚为了培养他,费了很大的功夫,并逐渐达到了紫岚心中的要求,可是三儿子在争夺狼王的过程中,被另一只强者击败,最终成了狼群中的美餐。紫岚为了四女儿能顺利生下狼种,而与金雕搏斗,最终,两败俱伤,都死了。紫蓝的梦想只能寄托在四女儿生下的狼种身上了。

这本书文笔优美,情节曲折,动人心弦。非常适合我们少年儿童阅读,同时也是家长教育子女的一本启示录。从小说一开始的紫兰分娩,就一直揪着我的心,她顺利生下五个孩子了吗?没有丈夫的孤狼培养一群孩子多不容易呀!他们会不会夭折?一个又一个疑问在我的脑海中闪现,也不断吸引我往下读,这就是名著的魅力,作者会层层设悬,然后不断吸引读者猜想、往下读,从而达到此处无声胜有声的境界。文章之所以震撼人心,最主要的还是它的文字,紫蓝在培养狼儿的过程中,手段是那么残忍,那么让人心痛,从作者的描写中,我分明看到了黑仔等几个狼儿对母亲急于实现愿望的憎恨。无疑,紫岚是残忍的,同如今的家长一样有着"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急迫心情。可是,当因为急于求成所造成的失子之痛,难道不是家长应该吸取的教训吗?

书既使我们增长了知识,也让我们开阔了眼界,思想变得更成熟,我们要多读书,多写作,以后成为国家的栋梁,为民族而争光,"书到用时方恨少",就让我们"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吧!

关于狼王梦的读书笔记7

母亲对儿女的期望,让我在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狼王梦》这本书中深刻的

本书讲述了紫岚生了一窝狼崽,三公一母。就在培养他们成狼王的时候,灾难再一次降临在紫岚身上,她的孩子们死了,她心中的狼王梦破灭了。最后,她为了保护自己的狼孙,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紫岚就因为培养孩子们而浪费了自己的青春,变成神情颓丧,眉眼间凝结着一团阴云;嘴角边褶皱纵横,门牙残断......的一只丑陋的狼了。还失去了自己心爱的大公狼。

紫岚让我联想到了人类,我们的母亲就好像一堆尘土,竭尽全力要培养出祖国的栋梁。为了我们有个良好的环境,就十分的努力。

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母爱的无价,无论是残暴或温顺的动物还是多种性格的人类,都孝敬母亲,会感恩母亲。母亲的爱是无人可比的。

这世上,有说不完赞美,描写,诗句,成语和好文章。虽然紫岚没有完成自己的希望,但是,她的爱,还是让人崇敬的,因为她的爱独特,她的爱使人忘不了,但是就是这种爱让人喜爱。

母爱有很多方面,有很多方法,但只有一个目的,让儿女快乐成长!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说到

读书的作文1

古人云,行万里路,胜过读万卷书。但在今天看来,只要条件许可,“行万里路”算什么,乘飞机去欧美旅行一周,还不止万里呢。但要读万卷书,就不那么容易了。现在电视、网络充斥着我们的生活,还有多少人舍得把金子般的宝贵时间“消磨”在读书上呢?对于时刻感受着工作和生活压力的上班族来说,读书有时候就成了一件奢侈的事情。读书不仅仅可以让我们开拓视野,还可以陶冶情操。但是,现在有很多同学都选择了看电视或者上网,我知道大家觉得这比读书来的快,可正因为这样,大家就

我来举个例子吧,大家应该看过《西游记》,《西游记》的作者是吴承恩,但是很多同学都不知道这位文学伟人。而且,吴承恩在原著中用了很多的优美的词句和成语,可是,电视上只有一幕幕动画和电视剧,于是根本就体会不到词句和成语的优美。这些词句和成语是我们中华民族上千年来无数的文学创作者努力的结晶。

小的时侯,我很喜欢看动画片,也知道这些动画片是根据名著改编来的,但是,因为原著厚厚的一本,所以,我就懒得看原著。后来,我长大了,爸爸妈妈让接触一些优秀的文学作品,所以,就买很多名著,我翻开一看,发现这些作品都以动画片或电视剧的形式看过了,但是,为完成爸爸妈妈交给我每天读十页文学作品的任务,我才去用心看那些原本我所谓看的名著,发现其实我并没有真正算是看过这些著作,里面有很多我在电视看不到的东西。

其实,读书是一种艺术,读书或书籍的享受素来被视为有修养的生活,是一件雅事。读书的目的不是要改进心智,如果一个人为了改进心智而读书的话,读书的乐趣也就丧失殆尽了。

其次,风味和嗜好是阅读一切书籍的关键。读书跟吃东西一样,每个人喜好不同,必然有选择性,老师不能以己所好强迫学生去读,父母也不能希望子女的嗜好和自己一样,如果读者对所读的东西不感兴趣,那所有的时间就浪费了。我们选择自己想读的书,就是要在书中找到读书的乐趣,是希望书籍能够将我们带入一个与日常生活迥异的世界。

一个读书人,即便生活再乏味、再枯燥,当拿起一本自己喜欢的书,就立刻走进了一个不同的世界。

读书的作文2

“读书是我生命中最大的快乐”。这是冰心奶奶对自己一生的读书生活作出了总结。我十分赞同,用我自己的话来说:书,真是一个好东西。

小时候,我对书的认识很模糊,那是粗识文字的我读书仅仅只限于对连环画的钟爱,其中的精美图画,勾起了我对大千世界的向往与期待。而书的名字早已淡忘。

上了小学三、四年级时,我深深地迷上了书。我不再是牙牙学语的小朋友,而成为了一颗急需知识来满足自身成长的小幼苗。

当时的我,较为喜欢的是一些故事和被人们津津乐道的文学巨著。《三国演义》是我当时最中意的一本文学名著,它在书中所写道的人情世故,刀光剑影,金戈铁马让我一个小男孩无限神往,里面描绘的有情有义,爱恨分明的人物让我敬仰,看后,总有一种激烈的感受,一腔热血在沸腾,我好像成了三国英豪的一员!

