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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判独立能引用的名言

时间:2024-10-16 00:20:05

《法律的正当程序》读后感篇1

作者及篇名简介:《法律的正当程序》(The Due Process)是二战后英国最著名的法官和享有世界声誉的法学家阿尔弗雷德·汤普森·丹宁(以下简称丹宁勋爵)的著作之一。本书作者丹宁勋爵,1899年出生于英格兰罕布什尔郡的一个小商人家庭。他从24岁时当律师,45岁时被任命为法官,1982年在英国民事上诉法院院长的任内退休,在其近60年的法律生涯中,积累了极为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丹宁勋爵以追求自由和进步,实现公平正义为目的,对英国的法律进行了大胆的改革,他的思想,尤其是实现司法公正的思想,为英美法系国家所重视和借鉴。他的名言"实现正义,哪怕天塌下来"广为流传。

丹宁勋爵不仅是一位优秀的法官,还是一位享有世界声誉的学者。他是国内外几十所著名大学的荣誉法学博士,还是伦敦三所著名律师学院的荣誉院士。《法律的正当程序》是丹宁勋爵于1980年出版的一部专著,这里的"正当程序"并不是指枯燥的诉讼条例,而是指法律为了保持日常司法工作的纯洁性而认可的各种方法:促使审判和调查公正地进行、逮捕和搜查适当地采用、法律援助顺利地取得,以及消除不必要的延误等。本书共七篇,其显著的特色就是以案例来说理。书中浸透着丹宁勋爵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广博的历史知识,并引用了滔滔不绝的辩论词和审判词来表达自己的观点。《法律的正当程序》一书主要通过案例来论述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必须采取正当的法律程序以保证法律的公正,二是英国战后婚姻家庭法的发展。虽然我国的法律体系与以判例法为主的英美法系国家不同,但这种区别并不妨碍我们吸收和借鉴本书中提出的一些进步的法律思想,笔者将结合本书内容谈谈自己读后的感想。

一、司法公正首先应是程序公正

丹宁勋爵认为"不仅要主持公正,而且要人们明确无误地、毫不怀疑地看到是在主持公正,这一点不仅是重要的,而且是极为重要的,因为公正来源于信任",正所谓:"正义不仅应当得到实现,而且应当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所谓看得见的正义即为程序公正,程序公正是最基本的公正。

本书开篇即讲"保持日常司法工作的纯洁性",所谓日常司法工作的纯洁性,笔者认为是保护日常司法工作的权威性和神圣不受侵犯。在本篇中,丹宁勋爵列举了犯人向巡回法官扔砖头、威尔士学生闯入法庭抗议、侵害证人等蔑视法庭的行为,并明确了蔑视法庭罪的界限。蔑视法庭罪,是指不需要根据陪审团控告就可以审判,并且可以由一名法官即刻审判的犯罪。之所以赋予法官这种审判权,是因为在所有必须维护法律和秩序的地方,法院是最需要法律和秩序的,司法过程必须不受干扰或干涉,冲击司法正常进行就是冲击我们社会的基础,为了维持法律和秩序,法官有权并且必须有权立即处置那些破坏司法正常进行的人。认定蔑视法庭罪必须严格遵守若干准则,丹宁勋爵认为蔑视法庭的行为必须达到一定的严重性才能够以蔑视法庭罪处罚,对于一般性的侮辱法官的行为最好不予理睬,对于拒绝回答可给予告诫,对于破坏法庭、威胁证人、陪审员,则应当立即逮捕。此外,当法官受到舆论的攻击与批判时,法官不能以蔑视法庭罪用来作为维护自己尊严的一种手段,法官应正确区分蔑视法庭的行为与行使言论自由的界限。

作者以保持日常司法工作的纯洁性开篇,突出了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的重要性,表明了司法工作必须保持神圣性和权威性。正义来源于信任,只有在程序上保证每个人都得到公平审判,才能取得司法信任,维护司法权威。蔑视法庭罪即是从宏观上保证法庭尊严和司法权威,培养司法信任,树立司法权威,进而使每个人都得到公平审判。法院以及法庭作为司法场所,无论是法院的建筑、法庭的布置、天平院徽、法官袍也都体现了司法的权威性和庄严性。

第三篇是关于逮捕与搜查的具体程序。在英国,执行逮捕必须基于合理判断有逮捕的需要,并出示逮捕证;对于搜查,必须持有具体指出某人所犯罪行的搜查证,扣押物品应当符合搜查证所列物品的要求,执行逮捕与搜查必须遵守正当的程序。

任何司法行为都必须遵守一国正当的法律程序,否则就是滥用司法权,破坏司法权威,甚至侵犯民权。在我们国家也是如此,根据我国宪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法官审案必须遵守相应的程序法,保证当事人庭审中的辩论权、申述权、申请回避权等权利,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司法公正。

二、实现公正而不是实现法律

所谓公正,就是不让天平歪向任何一方。公正包括程序公正与实质公正,在保证程序公正的基础上,并不一定能够实现实质公正的法律目的。理论上,法律是实现公正的前提,按正当的法律程序维护社会秩序,调解社会矛盾,平衡社会利益,就能实现公正。但是在现实社会生活中,法律是一定社会经济基础和社会条件的反映,它只能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由于法律本身发展的滞后性,在现实中会出现维护法律并不能实现公正的情形。为此,丹宁勋爵主张法官应根据公正的原则,结合案件发生的具体情况灵活地解释法律,而不必拘泥于法律本身。他主张,法官一方面要依据法律办案,另一方面必须考虑公正,而公正的原则是高于法律条件和过去的判例的。他明确指出:"成文法和其他法律文件的语言永远不可能是绝对明确的,因此解释它们的时候就有两条可供选择的道路,我总是倾向于实现公正的解释,而上议院肯定不这么认为……他们认为最重要的是实现法律,而我认为是实现公正。"丹宁勋爵作为法官的"基本信念是,法官的作用就是在他面前的当事人之间实现公正。如果有任何妨碍做到公正的法律,那么法官所要做的全部本分工作就是合法地避开——甚至改变——那条法律"。

体现丹宁勋爵这一思想的包括本书第四篇所讲玛利瓦禁令的确立。玛利瓦禁令即为冻结禁令,意指在法院根据原告的申请,在被告有可能将其财产在法院管辖范围内处理或者转移到法院管辖区域外的情况下,发出禁令,防止当事人转移或者处理其财产,以确保法院判决或者裁定顺利执行。在1975年5月的"日本邮船会案"中,丹宁勋爵便提出法院在判决前可以应原告申请,发出禁止被告处理其财产的禁令。而在一个月后的"玛利瓦诉国际散装货船公司案"中丹宁勋爵再次提出签发禁令,自此该禁令就被命名为"玛利瓦禁令"。按照英国的惯例法,在判决之前不能发布这种禁令,但玛利瓦禁令确实有助于原告权益的实现,丹宁勋爵正是基于实现公正发布了这种禁令,随着法律的发展并得到了广泛认可。玛利瓦禁令是丹宁勋爵的一个非常重要的贡献,极大促进了贸易与航运的顺利进行,有效维护了债权人的利益,并扩展适用于英国的民事、商事案件的诉讼保全中。玛利瓦禁令是丹宁勋爵实现公正而不是实现法律思想的典型,并推动了英国法律的发展和完善。

另外本书最后三篇关于婚姻家庭法领域的改革也是丹宁勋爵实现公正思想的体现,丹宁勋爵采取改革措施,从一个个微不足道的小案子,开始了向妻子在家庭法中享有平等权利的改革,从被遗弃的妻子在结婚住房中的居住权一直发展到夫妻双方对家庭财产的平等权利,最终促成了国会以立法的方式对这一法律领域的改革。丹宁勋爵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随着社会的发展,妇女不仅享有平等的权利也履行了自己应履行的义务。丈夫的外出劳动与妻子的家务劳动一样都是社会分工的需要,在性质上是一样的。在夫妻离婚时,他们各自的劳动都应该是家庭财产占有权的基础,妇女应该和男子一样,平等地拥有自己的份额,这样对被遗弃的妻子才是公正的。丹宁勋爵评价道"没有我们的努力,被遗弃的妻子要想获得保护恐怕非得再等40多年不可"。正是丹宁勋爵基于实现公正的追求才极大地推动了英国婚姻家庭法领域的改革,维护了妇女的权益。

理论上,立法就是为了实现公正,从而实现利益的二次公平分配。法律本身应当是公正的,但立法本身存在的局限性以及法律滞后于社会的发展,难免会出现法律漏洞,如果机械地适用法律会导致不公正的现象出现,这就要求司法部门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以及推动立法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法官作为法律的适用者,应当遵守法律,同时根据案件认定的基本事实合理公正的解释适用法律,法官作为司法工作人员,对于实践中遇到的法律适用难题或者法律滞后性问题,应当及时向上级机关反映,以推动立法的发展,使法律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从而无限趋近于实质正义的实现。

三、法官应具备怎样的职业素养?

如何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呢?丹宁勋爵认为作为一名合格的法官要有敏锐的洞察力、广博的知识、过硬的法律基础,还有当机立断、敢于以正义之剑去揭开和审判现实的罪恶的信心和勇气。在本书第二篇行为调查中,丹宁勋爵用两个案例表达了法官应当具备怎样的职业素养。

第一个案例是喋喋不休的`法官,讲的是哈利特法官在法庭上既向证人席上的证人提问,也向律师提问,结果统计下来,他问的问题比人家双方的辩护人说的加起来还要多,导致两造律师都以该法官问的问题太多妨碍了双方的辩护效果纷纷上诉。最终上议院支持上诉成立,以哈利特法官辞职而告终。或许哈利特法官是基于最佳动机提出了那些问题,但却对庭审双方行使辩护权利造成了干扰。在法官审案制度中,法官是开庭听讯和裁定各方争论的问题,而不是代表社会进行调查或验证。法官的作用是认定案件事实,然后再根据法律进行公正裁判,律师对查清案件事实发挥着可敬和必要的作用,法官应让律师们一个接一个地在天平上加码——精确地计算利弊得失——但最终还是由法官决定天平倾斜地方向。法官要想做到公正,应当保守的听讼,不介入双方的争论。法官应当听取证词,只有在需要澄清任何被忽略的或不清楚的问题时,在需要促使律师行为得体以符合法律规范时,在需要排除与案情无关的事情和制止重复时,在需要通过巧妙地插话以确保法官明白律师阐述的问题以便估价时,以及最后在需要断定真情所在时,法官才能亲自讯问证人。作者在书中非常巧妙的运用了培根大法官的一句话:耐性及慎重听讼是法官的基本功之一,而一名哓哓多言的法官则不是一件和谐的乐器。表明了法官在法庭上应当耐心听讼,在律师的作用下查清案件事实,而不是介入双方的争论,我们应以哈利特法官为戒。

第二个案例是关于犯错误的法官。土耳其人西罗斯到英国旅游超过了规定期限,地方法官建议将其驱逐同时指示勿将其拘留。西罗斯向大法官法院上诉要求驳回驱逐失败,但在被驱逐之前,其并未被拘留,仍然有权自由离开,但大法官误认为西罗斯在监管之中,因此下令拘留了西罗斯,出现了差错。针对这个案例引出了一个问题:法官是否要为如果加以适当注意就不会出现的差错承担赔偿责任?丹宁勋爵认为,任何以法官在行使审判权时的言行对法官进行的起诉都是不能成立的。法官的言论受一种绝对特权的保护,法官发布的命令、作出的判决,不能成为对其民事诉讼的理由。无论法官是严重失误,还是极为无知,或受嫉妒、仇恨、恶意或其他种种不良动机的驱使审理案件,都不应受到起诉。对受害一方的补救是向上议院上诉或者申请人身保护状,要不就申请再审令或者调卷令,或者采取此类步骤以撤销法官的判决。此项免予个人诉讼和质询的自由是法律赋予法官的,给予法官这一自由并不是为了法官个人,而是为了公众,为了促进司法的实施,只有这样法官能够完全独立地履行职责而无需赡前顾后。虽然法官不会对庭审中因行使审判权而发生的小差错负赔偿责任,但作为一名法官应努力提高自己的审判技能,避免错误的出现……

丹宁勋爵除了以上法律思想外,还有诸多见解依然有现实意义,比如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法律与宗教的关系。丹宁勋爵认为法律虽然与道德、宗教是可以分开的,但它们不是互不搭界的。通过提高所有人的道德水准,可以使人们将承当责任和义务当成出自内心的本能,自觉的少钻法律漏洞的空子。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今天,这种观点依然具有现实意义。我们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统一,坚定理想信念、坚定法治信仰,坚定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和为建设法治中国而奋斗的人生理想,以坚定的信念和饱满的热情投身人民司法事业,更好地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和人民法院改革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法律的正当程序》读后感篇2

阿尔弗雷德·汤普森·丹宁(Alfred Thompson Denning)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英国最著名的法官和享有世界声誉的法学家之一。在近60年的法律生涯中,他出版了多本法学著作。《法律的正当程序》就是其中之一。

丹宁勋爵在该书的前言中首先阐明了法律的正当程序的涵义,即“法律的正当程序是指法律为了保持日常司法工作的纯洁性而认可的各种方法:促使审判和调查公正地进行,逮捕和搜查适当地采用,法律救济顺利地取得,以及消除不必要的延误等等。”丹宁勋爵认为,为了保持日常司法工作的纯洁性,首先要对妨碍司法运用或扰乱司法施行的行为用“蔑视法庭”这一独特的罪名加以惩罚。对于蔑视法庭的行为,丹宁勋爵从破坏法庭纪律、侵害证人、拒绝回答问题、污辱法庭、违抗法庭命令、损害公平审判等六个侧面列举了生动的案例,说明了蔑视法庭罪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认定。从更广泛的角度看,对蔑视法庭罪提出起诉的目的在于保证每个人得到公平审理。换句话说,它是一种程序,法庭可以以此来谴责任何可能危害公平审理的行为。法庭可以用事前发布禁制令或事后进行惩罚的方法来限制这种行为。这种起诉应该由检察总长来进行,但法院也应该根据与问题有切身利害关系的任何人的请求,采取必要措施进行解决。

为了维护和保障法律的正当程序,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遇到许多问题,除了蔑视法庭的行为,丹宁勋爵还选择了与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能引起人们广泛兴趣的一些具体问题加以介绍,并阐述了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在“行为调查”一篇中,主要针对由调查机关、监督机关、许可证发放机关等非司法机关受理解决的问题。因为此类问题不能向法院上诉,也就可能得不到任何法律援助。但是,公正地处理这些问题又是极其重要的,为此,法院制定了一些程序用以控制处理这些问题的机关,特别是当这些机关作出的裁决或得出的结论非常不利于个人时。丹宁勋爵具体介绍了调查法官的行为、大臣的行为、公司董事的行为、外国人的行为、律师的拖延行为的调查程序。在“逮捕与搜查”一篇中,丹宁勋爵论证了如何摆正自由与安全的关系。他认为,倘若一个正直的人可以受到杀人犯或盗贼的侵害,那么他的人身自由就分文不值了。每一个社会均须有保护本身不受犯罪分子危害的手段。社会必须有权逮捕、搜查、监禁那些不法分子。只要这些权力运用适当,这些手段都是自由的保卫者,但是这些权力也可能被滥用,而假如它被滥用,那么任何暴政都要甘拜下风。因此,人身安全必定是与社会安定相辅相成的。在“玛利瓦禁制令”一篇中,丹宁勋爵介绍了为解决债务人转移财产、逃避债务履行问题而进行的一项司法改革,通过颁布“玛利瓦禁制令”,使债权人在赢得对债务人胜诉判决以前可以在诉讼开始时扣押债务人的财产,以防止债务人转移财产,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丹宁勋爵还用三篇阐述了婚姻家庭问题,他相信平等是我们时代的秩序。因此他主张男女在法律上应该是完全平等的。他认为,尽管男女之间存在许多差别,但是这些差别没有一条可以作为妇女屈从男子的理由。“她们在自己所擅长的领域内工作的价值和男人在自己所擅长的领域内工作的价值是同样的。她们有和男人一样的权利去争取自由和充分发展自己的个性。女子结婚时,她不是成了丈夫的仆人,而是丈夫平等的配偶。如果丈夫的工作在社会生活中更加重要,那么她的工作在家庭生活中也就更加重要,谁也离开不了对方,任何一方都不应在另一方之上,他们是平等的。”但是根据英国的一些传统判例,被遗弃的妻子往往得不到她们应该得到的家庭财产。丹宁勋爵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坚持摈弃了那些与现代社会生活基本原则格格不入的陈旧惯例,纠正了很多不利于妇女的离婚判决,创立出一些新的判例,维护了妇女的正当权益。

虽然《法律的正当程序》一书介绍的是英国法律的历史和现状,但其中体现的丹宁勋爵的法学思想对我国的司法实践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每一名法官应该意识到程序对于司法的至关重要的意义:公认的正当程序是司法权独立的制度基础;公认的正当程序是法院裁判合法有效的前提。

一、书籍简介

《国富论》全称为《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是英国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用了近十年时间创作的经济学著作,首次出版于1776年。

《国富论》认为人的本性是利己的,追求个人利益是人民从事经济活动的唯一动力。同时人又是理性的,作为理性的经济人,人们能在个人的经济活动中获得最大的个人利益。如果这种经济活动不会受到干预,那么,经由价格机制这只“看不见的手”引导,人们不仅会实现个人利益的最大化,还会推进公共利益。

