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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恨出名言无信猜一肖

时间:2024-10-14 14:16:03

与书为友作文 篇1

我非常喜欢看课外书,家里有专门给我的一个书橱,里面装满了我钟爱的书,如《神密岛》、《三国志》……但是妈妈最近却极力阻止我看这些书,说:“进入中学,要努力学习,不可以浪费太多的时间。”可这并不能阻止我对书的热爱,不过平时作业多,只好在双休日找机会偷偷地看。

双休日的时间对我来说弥足珍贵。我一大早就起来,拿起一本刚买的《七侠五义》阅读起来。书中精彩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住了我,一口气看了好半天,突然听到了隔壁房间有动静,魂立刻从书中飘了回来。哎,妈妈起床了,不能被发现,否则,又要挨骂了,只能快速地藏好书,躺在床上装出一副还在睡觉的样子。

第二个好时机是妈妈去买菜的时候。但还有作业要做,为了不引起妈妈的怀疑,我只好加快书写的速度,写完了以后就飞快地拿起《七侠五义》津津有味地阅读起来,同时还要“一心二用”,一边看书,一边听着门外开锁的声音。一但听到门外的响声,就不得不立刻丢下手中的书,伪装出一种认真学习的姿态。

中午妈妈睡午觉,这段时间也是我一天中看课外书最安心的时侯了。只要她一醒,沙发发出的声响,就像自动“报警器”一样,提示我停止看课外书了。

与书为友,结识了许多未曾谋面的朋友,体会了我无法亲历的意境,我的思绪在书中任意得驰骋,让我的生活更加精彩,我与书为友,其乐无穷。

与书为友作文 篇2

在深夜的马路上,你抬头一看,会看到一扇窗户散发出紫色的光芒,映着一个小女孩的影子。你可知,在那个房间里有一对好友呢。

那其中的小女孩便是我,我与书结友。我正捧着一本安徒生童话,进入了书中世界,书流进了我的心灵。我进入了那书中漂亮的小花园,在那里快乐的玩耍。可不一会儿,我又流泪了,原来我喜爱的人鱼公主就要化为泡沫浮在海面了。童话使我变得善良、真诚,就好像心灵得到了泉水的洗浴。

我不单单与童话故事书结友,也爱与中外名著结友,《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给我毅力和勇气;《童年·我的大学》给我坚强的性格……我还爱与儿童小说结友,他们让我成长中的问题得到解决,《今天我是升旗手》让我学会了关心、帮助同学,给我植入了一颗坚定的爱国心;《我要做个好孩子》让我的心中竖起了一个榜样,促使我努力学习;《拇指牛》、《飞碟狗》等一系列儿童想象小说让我得到了正直的品格……《小哥白尼》、《世界未解之谜》这一本本科普书籍令我在一个奥妙、奇特的科学世界中翱翔……

我不放过每一个与书结友的机会,连吃饭前、上厕所时,我都会捧一本书静静地看。忧愁时看书会让我脱离苦恼,写作业累了看书会让我变得轻松,无聊时看书我会得到灵感……

我离不开书,我愿意一直与书结友。我融入书中,书融进我的心灵。

与书为友作文 篇3

书,给了我宽阔的视野;书,给了我更好的角度;书给我那人生添上一笔绚丽金色。与书为友,让他在你的人生中留下意义不同的一抹色彩!

书是一位好客的朋友。我也不记得几时起,家中那一本本对我来说是庞然大物的书引起了我的兴趣。我便像看天书一般翻阅那“庞然大物”一般的书籍。从我到他家去过之后,我便爱上了这个家族!他们是多么的神奇啊!《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那无比精彩的故事情节与那主人公一波三折的命运让我在这个家族中流连忘返。我便开始敬佩那故事中每一个有传奇色彩的人物。我这位好客的“朋友”使我一次次来到他家,感受那传奇的故事。

书是一位学富五车的朋友。从我开始关注那些知识,常识时,我这位朋友便毫不保留地全部告诉我!生活的常识使我一次次巧妙运用每一个物品;使我避开一次次的危险。让快乐与健康随我同行。那人生中的知识使我拥有了一个更好的角度观察人生百态;让我面临一次次困境时拥有了不骄不躁的生活态度。

书是位眼界开阔的朋友。从《昆虫记》到《人生百味》,它统统知道。《昆虫记》使我看到一个个与我们眼中不同的昆虫世界;《人生百味》使我明白人生:人生是如此的百味杂陈,繁纷多变。但不管处境如何,人们还是在孜孜不倦地寻觅着、忙碌着。

书是一位饱经沧桑的朋友。从秦皇汉武到八国联军无一他不了解。《中国法制史》让我看到秦代的政治的不公……

轻轻用手抚摸,你可以感到他那历经风霜的肤理;细细用耳倾听,你可以感到他对你诉说的那中华文明……

与书为友,与书为伴,让我们一起在书的海洋中遨游,感受它的古老与美丽!

与书为友作文 篇4

朋友们,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处处都要用到书,但是,在我们班,又有几个同学认认真真的读这些书呢?

那么就让我来为大家讲述一下我阅读书的经历吧。当我在上一年级的时候,不管是走路、还是上厕所的时候,我都不会忘记要把书拿上看。

有一次,我到图书馆借了——《安徒生童话》拿回家里看,爸爸就说﹕好儿子,你真不愧是书迷啊,我笑眯眯地说﹕哎哟,老爸,你不嫌害羞,人家可好害羞的啦,爸爸说﹕好,我以后放低调一点总行了吧,我说﹕这还差不多。

还有一次,我又到图书馆借了一本书,刚回到家里,我就躺在我的床上看书。看了一会儿,妈妈就叫我说﹕快过来吃饭,我说﹕哦,马上就来了。我看着看着,一个小时过去了,妈妈走进我的房间大声的对我说﹕你到底吃饭不吃?妈妈刚说完,我的眼泪就掉了下来,妈妈问我说﹕不是你的错,而是这本书太感人了,我刚说完,妈妈就哈哈大笑。

这就是我,与书为友的我。我猜,现在大家一定会喜欢看书了。

与书为友作文 篇5

一个和谐的社会,是我们共同的需求;一个和谐的社会,才能孕育出个个人才。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像一个世外桃源,能让人如痴如醉在里面;书像一位循循善诱的老师,不但教给人丰富的知识,而且陶冶了人的情操;书是人与人之间互相沟通的纽带,可以通过它沟通思想、彼此息息相通……如果与书为友,社会就能和谐,不信,你听听。

我们村原来有一个赌鬼,他特别爱赌博。他一旦进了赌场,叫他做事,简直比登天还难,他的屁股上好像粘上了胶水,牢牢地钉在了椅子上,任你怎么拉都拉不下。别人经常在他的背后说他的坏话。

有几次,他的运气很差,输光了身上所有的钱,还欠了别人一屁股的债。回家后,他大发脾气,把他的妻子打得遍体鳞伤。他的妻子忍受不了这种折磨,一气之下,回了娘家,还与他离了婚。他变卖了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才还清了欠下的债。

以后,他再也没有钱去赌博。无聊的时候,只能三心二意地拿书消磨时间。读着读着,他发现读书原来也非常有趣,就津津有味阅读起来……从此,他便迷上了看书、读报,再也不去喧闹的赌场,对人也礼貌多了,还找到了一份稳定的工作,过上了安定的生活。

渐渐地,村里人对他的看法有了好转,再也不在他的背后议论他,说他的坏话,反而与他友好相处了。他再也不是人们心中的赌鬼了。这一切,都因为他与书为伴。

与书为友,夏天读出凉爽,冬日读出温暖,孤寂变成充实,浮躁化为澄澈,平淡变得浓郁,人生因此更加睿智而美丽。

与书为友作文 篇6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爱书,因为她给力量我母亲般的厚爱;我爱书,因为她带我遨游天际,漫游海底,领略枫桥的钟声……

在我牙牙学语,蹒跚学步时,是书告诉了我大自然的事物,让我与大自然亲密无间的对话。在我是个乳臭未干的少年时,是书告诉了我祖国的地大物博,繁荣昌盛,让我在心里鼓起勇气,要报效祖国。当我奋发图强时,是书满足了我的渴望,让与知识渊博的老人聊天,与为国捐躯的战士们对话。书籍,她像我的挚友,有我谈笑风生,与我品诗论章。

我要与书为友。捧起一本书,就茶饭不思,看得津津有味,什么《三国演义》、《会飞的教室》《绿山墙的安妮》,我是百读不厌。书籍是我的挚友,我可以与她互诉心声,交流感受。

是书籍,让我分清青红皂白,真与假;是书籍,让我分清好与坏,做个乐于助人的人;是书籍,给了我一把金钥匙打开了我的心灵之窗;是书籍,为我编织了一双理想的翅膀,在天空自由飞翔;是书籍,为我创造了一个买好的童年梦,让我在其中尽情玩耍,其乐融融。

与书为友我要与书为友,让湛蓝的星空,发出耀眼的光芒!

与书为友作文 篇7

“书如药也,善读可以治愚”,是呀,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珍惜每一分,每一秒,多找时间看看有趣的课外书,因为“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日无书,百日荒芜”。

记得有一天,爸爸给我买了一本《舒克和贝塔历险记》,那本书一下子就像鹰的爪子一样把我紧紧地抓住了,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书,如饥似渴地看了起来,这时,妈妈说她出去办点事,一会才能回来,让我在家自己玩一会,我怎么会玩其他的呢?我一个人坐在小凳子上津津有味地看起那本书,后来我简直入了迷,和书中的主人公舒克和贝塔就如亲兄弟一样,要乐一起乐,要哭一起哭。我不知不觉地看了一个多小时,连妈妈什么时候回来我都不知道,妈妈一连叫了我好几声,我才反映过了,妈妈看见我看书看得这么入迷,十分高兴,还表扬了我,给我拿了一些好吃点,我就边吃边看,时而哈哈大笑,时而跺脚大骂。从那以后,我就喜欢上了看课外书,我现在已经看了很多的课外书,如《西游记》《十万个为什么》……..

看课外书有许多好处,它可以让我们了解许多知识,明白许多道理,开阔我们的眼界,我现在还发现多看课外书还可以帮助我们把作文写得更好,如今,我已经和书成了好朋友,一天不看就觉得缺少点什么,浑身不自在。

与书为友作文 篇8

从古至今,书一直与我们相伴。几页纸,几段文字,便组成一本丰富多彩的书。书述说了历史的沧桑,书传授给我们知识,书带给我们人生的哲理。

从以前带插图的拼音童话书,到如今那些稍带些深奥的名著,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看的书越来越多,所读的书也渐渐有了变化。

现在人爱电脑、爱漫画、爱游戏,唯独不爱书,可我却痴迷于书,要知道,畅游书海能带给我们不少的东西。

拉一把椅子到窗前,捧起一本书细细的读着,很快你便就会沉醉其中,随着书中的人物情节:或哭,或笑,或怒。在心情的变化中,我们或许也能体会到书中蕴含的哲理,或者是作者在写这本书时的心情、环境、时代。读《西游记》时你体会到的不仅仅是孙悟空的神通广大,也可以读出其实无论做什么事都不可能是一帆风顺。读《鲁宾孙漂流记》,文中鲁宾孙的坚强让我们感动,也让我明白生活定会有不如意,只要坚强面对,找好方法,一切困难便烟消云散……

读书,与书相伴,感受书的魅力,人物的风彩,蕴含的哲理……与书为友,细细品读,必定受益匪浅。

与书为友作文 篇9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与我同行的伴侣,书是我生活中的长生果。书中的喜怒哀乐令我受用无尽,回味无穷。我喜欢读《冒险小虎队》,它是一部神奇的书,只有认真思考,才能掀开它那朦胧的面纱,它让我知识丰富,学会做一只威猛的“老虎”。

我喜欢看《笑猫日记》,它充满趣味和沉思,仿佛让我回到了多姿多彩的童年,又好像喝过一碗美味的心灵鸡汤。

我喜欢看《十万个为什么》,它身体中藏有许多奥秘,让我学会了亲近大自然,爱护小动物,做一个爱生活、懂生活、眼中有美的人……

我以前是懵懵懂懂不知天高地厚的人,是书这把知识的钥匙改变了我。一天,科学老师问了一个问题:为什么北极熊不怕冷?顿时教室里鸦雀无声。我心想:这个问题不是《十万个为什么》上面有的吗?于是,我回答了,老师表扬了我,我心里美滋滋的。于是,我又悟出了一点道理:书就是我认识世界的窗口。

读了这么多好书,我明白了“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含义。读《三国演义》,像是穿越时空,和历史人物一起同苦同乐,读《卖火柴的小女孩》,心里充满了对小女孩的同情,真想把她请到家来吃排骨、喝鸡汤,让她有个幸福美满的家……

书就像一位无声的老师,书就像我迷失方向时的指南针,书就像黑暗中的一道光线……让我们与书为友,做一个爱书的读书郎吧。

与书为友作文 篇10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朋友,我也有一个特殊的朋友——书,书可以给我带来知识和快乐。

书,可分成很多种,有漫画书、小人书、小说、科教书、工具书,它们是知识的总汇。

我通过看书获得了不少知识。知道了下雨前,蚂蚁为什么会搬家;世界上最大的鸟是鸵鸟,最小的鸟是蜂鸟;地球上为什么会有四季之分;盖房子为什么要打地基;更重要的是我还学到了,不少好的学习方法和做人的道理。记得有一次,数学教师让我们做一道有关圆的奥数题,我不会做,就在家里奥数书上查找类似的题目,认真地分析它的解题方法,终于解出了那道奥数题,得到了老师的表扬。

书不但给我带来了知识,还给我带来了快乐。书上有漫画、笑话、谜语、脑筋急转弯都能开发人的智力,挖掘人的潜力。只要我没考好或是心情不好,就会找出漫画、笑话看一看,不到一会,我就会开怀大笑起来,原来的坏心情一下子就被扔到九霄云外去了,我就能振作起精神,重新开始学习。

书,不但是我的.良师益友,更是指引我在人生道路上前进的明灯。

与书为友作文 篇11

人离不开书本,就像树离不开水分一样。人需要知识,就像草需要营养一样。

书像是我生命中的一部分。它像我的“心脏”,让我可以人生百态;它像是我的“眼睛”,让我可以看到万千世界;它像是我的“双手”,然我抚摸一切人间美景;它还像是我的“双腿”,带我走遍世界的每个角落。

书像是我人生的朋友。小时候,我就把书当成我的朋友。我在书里获得知识,知道人生的启迪……有时候妈妈问我:“湘懿,你怎么不下去和朋友玩一起玩儿呢?”我总会天真的回答道:“书就是我的朋友啊!”当看到妈妈那无可奈何的表情时,我总会疑惑地想:我的那些朋友只会和我一起玩耍,而书却能教会我无穷无尽的知识。长大后,我更认为书是我的朋友。每当翻来一本书,我都会流露出期盼的表情。而在我津津有味的读书时,我就像来到了天堂,与小天使们一起来“哺育我们的灵魂”,又像来到了作者的内心世界,去体会他当时的心境,他为什么这样写?还像来到了海阔天空。我在大海自由激荡和天空自由翱翔,去感受海洋的波澜壮阔与天空的无尽情怀。

书又像我的知己,它可以随时随地知道我在想什么,这是我那些朋友不知道的。书又像是另一个我,在我无聊时,给我逗趣;在我伤心时,来安抚我。

书,我的挚友,你是我人生中的另一个“我”……我要永生与你为友。你像天边的朝霞,给我带来人生的第一抹阳光,并永远着凉我人生前进的方向!

与书为友作文 篇12

书香伴随着我成长,与我同行。它是我每天的必须营养品。没有书,就不会有今天的我。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智慧的源泉。读书使人从愚昧、无知变得智慧、懂事,从而造就了大批的人才,使国家走上了兴旺发达之路。

记得小时候的我与书的接触少,自然就会很无知。光阴似箭,日月如梭。眨眼之间,现在的我已是截然不同了。掐指一算,在这两个学期之内,我已读完了《窗边的小豆豆》、《鲁滨孙漂流记》、《夏洛的网》、《城南旧事》等等名著作品,共计八本。读了这些,我感悟极大,受益匪浅。

对于新书本的气味,我非常熟悉。因为每次当我跨进书店的门槛时,都会闻到一股清香,所以久而久之,新书本散发出的馨香我就能够辨认出来。

每当你读完一本书时,就像挖掘出了一片宝地;书就像你最忠诚的朋友,每天都默默无闻地陪伴着你,给予你知识,给予你快乐,更重要的是,它还能给予你智慧和生活中的启示。

《影响孩子一生的101个童话》这本书,我认认真真地读了一遍,读懂了两个道理:一,表面的美不是真正的美,要看事物的实质和内在,心灵美才是真正美;二,遇到困难挫折不能哭,哭是懦弱的表现,并且也解决不了问题,与其哭着浪费时间,还不如自己动脑筋,想办法解决。

每每我碰到想象作文,脑海不禁浮出《安徒生童话》中那一段段极富想象力的文字;脑海不禁现出《安徒生童话》中那一幅幅极其动人的画面。此时,我心中的灵感早已不断涌现出来,涌上心头……

一本好书,蕴含着丰富的知识和美好的情感。阅读一本好书,就是跨越时间和空间,同睿智而高尚的人对话,这是多么美妙的事情啊!古今中外有成就的人,都喜欢阅读,并善于从书中汲取营养,从而走上了成功之路!

让书香伴你我同行,书籍就是我们的良师益友;让书香伴你我同行,书籍所带给我们的不仅仅只有无尽的知识,还有无限的精神财富。

书香伴我成长,阅读圆我梦想。我们的梦想,就诞生在书香里。

人生漫漫长路。让我们一起认真读书,多读书,读好书吧!让我们一起迈向书香的世界中,与书为友吧!让我们一起去品味人生吧!

与书为友作文 篇13

书是打开智慧之门的钥匙,是书教会我做人的道理,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我一直以书为友,看书常常是废寝忘食。

记得有一次,我妈妈在书店给我买了一本《满分作文》,我特别喜欢看,在书中我可以知道更多的好词佳句,渐渐的我喜欢上了看作文书,和作文书结下了不白之缘,但我最喜欢的还是这本妈妈给我买的《满分作文》,每天放学我做完作业,就拿着这本书爱不释手,妈妈叫我去吃饭,我也不知道,一直等她来我房间叫我从我手中抢下书,这时,我只好把书放在枕头下,跟妈妈一起去吃放,可是等我回来拿书看的时候,突然,发现我的作文书不见了,我想:我明明放在这里的呀!怎么会不见了呢?我又想:一定是我放在别的地方不记得了,于是我就去找,但是我找遍了房间的每一个角落,每一个细小的地方都没有,我很着急,每天都想着,终于,有一天我们搞大扫除在床上旁的一条缝隙里找到了这本书,当时,我的心里特别特别的高兴。就是因为我喜欢看作文书,所以,在三年级我的作文写得很好,在三次作文竞赛中都获得了前三名,这就是多看作文书的好处。

书是一位无声无息的老师,也是一位朋友,书中的每一个知识都是对我们有好处的,我们要把书中的东西变为自己的东西,书真是一盏照亮我们前进的明灯啊!

与书为友作文 篇14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的家长、老师、朋友……都会让我们读书,因为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俗话说:“萝卜青菜,各有所爱。”而我的爱好并不是读书,只是有一次,让我彻底的打消了这个念头。你们要不要听呢?哈哈,给你们讲一讲吧。

《名人名言》、《感动小学生的120篇故事》、《中华上下五千年》等等,我明白了许多事情,其中,我感触了许多,生活中处处充满希望。就像雷马克说的“在生活中应当抱有莫大的希望,并以热情和毅力来开拓自己的希望。”在社会中人与人之间要互敬互爱。就像叔本华说的“要尊重每一个人,不论他是何等卑微与可笑。要记住活在每个人身上的是和你我相同的性灵。”只有尊敬他人,自己才能够受到尊敬。

郑和七下西洋,为中国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他本姓马,原名文和,小名三保,亦作三宝,他足智多谋,精通兵法,立下了不少战功。

一位孤独年轻的画家,除了理想,他一无所有,上帝给了他一只老鼠。一开始老鼠很烦人,每次睡觉的时候,他总是能听到老鼠的叫声,他们共同睡在车库,虽然老鼠很烦,但是却使车库充满了生机,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是他明白了老鼠的好,这只小老鼠精是世界上最负盛名的卡通形象的原型,米老鼠也就赢得了人们的喜爱,那位画家就是沃尔特.迪斯尼,他也因此名震全球。

所以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边是读书的乐趣。书是我们最好的老师。

书是未来最好的东西。

与书为友作文 篇15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在高尔基童年有一次他的书房着火了,他第一反应就是抱起书往外跑,差点掉了自己的性命,有人问她,为什么,她回答书籍是哺育之辉的心灵,有一面帮助我们在那里作战起来,如果没有书籍,我会被愚蠢和下流淹没。

在我的生活中我也有许多爱好,但是唯独我对书却情有独钟。

回忆童年,在六岁之前,我是非常不喜欢看书,我妈妈只要叫我看书,我看都不看,有时恨不得把书撕掉,但是自从妈妈给我买了一套棚车少年,故事的内容是有一个小孩,他们是孤儿,他们经历了许多,热血苦恼激动等的事情。

我每次看时都浮想联翩,感觉自己曾经在其中,有一次中午吃饭时,我还在看这本书,妈妈叫到多多吃饭了,嗯我心不在焉的回答,但是我认为还是在沉浸在书中,于是妈妈又叫了一不要满不在乎地回答,妈妈见没了动静真的生气了,他都到房间把我骂了一顿,我也生气了我把自己反锁在房间里,由于我那时候脾气特坏,把房间弄得乱七八糟,好啦,我脾气下来了,我兴趣又来了,我们躺在床上,看着棚车少年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自从我看了这套书后,我对书提高了几分兴趣。

醉心读书的日子,令我难的话说,让我知道了很多知识,我热爱生活,更热爱读书。

与书为友作文 篇16

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读一本好书就像交了一位良师益友,使你终身受益。

从小我就跟书结成了挚友,也许你会感到好奇,人怎么可以和书成为朋友呢?毕竟它不是人,又不会说话。那就让我来告诉你吧!读一本书时,要做到心到、眼到、口到,并要体会文中的每个字、每句话的含义。

听妈妈说,在我七、八个月大的时候,晚上我总是哇哇大哭,只要妈妈拿来故事书,给我讲故事我便停止哭泣。我听得入了迷了,不知不觉就进入了甜美的梦乡。

从我上幼儿园开始,我家的书架上摆满了各种各样的书,如《天天新故事》、《格林童话》、《伊索寓言》等幼儿书籍,这些书带我走进了美丽的童话世界。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越来越爱看书,书架上增添了许多书籍。有古典文学和世界名著:《朱自清散文集》、《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些都是我喜爱的书。看书期间,我陶醉在书的情节里,我不放过每一个与书结友的机会。连吃饭前,上厕所时,我都会捧着一本书静静地看,并且积累了书中好多好词好句,在平时写作中受益匪浅,大大提高了我的写作水平。每次作文也都受到了老师的表扬。

书是世界上宝贵的财富,在书的海洋里获得丰富的知识,陶治自己的情操,使自己的头脑变得睿智,我要用我有限的时光与书成为永远的挚友。

与书为友作文 篇17

书,它给我们带来无限的乐趣;书,可以让们在知识的海洋尽情的遨游:书可己让我们与高尚的人畅快对谈:书i它可以陶治我们的品德,情操,使之高尚…… 莎士比亚曾形象地比喻说:"生活里没有了书籍,就像地球失去了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小鸟失去了翅膀。”就如这句话,读书成了这样一个过程,它让地球得到了阳光,它让小鸟拥有了翅膀。 以书为友,远离声色犬马,淡泊中折射出一个人的美好品质,宁静中。

透视出一个美好追求;以书为友,无形中使人内涵深厚,有形中使人举止庄重。这真所谓是乍读几天书,容易将自己视为圣人;多几天书,才知道自己的肤浅。 读书点燃了我心中的激动,插上我想象的翅膀,推动我向未来奋飞。

暮然回首,书已伴我度过天真的幼年,纯真的童年,又即将迎来我人生中最精彩、美丽的少年。书带我一步步走向成熟,我想它应该会将陪伴我走过最完美的一生。 当我面对书本的时候,我。会被书中那壮心不己所动,被文人骚客笔下的诗章所感,我会立志扬帆,去到达成功的彼岸。

回过身,向失败再见,向成功问好。当我面对书本的时候我感到无限快乐。 古人读书为求“黄金屋"“颜如玊”,而我,追求的就是那陶冶了和融铸了文化的“书香"。

与书为友作文 篇18

自打从懂事起,我就迷恋书,迷恋于这个真实而又虚幻的世界中。但是,奶奶反对我看书,认为看书影响学习,因此,一场书的"游击战"轰轰烈烈地打响了。

奶奶将家中的课外书大半卷到了她的房间,只给我留下几本少得可怜的作文书。但可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奶奶刚踏出房门去烧饭,我便溜进奶奶房间,拿起一本《说岳全传》就溜之大吉,回到书房津津有味地看起来。

可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第二天,宝贝书又被"囚禁"了。啊呀,不好,未等我这个"小小福尔摩斯"侦探出书在哪儿,门已给我拉响了警报"咔嚓嚓……"奶奶来啦!我只得仓惶逃回书桌前,装模作样做起作业来,心中却想着对策。哈,奶奶总爱把书放在衣柜中,我便借口喝水,直奔衣柜。嘿嘿,果然《说岳全传》在衣柜露出了蛛丝马迹,我便顺手牵羊拿走了我的宝贝书,满载而归。

嘿嘿,虽然曾被发现了,但是好歹还是被我读完了这本书。偷偷告诉你,我还把一本好书藏在了……哎呀,不好,奶奶来了,我得赶紧闪。

我和奶奶之间时时刻刻都有着书的"游击战",我因为那份对书的热爱,一次又一次地向奶奶发出"反击"——努力藏书和努力寻找被奶奶缴获的书。

与书为友作文 篇19

书在我心中的位置是极高的,书是一位老师,它会把知识毫无保留的传授给我们;书是雨后的彩虹,它总能在我失意时释怀;书是我们的朋友,跟它在一起我其乐融融。

记得,书就是在我懵懵懂懂的儿时走进了我的生活。那是个月光皎洁,繁星烁烁的晚上,我正在听妈妈讲这一个个精彩绝伦的故事。优美的语句,丰富多彩的童话,在我脑海中呈现出一幅连绵不断的画卷。从那以后,我和书形影不离。孔融教我要尊老爱幼;丑小鸭告诉我是金子总会发光;梁柏山与祝英台的爱情故事,却让我明白了,没有命定的不幸,只有不放手的执着……

书的魅力不仅如此,它总能在烦闷中,给我洒上清凉的泉水。

这是一个非常炎热的星期天,可偏偏这天停电了。我承受着太阳的暴晒,外面响着连绵不断刺耳的蝉鸣,这一切噪音使我的心情更加烦闷了。突然,我看到书架上摆放着整整齐齐的图书,我拿出一本《唐诗300首》,我津津有味的读着这本书,仿佛看到了大海,看到了绿荫,“非是禅房无热到,为人心静身即凉。”读完这本书后,整个人好像与热隔绝,无比凉爽。

与书为友的日子,书带着我穿越历史走进《三国》,我看到了在战场上叱咤风云的关羽;在《西游记》里,我同孙悟空学习了72变在取经的路途上披荆斩棘;我进入阿兹卡班,同哈利·波特一同斩除邪恶。

毛主席曾经说过:“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与书这样高尚的事物为友,是多么的美好啊!