书,好在让人穿越古今,无数次再现让人神往的故事,好在让我充盈脑瓜里的知识,了解了我国古代的历史!

现在的我,爱上了书。开始博览群书,扩大自己窄小的知识面,同时,在各种条件的影响下,我从不同的地方得到了很多有趣的书籍,并让我认识了许许多多有情有意的人物,是他们充盈,丰富了我的知识和能力,更让我通情达理,知道了为人处事的妙法,在学校这个微缩的社会中拥有一块立足之地。

读书的方法,会在博览群众中一一显现。对于一些

“书读百遍,其意自见”就拿《三国演义》这本书来说吧,知道现在,我仍然对它津津乐道。可是,我对它的理解却天地之别。

现在的我以一个五年级小学生的角度来看《三国演义》,则认为“话说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是这本书最出彩的地方。我不再向往金戈铁马,不再迷恋刀光剑影,而关心百姓的安危,佩服三绝,叹服王朝的变幻,我不再为出生在和平盛世而遗憾,则是庆幸没有在那寸草不生的年代存活,一将功臣万骨枯,更别说一个王朝了,百姓的生命成为统治者手中的权利……

从不同的角度读书,就会有更大的收获,不同的理解!

不知以后,我又会怎样读书,读怎样的书?未来是未知,但不可否认的是,我读过的书像一颗又一颗钻石,在我心中永远闪耀!

读书的作文3

读书,对每个人来说都是很重要的,它可以使人增长见识,扩大自己的视野,充实自己,甚至能够改变你的人生。著名的科学家富兰克林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在人们面前,富兰克林是一个学识渊博的人,但其实,他只上过两年小学而已。那他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知识呢?答案就是他喜欢读书。

富兰克林以前曾当过印刷工,所以天天和书打交道,久而久之,他读书就读上了瘾。而他结识的几个书店学徒也经常带新书给他看。而富兰克林也很珍惜这来之不易的读书机会,为了抓紧时间读书,他经常读到鸡鸣天晓,甚至想方设法逃避去做礼拜。有时,他竟然觉得吃饭成了累赘,就以面包片或饼干为食。正因为如此,才有如今的科学家富兰克林,可以说是读书成就了他。如果他不爱读书历史许多惊人的发明,就不会出现。

但读书也不能什么书都读,一定要经过选择,选择适合自己的,就算是名著也不能随便乱读。打个比方,就像我,曾经买过一本名著来读,刚开始,我觉得这本书还不错,但读到后面,我就觉得这本书有点乏味,不想再看下去了。但这只是我个人的看法,有些人就十分爱读,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

读书不但要会选,还要会读。所谓会读,就是要读得细,而且要该出手时就出手。读书切忌读得囫囵吞枣,一目十行,一定要细细品味每个句子,每个词语,甚至是每个字,体会作者的写作意图。这样,你会发现你读到的东西不只是书的内容,还有作者的写作时的心情、感想等等。在读书时一定会有一些好词好句,这时就要该出手时就出手,也就是要做摘抄。对于经常读书的人,必不可少的就是一本笔记本。读书的时候,旁边放一本笔记本,遇到好词好句,马上把它摘抄下来。平常经常看一看,重温一些好词好句,久而久之,可以使你的写作水平有所提高。

读书还要读得精。一本好书,每读一次,都有不同的感受。所以,一本书,不要读过一次,就把它放在一边,读另外一本,而是要反反复复地多读几遍,把它都透彻。精读一本书好过粗读十本书。

我读书,我会选,我会读。你呢?

读书的作文4

人与书,就像鸟的翅膀与羽毛;有了丰满的羽翼,鸟儿就能在广阔的天空中自由自在的翱翔,它可以去追逐流云,也可以在高空里临风高唱;羽毛光秃的鸟儿,只能在地上艰难的拔涉,活动的空间小的可怜,当别的鸟儿在枝头跳跃的时候,它只能在草丛中哀叹……

人与书,就如琴与弦;不管是多么漂亮或珍贵的琴,如果缺少了琴弦,便奏不出美妙的旋律与迷人的和弦,那么这琴也只能是一个没有灵魂的空壳;只有琴弦完整的琴,才能音域宽阔,音色饱满,奏的流畅,听的舒展……

人不读书,犹如农夫经营贫瘠的田地,看似一生忙忙碌碌,但却总是看不到收获的希望;投入不少,但却得不到什么回报;而在一片肥沃的田野里,那遍地的花朵就是农夫的快乐和期待,那丰硕的果实就是他的幸福和自豪。