《国富论》这部著作奠定了资本主义自由经济的理论基础,该书的出版标志着古典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的建立,堪称西方经济学界的“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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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简介

除“绪论及全书设计”外,《国富论》分为上下两卷,共五篇三十二章。在“绪论及全书设计”里,斯密明确指出,所谓国民财富,就是指供给国民每年消费的一切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

第一篇为“论劳动生产力增进的原因并论劳动生产物自然而然地分配给各阶级人民的顺序”,斯密认为增加财富的具体途径主要有两条:一是加强劳动分工以提高劳动生产率;二是增加资本积累,从而增加从事生产的劳动者人数。从这些观点出发,该书首先说明分工能够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增加国民财富,进而论述分工的原因。斯密认为交换是分工的起因,于是就接着分析了交换,认为人类天生就有互通有无的倾向;同时斯密还考察了交换和分工的相互关系。因为要实现交换,必须得借助货币这个媒介才能顺利实现,所以接着便论述了货币的起源和功能,由于商品和货币之间的交换又引起了价格和价值的问题,于是接下来就阐述了衡量价值的尺度和价格的构成及变动。因为斯密坚持认为工资、利润、地租是价格的三个组成部分,所以随后他便研究了工资、利润、地租的性质及其变动规律。

第二篇为“论资财的性质及其储蓄和用途”,主要研究了资本的性质、构成、积累和用途。在这一篇中,最先明确地说明了资本的构成可分为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区分了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论述了资本的各种形态,即借贷资本、工业资本和商业资本之间的区分。前两篇基本上包括了斯密政治经济学理论的所有内容。

第三篇为“论不同国家中财富的不同发展”,从经济史的角度,对促进或阻碍国民财富发展的原因作了分析,主要考察了罗马帝国崩溃到18世纪后期的经济发展史,研究了国家的经济政策对财富生产发展的作用。从历史角度出发,论证了只有采用自由放任的经济政策,才会有利于分工和国民财富的发展。

第四篇为“论政治经济学体系”,从经济思想史的角度出发,对阻碍国民财富增长的重商主义和重农主义的理论和政策作了分析、比较和批判。考察了不正确的政策主张和学说怎样妨碍国民财富的增长,实际上进一步论证了采取自由放任政策的必要性。

第五篇为“论君主或国家的收入”,研究的是国家财政收支对国民财富发展的影响。斯密强调了必须采取合理的财政制度,使国家的收入大于支出,促使资本的积累,才能增加国民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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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亚当·斯密(Adam Smith,1723~1790),英国经济学家、哲学家和伦理学家,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体系的奠基人,被后人称为“现代经济学之父”和“自由企业的守护神”。他总结了近代资本主义经济的重要发展经验,构建了近代最主要的经济学体系,并就经济与伦理关系提出了见解。斯密终身未娶,以教学为生,主要著作有:《道德情操论》(1759年)与《国富论》《176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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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国富论》读后感25篇

第1篇:《国富论》读后感600字

1999年11月20日6时30分6秒,在朦胧的烟雾中,在千万同胞的期待中,我国的第一艘宇宙飞船终于成功发射。中国,这个历史悠久的国家又向未来近了一步,也更向科技发展的新时代更近了一步。

14年后的一天,我正坐在舒服的沙发上,专心致志的看着手中的这本《国富论》,竟情不自禁地把它与祖国的复兴之路结合起来。

《国富论》是苏格兰经济学家,哲学家亚当斯密的一本专着。这本专着共为五卷。它从国富的源泉──劳动,说到增进劳动生产力的手段──分工,因分工而起交换,论及作为交换媒介的货币,再探究商品的价格,以及价格构成的成分──工资,地租和利润。书中总结了近代初期各国资本主义发展的经验,批判吸收了当时的重要经济理论,对整个国民经济的运程做了系统的描述,它在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方面,起了重大的作用。

从《国富论》中文懂得了一个深刻的道理;自由主义对我国的经济发展也是十分重大的。在我国的今天,脱离了计划经济也不过三十年,与英国将近三百年的自由经济意识还无法相比,东部开放的海城市还好,西部地区则明显的体现出落后,不但经济落后,思想也落后,表现命令不到绝对不作为的慵懒心态,与沿海开放区的那种创新思想大相径庭,这也是西部发展不起来的主要原因。所以思想不自由,不主动,就会落后。

有人认为中国是一个难以创新的国家,可是少年强,国则强,少年弱,国则弱。中国没有因为别人的评论而放弃自己的梦想,从来没有放弃过追梦。因为它深信,只要努力,就会成功,只要不放弃自己的信仰,就会成功。就算失败了也要再爬起来,因为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梦。就好像每个人都可以仰望星空,心光洒在每个人的脸上照亮更加丰沛的人生,也照亮更加灿烂的中国。

第2篇:《国富论》读后感700字

《国富论》被誉为西方经济学的“圣经”,经济学的百科全书,影响世界历史的十大著作之一,影响中国近代社会的经典译作,是经济学的必学篇目,也是会计领军班推荐的研修文献。这本书早买来摆在我书柜很久了,一直没完整仔细地读完。近日得空仔细捧读了此著作,自觉收益匪浅。

《国富论》全称为《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是英国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于1768年开始着手著述《国富论》,用了近十年时间创作的经济学著作,首次出版于1776年,该书的出版标志着古典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的建立。全书共分五篇,总计32个章节。第一篇讨论的是劳动生产力改良的原因,以及产品在不同阶层之间自然分配的顺序。第二篇讨论的是资产的分类、性质、储蓄和使用。第三篇以罗马帝王衰落之后,欧洲农业发展所受的制约及其农村的衰落和商业城市兴起的实际,探讨了财富增长的不同路径。第四篇则在此基础上,从当时最受推崇的重商主义开始,论述了重商主义和重农主义两种政治经济体系的后果。第五篇则讨论君主或国家的开支方向和收入来源。全书基本涵盖了古典经济学派所讨论的所有问题,并对各个问题进行了最基本的理论阐述,对后世经济学家的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经典就是经典,名著就是名著,亚当·斯密的《国富论》这部对人类的发展进程产生着深远影响的经济学著作,其中提到的经济理论还有很多,比如:公平理论、绝对优势理论、地租理论、货币理论、分配理论、公债理论、资本理论、赋税理论等等,这么多经济学理论和观点,对我个人来说,显然不是读一遍两遍就能全部弄懂学通的,还需要反复地研读和仔细地体会。个人的切身感受是:能真正静下心来仔细研读经典书籍确实是一种享受,静静地去感受大师的思维和历史的气息,感受其思想的深邃与思维的缜密,往往会对现实有一种顿悟之感。因此,研读亚当·斯密的《国富论》,对深刻认识当前复杂的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和发生的一些社会状况,无疑是极其有利和必要的!

第3篇:《国富论》读后感900字

在刚刚过去的国庆长假中,我读了爸爸给我买的《少儿万有经典文库》系列中的《国富论》。感谢李晓鹏教授对亚当斯密生平的介绍和解读,感谢王滢女士风趣生动的插图,让我度过了一个很不平凡的假期。

亚当斯密的《国富论》成书于两百多年前工业革命的前夕,但是这本书里面阐释的思想和理论,仍然对当今社会有着重大的借鉴意义。在李晓鹏教授笔下,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理论,就像牛顿的物理学“万有引力”定律一样,给人类社会带来了巨大的贡献。

全书给我印象最为深刻的是亚当斯密的核心观点:人们出于利己之心,自发地进行劳动分工和交换,就可以极大地提高社会生产效率,所有社会成员都将因此而受益。在这一理论指导下的市场经济制度被多个西方国家所采用,在一定时期内也被证明是有效的。但是随着时间进入到了二十一世纪,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先后爆发了极其惨烈的金融危机,一大批银行和企业破产或被政府救助,例如著名的花旗银行也在此列。这是不是说明了亚当斯密的观点是错误的,或者是过时了?

我把疑问带给了爸爸妈妈,和他们讨论了基于利己原则的西方市场经济制度。我们共同发现的事实是: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并没有遇到过像2008年西方金融危机这样重大的打击。那这当中的原因是什么呢?是我国市场没有完全开放?是我国政府管理比较严格?还是我国政府能够预见性地应对?跟这个问题关联的疑问竟然越来越多。

这几个星期我又查阅了一些关于金融危机的文献,其中让我深为感动的有两件事:远在1998年,中国政府面对亚洲金融危机周边国家货币大幅贬值、民不聊生的时候,坚持人民币不贬值,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对亚太各个国家的进一步冲击;在2008年,面对西方国家金融危机后的遍野哀鸿,我国政府推出了四万亿的经济刺激措施,极大地带动了对西方商品的需求,帮助西方国家早日走出了泥潭。

这两件事情之所以发生在中国,恐怕是源自于提倡仁爱的儒家思想。孔子在两千多年前便讲出了“已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千古名言,以我粗浅的见识,亚当斯密的论点,是不是能够改成“人们出于利己之心,兼顾利他的仁爱精神,有组织地进行劳动分工和交换,就可以极大地提高社会生产效率,所有社会成员都将因此而受益”呢?

想到这里,我不禁惊喜地发现,中国所倡导的一带一路,和沿线国家共同打造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大家共同受益、繁荣、进步,不就是仁爱精神的儒家思想在当下中国最精彩的演绎么!

第4篇:《国富论》读后感1000字

关于《国富论》中提到的自由,我认为,作者亚当斯密主要在论述“贸易自由”。

他先给出一个比喻:一个家庭生产皮革、一个家庭生产弓箭,生产弓箭的家庭通过打猎获得动物毛皮,然后将自己获得的动物毛皮,卖给生产皮革的家庭获取利润;生产皮革的家庭于是有原料制造皮革,再销往市场获取利润;然而,如果生产弓箭的家庭自己打猎、自己制造皮革,那么他就不会和生产皮革的进行贸易,但是他既打猎又造皮革,显然浪费了从贸易中获取利润的机会,而且使自己精力分散无法同时做好两件事,常常顾此失彼。这个比喻说明,贸易和交换的重要意义,节约生产成本,有利于分工,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经济发展。

见识到了贸易的重要意义,他进一步论述工业制造业之间的贸易,甲行业生产A原料,乙行业需要A原料才能生产B商品,B商品是丙国国民的生活必须品。这样一来,贸易的存在能够解决很多矛盾;而自由贸易的存在不仅使一商品可以在一国境内自由流通,满足一国国民需求,而且避免了一国因技术、资金等各方面原因不能生产该商品而带来的不便。斯密是这样说的:“但是,如果没有互通有无、物物交换和彼此交换,每一个人就必须为自己筹划自己需要的每一种必需品和便利品。”

他以英国的《航海法》作为反面教材,认为贸易保护主义会带来另一贸易国的报复。虽然这样的保护主义在一段时间内,会起到保护本国商人利益的作用,但是贸易的另一重要目的在于国民的消费,即消费者的利益。损民肥商,这并不是一种明智的做法。而且,在你向对方设置贸易壁垒的时候,人家也在对你进行报复,也会采取和你近似的手段。这样的状况不利于贸易自由,不利于商品的自由流通,当然也不利于资本的自由流通,实际上受损的是双方国民的利益。

但是,斯密提出“自由贸易”理论是有局限性的。

其一,当时正值英国工业革命兴起,在欧洲范围内,英国一枝独秀,领先于其他欧洲国家。因此,英国的工业制成品由于劳动生产率高,物美价廉,在国家之间的贸易中很有竞争力;要其他国家取消、降低关税几乎是不可能的。

其二,当时英国正在确立自己的海上霸权,和其他国家(如荷兰、法国)之间的关系简直是剑拔弩张,到了谁也不服谁,都想做冠军的地步。所以,“自由贸易”在这样的情势下,只能被弃之一隅,束之高阁。

其三,斯密忽略了一个问题,即国与国之间存在的差异,而且还是比较巨大的差异。要实现自由贸易,就必须先消除差异。我认为,至少应该有一个合理、科学的标准来衡量,国与国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文化包容程度。但是,直到今天,斯密提出的“自由贸易”仍未在整个世界实现。这并不能说明此理论的错误,也不能说明此理论的正确,只能说明“英雄无用武之地”。

小结一下,斯密所谈“自由”乃“贸易自由”,斯密以为“贸易自由”能够增进人类幸福;然而,“贸易自由”至今尚未成功,到底其与人类“终极幸福”有多大关系?我认为,贸易自由只能够满足人类的物质需求,暂得肉欲的享受,无法到达“终极幸福”。

第5篇:《国富论》读后感2000字

《国富论》的首次出版标志着经济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诞生,在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方面,《国富论》起了重大的促进作用。亚当·斯密反对政府干涉商业和商业事务、赞成低关税和自由贸易的观点在整个十九世纪对政府政策都有决定性的影响,并延续至今。今年寒假,我拜读了亚当斯密的《国富论》,确实深受启发,明白了为什么它的出现标志着经济学成为了一门独立的学科。

在书中,亚当斯密首先阐述了他的劳动价值论。他认为一国国民每年的劳动,本来就是供给他们每年消费的一节生活必需品的源泉。构成这种必需品和便利品的,或是本国劳动的直接产物,或是用这类产物从外国购进的物品。而劳动的生产率要受下述两种情况的支配:第一,一般地说,这一国国民运用劳动,是怎样熟练,怎样技巧,怎样有判断力;第二,从事有用劳动的人数和不从事有用劳动的人数,是什么比例。不论一国土壤、气候和面积是怎样,它的国民每年供给的好坏,必然取决于这两种情况。

紧接着又论述道,劳动生产力上最大的增进,以及运用劳动时所表现的更大的熟练、技巧和判断力,似乎都是分工的结果。他认为分工有以下的好处:劳动者的技巧因业专而日进;劳动置换的时间减少;简化劳动和缩减劳动的机械发明,使一个人能够做许多人的工作。当论及分工产生的原因时,斯密认为劳动或者说职业的差异并不是分工产生的原因,而是分工所带来的结果。分工起因于交换的能力,分工的程度,因此总是受交换能力大小的限制,换言之,要受市场广狭的限制。市场要是过小,那就不能鼓励人们终生专务一业。因为在这种状态下,他们不能用自己消费不了的自己劳动生产的剩余部分,随意换得自己需要的别人劳动生产物的剩余部分。他举了一个制针的例子。一枚小小的针的制作,竟然需要十八道工序。如果让一个人从头做到尾,一天恐怕连一枚也完成不了。但是,如果分工协作,每人负责一、二道工序,一人一天却可以做4800枚。分工何来如此神力?其实,道理很简单,分工可以使劳动专业化,可以提高劳动的熟练程度。

至于交换产生的原因,亚当斯密认为,主要源于人们的利己心,希望把自己不用的物品去换取别人的,对自己有用的物品。既然有了交换,那么就必须有交换的媒介。这时亚当斯密介绍了各种交换媒介,如牲畜、贝壳、烟草、鞣皮等,当然还有贵金属。那么这些媒介与交换物之间的交换价值比例是如何确定的呢?亚当斯密把这个问题分成三点进行阐述:第一,什么是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即构成一切商品真实价格的,究竟是什么;第二,构成真实价格的各部分,究竟是什么;第三,什么情况使上述价格的某些部分或全部,有时高于其自然价格或普通价格,有时又低于其自然价格或普通价格?换言之,使商品市场价格或实际价格,有时不能与其自然价格恰相一致的原因何在?