与书为友作文 篇20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古书《三国志》也出现过“读书百遍,其益自现”这样的名言,连莎士比亚这样的大文学家都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大地里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可见书籍对我们的重要性,我们应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

漫步在书籍的世界中,我仿佛来到了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看到了王昌龄“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决心和毅力;看见了杨炯“牙璋辞凤阙,铁骑绕龙城”的雄伟气势;看见了谭嗣同“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的诀别和勇敢。

畅游在书的海洋中,我好似看见了那个“粉面含春威不露,丹唇未启笑先闻”的泼辣人儿——王熙凤;又仿佛看见了那个为人类解放而努力奋斗的保尔柯察金;看见了老舍笔下那个辛苦工作的人力车夫——祥子;看见了格列夫为救小人国皇后着火的寝宫而做出的荒唐一幕;看见了……

遨游在书籍的蓝天中,我仿佛看见冰心老师正面对面的和我交谈,慈爱的告诉我怎样写作;看见“俄国革命的镜子”托尔斯泰向我道出战争的残酷;看见周敦颐告诉我要做个“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人。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让我们多读书,与书为友,与智慧同行!!

与书为友作文 篇21

“腹有诗书气自华,最是书香能致远”自出生以来,我便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书,就像我最好的朋友一般,与我形影不离。

最开始,我读的书是各种各样的绘本。我总爱坐在妈妈的身边,听她给我讲故事。在书的世界里,有丑小鸭,有白天鹅,有善良美丽的公主,有卖火柴的小女孩……每本书都是一个迷你的世界,都是一道美丽的风景线。

上了幼儿园,妈妈教会了我识字,我便渐渐开始自己阅读。阅读中,我发现文字的海洋远比我想象的浩大得多。每个文字都是一个小精灵,在纸间跃动,每个小精灵都有自己的故事,值得我们细细探索……

我升上了小学,开始阅读大本的、成套的书籍,如《笑猫日记》《淘气包马小跳》《小豆豆系列》……随着阅读量的增长,我简直不敢相信,这一个个文字,怎会在作家的笔下如此灵动!究竟是怎样的人,才能做到如此呀!我便更加用心地留意书中的好词好句,并相信自己也能够做好。

三年级了,老师开始引导我们写作。不出所料,之前看书所积累下来的好词好句都派上了大用场,为我的作文添上了画龙点睛之笔,让我的写作得心应手。同时,我也开始向动物小说迈进,体会动物世界的神奇。

直到现在,我依然热爱阅读。放松时,阅读;紧张时,阅读;开心时,阅读;难过时,阅读。感谢书这个好朋友,是它给予了我一个丰富多彩的精神世界。

与书为友作文 篇22

人的一生会结识许多朋友,既有益友,也有损友,我们都希望多结交益友。在我身边就有一群非常特别的益友,他们长相朴实、没有华丽的衣裳,从不阿谀奉承,但却拥有丰富的知识和充盈的智慧,他们就是书。

在我刚开始懂事的时候,每晚睡觉之前,爸爸都会拿本书给我讲故事,有丑小鸭变天鹅、卖火柴的小女孩、拇指姑娘,这些美丽动人的故事伴我静静入眠。从那时候起,我就喜欢上了书这位朋友,对他产生了浓烈的好感。

等我长大一点后,爸爸又带来了一些新朋友。他们中间有《唐诗三百首》、《三字经》、《弟子规》,这些朋友们教我怎样孝敬父母、尊重老师和长辈,还用优美的诗句送给我无穷的快乐。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已经不满足原有的朋友,于是《西游记》、《三国演义》、《一千零一夜》和《鲁宾逊漂流记》等一大群的新朋友来到了我的身边,他们给我带来的“礼物”真是丰富多彩啊!有孙悟空历经磨难、英勇降魔的精彩,有鲁滨逊荒岛生存二十八年的奇迹,还有诸葛亮运筹帷幄、决胜千里的聪明才智。

现在我结交的朋友比以前更睿智了,比如《射雕英雄传》、《神雕侠侣》、《亮剑》,他们都弘扬了中华儿女抗击侵略者的民族英雄精神,让我深刻地理解了爱国主义的真正意义,正如文天祥所说的“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

在学习成长的道路上,我要结交更多的益友,他们会使我成为一个知识渊博的人,我也将以拥有这些朋友而无比自豪!

与书为友作文 篇23

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一提到浪漫一词,脑海中便想起这首歌。但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不是和谁一起慢慢变老,而是与书为友,相伴到老。

我和书的缘分,还真不小。三四岁之时,外婆每天晚上都拿着一部插图版的《西游记》,给我讲故事。她一遍又一遍地讲,而我也从不厌烦,直到纸质书里的每一个细节都烂熟于心为止。上小学后,学完拼音,我就兴高采烈地拿起一本本带拼音的图书,好奇地看了起来。虽然是一知半解,但也颇有一番滋味。可以说,是书让我走进斑斓的世界,让我一点一点地变成熟……

直到现在,我和书的缘分也从未断过。

那天,我做功课做到晚上十一点,手臂的肌肉有些酸痛,脑子却像打了鸡血一样的清醒。总想干些什么。往旁边一望,一本未读完的《三国演义》安静地躺在床头柜上。我捧起它,读起来了。就在这时,父亲敲了敲我的门框,严肃地说:该睡觉啦。嗯……嗯……我胡乱搪塞着,把门掩上,就迫不及待爬上床,接着读我的书:看吕布猛战三英,。小说里的英雄们杀得眼红,我在局外看得兴起,却殊不知卧室的门早被推开,一个黑影立在床头边:黑头赤面,虎背熊腰,大有云长和翼德之意。抬头一看,原来是父亲。结果可想而知,我又被父亲教育了一顿。

话说虽是挨了骂,可心里却没有丝毫不快。合上书不久,我就进入了梦乡,恍惚中在一片桃花盛开的地方跪拜了刘、关、张……

与书为友作文 篇24

读一本好书,如同结交了一位好朋友,受益匪浅。今年暑假,我有幸认识了这样一位好朋友,它叫《绿野仙踪》。

这本书想象力丰富、情节曲折,令人爱不释手。小女孩多罗茜被龙卷风吹到了奥芝国,她陆续认识了稻草人、铁皮人和胆小狮。她们一起经历了奇幻的旅程,并实现了各自的愿望。

读着精彩的故事内容,我仿佛走进了书中,和多罗茜她们一起走在旅程的路上,使我看到了主人公们优秀的品质,一次次被打动。比如,遇到河流拦住前路,他们就亲手做了一条木船,划到了对岸。可是,稻草人撑竹竿时却把自己留在了河中央,大家都非常焦急和担心。一只鹳鸟飞来,主动把他救上了岸。我从鹳鸟身上看到了乐于助人的好品质。还比如,她们路上遇到了一座长满人头的山,无法前行时,多罗茜并没有慌乱,而是开动脑筋想到了办法,她用金冠召唤飞猴,顺利通过了这座山。多罗茜遇事沉着冷静,凡事多思考,善于自己解决问题和困难,也是我要学习的好品德。

我还从书中得到了更多的启示:多罗茜所经历的奇幻旅程其实就是她成长的过程。她学会了结交朋友,学会了去独立面对问题,这都是宝贵的成长经验。我们每个人的人生也都像一次冒险旅程,也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和困难,但要不断克服和学习,勇往直前才能实现自己的愿望。

《绿野仙踪》,感谢你给予我丰富的收获!以后我还要与更多的书交朋友,和它成为一生的好朋友!

与书为友作文 篇25

我非常喜欢看书,理所当然也喜欢买书。只要我一到书店,妈妈的钱包不但会扁,而且会体力透支,所以妈妈惧怕带我去书店买书。

我不但爱买书,对书的保管也是无微不至的。每本书都有我亲手刻的书印和读书时写的感受。我还将它们“明码”分类,让它们在属于自己的书群中享受拥有“同伴”的快乐!

在学校里,课余时间我几乎“足不出户”地在教室里津津有味地看书!记得有一次,我正置身于书海,在书的世界中尽情遨游!这时一群同学在窗外不停地叫我,我居然看得入迷,什么都没听见,同学们被我气得个个满脸通红,把我臭骂了一顿!

我在书店看书更是疯狂。宁愿饿着肚子也不愿意离开书店!那次我带着一大堆零食去书店看书,谁知那个保安叔叔死活也不让我带着东西进去看书!于是,我不假思索地把这堆零食送回家——垃圾桶,然后赶紧进书店津津有味地“啃”我心爱的《笑猫日记》。

在家看书,我更是到了忘我的境界,在我的脑袋还深刻地印着这样一件事:我刚刚从书店买来一本《水浒传》正专心致志地看着,谁知,突然肚子疼,此时我正好看到武松打虎的精彩之处,于是我没多想带着书跑进厕所,一边看一边上厕所!不知不觉,过了一个小时,突然“砰砰砰”的敲门声把我惊醒。

读书不但开阔了我的视野,而且还让我的作文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我与书为伴,我把书当成我最信赖的朋友。我爱读书,胜过一切。

与书为友作文 篇26

书现在是我最好的朋友了,可能你想不到我以前最厌恶的也正是看书了。

记得以前,妈妈一定要我看书,百般无奈之下我也只好装模作样的看书。为了能让时间过得快一点,我还想了一个妙招:拿着一本书,里面放一个MP5,把MP5的声音关到最小,然后看电影。这样半小时一会就过去了。有一天我还是这样,不知不觉过了一小时我都不知道,妈妈好像发现了我的异样便问我:“栩栩今天《水浒传》看到哪儿了?”我支支吾吾地说:“看到……看到……’’妈妈见了连忙说:“下次好好看书。”

以前的我见了书像是见了仇人一般。可是因为一件事我喜欢上读书。有一次我考试考得不理想,回到家大哭一场,哭着,哭着我看到了一本名叫《江水如蓝》的书,我觉得这本书名很好听,我便拿起书看了起来。看到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小女孩在失去双亲的痛苦中依然坚强地面对生活,想到这里我禁不住留下了热泪,一个7岁的小女孩能这么坚强,我都8岁了,遇到这样小小的挫折都不能承受,这也太不应该了吧。

就从这时起我深深爱上了看书,记得有一次故事情节太感人了,连妈妈在我耳边叫我吃完都没听见。

书就像我的老师,不明白是指点着我:书就像是我的知己,开心是与我分享快乐,伤心时我向他倾诉……

书是我受益一生的好朋友。

与书为友作文 篇27

书中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知识是人类巨大的宝库。

我觉得:在生活中,没有书,就像是没有了朋友。因为我爱上了读书,并与书交上了朋友。

有一次,我洗漱后准备睡觉,看见床头柜上的书,便忍不住拿起来阅读,而且很快就入了迷。不知过了多久,我房间的灯还一直亮着,妈妈走进我的房间,看看是怎么回事,发现我还在看书,就劝我早点关灯睡觉。然而我却说:妈妈,这书中故事讲得太好了,太吸引人了,让我再读一会儿吧!妈妈答应了我的请求,就回自己的房间睡觉去了。不一会儿,我就把她的话抛到了九霄云外了。我看了一篇又一篇,当我从书的海洋中钻出来时,一看时间,哟!都快夜间十二点了!我不得不放下手中的书睡觉了。熄灯后,我一直在想:故事接下来会说些什么呢?主人公该干什么了呢?想着想着,我无法进入梦乡。

还有一回,我在新华书店看见了《爱书的冰心》这篇文章,我仔细阅读,明白了其中的一些道理:冰心自幼爱听故事,爱读书。在家人的影响和帮助下,她坚持学习,掌握了许多知识。我想:我也要向冰心一样,做一个爱读书的人,只有不断坚持学习,不断地阅读大量的课外书籍,才能更上一层楼 。

书籍是我的伴侣,她会一直陪伴着我,她是我的精神支柱,是我飞翔地动力,是她始终鼓励着我,鞭策着我,让我向前,向前。

与书为友作文 篇28

在我眼里,书是一杯咖啡,需要我们慢慢品尝;书是一片矿场,等待我们去挖掘;书是一位益友,陪伴着我们一起成长。从我记事开始,书就悄悄走进了我的生活。

一次过生日,妈妈送了我一本书,正正方方的封面上印着一只又大又红的苹果,一个小孩用自己大大的眼睛看着又大又红的苹果,口水都流出来的样子真可爱,这本可爱的书就是我心爱的《安徒生童话》。

一次,我一个人在家百无聊赖,便顺手拿起了这本《安徒生童话》翻了翻,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哇!这书让我越看越入迷,好似把我带到了一个神奇的童话世界,我与白雪公主一起躲避皇后的追杀,与灰姑娘一起去参加舞会,与小精灵一起去帮助哪个老皮匠,与……不知不觉,半小时过去了,一小时过去了,我仍然不知疲倦。

与书为友,让我的视野更加开阔,让我明白更多的道理,让我知道做人要学会谦让,才能与他人和平相处。不要嫉妒他人,否则失去或受伤更多的就是你自己。将心比心,你我多一份宽容,对老人多一份尊重,对儿童多一份关爱,让世界变得更加美好……现在我对书是爱不释手,从来不舍得放下。

书籍是我的益友,它在成功时劝诫我戒骄戒躁;它在失败时鼓励我“失败是成功之母”;它在迷惘中予我启迪。读书之乐何处寻,数点梅花天地心。与书为友,其乐融融。

与书为友作文 篇29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著名作家高尔基的名言。我是一个爱读书的人,家里的书架上放满了我的书,书使我获得了知识、获得了快乐!

在家里,我在书的海洋里遨游,想看多久就看多久,常常连吃饭也忘了;晚上,躺在被子里睡不着,书伴我进入梦乡。在我不快的时候,书像是一个朋友,默默的安慰我,鼓励我,支持我。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的作文总是写的又快又好。这几年书不仅使我的作文多次获奖,还教会我做人的道理。在面对一个可怜的小生命时,我会毫不犹豫的去帮助他;做人要知恩图报,要懂得珍惜,那一个个人生的道理全是书给我的。

著名的作家肖复兴曾说过:“没有一本书的家,是没有一朵花的花园,是没有一颗星星的星空。”的确,因为有书,我感到快乐和充实;因为有书,我获得了力量,不断拾级向上,为祖国的天空描绘出更加绚丽的彩虹。

书像一个世外桃源,能让人如痴如醉在里面;书像一位循循善诱的老师,不但教给人丰富的知识,而且陶冶了人的情操;事实人与人之间互相沟通的纽带,可以通过它沟通思想感情、彼此息息相通......

与书为友,夏天读出凉爽,冬日读出温暖,孤寂变成充实,浮躁化为澄澈,平淡变成浓郁,人生因此更加睿智而美丽。

与书为友作文 篇30

从古至今,那些鼎鼎大名的诗人、作家没有一个是不爱看书的,他们也都有各自的读书名言。比如高尔基就说过:书是全人类进步的阶梯。毛泽东也说过:我们饭可以一天不吃,觉可以一天不睡,书不可以一天不读。他们都说得非常对,书就如无边的大海,等待着我们去探索。你别看我现在嗜书如命的样子,以前在家里可算是“混世魔王”,很是好动,对书籍报刊之类的一概不感兴趣,连爸妈都拿我头疼。其实,我在私底下叫他们“书呆爸”、“书呆妈”呢!

有一天晚上,我看见妈妈坐在床头看《半月选读》,封面上还印着个老人。妈妈看得是如痴如醉,竟为故事中的人物、情节流下眼泪。我小声嘀咕:“不就是几本破书,用得着这样吗?”可这句小声的嘀咕还是被妈妈听见了,妈妈一本正经地说:“书可好看了,我是能自己用心去体会,所以才会感动。你肯定很难体会得到。”我一听这话很不服气,一把抓起书看了起来。咦,这个怎么好看……于是渐渐地我就迷上了看书。

最近,我又“品”到了一本好书《狼王梦》,这个故事讲述自然界残酷的生存法则,而且这个故事也使我明白,既然我们不能改变环境,那就要去适应它,要有毅力。

虽然我们会随着年纪而变老,但是,书籍会永远让我们的灵魂得到升华。

与书为友作文 篇31

古话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可有些人认为读书和走路是不可以一起做的,其实并不是不可以。假如,你想自己乘坐着小船去隔一条海的日本游玩,尽管这件事有点遥远,需要花费很多时间。但乘坐在小船上的同时,你可以读书,这也就是我说的边走边看。

在乘小船漂洋过海到日本的这一段时间里,要看的书必须是一本你十分喜欢,或者是感兴趣、符合这意境的书。不然在这一段触不可及的遥远路程上,你未免会觉得枯燥无味。

而我第一个想到的必定是精彩的《西游记》。这本书既经典又好看,使人心旷神怡,不能自已。可是转念一想,这本书有点不太适合在海上看,有点不合意境。个人觉得在海上吧,应该是那种朦朦胧胧的感觉,而不是喊打喊杀的。

不是《西游记》,那也许是满载着凄凉气息的《红楼梦》。《红楼梦》是一本写尽了家族从繁荣到衰亡的故事书。读完这本书之后,总会觉得文字美得异常,不知不觉,会再想看一遍。再仔细地研读这一本书,发现文字表达超乎常人,又带着一点心酸。而且我觉得,如果你到了满是樱花的日本,你又是新的一番感想,觉得这里好像是一个童话,也许会更加珍惜生活。

读书,并不是死读硬背,而是在老师讲解之后,自己从中回味,回味的同时,你肯定会有新的收获。

与书为友作文 篇32

在我眼里,书是一杯咖啡,需要我们慢慢品尝;书是一片矿产,等待我们去挖掘;书是一位益友,陪伴着我们一起长大。从我记事开始,书就悄悄地走进了我的生活。

与书结缘是在一个水墨画似的淡黑色夜晚,一盏黄晕的灯总在床头,妈妈斜倚在床头为我讲故事,童话书摸起来又光滑又柔软,翻开书本上精美的插图,内容丰富,可有趣了!当我听到《卖火柴的小女孩》的故事时,我就下定决心要做一个善良的人。

童稚的思考中,书就成了我的好友,它也总能让我在失意时释怀。

有一次,我在写作业时,遇到了一个“拦路虎”——生字,我跑去问爸爸,爸爸让我自己想,自己想就自己想,哼,有什么了不起的。正当我坐在书桌前一筹莫展时,我想起了那本红红的工具书——字典,我查到读音时,高兴地对爸爸说:“我知道这个字怎么读了!”爸爸一脸疑惑地说:“你是怎么查到的?”我兴奋地说:“我的好朋友告诉我的!”“你的好朋友在哪?什么时候进来的?我怎么没看见呀?”爸爸惊讶地说。“它一直都在我们家啊,字典就是我的朋友。”我解释道。

与书为友的这段日子里,它开阔了我的视野,只要我有不会的我就问它,它总能告诉我正确的答案,就这样,我和它的关系也越来越好。

书籍是我的益友,它在我成功时劝诫我戒骄戒躁;它在我失败时鼓励我“失败是成功之母”;它在我迷惘时予我启迪。读书之乐何处寻,数点梅花天地心。与书为友,其乐融融。

与书为友作文 篇33

书带给我们无穷乐趣,我们无趣时,一本书就能让你变得开心,变得难过。俗话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那么同学们,你们有没有与书为友的成长经历呢?

有一次星期天,妈妈带着弟弟出去玩,姐姐也出去了,爸爸出去干活了,家中只剩下我一个人了,我去找我表姐玩,可是表姐不在家,那我一个人玩什么好呢?正当我愁眉苦脸之时,墙角的一个角落里有一本不起眼的书,我便把它捡了起来,翻了翻很好看,还挺有意思的,一看,便把愁眉苦脸的事情给抛到脑后了,开开心心的看了一上午。

还有一次我又是一个人在家,我只好陪你书为友,我找啊找找啊找,简直把整个家都翻通了还没有找到,最后一个不起眼的地方,有一本书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我一看,原来是一本故事书,我一翻看到了白雪公主的故事,白雪公主长得可真漂亮啊!白里透红的脸蛋,水灵灵的大眼睛,樱桃般的小嘴,尖尖的鼻子长洋气了。可是狠毒的王后却一而在再而三的想害白雪公主。所以说她就是一个狠毒的王后,无比狠毒,她最后也是活该,你说如果不是白雪公主把每件事情都化险为夷她也不可能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女人,最后幸福的结局真是太美好了,白雪公主和白马王子幸福的生活了下去,结局的确很美好。

所以说,与书为友,不仅能让你感受到书中人物的感情愿望,自己也会与书中的人物一起开心,一起难过,同学们,一起与书成长吧!

与书为友作文 篇34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书中蕴藏无尽的奥秘,她是指引我们前进的灯塔,她是打开理想大门的钥匙。于我而言,书就是我的朋友,以书为友获益匪浅。

以书为友,增长了我的阅读知识。幼儿园的时候,我总是喜欢听老师讲故事,像《小红帽》《白雪公主》《坚定的锡兵》等一直萦绕在我的脑海里。而听了这些故事,也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小红帽》让我明白了不要轻意相信别人的话,《白雪公主》则让我看清了白雪公主的善良与爱心。当我上了小学之后,《十万个为什么》已经满足不了我对书的渴望,我开始看《中华上下五千年》《小王子》《发现隐形的翅膀》……

以书为友,开拓了我的视野。书中泰山的雄伟,庐山瀑布的壮观,灯笼的来历,中国节日的丰富多彩等,令人赞叹不已。书中那些形形色色的人物总是很吸引人,很令人感动:足智多谋的诸葛亮,阴险奸诈的曹操,七十二变的孙悟空,心地善良的桑娜,活泼可爱的小豆豆。

以书为友,充实了我的课余生活。有一次,我读了一份报纸,在上面发现了面包的做法,出于好奇,我就去试了试,没想到真的成功了,我把我的劳动成果分享给了爸爸妈妈,没想到他们也连连叫好。

“腹有诗书气自华”“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饭可一日不吃,书不可一日不读”可见读书对人们的重要。从现在起,希望大家放下手机,多读些书吧!让我们以书为友。

与书为友作文 篇35

与书为友,我便获得了一张“生活达人”的证书。书告诉我能用纸箱做成一个个精美的书架;告诉我只要用大米轻轻搓,便能洗掉顽固不化的油渍;还告诉我淘过米的水能使脸变得更加白嫩。书让我对生活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

与书为友,我便获得了一张“养生达人”的证书。书能为我答疑解惑,解析人体密码;告诉我长命百岁的秘诀;甚至还能为我们人类排列出一张营养表和每天应摄入的食物。书真是我的“养生智囊团”

与书为友,我便获得了一张“知识达人”的证书。书带给我各个科目里丰富的知识,既能传播一个个数学公式和化学公式,亦能为我将晦涩难懂的专业术语变得简单明了;书还告诉了我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细节以及过程,告诉了我美国7年独立抗战的艰苦历程;书又带我走南闯北,了解到各地的风土人情,甚至带我在历史的长河中遨游了一番,去探寻和发现那些未被挖掘的宝藏。书真是我的良师益友。

与书为友,我便获得了一张“全能达人”的证书。清炒油菜、爆炒鸡蛋、炖煮牛奶,这都难不倒我;各种折纸和手工玩具,我也样样拿手;甚至是木工手艺,比如树屋和小木屋,我也懂得理论知识;即使身处荒郊野岭,我也能快速制作弓箭来获得猎物从而达到温饱,真正做到了“全能”。

与书为友,你会获得哪些证书呢?