人不读书,便如一艘精美的航船却没有罗盘,尽管它每天都行驶在岁月的苍茫之海上,但却没有方向,找不到自己真正想去的目标,当然,也无法确定自己的位置之所在。

常读书的人,心里总是充满被感动的快乐和禅悟般的轻松,他们像一个个不需花钱便能走遍天下的旅行者,常常被骤然间展现于眼前的美景妙境勾起胸中绵绵不尽的诗意。

常读书的人,犹如为自己的灵魂修建了一个智慧之园,那里繁花似锦,果实飘香,林木森森,百草丰茂;在这里漫步,心情自然舒畅,因为那每一片树叶、每一朵鲜花、每一个果实、每一棵小草……,都飘着灵悟的馨香,闪着智趣的光芒。

常读书的人,心境常常平静而悠远,因为那每一本书都像他的灵魂之脚所踏上的一个台阶,他虽然置身于凡俗的生活之中,但他的心却站到了高处,看到了更广阔、更博大的场景,能够感悟到比生活本身更高一个层次的东西,所以,他们遇事更坦然,处世更从容;难怪世人会从内心深处发出:“腹有诗书气自华”的感慨!

常出入于幽兰之室,身上自有一种芬芳;常与书为伴,灵魂里自会透着一股才气。

茶有人生的滋味,酒有心情的体会,

过去与末来交替,迷失是岁月的相会,

上是没有人陪,下有孤独一人。

读书的作文5

自小我就爱读书,甚至说我对读书的热情达到了一种狂热的程度!小时候我都被我的朋友称之为“书呆子”或“书疯子”。

为了读书有时我宁可顶着疼痛也要读书。有次,我在车中读书,当时我的脖子很酸,可书中那扣人心弦的情节又让我舍不得放下。一时间我变得左右为难。但最终,求知欲压过了脖子的疼痛,我选择继续读下去。后面只有我一个人,我想躺下来读书来缓解脖子的酸痛,我将书签小心翼翼地放在书中,将头往后扬了扬,将自己的身体往前坐了坐,把两只早已麻了的双腿缓缓的放到车座上,接着又打开书继续看。可惜好景不长,车冲进了一个大坑,又飞快的冲出,害得我直接飞了起来又重重的摔在车座上。巨大的冲击力使我的脑袋“开了花”,痛得我直吸冷气!这个时候如果是另一的人肯定会把书放下老老实实的坐下,可谁让我是爱读书到疯的书疯子呢?我又坐了起来,又开始读起来。直到下车的时候我才放下书,当时感觉自己的脖子如有千斤重一般!

我不仅爱读书更爱思考书中的问题。一次我和朋友出去玩,当时我正在想书中某一句话的含义,一直低着头。我的朋友见了,以为我很无聊,没事干,就准备和我聊聊天。手自然地搭在了我的肩膀上,这可让沉思中的我吓了一跳!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跳到了一旁,可旁边偏偏是一棵树!不出所料,我和树来了个“拥抱”,摔在了地上。大伙一见立刻哈哈大笑起来,我的朋友也赶快扶我起来并询问怎么回事,不过在搞清楚怎么回事后,也哈哈大笑起来。我的脸也变得像个熟透了的大苹果。

为了买一本书我想尽了办法。有次我在书店看到了我梦寐以求的一本书,所以就千方百计地求爸爸妈妈。起初,爸爸妈妈死活不肯给我买,不管我怎样央求,给我的只有两个字——不买!最后为了不让爸妈生气,我只好放弃那本书。不过爸妈不忍看到我失望的样子决定给我一个机会,做够一百件家务活就给我买。这让我眼前一亮,开始了我的做家务大业,拖地,扫地,擦桌子等等一系列的家务活都被我承包了,终于经过许多天后,我达到了当初的要求,我也如愿以偿的得到了那本书。

后来,大家见我这么爱读书,都叫我“书呆子”或“书疯子”。现在想来我还真有点像。

读书的作文6

我喜欢读书,只要那书好看,我都会读。我看的书种类很多,有科幻的、抗战的、童话的,数不胜数。

我读过一本科幻的书叫《三体》。我当时在书店看书,突然看见刘慈欣写的《三体·死神永生》,这本书名奇怪的书,我便把它拿在手上看起来,感觉这本书在启发我们要坚持探索,才会有不断的发现,人的生存范围,要从地球扩展到整个宇宙空间。这么好的书,我当然买下。

后来买来《小兵张嘎》这本书,主要是因为在课本上讲了小兵张嘎的故事,《小兵张嘎》故事生动有趣,张嘎机智勇敢又滑稽,读了使人忘不了。

我家里有一本《意大利童话》,这本书是妈妈的一位朋友的儿子送给我的,我看了它几年,到现在我有时也会拿出来读读。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我看了六七十本,我最喜欢沈石溪的写作笔法,他把动物当人来写,借动物视角来反映人类的本性,将心比心,动物与人应当是平等的。

读书的方法很多,总结起来,我自己有三种读书方法。

第一种是慢读、细读法。看外国小说,光读人的名字就很麻烦,还有很多跟中国不一样的奇怪的事,都要慢慢体会。比如《培根随笔》这本书,名字、事例、名言,都要仔细反复读,才能读懂。

第二种是同读一本书,第一遍快读,把整本书读完,第二遍慢读,到了读第三遍,就是品读了,这种读法主要用来读古代四大名著等长篇小说,如《三国演义》,书里故事多,人物也多,不读到三遍以上,是读不太懂的。