亚当斯密认为,交换是人与生俱来的倾向,欲将取之,必先予之,由于交换而产生了分工。那么,商品的交换价值如何确定呢?斯密明确地指出:“劳动是衡量一切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这就等于说,商品的价值取决于劳动。但是亚当斯密同时声称,这个理论只适应人类社会的野蛮时代。一旦资本积累起来,投入到企业,或是土地变为私有,情况就要另当别论了。因为此时的劳动产品,不再全部归劳动者所有,其中一部分作为利润和地租,被雇主和地主收入囊中。由此,亚当斯密又得出了一条结论:在资本积累和土地私有发生之后,决定商品价值的就不光是劳动了,利润和地租也得算上一份。这样一来,工资、利润和地租,就不仅是一切收入的来源,而且还是“一切交换价值的三个根本源泉。”三种收入决定价值的理论,一直影响到了后来的西方经济学的不少理论。

我认为,亚当斯密在书中也表达着一个重要的思想,就是,在劳动中,要确定两个不同的劳动量的比例,往往很困难。两种不同工作所费去的时间,往往不是决定这比例的唯一因素,它们的不同困难程度和精巧程度,也须加以考虑。一个钟头的困难工作,比一个钟头的容易工作,也许包含有更多劳动量;需要十年学习的工作做一小时,比普通业务做一月所含劳动量也可能较多。但是,困难程度和精巧程度的准确尺度不容易找到。诚然,在交换不同劳动的不同生产物时,通常都在一定程度上,考虑到上述困难程度和精巧程度,但在进行这种交换时,不是按任何准确尺度来作调整,而是通过市场上议价来作大体上两不相亏的调整。这虽不很准确,但对日常买卖也就够了。

亚当斯密渊博的知识和对事物细致入微的观察绝对能让任何人折服。它涉及到劳动价值理论、分工理论、货币及价格的解释,以及利润、工资、地租、资本、税收、贸易等等的分析。再看书中提到的行业,从英格兰的制造业、到苏格兰的牧业,到印度的种植业,到北美的金银矿业,还有海上运输业、造船业、农业、建筑业,林林种种。

除此之外,还有各种社会的现象,如政府的法令、贸易的限制、工会、垄断等等。亚当斯密在阐释自己的推断的时候,总会旁征博引,让读者不得不信服。

亚当斯密的推断从实践的观察中来,往往一句话就能点明背后的规律,而又给人留下许多思考的空间。试举一例,“什么东西增加了生产食物的土地的产出力,它就不仅增加了被改良土地的价值,而且也给许多其他土地的生产物创造了新的需求,从而使其他土地的价值也增加了。”这句简短的话一下子就点出了市场的多个规律。

所以,《国富论》真的是一部巨作,我感觉阅读它的每一句话都需要经过认真的思考,整个寒假我就主要阅读了前两章。在开学之后,我会继续把它看完,因为它不仅仅是一种阅读上的极大的享受,更是对我的专业学习和未来生活有很大的指导作用。

第6篇:《国富论》读后感

这周拜读了传说中的《国富论》,没有很懂。

本书共分为五篇,在读第一篇论劳动生产力增进的原因,以及劳动生产物自然分配给各阶级人民的顺序时,总能看到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的影子。价格的生成、度量,价值与价格的关系是每一种经济学说的核心理论之一。在这个问题上,亚当斯密认为劳动是一切商品交换价值的尺度,但他并没有将这种关系定量。在《国富论》中,价格就像一个风筝,通过纤细的线牵在“劳动”手上。亚当斯密还给价格提供了一个参照物——谷物价格。与此相比,微观经济学的供求理论为价格“松绑”使风筝变成一只鸟。

本书有关金属货币价值变动和纸币的部分是我最混乱的部分。我对金银矿藏的开发导致货币大量涌入市场、金银兑换比例与实际价值的矛盾、纸币的发行等等的影响与后果并没有理清头绪。只是隐约觉得货币的发展演变是一种价格与价值的“离心运动”并愈行愈远。方便、快捷的代价是波动和变数。将商品与货币,价值与价格连接在一起的越来越是一种“信任”、“共识”,对国家权威,对长久以来形成的游戏规则。这种“信任”、“共识”带有一种全民博弈的色彩,不知是实是虚,像一个只知开始和结局,过程藏在黑箱里的游戏,不知道“可控”与“失控”的界限在哪里。

第7篇:《国富论》读后感

国富论书评亚当斯密《国富论》,被称为西方经济学的“圣经”,全书共分为五卷。斯密在《国富论》一书中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各个不同侧面详细而严谨地论证了如何增加国民财富和促进经济的发展繁荣。他采用了以微观经济分析为基础的宏观分析方法,综合了人性论、法律与政治理论及经济思想理论的分析视角,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经济学理论体系。在斯密看来,劳动分工是国民经济增加的重要因素。看过卓别林大师《摩登时代》的同学都会发现,在机器大生产的年代,实行规范的劳动分工和生产流水操作,给劳动生产率带来了的极大提高,大大促进了经济的发展。而对现在的经济来说,劳动分工更是显而易见。亚当斯密能够在当时那个特殊年代发现这一秘密,可见他超强的洞察力!亚当斯密着重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方面严谨而详实的论证了国家财富。

在这里,他强调的是一国的进出口贸易。一国的进出口贸易是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是一国财富的重中之重。而结合我们国家而言,更能充分证明这一观点。2010年我国的净出口贸易近3万亿,占全球的10%。外汇储备更是达到了28473.38亿美元,如今,我国外汇储备一举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一。强大的进出口贸易,不仅增加了国家财富,更使得我国在国际事务中的话语权得到增加。斯密的国富论不仅对我国的经济产生了重要影响,对全球的经济的影响更是巨大。1776年亚当斯密《国富论》的诞生,可以说为英国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扫清了前进的障碍!也许,一个国家正处于转型时,他需要一种强有力的支撑,而亚当斯密的自由经济体系,正是这种强有力的力量,他得到了资产阶级的认同。

英国走在了世界大变革的前列,自由经济体系不仅使英国发生了巨变,而且也推动了一个时代经济的大繁荣!一个以市场经济为主导的经济体系由此形成。亚当斯密《国富论》,让我们看到作者对世界经济的深入思考,对世界经济的巨大贡献。我想说的是,如果我们不读《资本论》,就不会知道社会主义,那么同样,我们不读《国富论》,就不知道什么是市场经济。

第8篇:《国富论》读后感

本来以为和《经济学原理》类似,结果发现完全不一样。我感觉《经济学原理》讲的是现代经济学的分析,主要通过图表等讲述经济学的一些基本原理,做为教科书简直讲得非常好了,但是缺少其他的延伸,比如政治经济学。而在《国富论》中是通过历史资料来总结基本概念,这让它变得有些枯燥,但是也让它的描述很令人信服。读了这本就觉得资本主义实在是再自然不过的制度了,而共产注意却显得很反自然:资本的所有者当然是想从已有资本来赚钱,这根本无可厚非,没有了集中的资本,劳动力根本就集中不起来,也便无法形成规模效应,降低成本,提高大众生活水平。在都比较穷时实施共产注意就是找死,除非政府拥有大量资本,这样才可以集中起来推动生产,但是就像《国富论》中所说的,最有效的调控手段还是“看不见的手”,只是因为中国可以模仿他国的发展过程来模拟这只“看不见的手”而已。

一般都会认为《国富论》是经济学著作,但是里面的内容远远超过了纯粹的经济学,还包括政治经济学等方面,如下面的摘抄:

“司法权如不脱离行政权而独立,要想公道不为世俗所谓政治势力所牺牲,那就千难万难了。肩负国家重任的人,纵无何等腐败观念,有时也会认为,为了国家的重大利害关系,必须牺牲个人的权利。但是,各个人的自由,各个人对于自己所抱的安全感,全赖有公平的司法行政。为使各个人感到自己一切应有的权利,全有保障,司法权不但有与行政权分离的必要,且有完全脱离行政权而独立的必要。审判官不应由行政当局任意罢免,审判管的报酬也不应随行政当局的意向或经济政策而变更。”

所以我现在倒觉得这书对管理者也十分有用。

下面摘抄一些我觉得受益匪浅的几句:

“凡是能采用分工制的工艺,一经采用分工制,便相应地增加劳动的生产力。”

“人们壮年时在不同职业上表现出来的极不相同的才能,在多数场合,与其说是分工的原因,倒不如说是分工的结果。”

“分工起因于交换能力,分工的程度,因此总要受交换能力大小的限制,换言之,要受市场广狭的限制。市场要是过小,那就不能鼓励人们终身转务一业。因为在这种状态下,他们不能用自己消费不了的自己劳动生产物的剩余部分,随意换得自己需要的别人劳动生产物的剩余部分。”

“一国尽管非常富有,如若长久陷于停滞状态,我们就不能希望在那里找到极高的工资。指定用来支付工资的资金,换言之,居民的收入和资本,也许达到极大的数额。但这数额如果世纪不变,或几乎不变,那么每年雇佣的劳动者人数就很容易供应下一年所需劳动者人数,甚至还有剩余。这样,劳动者既不缺少,雇主也不会为要获得劳动者而相互竞争。在另一方面,劳动者的增加却自然会超过需要雇佣的人数。就业机会常感不足,于是劳动者为要获得工作,不得不相互竞争。假如,该国劳动者的工资,本来足够养活他们各自的身家而且还有剩余,那么劳动者间的竞争和雇主们的利害关系,不久就会使工资减低到合乎一般人道标准的最低工资。”

“所以劳动报酬优厚,是国民财富增进的必然结果,同时又是国民财富增加的自然征候。反之,贫穷劳动者生活维持费不足,是社会停滞不进的征候,而劳动者处于饥饿状态,乃是社会急速退步的征候。”

“资本的增加,提高了工资,因而倾向于减低利润。在同一行业中,如有许多富商投下了资本,他们的相互竞争,自然倾向于减低这一行业的利润。”

“一国土地和劳动的全部年产物,或者说,年产物的全部加个,自然分解为土地地租、劳动工资和资本利润三部分。这三部分,构成三个阶级人们的收入,即以地租为生,以工资为生和以利润为生这三种人的收入。此三阶段,构成文明社会的三大主要和基本阶级。一切其他阶级的收入,归根结底,都来自这三大阶级的收入。”

“第二阶级即靠工资过活的阶级的利益,也同样于社会利益密切相关。如前所述,劳动工资最高的时候,就是对劳动的需求不断增加、所属劳动量逐年增加的时候。当社会的真实财富处于不増不减的状态时,劳动者的工资马上就会低落,只够他们赡养家庭,维持种类。当社会衰退时,其工资甚至会降低到这一限度下。劳动者在繁荣社会中不能享得地主阶级那样大的利益,在衰退的社会中却要蒙受任何阶级所体验不到的痛苦。”

“按照事物的本性,资财的蓄积,必须在分工以前。预蓄的资财越丰裕,分工就能按比例地越细密,而分工越细密,同一数量工人所能加工的材料,就能按更大的比例增加。每个工人所担任的操作,既渐趋简单,变有各种新机械发明是操作更为简单迅速。所以,当分工进步了的时候,雇佣工人数目不变,所必须预先储有的食物供应,要和在分工没有这样进步时相同;而必须预先储备的材料和工具,却要比分工没这么进步时所需要的来得多。况且,一种行业分工越是细密,它的工人人数往往越是增加;更确切地说,使他们分工能越来越细密的,就是他们人数的增加。”

“司法上的职权,如是君主或酋长自己行使,无论如何滥用,亦无法矫正,因为他是最后权势的,任何人都不够资格责问他。可是,这职权如由代理者行使,那就有矫正的余地。代理者如犯了某种不正当行为,而且有单是为了他自己的利益,君主未必总是不愿意惩罚他,货强制矫正错误。但代理者所行的不正,如是为了君主的利益,换言之,如是为了献媚于任命他重用的人,那在大多数场合,就严如君主自行不正一样,无法得到补救。”

第9篇:《国富论》读后感

国富论的作者亚当·斯密是经济学的主要创立者。虽说亚当·斯密并不是经济学说的最早开拓者,他最著名的思想中有许多也并非新颖独一无二,但是他首次提出了全面和系统的经济学说,为该经济学迈进现代科学的路子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因此《国富论》被誉为西方经济学的圣经,也可以说是现代政治经济学研究的起点。

全书一共分为五卷,第1卷主要内容是分析形成以及改善劳动力生产能力的原因,分析国民财富分配的原则。劳动力和生产方式与生产能力这些是经济学的一些基础定理的应用基础和概念基础,相当于数学中的基本定理和公式符号。前三章讨论分工和分工的起因以及分工受市场范围的限制,阐述了合作分工的优点和局限性。分工使相同人数下的劳动者得以完成多于没有分工时的工作量,其原因如下:第一,第一个特定环节的工人既能得到提升;第二,免除了在不同类型工作之间来回转换耗损的时间;第三,大量精简劳动的机械的发明,使一个人能够胜任多个人的工作。第四到第七章,讲了货币的起源、发展,市场价格与自然价格。先后有各式各样的物品被人们用来当做交换媒介,印度某些沿海地区把贝壳当媒介,至今苏格兰的某个乡村还保留着以铁定为媒介来换购麦酒和面包的习惯,这个被称作一般等价物,但是随着历史和文明的发展,一般等价物逐步向贵重金属演变。至今,其已经经历了到纸币和电子货币的演化过程。之后,亚当和我们讨论了工资、利润和地租。劳动工资必须随国家整体财富的增加而增长,劳动者收入的增长也是国家财富的增加,社会财富的增减影响劳动者的工资和资本利润。某一行业内,增加投资,劳动工资则相对提高,但资本利润降低;反之,劳动工资降低,而资本利润却相对上涨。提供地租的生产物与间或提供地租的生产物二者价值比例之变动。

第2卷是讨论资本的性质、积累方式,分析对劳动力数量的需求取决于工作的性质。亚当说了其中有两种资本使用方法能够使投资者取得收入或利润,第一种,使用资本进行生产、制造或购买产品,之后将产品售出,从而获得利润,即为最简单的价值增值;第二种,使用资本对土地进行改良,购买生产者所需要的机械或工具,或用于购买不用更换主人或不必再次流通就能产生利润的东西。

第3卷是介绍造成当时比较普遍的重视城市工商业,轻视农业的政策的原因。虽说作者的观点受到当前时代的一些局限性,分析的内容也基于过去的背景,但是他分析的逻辑和思路都值得我们如今学习借鉴。

第4卷是列举和分析不同国家在不同阶段的各种经济理论。是关于政治经济学体系的讨论与阐述。作为政治家或立法者的科学之一部分的政治经济学,提出了两个不同的目标:一、为人民提供充足的收入或生活资料,或者说让人民自己能够获取这样的收入或生活资料;二是为国家和社会提供充足的收入资金,从而保障社会公共服务的正常运行。

第5卷是分析国家收入的使用方式,是为全民还是只为少数人服务,如果为全民服务有多少种开支项目,各有什么优缺点;为什么当代政府都有赤字和国债,这些赤字和国债对真实财富的影响等等。作者说明了国家支出在国防等方面支出的重要性。

不可否认,国富论对于我国的经济发展有着十足的借鉴意义,但是西方经济学的政治背景和历史发展背景都和我国不尽相同,不可生搬硬套也不可盲目推崇。中国的“高增长、低通胀”经济增长模式是经济学中的一个奇葩。按照西方经济学理论:经济增长是与货币通胀(商品流通市场价格)呈对应关系的。也就是说高速的经济增长必然会使货币发生通胀。然而,中国目前的经济发展状况缺与之不经相同。亚当所谓的看不见的手“市场”也会存在着各种市场失灵的情况。所以说经济学是一门探索真理而并非是真理的学科。其中的推论能解释经济现象却不能预测所有的经济事情。故此我们需要不断的学习,发扬我们不懈奋斗、探索真理的精神,才能帮助国家和学科能更好的发展。

第10篇:《国富论》读后感

在国富论中,第四章起名为论政治经济学体系,可通读全章,看到更多的是亚当斯密对重商主义、限制进口、出口退税、奖励金、通商条约、殖民地等涉及国际贸易的内容,可能在亚当斯密的概念中,凡涉及国家干预经济的内容就属于政治经济学。

由于我所理解的政治经济学更多的是强调国家与市场的相互作用,尤其是国家维持社会稳定及国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种管理制度,所以在理解上,无法同意亚当斯密将自己所写的第四章纳入政治经济学理论中,在我看来,重商主义、限制进口等更准确而言应该归属于国际贸易的内容。

这里有一个名词解释一下:

“重商主义——18世纪在欧洲受欢迎的经济管理体现,它建立在这样的信念上:一国的国力基于通过贸易顺差——既出口额大于进口额所能获得的财富,这是16、17世纪西欧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一种经济理论或者说经济体系,反映了资本原始积累时期商业资产阶级利益的经济理论和政策体系。”(引号内容来源于国富论236页)。

这个理论目前依然有许多经济学家引用,包括中国国内目前奉行的国际贸易政策。从具体表现上看就是,为了维持贸易顺差,一国政府会倾向于通过关税(提高进口商品的成本)、出口退税(降低出口商品的成本)、奖励金(降低出口商品的成本)等手段,在国际贸易体系中,提高本国商品的国际竞争力,从而实现出口大于进口的目的,达到吸收贸易逆差国的资本流入本国,借以提高本国的资源条件,从而增加本国的国民总收入,以实现经济的增长。

亚当斯密由于是坚定的市场经济倡导者,其一直提倡小政府理念,所以在亚当斯密的国富论第四章几乎每页都可以看到这样的意思——重商主义提出的绝大多数的维护贸易顺差的手段,都在某种程度扭曲了市场在资源调配中的决定性作用,从长期看都是不利于经济发展的,国家应该减少监管,应该放手由市场自发调节进出口。也许是由于时代背景,也可能由于其他原因,亚当斯密并没有完成对重商主义的批判,只是在字里行间表达了与重商主义观念不一致的思想和理论。

回到现实,回到本文所述的国际贸易体系,在我看来,国际贸易的最大作用和好处主要是两个,其一让市场扩大,其二促进了社会分工并使得生产效率提升。市场扩大比较容易理解,比如中国目前是全世界最大的商品生产国,各种细分市场的商品,尤其是家电类产品(手机、空调、冰箱、洗衣机、电视机等),其主要生产地都是中国,如果没有国际贸易,中国已经形成的生产体系就会出现生产过剩。所以对于目前的中国而言,因为国内的生产体系已经形成,我们已经建立并形成了自己的工业体系,短期内实现改变不是太现实的事情,所以相比于世界上的任何国家,中国都更需要国际贸易的自由但又有序的发展。但是否意味着我们必须要追求贸易顺差呢?我的观念是,贸易顺差来源于国际分工的比较优势,由于我国的劳动力成本日益上升,我国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也有限度,贸易顺差用最简单的言语表述就是,我们通过劳动及资源投入,生产出来了商品,但本国消费不完,那么就出口到外国,而外国给予的是本国无法流通的纸币,其实这种贸易顺差实现的外汇储备,类似一种债券。也就是逆差国用债券,购买了顺差国的各种商品。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短期看顺差有利,但长期看,贸易顺差就如同几个世纪前的殖民地一般,顺差国就是逆差国的殖民地。