与书为友作文 篇36

与书为友,让生活有光

高尔基曾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还说:“我扑在书上,就像一个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这是他眼中的书。“书犹药也善读者可以医愚。”这是刘向眼中的书。今天我就向大家推荐一本我眼中的好书——《绿野仙踪》。

《绿野仙踪》的故事是主人公多萝茜被狂风吹到一个奇怪的地方,靠着自己想回家的念头,努力地寻找回家之路,路上历经重重险阻,最后打败女巫成功回家的故事。

故事里的多萝茜是一个坚强的女孩,在路途中遇到了许多朋友:没有脑子的稻草人、没有心的铁皮人、一只胆子很小的狮子,还遇到了和善的女巫。在朋友的陪伴和帮助下,她打败了可恶的女巫,最后回到自己的家。

看完了这本书我很感动,多萝茜虽然是一个小女孩,但她却用自己的勇敢、聪明,实现了回家的愿望。她遇到困难不放弃,以智慧为帆,驶向成功的彼岸;她和朋友们同心齐力,与女巫斗智斗勇。在追梦的途中,她不放弃,一直在努力、坚持,正是这种锲而不舍的精神,让她最终回到了家。

在生活中,我们会遇到这样那样的困难,或者疑惑。书,正如良师,也似益友,给我们光亮,给我们指引方向。我终于体会到了高尔基说的话,“我扑在书上,就像一个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愿我们都做一个“吃面包”的人。

与书为友作文 篇37

读一本好书,就如同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书籍是全人类的精神财富,它不但传承着知识,还孕育情感,启迪智慧。妈妈说,沐浴书香长大的孩子,一定是柔软而善良的。在妈妈的引导下,我从小就很喜欢读书。

很小的时候,只要我一看见童话书,就缠着妈妈给我讲个不停,在妈妈的声音里,我认识了勇敢的海的女儿,机智的小金鱼,贪婪的狼……在这些故事中,我感受到生活的真善美,一颗爱书的种子在我心中萌芽。

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地,我认识的字越来越多,可以自主阅读了。于是,妈妈带我去南京图书馆办了张借阅证。每到周末我便央求妈妈带我去图书馆看书。一进阅览室,我就迫不及待地去找自己喜爱的书,然后如痴如醉地沉浸在书中。看着那如山的书架,我心底有说不出的欢喜和满足。每一次,都要妈妈催促再三,我才极不情愿地放下手中的书,再急忙从书架上借两本书带回家慢慢品读。而这借的书,多半我用三两天的时间就看完了,于是,我又开始期待下一个周末的到来。在我心中,去图书馆的日子就像生活里的一个节日,就如同去赴好友的约会一般令人向往。

如同黑塞所说:“世界上任何书籍都不能带给你好运,但是它们能让你悄悄变成你自己。”书给我插上一双神奇的翅膀,带我感受大千世界的丰富多彩,经历许多我未曾感知过的生活。与书为友,我感到幸福!

与书为友作文 篇38

书是一把钥匙,可以打开知识的宝库。书是一盏明灯,可以照亮我们前行的路。书就像你的朋友,书还似你那温馨的家。书是我们从小到大一直以来的精神食粮。

我小时候特别喜欢读书。一本本感人的绘本,一个个寓意深刻的成语故事都让我爱不释手。我的心情会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起伏不定。有时会被逗得捧腹大笑,有时会被感动得热泪盈眶。我幼小的心灵也在书的带领下感悟到了这个世界的美好。小时候的书就像一位老师,让我了解到了许多知识,带给了我无限的乐趣。

现在的我就像一只小鸟在书的宇宙中遨游,领略了人生的真谛。从我读漫画书开始到文学书再到历史书,这个过程中,书的内容越来越丰富,我对书的热爱与日俱增。文学书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完这本书后,我的心被海伦的精神深深地震撼了!生活的不幸没有使她消沉,她反而以更为积极乐观的态度面对生活。这需要多么大的毅力和永不放弃的精神啊!每次当我想放弃的时候,脑海中就会出现海伦那坚强、乐观的身影。她让我充满了自信,相信自己一定能行,积极地去面对未来的生活。“世界上最美丽的东西,是看不见也摸不着的,要靠心灵去感受。”文学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蕴含着一个非常深刻的道理。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它是我成长的伙伴。它会陪伴我一路前行,走向更遥远的未来!

与书为友作文 篇39

“读一本好书,就如同和一位高尚的人谈话”。相信大家都听过这句名言。的确,书,就是我们的良师益友,是它告诉了我们遇事不慌张,做事要认真、谨慎,要学会善待他人……书的确给予了我们很多、很多。

书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里尽情地邀游;书还教会了我们要用一种宽容的心去对待他人。

记得两年前,我因为突然生病,所以被送到了医院治疗。一天早晨,给我打针的是一位实习的护士,因为长期的打针,促使我不在乎每一个给我打钍的医生。但这个医生不同,因为她非常年轻,所以我一直注视着她。她弄好了药,坐在了我的旁边,拿起了我的手,把针快速地扎进了我的手背,瞬时间,我感到一阵疼痛,但却没看见血从针管里涌出来,我的手顿时就肿了起来。我心里很生气,心想,今天真倒霉,怎么会轮到这个实习护士给我打针。接着,第二针又打了进去,但鲜血依然没有涌出来,我很愤怒,刚想开口说她,我突然想起了我曾经看过的一本书。书上也是说一个女孩因病住进医院,她的经历和我现在面临的处境很相似,但她却用一宽容的心感化了对方。这时,我抬头看见了这位护士脸上那一颗颗汗珠。于是,我强忍着痛。开口对护士说:“没事,你别紧张,继续吧!”她长叹了一口气,紧接着,第三针扎了进去,鲜血终于涌了出来。

与书为友,让我们彼此减轻痛苦。同学们让我们从今天开始,与书为友吧!让我们都已一颗宽容的心去善待他人吧!

与书为友作文 篇40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与书为友,书不仅是一位良师益友,更是一位使人你迷途知返的指南针。而“书”这位朋友,并不是我自己发现的,而是一个说了一个善意的谎言,使我真正体会到了——人间的真情。

其实这个人就是我的母亲。从小到大,我对书籍的了解没有多少。“书”这个字对我来说遥远而陌生。但我的母亲,却使我对书有了一种新的感觉——友谊。

我从小就是一个不喜欢花钱的孩子,也和自己从小身体不好,一吃零食就生病也有很大的关系。有一天,妈妈告诉我说这些东西都是一些有教育性的书籍。说到这儿,我脑袋里不禁出现了一个大问号:什么东西需要这么多呀?这得花多少钱呀?妈妈知道从小吝啬的我是不会答应的,所以她告诉我这是从她同学家的孩子那里借来的。听到这儿,我才开始心安理得、心平气和地看书。慢慢地,我发现自己已经离不开书籍了。甚至把书当成我天天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这是我小时候的故事。如今,前几天我突然想到这件事,问妈妈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为什么到现在都不还给妈妈的同学家的孩子。妈妈这才告诉了我真相:原来,妈妈的这些书根本就不是从同学家孩子那里要来的,而是花钱买来的。她怕我不能安心读书,所以就撒了一个善意的谎言,使我能安心地读书。

是妈妈让我喜欢上了书。我、妈妈、书的故事让我永记。

与书为友作文 篇41

我从小到现在有许多朋友,他们每天陪我玩,陪我长大。但是我还有一位“好朋友”,它就是——书。它就好比我在深山老林中的开路者,它好比我在迷失方向时的指南针,它好比我在黑暗中的手电筒,它就好比我的伙伴。

我很喜欢看书。如:《外星人与飞蝶UFO》、《三国演义》、《水浒传》等都是我非常喜欢看的书,它们让我了解科学,带我走进历史,读书使我一生受益!

上学时,书是我的朋友,我每天带着它一起去玩,玩累了它又带我进入别人世界。啊!多么奇妙,大陆会漂移?呀!武松单臂擒方腊?哇!美国研究基地出现了不明飞行物——UFO?这些知道都是我的朋友告诉我的。我的这个博士朋友就是书。

放学时,我也会带一本书看。看书时,书也在看着我,我在书的海洋里游来游去,不管是男是女,这微妙的时刻不需要言语!

放假的时候,我首先会把全部的作业都写完,然后我会拉着我的“朋友”的手,去遨游。南京屠杀!台儿庄战役!三元里抗英!平型关大捷!中国人民为些战争流了那么多血!真惨!哇!五虎将!大刀关胜,豹子头林冲,双鞭呼延灼,霹雳火秦明,没羽箭张清!真厉害!啊!吕布、赵云、典伟、关羽、马超、张飞!六猛将!也不错。

我的好朋友,你什么时候能长大呀?什么时候才能和我一起玩呢?我真希望你是一个人,这样我们就是天衣无缝的好朋友了!

以书为友,一生受益。

与书为友作文 篇42

书,一缕火丝,它可以燃烧你的头脑,促进你的思维。说读书就是与圣贤挚友促膝长谈,一点都不为过。书,师是我的良师益友。

书,从我小时候就陪在我身边,默默看着我成长,从《伊索寓言》到《老人与海》,再到《我的大学》。从四岁到十三岁即将毕业,书都在陪伴着我,越大越能读出书中暗藏的含义,读出作者倾诉的灵魂。

我真正爱上书,是四五岁,而那时真正读懂的书却寥寥无几。

印象最深的是去年读的一个小童话,童话不长,但寓意极深,这从我捧起那本书时小心翼翼的神情,那视若珍宝的眼神,那被故事情节深深吸引旁若无人的表现便可看出来。那小小的文字组成的句子映入我的脑海,将画面展现得惟妙惟肖。我似乎成为了旁观者,观察着角色们的神情、动作。

我为主角成功而感到高兴,为主角连连碰壁,却越挫越勇的精神拍手叫好,我的心神一会飞上云端,一会迅速落地。屋外汽车的轰鸣,人们的说话声,鸟儿的歌声,似乎早已消失不见,有的只是书和我,一切似乎都变了,我仿佛置身于一个奇妙的世界。良久,我才从书中的情节惊醒,思索着、回味着,回味着作者在书中倾诉的不平,思索着书友告诉我的哲理。

书就是友,不骄不躁,温文尔雅,看似平淡无奇,却蕴含人生哲理,这便是书友给我的感受。

《飘》是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创作的长篇小说,该作1937年获得普利策文学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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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斯嘉丽是美国佐治亚州一位富足且颇有地位的种植园主的女儿。父亲杰拉尔德·奥哈拉是爱尔兰的移民。刚到佐治亚州时,杰拉尔德身无分文,靠赌博赢得了塔拉庄园的所有权。于是就开始在这块红色的土地上创业,编织着他的美国梦。直到43岁的时候,他才和芳龄15的艾伦—一个东海岸法国移民的女儿结了婚。杰拉尔德心地善良,但脾气暴躁,而年轻的妻子则有着良好的家庭教育和严格的道德观念。她亲手操持着整个庄园的日常事务,甚至还为庄园里的黑奴看病,接生。因此,夫妇俩受到周围白人庄园主的尊敬,也深得黑奴的爱戴。女儿斯嘉丽·奥哈拉(Scarlett·O'Hara)在这种环境中慢慢长大了。

1861年4月,美国南北两方关系已经非常紧张。佐治亚州的男人们都在议论这场无法避免的战争。但是,16岁的斯嘉丽对此毫无兴趣。她心里想的除舞会、郊游之外,还有那群围着她转的崇拜者。当她听说第二天的野外宴会上,艾希礼·威尔克斯将宣布与梅兰妮订婚时,她心里不觉一震。她一直喜欢艾希礼的绅士风度与他英俊的外表,而且认为自己无论哪方面都比梅兰妮要强得多,以自己的魅力,肯定能说服艾希礼和她一起私奔。但被艾希礼婉言拒绝。斯嘉丽觉得自己被艾希礼“抛弃”了。她气急败坏地打了艾希礼一记耳光,还在艾希礼离开后摔了一只花瓶。谁知,那位瑞德·巴特勒却一直在听壁脚,当斯嘉丽指责他不是个绅士时,他反唇讥讽斯嘉丽不是个淑女。

战争的消息传来,当天晚上的舞会也随之取消。斯嘉丽突然决定和查尔斯结婚,因为这样可以挽回自己的面子,也可以刺激一下艾希礼和自己的追求者。就这样,任性的斯嘉丽在两周之后就作了查尔斯的妻子。两个月后,查尔斯病死在前方,斯嘉丽突然变成了寡妇。因为不爱查尔斯,所以对于查尔斯的死她并不感到忧伤,甚至庆幸。但寡妇的生活使生性活泼的斯嘉丽难以忍受。这时,艾希礼也上了前线,其妻梅兰妮从亚特兰大来信,邀请她来查尔斯的姑姑家暂住一时,斯嘉丽便离开了塔拉庄园,来到亚特兰大。环境的改变使斯嘉丽的心境稍稍有好转。随着战事越来越吃紧,亚特兰大的妇女们都被动员起来,到当地医院护理从前方运回来的伤病员,还要为南方邦联的军队缝制军需品。但是,由于斯嘉丽新寡,所以不能参加为出征军人举办的舞会和晚会。

1864年夏天,北军直逼亚特兰大—南方邦联的首府。城市被围,查尔斯的姑姑和城里许多人家都逃离了亚特兰大,斯嘉丽接到父亲的信,得知母亲和两个妹妹都生了重病,她一心只想回家。但因梅兰妮即将临盆,斯嘉丽顾及到艾希礼的托付,只好留下来守在她的身边。其间,瑞德曾登门拜访,并要斯嘉丽做他的情妇,遭到了斯嘉丽的拒绝。

1865年4月,南方邦联军投降,战争终于结束了。许多南方人都在为他们的失败而痛哭流涕。而在斯嘉丽的脑海里,更重要的问题是如何保住塔拉庄园。战争结束后,每天都有一些士兵路过塔拉庄园返回他们的故乡。有一天,斯嘉丽她们发现门口躺着一个昏迷不醒的年轻人,便把他救起。在大家的照料下,这个名叫威尔的年轻人逐渐恢复了健康。威尔无家可归,便在塔拉住下来,并慢慢地担负起了庄园的许多管理事务。

艾希礼终于活着回来了。他衣衫褴褛,形容憔悴,原有的那种高贵气质己消失殆尽。第二年春天,新政府命令塔拉庄园限期交纳新附加税,否则就要拍卖庄园来抵税。原来,几年前因过失而被塔拉庄园解雇的监工乔纳斯当上了新成立的解放黑奴委员会的头头。他企图侵吞塔拉庄园,故而想出了迫缴附加税的主意。斯嘉丽和威尔一筹莫展,斯嘉丽希望艾希礼能帮他们想点办法,但艾希礼的懦弱无能使他们失望。

绝望中,斯嘉丽突然想起了瑞德。如果瑞德肯拿出钱来保住塔拉庄园,斯嘉丽情愿嫁给他,或作他的情妇。斯嘉丽与家人用母亲艾伦的苔绿色天鹅绒窗帘做了一条新裙子,第二天,斯嘉丽穿着新裙子在嬷嬷的陪同下就来到了亚特兰大寻找瑞德,这时才知道,瑞德因涉嫌侵吞南方邦联的大笔资金已锒铛入狱。情绪沮丧的斯嘉丽无意中遇见了妹妹苏伦的未婚夫弗兰克·肯尼迪。他已是一家商店的老板,手头有一笔钱。斯嘉丽明白苏伦渴慕以前的富贵生活而且自私,如果苏伦与弗兰克结婚,她是绝不会用钱拯救塔拉庄园。于是斯嘉丽谎称苏伦将与托尼·方丹结婚,然后轻而易举地使弗兰克投入了自己的怀抱。两周后,他俩便结了婚。塔拉庄园得救了!但不久发现,弗兰克并没有什么商业头脑,而且对别人的劝告充耳不闻,因此生意经营得很不好。这时,瑞德通过各种私人关系,得以获释。他借给斯嘉丽一笔钱,斯嘉丽便背着弗兰克买下了一个倒闭了的木材加工厂,自己独自经营起来。一个女人经商,而且也像男人一样赚钱,这在亚特兰大是前所未有的。这件事引起了很大的轰动。她不法经营,令弗兰克颜面丧尽。

斯嘉丽怀孕了。她想在生产前多赚一些钱,以备急需,于是买下了第二个木材厂。在这段时间里,斯嘉丽每天自己驾车往返于木材厂之间,除瑞德外没有任何朋友。一天,瑞德劝她路上要小心一些,暗示如果遭到黑人袭击,三K党将会为她进行报复。而当时亚特兰大执行“重建法案”的军管政府则正在盘算着如何把三K党和所有涉嫌的南方人一网打尽。

六月斯嘉丽赶回塔拉庄园参加她父亲的葬礼。葬礼之后,艾希礼、梅兰妮一家搬到了亚特兰大,买了一幢破旧的房子住了下来。善良正直的梅兰妮很快在妇女界赢得了信任,成了一位极受尊重的人物。而艾希礼虽然受斯嘉丽之托,管理一个木材厂,但经营得很糟糕。

几个月之后不顾亲友的劝阻和反对,斯嘉丽和瑞德结了婚。1871年圣诞节,州政府的大权终于又回到了南方人的手里。邦妮非常漂亮,在邦妮身上瑞德几乎倾注了全部心血。瑞德之所以努力改变自己在亚特兰大居民眼中的形象,完全是为了树立邦妮今后在亚特兰大的地位。

斯嘉丽对艾希礼仍然旧情不忘。艾希礼生日那天的下午,在木材厂,斯嘉丽和艾希礼谈得很投机。他们一起回忆了那个野外宴会。这件事很快被瑞德和梅兰妮知道了。几天以后,瑞德带上邦妮出远门去了。他走后,斯嘉丽马上去找梅兰妮,想向她坦露自己的过错。但梅兰妮止住了她,她再三强调只有斯嘉丽才是她最亲的亲人。梅兰妮迫使大家都相信斯嘉丽,并坚定不移地保护斯嘉丽。

不久,斯嘉丽发现自己又怀孕了。这时她开始想念瑞德,盼望他早点回来。瑞德到家的那一天,斯嘉丽特意在楼梯口迎接。本想把怀孕的消息告诉他,但一看到他那副冷嘲热讽的神气,斯嘉丽就气不过来。结果失足,跌下楼梯,致使流产。

身体素来羸弱的梅兰妮不听医生的劝告又一次怀孕。怀孕后她的身体迅速恶化。临终前,她把照看艾希礼的重担交给了斯嘉丽。这时,斯嘉丽突然意识到,一向瘦弱的梅兰妮实际上是保护她的宝剑和盾牌,而她也第一次认识到,她还是爱梅兰妮的。

梅兰妮去世了艾希礼就好像失去了主心骨,像个小孩子一样,他比斯嘉丽更感到害怕。也只有这时,斯嘉丽才明白,她并不爱艾希礼,她对艾希礼特殊的感情只因为他没像其它男人一样迷上自己。从此她生活中的两大精神支柱消失了。

在浓雾中,斯嘉丽拼命往家里跑,雾中的她好像又重温着多年前一直困扰着她的一个噩梦。终于,她看见自己住宅的灯光,霎那间她觉得自己看到了希望,因为世界上还有瑞德,而她真心爱的就是瑞德!

但是,这一切都已经太晚了。瑞德已经对斯嘉丽失望,决定弃家出走,离开斯嘉丽。此时此刻,对于斯嘉丽来说,生活中的一切光亮都消失了。她只有回到塔拉庄园去这一条出路。她感到太疲劳了,脑子再也承受不了这些压力。她自言自语地说:“还是留给明天去想吧……不管怎么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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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读书笔记

一个自由,开放,大胆,有创新,且敢爱敢恨的女主人公思嘉让我肃然起敬,留连于书中的故事,忘返于她的命运。关于她的每一个故事,都让我深深陶醉。一口气读完了作品,总期待好的结局,但结果让人遗憾。瑞德走了,她的精神支柱没了,也许她会崩溃,她会颓废,从此一蹶不振,但她没有,她要找回她的瑞德,她要重新燃起生活的希望,因为她有着爱尔兰人的倔强,有着一股不服输的精神。我桐信,她的这份执着,悔悟会让她如愿以偿,瑞德会重新回到她身边,爱情终归找到归宿,灵魂会得到安慰,一颗受伤的心总会被时间抚平。

思嘉,媚兰,艾希礼,瑞德这几个人物的故事演绎了一场有缺憾的爱情故事。一个对爱执着,敢于冲破世俗的女人用她的一生深爱着艾希礼,但阴差阳错,艾希礼最终娶了媚兰,到媦兰垂死之怀,两人才明白,原来他们的爱从一开始就是一场美梦,他们活在梦中,梦醒了,才知道彼此的真爱。艾希礼爱的是媚兰,而思嘉一直不愿承认的一个事实是她深爱着瑞德,她却一直在伤害他,伤的太深。当她明的这一切的时候,都晚了,瑞德离她而去,只留下她独自一人承受爱的煎熬。

在这个混乱的年代,她是一个勇敢,独立的人,作为一个女人,她是强大的,战争没有压倒她,生活的重担没有摧跨她,她用她的坚强战胜了生活,展现在她面前的是一片美好的生活。但战争,贫穷却给她的心灵造成了很大伤害,一个挥之不去的噩梦始终缠绕着她,梦中她孤独,害怕,而这只有瑞德知道,一个真正懂她,爱她的人。在别人眼中,她高傲,冷漠,脾气坏,心肠恶毒,待人苛刻,其实她是善良的。

这样一个女人,她的内心是强大的,她始终相信明天又是崭新的,美好的一天,她从没有对生活绝望过,正是她的这一种精神,吸引着我,我也要做这样一个人,内心强大,充满希望,迎接挑战,生活才会向你露出笑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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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读后感1

《飘》这本书,在小学时已经读过了,当时只是看到了男女主角之间的感情纠葛,起起落落的心情,让人沉浸在其中,时隔许久,再次翻阅,别有一番风味。

这本书一经出版便立刻成为畅销书,更使他流芳百世的是根据本小说改编的电影《乱世佳人》,一举获得10项奥斯卡大奖。甚至有许多人首先是从电影《乱世佳人》开始,然后才注意到小说原著。

本书作者是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以南北战争时期南方社会为背景,讲述了斯嘉丽的三次婚姻,谱写了一部壮美动人的爱情史诗。她首先完成的是小说的最后一章,然后返回来写前面的章节,但她始终没有按事件发生的先后顺序写,而是想到哪里就写到哪里。

佐治亚州种植园的农场主女儿斯嘉丽为了夺回自己的心上人卫希礼,不惜嫁给一个自己根本不爱的男人—查理。婚后一周,查理参军,不到两个月,就在军中病故。斯嘉丽就这样当了寡妇。1864年,亚特兰大市被北军包围,在被战火摧毁的家园中,斯嘉丽为了给家人筹钱,不惜勾引亲妹妹的未婚夫甘弗兰,同他结了婚。不料甘弗兰在一次动乱中身亡,于是斯嘉丽又一次成为了寡妇。此时,白瑞德向斯嘉丽求婚,两人虽然过着奢侈豪华的生活,但斯嘉丽心中仍念念不忘卫希礼。她的三次婚姻没有一次出于真心,她把爱情和婚姻作为交易。

经历重重困难后,她才明白卫希礼的软弱无能,倒是白瑞德才是自己值得去爱的人。可是当她明白这个道理的时候,白瑞德已经离她而去。但她决心无论如何也要把白瑞德找回来。她对她所爱过的两个男人哪一个都不了解,因此到头来两个都失掉了。现在她才恍惚认识到,假如她当初了解艾希礼,她是绝不会爱他的:而假如她了解了瑞德,她就无论如何不会失掉他了。于是她陷入了绝望的迷惘之中,不知这世界上究竟有没有一个人是她真正了解的。年仅28岁的她依旧美丽动人,但早已看透世态炎凉的她早已不是战争爆发前那个骄纵的大小姐了。

战争爆发前,她不过是个富家小姐,战争爆发后,她一点点的失去了家庭、财富,她独自一人承受着失去亲人的伤痛,她没有钱没有粮食,北军还不时地来洗劫这个城市。在最困难的时刻,她一个人用她柔弱的肩膀扛起2了整个家,蜕变成一个顽强坚韧的女人。

我特别喜欢书中斯嘉丽说的一段文字:“成熟的小麦一遇到风就容易被吹到,因为小麦是干燥的,不会随着风而折倒。而荞麦不然,因为荞麦成熟时,枝干里仍有水分,风一来,它就顺势低头了,风去了,它也就顺势抬起头来了。我们遇到风暴、困难时,都会认为不可避免,所以一点也不怨天尤人,只是工作者,微笑着,等待着我们的好日子。”

生活永远不会像我们想象的那样糟,无论好的时候还是糟的时候,都一定要坚强。就像斯嘉丽说的那样:“After all,Tomorrow is another day,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

飘读后感2

人生一世,好比草木一秋,常言道浮生若梦,似乎生活就是一出悲剧。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通过男女主人公的爱情纠葛,为读者诠释了坎坷而又感人肺腑的人生路,也让我们深深体会到“情”字在人的一生中所占有的地位有多重,在“爱”与“被爱”之中的选择意味着什么。

斯佳丽是我最喜欢的人物,让人既想爱又想恨,她一味地追求着自己所谓的爱情,而忽略了那个值得托付一生的男子,就如同娜塔莎一样沉浸在自己认为的美好爱情中而神魂颠倒,失去常理。也许很多人认为她是幼稚的、愚蠢的,但我欣赏她,在那个特定的时代里,斯佳丽不拘一格,突破传统和道德的限制,是多么惊世骇俗。她是值得瑞德付出真心去爱的人。在战火连天的情况下,瑞德又执意去前线,媚兰又将生产,斯佳丽在没有任何依靠下,独自一人带着病妇和小孩冲出火光驶向塔尔兰村庄。你无法想像一个贵族千金冒着的多大的生命危险做着一件多么伟大的事。或许一个人面临绝境时,他的内心可以强大至斯,超越生死。

和斯佳丽一样,瑞德也是一个不愿受世俗礼教限制的人,他的形象深入我的骨髓,直至内心。一开始,他是一个让人讨厌的形象完全是一个痞子,然而生死攸关时,他抛却儿女情长,抛下他深爱的斯佳丽奔赴前线,他的男儿本色在那一刻表现得淋漓尽致,虽然在他先前的言行中无一不流露出对国家民族的厌恶,但在危急时刻,他骨子里的爱国激情催他去为民族拼搏。难道说这不是一个魅力十足的主角吗?