第三种是背读法,凡是文言文、古诗词,先对照注释读,再背诵和品读,我读《论语》也是这样读的,这种读书法需要你细心,最锻炼你阅读的耐性。

我一般都用第二种方法读书,我平常都在家里看书,无聊时就想到书店去看书。

我在家,喜欢呆在我自己的卧室里读书。我的卧室摆了两个大书柜,里面全是我喜欢的书,最惬意的是坐在床上,读着书,感觉安静又自由。

周末我去书店,看得最多的除了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还看杨红樱等儿童作家写的书。近来,我又爱看上了外国小说如《大卫·科波菲尔》《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等。书店里看书的人,有坐着看的,有站着看的,有扑在地板上看的,真让我大开眼界。

我喜欢读书,到今天,我读的书还是太少,但我会继续努力,争取读更多更好的书。

读书的作文7

像鸟儿飞过天空,像鱼儿游过水面,我每忆及我的读书生活,心里都会像浪花一样欢腾起来。它就好似一幅美丽的山水画,让我百看不厌;它好似一杯花香四溢的清茶,能让我神清气爽;它也似一位忠实的良师益友,时时刻刻陪在我身边,指引我走向正确的方向。我最喜欢的事情就是读书。

我最早的读物是薄薄的、一页只有几行字的……猜对了,它是——绘本。那次,妈妈给我买了几本绘本叫我看。“凭什么!”我生气地叫起来,低头继续玩我的积木。虽然我嘴上这么叫,可心里想的却截然相反:“书是什么?”看到妈妈走了,我便走到书面前,只见封面上有两只小兔。什么呀?我好奇地翻开书,里面有许多许多精美的`图画。才看了几张图,我就爱不释手,沉浸在书本中,仿佛融在了一起:我就是那只宝宝兔,竖着耳朵聆听兔妈妈说话……从那一刻起,我爱上了读书。刚开始看绘本津津有味,可天长日久,就感觉一点也不过瘾了。

后来,我识字了,开始看注音读物,《童年》、《西游记》、《森林报》……我都看过,虽然有些囫囵吞枣的感觉。只要手中有书,我就专心致志,津津有味,废寝忘食地读起来,不上厕所绝不站起来,那时的我真是一个潜力无穷的“小书虫”。后来上学了,我在学校下课看,中午看,困难班看……几乎每时每刻手不释卷。

当我在书店看到《西游记》时,还会像以前一样惊喜地叫起来:“呀!”还像以前一样小心翼翼地捧起它,津津有味地看起来,一看就是几十分钟。以前,看到孙悟空打妖怪时,更多的是羡慕他本领高强,现在再读,会为孙悟空的机智勇敢喝彩,更懂得遇到困难不退缩、想各种办法解决。是啊,书要反复读,做到精读,做到“书读百遍、其义自现”。

读《我要做好孩子》,我知道了:好孩子不一定要成绩好,最重要的是心灵美。读《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知道了:处在困境中也应该积极面对,笑迎人生……:读书使我明白了无数道理。

朋友们,快一起加入这能增长知识、丰富情感、领悟生命真谛的光荣快乐的行列吧!

读书的作文8

书是人类文化的载体,它为全球各地的人们的沟通提供了一个理想的渠道。

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有好的原料,即便拥有极高的科技,那也不能完成预期的目标。所以,看书,就要看好书。例如,中外名著,毕竟它们经住了时间的考验。好书也可以是与自己的专业有关的书籍,因为它们可以帮助自己提高专业素养。所以,对我们有帮助的书就是好书。但是,书中的垃圾是绝对不能看的。它们浪费了我们的时间、精力,使我们无力工作,甚至荒废人生。

做任何事情都要讲究方法,掌握了有效的读书方法,就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如果不掌握一些方法去读书,就只能像一只无头苍蝇一样乱飞乱撞。行里人看门道,行外人看热闹。读书,就要运用所学的知识去分析,去学习。将其中的精华收录下来,以丰富自己。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这样去读书才可以达到最佳效果。

读书的重点在于“读”。只有大声朗读,才可以读出最佳效果,才可以发挥读书的最佳效果。读可以顺畅身体,使身体中的气息通畅。在读书的同时也锻炼了身体,这岂不是一举两得的好事?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在革命的同时也不忘记身体,这才是真正的革命。以身体为代价来获取胜利是不值得的。因此,“读”也是读书的一个重要环节。

只是死读书,而不将它运用到生活中去,这是不应当的。学以致用,我们要将读书所学的对我们有帮助的知识运用到生活中去。我们读了、记了就要用,将读书读到的运用起来。这可以提高我们的涵养,同时检测我们读书的效果。而读书只是为了达到一些目标,不自觉去读,或是只读一些毫无意义甚至有害的书籍来娱乐,那读书还不如不读,这样读书,只会浪费我们的时光,读书也因此变得没有意义。

总而言之,我们要将读书作为生活的一部分。因为读书对我们的成长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认真读一本好书会使我们获益匪浅,它会使我们学到更多的知识,收获更多的阅历。这是课堂上老师教不到的。所以,有人说,书就是老师。看来,这话一点也没错。

读书是一门高雅的艺术,只有善于读书的人才可以领悟到这门艺术的真谛。

读书的作文9

我喜欢读书,读书使人明智;读书使人聪慧;读书使人向善;读书使人避恶;读书使我有了与文学巨人交谈的机会;读书使我懂得了做人的道理;读书给我的生活带来了无限默默地滋润着我的心田;书是我的向导,在人生旅途上,一次次点迷津。