更简单的说,我反对维护贸易逆差,从社会分工的角度,出口等于进口是对一国人民最公平和合理的劳动奖励。

除了顺差逆差外,关税、出口退税等都可以单独成文书写,本文不做累述。

希望看完本文,你对重商主义有所了解,对国际贸易有初步认识,最好能理解贸易顺差的意义和缺陷。

第11篇:《国富论》读后感

《国富论》,顾名思义就是写怎样的经济体制能够使国家富强。在这本书中,我读到了一个学者对世界的超强洞察力,他对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为资本主义发展提供了理论基础。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正是在他的理论基础上,制定国家经济发展计划,促进了资本主义的发展和强大,从而推动了社会的进步。

全书共五篇,每篇又分成若干章。五篇的内容分别是:论劳动生产力增进的原因并论劳动生产物自然而然地分配给各阶级人民的顺序;论资财的发行及其蓄积和用途;论不同国家中财富的不同发展;论政治经济体系;论君主或国家的收入。在这看似烦闷的标题下的内容却生趣动人。而全文令我印象最深的莫过于亚当斯密在开篇就举的那个“制针”的例子。

有许多和生活紧密相连的比喻,他就像一个经验炉火纯青的舞者轻盈而优雅地带领我们这些门外汉直观而立体地感受到舞蹈的美丽。只是在这里,变成了经济学中的奥妙。

第12篇:《国富论》读后感

1776年亚当斯密《国富论》的诞生,可以说为英国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扫清了前进的障碍!也许,一个国家正处于转型时,他需要一种强有力的支撑,而亚当斯密的自由经济体系,正是这种强有力的力量,他得到了资产阶级的认同。英国走在了世界大变革的前列,自由经济体系不仅使英国发生了巨变,而且也推动了一个时代经济的大繁荣!一个以市场经济为主导的经济体系由此形成。亚当斯密《国富论》,让我们看到作者对世界经济的深入思考,对世界经济的巨大贡献。我想说的是,如果我们不读《资本论》,就不会知道社会主义,那么同样,我们不读《国富论》,就不知道什么是市场经济。

《国富论》,一本经济类的书,其作者为亚当·斯密。亚当·斯密是经济学的主要创立者之一,所以我希望通过读他的著作,对经济学知识有更进一步的了解。

亚当·斯密是18世纪的经济学家,因此在看他的《国富论》时当然要从他的时代出发。在我看来,首先了解当时的很多经济因素和状况,会使我看待今天的经济时联想到国民经济的发展历史。应当说亚当斯密是伟大的,他提出的社会分工和劳动创造价值理论,使我们更直观的理解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史。

记得在高中学政治课上老师提到过社会三次大分工。到了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人类社会已经在不知不觉中进行了三次社会大分工:发生在原始社会中期的原始农业与原始畜牧业分离的第一次社会大分工,促进了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的过渡;发生在奴隶社会中期的农业和手工业分离的第二次社会大分工,促进了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的过渡;第三次社会大分工是当时的英国所处的时代,商业与手工业的分离,促进了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的过渡。这些思想虽然都是马克思具体提出的,但其雏形却是亚当斯密由提出。一个是资本主义思想的开山鼻祖,一个是社会主义思想的导师,似乎是两个势不两立门派的绝顶高手,却在社会发展与历史研究这门武学中得出了同样的结论与感悟。三次社会分工是生产力的三次飞跃使亚当斯密充分明白分工合作的重要性:劳工分工可以充分提高劳动效率。例如平时资本家们生产产品,都是让工人一人对一台机器的生产,而到了第一次科技革命的时候,汽车的生产首次利用上了流水线作业的方法,每个工人都有属于自己零件的任务分工,他们不用在一个人或几个人对着一辆车子工作,每个的工作似乎都是一拧螺丝那么简单,可是分工后出来的效果却是企业效益的高度暴涨,这就是劳动分工思想的魔力。

除了劳动分工思想,亚当斯密还谈到了是剩余价值论。剩余价值论,这似乎又是马克思提出的,但这也是由亚当斯密最先提出。只不过他们所处的角度不同,亚当斯密站在资本家的角度,提出了利润从何而来,就是从榨取工人的剩余价值中来,只有这样才能不断的积累资本,扩大生产规模,进行再生产,这样资本家们就会越来越富有,而资本主义国家也会因此而积累大量的财富而称霸世界。马克思是站在工人的角度,提出资本家取得利润的实质就是榨取工人的剩余价值,最终的目的就是让工人们站起来,用无产阶级暴力革命来推翻资产阶级。

《国富论》篇章众多,除了上面浓墨重彩的分工理论,价值理论外,亚当斯密还谈到了阶级论、货币、分配、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社会再生产以及自由贸易等学说。这些都有深远的影响,但其中对世人影响最大的,莫过于他的经济自由主义思想。亚当斯密认为,人的本性中最重要的是利己主义,人的大部分行为都是受“利己心”支配,社会利益往往被抛在脑后。这从一开始的他对分工的讨论中就有此思想。这种行为的结果,不但利己,而且比一个人殚精竭虑、刻意追求公众利益时,更有利于社会。亚当斯密把这种机制,称作“看不见的手”。因此,斯密主张完全的自由竞争,认为与其让政府干预经济,还不如听任市场调节来得有效。政府的职能,只是保家卫国,抵御外侮;建立严明的司法机构;适当兴办公共工程和公众事业,其他,则尽可无为而治之。亚当斯密一生性情平淡,可他对任何来自制度上的垄断,都深恶痛绝。他极力主张清除关税壁垒,实行贸易自由,撤消行会制度和专卖公司。

但是我们知道,一味的自由主义虽然能使资本家取得高额的利润,但另一方面却会是资本家过于盲目地对待市场,投资市场,为了高额的利润哄抬物价,结果会出现生产出大量的剩余产品,资本家为了不使物价下降,公然违背价值规律,宁可把商品扔掉也不降价卖给消费者。而消费者由于消费不起干脆不消费,甚至游行示威,这导致的最终结果只能是资本家破产,国家的统治不牢固。这并不是设想,在世界经济史的课堂中,我们看到了很多实例。其中最著名最典型的莫过于胡佛时期的美国了。也正因为那次的经济危机,诞生了凯恩斯主义,即我们今天所说的国家宏观调控。但是我们也不能只靠看得见的手。二战时期苏联的下场,就是因为单单依靠宏观调控导致的下场。所以说,不管是看得见的手,还是看不见的手,两手都要抓。只凭市场调节,就会出现经济危机;只凭宏观调控,就会使市场失去自由与活力。

亚当·斯密被称为资本主义经济学理论上的巨人,不是没有道理。他提出的劳动创造价值理论和社会分工,使我们直观的理解社会经济的发展史。应当说每一个观点的提出都是建立在前人的知识之上,亚当·斯密的观点也不例外。但现在的一些学者,不是为了提出观点而是为了整理观点而努力,一点点成果还未经过考证便自认为水平高就急不可待的发表。而亚当·斯密一生中为什么只有这一个成果,并不是他写完这本书之后就没有精力了,而是他的治学态度非常严肃。他处于弥留之际时让别人将除《国富伦》其外的其他手稿一概毁掉,是为了不让半生不熟的观点公布于世。这样的经济学家更让人肃然起敬!而《国富论》,也不愧是经济学著作中一部不朽的丰碑!

第13篇:《国富论》读后感

《国富论》,全称《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是亚当·斯密,经济学之父的经典代表作。这本书的初版为1776年版本,它能够和当时美国的《独立宣言》被后人视为1776年发表的两个最重要的文本,可见其历史价值之高。而我读后也受益匪浅。

《国富论》被称为经济学中最重要的著作,是市场经济的圣经。读过本书之后,我认为此说法有其道理所在。随着历史的发展,人类不断进入新的历史时期,人们看问题的角度也在更新。很多经济学著作或者说经济学原理不能接受不同历史时期的检验的原因很大一部分在与其历史局限性,即它只适用于一定条件下的经济状况。而《国富论》不同,《国富论》分析揭示的是经济学的本质,是从事经济的社会中的人的本质,而人的活动的本质、心理是不随时代的变迁而改变的,或是说,没有重大改变的,即都是追求自身的利益最大化。因此,亚当·斯密的观点无论是对于早期还是现期的社会都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与借鉴意义。其许多观点也亦被当今人们奉为经济学中的定理。

《国富论》中最具精华的理论,我认为,即是“看不见的手”的原理。斯密从人的利己的本性出发,论述了利己主义的利益观。他认为,每一个人行为的动机主要是在于利己,求得自己的利益。利己心是人类一切经济行为的推动力。人们在经济活动中追求效益最大化,整个社会就在不同的个人实现自己的效益最大化过程中实现社会的效益最大化,即社会福利。因此,他认为,利己心并不是值得反对或摒弃的,自私有利于社会福利。然而,斯密在所著另一本书《道德情操论》中从人具有同情心出发,论述了利他主义的伦理观。这看似矛盾的观点恰恰揭示了斯密矛盾的内心世界,在我看来,也揭示了经济活动中人们矛盾的内心世界。人们一方面追求效益的最大化,一方面又逃脱不了自身的伦理观、社会观。经济实际上是利己性与利他性结合起来完整的人的活动,是人们追求自身来自物质与精神整体的效益的最大化。这只“看不见的手”引导市场实现每个人的最大效益,并实现共同福利。

其次,斯密在书中提到了分工。他认为分工可以带来很多好处,分工是提高生产率的关键。社会中从事经济活动的每个人必然有不是自己专长的方面,如果每个人都自给自足,那么带来的将是低效率的生产。分工使每个人都从事自己最擅长的一方面,分工促进生产的专业化。通过分工,社会资源能够被最有效的利用方式所利用;通过分工,每个人的生活状况都将变得更好。

正因为如此,斯密反对殖民地政策,主张自由贸易。他认为,殖民地国家大多实行“重商主义”政策,而这对于殖民地及其统治国双方都是有害无益的。殖民地国家在殖民地造成的经济垄断不仅使殖民地财富与资源大量外流,也阻碍了殖民地生产力的发展,制约了其分工的专业化进程;统治国亦未在其与殖民国交易的过程中取得分工的好处,从而带来两国整体效益的无谓损失。斯密也主张“自由放任”,他强调,只有对内对外的商业不受任何限制,才能使一个国家得到充分的发展和繁荣。自由竞争促使资源向实现其效用最大化的方向流动,因而,他反对各种公司的垄断,因为垄断同样能带来低效率的生产。私密将此理论向更深一步扩展,主张国家与国家之间应像个人与个人之间一样实行分工,即主张自由贸易。此观点,无论是后来的绝对分工理论,还是相对分工理论,都证明了其正确性所在。

基于此,斯密在书中对政府存在的意义提出了自己的观点,确切地说,他对政府的职责规定得相当具体。他认为,政府的主要任务在于:保护社会免遭其他社会之暴力入侵;尽可能地保护每个社会成员免受其他社会成员之不正义的压迫;建立和维护特定的社会公共工程和公共制度。总结起来,即:对外抵御敌国,对内执行司法;政府的另外一个重要职责是“创建并经营某些公共工程”,这也就是我们现在称之为“公共事业”的各种设施。特别地,他反对政府对经济的干预,主张“自由放任”。

此外,《国富论》中也提到了教育的重要,提倡政府推动教育的发展。亚当·斯密指出,在自由国家,政府安定主要依靠有力的舆论,而这与公民的受教育程度有关。公众教育程度越高,受教育者越多,越有公正判断的能力。

从《国富论》初版出版到今天已经两百多年了,然而,《国富论》中许多观点对于今天的社会经济活动都仍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首先,承认人在经济活动中的利己性是搞市场经济的前提。“人是利己的”这一人性假设被认定为是研究、从事经济学的第一块基石。书中指出,计划经济对人性的假设不符合真实的人性,而在这个错误的人性假设基础上的理论和实践也必然是错误的。人在经济活动中的利己性本来就是不言而喻的,就像买东西的人都希望买尽量便宜和好的东西,而卖东西的人都希望东西卖得价钱高一些一样自然。只有承认这个不变的定律,才能站在正确的角度上研究经济学。

其次,亚当·斯密主张分工,提倡分工的好处。这在当今社会也具有一定的借鉴价值。分工促使专业化,分工让每个人更有效率的生产,然而我认为,在现实生活中,社会资源不会像书中前提假设的那样可以完全自由流动,即使可以,自由流动达到的社会生产状态也未必是人们最期望的,因为人们存在自身的偏好。无论是国家与国家之间,或是一国之内地区与地区之间,或是一个地区内企业与企业之间,政府或生产商出于某种长远的考虑或额外的目的会暂时采取一些违反经济基本原理的措施,例如贸易保护以扶植特殊产业等。分工对于整个社会、整个国家来说或许是合意的,但如果人为的将利益区域化,分工、自由贸易就不一定是最可取得了。

最后,亚当·斯密对于政府所论述的其作用今天仍被大多数人所认可,但今天,更多的人认为市场、经济的发展也需要政府的宏观调控与适时监管。市场的作用是有限的,同时,斯密在书中将经济活动的前提过于理想化与简单化,而这些假设在现实社会中并不存在,或者说很难存在。因此基于其上的政府理论也有待完善与修改。

总之,亚当·斯密的《国富论》即使在今天,大到国家、小到个人都对我们从事经济活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迄今为止,经济学领域的主流经济学都是建立在《国富论》的基础之上的。

第14篇:《国富论》读后感

斯密《对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以下简称《国富论》)一书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各个不同侧面详细而严谨地论证了如何增加国民财富和促进经济的发展繁荣。他采用了以微观经济分析为基础的宏观分析方法,综合了人性论、法律与政治理论及经济思想理论的分析视角,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经济学理论体系。

由于《国富论》蕴涵了诸多的经济学理论和实践分析方法,并提出了经济学原理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研究价值和政策实施意义,本文仅对自身感兴趣或自认为有特别价值和现实意义的部分理论进行表述和评点。为避免打破原书的逻辑思维结构和思想脉络,本文以《国富论》(谢祖钧、孟晋、盛之译,国富论----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中南大学出版社,2004年3月第一版)所列章节目录为序作以择要。

(1)斯密认为,对工资劳动者的需求必须随每一个国家的收入和资本的增加而增长。而没有后者的增加,就不可能有前者的增长。而收入和资本的增长就是国家财富的增长。没有国家财富的增长,也就不可能有对劳动力需求的增长。在那个以农业为主导的时代,资本的增加引起社会资本总量的增加这一过程中,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劳动生产率得以不断提高,使得整个社会对劳动力的需求总量在整体上大为增加。然而在知识经济和信息社会,这种国家财富增长所引起的劳动力需求的增长的效果并不十分明显,甚至还有减小的趋势。同时,在我国存在着这样的现象:在国民经济持续高涨的同时(这里仅从数字可以说明,至于这个数字的准确性和可靠度则另当别论,但还是能够得出经济快速发展的结论的,只不过是程度不同而已),尽管有劳动力需求的大量增加,但国内的就业形势却日益严峻,失业人数逐年增加。当然,这其中有人口的增长快于经济的增量、劳动力素质与就业岗位不匹配等其他方面的原因,但至少也说明斯密的这一理论没有考虑到诸多的外生变量,需作进一步的改进,以使其更具代表性和说服力。

(2)斯密认为,资本在农村的利率总要比城市的高,这是由于农村金融市场规模不经济、借贷成本高、资金市场供不应求等因素引起的。资本在农业方面虽然对社会贡献最大(现在已不能绝对地说是最大,用比较大的说法也许更合适),但利润比较小,因此对农业方面的资金投入总是不能得到满足。因此,也就出现了农村发展的两难:问题:一方面是农村建设的资金需求缺口趋于扩大,一方面却是各种金融机构不愿意在农村从事放贷业务。以斯密的思维,可以通过放宽农村金融市场的利率限制来发展农村业务,通过围绕时常利率进行自由浮动的适度高利率来弥补各种借贷成本,最后通过竞争者对市场的争夺逐渐回归到利率的正常水平,这不失为当前解决建设新农村资金筹集困难的有效途径,但在这个过程中要注意保持利率的适度高的水平,不然可能会因为高的利率带来新的高风险,就适得其反了。另外,也可通过引导和规范而不是限制和取缔各种非正规民间金融、加大政府财政支农力度等措施来解决农村市场的金融抑制。

(3)斯密认为,当一个人的资财,只能维持他几天或几个星期的生活时,他会很少考虑从这笔资材中获取收入。他会尽可能地节约消费,希望依靠自身的劳动,能获得一些收入来增补这笔资财。他的资财完全来自他的劳动收入。各国的穷苦劳动者大多过的这种生活。斯密通过分析资财的额度和可支配期限将其界定为生产性和生活性支出两部分,又将生活性支出按来源和用途细划为三种类型。这样,使我们对收入的认识逐步深化,更利于支配和使用不同类型的资财,为后来人们树立了理财观念和收支计划提供了依据。

(4)斯密认为,一个为了消费而借贷的人很快就会破产,而借钱给他的人通常也会后悔自己的愚蠢。因此,为了这样一个目的不论是借款还是贷款不管什么场合高利盘剥是不可避免的,对于双方均将不利。既然借贷的人多为穷人,放贷的人会提高利率(如高利贷)来弥补这部分风险,但利率提高的同时又增加了还贷的风险。这样就存在了一个悖论:不管是借贷者还是放贷者,双方都存在利益的流失和各种风险,高利贷却依然能够生存下来。我认为原因是高利贷的存在包含了诸多不正当的经济和社会行为,比如洗黑钱、黑势力介入、借款者被迫从事违法犯罪现象等。