我认为媚兰是作为一个好妻子的不二人选,她宽容大度、坚强、重视友情。她是多么看中与斯佳丽之间的友谊,当她听闻斯佳丽与自己丈夫有染,却还是选择相信斯佳丽,并帮助斯佳丽抵挡流言蜚语。和一个如此伟大的人成为朋友,都将是一个幸福的人,因为她的爱能包容你的错误,成就你的美好。如此美好善良的心,一旦汇聚到一定力量,将会发出耀眼的光芒。

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而我们的心灵又该怎样无尽的宽广?

让我们“以出世的态度做人,以入世的态度做事”。仍然会发现生命的本质其实是欢乐,虽然人生的结局不够*,但是我们还是从中体会到了幸福的滋味。斯佳丽没有跟瑞德在一起,看似悲剧,但是斯佳丽并没有绝望,而是坚信“明天会好起来,一切都将会过去”,这又何尝不是希望?事实上,更多的时候,我们在生活的路上走的不好,不是路太狭窄,而是我们的眼光太狭窄了,所以最后堵死我们的不是路,而是我们自己。

米切尔夫人在洋洋洒洒几十万字的叙述中塑造了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并能引发你对人生,对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对人与世界的关系的深刻思考。从而使你更加明智的对待人和物,让你对人生的认识达到一个新的高度。

人生或许是一场悲剧,但我们可以摆正心态,笑对人生。

飘读后感3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每多读一次就会有一种不一样的感受,余味犹存文中的思嘉是一个很与众不同的女孩,独立、自我、有想法有作为,但是她的爱情观却让许多人不认同。起初,活泼美丽的她爱上了艾希礼,艾希礼在她的心目当中可以说是十分完美的,可是生活就是这么不尽如人意,她没能和自己所爱的人在一起,不知是什么原因,她选择了十分喜欢自己的查尔斯,可是不久查尔斯在战争中去世了,同时一个名为瑞德的男人向思嘉表达了爱意,后来思嘉又因为钱,陆续嫁给过两个男人,一个是妹妹的未婚夫,还有一个是瑞德,原以为会一直爱艾希礼的思嘉最终爱上了瑞德,可是最后瑞德却没有了信心在维持婚姻,与她分手。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瑞德,他放荡不羁但又不失自我,一身的痞子气但又不失男子汉的爱国豪情,而且居然他还出身名门。瑞德看起来像个玩世不恭、唯利是图的老痞子,但是从华贝儿口中我们可以知道,其实瑞德是个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人。

他对思嘉的爱是十分真切的。他对思嘉可以算得上是一见钟情,在那场舞会后他就再也没有忘记过那个较小倔强的身影。他想保护思嘉,宠爱思嘉,照料思嘉,让她事事称心,而思嘉却一次次地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思嘉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爱思嘉,但他更了解思嘉,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思嘉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他最终还是选择放弃了这段短暂的婚姻。

事实上,思嘉是个很幸运的女孩,她想要的似乎什么都得到了,虽然她有些手段不正当,只是她却永远不知道要珍惜,使得幸福与她一次次的擦身而过,当她真正意识到自己爱上了瑞德时,瑞德却已经对她绝望了,一个人在感情的道路上走远。

这本书将一段段凄美的爱情故事与战争结合在了一起,让人不仅不觉得乏味枯燥,还让人有一种为之动容的感觉,当时的社会环境使得这一个个年轻人变得不再是自己。也许没有了这一切的背景,一切都会更简单,不是吗?

飘读后感4

依稀记得第一次知道《飘》这部作品是我在上高一的时候,看着同学拿着那么厚的一本书在看,我不由的傻了眼,被那么厚的书给吓到了,但当我被告知说这本书的内容很丰富,很有哲理的时候,我却又不由自主的捧起它,细细的阅读了好久好久……

《飘》是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作品,是一部具有浪漫主义色彩、反映南北战争题材的小说。这本小说所塑造的人物颇多,人物的形象也非常丰富,每个不同的角色给人精神上的鼓励也不同,正如主人公斯佳丽身上表现出来的叛逆精神和艰苦创业、自强不息的精神,一直令我们每位读者为之倾心。

当现在的我提起笔来写这篇小说的读后感时,思绪不由得把我带回三年前看这部小说的时候,女主角斯佳丽的形象也忽然间浮现在眼前。我对斯佳丽始终持有一种敬佩之情。在美国南北战争发生的时代,战争,硝烟改变了当时美国人民的命运,但也是在这时候,战争让一群女人勇敢地站了起来,她们变得很坚强,在战火和硝烟中捍卫着自己国家的土地,尤其是斯佳丽,她更是秉承着不屈服的的精神去承受战争给她的生活带来的各种变化,她坚信:Tomorrow is another day!这也是给我感触最深的一句话。斯佳丽在面对因战争而变幻的生活时的勇敢,无疑是我们现在在校的每个大学生应该好好借鉴和学习的。在战争中,大火烧了她的庄园,她以前一切美好的生活也随着熊熊的大火而消失殆尽,留下的只有一片令人绝望的黑色焦炭。更糟糕的是,就在这时,她还要承受母亲病逝,父亲发疯的痛苦。在这关键的时刻,她并没有退缩,而是勇敢,坚强地站出来担当起整个家庭的责任,表现出令人震撼的坚强的一面。她是如此的独立特行,她果断的选择迎接困难,担当责任。这不禁让我拿之与现在的我们进行对比,试想一下,现在的我们生活衣食无忧,有着良好的受教育环境,但是当生活给我们轻轻地一击时,却有多少人叫苦连天,承受不了,抱怨上帝的不眷顾?又有多少人可以站出来说,我要是也遭遇到这种情况,我也可以像斯佳丽一样以乐观积极的心态去面对?21世纪的生活在给我们安逸舒适的环境的同时,无疑也在慢慢抹杀掉了我们心中那深藏的坚强的一面。多么可悲的事情!

但是,斯佳丽在面对自己的爱情时的犹豫不决,却是我不敢苟同的。但失去之后的淡然处之却又是让我钦佩。或许是因为她面对失败时的不言败,那种傲气使得她在面对自己的真爱时不敢去承认,还是一路苦苦的寻找,却是一次次的错过。但是当自己心爱的人离开时,她也只是坚强地安慰自己:明天又是美好的一天!她对明天永远是充满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她的坚强让人为之动容,为之震撼!这种精神难道不正是现在的我们所缺乏的吗?

大学,让很多人在日复一日的生活中流于平庸,每天浑浑噩噩的生活让一切变得无力与苍白。但是,殊不知一个正确的目标对于现在的我们而言是多么的重要啊,不要因现在安逸的生活而沉沦,因为这样只会让你在面对挫折时显得不堪一击,谁能保证自己在面对困难时像斯佳丽那么坚强,那么勇敢?我们要珍惜当下,更要感恩当下!

飘读后感5

《飘》是一部有关战争的小说,但作者米歇尔并没有把着眼点放在战场上,而是着重描写了留在后方家里的妇女所受战乱之苦的感受。战争失败了,有人因此意志消沉,从此失去斗志,无法调整好心态来面对战后支离破碎的生活。反之,另一部分人则克服了失败的心理,凛然面对严酷的现实,成了生活中不畏艰难,重新前进在生活道路上的强者。

这其中就有女主人公郝思嘉。应该说,小说中最吸引人的人物非他莫属。出身种植园园主的思嘉年轻漂亮,个性鲜明。不幸的是,她尚属十六岁花季年华,就情场失意。她爱上了风度翩翩的邻居卫希礼,可卫希礼却娶了他的表妹韩媚兰。更不幸的是,战乱接踵而至,在残酷的战争和艰辛的生活的重压之下,历经磨难的郝思嘉在二十八岁就成为了一个成熟女性。

小说《飘》出版后,美国评论界对她的性格莫衷一是,有人把郝思嘉说成一个毫不足取的女性,认为她“吝啬迷信,自私自利,简直无人可比,她只知道她那珍贵的皮肤、土地和钱财,其他什么也不看中”。可以说这些人把郝思嘉身上被人鄙视的一面做了精准的概括,但思嘉身上,同样也有为人欣赏的一面。

思嘉的性格中最为人称道的一点是她面对现实、不畏困难的精神。纵观她的一生,从故事开端开始,情场失意,打击一个接着一个,如果不是能够面对现实这一点支撑着她,她早就被挫折打倒了。我们来看看这样一幕:亚特兰大失陷前夕,郝思嘉拖着刚刚生过孩子的媚兰和孩子回到塔拉,思嘉从小崇拜妈妈,一有困难就去寻求妈妈的保护,此时她之所以一心要回塔拉,是因为她认为到了塔拉之后自己就可以卸下肩头的担子。殊不知,当思嘉因没有被无情的战火而感到庆幸时,一场更大的灾难在等着她。她愕然发现妈妈在前一天刚刚去世,爸爸因为妈妈去世已经傻了,全家十几张嘴等着吃饭,而塔拉留给她的几乎一无所有。

注视着默默地望着她的一双双眼睛,面对一张张面黄肌瘦的脸,思嘉没有放弃,她亲自摘棉花,骑着唯一一匹孱弱的小马到邻居家去借种子,甚至杀了一个前来偷盗的北方佬。在塔拉陷入赋税危机时,她来到亚特兰大希望靠自己的魅力赢得白瑞德的帮助,此计不成,又转向小有资产的弗兰克,尽管思嘉收到了很多指责,但她不畏困难的勇气值得我们敬佩。

最后的最后,思嘉意识到自己爱的是白瑞德,而瑞德已经离开了他,可她并没有放弃,而是非常坚强的接受了这一事实,“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这是思嘉的座右铭,她相信,只要自己努力,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思嘉的座右铭,同样适用于我们。生活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不易的。只有在困难面前昂首,解决困难的,才是强者。我曾经经历过学习成绩波动的低谷,而思嘉则是我坚持不放弃的力量,当我重新找回那真正的我的那一晚,我抬头望天,无数的星星闪烁着,似乎在告诉我明天又是一个大晴天。今天终将过去,不管今天取得了多少成绩,经历了多少痛苦,一切终会过去。只有把每一个明天都当做新起点的人,才能成为强者。

不仅在学习上是这样,在生活上也是如此。当我第一次体育中考遗憾的错失满分时,我感到很沮丧。转念一想,小说中的思嘉在回到塔拉后遇到的情景比我困难得多,但她依旧不放弃,最后成功的挽救了塔拉,思嘉可以,我为什么不行?于是我每天中午都跑到体育馆去强加练习实心球,每一次实心球“咚咚”的落地声,每一滴汗水,都让我更加坚定地相信:只要努力,一切终会好起来的。思嘉的座右铭。最终成为了我克服困难的力量。

Keep going,get stronger.不忘初心,坚持不懈,方能谱写属于自己的人生画卷。

飘读后感6

《飘》这本书写的是美国南北战争时期的故事,故事的女主人公斯嘉丽的家庭也因为战争而被迫搬迁。斯嘉丽也因此遇到许多磨难,但她始终那么坚强,不管遇到什么难题都会勇敢地去面对,从不退缩。

斯嘉丽的勇敢我们不用质疑,因为事实摆在眼前。当斯嘉丽家的东西将被抢走,而对方又带着枪时,斯嘉丽没有被吓哭,而是从容地把值钱的东西藏好,她甚至把东西藏在婴儿的尿布里。当有人抢走斯嘉丽的东西后,斯嘉丽没有服从,而是拿起了一个女人所不使用的东西-枪,对准了对方,扣下板机。当强盗死后,鲜血流了一地,别人都十分害怕,只有斯嘉丽仍然镇定地想办法,把尸体埋了起来。

斯嘉丽也是一个有能力的女人。当原本的家产几乎变得一无所有时,斯嘉丽没有恐慌,而是尽自己的力量去拯救它们。斯嘉丽的妹妹已准备好了嫁人,逃离这苦难的地方,但只有斯嘉丽留下来保护家产。很快,斯嘉丽就通过做生意赚了钱,并用了当时爱人敌视的也是最便宜的黑人。在斯嘉丽的智慧和努力下,棉花生长了,有东西吃了,条件也变得好了,但是斯嘉丽不是满足于现况,而是用这点本钱,将生意做得越来越大。

斯嘉丽的能力总是让人无法相信这只是一个柔弱的女人,另外斯嘉丽的临危不惧,坚强勇敢,她的能力,智慧一样让人敬佩。

斯嘉丽是乐观的,她总是相信明天会更好,因为明天毕竟是新的一天了。

斯嘉丽的故事让我们知道了坚强的重要,我们要擦干眼泪,在阳光下微笑,用坚强去与困难抗争。我们一定可以成功的,因为斯嘉丽正在对我们微笑呢,你看到了吗?

飘读后感7

小说描写的是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的一位女主人公的人生。我非常喜欢这位女主人公。她的名字叫赫思嘉,她美丽而任性,并不是一个被大家欢迎的人。她会耍手段,但很坚强,很热情,是个活泼可爱的女人。她喜欢幸福和富裕的生活,她一直在追求自己的理想的爱。但命运不那么简单。美国南北战争爆发了,她所爱的人上了战场,她的家园荒废了。她失去了她所爱的母亲,父亲因受刺激,脑子也糊涂了。

她们家没有吃的东西,没有男子汉。她要当女主人,要从零开始。每天都有许多困难在等待着她,但她没有屈服,也没有放弃。她这时说了一句话,给我的印象非常深。“从现在开始,我和我的家人不会再过一天没有东西吃的日子,我最讨厌饥饿。”这就是她的精神支柱。她们的生活一点点地恢复起来,然而为了过上更加富裕的生活,她和一个自己不爱的男人结了婚。但到失去他的时候,她才发觉这个人原来就是她最爱的人。我想她绝对会找回她所失去的。因为她最后一句话是这样的:“我要想办法找回他,一定有办法。但今天我累了,不能想了。明天再想吧!明天再想吧!”她的欲望、她的努力会帮助她找回她的幸福。

我想我们每一个人都会有自己的欲望,每一个人都在追求自己的幸福。欲望会成为我们的一种动力。这种欲望会促成文化、技术的发展,也会导致犯罪和战争。欲望对我们非常重要。我们会追求自己的幸福,虽然会遇到很多的困难和纠纷,但我们不应该放弃自己的欲望和追求。正像赫思嘉所说的:“今天我累了,不能想了。明天再想吧!”我们可以休息,但我们决不能放弃。

飘读后感8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读后感9

我在暑假里读了一本名叫《飘》的书,它的原著作者是美国的玛格丽特。米切尔,而改写的作者是林希德。《乱世佳人》是从《飘》改编而来的。

它主要写了佐治亚种植园主的社会圈子里的美女郝思嘉,听说自己的意中人卫希礼要和媚兰结婚。她决定在第二天夺回卫希礼,并同他私奔,没想到计划失败,一气之下就和媚兰的哥哥查理结婚,但她并不爱他。结婚一周后,查理入伍,不到两个月,就在军中病故了。1864年,亚特兰大市被北军包围,思嘉在投机商白瑞德的帮助下,带着刚生下孩子的媚兰逃回了老家。可是老家遭到洗劫,田园荒芜,母亲去世,父亲疯了。她为了得到300美元,不惜勾引妹妹的未婚夫甘扶澜,和他结婚,后来思嘉被枪劫,三k党要为她报仇,北军派兵镇压,还好他们逃了出来,但甘扶澜却被打死。思嘉第二次做了寡妇,白瑞德来向她求婚。婚后思嘉仍然念念不忘卫希礼。她的三次婚姻没有一次出于真心。她把爱情和婚姻作为交易。后来她才明白卫希礼懦弱无能,根本不能适应时代天翻地覆的变化,倒是自称与她同类的白瑞德才值得去爱。等她明白这个道理后,白瑞德已离她而去。郝思嘉决心无论如合也要把白瑞德找回来,因为她才28岁,仍然年轻美丽。

读完这本书后我觉得思嘉是个勇敢的女孩,她看见自己的家园被毁,她坚定不屈,看见自己亲人离开,她擦干眼泪,努力奋斗。她是多么的勇敢,我们应该学习她那打不跨的精神。

飘读后感10

由玛格丽特·米切尔著作的长篇小说《飘》,反映了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贵族的生活。

这部作品塑造了一位具有叛逆性格乔治亚贵族女性斯嘉丽,讲述了她与朋友、家人、情人在美国南北战争前、内战爆发期间、以及战后重建时期的生活;同时也讲述了斯嘉丽与白瑞德之间的爱情故事。

美丽任性的斯嘉丽,暗恋名门之后卫希礼,但因门第阻隔,加上性格差异极大,卫希礼已择期与表妹韩媚兰订婚。斯嘉丽一气之下,即趁南北战争爆发之际,抢先嫁给韩媚兰的弟弟韩查里。而悲剧的是,查里应征入伍,由于天生体质较差,再加上严格的军事训练,染病身亡。因此,斯嘉丽很快便变成了寡妇。

战争是的她不得不面对饥饿、贫困及社会地位的变迁,她要保护自己的庄园,要让自己的家人及卫希礼一家生活下去,当然,她还想自己也过上好日子。因此,她果断抛弃了母系血统南方贵族小姐娇滴滴的形象,露出了父亲爱尔兰人强悍的本色。她靠着骨子里的坚强,凭借着白瑞德对她的深情,在战后迅速积累了大量的财富,过上了想要的日子。

只可惜,她一直沉浸在卫希礼的梦中没有醒来,忽略了她已经拥有的白瑞德的大量的爱。直到最后,媚兰死去,她可以和卫希礼名正言顺地在一起了,她才发现,她一直在享受着白瑞德的爱而不知。白瑞德在绝望之际愤然离家出走,她却发誓要重新找回白瑞德的爱。只可惜,失去了的东西,要想再找回来,就难之又难了。因此,在遭受了一连串的挫折与打击之后,斯嘉丽说出了那句至今让人回味无穷的话,“不管怎样,明天又是新的一天!”这也成为了新女性面对人生的一句强有力的口号。

整个故事弥漫着一种凄凉的氛围,看似写斯嘉丽的个人命运,实则是写整个南方社会随着南北战争的结束,旧有的贵族生活一去不复返的状况。

整个故事情节中,最令我感动的是亚特兰大沦陷时,斯嘉丽逃往塔拉庄园的那一段。1864年8月,亚特兰大沦陷之际,韩媚兰临盆在即,斯嘉丽不顾自己的安危,留下来为其接生。在北军进程之前,白瑞德护送斯嘉丽和韩媚兰母子出城回塔拉庄园。途中,白瑞德参加南军,让斯嘉丽独自驾着马车护送韩媚兰母子赶回塔拉庄园。在这段漫长的逃亡之路中,充满了坎坷与艰辛,斯嘉丽随时都有可能被路上突然冒出来的北军或劫匪残害,但凭借着自己的智慧与勇气以及爱尔兰人特有的强悍品质,斯嘉丽终于战胜了困难挺起来了,带着媚兰母子安全回到了塔拉庄园。这段让人揪心的逃亡历程让人着实佩服斯嘉丽的伟大与不凡。

体现了斯嘉丽强悍女性本色的还有她极强的责任心。在遭到北军洗劫之后,斯嘉丽的母亲去世,父亲连自己的女儿都认不出来了,两个妹妹有重病在床,没有食物。此时,19岁的斯嘉丽独自扛起了全家人的生活重担。她心底里有个强烈的愿望,她要靠自己的双手重振塔拉庄园昔日风采。看到这里,我不由的热血沸腾,心潮澎湃,对这位伟大的女性肃然起敬。

本篇小说最成功的地方应该是在对人物的性格特征方面的刻画。斯嘉丽,在那个战乱纷争的年代,作为一名手无缚鸡之力的女性,能为自己的土地争取到最大的利益,除了聪敏、智慧、还有勇气、毅力与责任心。她具有顽强的生命力,不管在什么困境中都能生存。她不完全依赖于男人,是个积极进取且新手承诺的女性。当然,仅有有点而没有缺点的认识不完整的,也是不存在的,本篇小说中最引人注目的还有她身上所暴露出来的人性的缺点。她自私、虚荣和冷漠等,让我们感觉这个人物形象很真实,虽然“不完美”,但却很丰满。再说白瑞德,他的男性形象被许多女性所推崇,这主要归功于他对待感情的执着。他是个有政治主见、立场坚定的男人,但又不忘本。他表现玩世不恭,爱一个人却智与感情,冷酷与柔情的冲突,在他身上表现为矛盾的统一体。因此,白瑞德这个男一号的形象塑造的也相当“完美”。从这篇小说中,我们不仅要学会如何的面对残酷的现实生活,用自己的智慧与毅力去处理生活中遇到的挑战与困难,还要学会珍惜身边的人对我们付出的感情,不要失去之后才懂得珍惜,到那时,悔之晚矣。因此,珍惜现在所拥有的每一分来自他人的唉,也尽量用自己爱去回报爱我们的每一个人,不要让自己的生命留下过多的遗憾。

飘读后感11

初读《飘》,觉得作者不知道在讲些什么,只知故事是从一场宴会开始。后来,再次读了一遍,或许是成长了,便读出了整个故事的曲折、复杂。

纵观全文,我觉得,最喜欢的人物还是思嘉,尽管她任性狡黠、残忍贪婪,但同时在她身上表现出的还有她的娇艳美丽、精明能干。她不像当时的妇女们,她们那么拘谨,又是那么迂腐,而思嘉不同,她是只活泼又不受束缚的鸟儿,在那样一个昏暗的社会自由自在翱翔。当她错误地给艾希礼套上自己精心编制的“礼服”时,她的爱便错了;当她不明白自己的情感,消耗尽瑞德的爱时,她又再次错了。好在,思嘉很坚强,当她两次犯错时,她想起父亲的话:“世上唯有土地与明天同在。”她正面自己的情感,不再迷茫、犹豫,她相信明天,明天她就能把握住爱。主人公思嘉便是那么一个有些孩子气,却又坚强,拥有希望的人。

就像艾希礼所说,媚兰是那样脆弱胆小,而思嘉却是那么勇敢。虽然思嘉在爱情上失败了,但是她的生活,她的努力,显而易见得成功。当艾希礼把媚兰托付给思嘉时,尽管心里很不满,但她还是遵守自己的诺言,细心地照顾媚兰。在战争期间,人人都过得很困难,思嘉却靠着自己的努力养活了媚兰还有自己的一家人,虽然很多是靠欺骗弗兰克得来的。或许,有人认为她真是狡猾,手段卑劣,但我却不能认同,思嘉这样做,完全是为了救所有的人,她不能让父亲的家业毁于一旦。思嘉是那么努力,她执着、勇敢地保护着所有人。 与媚兰相比,思嘉真算不上一个良家妇女,但就是这样一个人才更显得真实,更令人感同身受。媚兰太完美,完美到不可能,所以她只能算是一种美好形象的代表而已,这便是我喜欢思嘉的理由,她才是一个正真活着的、有血有肉的人。于媚兰,思嘉刚开始的情感只有嫉妒与厌恶,但最终媚兰的宽大胸怀让她明白了她是喜欢和依赖着媚兰的,毕竟,媚兰一直在背后默默地帮助她。思嘉其实也拥有一颗宽容天下的心,战争期间,她以宽容容下了媚兰。正是这样一颗宽容的心,保护了媚兰,也让思嘉看清了自己。

《飘》的篇章是华丽的,它塑造了思嘉这样一个有着自己灵魂,又丰富多彩的人物。让我从思嘉身上认识了她的坚强、任信、努力、执着、勇敢与宽容。全文也因此人物,增添了不少的意趣。

飘读后感12

世界名著《飘》,它里面的故事让我感动,郝思嘉的性格与命运让我心动,然而最让我触动的是她常说的一句话。“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在兵荒马乱的年代里,这也许就是一个她活下去的动力和信念吧。

有些读者也许认为,那是她在逃避现实吧;但我认为不是这样的。在郝思嘉的心里,她说这句话并不是想逃避什么,她只是认为,今天即将过去,所有的不好的东西都将逝去,而明天,又会是一个新的开始。我把这一精神视为乐观,而“明天”一词则是衡量乐观的单位。

世界上有多少个明天,就有多少份乐观。生活中不如意的事十之八九,不同的人对待这些总有不同的看法和行动。刘禹锡说: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苏轼说: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世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事,人生并非没有憾事,悲欢离合即为其一。古人早我们几千年就领悟了这个道理。仕途失意,亲人分离,家境贫寒,这些都没有阻挡他们前进的道路。

期待和向往明天,其实是期待和向往一个新的起点,这是一种蓬勃向上的正能量。这一现象不仅存在于玛格丽特的小说中,在现实中也正是如此。霍金因生病而行动不便,只有三根手指可以动,他没有抱怨生活,反而创造了奇迹,写出了《时间简史》这本伟大的著作。当一位记者询问他是否觉得上天不公时,他只答道:“我的头脑还能动,我有我爱和爱我的人,我热爱生活。”春秋末年,越国国君勾践,曾败于吴,屈服求和,磨砺身心,日夜操劳,后卧薪尝胆,发愤图强,终成强国,公元前473年灭吴。