在我咿呀学语时,妈妈经常给我讲故事。我认真地倾听着,思考着,反复地打开妈妈给我读的绘本—《嘟嘟熊》。我看着那一个个方块字,心想:咦?怎么这一个个方块东西在妈妈口里竟变成许多好听的故事。于是,我便用手指指着,学着妈妈的样子懵懂地读着。从此,我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刚上小学时,我逐渐认识了许多基本的汉字,读书也不像幼儿时那么困难了。

我又开始接触童话了。里面有许多结局美好的主人公:有不自暴自弃的丑小鸭,心地善良的白雪公主,机智聪明的小裁缝……格林童话里的“真新娘”:她在菩堤树下苦等了王子三天三夜,不见王子回去。后来又收拾衣服去寻找王子。最后和王子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我真为她而感到高兴。

现在,我开学就要上六年级了。但我已不再满足读童话了。我又开始读一些历史性的书籍。如;《史记》、《中华上下五千年》、《水浒传》、《三国演义》。我还敬佩为了救朋友大闹野猪林的鲁智深,有谋有略的诸葛亮,不甘落后的司马懿。更让我感动的是《西游记》。唐僧师徒四人历经千山万水,经过九九八十一难,取到了真经。他们中那坚持不懈

的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学习。我下定决心,以后别人找我帮忙,我一点也不拒绝。在大街上看到小孩在地上乱涂乱画,我就会批评他。后来,我有了更宽广的读书领域,并且学会了自己选择书。《聊斋志异》、《三国演义》使我看到了人间万象,懂得了什么叫兴亡;《繁星》、《春水》、《爱的教育》使我懂得了什么是奉献什么是关爱;《鲁宾逊漂流记》、《格列佛游记》使我又重返童年的无忧无虑;《呼啸山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等一系列大道理。

读书教会了我知识,更教会了我做人。读书人不一定有知识,真正的常识是懂得知识,会思想,能工作。书是我的第二个母亲,我想知道道理,所以我有了读书教育的前奏,这我一直会坚持下去。

读书的作文10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古代诗人杜甫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所以,我最大的兴趣爱好就是读书!

我非常愿意看书,是因为书不仅能愉悦身心,陶冶情操,还可以使我们增长知识,对写作有极大帮助。每次和妈妈出去时,我都会求妈妈给我买书,一买就是五六本。每次写完作业,我都会拿出我心爱的课外书来看,一看就入迷了,甚至听不见妈妈叫我的声音。我在学校只要有一点时间,就会捧着课外书来看。睡觉前,我总会拿出故事书来开着台灯看书,妈妈来催我睡觉,我就会恋恋不舍的放下书睡觉……

我的书很多,其中,我很喜欢《小王子》这本书!这本书是法国的著名作家圣埃克苏佩里的著作。他不但是作家,还是一位飞行家。他一生喜欢冒险和自由,是一位将生命奉献给法国航空事业的飞行家。1944年他在一次飞行任务中失踪,成为一则神秘传奇!这本书主要讲了来自B612星球的小王子环游世界的故事,他拜访了周边的星球,遇上了那个自以为很有威望的国王;那个要求别人向他不断鼓掌的自负的人;那个为喝酒而感到羞愧,为忘记羞愧而拼命喝酒的家伙……

除了看《小王子》,我最近还看了一本《哲理故事》它使我明白了很多道理,如:只有经历了痛苦,只有经历了磨难,人才有可能真正的成熟,才有可能真正的收获成功,才能被人尊重,才能被人重视;无论做什么事情,谦虚总会帮助我们走向成功,自高自大的人往往会在行走的道路上碰到很多挫折,我们无论做人做事,都要谦虚;我们在做任何事情的时候,都不能忽视了这样的一个问题:细节决定成败,或许那只是看上去微不足道的事情,但是我们却一定注意,不然,我们或许就会被这样的一个小小的细节打败……

我还非常喜欢《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它使我增长了许多知识:小白兔眼睛为什么是红色的?因为它身体里没有色素,眼睛里的血丝反射了外面的光线,本来透明的眼就显出了红色;为什么乌龟能长寿?因为乌龟的细胞可分裂次数多,寿命可达300岁。

我的生活离不开读书!我爱读书!

读书的作文11

书,这个名词对我来说并不陌生,因为我几乎是在书堆里长大的。在书中,我认识了一个又一个历史人物:有一生郁郁不得志的悲情才子徐渭;有一生不得封侯的李广;有横眉冷对元军刀枪的文天祥。每翻动一页,我都会看到一个新面孔、新故事。我也常常融入故事之中:有时为屈原、陆游的一腔抱负不得施展而扼腕叹息;有时为李世民、朱棣的上马打仗,下马治国的才能喝彩;有时为岳飞、李陵的悲惨遭遇感到义愤填膺……书,给了我许多许多。

说起我和书,还是很有缘分的。小时候的我,喜欢趴在床上,听父亲讲笑话。那一个个妙趣横生的故事,使我在欢笑之余感到了故事的奥妙。稍大一些时侯,我开始看些像《一千零一夜》《伊索寓言》之类的故事书了。到了三年级我开始接触《三国演义》《水浒传》了。这两本书堪称对我影响最大的书了,他们真正让我领略了书的精彩,真正激发了我对读书的兴趣。我开始博览群书了,不光是中国名著,就是外国巨著,我也百看不厌。如《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神秘岛》《海底两万里》《汤姆·索亚历险记》等。