由于当前我主要涉足的领域是农村的金融问题,所以对《国富论》中与此相关的内容进行了拜读和分析。第一篇和第二篇做了有选择的精读,第三篇是概要地阅读,第四篇和第五篇仅作大致浏览,尽管殖民地部分斯密做了最为详尽和精彩的论述,然而限于时间和篇幅,在此一一略过。上面的一些认识和观点纯属我个人的意见,希望老师和学者能够点出其中理解偏颇和谬误之处,以期更好地理解这本经济学的典范巨著。

第15篇:《国富论》读后感

斯密所著的《国富论》,全名为《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此书初版于1776年,就是美国《独立宣言》发表的那一年。在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方面,《国富论》起了重大的促进作用。《国富论》的编者马克斯?勒纳评论说:"这是一本将经济学、哲学、历史、政治理论和实践计划奇怪地混合在一起的书,一本由有着高深学问和明敏见识的人所写的书。这个人有强大的分析能力,能对他的笔记本中所有的材料进行筛选;又有强大的综合能力,能按照新的和引人注目的方式将其重新组合起来,斯密对他当时的学术领域的各种思想是极为敏感的。他像后来的马克思一样,不是一个关在自己房子里的与世隔绝的学者,他仿佛全身装着天线,能收到并吸收所能接触到的一切信息。他在封建欧洲解体之末、近代世界开始之时写作,在这个世界中,封建制度仍以既得利益集团经常表现的顽固性在坚持。他正是为反对这种利益集团而写作的。结果是,他的书不只是为图书馆架藏而写的,它对经济意见和国家政策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它形成了我们今天住在其中的整个生活环境。"

斯密在《国富论》中要回答的最后问题是,感情与"公平的旁观者"之间的内在斗争,在社会的长期演进中究竟是怎样在历史本身的大舞台上发生作用的。这个问题的答案见第五编,他列举了社会发展的四个主要组织阶段,除非由资源的匮乏、战争或政府的坏政策予以阻止,否则这些阶段是会连续进行的。这四个阶段是:猎人的最初"野蛮"阶段,原始农业的第二阶段,封建或庄园"耕作"的第三阶段,商业上相互依存的第四阶段。每一阶段伴有与它的需要相适应的制度。例如,在猎人阶段中"没有任何财产......因此,也就没有任何确立的行政长官或正规的司法行政"。随着牛羊群的出现,产生了比较复杂的社会组织形式,不仅包括"可怕的"军队,而且有不可缺少的法律和秩序堡垒。斯密思想的核心是:这种制度是保护特权的工具,不能用自然法为之辩护。

他说,"文官政府是为了财产的安全而设立的,实际上是为保护富人反对穷人而设立的,即为了保护有些财产的人反对根本没有财产的人而设立的。"最后,斯密将演进描述为从封建主义走向一个需要有新制度的社会阶段,这种新制度是由市场确定的而不是由同业公会确定的,是自由的而不是受政府限制的。这在后来称为放任自由的资本主义,斯密称之为完全自由的制度。这种物质生产基础的连续改变,将带来的上层建筑的必然改变,这和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有明显的相似之处。可是也有一个重大的差别:马克思主义体系中的最后动力是阶级斗争,而在斯密的哲学史中,主要的推动机制是"人性",由自我改善的欲望所驱使,由理智所指导。

《国富论》远远不是一部通常所认为的学术论文。虽然斯密也劝说放任自由,但他的论证却更多地是反对政府干预和反对垄断;虽然他赞扬贪欲的结果,却又几乎总是鄙视商人的行为和策略。他也不认为商业制度本身是完全值得赞美的。

第16篇:《国富论》读后感

第一次看到《国富论》这本书,只看了第一章的论分工,身受震撼。相恨见晚。200多年前就有这思想,使我对西方国家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其思想是值得我们学习。影响人类文化100本之一果然名不虚传。原来我们现在所学的很多内容几百年前西方就有了。以前看了马克思的<资本论>的价值\劳动\市场的一些概念,对马克思真是佩服。呵呵。原来很多的思想在《国富论》里就已经提出来了。我想马克思是吸收了亚当-斯密的思想。

17世纪正是第一次工业革命,也是亚当-斯密写这本书的时候。第一次工业革命结束了人类长期以来传统农业社会,步入了现代社会。其之前普遍是靠人的双手及简单的工具劳作,生产力非常极其低下。整个社会发展及生活节奏非常缓慢,而人的思想相对也是呆滞不前。

第一次工业革命典型的代表就是蒸汽机,才有比较现代的工具。如火车,轮船,蒸汽抽水

机等大幅度提高生产率。大批的工厂开始出现。至此世界的发展节奏明显加快,大踏步的发展。而人的思想也大踏步的进步,也才有牛顿等那个年代的很多伟大人物。

亚当-斯密提出的影响深远的思想就在这大背景下产生了,他的观点跟第一次工业革命有相当大的影响。所谓生为逢时。

自称"日不落帝国"的英国,其当时的思想水平及生产率远远高于其他各国。综合国力无人能敌。也难怪称日不落帝国。单纯的说英国的财富完全建立在掠夺殖民地人民血汗的基础之上,那是片面的。

那时候我们的中国呢?正是清朝,谈不上发明。满族是在草原靠骑射的一个民族,相对的起知识很原始。偶想那时候他们觉的马是最好的交通运输工具了,有马就够用了。虽然发明了火药也有火炮,这只单单在军事上单纯占有一些优势,但是社会的进步需要更多的是先进思想和科学技术。

技术可以提高生产力,思想也可以提高生产力。很有可能其影响力远远胜过技术,思想和技术应该是相互的,思想的进步都可以推动技术,反过来技术的发展也可以推动思想的进步。比如分工的概念,亚当举了一个很好的以扣针制造业例子。一个人抽铁线,一个人拉直,一个人切截,一个人削尖线的一端,一个人磨另一端,以便装上圆头。要做圆头,就需要有二三种不同的操作。装圆头,涂白色,乃至包装,都是专门的职业。

这样,扣针的制造分为十八种操作。做出来的数量远远高于每个人单独做完全部工序的多的多。

亚当-斯密在1773年也就是236年前系统提出了分工这个概念。其实分工这个概念在亚当-斯密提出之前就已经无意识存在。只是没有系统的科学提出分工的概念。现在在社会的各个组织普遍存在。可以这么说,分工改变了世界。

分工有很多优点:

第一,劳动者熟练程度的增进,势必增加他所能完成的工作量,提高生产绿。

第二,由一种工作转到另一种工作,常要损失一些时间,因节省这种时间而得到的利益,比我们骤看到时所想象的大得多。这可以使管理方面压力大大减小。

第三,更容易发明新的机器。分工后会考虑用利用适当的机械能在什么程度上简化工作中某个环节的劳动和减少人的因素。亚当看来机械的发明,也可能起因于分工,分工可以大幅度提高生产力,以及产生新的思想。以至现在的政府机构、科研机构、企业团体、军队系统、教育机构都有各组织的分工。将来分工还要占有重要的统治地位。有了进步的思想再加上先进的技术,社会进步与发展水到渠成。一个国家的强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思想与科学技术,思想更重要。

第17篇:《国富论》读后感

当读了这本书的速读之后,我了解了很多很多,就是重新认识了市场经济的不稳定性,和对国家宏观调控的必要。这本书十分微妙地将经济学、哲学、历史、政治理论和实践计划巧妙的融合在了一起。他并不是一个把自己关在房子里的与世隔绝的作者,而是经过大量的调查实践论证分析,所以,我们在少年阶段必须要珍惜时间,抓好机会,拓展自己的知识面,为自己学习专业做辅助。

1、分工合作

在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方面,在开始就讲了分工,所以读了这本书之后,对劳动分工的印象比较深。劳工分工可以提高劳动效率,劳动分工是劳动效率提高的主要原因。其实我们在社会中感受非常深刻。针对分工的好处,我认为工作时间会缩短很多,工作效率也便提高了,还可以扩大影响力,他们是相辅相成的关系,所以我们要懂得分工合作,取别人的长处来补充自己,这样才能在以后竞争十分激烈的环境中立足。

2、劳动价值

我认为这本书比较受重视的还有劳动价值,在这里作者基本阐明了资本家和工人自己的劳动关系就是吸收工人身体里面的体力,当工人自己的创造的价值和他们的劳动所得持平或者低于自己所创造的价值的时候,资本家肯定会裁员,作者把这种劳动关系理解成衡量一切商品的尺度,这也最贴切不过了。

3、三个阶级

这一部分主要讲的是人一般分为三个阶级,工人阶级,地主阶级,资本家,他们构成了工业时代生产力的三个基本要素,就是劳动收入——工资,资本的收入——利润,地主的收入——地租,三个阶级是一个生产力统一的整体里面肯定是相互制约,相互斗争的。首先资本家雇佣工人都想减少劳动价格,加大劳动时间,提高劳动效率。但是工人希望标准的工作时间和丰厚的利润,资本家和地主之间地租的相互磋商,这看似是独立的整体无形中有了矛盾。

4、资本、劳动生产和再生产

资本家通过榨取工人的生产价值来积累自己的资本,加上劳动用的土地,工厂,机器等等,这个资本就叫固定资本,有类资本有野心的资本家还会“侵略”更多的资本,就这样循环往复,只有不断的生产,来吸收资本。

5、自由经济

我认为这本书的最可取和贡献最多的来自这个部分,他认为经济应当自由放任,顺其自然,人们都是为了自己的目标前进的时候也在无形给国家带来了财富,他认为国家财富的多少不是取决与国家拥有金银的多少,而是来自国家的充富繁荣,和如何利用自己的资源,发挥自己的优势,拥有人才的多少!其实他的认为不完全对,自由贸易就好象是“看不见的手”,但是要想这个手充分的发挥作用国家应当适当的调控,他还认为国家应当还有其他的责任就是外交,内修政理,其次就是公共设施的建立!

我认为这本书虽然也是错误多多,但是在那个时期提出这一点是很不容易的,还有但事物是发展变化的,可能这一主张在现代社会中是错误的.,但是在以前社会中可能就是正确的!因此,我们现在阅读这本书的时还应该结合现实生活,而且更加应该结合我们中国的国情来看待经济学中的系列问题。

第18篇:《国富论》读后感

先说说这本书产生的时期。那是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刚刚结束的时候,我们知道英国是最早的资本主义国家,由于时代较早,资产阶级革命也相对不够完善,实现了封建势力与资产阶级妥协,议会至上,王在法下的君主立宪制。在这种情况下,当时的英国还拥有着大量的封建残余,大量的封建主还拥有着土地,仍然可以在经济上和资本家一较高下。而资本家都是一些新兴的资产阶级,仍然看不到商业的发展前景,也不知道该怎样做。从微观的资本家的角度来看既是如此,那么对于新兴资本主义国家的英国来说,商业发展的影响更是巨大,东南面的西班牙和葡萄牙已经开辟出了新航路,而且通过殖民掠夺的方式夺得了美洲亚洲和非洲的绝大多数殖民地,也因此获得了大量的资本积累,东边的法国已经夺得了西欧的陆上霸权,掌握着西欧的经济命脉,而长期居住在北欧的以海牧维生的荷兰人,又霸占着国际的海路贸易。在这种四周环敌的地理位置与贸易格局之下,大英帝国如何崛起,新兴资产阶级如何生存,在他们的面前是一片黑暗。而在这个时候,先知诞生了,他不是救世主耶稣,也不是佛祖释迦牟尼,他只是一个普通的,活生生的人,一个在海关任职的专员,而就是他教会了英国的资本家们该怎么做,使大英帝国在百年之内迅速崛起为世界第一强国,这个人就是英国著名思想家,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先生,《国富论》的独家作者。

而《国富论》当中最为重要,也最有意义的思想莫过于自由主义了,也是我们高中政治经常提到的价值规律与市场调节,俗称“看不见的手”,在当时的世界局势当中,唯有英国敢于消除世界上任何的贸易壁垒而公开的和任何国家进行贸易合作,英国以自己对其他国家的贸易优惠来换取其他国家对自己的优惠。甚至在英法战争中,英国运用自己的财富采购着先进的武器来消灭法国部队,而这些财富都是通过英国卖给法国军队用来做军服的棉纺织品而赚来的。

斯密死后,人们把《国富论》奉为经济学的圣经,把他关于利己的人受“看不见的手”引导增进了社会利益的思想,作为市场经济千古不变的基本原则,却把《道德情操论》几乎忘得一干二净。于是,市场经济缺少了道德,引发了许多罪恶,在个别地方甚至成为灾难。

第19篇:《国富论》读后感

《国富论》研究的对象是人与人交换时的经济行为,认为经济行为的出发点是利己的出发点是利己心,每个人都追求自己的经济利益,这是人性的自然想象。茅于轼先生曾举《镜花园》里的君子国里的故事加以说明人的利己行为,小说第十一回里描述了君子国里的一名隶卒买物的情况:隶卒...手中拿着货物道:"老兄如此高货,却讨恁般低价,教小弟买去,如何能安!务求将价加增,方好遵教。若再过谦,那是有意不肯赏光交易了。"卖货人答道:"既承照顾,敢不低本,但适才妄讨大价,已觉厚颜,不意老兄反说货高价贱,岂不更教小弟惭愧了?况货并非"言无二价"其中颇有虚头。俗云:"漫天要价,就地还钱"。令老兄不但不减,反要增加,如此克己,只好请到别家交易,小弟实难遵命。"只听隶卒有说到:"老兄以高价讨贱价,反说小弟克己,岂不失了"忠怒之道"?凡事总要彼此无欺,放为公道。

试问哪个腹中无算盘,小弟又安能受人之愚哩。"谈了许久,卖货人执意不增。隶卒赌气,照数讨价,拿了一半货物。刚要举步,卖货人哪里肯依,只说"价多货少"拦住不放。路旁过两老翁,作好作歹,从公评定,令隶卒照价拿了八折货物,这才交易而去。茅于轼先生讲完这个故事给我们两点思考。第一现实生活中所遇到的矛盾,都是各方偏袒自己利益引起的。因此,我们常常的错误认为,如果关心别人的利益胜于自己的利益,争论就不会发生。而君子国里发生的事情。恰恰说明了把关心别人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同样会有争论,我们同样得不到一个和谐的社会。生活中我们会发现,在现实的商业交换中,买方和卖方通过讨价还价,最终会达成协议。

而在君子国这个人人为他的社会里,讨价还价根本不可能存在。小说不得不借助两个过路的老翁来调解矛盾。这里包含着一个极重要的道理:以自利为目的谈判双方同意的均衡点,而以利他为目的谈判则不存在能使双方同意的均衡点。所以利己是可以达到一个和谐的社会,而利他则是一个纠纷不断的社会。从动态的变化来看,它最终必定转变为"小人国"。因为君子国是最适合专门利己,毫不顾人的"小人"们生长繁殖的环境。当君子们吵的不可开交时,"小人"跑来用君子吃亏自己得利的办法解决了矛盾。

长此以往,君子国将消失,被"小人"国替代。从这一点看,人是利己的生物实在是人类社会的大幸。第二,只要是交换都是为了改善自己的环境,使自己活得更舒服体面,如果没有这点动机我们为何要交换?我们有过交换经验的人都知道,交换的双方都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产生交换,而君子国有了市场,而通过市场的交换却是"利他"行为,这种动机显然是矛盾的。借用茅于轼先生有趣的例子,我们明白了亚当斯密的理论为何是建立在人性自利基础之上了,只有人人自利,交易双方才能有均衡点,才能构件一个和谐的社会。

第20篇:《国富论》读后感

对于经济研究领域的人来讲,亚当·斯密的名字绝对不陌生。他是经济思想体系的开山鼻祖,曾经影响了马克思、李嘉图、穆勒、凯恩斯等几代人的经济思想。而亚当·斯密的《国富论》作为经济学的必读之书,其重要性就不言而喻了。《国富论》对于我来说,读起来确实很吃力,尤其是里面的专业名词,让我很有无力感。据我所知,不少经济学领域的专业人士也未曾完完整整地读完过着本巨著,更何况我这个领域之外的普通读者。所以,我就选择了一些自己较感兴趣的章节来仔细阅读,避免陷入“有量无质”的境地。

国富论全书分为五篇。而我比较感兴趣的有几章:

第一篇1、2章,讲合作分工优点。斯密举了个制针工厂的例子,把制针这个职业分成大约18种不同工序,每一道工序都由专门人才从事。因此,一个10人的小工厂每天能制造48000枚针。如果他们独立工作,不专门从事一种工序,他们谁都不会每天制造20枚针,也许连一枚都知道不出来。所以,凡是能采用分工的工艺,一经采用分工便能相应地增加劳动生产力。

第二篇1章,讲的是资产的性质。斯密认为一个人的资产足够维持他生活几个月或几年,他自然希望用这笔资产中的大部分来获得收入。保留适当的部分维持生活外,可以将资产划分为两部分:他所希望用来创造收入的部分被称为资本;另一部分被用来消费。