其实,很多时候并不是我们不敢去相信明天,而是没有认真地过好今天。如果认真活在了当下,未来也一定有也一定是美好的。

曾经有这样一个故事:有个乐天派从12楼掉下,刚要坠向地面时,他就对在楼下心惊胆战的朋友高喊:“瞧,现在还没事呢。”,但是幸运的事,他被楼层伸出的物什挡住了而奇迹般地存活了下来。面对坠楼身亡的危险,那个乐天派表现出的毫不畏惧,他用自己的行动告诉人们:面对困难,不要退缩;面对失败,不要气馁;面对伤痛,不要失去勇气。一个人的成功,是有着乐观相伴的,因为乐观向上,使他冲开了多少感情的磕磕绊绊,使他在最高峰高喊:“永不放弃!”一个乐观者在每种忧患中都能看到一线闪光的希望,而悲观者却在每一个机会中都看到一种可怕的忧患。

一时的失意真的不算什么,挺一挺就过去了。别害怕,只要在心里默念: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呵呵,我想着就是作者玛格丽特要传递给我们的信息吧。相信自己的明天,穷途未必是绝路,绝处也可以逢生。

飘读后感13

《飘》是一部取材于美国南北战争和战后重建的小说,书名直译应为“随风飘逝”,它出自书中女主人公思嘉之口,大意是说那场战争飓风一般卷走了她的“整个世界”,她家的农场也“随风飘逝”了,思嘉以这一短语抒发了南方农场主的思想感情,作者用来作为书名,也表明了她对南北战争的观点,这与本书内容是完全一致的。

这部小说与一九三六年问世,并且立即风靡世界,六个月内共售出一百万册,日销额最高达到五万。一九四九年作者去世时,本书已在世界上四十个国家共销售八百万册,到一九八八年增加到二千五百万册以上,平均每年近五十万册。小说于一九三七年获普利策奖,根据小说拍摄的电影《乱世佳人》一九四0年首演,一九四六年获奥斯卡奖,曾创造连续二十多年获巨额利润的记录,至今犹在世界影坛上享有盛誉。由于这部作品长期广泛流传,故事中的主要人物几乎家喻户晓。

这部小说为什么能在美国和世界各国赢得那么多读者,而且历久不衰?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实际上,这部作品中尽管也有世乱兵燹、悲欢离合的动人情景和爱恶交错、情词误会的曲折因缘,但与那些以奇险取胜、以妖冶媚人的所谓通俗之作比较起来,毋宁说它的故事结构是简单的,情节是常见的,作家的艺术手法也是朴实的。再加上题材的严肃性和倾向的明确性,作品的格调便远远超出迎合市民趣味的境界了。

这部作品的成功之处,一是现实主义地反映了十九世纪中叶美国南方农场主阶段的生活和南北战争及重建时期的一个重要侧面,二是创造了几个鲜明而丰满的人物形象,后者尤为突出。这是作者在艺术上作出的重要贡献,它已为历史所证明。

作者在人物描写上着墨最多的是思嘉和瑞德两人。思嘉那十年来的生活经历大体分为三个阶段,而作为精神支柱的则是爱情、土地和金钱,即对于这三者的占有欲。其中对爱的占有欲更带有掠夺性、猎奇性和盲目性,愈是难以实现愈追求不舍,因此长期专注在艾希礼身上,直到媚兰死后即将获得满足时,才发觉他并不值得爱,才决定移情别恋,但为时已晚。她对土地和金钱的追求也是狂热的和不择手段的,但跟爱情的主观直觉和梦幻色彩比较起来,则主要是现实变革的结果,是战后家业衰败、生活贫困和重建时期金钱至上主义的产物。尽管为了金钱可以委屈自己的肉体,损害自己的妹妹,不惜与弗兰克结婚,但决不牺牲对艾希礼的爱情。因此爱情一旦幻灭,金钱便黯然失色了。这是思嘉最大的不幸,颇值得读者同情,正如她那艰苦创业的精神有时令人佩服。思嘉有一定的叛逆思想,但这是与她的投机性分不开的,都来源于彻底的自私自利和无止境的占有欲。

瑞德·巴特勒在某种意义上也是农奴主阶级向资产阶级转变的人物,至少是南方名门望族的一个不肖子。他为人狡诈、冷酷、倔强、为达到个人目的不择手段,与思嘉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他与思嘉一样,只从个人利害出发看待战争,但远比思嘉高明,看得出南方“只有棉花、奴隶和傲慢”,胜利非北方莫属。他对思嘉的爱是真诚而热烈的,这不仅是情欲的追求,也是理智的抉择,因为他认识到了思嘉是他真正的同类,两人婚配无异于壁合珠联。但是他的现实主义与思嘉的幻想几经较量,终于失败了,于是他将爱全部转到女儿邦妮身上,并决心为了她的前途而在生活作风乃至政治倾向上来一个转变,争取上流社会的同情。结果邦妮一死,他的理想便随之破灭,生活乐趣也茫然无存。瑞德是性格最复杂、眼光最锐利的一个人物。他最了解思嘉的强处和弱点,既爱她又轻侮她,既恋恋不舍又不甘屈尊以求,反而采取冷嘲热讽、若即若离的态度,以致在明争暗斗中落得个两败俱伤的下场。不过,正是通过他对思嘉的无情解剖,作者才完成了塑造这个女主人公的艰巨任务。

瑞德走了,思嘉准备先回塔拉,“明天”再想出办法把他弄回来。后来究竟怎样呢?里普莉说,如果时间允许,她可以写出一百种续集来。的确,本书的结尾给读者留下了广阔的想象天地,这正是作家艺术魅力的产物。

飘读后感14

寒假看了一本世界名著《飘》,又译为《随风飘逝》。这是一篇由作家玛格丽特·米歇尔创造出的一篇佳作。这部经久不衰的书,曾被翻拍成电影《乱世佳人》。 电影虽有部分内容不同,但是大体是尊重原著的。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名为斯嘉丽的女孩,拥有美貌,拥有土地,拥有成群的异性追求者。 但是她并不在乎他们。她认为她爱上了一个名为艾希利的男人。艾希利样样精通,兴趣爱好广泛,是个典型的“好男儿!”。可惜艾希利不爱她,艾希利爱的是另外一个人,她的名字叫梅兰妮,也就是媚兰。斯嘉丽像她的父亲一样,是一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在表白被艾希利拒绝以后,她恼羞成怒,赌气嫁给了查理斯——一个她并不爱的人。而这一切,都被一个叫白瑞德的人看在眼里。

后来,南北战争爆发了(说实话我支持林肯先生)。几乎所有的男人都去参加了战争。开战前,南方的人们满怀信心,并且早已有必胜把握。说到南北战争,就必须简短的说明一下。“来自美国北方的共和党人林肯虽然不是解放黑奴的倡言者,但他认为蓄奴不人道,反对扩大蓄奴,而一向以奴隶来发展产业的南方对此感到强烈反对。然而,北方对于南方这种工人的垄断亦产生仇视心理,双方开始出现矛盾。1860年,林肯当选总统,而林肯在政纲中提及的保护关税及《宅地法》大大削弱了南方奴隶主的利益。这使南卡罗来纳州在1861年旋即宣布退出联邦,而南方各州亦纷纷响应南卡罗来纳州,脱离联邦,并成立“美利坚联盟”,推举来自肯塔基州的杰斐逊·戴维斯为总统。两个月后,南方政府开始发动武装起事,北方政府被逼应战,南北战争开始爆发。”我认为这是美国历史上意义极大的一次解放战争。像艾希利这种“上等人”为了维护南方奴隶主的利益自然要去参战了。白瑞德则留了下来。他说过:建国与亡国都是赚钱的好时机。

后来,事情并没有像南方人想象的那样顺利。艾希利被捕入狱,军队在一步步倒退——在这之前查理斯,也就是斯嘉丽赌气嫁给的人,患肺炎悲剧地死亡了,留下来了小宝宝韦德。斯嘉丽自然没有爱这个韦德宝宝,她和媚兰小姐一起思念着阿希礼。而这时,媚兰发现自己已经怀孕。斯嘉丽为了她在十二橡树的承诺,没有离开媚兰。当小宝宝艰难地被生下来了之后(媚兰乃萝莉),斯嘉丽带着她们赶回了塔拉,却发现母亲已死,父亲痴呆。

战争夺走了斯嘉丽的一切。她从绝望,到后来开始自强,骨子里的傲气终于发挥得淋漓尽致,她撑起了整个一大家。在这期间,白瑞德时常出现在斯嘉丽左右,给予她帮助,连出城都是白瑞德在帮忙——因为亚特兰大当时正被包围。后来,艾希利奇迹般的幸存了下来,回到了塔拉。可是生存的问题一直缠绕着他们,生活非常艰难。最后,斯嘉丽想到了白瑞德,他一定能够帮助他们。于是她做了白瑞德的情妇,他们还生了一个宝贝女儿叫美兰。白瑞德非常爱美兰。他把自己所有精力与金钱都献给了美兰,可她却在骑马时意外身亡。自然,斯嘉丽也很悲伤,但是白瑞德对她已经不闻不问了。

在这期间,斯嘉丽一直没忘记艾希利,他们的关系似乎亲密了许多。白瑞德渐渐淡出了斯嘉丽的生活圈。后来,媚兰由于第二胎难产而死,视之为情敌的斯嘉丽知道了媚兰的良好品质,同时她发现,她从艾希利身上所渴望得到的,都没有找到。这才明白,她爱的是白瑞德。她回去找白瑞德,可是白瑞德已经准备离家出走。斯嘉丽悲痛的向他乞求,他抛下了一句话:“亲爱的,我根本不在乎你。”走了。

说实话,我对斯嘉丽深表同情。她的整个青春都在追逐她追逐不到的,而她所拥有的都在青春中随风飘逝。她的家,他身旁的小伙子们,她的家人,媚兰,还有一直深爱着她的白瑞德,都离她而去。她变得一无所有。不过,这种事情的发生,绝不是偶然,她的性格决定了她的命运。她身上的良好品质,如勇敢,坚强等,都让她在遇到种种困难时都不向命运低头,即便最后白瑞德离开了她,她仍然在想:明天,我会想办法把他搞回来,不管怎么说,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而她的虚荣和固执,让她失去了很多。她的家,她的土地先不说,白瑞德,那么适合她的人,当他已经彻底失望离去的时候才反省过来自己需要的是白瑞德。又或者说,爱艾希利爱的太盲目,以至于最后才发现自己完全不爱他!从她的教训中,我总结出:一,不要失去之后才明白自己曾经拥有。二:不要浪费掉自己一去不复返的青春。三:学会去了解一个人,这样会避免一些不必要的尴尬和遗憾。

不愧是世界名著,第一次读就有这么多的感受。相信以后懂得更多时,明白的就更多了。

飘读后感15

努力,不仅是一种心态,更是一种绝佳的姿态。慢慢长大,慢慢变得迷茫,慢慢觉得活得空虚,后来开始寻找一种状态来让自己填补空虚,百转千回,后来发现,只有努力。《飘》主要讲述的是美国南北战争前后,南方种植园的代表塔拉庄园的故事。

她,思嘉。华丽的出身,高傲的心态,一如既往的认为自己无所不能,任何东西只要想就可以无所不得,从来没有被告知,生活还可以以另一种完全不同的样子呈现在自己面前,它甚至可以那样的悲怆,那样的艰难,她也从来不曾理解什么叫做绝境,什么叫做绝处逢生,不知道还有一种境地,在那里,只能靠自己,别无选择,不知道那一望无边际的红土地,甚至于塔拉庄园的每一捧红土,对她有何蕴意。经历过苦难方知只有家园是永恒不变的,也只有家园,在她孤立无援的时候,可以无条件的收留她,然后毫无保留的让她汲取力量。家,是一个多么温暖的字眼,那里有她最爱的母亲艾伦;有她拥有爱尔兰血统的豪爽的父亲,那个永远爱她,并深深以她为荣的血性男子;有为她倾注心血的嬷嬷,那个肥胖黝黑的仆人;有两个骄傲的如花的妹妹;有上百的黑奴;成堆成堆的棉花……但在南北战争之前,至少在十二橡树村的野宴之前,她是意识不到这一点的,在她的心目中,只有艾希礼,那个给她梦幻光环,并给她留有一丝希望的美男子。思嘉没有办法不去想他,即使在最艰难的时刻饿肚子的片暇也是一样。在她心目中,他就像诗一样美好,越是捉摸不透,便越是有一种强烈的占有欲,就像她曾经妄图吸引十二橡树村所有的青年英俊男子一样,一样一如既往的坚持自己。

她一直都在努力,即使结果不尽人意,但没有任何一个读者拥有批判她的权利,更何况多数人还是喜欢她的,我喜欢她,喜欢她一直在坚持自己,一直敢想敢做,一直不低头的执着,更喜欢那绝佳的努力。

一次鲁莽,未被压抑的冲动砰然爆发,因为艾希礼的拒绝,她陷入前所未有的耻辱,瑞德的出现,更让她觉得以往的骄傲全都破碎了,一句“你不是一个上等人”,奠定了二人情感的基调,也促成了她,奥哈拉小姐与查尔斯荒唐的令人发笑的婚姻,战争迫在眉睫,而让她与媚兰生活在一起,也成了最大的折磨。她,媚兰,艾希礼的妻子,思嘉想念的人竟是眼前这个时刻把她想象成善良女子的人的丈夫。瑞德对媚兰的经典评价:“高尚的女人靠的不是美貌,伟大的女人靠的也不是衣着”,在瑞德心中,媚兰是自己见过的近乎完美的人。

后来的思嘉,迫于生计,可以把一切都抛掷脑后,守寡如何,穿丧服又怎样,任何流言的侵扰都挡不住她心中对跳舞强烈的渴望,而瑞德正好投其所好,两个人就这样在亚特兰大引起轩然大波,与战时的大环境多么的格格不入。

我不会结婚,除非在我没有其他办法征服一个女人的情况下。如此的狂妄。他,瑞德,以一个投资商的姿态,把人们心目中无比崇高的爱国一类的伟大品格,贬的一文不值,即使在别人夸赞他偷渡封锁线运进人们所需商品的功劳时,也会直率坦言自己只是为了利益:“在一个城市崛起和毁灭的同时,总有大笔的钱可捞”,他活得,始终真实。习惯性的恭敬地弯腰表示对人们无比的尊重,然而他越是这样,便更加显示出他的不屑,他对所有的人以及他们拥护的主义,统统表示出的不屑。于是有了爱盟人士对他猛烈的抨击,仿佛越是这样,他活得越是快活。

是战争就会寓意苦难,它会让一个刚强不摧的人,霎时被击打得遍体鳞伤,经由权利和金钱所拥有的一切,被毁灭得彻彻底底,不见踪迹。北方的军队打到了亚特兰大城,人们纷纷涌向城外,无援的思嘉,因为曾经对艾希礼有过承诺,而这承诺,让媚兰成了她逃命的牵绊,在这极端危险的时刻,瑞德的笑脸和思嘉的慌乱,又形成一个鲜明的对比,他没有任何牵绊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哪个亲人是欢迎他的。调侃,戏弄,勇敢,认真,专注赢利,经营以自己的思维维系的生存规则,这便是他,而这也是思嘉百思不得其解的,这是怎样一个人,竟然以这样一种姿态在道德的底线边缘骄傲地活着,自得地活着。只有在面对他最尊敬的媚兰时,他才没有以往令人讨厌的表情。思嘉本以为在逃命的路上还有一个瑞德,是一件多么幸运的事。她却忽略了瑞德一贯的令人捉摸不透的作风,面对长长的逃命旅途,他选择离开思嘉,让她们自己赶往塔拉,说出的理由让思嘉震惊,他要去参军,去挽救那个所谓的自己并不拥护的主义,明知会败,依然前行。

思嘉一行在塔拉的遭遇,使她第一次学会了承担,学会了为了生计而不择手段。同样是为了生计,思嘉在第二次结婚后,带着对艾希礼的念念不忘,有了第三次婚姻。

婚后的瑞德和思嘉,没有了往日嬉笑挑逗的兴趣,他感到自己错了,之前一度夸大的婚姻的作用,婚后令自己无限度的失望,他将爱转移到女儿身上,倾注了近乎所有。邦妮任性,挑逗,爱爸爸胜过爱妈妈,为了她,瑞德做出了之前想都不会想的事,不知道多少次向以前自己得罪过的人低头。

女儿的死,彻底颠覆了瑞德的希望,媚兰的死,彻底摧毁了艾希礼,当思嘉面对茫然的艾希礼时,她终于明白,自己一直爱的不过是艾希礼头上梦幻的光环罢了,她带着无比清醒的头脑狂奔回家,面对精疲力竭的瑞德,她道出了自己之前一直都不清楚的爱,然而她得到的是冷漠。他害怕,经历过太多的谎言太多的欺骗,他已经没有力气和精力再一次面对被欺骗的风险,于是离开,于是只剩下思嘉自己,独自梳理一直以来凌乱错落的思绪。

乱世佳人,并非乱世成就佳人,而是佳人经过乱世的历练,展现出了更加凄美的故事。故事太长,于是我们往往忽略了理性的判断,只是任由思绪飘荡,一味感性地评价人物。

虽说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但美好的塔拉庄园里的生活,若能持续,或许思嘉也会过得很好。我觉得我们应该拥有一个精致的人生,你可以不很在意衣着,也可以偶尔马马虎虎,但我们在面对时过境迁时,面对迎面而来的苦难时,一定要有足够迅速撤退的动作,我们不能保证自己时时刻刻处在一个足够安全的环境,但我们可以选择修炼一个怎样的自己,面对伤害,面对不理解,没有必要死缠烂打,把自己的弄得遍体鳞伤,要知道把自己弄得筋疲力尽不会挽回什么,这世界不会因为一些人对你苦大仇深表现出的同情而对你更加温柔,要想别人善待你,你首先应该学会如何善待自己。也没有必要把自己弄得多么悲壮,没有人会看这些,所有的能通过你的悲壮得到的东西,除了同情不会有其它,每个人都应该是一个礼物,如果我们无法让自己成为别人的礼物,那就不要轻易走进别人的生活,不要让自己活得很累,同时连累了他人。

作为那个动荡时代的商人,他在战争中始终屹立不倒,他头脑冷静、机敏,能清醒的认识到北方的资本主义工业经济必将代替南方的奴隶主种植园经济的趋势。但这样清醒的认知并没有让他悲伤怀旧抑或消极颓废,而是极富冒险精神的在战争的危机中寻找商机。他看准一切时机,夹缝中求生存,大发战争财。

或许,在这个日新月异、飞速发展的社会,我们所需求的,正是白瑞德这种危机中寻机遇,夹缝中也能求生的精神。

2014年,可以说是整个酒店业的寒冬年。在整体市场一片萧条的危机中,旅业公司自主管理的老牌五星级酒店京瑞大厦没有因循守旧,更没有一蹶不振,而是借助危机对固有的经营模式进行改革,在危机中寻找新的经营出路。京瑞人紧追时代步伐,改变传统的经营理念,迎合新兴消费形式,尝试以微博、微信、手机APP等新媒体为平台进行产品推广和销售。全新的经营模式吸引了大批依赖网络媒体的新客源,开创了京瑞新的经营方向,开拓出全新的销售市场。另一方面,京瑞人分析市场环境,大胆改变多年的营销侧重方向,严格控制低价旅游团队的占有量,将营销重心向商业散客和会议市场转移。基本形成了以网络、商业散客、会议市场为核心,以旅游团队为补充的客源结构。使得京瑞大厦的市场占有率等各项竞争指数稳居区域内前列。京瑞大厦正是靠着这种在危机中不消极、不放弃,不断开拓创新寻找机遇的精神才能在行业寒冬中逆势增长。

曾经像也一直像思嘉一样,我在心中都会默默藏一个带有光环的影子,疲劳的时候,那个影子可以给我力量,有了那个影子,我就觉得自己无所不能,只要我愿意。随着成长,影子在不断变换,一个破灭之后又有另一个,总之,心里的那个位置一直不曾空虚,也许终有一天我会让那个位置彻底消失,也许那样会更好,但何苦现在要强迫自己呢,顺其自然吧,顺其自然地成长,活得越来越像真实的自己,才是自己。

思嘉始终以一个努力的姿态存在书中,也存在在我的心目中,看到过很多书中的人物,最喜欢的却始终是她,一个始终向上的努力的姿态,是永远都不会失去色彩的。

飘读后感16

一部经典的爱情故事,一段离奇的感情经历,一个耐人寻味的悲苦结局,这是我读了几遍《飘》之后的大体感受。

有人讨厌斯嘉丽,讨厌她的自私,孤傲与虚荣,讨厌她抢走妹妹的丈夫,讨厌她看不起贫苦的农民,讨厌她为了钱可以不顾一切的丑陋姿态。但我并不讨厌她,事实上,她令我不得不敬佩她。我佩服她的坚强勇敢,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种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承担,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时,她却选择了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不管她面临着什么,她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然而她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却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斯佳丽爱的是艾希里,可是,艾希里却不要她。就像瑞德说的,艾希里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艾希里,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德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艾希里。她认为她所欣赏的优点艾希里都有,实际上只是她人为的加诸在他身上的而已。这就如同她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艾希里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她就如同一个小孩子,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然而当她明白时已经太晚了,唉,正如文中所说“期待的心经不起太久的等待”,思佳丽从来都不敢正视她的情感,一直以为自己爱的是艾希里,实际上呢,直到她的他离开的那一天,她才发现,那个一直守护着她的人原来才是自己最爱的人,可是人去不再,她能上哪里去寻找?她又怎么追回他这么多年的爱?她已经把他伤害得那么深了,还会追的回来吗?人,为什么总要等到失去了才追悔莫及呢?从来不会好好珍惜身边的人,身边的事,这就是人吗?期待的心经不起太久的等待啊,千万不要等失去了才发现那个他(她)是那么重要啊!!

文中我们还不能忽视的一个女性就是普遍受大家欢迎的媚兰,我不得不说她是一个完美的女性。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正如瑞德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温柔,对艾希里非常体贴,对所有的孩子都非常关爱,她贤惠,让家庭温馨,家人和睦,她又是宽容的,对于斯嘉丽与艾希里犯的错不仅不计较而且还保护他们,她文弱却更坚强,敢于面对任何事情。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艾希里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看着媚兰,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而恰恰因为她太完美,我觉得太不真实。我认为没有缺憾的人生似乎更不完美,也许《飘》正因为结局的遗憾而更完美吧!