书给予了我丰富的知识,所以我非常热爱书。有时候,为了找到汪校长给我们推荐的书,我甚至一天要往书店跑三四次。说起我对书的执着,还有这么一件事:有一段时间,我很爱看侦探小说。那时我最爱看《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一次,我在偶然间发现:《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共有五十多章探案故事,而我眼下的这本书中,只选取了其中的四五篇探案故事而已。虽然只看了四五篇,但我已被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了。我见还有五十多章故事没读,立即来了劲儿,非找到没读的故事不可。我先来到了新华书店,但在里面闹腾了一个小时后,却以失败告终。但我很执着,又去了知识书店、老城区书店、三味书屋,甚至连路边的小书摊都不放过,可是没能找到,但我并不气馁。以后,只要有时间,我隔三差五的都要往书店跑。过了将近一个多月,才找到了全部的篇幅。

“书到用时方恨少,是非经过不知难”。陆游的一番忠告似乎还在响起。“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同学们,不要以为自己已经博学多才,知识的海洋无穷无尽,还等着你去探索。

读书的作文12

读书也像开矿一样“沙里淘金”。一本好书,蕴含者丰富的知识和美好的情感。阅读一本好书,就是同睿智而高尚的人对话。而我觉得读书就像一艘非凡的战舰,把我带到了一个理想的世界,读书就像一匹神奇的骏马,带我领略人生的真谛。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读书与人生这两者之间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

读书读得好还是差,自然就意味着一个人的未来,也就决定了这个人的前途。古今中外有成就的人,哪个不是读书才有如今的成果?就好比李白,他从小虽然家境贫寒,但他仍然每天刻苦读书,奋发图强,最终成为我国伟大的诗人,写下了一首首令人震撼的名诗,为我国的

读书这关键的一步可以直接影响一个人的一生,所以我们必须好好学习,为自己的未来打好坚实的基础。可是当前社会上仍有些人不注重学习,甚至不愿意学习。在某所中学就有这么一个例子:一个上初一的女学生,总是和她的同学一起玩,还偶尔旷课。她总觉得读书很无聊,很没趣,她和她的父母打了招呼后就来到东莞想要打工挣钱。她以为挣钱很容易,可是还没有上一星期的班,她就对她的父母说“打工太累了,我不想做了,我要上学”。可是学校已经不要她了。她就和她的父母住在一起。“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恨读书迟。”我们现在正是读书的最佳阶段,一定要珍惜学习时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啊!

我们读书不仅要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也要为自己的未来而读。读书只是我们迈向人生的第一步,后面还有许多路等我们去走,还有许多艰难险阻需要我们去面对,去解决。

人生是要靠自己掌控的,如果掌控得好,就会获得成功,否则,就会走向歪路。我们是新一代的天之骄子,是新一代的中华儿女,我们要把文化传遍天下,让更多的栋梁来保卫祖国,改造祖国。

读书的作文13

因为我特爱看书,爱看各种各样的书,爸爸、妈妈和同学们都叫我“小书虫”。

虽然我只是个读小学六年级的小女生,“书龄”却是十年有余了,因为还在妈妈肚中的时候,我便开始了与书相伴的生活。我的胎教,除了轻柔的音乐,便是妈妈讲述的一个个精彩故事。我爱读书,这还得归功于我的爸爸——因为他就是个“书呆子”,家中有许多藏书。我的名字就是爸爸从《诗经》这本古书中“淘”来的。早在妈妈怀孕五、六个月的时候,爸爸便为尚不知性别的我取好了名字——许燕于飞。这出自《燕燕》的头一句:“燕燕于飞,差池其羽”,妈妈的小名叫做燕燕,燕燕于飞代表了一家人的美好愿望,期待未来的我能在诗经古风的吹拂下,展开翅膀,向着快乐幸福的明天飞翔。

出生后,经常是妈妈喂奶,爸爸在一边念书,我享受着物质、精神的双重滋养。等到识字了,我便开始自己看书。爸爸给我订了许多报刊、买了许多名著,《幼儿画报》里活泼可爱的红袋鼠、调皮捣蛋的跳跳蛙,《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中的快乐父子俩,还有《红楼梦》里多愁善感的林黛玉,他们是我童年最好的小伙伴。

读书不但丰富了我的精神生活,也给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我爱上了写作,作文水平有了显著提高。在爸爸的鼓励下,我试着给报刊投稿,习作屡屡被《大江晚报》、《南方周末》、《作文大王》等报刊采用。我还多次代表班级参加各种比赛,就在前不久,我还获得了学校高年级作文比赛的一等奖呢。

在我的读书生活中,发生了许多有意思的事,就说说最近发生的一件吧。那是一个周六的早上,妈妈、爸爸有事出去了,只有我一人在家。洗漱完毕,三口两口吃了早饭,便赶忙捧起了《女生

有意思吧!这就是我——一个喜欢“啃”书,沉迷于书海的“小书虫”!