第三篇1章,论财富的自然增长。也是体现了合作分工精神。斯密认为城市没有也不可能有任何生活资料的再生产。所以,乡村向城市提供生活资料和加工原料,城市向乡村居民返回一部分加工产品作为回报。两者的收益是共同和相互的,这里的劳动分工也和在其它场合一样,对从事分工中不同行业的所有不同人都有利。城市为乡村的剩余产品提供市场;乡村用剩余产品交换自己需要的东西。城市居民收入和人数越多,为乡村居民提供的市场也就越大;这种市场越大,对大多数人的好处越大。斯密的意思也就是说,通过分工合作,然后交换,这样双方的财富都有所增加,这也就是他所谓的财富自然增长。

《国富论》是一部伟大的著作,亚当·斯密把人的自利心与公利心做了和谐的统一,让我们知道了自利与公利并不是彼此矛盾的,而是相辅相成的,有利于整体社会的进步与发展。社会自然有一只“看不见的手”来引导着人们做出有利于社会与个人的最佳选择,没有任何政府与个人会代替这只“看不见的手”的作用,如要取代这只“看不见的手”的作用,必会带来混乱。

第21篇:《国富论》读后感

伟大的英国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的代表作《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简称《国富论》)问世已经200多年了。这部巨著在经济学说史上甚至整个人类思想史上的意义和影响,早已举世公认。

十八世纪末,西欧发生了工业革命。新机器发明不断出现,手工业工场逐步向大工业过渡。新生的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日益完善和确立起来。随这一历史进程,人类对现代社会经济生活的认也比较成熟了,终于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理论体系,其标志就是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创始人亚当斯密于1776年出版的《国富论》。至此,经济学作为一门独的社会科学诞生了。

《国富论》是时代的产物。在这部著作中,斯密根据18世纪英国产业资本发展的需要,深刻探讨了资本主义社会自由竞争阶段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全面论证了经济自由主义的必然性,建立了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完整体系。这部著作一发表,立即震动了当时资本主义经济开始发展起来的整个欧洲,而当时处于封建统治下的中国还在做闭关锁国的酣梦。直到该书发表整整一个世纪后,中国人才从同文馆开设的“富国策”课程中第一次知道斯密的名字,知道他写了一部大著叫《邦国财用论》。

该书的主题有两个:(1)什么是国民财富及及其源泉。(2)国民财富增长的原因是什么及如何促进国民财富的增长。斯密认为,政治经济学的任务就在于搞清楚国民财富的性质、源泉及增长的原因,以促进国民财富的增长,达到富国裕民的目的。他本着富国裕民的目的来研究经济学,在批评重商主义和重农学派有关财富及其增长的观点和政策主张的基础上,提出了社会分工、国民财富增进以及如何自然而然地分配到社会各阶级的理论、方法和政策主张,形成一套超越前人、且能满足成长时期的资本主义需要的较系统的一个自由的经济学说体系。其思想是深刻的,观点是前瞻性的,意义是重大的。

在《国富论》的第四篇,斯密专门论述了政治经济学体系,首先讨论了财富问题并对重商主义和重农学派的财富观念给予了批判性思考。对于重商主义的财富观念,在斯密看来:重商主义只关注商品流通领域,只强调金银或货币,也就是说:“发财等于是有了货币”,“按照通俗的说法,财富与货币,无论从哪一点看,都是同义语。”货币或金银,等同于财富。

斯密指出重商主义这种只在流通领域凭直觉片面强调货币或金银作为财富的唯一形态是错误的,这种错误在于把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劳动生产物排除在财富之外。而重农学派尽管注意到了包括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劳动生产物,特别是农业生产物是财富,但同时却不把同样是劳动生产物的货币或金银看成是财富。斯密指出重农学派有关财富认识的局限性是非常明显的,那种把财富仅限于土地生产物,限制了人类的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斯密从物品交换过程的分析引出货币,认为社会分工的出现,使得人们离不开交换,起初是物物交换,但人们发现这种物物交换很不方便,也很难成功。“各时代各社会中,有思虑的人,为了避免这种不便,除自己劳动生产物外,随时身边带有一定数量的某种物品,这种物品,在他想来,拿去和任何人的生产物交换,都不会被拒绝。”这种拿去和他人进行物品交换的特殊商品,就是货币。接着他又从社会总资财的角度分析货币的性质和作用。他认为,货币是商业的重要工具,不是社会收入的部分,构成社会收入的是货币购得的货物,而不是货币本身。但用于代替金银币的银行券,是以一种廉价的商品工具替换另一种昂贵的商业工具,从而增加了社会纯收入。

因此,在斯密看来,货币只是会总资财的一个构成部分,他在《国富论》第二篇第二章,直接把标题列为:“论作为社会总资财的一部分或作为维持国民资本的费用的货币”。斯密将财富由流通领域推进到生产领域,由单一农业领域拓展到工商产业领域,认为:“一国国民每年的劳动,本来就是供给他们每年消费的一切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的源泉。”也就是说,财富是社会的包括劳动生产物在内的物品。实际上,斯密注意到了有关财富由支配一定资财的人来劳动创造所得、满足人类需要和交换流转等特性,这也是财富有关占有、使用和让渡等特性的初步揭示。

在我看来,斯密对国民财富或价值源泉的探讨和论述中是有矛盾的。一方面他认为一切生产部门的劳动都生产商品、创造价值,是国民财富和价值的源泉;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生产商品时所消耗的劳动量决定的;利润和地租是资本所有者和土地所有者对劳动生产物的扣除(这个观点显然认为只有劳动创造价值,也即劳动价值论的观点)。但是另一方面,在分析商品价值(即真实价格)的构成上,斯密又认为,商品的价值是由工资、利润、地租三者构成的,因此劳动、资本、土地是价值的三个源泉,就是说劳动、资本、土地共同创造价值。这显然与劳动价值论相矛盾。

对于斯密在国民财富或价值源泉论述中的两种矛盾的观点,马克思称之为价值二元论。尽管在论述中时常矛盾,但在总结关于国民财富或价值源泉的观点时,斯密说:“在资本积累和土地私有尚未发生以前的初期野蛮社会,获取各种物品所需劳动量之间的比例,似乎是各种物品相互交换的唯一标准。”在资本积累和土地私有已发生的社会,即现代资本社会,“商品的真实价格”已不只是由生产商品时所消耗的劳动构成,而是由工资、利润、地租三者构成了。他说:“在进步社会,这三者都或多或少地成为绝大部分商品价格的组成部分”。因此“工资、利润和地租是一切收入和一切可交换价值的三个根本源泉”。比如,“农业上(土地的)自然力也和人一起劳动,然的劳动虽无须代价,它的产物却和最昂贵的工人生产物一样,有它的价值。……所以……地租可以说是地主借给农业资本家使用的自然力的产物”。同样的道理,资本在生产上也做出了贡献。资本(机器)的机械力也和人一起劳动,它的生产物也有它的价值。利润则是资本机械力的产物。

斯密的经济学说明确了劳动、资本、土地是价值或社会财富的三个源泉,为追求财富的人们指明了方向,极大地促进了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斯密以后,英国的大卫李嘉图、法国的让萨伊、英国的约翰穆勒等人,从不同角度丰富和发展了斯密的经济学说,形成更完善的体系。其基本内容仍是以斯密的三种收入决定价值为核心,强调市场机制的作用,主张自由放任的政策。经济学史上称斯密及其后形成的学说体系为古典经济学。古典学派的注意力集中在生产、成本和供给上,而忽视了对消费和需求的研究。萨伊认为生产和供给会自动创造需求。商品生产上的工资、利润(利息)、地租三项费用支出,一方面形成生产成本和商品的供给价格;另一方面又形成劳动所有者、资本所有者、土地所有者三大阶级的三项收入和货币需求能力。因此供求会自动平衡,不会出现生产过剩危机。这就是著名的萨伊定律。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市场日益饱和,销售日益困难,特别是西方各国不断出现的生产过剩危机,向经济学提出了新的挑战。生产过剩,是因为消费和需求不足,是消费和需求出了问题。这样经济学的注意力开始向消费和需求转移。其标志就是十九世纪末经济学发生的“边际革命”。

第22篇:《国富论》读后感

亚当斯密于1768年开始着手著述《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简称《国富论》)此书共分为五篇,总计三十二个章节,分别讨论了劳动生产力增进的原因,资财的性质及其蓄积和用途,不同亚当斯密于1768年开始着手著述《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简称《国富论》)此书共分为五篇,总计三十二个章节,分别讨论了劳动生产力增进的原因,资财的性质及其蓄积和用途,不同国家中财富的不同发展,政治经济学体系和君主或国家的收入等几个方面的问题全书基本涵盖了古典经济学派所讨论的所有问题,并对各个问题进行了最基本的理论阐述,对后世经济学家的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书中,斯密首先阐述了他的劳动价值论。

他认为一国国民每年的劳动,本来就是供给他们每年消费的一节生活必需品的源泉构成这种必需品和便利品的,或是本国劳动的直接产物,或是用这类产物从外国购进的物品。

紧接着又论述道,劳动生产力上最大的增进,以及运用劳动时所表现的更大的熟练、技巧和判断力,似乎都是分工的结果。

经过反复阅读理解,我认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行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然是市场经济,就需要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经济学理论,而市场经济的理论基础就是亚当·斯密的《国富论》。

亚当·斯密的经济学理论就像物理学中牛顿的理论一样重要,其“看不见的手”像牛顿的万有引力定律一样,是亚当·斯密献给人类的伟大观念,这一观念培育出来的市场经济制度,尽管有各种不尽如意的地方,但迄今为止却是人类全部的智慧所能找到的唯一一种被实践证明能够成功地组织经济活动的经济制度,我们曾经长期否定亚当·斯密的智慧,甚至把“经济人”和“看不见的手”说成是对“私有制的公然辩护”。

所幸的是,现在我们已经接受了亚当斯密的主要观点。

具体地说,亚当·斯密的《国富论》在今日中国之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两点:

首先,中国的“高增长、低通胀”经济增长模式是经济学中的一个奇迹,这也是《国富论》中的理论无法解释。

按照西方经济学理论:经济增长是与货币通胀(商品流通市场价格)呈对应关系的,也就是说高速的经济增长必然会使货币发生通胀。

然而,中国目前的经济发展状况恰恰与之相反,经济高速增长而货币没有发生剧烈通胀这又是何原因呢?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平均GDP增长为10%左右,同时,对外贸易依存度也日益增强,已经接近60%但是,无论是东南亚金融危机,还是加入WTO都没有使中国经济的发展模式发生改变。

经济学家想象中的“经济泡沫”没有在中国大陆出现中国的改革开放,使生产力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快速增长,同时消费的增长速度受收入增长速度的影响,与生产力相比相对滞后。

于是就出现了产能大于消费,短缺经济一下变成了过剩经济这正是中国经济形成“通货紧缩”的原因由于国家财政采取积极的货币政策,使得对内内需加大,对外引入外资加快,导致中国在“低通胀”的情形下仍然保持了较高的GDP增长率,所以一味的套用固有的经济模型是无法解释中国目前经济发展模式的。

其次,我们再来审视中国对外经济的策略。

说到对外贸易,就不能不谈到“重商主义”这是《国富论》一书中重点阐述的理论之一重商主义提出富国在对外贸易中应该奖励输出,阻抑输入。

但是对于像工业原料及职业工具这样的特殊商品又恰恰与之相反,这一点用到目前中国的对外贸易政策中十分合适。

目前,中国出口的大多是低附加值的农产品及轻工产品,而进口的确是高附加值的重工业产品,及更高附加值的先进技术及战略性资源,石油、矿产等出口产品由于价格低廉品质好大大占领国外市场,而进口产品又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物质上的保证,贸易顺差日益增大,从理论上讲可以说相当理想而这种状态能持续多久,就要考问一下中国自己了从WTO规则上讲,中国商品的出口增加对外国同种商品是一种毁灭性的打击,直接导致外国生产企业的日益萎缩,甚至倒闭,同时加剧了国外产业工人失业率的增加。

这势必会加大中国与他国的贸易争端,不利于长远发展。

另一方面,日益增大的贸易顺差,使中国的外汇储备日益增大,对与中国有贸易往来的他国的货币是一种隐性威胁所以如何解决这两方面的问题,还需要政府的宏观调控,和中国企业自抗商业风险能力的增强,也就是从宏观和微观两种途径去解决问题,双管齐下,缺一不可。

当然,目前中国经济发展中的困惑还有很多,问题依然十分突出在处理这些问题的时候,决不能照本宣科,犯本本主义的错误。

但是,也不能脱离书本中的经济理论,毕竟理论与实际是相辅相成的只有正确处理好理论与实践的辨正关系,才能使我国经济健康快速的发展。

对于《国富论》这本书,我们还是应该秉着鲁迅先生所倡导的“去其糟粕,取其精华”的态度来读,毕竟其里面还是有不少观点不适合中国国情的

第23篇:《国富论》读后感

在经济危机波及全球的当下,人们不断的在迷茫中寻找解决问题的答案。经过一次又一次迷失,一次又一次的跌倒,人们终于想起了从传统经济大著《国富论》中寻找真相的答案。可见国富论对现代经济建设的指导意义非同一般,对引导人们走出经济危机大有裨益,这也正是经典的永恒魅力。

《国富论》一书分为;论劳动分工及分配,论财富的性质、积累和使用,论各国财富的增长方式,论重商主义与重农主义,论国家财政这五大部分。其中令我印象最为深刻的便是第一章:论劳动分工及分配。

在第一章中,亚当斯密不断的从提高劳动生产力高着手,再经过深入研究后他认为劳动分工能使生产力成倍提高,并首次提出了劳动分工这一重要概念,同时,劳动分工也促使劳动生产专业化,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被打破,劳动产品的交换迫在眉睫,而交换需要的媒介货币也呼之欲出。产品的最终归宿为劳动资本、劳动利润和土地地租三项。

劳动分工是的同样数量的人,但生产的商品大大增加,这要归于三个原因:第一,每个人只从事一种工作,能够提高劳动的熟练程度,在书中作者亚当斯密都不断强调。第二:节约了从一种工作转换到另一种工作的时间。第三:发明了一些机器,大大提高劳动效率,那么造成分工的原因是什么,那是因为在人类正在族群中是禁止盗窃和抢劫,所以某个人想要获得某种物品只有两种途径,一种是自己劳动获得,另一种是通过交换获得,在族群内,某些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比如善于制造弓箭的人发现自己专心制造弓箭比自己打猎更有利,同样的,善于造房的发现比专心造房比种田有力,于是分工产生了,交换引起了分工,分工的程度必然受到交换能力即市场范围的制约,因为市场太小,劳动者无法用他们自己消费不完的剩余劳动产品来随意换得需要的别人的劳动产品。

在后面的内容中,作者又阐明了分工能促成这种作业量提升的原因。依作者所言,包括三个方面,第一:工人技巧的改良;第二:由于从一种工作到另一种工作,对通常会损失掉的时间的节约;第三:适当机器的利用,可以大大地便利和节省劳动。

其实这部分内容又可归于分工的意义之中去。分工的情况下,自然界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规律便会开始发生作用分工使得生产力提高,且易于掌握操作的技巧,反过来这种经验的积累又是推动再发展的力量。是进一步发展的不可或缺的因素。

我们虽明白分工之意义,然而真正要使得分工得以充分的实现,却并非易事,因为这需要社会的合意。

第24篇:《国富论》读后感

这本被称为“现代经济学奠基之作”,我陆陆续续看了一个多月,候机时候看,飞行中看,一有空就看~作者亚当斯密在写这本书时研究并对比了许多国家的经济政策。这本书是亚当·斯密在1776年出的书,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经济学著作,被誉为:西方经济学的"圣经"。这本书虽然比较枯燥乏味,但是理论性很强,是对人类发展进程产生过深远影响的书籍。亚当·斯密一生埋首书斋,他的一辈子就是为了《国富论》而来,有这样熠熠生辉的成就,非常值得世人铭记。看一定深度的书,也是锻炼一个人的阅读韧力。不图快,慢思考。亚当·斯密几乎用一生的时光铸就这本书的辉煌,我们应该好好阅读~

一个三百年前的人,诉说那个时代的经济问题,却能将今天的社会预言到如此真切,智者与先知寥若晨星。

第25篇:《国富论》读后感

《国富论》,全名《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作者亚当·斯密是英国政治经济学古典学派的创立者。该书初版于1776年,与美国的《独立宣言》同年发表。

亚当·斯密被奉为“经济学之父”。而《国富论》在其成文之后的200多年时间里,先后赢得了无数荣誉:“西方经济学的‘圣经”、“经济学的百科全书”、“影响世界历史的10本书之一”等。英国著名历史学家巴克勒在其名著《文明史》中,甚至认为“从最终效果来看,这也许是迄今最重要的书”,“这本书对人类幸福做出的贡献,超过了所有名垂青史的政治家和立法者所做贡献的总和”。

读罢此书,我最深的感受,是亚当·斯密建立在大量的充分的事实基础之上的严密论证,开创了经济学科的理性思辨传统。真不愧是经济学科的“奠基”之作。国内经济学家,哪怕是一些权威学者(诸如吴敬琏、张维迎、樊纲之流),都应该好好的首先继承这个传统,其次才是其思想和观点。当然,国内也有一批斯密忠实的学生,仍然在世的有清华大学人文学院的秦晖、人大农发学院院长温铁军,天则经济研究所创办人矛于轼,以及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院长刘吉等,他们脚踏实地搞研究的精神是值得人尊敬的。