有时候特别羡慕斯嘉丽,有一个特别了解自己的人,而且还特别疼爱自己,有时想这种男的存在吗?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所以当他们的女儿出生时,瑞德把他所有的爱都倾注于她的身上,邦妮不像斯嘉丽,邦妮爱她的爸爸,瑞德能从她的身上找到温暖,找到希望,找到爱。但是他曾经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德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唉,想起来也的确挺伤感!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艾希里,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德,那她就不会失去他。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飘读后感17

《飘》不仅是它的那个时代的所处社会环境的真实写照,还折射出人类社会的很多规律性的东西。其中它对人际关系入目三分的刻画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忽视的。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斯佳丽以及玫兰妮人际关系的处理和巴特勒人际关系策略的绝妙运用。

首先看一下斯佳丽。斯佳丽略施小计就让一群帅哥围着她团团转,以及后来四面楚歌的社交境地都是不错的分析题材。人际交往为什么会发生?往往是因为有需要。庄园主的公子们倾心于斯佳丽的美貌,想成为她的男友,满足一下男人的虚荣。而斯佳丽也需要通过对公子们的魅力来向阿希礼展示自己迷人的风采。他们各取所需。其实这样说对他们可能有些刻薄。其实很多我们认为很高尚的友谊也是源于需要。伯牙子期之所以能结下如此纯洁的友谊就是因为俞伯牙才华被肯定的需要被钟子期满足,于是他产生了相见恨晚的感觉。 同样斯佳丽后来外交处境的矛盾也可以归结为需要。因为她不需要跟那些没落贵族的太太们打成一片,而那些太太们也对她的行为很是看不惯,更不必要跟她打交道,一不来二不往,她们之间的僵局和隔阂就这样形成了。相反,斯佳丽却跟那些潜在客户打的火热。因为需要才产生了这样一种现象那就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个性相同、背景相近的人相互之间的交叉点会更多,于是相互之间的需要也就更加强烈。

然后我们分析玫兰妮。玫兰妮是一个天使一般的人物,除了身子比较瘦弱外,几乎没有什么缺点。有为难能可贵的是她对每个人都是平等看待的,总能从人的身上找到优点。由于人都有被肯定的渴望,所以她成为受几乎所有人欢迎的人,甚至连为人所不齿的妓女都愿意为她冒着危险做假证。她纯洁的如一张白纸,就像一座不设防的城市,也正是因为如此,这种人最有可能受伤害,同时又最没有可能有受伤害。说她有可能有伤害是因为她对任何一个图谋不轨的坏人都没有防备,欺骗她易如反掌。说她最没有可能受伤害就是她这种优秀的品质正好触及人性中最脆弱的部分,人们受其感化不忍心伤害她,同时会下意识的保护她不受其他人的伤害。还有一点就是她柔弱却不软弱,她有一颗刚强的心,有自己的主见,让人心生敬佩。人们总是愿意与具有高尚品质的人交往。因为跟这种人交往不需要玩弄什么心计,不用活得很累,而且能提升自己的人生境界。所以品德高尚的人只要不是自我封闭,是很容易处理好人际关系的。

巴特勒是一个非常值得分析的人物。除了他对斯佳丽始终如一的爱恋让很多男生汗颜之外,他驾驭人际关系的能力也很值得探讨。他与南方种植园主的关系经历了不受欢迎饱受非议到成为英雄般的人物。然后他又自毁名誉,因此变得臭名昭著,当他意识到这种处境对自己女儿的未来不利时,他又略施小计,力挽狂澜似的重新获得了种植园主们的青睐。在很多人眼中巴特勒是一个卑鄙小人,而按常理来说,卑鄙的人应该是不受欢迎的。为什么巴特勒能游刃有余的处理好人际关系?答案是他是个聪明人。他能准确的把握住人性的弱点,并且能够用他充满智慧的大脑巧妙的利用人性的弱点,用的那样的不露痕迹,让南方的那些太太们丝毫察觉不到的就被利用了,甚至到了这种程度:即使有个明智的人向他们指出他们受了巴特勒的蛊惑,被他利用了,他们不仅不会幡然醒悟,还会为巴特勒辩护。巴特勒第一次受欢迎是在战争期间,而受欢迎的原因就是他走私亚历山大人所需要的货物。于是他被看作是冒着生命危险为人民谋福利的斗士,正如我前面的所说的,他满足了人们的需要并因此被看成高尚的人,所以他受到赞誉和欢迎。当他预感到南方军队要战败的时候,为与南方上层划清界限以取得战后有利的地位,他开始自毁名誉,以至于亚历山大人无不对他充满不屑与鄙视,当然除了玫兰妮。战后他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但是南方昔日的种植园对他处处抵制。当他意识到这对女儿未来发展不利,同时他知道南方种植园主必然会重掌乾坤。于是他展开了他的计划。他知道太太们热心公共事业他就向里面捐钱。他对女儿关怀备至,并拿一些简单的问题询问太太们,使她们产生被需要的感觉。当太太需要借款的时候他主动担保,轻而易举的解决了这个难题。他还帮着南方种植园主们拉选票,重获政治权利。

他的策略如此成功,以至于太太们不仅自己的态度改变了,而且还说服其他人改变。由此我们得出很深的启示。人际关系是可以改善的,只要采取适当的策略。当你的梦想与人际关系发生冲突的时候,你应该选择你的梦想,因为你的梦想实现之后你可以运用梦想的成果来改善人际关系,这样会使你两方面都不会失去。就像巴特勒用为人所不齿的手段获得金钱,当他用包装后的金钱做好事的时候,人们似乎忘记了他的钱是怎么来的。 而如果你最终选择了人际关系放弃了梦想,结果很可能是二者都会失去。一般说来,人们是不会长久地记着你曾经是怎样为了友谊放弃了自己的梦想。当你穷困潦倒的乞讨到他们家门时,他们不放狗咬你已经是就够朋友了。当你面对类似的情况是,一定要慎重决定啊。

从《飘》中我们学习做人的智慧,处事的方法,我们因此会更加明智的对待人或者物。从而我们可以少走弯路,从别人的经验中汲取营养。虽然时代会有所变迁,环境会充满不同,但是人性中很多东西都是一致的,把握了人性,我们就更有可能明智的生活。

飘读后感18

《乱世佳人》是女作家玛格丽特的作品,这部作品以南北战争为背景,通过瑞德和思嘉曲折感人的爱情故事向我们展现了一幅波澜壮阔的历史画卷

作品中的男主角瑞德给我留下了深深的印象,尽管他放荡不羁、自私。但在内心深处却深深的爱着思嘉。他是一个好男人、好丈夫、好父亲。

他是一个好男人。瑞德与思嘉在“十二橡树村”舞会上相识,瑞德对思嘉一见钟情,并深深爱上了她。在亚特兰大义卖会上,瑞德看出思嘉不甘寂寞的心情,把她领出来跳苏格兰舞,帮助她摆脱丧服的束缚;在亚特兰大陷落的那天晚上,瑞德冒着生命危险护送她逃出炮火连天的困境:战后,瑞德借给她钱让她重新起家。瑞德为思嘉做了很多,原因只有一个,他爱她。瑞德对思嘉说:“你有没有想过,我是怀着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爱所能达到的最高程度在爱你的,爱了那么多年才最后得到你。战争期间我曾准备离开,想忘掉你,可是我做不到,只好经常回来。战争结束后,我冒着被捕的危险就是为了回来找你。我爱你,但是我又不能让你知道。思嘉,你对那些爱你的人总是很残忍的。你接受他们的爱。把这份爱作为鞭子举在他们头上。”多么真情的一段告白。尽管他放荡不羁、玩世不恭,但是他却倾其所有爱着思嘉,这是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爱的最高境界,瑞德做到了,我为这种爱深深折服。所以,他是一个好男人。

他是一个好丈夫。婚后,他带她到新奥尔良度蜜月。他纵容她,任她毫无节制的买衣服。带她到最繁华的街区,带她品尝美味的菜肴,带她结交朋友。早晨,瑞德亲自托着托盘把早点送到她房里, 一点一点的喂她,仿佛她是个孩子。夜晚,思嘉又一次梦到自己在茫茫大雾中奔跑。瑞德把她紧紧抱在怀里,温柔的安慰她。“我一定会让你过上安稳的生活”,瑞德说。的确,他做到了。他耗费巨资为她建了一幢豪华的大房子。邦尼出生时,他在门外寸步不离。因为爱,他纵容她,包容她。尽管知道思嘉不能忘记艾希里,但他仍在努力爱她。他是一个好丈夫。

他是一个好父亲。瑞德非常爱他的女儿。极其娇惯宠爱邦尼。女儿是他的骄傲,是唯一完全属于他的。他跟别人没完没了的夸邦尼的出众;女儿怕黑,瑞德就整夜陪在孩子身边;为了给女儿在社会上早早准备一个位置,他改邪归正,去接受那些掌握道德审判权的老女人的冷嘲热讽;他尝试着做正人君子,而这巨大的改变都因为爱女心切呀!是的,父爱是伟大的,他如高山般巍峨,大海般浩瀚,天空般广阔。这也是我不由想起了我的父亲,他是黄土地上极普通的农民,尽管收入微薄,但却倾其所有供女儿上学。支撑他拼命干活的唯一理由,让女儿有一个好的前程。父爱是伟大的、深沉的。

所以,我喜欢瑞德,一个好男人、好丈夫、好父亲。

我也喜欢女主角思嘉。她自信、勇敢、坚强,她有着她的家族那种不承认失败的精神,哪怕失败就摆在面前她也会把下巴高高翘起,迎接挑战。她是生活上的强者。 回到塔拉农场,面对母亲的逝世,父亲的精神恍惚。在一无所有的情况下,她毅然用19岁的肩膀担负起养家糊口的重任,她夜以继日的劳作,累的精疲力竭,只为一家人的温饱。我们很难想象:从一个衣食无忧、高高在上的思嘉一下子变成为温饱而奔波的思嘉。人生是多么变化无常,这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和毅力。在我们人生的道路上,并非一切都是一帆风顺的,也许我们会得到鲜花和掌声,也许我们会遭受挫折和泪水,不管怎样,我们一定要坚强,以一颗勇敢的心面对。

文中的女主人公斯佳丽——塔拉庄园的大小姐,在南北战争前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凭着她迷人的外表和活泼的性格成为最受绅士们欢迎的小姐。但是少女萌动的心却偏偏倾心于阿希礼——虽具有绅士的几乎所有的优点,却成为玫兰妮的丈夫。在阿希礼的宣布婚礼的聚会上,文中男主人公巴特勒对斯佳丽一见钟情,并展开旷日持久的追求。

而斯佳丽一心只想着阿希礼,因为阿希礼跟玫兰妮的结合,她一气之下嫁给自己并不爱的查尔斯?汉密顿。紧接着南北战争的爆发打破公子小姐的平静生活。男士们应征入伍,女士们翘首企望。查尔斯在战争因病去世,斯佳丽因此守寡,而巴特勒一步步诱使她冲破守寡的种种禁忌,以独特的方式爱着她。随着战争深入,战局发生逆转,南方战败。

我欣赏思嘉,她有着一颗积极向上的心,是事业上的强者。在塔拉农场,她拼命的种棉花;战争后,经营木材厂。只因为她心中有坚定的目标和信念。有时候在学习上很懈怠,对生活缺乏足够的激情,只因为缺乏一颗积极向上的心。

我佩服思嘉,她有一份“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的坦然。即使在守寡后,仍然在在亚特兰大的舞会上接受巴特勒邀请,有一种向传统挑战的勇气;战争后,干男人干的事业——经营木材厂。有些时候我们会很在意别人的话,受别人话的左右,而干一些自己不愿意做的事情。思嘉的这份坦然令我佩服。

但思嘉是一个婚姻的失败者,经历了三次失败的婚姻。第一次,为了赌气,嫁给查尔斯。第二次,为了农场嫁给了弗兰克。第三次,为了金钱,嫁给了瑞德 。一生中最重要的两个男人——深爱她的人,她深爱的人。她都不了解。直到最后,她终于明白,她这样说:“我爱的是一个我自己想象的东西,那个东西向媚兰一样死了,我缝制了一套美丽的衣服,并深深的爱上了他,后来艾希里骑着马跑来,他显得那么漂亮,那么与众不同,我便把那套衣服给他穿上,也不管是否合适,我不想看清楚他究竟怎么样,我一直深爱着那套衣服。” 她 明白自己爱的人是瑞德,瑞德是她的避难所,他强壮的臂膀可以拥抱她,宽阔的胸膛给她疲惫的脑袋当枕头。其实,有些时候幸福就在我们的身边,而我们往往跋山涉水的去寻找他。所以,请珍惜身边的每一个人。

但最后瑞德心灰意冷,选择了离开。我为他们的爱情感到惋惜。人生有时候就是这样变幻莫测,最终相爱的人没能走到一块儿。但从中我也明白了,相爱的两个人既想做生活的强者,又在爱情中做强者,终究无法相处。

飘读后感19

今天我累了,不能想了,明天再想吧!

——题记

我是高二才接触米切尔的《飘》,读完后我的心好痛,以致我看它的改篇电影《乱世佳人》都带有回避的眼光。小说《飘》是美国著名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唯一一部小说,小说1936年问世以来一直畅销不衰,不仅在美国,而且在全世界都受到广大读者的喜爱。现已公认是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的爱情小说的经典之作。

这几天,趁着暑假,我读完了一本名著,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读后要说的太多,接下来便逐一写下。

女主人公斯嘉丽。

对于她我很矛盾,很讨厌却又很喜欢,纠结了很久。她是一个大庄园的小姐,白白嫩嫩的双手上从未沾上一点泥土。她长的十分美丽动人,博得了全镇大部分男孩的追求。但是,她并不满足。天生自私的她为了追求阿希礼不择手段,甚至可以牺牲自己的幸福。

看到后来,我对她的看法渐渐改变。

那是南北战争打响的时候。北边的人打赢了,黑奴全跑光了。斯嘉丽昔日的大庄园繁荣的情景早已不复存在。怎么办?生活还是要继续的。可是,没钱。没钱怎么办?借!自己干!总之不论怎样都要把自己的土地夺回来!

斯嘉丽的骨子里就有一中永不服输的精神,可以休息,但是绝对不能放弃。于是,斯嘉丽用自己小姐的双手在烈日下摘棉花。曾经白白嫩嫩的双手早已经又红又紫。把棉花摘完,要上税,没税她的塔拉就要给别人。可是没钱。她不服输,她不愿看着自己的家乡白白送给人家。

于是,她为了自己的家乡。竟然抢了自己妹妹的男朋友,为了纳税。虽然不喜欢这种行为,但是,她又做出惊人的举动。她为了多赚钱。干起了男人干的活儿,每天去办木厂,不顾自己身体的安危,也不因自己是一个女人而不去干这个。

并且,她是那么的活泼可爱。对生活有着激情。爱跳舞,爱一切活泼上进的东西。后来,她和瑞特结了婚,尽情享受着她的钱财。是的。斯嘉丽热爱钱,也热爱生活,永远不放弃!

末了,我不得不说。斯嘉丽真的是一个敢爱敢恨,爱耍心计,活泼可爱,勇敢坚强,永不服输的女人。我对她爱也不是恨也不是。但是,有一点非常重要,那就是她对生活的信念。

“今天我累了,不能想了,明天再想吧!”

这句话是这本书的结尾。也是我自认为最经典的一句话。是的,你可以休息,但是却不可以放弃。我相信,只用永不言败,永不服输才能追求到自己的梦想。

《飘》开始的时候是美国南方奴隶制最好的时候,女主角斯嘉丽美丽、高贵、自信、勇敢。年轻就是一群年轻男女的玩乐,是一段错综复杂的爱情。然而战争打响了,在南北战争的残酷下,斯嘉丽成为了寡妇,不仅如此,她还得面对自己出生以为从来没有担忧过的问题——饥饿、贫困,还伴随着奴隶主地位的衰落。她果然是一个勇敢的女人,面对时代的变迁,她果断改变自己一贯娇滴滴的形象,凭着强悍的作风,当然还有白瑞德对她的深情在战后积累了大量的财富再次过上了富贵的生活。故事当然还没结束,斯嘉丽的爱情始终是悲剧,当她可以和一直喜欢的阿希礼一起的时候发现自己早已爱上了一直深爱自己的白瑞德,但白瑞德已经在绝望之余悄然离去了。

一直以来我都被瑞德与斯佳丽“错过的幸福”深深的刺痛着。瑞德十二年不舍的追求斯佳丽,可是到了最后关头:幸福的来临,他却做了一个逃兵。斯佳丽因为自己的固执,自私错过了真挚的爱情。坚强,勇敢为她求得了生存,却让她错过了生活。爱情里面没有对错!他们的失去也许只是时代的要求,生活所迫。我们不能指责他们的生活,而只能从他们的生活中警惕自己,挽救自己的生活。

读此书我有一个很困惑的地方:玫兰妮。这个人物让人太读不懂了,她一直那么爱斯佳丽,好像斯佳丽是这世界上最好的女人。书中由头到尾没写到她对斯佳丽和艾利斯之间的关系知道或不知道。很多人到看到斯佳丽与艾利斯勾此不清的关系,她却没半点反映。说玫兰妮笨所以看不到。是说不过去的,她对瑞德爱着斯佳丽就看得清清楚楚,可见,她是非常的聪明。作为艾利斯的妻子,她怎么可以不在意两斯之间的关系。即使在现代这样一个开明的社会,我相信妻子仍然非常在乎自己丈夫与其他女人暧昧不清的关系,除非她不爱;但玫兰妮爱艾利斯。玫兰妮实在让我搞不懂,我甚至怀疑她是同性恋,爱上了斯佳丽。如果谁懂,告诉我。

我的网名叫scolete。chan就是来自斯佳丽。因为我觉得自己和她很像,像到让我终日惶惶不安。一样的自私,一样孤傲,是很坚强,更可怕的是我也迷上了我的艾利斯。眼光只知盲目追求沙漠中的海市蜃楼,确忽视了从身边而过的绿洲。我的眼中只有瞬间,我爱他,这是我唯一知道的。面对一份不知是真是假的爱,我失去了自己。在瞬间面前,我永远都是无力的。就如在感性的爱情面前,理性毫无力量可言。三年前,我失败了,我决定放弃,放弃一切,从此就是行尸。也许无欲的生活可以让我的心少痛一点。但我的心仍然不平静,我过了三年地狱般的生活。我想这三年会是我生命中最痛苦的日子。

读完《飘》,斯嘉丽给我的一种很震撼的感觉。她有很多很多缺点,但同时又拥有让人敬佩的优点。她是一个很精彩很有美丽的女子,难怪见识多广的瑞特对她痴迷。我也深深的佩服这个真实的女子。

毫无疑问,斯嘉丽是虚荣的。她认为自己是郡里的最漂亮的,最有魅力的女子。所以,她希望郡里所有的男子都爱慕她,众星捧月地围着她。当艾希礼并没有为她的美貌而向她献殷勤时,征服感作祟,让她误以为她爱上了艾希礼。她的虚荣心让她错过了很多。

还有,她是自私的。在事情发生时,她想到得往往都是自己。比如,瑞特冒着生命危险将她从被攻陷的地方救出来,打算让她自己回到安全的地方,自己投身到部队参与战斗。斯嘉丽并没有担忧瑞特的安全,也没有为他的勇敢感动。反而谴责瑞特没有绅士风度,不护送她到安全的地方。

但是这些并不能斯嘉丽的魅力抹杀。她是一个发光体,吸引着人们的视线。

这么一个自私的女子,竟能够答应艾希礼的请求,好好照顾梅兰妮。当时,她还认为自己深爱着艾希礼。她是在怎样的心情下答应艾希礼的?在动乱发生后,我以为她会抛下梅兰妮独自离开。没想到她竟然不顾自身安危选择留下来照顾梅兰妮。我惊呆了!这个是我印象中那个自私的女子吗?为何她没有抛下梅兰妮呢?我无法弄懂她的想法,但是她的这种矛盾的做法让我对她更感兴趣,更加佩服。

最令我折服的是她的坚强。当她回到父母的身边后,发现家中已是一贫如洗,连吃饭都顾不乐了。但是我想,她应该会崩溃吧!她从小就生活在富裕的家庭,没有吃过苦,怎能受得了这种苦日子呢?但是我再次猜错了。她仅仅哭了一下就振作起来,担当了一家之主。我实在无法想象,曾经如此娇生惯养的她竟能下地干活,打水。最令我震惊的是,为了保护家里人,她竟然亲手开枪杀了人。她只是一个手无寸铁的女子,竟然能够如此坚强的守护亲人,不被生活环境的恶劣与艰辛打垮。她的信念“tomorrow is another day”更加表现了她的坚强还有乐观。

斯嘉丽就是这么一个形象丰满的人。她的缺点令我觉得她很真实,她的优点又让我折服。在生活中,我们也要仔细观察一个人,切不能只是嫌弃他人的缺点,要善于发现别人的闪光点。

无论我怎样努力,怎样奔跑,此终逃不出200多年前的宿命,我的心好痛好痛,谁来帮我止血……

无可否认,在看完《飘》之后我对女主角斯嘉丽的坚毅、果敢、永不放弃充满的敬佩之情,或许现代的许多的女生都有这种性格,但是前提是:在那个时候——战时、战后,那个年代——80年代,那个身份——千金小姐,她做到了,也许正是这样多种因素的综合才能令她成为这样一个独一无二的、充满魅力的女性,她的命运牵动了所有读者的心。

同时,《飘》是以斯嘉丽的命运为主线讲述了南北战争后南方奴隶主的地位衰落。斯嘉丽是一个典型的奴隶主形象,即使是爱情,她的爱情充斥着现实、虚荣。这样的爱情不浪漫,却更贴近生活,使读者们更容易体会其中的感情。看过《飘》之后,我还记住了斯嘉丽的一句名言:“明天又是崭新的一天”。这句话从此深深地影响着我,真的,态度决定人生。不要把悲伤、失败留着太久,再困难的时候都会过去的。从此之后,我始终抱着积极的态度去面对生活。即使在很辛苦、很伤心、很孤单的时候,我也在心里面默念着这句话,挺过来了。人生总会这样的啊,有伤心,才会在幸福的时候倍感满足,用心珍惜。所以现在,我真心觉得我们生在这样一个繁荣富强和平的时候真的很应该珍惜。虽然家里不是豪门,但是很温馨很幸福。

最后,想说的是,《飘》真是一部好作品,很值得我们都去看一看,然后想一想。

飘读后感20

“所有随风而逝的都属于昨天的,所有历经风雨留下来的才是面向未来的。” ——题记

我起初对《飘》这本书是不大感兴趣的,因而并未看过这本小说。那会儿我的好友正着迷于《乱世佳人》 这部电影,她看后便买了原作来品读。中文版和英文版加起来刷了有小十遍,重点情节几乎都储存在脑海里,完全成了个《飘》迷。后来她得知我并未看过 《飘》,因此热情的向我推荐。好友她,从书里生动的故事情节一直讲到《乱世佳人》电影里一幕幕气势恢宏的战争场面以及细腻逼真的人物形象,而且对电影里出演的女主角费雯丽感到非常惊艳,直呼:费雯丽饰演的斯佳丽是从书中走出来的!

于是乎,在她的影响下我对《飘》来了兴趣。七月盛夏,瓦蓝蓝的天,偶有阵阵凉风吹散暑热,指尖掠过象牙白的书页,仿佛忆起了一个随风而逝的旧梦,仿佛把我带到了塔拉,斯嘉丽她的红土家园。

小说《飘》是美国著名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也是其唯一的作品。小说通篇渗透着女性主义思想,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斯佳丽这个女性主人公进行描述。生动描绘了内战前后美国南方地区的社会生活,成功地塑造了斯佳丽、白瑞德、梅兰妮、艾希礼等经典南方人形象。故事中斯嘉丽对她红土家园塔拉的热爱、渴望与失去的情爱,是如此的扣人心弦和光彩夺目。书中每一个鲜活段落,都点明老南方逐渐随风而逝的文明魅力。《飘》这部作品,不失为那个时代的绝世佳作。

斯佳丽,是我最钟爱的角色。她是一个性格十分复杂的南方女性,她天真活泼,敢爱敢恨,聪敏机智,慎重又有远见。但她也有着高傲、叛逆、贪图虚荣和为达到目的不惜一切的性格特征。

她同时也是一个倔强的人。面对家中一贫如洗的打击,她坚定不屈,毫不妥协;面对母亲的离世,父亲变成痴呆,姐妹们身患重病,她擦干眼泪,努力振作;面对农场的近乎荒芜就连解决温饱都成难题,她毫不气妥,重头再来。斯佳丽她热爱着塔拉这片红土地,像它一样承受着苦难,却也饱含希望。

“所有随风而逝的都属于昨天的,所有历经风雨留下来的才是面向未来的。”

小说中也很好的体现出社会巨变所带给个人的一种改变。斯佳丽经历了战争,经历了频繁改嫁,经历自主创业与奋斗,渐渐地显现出了她不轻易认输、坚定信念、不屈不挠和追求自我价值的女性意识。把她的行为重新放到当时的美国,也免不了遭到舆论的迫害。玛格丽特·米切尔结合当时的时代背景和自身对女性主义思想的认识,非常成功的塑造出了斯佳丽这一女性主义者的光辉形象,是新世纪女性主义发展道路上的一个闪光点。但对于我国来说,女性参政问题、女性劳动报酬偏低的问题、女性下岗失业比例偏高的问题、流产和遗弃女婴问题以及婚后居住在男方家所带来的男女不平等问题在当下仍然存在。我国的女性压迫问题如果能真正的解决了,才能真正实现我国女性的解放。即使在这一方面会有很长很困难的道路要走,但我始终相信,在21世纪的我们所热爱着的中国,一定能实现男女平等。

我最爱战争时期,守护塔拉的斯佳丽。曾是千金小姐的她在战后被军队洗劫的土地上默默挑拣干瘪的胡萝卜以果腹。“上帝作证,我绝对不要再挨饿!”独立坚韧而又美丽的斯佳丽站在黄昏塔拉的土地上哭过后对着上天发誓永不饥饿那一幕我永远也忘不了。

这种积极进取永不妥协的生活态度何尝不打动人给人以热爱生活的力量?自强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论语·宪问》中的“不怨天,不尤人”正是很好的例子。我们的生活中或多或少都会遇到困难,但请记住,不管面临什么困难,明天还是要继续的。正如斯佳丽一样,好像什么都无法打倒她,她永远能找到一个支点,重新站起来。

“我明天回塔拉再去想吧。那时我就经受得住一切了。明天,我会想出一个办法把他弄回来。毕竟,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

是的,在这永恒的红土地,你力量的源泉上,明天又是新的一天。如果人的一生中注定了要经历困难的考验,那么让我们用像斯佳丽一样自强的心坦然接受,勇敢面对。总会度过的。一切困难,终将都会随风而逝。

飘读后感21

回眸历史的长廊,任《飘》将我带入美国内战那个特殊的年代,去经历一位出身南方种植园主家庭女子坎坷跌宕一生的故事。很喜欢《飘》这本书,喜欢郝思嘉的性格,每次读完,我的心情都久久不能平静。

小说《飘》是美国著名女作家玛格丽特·米歇尔创作的一部具有浪漫主义色彩、反映南北战争题材的小说。主人公郝思嘉身上表现出来的叛逆、艰苦创业和自强不息的精神直接影响了我,在战火和生活的磨砺下,成就了她坚强的性格。

她如一只翩翩起舞的蝴蝶,绽放着属于自己十六岁的花季。初次与她相识是书中所描绘的一次聚会上,她身着绿色花布裙,有着一双令人着迷的蓝色眼眸,显的极其恬美。她从生下便过着安逸的生活,那时的郝思嘉是人生中最美的时候,她是社交的宠儿,却遭遇了情场失意的痛苦。她倾心已久的邻居卫希礼却娶了她的表妹媚兰,之后苦难、困苦事情一件件接踵而来。

她如同一颗向上攀爬的藤萝敢爱敢恨,争取自己的幸福。她爱上了邻居卫希礼,不顾他将要和媚兰结婚,在野餐会上,单独约见了卫希礼抓住机会,向他表明了自己的心意,不幸的是遭到了拒绝。郝思嘉觉得自己颜面扫地,为了报复立即嫁给了媚兰的哥哥查理。她敢爱敢恨,大胆追求自己所爱,在当时那个年代来说,这需要很大勇气。

她是个纠结的矛盾体,但会做出正确的选择。媚兰是卫希礼的妻子,郝思嘉喜欢着卫希礼,所以说媚兰占据了卫希礼妻子的位置,是郝思嘉的情敌。尽管郝思嘉从心里并不喜欢媚兰,却因为对卫希礼的承诺,在最危难的时候,陪伴着、照顾着、关心着媚兰。她心里也曾矛盾,责任心还是打消了她这个想法,对媚兰尽了自己所能尽到的责任。

在这本书中,最令我震撼和感动的是在面对一个个挫折和打击时,郝思嘉直面现实不畏困难的精神。亚特兰大失陷,郝思嘉一心盼望着回到温暖的家,当她千辛万苦回到塔拉时,不得不面对对她的又一打击:最疼爱她的母亲去世,父亲因受不了打击精神失常,被洗劫一空的家,老老少少十多口等待着吃饭,生活的重担一下子压在她的身上。过去是多么安逸的生活,现在留给她的只有战争带来的伤害和洗劫一空的塔拉。巨大的落差与失望并没有打垮她,而是使她更加坚强,她把眼泪留给了自己,逼迫自己柔嫩的内心化为坚固的铠甲。在一个寒冷漆黑的夜晚,喝了点酒的郝思嘉躺在床上,不断想着她今后的生活,明天、明天还有许多事情去做,她要继承家族的使命,把最不幸的变成最美好的,现在的塔拉就是她的命运,她奋斗的所在,她必须攻克他。看到这些,我不由得心疼这个姑娘,所有的一切只得由她来承受。在塔拉那段艰苦的日子,在曝晒的阳光下,她亲自下地摘棉花,拎着篮子在烈日下到邻居废弃的果园里挖剩下的蔬菜,甚至为了生存杀了一个前来偷盗的士兵。在塔拉受到要挟时,她又不惜牺牲自己,嫁给了妹妹的男朋友,却也受到许多指责,救了水深火热之中的塔拉。

通过书中详细具体的刻画,我为郝思嘉不畏艰难,坚强面对和执着的勇气所感动,在带给我心灵感染的同时,她和白瑞德一波三折的爱情之路也让人唏嘘。一开始白瑞德是让郝思嘉所讨厌的形象,他好像能看透郝思嘉的心思,永远在戏弄和挑逗郝思嘉,在郝思嘉最需要帮助的时候,他又倾尽所有来帮助她。后来经历了重重坎坷,白瑞德娶到了郝思嘉,他对郝思嘉有着赤热的爱,却因为郝思嘉一次次对卫希礼的爱意让他终于决定放手。其实郝思嘉意识到自己爱的人是白瑞德时,他已经离去,但结局最后尽管郝思嘉伤心难过,但她想把他从新追回来。人们总在失去时,才知道珍惜。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东西也是《飘》带给我的另一个启示。

“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这是郝思嘉坚信着的。她一生坎坷,却从不放弃,总是坚强面对。这正是这本小说所传递给我的精神,也是《飘》的魅力所在。读《飘》、读郝思嘉、读她带给读者的精神!