读书的作文14

如果有人问我:什么给我的快乐最多,我会亳不犹豫的回答:是看书。

从三岁起,我就能随时接触到《龟兔赛跑》、《白雪公主》、《西游记》等一幅幅色彩鲜艳的图画书,一篇篇有趣的故事深深吸引着我。于是,每天晚上睡觉前和爸爸一起读书,在神奇的故事中徜徉,成了我一天中最期盼、最快乐的时光。

爸爸说我五岁的时候还是很胆小,不敢听《东郭先生与狼》之类的故事,每次讲到这里,我就抱紧爸爸说:“不吗,我怕吗?”爸爸说我最喜欢听《三只小猪》、《小蝌蚪找妈妈》,而且是百听不厌,说我经常缠着他:“你讲吗!讲吗!”有时候爸爸没时间,我就自己看,爸爸说我翻书特别认真,仔细地用手搓,生怕夹了一页没看到。

随着我年龄的增长,我迈入了小学的课堂,一个个方块字不再陌生,它们欢快地跳跃在书本上,带领我进入了一个更为广阔的知识殿堂。这时家中的书籍已经满足不了我的阅读需求,于是爸爸给我办了两张读书卡,我可以自由的选择想读的书籍,这还不够,一到节假日,我便嚷着让妈妈带我去书店看书,记得去年寒假,妈妈陪我一路踏着雪,踩着泥泞向书店奔去,就在离书店不到10米远时,我太兴奋,加快脚步,脚下一滑,一个仰面叉,妈妈看着我狼狈的样子,禁不住哈哈笑起来说:“你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迫切。”虽然摔的不轻,但心情很愉快。

在书店,我读过许多课外书,有科普读物、生活常识、文艺作品、人物传记、历史书籍,比如《二十五史》、《三国演义》、《爱的教育》、《窗边的小豆豆》、漫画书《父与子》和冰心奖典藏作品集等等。因而我知道一代大英雄岳飞被人陷害,英年早逝,周恩来为中华崛起而读书,狼牙山五壮士的视死如归等。

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童话故事,因为我知道了许多做人的道理,我在《丑小鸭》这个童话中知道了尝尽人生的苦,剩下便是甜,在《海的女儿》中闻到天使的气息,在《辛巴达航海记》中得知只要有活的信念,在任何时刻都能有存活的奇迹发生!

现在许多人说我小书迷,我喜欢这个称号。

读书的作文15

早晨,空气清新,手捧一本书,细细的品味“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的生机与活力,清新的感觉不逊于聆听一支悠扬的晨曲。夜静静的,这时坐在灯下阅读一本书,细细的品味“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的深邃幽远,美妙的感受要胜过在贝多芬的《月光曲》中徜徉。

读一本好书胜交十个好友。许多有名的作家,无不博览群书,和书籍有着深厚的友谊。好书固然有益,但选择尤为重要。古语云:“染于苍则苍,染于黄泽黄。学会选择,择其善而佳责以读之。此外,读书的方法也很讲究,歌德曾说:“

同学们,我们读书不再是因“书中自有颜如王,书中自有黄金屋”;也不再是“光耀门楣”,更不是为了“敲开官府的大门”;只是为了再度震响那一声“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

我在读书时,很少有太多的杂念,只知道,什么是好的,什么是不好的;什么可以做的,什么不可以做。于是,读书人的心,就像六月的晴空,一碧如洗;有时也会飘来几片雨云,不免洒下晶莹剔透的雨滴。

如果我们的生活中缺少了书籍,就好像白天没有阳光,鸟儿没有翅膀。书籍如一股清泉滋润着我。眼睛因书而纯明,心灵因书籍而澄清,品德因书籍而高尚,灵魂因书籍而明净。正如柯灵所说:“书是我的良友,他给我一把金钥匙,诱导我打开浅短的视线、愚昧的头脑、闭塞的心灵。它从不吝啬对我的帮助。”

有人说:“好书仿佛人生四季,或恬淡如春,或激情似夏,或充实如秋,或静思如冬,伴看怡的墨香,按响智慧的心曲。”赫兹利特说:“书籍深透人心,诗随血液循环。少小所读,至老永记。书中所言他人之事,却使我们如同心历其境。无论如何,好书无烦倾尽其囊便可得之,而我们的呼吸也充满了书香之气。”而我觉得好书如友,它是一种态度,是一种人生,是一种所得,更是一种幸福。

读书,会让青春岁月更充实;读书会让青春激情更热烈。所以,我在这里呼吁:“亲爱的同学们,拿起你手中的书吧,让你的青春更辉煌,让你的人生更美丽!”

读书的作文16

一本好书就像一盏明灯,指引着前进的道路。好书就像阳光,温暖着知识的心。一本好书就像一个好老师,它让我在人生的旅途中茁壮成长。

我被书籍的浪漫魅力所陶醉。我觉得自己好像在天空漫步。书中的人物教会了我什么是真实、美好和美丽。诗和歌为我描绘了壮丽的画面:壮丽而神奇的“沙漠是孤独的,烟是直的,长河落成日元”;挥之不去的爱“芦苇,白露如霜,所谓的伊拉克人,在水的一面”;纯净、清新、优雅、高贵的莲花“从泥中升起却不沾花,干净、碧波荡漾却不邪恶”。这美丽的文字充满了我的心,点燃了我对生活的热爱。

事实上,我对书籍有着悠久的历史。

听我父母的话,当我年轻的时候,我喜欢在睡觉前听故事。那是我最初对书的渴望。平时,我喜欢翻书,只觉得看书上的彩色图片很有趣。当我进入幼儿园时,图画书一直伴随着我。《逃家小兔》让我明白了父母的爱,《你真好》让我明白了友谊的珍贵。我也一个接一个地知道了一些拼音和数字,并逐渐和他们成为好朋友,经常和我的父母唠唠叨叨。从那时起,我不能离开书籍公司。

我上过小学。随着我成绩的提高和知识的增长,我可以选择我喜欢的童话书,体验这些书的魅力。《森林报》年对大森林四季的描述让我体会到永恒的爱。安徒生的《丑小鸭》让我学会了勇敢面对挫折。《伊索寓言》中的各种动物让我对社会有了初步的了解。此时,对书籍的热爱已经融入了我的生活。