全书纵横捭阖,包举宇内,囊括经济学、哲学、历史、政治理论和实践计划,对政治经济学的基本问题做出了系统的研究,创立了完整的理论体系。

如何发展社会经济,增加国民财富,使民众富裕。反对国家对经济生活的垄断、专制和干预,要求尊重和保护私有财产,施行自由经营、自由竞争和自由贸易制度和政策。这个主题、核心思想和基本诉求,贯穿于《国富论》的始终。

经济参与者受利己心所驱动,而市场上这只看不见的手指引这种利己心去促进总体的经济福利。

“我们每天所需的食物和饮料,不是出于屠户、酿酒师或烙面师的恩惠,而是出于他们的自利的打算。”这里,屠夫、酿酒师和烙面师虽然有着利己之心,但客观上做出了利人之行,因此是值得赞许的。

相比之下,那些利人的动机导致的损人后果倒是十分值得规避。

只有个人财产得到有效保护,人们才有积极性创造财富,才有技术创新;而只有在个人享有充分自由的前提下,人们才会将个人的“善”变成社会的“善”,让“利己之心”产生“利人之行”。

《论法的精神》读后感1

最早认识孟德斯鸠是从那本《忏悔录》,尽管从初中开始就知道《论法的精神》这本巨著,然而这是我第一次完整的拜读。

孟德斯鸠认为法律应该和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地理状况有关,和不同人种的生活方式有关,和某个特定的政治制度所能容忍的自由程度有关系,与人的宗教、性格、财富、人口、贸易、风俗、习惯相适应。法律和法律之间也有传承或借鉴的关系,法的渊源,法的目的,法调整的社会关系都是考察法的精神所应考虑的因素,这些,就是孟德斯鸠在本书中详加论述的法的各个方面。

孟德斯鸠之所以如此被后世赞誉,除了其三权分立学说以外,更主要的是其所处的时代造就了其伟大。孟的理论基础为神本与人本作出了更为明确的分界,即较之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更加理性、更加科学的现代人文主义,这也是其理论被广为接受的社会背景基础,这种精神内核实现了一种由人性到理性的跨越,一次由社会文化向政治制度的进发。孟是最早思考有关(近现代意义的)阶级与政治制度的人之一——如果一定要加上之一的话。他对阶级这个概念的提出要比马克思早上100年。另外,本书多次谈及当时的“中华”法,我们应该感激孟的这些提及,因为它们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欧洲大陆对东方法律制度的某些偏见,这也是孟对启蒙运动的精神内核“科学”与“理性”的一种体现,是孟德斯鸠所一直坚持的科学的地理观、史学观给人类带来的益处了吧。

孟德斯鸠正是他所称的自由主义法学中的一位杰出代表。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他通过对法律与地理、气候、人种、风俗、习惯、宗教信仰、人口、商业等关系的分析,揭示出法的精神的内在本质。他站在一种理性主义的立场上,假设存在一种以人性为基础的普遍的人类理性,而法律即由这种一般理性产生,是普遍的永恒法律的统一体。客观存在的法的规律性可对国家的行为设置种种限制。因此,这种自然法有助于他建构一个解决国家与国家、国家与公民、公民与公民关系的全新的政治体系,从而解决上帝从人类世俗生活中逐步退出以后人类社会面临的基本理论问题。然而,我们从中可以发现,以上只不过是他逻辑的表层展现,在其颇具说服力的理论论证背后,隐藏着他对重新建构的社会的一个基本的价值追求,即他立足于建构一种既拥有个人政治自由又具有良好秩序的社会。这种社会,无论是采用贵族政体、共和政体,还是君主政体,都有可能达到上述目标。因此,他通过对一般人性的分析,通过其权力分立理论,阶级分权理论以及联邦主义思想表达了他对自由之秩序建立的强烈渴望。从而也为我们思考人类社会结构提供了全新的思考角度。

其中除了广为人知的权力分立理论,更让我印象深刻的是阶级分权——权力制约、自由与秩序保障的前提。柏拉图深信人生来是不平等的并据此认为在共和国中应确立等级制度。撇开其等级含义不论,他却看到了人类的群体性特征。而阶级、阶层乃是具有一定经济背景的人构成的一个利益共同体。以上两种观念都具有一定的客观基础。与此相似的是,孟德斯鸠也倾向于认为一个强大的中间阶级才能真正有效地制约统治者的权力即权力的真正制约来自阶级的分权。他说“君主政体的基本准则:没有君主就没有贵族、没有贵族就没有君主。在没有贵族的君主国,君主将成为暴君。”[3]P16甚至于认为在缺乏中间阶层的情况下,他认为即便僧侣的权力对于君主国也是适应的。“对于专横既然没有其他阻力,那么这个阻力也是好的。因为专制主义既然给人类带来可怕的危害,那么这个能制约专制主义的害处本身也是好处了。”[3]P16他隐含的意思明确化表述应为:以权力制约真正坚实的社会基础并非来自单个个人,而是来自127单个个人构成的特定的团体。

因为单个个体凭其实力是无法与强大的权力相抗衡的。故个体权利对权力制约的实现乃是社会团体的普遍建立以及中间阶层的形成。社会学家普遍认为金字塔的等级结构不具有稳定性,而真正较为稳定的工商社会的标志乃是中间阶级的崛起形成一个橄榄球形等级结构。在英国宪政史上,正是贵族阶层及新兴资产者通过斗争一步步限制国王权力从而达到权力制约目的的。中间阶层以法律为武器,以和平斗争为手段,最终实现了阶级分权。注意到英国宪政史上的阶级背景,有助于我们理解权力制约机制。与此相类似,梁漱溟也提出类似看法。他认为中国以国家权力建立不起来在于没有阶级,之所以没有阶级,在于中国只有统治者,没有统治阶级,更没有非政治的其他阶级,所以中国的统治者能够独裁,因为阶级的存在就是让武力不操于一人之手。

同时,他认为政权的公开过程只能从集团开始,也就是政权公开全靠阶级,因为在中国皇帝一例,差不多人人平等,都有参政的权力,而社会又缺乏力量。他的观点或许能证实中国民主政体迟迟难以实现的原因。因为一切斗争仅仅是为了个人目的,即其不具有阶级背景。阶级分权有助于权力制约的实现,有助于自由与秩序的实现,这也充分证明了人类的分层性、集团性、与等级性。而这些因素构成社会秩序的客观基础。因此,阶级之分权乃是民主制度建立的一个重要的前提。

最后自由的优先性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对法律诸价值的安全,平等、正义等都有许多精彩的论述,但他对法律保障个人自由之功能有特别的偏好。无论从人类的本性,还是人类受奴役的状况,他都给予自由以充分的重视,并且认为自由乃是法律制度建构所要达到的最重要的目的。因此,后来的学者都把他归为自由主义法学的代表人物。综上所述,自由与秩序作为法律追求的两个基本价值目标,一直为包括孟德斯鸠在内的思想家们所重视。在个人还难以独立,依附于家庭的时候,自由还处在萌芽状态,而非与秩序独立的一极。但当人类完成从身份到契约的过程之后,自由的追求显然被放到了较为重要的地位。

因此,立足建立一个既有个人政治自由又有良好秩序的法治社会,既是启蒙思想家们的共同思想与追求,也是近代以来人类政治生活不断世俗化的必然趋势。

《论法的精神》读后感2

“法是源于事物性质的必然联系。”读《论法的精神》孟德斯鸠开篇的第一句话。世间万物都有自己要遵循的法则,也都有属于自己的法律。上帝创造世界,保护世界,熟悉世界,是因为他制定了规则,是因为他有智慧和权力。而“造物主”是人类的信仰,是希冀。所以,在这个世界之外如果要创造另一个世界,那这个世界不是永恒不变,就是灭亡。创造看上去是一个简单的事情,但是永恒不变的规律和法则则是维持它运作的基本条件。

规律无处不在,如果没有规则,这个世界将无法继续存在。在法律创制之前,就有了公平的关系。如果说人被成文法所规定的外,就没有公正了,那就是说,在圆还没有被画出之前,所有的半径都不相等。人在制定公正的法律之前,公正就已经存在并以确定了关系。但是不是说只能世界和物质世界管理的一样。同时,在兽类和植物相比较,兽类由于生理快感的诱惑,保持了它们的个性。所以,它们并不是完全地遵守自然法律。兽类没有人类的所拥有的至高无上的优点。兽类没有人类所拥有的希望,也就不存在有期望。没有期望就失望,就不会有忧虑和恐惧,也没有烦恼。同时,没有欲望,它们就能很好的保护自己,对它们来说欲望只是为了繁衍。

自然法,顾名思义是在人类出现之前就有的法则。不是人类而经营,是源自生命的本质。自然法使得人类的脑海里树立起“造物主”的概念。是让人类获取知识而不是有多少现成的知识。在远古时期,人类会出去觅食,是自然法的原则;遇到危险想要逃脱,是自然法的规则;畏惧大自然,是自然法的规则;诱捕小动物,逃避大动物,是自然法的规则。而有了社会以后,人类置身于社会,彼此平等的观念逐渐消失,争斗开始。每一个国家拥有自身的力量,而国与国之间又想要得到彼此的东西,这样战争就出现了。战争出现,伤害的不只是人,还有基础设施。然而战争总要被规避,总要完结。就这样,为了减少伤害,人类制定了法律,规定人与人,国与国之间的行为准则,与其在伤害中疗伤,还不如一开始就没有伤害。

在这其中,意志是很重要的连接方式。意志的一致性使得个体力量得以联合。法律的力量得以连接。而支配人类的行为的的法律就是人的理性。只要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是否有危害他人的行为,能够替人着想。就能真的做到守法。而国家的法律还应该和自然状况相连接。但是他们彼此的联系又是密不可分的。而政治法和民事法也没有分开的必要。法律的精神不在于它在哪一个领域,而在于他说产生的影响是否能够够真正的使各个事物涉及其中。使得其互相相依,互相联系,而又互相制约人的行为。

《论法的精神》读后感3

早在学生时代,在法理老师的推荐下曾拜读过著名法学家孟德斯鸠的大作—《论法的精神》,那时只是粗浅的看了看。参加司法工作后,重读此书,受益匪浅,由衷的被这位法学家的精神境界所折服。

孟德斯鸠(1689—1755),法国伟大的启蒙思想家、法学家。他不仅是18世纪法国启蒙时代的著名思想家,也是近代欧洲国家比较早的系统研究古代东方社会与法律文化的学者之一,是当时进步的资产阶级向腐朽的封建主义英勇进攻的坚强斗士。他的著述《论法的精神》于1748年出版,当时的伏尔泰把此书推崇为“理性和自由的法典”。这部影响人类社会发展进程的学术名著内容丰富,体系完整,论点严密。奠定了近代西方政治与法律理论发展的基础,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欧洲人对东方政治与法律文化的看法。细读《论法的精神》,我们不难发现孟德斯鸠一生中的所作所为,所思所悟,并从中领悟到其理论真正的精华。

在《论法的精神》里有这样一著名论段:“法律应该和国家的自然状态有关系;和寒、热、温的气候有关系;和土地的质量、形势和面积有关系;和农、猎、牧各种人民的生活方式有关系。法律应该和政制所能容忍的自由程度有关系;和居民的'宗教、性癖、财富、人口、贸易、风俗、习惯相适应。最后,法律和法律之间也有关系,法律和它们的渊源,和立法者的目的,以及和作为法律建立的基础的事物的秩序也有关系。应该从所有这些观点去考察法律。这些关系综合起来就构成所谓‘法的精神’。”由此可以看出,孟德斯鸠所阐述的法律与国家政体性质原则、自然状况、自由程度、气候、宗教等等都有关系。书中以大幅片段,以独特方式研究和论述了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国际法学等一系列课题,特别是又遍涉经济、宗教、历史、地理等领域,讨论这些领域与法的关系。

《论法的精神》提出了许多关于法律的理论,断言法律是代表整个人类的,是人类正义的表现,法律为整个社会利益服务,而不是为某一个阶级利益服务,不是为一部分居民的利益服务。他反对酷刑、主张适度刑罚,刑罚与教义相结合,利用舆论威慑阻止犯罪,只惩罚行为,不惩罚思想、语言。他还抨击了所谓攻击教会的亵渎神圣罪以及其他相关的无理的刑法。另外,他还提出了一系列关于审判、立证、拷问等诸方面的论说。总之,孟德斯鸠的学说涉及人类社会的各种基本问题。

由此可见,孟德斯鸠与以往的法律学者主要满足于对法律条文的解释不一样,他力图从法律以外,从历史、生活、风俗习惯等方面去研究法的精神,从社会的进步去探求这种精神在政治、法律等方面所起的重要作用和一般规律,并从法律与其他事物的普遍联系中探求法律的精神实质,也即探求法律的最高境界—公正的价值理念。在孟德斯鸠看来,法的主要精神就是正义,法律应是正义的化身。

公正也是司法追求的最终目标。英国著名法学家丹宁勋爵说:“他作为法官的基本信念是,法官的作用就是在他面前的当事人之间实现公正。”

司法公正的标准是什么呢?笔者认为只要是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原则,在任何一起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当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充分考虑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做出来的结论就应当是公正的。当然,具体的个案不同,每一类案件如何去量刑,每一类案件如何做出裁判结果,这要因案件所适用的具体的法律依据来因案而异。一个总的原则就是只要他依照法律的规定,严格地履行法律的程序,严格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考量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作出的判决就应该得到尊重,当然也应该是公正的。

在司法实践中,当法律的规定很明确时,简单地套用法律进行裁判,一般法官都能做到,这时法官只需将案件事实输入法律这部机器里,就可以输出判决书来。当法律规定不明确甚至存在漏洞时,如何在当事人面前实现司法公正,对法官来讲既是一个难题,要准确把握法律的精神实质,给当事人一个公正的裁判,要达到这样的境界实属不易,需要长期的磨砺和坚韧不拔的精神,需要法官对真理孜孜不倦的追求。需要法官拥有除法律之外的渊博知识,成为知识上的“贵族”;需要法官为追求公正的崇高理想,必须长期坚守自己的信仰,做到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成为道德上的“贵族”。

司法公正的价值理念,应该是一名法官不可缺的法律信仰。当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的时候,需要这样的价值理念作为指导,也即这样的法的精神。

《论法的精神》读后感4

从学哲学开始,就知道物质决定意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一个时代所产生的意识性的东西肯定有这个时代的深深的烙印,现在21世纪如此,同样把目光转到18世纪上半叶也是如此。

法律,其本质是什么,不同的时代有着不同的解释,马克思主义把法律总结为两个方面: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法的内容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马克思主义的解释是经过多少代人总结、补充、完善所得到的,是站在前人的肩膀上作总结的。那么在没有前人明确的概括与总结的条件下,我们该如何一步一步的去摸索法律的本质,为后来者指明方向呢,让我们跟着孟德斯鸠的思路来一点理清。

18世纪上半叶,正值启蒙运动发展的时期,在这之前已经有了“文艺复兴”运动,而在文艺复兴之前是被称为“黑暗的中世纪”,封建主义与宗教相结合的势力统治者这片大陆,人们的思想比较僵化,欲望与人性被压制。不可否认,在生产力较为落后的条件下,这是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社会是发展的,在生产力发展的条件下,人们的就要求更多的享受,包括物质与精神的,这时原来的社会制度与思想就不在适合。“文艺复兴”只是提出了一些最基本的要求:反对禁欲,要求自由,对宗教腐败现象的不满,这是最基本的。就像我国在与封建主义斗争时,也是先从最基本的开始,要求官吏清廉,赋税减轻等等,而后才发展到制度的,思想层面的批判,这也符合生产力的发展规律与社会历史的发展规律,这里不再赘言。

那么到了启蒙运动就面临着“推翻一个世界”与“重建一个世界”的任务。孟德斯鸠选择了法律的这条路,因为他从古希腊、罗马法中得到启示,这如他自己说的“只有法律才能保障人民的自由权利”,他认为的法律不应是统治者一个人或一群人随便制定出来,法律应该同政体、自然地理环境、宗教、风俗习惯等各种因素有关系,法律之间也有关系,总而言之就是即法律符合人类理性的必然性和规律性,就是“法的的精神”。

作者探求“法的精神”并没有用理论去研究理论,他的全部理论都建立在对历史事实和世界各国古今政治、社会与法律制度实践分析基础之上,从社会──历史──文化以及人们生存环境中的各个因素相互联系与影响的动态关系中把握一国政制与法律发展变化的规律。运用的历史主义和整体主义的研究方法使政治学和法学的研究向科学前进了一大步。这是对传统政治学、法学研究方法的超越,在社会理论"前科学"时期,也正也因为这样的创举使得他的理论不再拘泥于传统的那些思想,创造了一个时代,为资产阶级革命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论法的精神》全书分为三卷。第一卷主要是关于法的概述以及法与政体之间的关系;第二卷讨论的是法与政治权力的关系;第三卷论述了法律与地理环境的关系。该书中提出的追求自由、主张法治、实行分权的理论对世界范围的资产阶级革命产生了很大影响,被载入法国的《人权宣言》和美国的《独立宣言》。