飘读后感22

心理学家荣格曾说过:“性格决定命运。”这句话在《飘》中得到了充分的验证,无论是从小娇生惯养的斯嘉丽,还是时刻冷静自持的瑞德,从故事的开始到结束,推动情节发展,决定他们各自结局的,除了不可抗拒的命运外,不得不说是他们各自的性格,同样的社会背景,不同的人生遭遇,在那个社会飘摇,人人自危的岁月里,每个人都必须独自面对生活,独自生存,独自成长。

骄傲自强斯嘉丽

作为整部书的灵魂人物,斯嘉丽的人生,不可不说是跌宕起伏,从一个养尊处优的富家小姐,到后来自立自强的成熟女人,从对艾希礼的一腔热情,到最后目睹瑞德的离去,若是一个普通的女人,恐怕早已承受不住,可她还是走过来了,并且是始终充满着对未来的希望。

这不得不让人佩服,并且喜爱。可是,虽然她是女主,作者却并未将她刻画成一个完人,她同样也有缺陷,最初的她蛮横骄纵,爱慕虚荣,在得知艾希礼要娶梅勒妮时,她为了一时之气,而贸然选择嫁给一个她并不爱的男人,而当丈夫不幸在战争中死去,她却没有一丝悲伤,反而还有着几分庆幸,这便是她的贪慕虚荣,以及对婚姻的极度不负责,然而当战火燃来,当家园遭难,她却能勇敢的扛起自己身上的责任,帮梅勒妮接生,即使她对此一窍不通,却并未退缩,这又显示出她沉着果敢的一面。

当战争进一步扩张,在生活的压迫下,她也不得不面对生存的压力,不得不放下以前的养尊处优。在这场生存的角逐中,我们又看到她为了生存而不择手段,使计嫁给自己妹妹的未婚夫弗兰克,并在瑞德的帮助下买下一家木材厂,独自经营起来,她像一个男人一样,赚钱养家,即使在那样一个时代,这也是令人不可思议的。

可是在感情方面,她却十分的迟钝,即使最后选择嫁给瑞德,甚至在生下一个女儿后,她都一直傻傻的以为自己爱的是艾希礼,直到最后梅勒妮死去,瑞德离开,她才明白自己的感情,就是这样一个女人,她高傲、叛逆、倔强并且贪图虚荣,可她面对困难勇敢沉着,坚强独立,对未来始终充满希望,所以她令读者又爱又恨,只因他是一个真实的人。

精于算计瑞德

无论从哪方面来说,这都是一个优秀的男人,在时局动荡的情况下,他能清楚的看清全局而不被蒙蔽,甚至利用这个机会大发国难财,他头脑冷静,心思细腻,在爱上斯嘉丽后,他能步步为营,使斯嘉丽不得不投入他的怀抱,他能和妓女详谈甚欢只因他了解。就是这样一个男人,让人不得不为他着迷,纵然他也自私自利,狡猾奸诈,做事不择手段,可是当面对女儿时,他又表现出浓浓的父爱,甚至在女儿死后,他也对斯嘉丽疲倦了,在故事的最后选择了离开,可以说这个结局就是他一手造成的。

就是这样一个时刻冷静的男人,也无法承受一个女人这样对待自己的付出,或许从某个角度来说,他是对的,可以说从头到尾,他爱自己远超过爱别人。所以最后他才会选择离开。

懦弱绅士艾希礼

故事的开始,他是一个优雅的绅士,也是女主斯嘉丽的暗恋对象,是众多人心中的白马王子。同时还有梅勒妮这样贤惠的未婚妻,并且对她一心一意,然而随着故事的展开,当面临战争,面对失败,面对生活的压迫,他逐渐显现出他的不足,从战争中回来,他的锐气被消磨殆尽,无法给斯嘉丽提供任何帮助,甚至还需要斯嘉丽来帮助他。

可是他对爱情的忠贞,却又使人讨厌不起来,纵然他有种种不是,至少他始终保持着对妻子的爱,所以当梅勒妮死去时,他才倍受打击,也同时让斯嘉丽明白了自己的心,原来一切的追逐都只是因为他不爱她。

温婉贤淑梅勒妮

这是一个完美的女人,从头到尾,她一直都是那么温柔善良,宽厚待人,并且懂得体恤他人,在困难面前,看似柔弱的她却没有一丝退缩,甚至还屡次帮助斯嘉丽渡过难关。

她拥有者艾希礼对她的爱,有着完整的家庭,有着很好的人缘,身边的人都喜欢她,甚至作为情敌的斯嘉丽对她也恨不起来,可以说她的身上集合了所有女人的良好品质,可故事的最后她却也离开了,只因为她对丈夫,对孩子深深的爱。

或许对很多人来说,这并不是一个完美的故事,故事的最后,一切都没有结束,可同时,这又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故事里的人物,都仿佛是生活中实实在在的人,喜怒哀乐,七情六欲,一样不缺,这里的爱情,充满了功利与算计,这里的生活,充满了磨难与挫折,可就是这样一个故事,让人不由的沉思,那些关于生存与成长的过程。

飘读后感23

“Tomorrow is a new day!”这是我看完这本书后最喜欢的一句话。我们应永远不要停止相信自己,成长就是渐渐的变得温柔,变得克制,变得朴素,不怨、不问、不记,在安静中渐渐体会生命的盛大。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我们应该每天都这样对自己说,不要总是感到焦虑,不要总是因为事情不如人意而抱怨,世界上的事情又怎么会每次都是你想的那样呢?所以要相信:这世上,没有谁活得比谁容易,只是有人在呼天喊地,有人在静默坚守,所以,我们应该永远保持积极的心态,同时也应该付出,让自己的明天变得更好。

对于女主思嘉这个人物,我想说我内心是矛盾的。我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种环境下放下自己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种地,佩服她能不顾别人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可以说,在当时美国那样的动荡年代,有些男人都没法做到她那样,他勇敢坚强,乐观向上,对生活顽强抗争,从不屈服;她处事雷厉风行,精明能干,最让我印象深刻的一点是她对爱情的执着,虽然这样的执着有点盲目,并且最终导致了白瑞德的离开,但是,这更可以看出她对爱情的忠贞。但是,有的时候,我对于她的行为却有些不赞同。她美丽但是比较任性,并不是一个受欢迎的人;她很坚强,很活泼,但是,她却也是一个比较会耍手段的人;她明明有一个深爱她的人,但是她却一点都不知道珍惜,反而经常伤害他,只是在需要帮助的时候才会想到他,寻求他的帮助;她喜欢追求幸福和富裕的生活,他一直在追求她所认为的理想的爱,她一直在追求艾希礼,即使真的艾希礼不爱她,并且有了自己的妻子。她是个十分有个性的人,她一生爱过两个人,但却从来没有好好了解过他们,如果她了解艾希礼,他就不会喜欢上他,如果她了解白瑞德,她就不会失去他。

因此,我想说,一定要明辨是非,不要让自己的幸福溜走!

在这里,还想说男主白瑞德,这本书我看完第一遍后,我就爱上了这个男的。我觉得他是一个好男人,他和思嘉在一次舞会上第一次认识,就深深地爱上了她。在亚特兰大义卖会上,白瑞德看出来思嘉不甘寂寞的心情,所以把他领出来跳舞;在亚特兰大陷落的那天,白瑞德冒着生命危险护送她脱离困境;战后,白瑞德借钱给她让她重新起家……一切的一切,只源于他爱她。白瑞德曾对思嘉说过:“你有没有想过,我是怀着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爱所能达到的最高程度在爱你,爱了那么多年才得到你。战争期间,我曾准备离开,想忘掉你,可是我做不到,所以经常回来,只想看到你。战争结束后,我冒着被捕的危险只是为了回来找你。我爱你,但是我却不能让你知道。思嘉,你对那些爱你的人总是很残忍,你接受他们的爱,但却把这份爱作为鞭子举在他们的头上。”多么深情的一段告白!即使她放荡不羁,玩世不恭,但是他却倾其所有的爱给了思嘉,这是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爱的最高境界,白瑞德做到了,我为这种爱深深地折服了!

他不仅是个好男人,而且是一个好丈夫。婚后,他带她去新奥尔良度蜜月,他纵容她的一切,任她毫无节制的买衣服,带她到最繁华的街区,带她品尝最美味的佳肴,带她结实朋友。早晨,白瑞德亲自把早餐送到房间,一点一点的喂她。夜晚思嘉又一次梦到自己在茫茫大雾中奔跑,白瑞德紧紧地把她抱在怀里,温柔的安慰她,他说他一定会让她过上安稳的日子,的确,他做到了,他耗费巨资为他建立了一幢豪宅,邦尼出生时,他在门口寸步不离。因为爱,他包容她,尽管知道思嘉心里还是忘不了艾希礼,但他还是在努力的爱她。

但是,永恒的爱也还是有磨光的时候,最后,他放弃了,失望了,最后终于选择了离去。

《飘》通过白瑞德和思嘉的爱情故事,告诉了我们一定要好好把握自己的爱,好好珍惜爱你的人,每个人,只要你用心经营,都会有属于自己的爱情,好好珍惜,不要放弃!

飘读后感24

“还是把这个问题留到明天去想吧,不管怎样,明天又是新的一天。”这句自白看来似是心如冷灰,也充满了对变幻莫测的人生的迷惘和惆怅。

有着倾城容貌、羡人身材、独立个性还是个富二代的斯嘉丽,年少时并不珍视自家的庄园与家乡的红土地,然而在经历了太多不同寻常的事情——对阿希里的失恋、初次失败的婚姻、家人故土相继遭遇不幸、逆转成为女强人和巴特勒的离去后,斯嘉丽的心中是无法不产生一种难以言说的失落的,也逐渐领悟了故土的含义。也许一切往事都会随风飘逝,然而深深刻在心中的,还是难以随着时间褪色。

等等事件,究竟是如何造成的?是女主人公多次错误的选择导致的吗?还是心灵交流遭遇中断、难以为继?

年轻的斯嘉丽,爱慕虚荣又有着过强的自尊心,富于幻想而又整日担忧现实与想象情境会多少有不同。因为一个美丽的夏日黄昏、一次彬彬有礼的来访、一双难以读懂的棕色双眼,斯嘉丽自认为爱上了这样的阿希里。在无意听到阿希里的订婚消息后,神不守舍的她整日都想着如何劝服阿希里私奔。我们这位天真而执拗的姑娘,开始陷入一种不利于她的'理智和清醒发挥作用的境地。劝说的失败、行为的鲁莽,的确“有失小姐的体面身份”。终于,阿希里的婚礼上她外强中干、内心泣血不止后一气之下接受了梅兰妮兄弟查尔斯的求婚,结婚典礼上还悔恨道“我彻底失去阿希里了!”在整个清晰或模糊的世界中,有了一双明亮的双眼、不再沉迷于幻想并敢于抬头直面也许惨淡的事实,才是成长。然而一往情深的斯嘉丽从头到尾怕是都没把深爱阿希里的幻影抛到九霄云外。

巴特勒船长的出现,无意中改变着斯嘉丽的生活,甚至是她自己、他们两个。每个战火纷飞的场景,几乎都有他的身影,天气或炎热,或冰冷,那个平日看似爱挖苦人、嘲笑人的巴特勒,却是危难关头冲过来保护斯嘉丽的英雄。他们有着雷同的性格,反抗着传统、并叛逆刻板的信仰,以及务实的作风和关键时刻冷静理智的头脑——以及少有的诚实和勇敢。

紧急从亚特兰大撤离,是巴特勒带着斯嘉丽和待产的梅兰妮共乘一辆偷来的破旧马车外逃。可以想出,如果船长单独逃跑,速度会提升多少。也许是巴特勒心中认定这是一份责任,不管是看做斯嘉丽等人还是几位南方逃难女士,船长那一种美国公民的本土精神自然而然流露无疑。

当斯嘉丽欲冲破世俗的眼光,独自联系家庭以外的陌生人并接手一个即将破产的锯木厂时,家里的所有人都一致保持反对态度——包括当时的丈夫弗兰克,因为以那时的主流意见,女人尤其是已婚妇女,外出经商是有违“妇道”的,更是件危险的事。此时的斯嘉丽骨子里的傲气及务实作风又突显出来。她大胆地裁下母亲遗留的窗帘做成一件华美的外套,顶着黑妈妈“大逆不道”的白眼;她不顾路上危险,独自乘着马车前往监狱寻求帮助。但是此时的巴特勒资金被林肯政府冻结,无能为力。气急败坏的斯嘉丽本色毕露,愤恨自己心有余而力不足,还给了冷冷地说“你在欺骗我”的巴特勒船长一记响亮的耳光。随后我们的女主人公认定他不会再给自己帮助了,就在一筹莫展时,斯嘉丽却无比惊奇地注视着已富可敌国的巴特勒走来。

其实,斯嘉丽吸引人之处不仅是外表和家世。我的眼中,斯嘉丽吃苦耐劳、敢于担当、坚强独立的独特精神,绝不失是充满独特魅力的优秀品质。内战后的南方一片衰败,塔拉庄园一蹶不振,连家人的温饱问题都难以解决。这样的情况下,斯嘉丽放下以往的小姐身价,亲自下田地、摘棉花、挤牛奶、忙厨房,还照顾家里两个重病的妹妹和一个精神异常的父亲。白嫩细腻的双手长满老茧,迷人飘逸的卷发沾满汗水,如此的重担,落在一个20出头的美国女性柔弱的肩膀上,她却为全家人撑起一片独有的天空。

然而,此时的阿希里——那个让斯嘉丽心软的阿希里,却躲在书房中,寻找着他记忆里和理想中一去不复返的世界。伴着他哗哗翻书声的,正是斯嘉丽辛苦的劈柴声。

小说中巴特勒、斯嘉丽两人一起的大部分时光都是巴特勒对斯嘉丽不断的关心爱惜,而不像我们所希望的那样。斯嘉丽心里自以为对阿希里念念不忘,无数次忽略和伤害一个丈夫的自尊心。美蓝的死终于让巴特勒心灰意冷。一个雨夜,巴特勒以一颗无比破碎的心淡然地向妻子诉说了往日的一切,随后踏上了追寻家族温暖的征途。幡然醒悟的斯嘉丽苦苦哀求丈夫留下,亦无力回天。苍白的脸上,那张赌过气、开过心、卖过萌的脸上,早已分不清是雨水还是泪水。相思已断,独孤冷月,夜夜盼,却是人去楼空,只有静静听钟摆在漆黑的夜,摆了一下,又一下。

历史如烟。那场南北战争,那幢烧毁的楼阁,那些挣扎在历史洪流中不愿屈服的人们,那双凝视前方、挂满泪水的眼睛,那颗冰封的心脏,均随风飘逝。飘逝的,也不只是伊人心。

飘读后感25

“《飘》是一本伟大的小说”,这句话从小到大不知道听多少身边的人跟我说过了。其实第一次读这本书是在我初中的时候,那时候读书,也无非是看个热闹,必然也体会不到一本书的味道在哪。时隔多年,我又重新读起这本,感悟良多,我相信在以后的每一年,反复的去读这本书,每次都会有不同的感受。

初中的时候读《飘》,觉得梅兰简直是女人中的极品,以那时候的观念来看,梅兰就是我以后最想成为的一种女人,尽自己的努力最大限度的对整个世界温柔,善良,活得成熟,知书达理,懂事,完美无暇。同时在小说里,她有一个真心相待的爱人,按部就班,互相陪伴共渡一生,对于很多女人来说,这也算是人生的一种完美了吧。但是小说总不免片面,过于完美的人物形象在现实生活中当然不存在,一个越成熟懂事的女孩子,心里越是苦累。或许由于作者的偏爱,小说从来没有剖析过她的阴暗面,但是想要当梅兰,可是相当不易的。若说千年修得巴得勒,那女人想要修得梅兰,想必要有亿年了。首先你要忍受的是世界的恶意,你要学会一个人接纳一切,陌陌忍受一切苦难,然后把它们化作一颗糖,送给别人;然后,你要抛弃自己的很大一部分,从小我,变到无私,时时刻刻为别人设身处地的着想,爱他人;其次,你要有一颗平静如水的内心,不卑不亢。单说做到第一点的女孩子又有多少呢?从小到大,我们有无数的受伤的可能,感情上,生活上,事业上,多少人能保持一个人不吭一声的消化掉所有的恶意,然后以一颗勇敢的心微笑的面对未来呢。身边太多的人,都是在感情中受伤以后黑化,无所谓的活着,养备胎,伤害别人。这样来讲,斯嘉丽的影子在生活中反而常见一些。

整本小说我没有绝对喜欢的人物形象,因为小说里的人物难免极致化,但是要说让我觉得最鲜活的,那一定是斯嘉丽了。看完书,我最大的想法就是,斯嘉丽一定和我一样是狮子座吧,哈哈。这几天读着读着,我总觉得,自己跟她真的很像,或者说,她是我的升级版。冲动,自我,任性,坚韧,好强,自由,自信,虚荣。这样说来也很奇怪,一个从初中开始就羡慕梅兰的女孩,怎么越活越像斯嘉丽了呢?事业上人们对我的评价总是,精明,聪明,总是能把事情做到极致,但是在爱情上,我和她一样奋不顾身,我和她一样永远在乎自己得不到的,看不透的。我喜欢一个人,就会直接的,大胆的告诉他,我会勾引他,吸引他,然后睡了他。同样的,我和她有一样悲惨的命运,就是永远得不到自己真正想要的东西,就算得到再多人的青睐,也还是得不到“艾希礼”的心。可是我这样的女生,甚至有时候连我自己都觉得不知道我的自信从何而来,但是总是莫名的充满对明天的信心。

在之前遇到一个“男神”,我喜欢他,他失恋了,我安慰他,陪伴他,我追求他,直接大胆,他也不拒绝,就这样很久,我们在一起了,在一起以后很久,突然有一天,我才明白,他从来没有爱过我,他爱的不过是我身上他前任的影子,而我没有办法为了他去变成另外一个人。在和他相处的过程中,我才开始懂得,所谓心目中“男神”,不过是穿了一层华丽的衣服,当然这衣服也是我自己的虚构,然后给他硬是套在了身上,于是我就看不清他真实的模样,其实我爱的一直是他的衣服,而不是他这个人。有一次做爱过后,我们躺在床上聊天,他说我是个自我的人,我没有办法否认。可是爱情里面的每一个人又何尝不是呢,归根结底,在恋爱中,我们爱的还是爱情中的自己。

飘读后感26

十岁出头的时候,姐姐不知道怎么拿着爸妈给的钱买了这本书,然后一个暑假,我们两个人捧着一本书非常着迷的一起每天通宵达旦直到看完。

如今26岁的年纪,重新打开这本书,粗粗翻阅,竟是满篇的种族歧视,阶级斗争,各种党派,有些地方偶尔还要查询一下南北战争的历史,然后我就跟姐姐说,我们十三四岁的时候迷恋这本书的什么地方,姐说:老男人的魅力无双和疯女人的风骚绝代,哈哈一笑后发现,其实也就是这么回事呢。

但是还是想重新看一遍。

然后发现这次并不是多么喜欢斯嘉丽,反而爱上媚兰了,如此隐忍贤惠知感恩的女人让我心疼,我觉得她跟艾希礼是真正般配的,一个干净英俊优雅有学问,一个温柔贤惠知书达理,而且她与艾希礼是真的情投意合的,两人任何时候都在真心为对方着想,这不正是我们女孩子想要的爱情吗?

再来说女主与男主,任性的斯嘉丽确实有她自己独特的个人魅力,很轻松的就能让男人爱上他,包括白瑞德。然而,就是这么一个情话不多但一直用行动爱着斯嘉丽的男人,斯嘉丽直到他离开时才发现自己是爱白瑞德的,这不正是我们身边最常见的爱情么?

就像陈奕迅歌词里唱的: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

书看到后面,还是喜欢斯嘉丽的,失去家园与家人的她,并没有像别的女人那样绝望,而是大声发誓:As god is my witness,as god is my witness,the Yankees aren't going to lick me,I'm going to live through this,and when it's over,I'm never going to be hungry again,No,nor any of my folks,If i have to steal or kill-as god is my witness,I'm never going to be hungry again.这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段话之一。如此个性,才是斯嘉丽真正可爱的地方。

记得书中前面部分,斯嘉丽的父亲要把塔拉农场留给她时,她觉得要是得不到所想要的人,什么

塔拉农场还是别什么都是一文不值的,她的父亲告诉她,她还年轻,将来会懂得爱这块土地的,只要她做了爱尔兰人,她是没法摆脱它的。如此一段话呼应了后来的斯嘉丽重建塔拉,依赖塔拉,正是遗传了她父亲的这点坚强与不承认失败的精神,所以后来孩子跳马摔死了,白瑞德离开了,媚兰病死了,仿佛所有的美好都离开斯嘉丽了,她仍然能够高扬起下巴说:

毕竟,明天又是另外一天呢!