现在我是一名初中生,那些童话不再能满足我对知识的渴望。随着我视野的不断开阔,我喜欢著名的作品。闲暇时,我沉思《红楼梦》的喜怒哀乐,想象谁在与《三国演义》竞争,渴望《水浒传》的骑士精神,感叹英雄在《格列佛游记》的奇异经历。这时,我正乘着书本的翅膀在天地之间飞翔。

培根说: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使人庄重,逻辑和修辞使人雄辩。所有学到的都变成了性格。这告诉我们应该阅读各种各样的书。人生的旅程必须伴随着书籍。书,让我了解世界,品味生活;书,让我学会坚持;知道如何做人;书籍,让我学会营养,陪我健康成长。

我知道我的阅读仍然很肤浅,对书籍的理解也不够深刻。将来我会继续在书的海洋中漫游!

读书的作文17

盼望着,盼望着,寒假终于来了!欣欣然,捧起一本本久已珍存的藏书,调好暖气炉,沏一壶热茶,躺在舒适的藤椅上,随意翻卷着书页,任凭思绪飞扬,感觉真好!

假日里,读书是惬意的。平日工作繁忙,往往刚拿起一本心爱的书,上班的时间就到了,只得恋恋不舍地放下,那些动人心弦的故事,那些亟待衔接的情节,也只好就此作罢,嗨,工作日读书就是紧张!

假日到来,这种尴尬的局面一般不会发生。捧读林贤治的《漂泊者萧红》,就可以一鼓作气地读到底,真是痛快得淋漓尽致!假日里,无论白昼还是黑夜,大把大把的时光都属于自己的,这是一笔无价的财富。一个人,难得有这么充分的闲暇去读自己喜欢的书,从莫言《会唱歌的墙》到福克纳的《喧哗与骚动》,静静地读来,真是惬意无比!

假日里,读书是充实的。一个人最难得的就是心灵的丰盈,尤其是在物质日益发达的当下。法国哲学家帕斯卡尔说得好,人是一根能思想的芦苇,人因思想而伟大。读书让我们多了对生命与世界的感悟与沉思,人究竟为什么活着,人活着就是要增广见闻获得智慧,让生命获得尊严让人生充满光彩。

假日里,读书是幸福的。生活里不能没有书,书是我的饕餮大餐。书虽然不能让我成为物质上的百万富翁,但它却是我精神上的忠诚伴侣,它能给我带来心灵的慰藉。恰如著名作家莫言所说,文学的最大用途就在于无用,我想,读书亦然。其实,读书也好,写作也罢,看似无用却有用,要不然,著名作家高尔基怎会发出“我扑在书籍上,犹如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之心声?三国时代的曹丕又怎会发出“文章乃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之宏论呢?读书,让我们的人生充满七彩阳光,让我们的社会更加健康。由此看来,读书的确是一件造福个人及社会的幸福事儿。

假日里,读书同样需要好心境。诚然,我们并非生活在真空中,假日是亲人好友相聚的好时光,所以生活中肯定会有锅碗瓢盆交响乐,也许会有推杯换盏的喧哗与骚动,但只要我们善于去经营,幽雅的读书心境还是可以创造的。

一代国学大师季羡林先生曾说过:“天下第一好事,还是读书”。读书吧,光阴一去不复返,假日还是读书好

1. 当心被束缚久了,即使肢体自由也没了生活的方向。

2. 动物小说折射的是人类社会,动物所拥有的独特的生存方式和生存哲学,应该引起同样具有生物属性的人类思考和借鉴。

3. 动物为了赢得种群的生存机会,用牺牲一半挽救另一半的方法摆脱困境的壮举。斑羚在危难中所表现出来的智慧、勇气和自我牺牲精神,会让每一个读过这篇文章的人早到精神的震撼的,而人类何尝不是如此呢??

4. 在动物的身上,我们也可以同样找到人类的本性,同样动物也可以折射出人性中的贪婪,欲望和一些美好的性格!!

5. 野心勃勃才是狼的本色。只有狗才逆来顺受,才安于现状。

6. 动物小说关心的是人类之外的世界。一般来说,如果经济没有发展到一定的水平,

7. 一个社会是不大容易注意到人类社会以外的事情。

8. 随着时代的变迁,文化会盛衰,礼仪会更替,道德会修正,社会文明也会不断更新,但生命中残酷竞争、顽强生存和追求辉煌的精神内核是永远不会改变的。

9. 动物小说之所以比其他类型的小说更有吸引力,是因为这个题材最容易刺破人类文化的外壳和文明社会种种虚伪的表象,可以毫无遮掩地直接表现丑陋与美丽融于一体的'原生态的生命。

10. 在严酷的丛林法则的统辖下,生存是很不容易的。

11. 蒲公英像一柄柄带露的花伞,被春风轻轻托起,飘扬空中,金黄的如丝如茧般的花蕾在阳光下变幻着奇异的光斑。

12. 当自己为之付出了全部心血的理想彻底破灭了,生活还有什么意义呢? 也许,死的滋味要比这样负载着失败重轭的苟活要好受得多吧? 但死神并没有来召唤它,它还必须活下去。

13. 那天黄昏,紫岚在栖身的石洞口默黩地注视着落日。余晖变幻着色调,嫣红、水红、玫瑰红,转瞬便消失在天涯尽头;草原被铅灰色的暮霭垄断了,苍茫沉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