读孟德斯鸠的这本书,我最直接的感受是他反复强调的“道德”两个字,贵族的道德,平民的道德,君主的道德,这两个字最直接的反映出他对人性的研究,就是启蒙运动从人性的角度来说明法律的存在及作用。他说“君主政体具有法律的力量,专制政体有君王永远高悬的手臂”(其实也就是君主个人的道德)两者治理或支撑着一切。但是在平民政治的国家里,却需要一种更为强悍的原动力,这就是品德”。品德是什么?品德即道德品质,是指个体依据一定的社会道德准则和规范行动时,对社会、对他人、对周围事物所表现出来的稳定的心理特征或倾向。个人的心理倾向是要满足自身生理与心理需要。那么肯定要与启蒙思想家一直宣称的自由,平等的思想相一致的。也就是人性的标准,总而言之,你不管什么样的法律是要符合人性的。

这让我想起一个法律案例:南京一男子彭宇称因搀扶摔倒老太太,反而被告上法庭。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对彭宇案做出了一审判决,称“彭宇自认,其是第一个下车的人,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裁定彭宇补偿原告40%的损失,即45876元,10日内给付。判决书中还称如果不是彭宇撞的老太太,他完全不用送她去医院,而可以“自行离去”,“但彭宇未作此等选择,他的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我们不管事实怎么样,就法院所作出的判决而言就是违背人性的,人性是向善的,而此中案例并没有做到真正符合法的精神的判决,当然这是在我国法律体系尚未完全成熟的条件下的特殊情况,但我相信到了最后我国的法律一定能做到符合人性的程度。

其次,他将政体分为三种类型:共和政体、君主政体、专制政体。并且给出了三个定义,“或者更确切地将它们称之为三个事实:共和体制就是全体人民或部分人民拥有最高权力的体制;君主政体意味着只有一个人统治国家,只不过遵循业已建立和确定的法律;至于专制政体非但毫无法律与规章,而且由独自一人按照自己的意志以及变化无常的情绪领导国家的一切。”

看一看现在西方的主要政体。美国政体从大的方面说,没有君主,是实行共和制的国家。美国共和制的特点是实行三权分立,但行政、立法、司法三大机构中,又以掌握行政和军事大权的总统为核心。因此美国政体是“总统制共和制”,英国政体为君主立宪制。国王是国家元首、最高司法长官、武装部队总司令和英国圣公会的“最高领袖”,形式上有权任免首相、各部大臣、高级法官、军官、各属地的总督、外交官、主教及英国圣公会的高级神职人员等,并有召集、停止和解散议会,批准法律,宣战媾和等权力,但实权在内阁。议会是最高司法和立法机构,由国王、上院和下院组成。上院(贵族院)包括王室后裔、世袭贵族、新封贵族、上诉法院法官和教会大主教及主教组成。下院也叫平民院,议员由普选产生,采取最多票当选的小选区选举制度,任期5年。但政府可决定提前大选。

英美的政体形式体现了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的思想对西方的影响。他主张把国家权力分为三部分:议会有立法权、国王有行政权和法院有司法权,用这种方法来限制王权,防止国王暴政。,“三权”相互分开、互相制衡,并保持平衡。我很佩服他的这种开放性思想,他没有去拼命找某条“完美”的标准去对政体作某种规范,而是选择制衡的方法,互相约束达到平衡。

孟德斯鸠在本书中还强调了一个观点:地理环境决定论。《论法的精神》第三卷第14章的内容,集中体现了孟德斯鸠的“地理环境决定论”的思想。《辞海》在关于“地理环境决定论”的条目中写到:孟德斯鸠同英国的巴克尔、德国的拉国尔一样,是“地理环境决定论”的代表人物。其基本观点是以自然条件作为社会发展的决定因素。孟德斯鸠引用大量的事例对于这一观点进行阐述。从气候因素到土壤因素,从南方到北方,从西方到东方。他指出,不同的气候因素和不同的土壤因素产生不同的生活方式,而不同的生活方式又产生了不同种类的法律制度。而土壤和气候因素同居民的性格塑造也十分密切,就土壤因素而言,“土地贫瘠使人勤奋、简朴、勤劳和适宜于战争,土地肥沃则会使人因生活富裕而柔弱、懒惰和贪生怕死”。因此,土地肥沃的国家常常是单人统治下的政体,而土地贫瘠的国家则往往是数人统治下的政体。就气候因素而言,“寒带国家的人民,像青年人一样勇敢,炎热国家的人民,就像老头子一样懦弱”。

因此,在海边平原的国家应该实行民主政治,而在山地的国家就只能实行君主专制。不可否认,他的这些认识是有一些弊端的,中国的社会政体就经历了部落首长制、奴隶贵族制、封建君主制、民众共和制以及现在所实行的人民民主专制。虽然,中国的地理环境的诸多因素,在长达5000年的历史长河中发生了一定的改变,但是应该说整体上变化不大。而再看华夏民族的上层建筑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以维护少数人利益的法律体系和社会政体宣告破产,而以维护最广大人民利益的法律体系和社会政体已经建立。这一历史性的变革,并不是孟德斯鸠的“地理环境决定论”所能够解释的通的。因为孟德斯鸠的“地理环境决定论”是静态的甚至是一成不变的,而人类社会的上层建筑是动态的,处在永远都在变化发展的过程中。

但是,他把法律的精神中加入了一些“地方特色”。我觉得这其实也是人性的体现,说白了就是每个人生活和生存环境不一样,自己对道德的标准也不一样,比如“土地贫瘠使人勤奋、简朴、勤劳和适宜于战争,土地肥沃则会使人因生活富裕而柔弱、懒惰和贪生怕死”,这就避免了他所说的“法的精神”空洞抽象的弊端,更符合人的发展,与人性是相符的。其次,他提出“地理环境决定论”,其出发点是为濒临海边平原的法国能够实行民主政治提供理论上的依据,为其三权分立学说提供能够实现的现实上的可能。

最后,《论法的精神》虽然理论阐述并不是很完善,但是这是后来的西方资产阶级思想的源泉,孟德斯鸠是18世纪上半叶,近代资产阶级政治与法理学思想体系的主要奠基人,从这本书中我们可以挖掘很多东西,因而被称为“是亚里士多德以后的第一本综合性的政治学著作,是到他的时代为止的最进步的政治理论书”,我们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建设也可以借鉴孟德斯鸠的思想,这就需要我们对他的思想不断研究,以挖掘更深层次的东西,适合我们我们社会发展的东西。

《论法的精神》读后感5

佛教界禅师提出参禅有三种境界:未参禅时,见山是山,见水是水;参禅有所感悟时,见山不是山,见水不是水;至参禅彻悟时,见山只是山,见水只是水,这就是参禅的最高境界。它的哲理意味在于,认识事物的表象是很容易的,但要真正把握其内在本质,也即精髓,不下一番苦功实难达到。然而,如能达到这种最高境界,便无往而不胜。孟德斯鸠就是这样一个努力探寻法律最高境界的人。

翻开《论法的精神》,我们不难发现孟德斯鸠一生中的所作所为,所思所悟,并从中领悟到其理论真正的精华。孟德斯鸠(1689—1755)是十八世纪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前期启蒙运动的杰出代表,又是法国资产阶级著名的法学家。《论法的精神》是其一生重要的著作,当时的伏尔泰把此书推崇为“理性和自由的法典”。《论法的精神》一书,虽囿于时代的限制,在思想上有其局限性,但在资产阶级的法学著作中,可称之为具有独特风格的百科全书,也是资产阶级法学最早的古典名著。这部著作,对于十八世纪欧美各国资产阶级革命的准备和实践,起着思想准备和理论指导作用,从而也为资产阶级建立法律制度奠定了理论基础。孟德斯鸠把自己的代表著作称之为《论法的精神》,其含义是什么呢?他回答说:“法律应该和国家的自然状态有关系;和寒、热、温的气候有关系;和土地的质量、形势和面积有关系;和农、猎、牧各种人民的生活方式有关系。法律应该和政制所能容忍的自由程度有关系;和居民的宗教、性癖、财富、人口、贸易、风俗、习惯相适应。最后,法律和法律之间也有关系,法律和它们的渊源,和立法者的目的,以及和作为法律建立的基础的事物的秩序也有关系。应该从所有这些观点去考察法律。这些关系综合起来就构成所谓‘法的精神’。”

孟德斯鸠认为,只有从上述法的精神中才能解决自然法与人为法之间的关系,才能进行各种法律分类。在这种思想支配下,他列举了不同历史时代、不同民族、不同社会政治制度的历史事实和法律文献,论证某一类型法律制度产生的共同原因。同时,他不仅停留在寻找某些共同原因这一层次上,而且还试图建立某些原则。他说:“我建立了一些原则。我看见了:个别的情况是服从这些原则的,仿佛是由原则引伸而出的;所有各国的历史都不过是由这些原则而来的结果;每一个个别法律都和另一个法律联系着,或是依赖于一个更具有一般性的法律。”

从寻找某些共同原因到建立某些原则,在孟德斯鸠法律思想发展中是一个不同的阶段。从他的思想动机和目的来看,所谓建立的某些原则,就是指的一种理性的法则,这种法则能主宰一切,支配一切。凡是根据这些理想法律原则所建立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就是正义的;反之,就是不正义的。他强调“我并没有把政治的法律和民事的法律分开,因为我讨论的不是法律,而是法的精神,而且这个精神是存在于法律和各种事物所可能有的种种关系之中”,并断言法律是代表整个人类的,是人类正义的表现,法律为整个社会利益服务,而不是为某一个阶级利益服务,不是为一部分居民的利益服务。

由此可见,孟德斯鸠与其以前的法律学者主要满足于对法律条文的解释不一样,他力图从法律以外,从历史、生活、风俗习惯等方面去研究法的精神,从社会的进步去探求这种精神在政治、法律等方面所起的重要作用和一般规律,并从法律与其他事物的普遍联系中探求法律的精神实质,也即探求法律的最高境界。实际上,他所努力寻找的法的精神,首先从宏观上讲,应是一种存在于所有法律当中的价值观念,即人类正义的价值观念,这种价值观适用于一切法律当中。简言之,在孟德斯鸠看来,法的主要精神就是正义,法律应是正义的化身。他的这种思想,对资本主义法律思想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无论是英美法系国家,还是大陆法系国家,公平、正义作为法律的价值是被普遍接受的。虽然人们对公正有不同的理解,但是作为价值,公正应在法律之上,而不是相反。

公正也是司法追求的最终目标。英国著名法学家丹宁勋爵说:他作为法官的“基本信念是,法官的作用就是在他面前的当事人之间实现公正。”

司法公正为何如此重要?培根有句名言:“一次不公的(司法)判断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犹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判断则把水源败坏了。”

美国大法官卡多佐以著名的里格斯诉帕尔默案说明司法公正的重要性。这个案件是一个衡平法院决定不允许一个遗嘱财产受继人——他谋杀了立遗嘱人——享有遗嘱收益。虽然从法律表面上看,这位谋杀者享有继承权,“但是,在这些原则之上还有一个更为一般的原则,它深深扎根于普遍的正义情感中,这就是,无人应当从他自己的不公中获利或从他自己的错误中占便宜。”

那么司法的最高境界是什么?对法律表面的、肤浅的理解,并在司法实践中机械套用,这是“未参禅”或“参禅有所悟”时的一般境界;深刻理解法律精神,把握其内涵,并能熟练运用法律于办案中,在当事人之间真正实现公正,这才是司法的最高境界。但凡高水平的法官,追求的就是这种境界。裁判结果是不可能做到让双方当事人都满意的,因为总会有败诉的一方(即使胜诉的一方也会有不满意的地方)。然而,努力做到裁判公正,不使当事人有不公正的感觉(即输得服气),却是法官可以做到的事情。在司法实践中,当法律的规定很明确时,简单地套用法律进行裁判,一般水平的法官都能做到,这时法官只需将案件事实输入法律这部机器里,就可以输出判决书来。瞧!多么省心。这是一般法官所想追求的结果,但这种结果绝不是一个高素质的法官所要追求的司法境界,因为这样做体现不出其应有的司法水平,也不等于就做到了裁判公正。尤其当法律规定不明确甚至存在漏洞时,如何在当事人面前实现司法公正,对法官来讲既是一个难题,也是体现其高超办案水平的时候。凡是一流的法官,这时就像禅师一样,在努力追求一种境界,他要准确把握法律的精神实质,给当事人一个公正的裁判。要达到这样的境界实属不易,需要长期的磨砺和坚韧不拔的精神,需要法官对真理孜孜不倦的追求。需要法官拥有除法律之外的渊博知识,成为知识上的“贵族”;需要法官为追求公正的崇高理想,必须长期坚守自己的信仰,做到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成为道德上的“贵族”。

在现代民主制度下,司法公正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它与严格依法办案的观念的联系十分密切,司法公正就要求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做到严格依法办案,就必须正确处理好法与情的冲突。在孟德斯鸠法律思想中,有一个很重要的观点,即“法律总是要遇到立法者的感情和成见的。有时候法律走过了头,而只染上了感情和成见的色彩;有时候就停下来,和感情、成见混合在一起。”

可见,孟德斯鸠认识到法律经常会和感情发生联系,有时会产生冲突。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他认为,法律不能走过了头,只从感情出发。司法实践中,当法律与情理相冲突的时候,执法者往往感到困惑和棘手,也最容易使其对具体而明确的法律规定视而不见,“制定”一个例外,以情代法做出裁判。这种自由裁量权的随意行使,实际上否定了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根本就不是一种“衡平”或“正当背离法律”的方法。孟德斯鸠认为,如果对法律制定例外的规定,实际上就破坏了法律的原则的规定,其结果后患无穷。他举例说明:“查理七世说,他获悉在以习惯为准则的地区,诉讼当事人违背王国的习惯,在一个案子判决三、四、六个月之后才提起上诉;所以他规定,除非检察官有舞弊或欺诈情事,或是有阻碍当事人起诉的重大明显的原因,当事人应立即起诉。”因为有例外的规定,结果当事人在30年后还在上诉。

情理因素要不要考虑?法官在裁判时肯定要考虑,但是坚持严格依法办案是首要前提,不能为了个别案件裁判合乎情理而损害整个法治的尊严。法官在遇到法与情冲突的时候,并非毫无良策,只有舍弃法律规定的唯一办法,在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的前提下,是可以找到妥善解决此类问题办法的。

孟德斯鸠还把法律区分为自然法和人为法两部分,人为法又分为国际法、政治法和民法。他认为,人为法富于普遍性;政治法使人类获得自由,民法使人类获得财产,国际法则是自然地建立在上述原则之上的;这几种法律的渊源、目的和性质是不同的。

正如他在前面论述法的精神时所指出的那样:“法律和它们的渊源,和立法者的目的,以及和作为法律建立的基础的事物的秩序也有关系。”可见,孟德斯鸠又在微观上寻找法的精神,他认为,每一类型的法律,其立法的目的又是各不相同的。“不应当把法律和它所制定的目的分开来谈”,“不应当把法律和它制定时的情况分开来谈”。

尽管他对法律的分类是不科学的,但其观点对当代司法仍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就是要求执法者在适用法律时,既要从宏观上体现公平、正义的要求,又要从微观上探寻某个部门法律的立法目的和原意,使司法更合乎立法目的和原意,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全面、准确理解法律,正确适用法律。

在司法过程中,法官遇到法律规定不明确时,就要思考立法者设立该法律或法条的目的和原意是什么,努力探寻法律深层次的含义,从立法目的的角度来正确解释法律,以正确适用法律做出公正裁判。尤其“当采用文义解释或其他解释方法,得出两个不同的解释意见而难以判断哪一个解释意见正确时,应当采纳其中最符合立法目的的解释意见。”“法律的目的,不仅是法院解释法律的标准,也是评价和判断法院判决是否妥当的标准。”

如何寻找立法的目的和原意?一般来说,每一个部门法律都会开宗明义,说明制定本法的目的。如我国《民法通则》第一条规定:“为了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正确调整民事关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宪法和我国实际情况,总结民事活动的实践经验,制定本法。”但这样的规定,使人尚觉得太原则、太抽象,不能确切把握立法者的目的。因此,有学者提出三种寻找法律目的和原意的具体方法:一是语义原意说,认为解释者应从法律所运用的词语本身去寻找立法原意。二是历史原意说,认为寻找立法原意不能局限于法律词语本身,而必须借助对各种立法史材料的研究,解释者能够了解法律得以通过的一般社会状况,以及立法者欲通过法律予以救济的对象或要解决的问题,从而把握存在于法律背后的政治、社会和经济目的。三是理性原意说,认为应诉诸于立法者假设的方法来寻找立法原意,即解释者基于立法者是以合理手段追求合理目的理性立法者的假设,想立法者之所想,以重构立法者意图的方式来解释法律,弥补法律所可能存在的漏洞。

笔者认为,从历史原意和理性原意方面更能寻找到立法者的原意和目的。试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立法目的进行分析。该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立法者制定该条的目的是什么?我们分析一下该法制定的时代背景。在20世纪90年代,制假卖假的行为十分普遍,发生了许多危害消费者生命和财产的案件,严重损害了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也成为困扰政府的严重社会问题,而地方行政部门由于地方保护等原因存在打击不力的情况。因此,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立法者制定了该法。该法第49条双倍索赔的规定,为消费者提供了有力的自力救助手段,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政府力量的不足。可见,立法者的目的应包括支持消费者“知假买假索赔”行为。

《论法的精神》就像储藏百年的老酒,醇厚甜美,值得细细品味。也许笔者的解读仍是片面、不准确的,但不妨碍对经典的欣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