飘读后感27

大学时期看的电影印象已经模糊。花了三个星期看完了这本巨著,全然是新的旅程新的探索和新的感触。

说实话,战争初期的故事我是不怎么喜欢的。我和思嘉一样对战争没有多少敏感性,也不怎么关心。前面一部分却恰恰是战争贯穿了所有的聊天和所有的场景。

我也不喜欢思嘉,她貌美可是她任性——为了赌气嫁给一个自己根本不爱的人,她自私自利——不惜连自己妹妹的情人也抢,她叛逆——***妈教给她的东西她从来不作为她自己的价值判断,她爸爸的忠告她从不认真考虑;她狂热——她爱一个已经跟她明明白白说了不爱她的人,甚至根本没有考虑自己为什么爱他;她很笨—除了跳舞参加宴会吸引男人,没有任何别的精神寄托……她并不比任何的别的城里的女孩子更加具有鲜明的个性。

可是当北方佬占领亚特兰大,当她得知她唯一的精神寄托——妈妈可能生病的时候,她可以冒着一切生命危险不顾一切要回到她的农场的家去。当她历经千辛万苦回到已经被北方佬蹂躏的农场时,她唯一爱过的女人妈妈已经去世,她的爸爸已经疯了。就在当晚,她360度转变,没有丝毫犹豫,立即成熟起来,挑起了全家的重担。亲自去找食物,亲自种棉花摘棉花,指挥一整个老弱病残而且非常不团结的家庭,还要面临北方佬军队的骚扰,面临源源不断来投靠的南方溃军。她严厉、严谨、粗暴,充分发挥了一个管理者的才能。当她的柔荑玉手起满老茧、她的纤纤玉足起满血泡,她再也没有漂亮衣服可穿的时候,她勇敢、坚强,成为整个家庭坚强的后盾。甚至当她得知农场将有可能因交不起高额税金而不得不被拍卖的时候,她使出全身力气,不惜再次利用卑鄙手段去诱惑瑞德,失败后又转而抢走妹妹苏伦的情人嫁给了弗兰克。这个转折以后,思嘉不再是那个上流社会的娇娇女了,她的性格丰满起来,她的形象立体起来,她的行为虽然一如既往的现实可是她有自己牺牲和奋斗的更高的目标了。当然也因为有了她害怕的饥饿,她拼命抓住她能抓住的——赚钱。思嘉是为了生存可以迅速适应社会让自己留存下来的人。从此以后,钱是第一位的。

当爸爸去世后,她再次回到塔拉农场,意味着她人生的第二转折又要来了,艾希礼第一次让她清楚了他因为自己的正直和上流社会人所具有的高尚,所以即使再爱思嘉也会保留对妻子的忠诚并因此严词拒绝了思嘉的私奔表白。但是让思嘉发现他的确对她有爱以后,她的心里更加热烈地爱着他。甚至让媚兰帮助说服艾希礼去她的木场工作,把艾希礼系在自己的裤腰带上。艾希礼软弱无能,只能适应和平年代,时时刻刻逃避现实。但是正因为如此也给思嘉带来心里更多的奢想。

和瑞德结婚后,经历短暂的快乐后,思嘉开始重新燃起对艾希礼的狂热,为他而拒绝和瑞德同房,在媚兰准备艾希礼的生日宴会前被艾希礼的妹妹在木厂抓住他们搂抱在一起,可是除了媚兰和瑞德支持她并为她在公众面前营造舆论外,艾希礼却躲在背后。直到媚兰去世将艾希礼托付给她的时候,她看到了艾希礼的软弱无能和逃避现实。她说,她人情了自己一直爱的是自己的幻想,而艾希礼是一个洗干净用银盆装好送给她也不要的不值得爱的人。她终于在一路莽撞和盲目追求中明白了自己的内心需求,可是瑞德却走了。

全书对思嘉的性格分析得很饱满,可是看完以后不禁怅然:爱情是什么?

思嘉对艾希礼的狂热犹如是人生的初恋吧。总有那么个人他不一定帅不一定完美甚至已经结了婚了,但是你就是爱他。听到他的声音就激动,看到他的眉眼就开心,闻到他的气息就激动……哪怕他明确说过了他不爱你。这样的一个人也许是现实中的,也许是虚构的,但是他满足你所有的期望却又得不到。我们也许感慨思嘉爱了一个错误的人却又失去了一个正确的人。但是在思嘉两次嫁人的时候,瑞德对她的感情其实又何尝不是思嘉对艾希礼的那种感情呢?

再说瑞德,他高大魁梧帅气成熟又有钱还懂女孩子心理也非常懂得社交技巧,历经女人无数,可是他爱思嘉。或许是因为她比思嘉大接近20岁,已经经历过无数事情才会显得如此专情吧。

瑞德是成熟的,他懂得自己想要什么,也懂得分辨什么是表面的伪善和内心的真实,他明白在一个乱世该怎么生存是最有利的,而且他一眼就能看清楚人家内心里想什么。所以他一眼就看出他和思嘉是一样的人。但是他为了一直处于把控的地位,思嘉永远都只有被他嘲弄的份儿。他不能对她说爱她,因为如果一旦说了,思嘉就会利用他的爱来操纵他。他是一个不愿意被人控制的人。

他对她的爱表现出了极大的耐心和包容。他看着她嫁给查尔斯当了寡妇,他把她从服丧的郁闷中解救出来。他时常借着去探望家人的缘故去探望她。他在战争物质奇缺的情况下以巧妙的方式援助她们。他冒着生命危险去为她抢马送她出城。又看着她嫁了第二次。可是仍然借钱给她,支持她。在她没有马车夫的时候每天都以路上偶遇的方式去帮她赶车来保护她。可是在言语上,他仍然极尽嘲弄以让她能傻傻地接受。

但是即使是这样一个人也需要被爱。他明确要求借钱给她开木厂却明确要求不能用这个钱支持艾希礼。他看到她在自己怀里叹气就知道她把他当成了艾希礼,他受不了她处处维护艾希礼,尤其是她为了艾希礼要和他分房睡以后,他一切明了于心却未曾半点吐露自己的痛苦。

最后媚兰去世,他知道思嘉可能会提出离婚而投入艾希礼的怀抱,于是抢先提出了要走的理由,并且因为女儿的死,他已无所寄托。所有的爱都消耗殆尽。即使思嘉翻然醒悟也没法挽回。

看到这个结局的时候,我唏嘘不已。其实思嘉一直没变,一直都是享受着瑞德的爱,直到后来爱上他。而瑞德开始也一直没变,一直爱着思嘉,可是最后却不爱思嘉了。这爱真的是会变是会错位的。当你爱上的时候,他没爱上,当你爱上了,他却走了。故事虽然是开放式的结局,但是人物的关系却已大大发生了变化。是爱太短暂还是人太嬗变?是爱太琢磨不透还是人太自私?究竟有没有爱?爱究竟能存在多久能保鲜多久?……

我想这就是本书留给我的无尽的思考。

飘读后感28

Gone with the wind.一切终将过去,更钟爱一个字的表达:飘。

已经很少见一个字的书名,尤其是这样传世的名作。最沉重的人生,轻轻地讲出来,还有大片大片的留白,所有的苦难和艰辛都变成了细语的呢喃,仿佛风一吹,就任何都不曾留下。任何记忆,都是错觉。

爱和人生,都容易出现错觉。就像,斯嘉丽爱了半生阿希礼,在战争和生死的挣扎中至死不渝,却在瑞特转身离开的时候,明白她爱的,唯有他而已,一个在风雨交加中给予她庇护和纵容的男人。瑞特看透她伪装的外表,洞悉她心里所有的小邪恶,接受她所有的不善良,甚至默默包容着,她对另一个男人的爱。她纵然千般不堪,他也爱她。似乎,所有的战争和苦难都成了这场爱情的陪衬。

没有人是不必成长的,最激烈的一场战争,是和自己的对决。

年轻的时候,总以为不甘心是爱,舍不得是爱,后来放弃过别人,也成为被别人放弃的人,无论是友情还是爱情,都在多少次别离中进行渐远,也失去了心里最初的向往和想象,在和自己的战争中,丢盔弃甲,千疮百孔。回首再看的时候,那个陌生的曾经的自己,已经被岁月流沙层层掩埋。丢了的,失去的,得到的,在车水马龙中的一片茫然,在万家灯火中的孤独凄凉,还有功成名就的志得意满,一切,都会过去。于时间长河和宇宙万物而言,每个人,都是微小的沙砾,不值一提,无足挂齿,晃一晃,就落幕了,无谓的纠结与固执,都是枉然和徒劳。懂了的时候,就可以淡定而又释然的,把这一生的放不下,都轻轻地放下,把这一生的挣扎,都娓娓道来。

每个女孩的生命里,都有一个阿希礼,却不是都会出现一个瑞特·巴特勒。斯嘉丽不是一个好女孩,却足够幸运。

我想,最后,瑞特还是会回来吧,爱比恨,记得长久。

飘读后感29

郝思嘉一直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在阳光下,在一瞬间便爱上了其实她终其一辈子都不能了解和能给自己幸福的那个人——卫希礼。在现实生活中,也会经常遇到:“只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再也无法忘掉你容颜”的爱情故事。也许,在那一眼中,看到的是自己压在心底的梦想和人生,于是,义无反顾的选择了坚持。只是,对于,一个无法实现的梦,再多的坚持也不过是落花流水。这选择,便真的是只猜到了开头,却无法猜到结尾。

能够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恐怕是每一个人心中最完美的爱情,可是,命运有时却让我们在错的时间遇到对的人,比如郝思嘉与白瑞德。只是初时的相遇让郝思嘉怎么也难以把他与爱情联系起来,尽管他一直在自己最困难的时候出现、帮助自己,更重要的一点,是她的目光始终停留在她理想中的那个人身上。于是,她总是看不到身边的爱是真实的,才是自己可以把握的,徒任韶光逝去却握不住在手的幸福。

爱情,应该在阳光下成长,应该是理智与肯定的,而郝思嘉始终读不懂自己的心,也无法了解自己在意的那个男人。她只是固执的把一厢情愿与想象在自己的心中画了一个记号,而这个记号总能阻止她明白自己,明白爱情,明白怎样接受与付出。

爱情,原本需要面对与拒绝。因为不了解自己,不了解自己一直在意的那个人,所以就不明白那偷吻只不过是一种对美的肯定和对现实软弱的逃避。也正是因为不了解所爱的人,反倒让原本不知道爱情的郝思嘉更迷惑。而给予了没有希望的爱情,更让人沉沦。原来,很多时候的纠缠其实也来自于对方的暧昧。

对于那一份无法肯定与获得的爱情,终是在最后让郝思嘉明白那只不过是自己多年的想象,是自己在自己内心深处给那个人穿上了金黄的衣服,是自己的想象让他伟岸。只是真正了解自己和爱恋的那个人后,她也永远失去了她能获得的幸福和那一个真爱她的人。而这时,明白已经太晚。于是,才有了这句:“明天又是新的一天”的话语。只是,明天虽然是新的一天,但未必就是有希望的结局。

如果,能明白自己在爱情中要的是什么,懂得自己爱的那个人,或许便不会迷惑,便不会失去真正的爱人与幸福,便永远也不会期待明天,因为把握此时,便是最好的时光。

飘读后感30

《飘》这部作品浓缩了玛格丽特对爱情、战争等许多方面的见解,耗尽十年才完成他,她是玛格丽特毕生的心血,更是爱情中永久不衰的经典。

《飘》的故事发生在1861年美国南北战争前夕。生活在南方的少女斯嘉丽从小深受南方文化传统的熏陶,可在她的血液里却依然流淌着叛逆的野性因素。随着战火的蔓延和生活环境的恶化,斯嘉丽的叛逆个性越来越丰满,越鲜明,在一系列的挫折中她改造了自我,甚至改造了整个家族的命运,成为时代时势造就的新女性的形象。作品在描绘人物生活与爱情的同时勾勒出美国南北双方在政治、经济、文化各个层次的异同,具有浓厚的史诗风格,堪称美国转折时期的真实写照,同时也成为历久不衰的爱情经典。

记得斯嘉丽的父亲曾经说过,这世上除了这片红土地再也没有人或事物值得他去拼命。他将这句话告诉斯嘉丽不仅是安慰她失去丈夫的痛苦,更是提醒她无论将来她遇到了怎样的痛苦或挫折都不能轻易地去放弃生命。这句话不仅是在提醒斯嘉丽,更是在告诫我们要每天都充满希望,不能随意地就去放弃生命。

很多人看过《飘》之后都评论斯嘉丽是一个像猫一般的女人。她用猫的眼光去看待整个世界。她有猫一般傲慢的性格。她曾经是舞会上的焦点,是那个小镇上每个男人心目中的女神。但我觉得褪去斯嘉丽故作坚强的面具,她其实就是一个还未长大,被父母捧在手心的小女孩儿。她深受南方文化的熏陶却又叛逆十足。她有她的信念,每当她遇到挫折后,她总会对自己说:明天一定会好起来的!当阿什利拒绝她后是这样,当全家的生计落在她的肩上是这样,当瑞德离开她时也是这样。

然而我却没有拥有像斯嘉丽那样的信念。做完每件事后我总是想:如果这件事做糟了怎么办?我的后果会是怎样?每当事情做糟后我总是在想:怎么办?我应该怎么办?我总是做遭每件事后都抱着绝望的心情等待着结果。我从来没想过去抱着希望再多做一些事不让这件事变得更糟。当我看完《飘》这本书后,我深深的喜欢上了斯嘉丽的这个性格。我也在努力完善自己的性格,让自己也去拥有像斯嘉丽般的性格。总是抱着希望去面对每一天。

《飘》告诉了我,无论发生了什么事。我们都要带着希望活下去!只有乐观的活下去我们才能看到更美好的明天!

飘读后感31

看完《飘》的结局,我是很伤心的,可是,如果它是一个美满的结局,就不真实了!毕竟,每个人的结局是很符合书中刻画的他们的性格的。

对思嘉真的是又爱又恨,爱她的遇事果敢,爱她的不屈不挠,爱她的乐观心态,可是,又恨她的自私,恨她爱钱如命,恨她怎么那么不理解瑞德!

对瑞德是又爱又怜,那么喜欢小孩子的他,我不能想象出和小孩子在一起时是怎么样的温柔!而,心里明明深爱着思嘉,却又害怕被思嘉发现,怕收到她的嘲讽伤害,因而每次对思嘉的关心与关爱总是包裹着一层刺,用这层刺来保护自己脆弱的内心。瑞德的内心是很脆弱的,反正是比起思嘉来,是显得脆弱的。邦妮的死对他来说是致命的打击了,如果,邦妮没死,我想,他们应该会美满的在一起的。但是,邦妮死了,这就使得两个人之间有了一道无法逾越的鸿沟了。就像思嘉后来也觉察到了,她想老老实实承认,她以前那样谴责他只是因为自己心里太难受,然而,总是没有合适的机会来说这些,而表示道歉的行动一旦拖下来,便越拖越难办,最后真的是不可能了。看到这里,觉得很遗憾。两个人,两颗心就这样越来越远了,或许,从来没近过,但是,我一直抱着希望,也确实有很多机会让两个人可以走近的。但是,思嘉和瑞德,两个人都是固执的。

媚兰和艾希里,媚兰真的太完美了,内心没有一点点自私的阴暗面,作者把她刻画的太完美了,就像瑞德所说的那样“她是一位伟大的女性”,以至于我对她也是仰慕尊敬的态度,而没有过多的情感了。艾希里,刚开始是我的白马王子的形象,当然是受了思嘉的影响,但是,后来,内战爆发,旧时代变迁,艾希里就真的死了,死在了旧时代,新时代的艾希里就剩一个躯壳了,除了三K党那次行动之外,我真的觉得他就是行尸走肉了。

只是,思嘉直到媚兰去世,才恍然醒悟,自己原来深爱着瑞德,真的是有些晚了。小说最后,思嘉又打起精神,想回塔拉休养然后重新振作,再追回瑞德。就是不知道瑞德还会不会等她?~希望如思嘉所说,Tomorrow is another day !

我想,我们每个人都会从书中或多或少看到自己的影子。一定要在后悔之前,把握住我们身边的 something or somebody !不要有遗憾!

飘读后感32

时隔十年,再读《飘》,已经不是阳阳曾经借给我的那本译文。那本翻译得很不错,可他说我在漫长的阅读中把书给弄脏了,便心痛的把书放家里给珍藏起来了。 现在再读,出版社虽然不同,但我更加真切的感受到我的心境已然是不同了,我已经想不起那个没日没夜的高中暑假,我是怎么把《飘》当枕边书看完的了。只记得,那年,我喜欢斯佳丽,喜欢瑞德,阿什利,但并没认真注意梅兰妮。我想不起来艾伦,想不起来战争。但是如果我的脑海里没有美国的南北战争,我喜欢的那些人物是如何美丽起来的呢?

那天,我是在日光底下,感受着温煦和风,读到艾伦即将辞世,在火光如白昼的夜里只喊出的是曾经那位少年时候的心爱的男人的名字的时候,我眼泪却突然不止。想起她行为的端庄和内心的隐秘,便是突然一阵心痛,我从前怎么就没有注意过这种救赎自我型的女性生命。

如今读来,《飘》对女性描写让人着迷之处是相当宏伟的,当然这跟时代背景有着密切的关系,如果没有战争,便不会有这些性格鲜明的女子。这并非说只有特别惹人注目的斯佳丽如此,当然,年轻的时候阅读,怎么会不爱这么一位美丽,聪明,活泼,勇敢,自我,独立,坚强,尖锐,热情又自私虚荣的女子呢,她个性鲜明,有血有肉地吸引着观众的眼球,而且她是在战争中成长进步的新时代女性。我们喜欢斯佳丽,大概是因为我们在她身上能或多或少的找到自己的影子。

可是我当年怎么就没有注意到伟大光辉的梅兰妮呢?是不是因为她的性格太过完美,甚至觉得完美得容易破碎,我才觉得那是梦幻的人物,没有留意呢?而我们多数人是不敢说自己能像梅兰妮一样信任,善良,坚韧,智慧,柔美和可爱的。可是,故事如果没有梅兰妮,斯佳丽也不会那么真实和鲜艳照人的,我如今看来,却觉得梅兰妮更是值得被人所爱的,她根本就是被作者本人溺爱的一个形象,恕我大胆揣测作者是由衷佩服和喜爱这样的一位女子的,所以才不忍心让她继续在故事中生存下去,才会让她在实现了自我的爱中去到永恒。书中对两位女子的描写虽用了不同的方法,但南方人骨子里那种坚强,勇敢,自我是相同的。梅兰妮的美更在于她一生都在实现了自己,她本来就是拥有美好内心的女子。人们总是不敢去爱一个伟大的女人,因为她是一个女神,所以不敢用爱,不敢也不能被玷污。甚至在梅兰妮将要去世的时候,斯嘉丽突然觉得那关着的门里躺着的好像是她母亲,是她第二次在告别这个世界。在瑞德眼里仿佛不是一个女人的死亡,而是一起伟人传记的结束。如此一位女子,我在今时重读,才恍然大悟。

从前斯佳丽让我羡慕的是,她有一位真实理解爱她的男人,现在看来更让我着迷的是,她身边有一位像梅兰妮一样坚信和爱她的挚友。 温暖和柔美的女人,在任何时候都是美丽的,是经得起岁月打磨的。时代的造就,像斯佳丽这样个性鲜明的女子现在也越多,但是有着如梅兰妮般尽显女性的信任聪慧,善良柔和的本性的女子却依然太少,这大概是我觉得最可贵的地方,也是在梅兰妮即将离开人世,她与斯佳丽对话那一段,我看着车窗外,不忍再看,我喉咙哽咽,内心热浪翻滚的真实原因。是觉得似乎要丧失美好却无能为力的感觉。

有时候,时光会让你去欣赏一些原来自己并不在乎的事物,你也会因此发现生命和自我的关系,这些都是岁月给予人类珍贵的礼物。时间过去,感悟变迁,而内心更加丰沛,因此由衷欣喜自己能作为一位女子,许我在岁月里成长。

飘读后感33

好久没有看一本书看到泪流满面,尤其最后几章真的是扎。心。如果说小说前半部里的斯嘉丽独特、张扬、洒脱,有朝气到让人无法不喜欢;中部战争时期的她勇敢、坚韧、冷酷,坚硬到让人无法不心疼;那小说最后她的固执、任性、无情,就真的愚蠢到让人无法不生气了!

斯嘉丽坚强、勇敢,她身上闪耀着的源于父亲爱尔兰血统的勇气和热情可以说是她最迷人之处。但越读到后面越发现,她的勇气一定程度上是因为她的无知愚昧。对高尚品德的无知、对这个世界的无知、对社会制度和人情冷暖的无知…… 没有敬畏之心,这样的勇气在我眼里也不再那么闪耀了。或许,我对斯嘉丽并不是那么讨厌,而是好生气,怒其不争又或是替她遗憾吧。

至于让我号啕大哭的原因,应该就是玫兰妮了吧,她的死太沉重、太压抑、太让人无法接受。从大部分的描述来说,她不是我会想要成为的那种女性,柔弱、隐忍、盲目地忠诚,但她的确是全书中我最喜爱也最敬佩的角色。

她温柔的外表下是所有人都敌不过的勇敢,适时的沉默中是真正明白和体谅别人的睿智,义无反顾的信任里是斯嘉丽永远无法理解的善良……她不仅是一个高尚的女性,更是一种信仰。或许正是因为玫兰妮的思想太过纯洁、人格太过高尚,反而缺少了斯嘉丽那种真实的可爱。但这不妨碍她成为所有人内心深处的依恋和背后最大的支持。

玫兰妮和斯嘉丽之间的感情,甚至像一个任性的女儿和母亲之间的斗争与融合。也许作者在写玫兰妮的时候,心里想着的也是一个美好的母亲的形象吧。战乱的年代,可以没有斯嘉丽这样浴火重生的“凤凰”,但不能没有玫兰妮这样让能够让更多人能够心怀希望、相信美好的存在吧。

爱情当然是本书的主线,但无论是作为斯嘉丽长久以来梦想的卫希礼,还是爱斯嘉丽爱到极致并且充满魅力的瑞特,最后都好像成了牺牲品。我无比热爱happy ending,但这一次真希望瑞特不要回来了。被爱着的时候不懂得珍惜,无论是玫兰妮还是瑞特,斯嘉丽都要等到失去以后才知道后悔。她永远都在向前看,却麻木得不知道自己已经拥有多少。这种无法回到过去的痛苦,才能让一个人真正成长。才能让她不是为了麻痹自己而说出那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

飘读后感34

飘对我的触动太大了,主要是性格上的,虽然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更正自己的一些毛病,但是我觉得自己还是有一些收获的。

瑞德是一个谜一般的人物,书中没有正面提高过他的年龄,我以为他只是一个比思嘉大几岁的年轻人而已,但是我想不明白的是为什么他对世事的认识那么清楚,每次都跑不出他的预料,还有他的性格一点都不虚伪,对一些人看上去非常的刻薄,但是他对真诚的人完全是两个样子的。他知道自己的想法,也不羞于表现自己的小人,虽然其很不小人,那些行动只是语言上的而已。当然了,最令我欣赏的是虽然他看透了一切,但是他没有丧失热情,没有像一个苦行僧一样,如死水一般,无爱无恨,他还是对生活充满了热情,看看他为思嘉做的那些事,看看他去为失败的南方服的兵役。

其实思嘉才是对我触动最大的,毕竟我感觉瑞德虽然厉害,但对我这个凡夫俗子来说太遥远了一点,我没有他那么高的的境界,思嘉才是给我触动最大的,看看她遇到问题时的解决办法,具体就不写了,如果有兴趣可以自己去翻书,令我自己太汗颜了,自己太害羞了,太缺乏勇气了,什么都缩手缩脚的,想用她激励自己,想要什么就要去争取、去做才可以。

飘读后感35

从小我对书就有一种固执的痴迷,有姐姐们的教科书和一些课外书可以看,是小时候觉得自己有三个姐姐的唯一好处。大姐比我大5岁,二姐比我大4岁,所以在我小学毕业前我基本上就把初中的语文和历史自习了一遍,所以要不是后来教科书改版的话我的初中生活可能会变得很轻松。那时候看姐姐们的书是一件奢侈的事情,毕竟书里面难说有她们青春的秘密。所以我一般都是偷了她们的书躲到窗外看,在偷偷摸摸中,我看完了堆起来有我这么高的口袋书和称起来肯定比我重的教科书。不过鲁迅先生在几十年前就为我的行为作出了辩解,文化人的东西,能算偷吗?这么多年过去了,每当我想起小学那段时间的自己,头脑里就会有一个孩子双腿摇晃在窗户铁栏空隙中面向天空看书的剪影。

第一次看《飘》,可能是在小学六年级的时候,那时候四楼的书桌上就有一本付东华先生翻译的《飘》。那本书是没有封面的,以至于看完它的我还不知道看的就是《飘》。那书之所以让我印象深刻,一方面是里面主人公的名字起的确实有特色,郝佳丽,卫希礼,白瑞德,梅媚兰。我很佩服付老先生有天才般的想象力和非凡的勇气把奥哈拉翻译成郝,可能是那时代的人活得都很牵强吧。另一方面是因为那本书只有半部,也就是只有讲到斯嘉丽见到从回家乡的埃希里,感谢伟大的玛格丽特女生在我那么小的时候就让我接触到小说结尾留悬念的写作技巧,因为那时候我一直以为作者写到这里就截然而止是要给读者想象空间。虽然《飘》真正的结尾也是一个悬念,但那已经是后话了。高二的时候,在六都图书馆有限的藏书中,我发现了《飘》,但是那时候的我并不知道在五年前自己和这本著作就有过美丽的邂逅,而骗人的六都图书馆一次只可以借两本书,因为很多原因,我当时只借了上部,六都图书馆里面的书是谁翻译的我没印象了,只知道那书里的郝佳丽已经变成斯嘉丽了。但是,这次偶然的重逢没能促使我看完了这书,于是《飘》就成了我心中的《富春山居图》之憾,这种未能联袂的遗憾也一直陪伴我度过愁云惨淡的高中。

广商的图书馆的确不错,如果在天气热的时候它能及时开冷气那就更好了。有时间的时候,我喜欢上到三楼,去文学书库漫无目的的游荡,寻找让我心动的书名,期待与文学的美妙邂逅。清明节的时候,去图书馆淘了七本书,那到2楼办借阅手续的时候,一个老师询问我是不是人文学院的,在听到否定回答后,她告诉我我只能最多借五本书,在借阅台上我做了艰难的选择,但是我第一本选择借走的就是《飘》。一方面是因为十多年来的遗憾,另一方面是我想看看经历十年成长的我的爱情观和人生观有什么改变,而这本书似乎是一面很好的镜子。幸运的是,玛格丽特和她的《飘》没有让我失望。

在南北战争结束后,提包党和共和党统治了亚特兰大,解放了的黑人更加无所适从。在重建的城市中,流浪无所事事的黑人与潦倒的白人,成为这座城市的不安定因素,一部分忍受不了苦难的南方人抛弃了自己的历史和信仰,投靠北方人,而北方人也用军事管制企图奴役战败的南方人。在政治压迫下的亚特兰大人选择了抗争,他们改变了以前奢侈的生活,但是没有改变自己的气节。但是,人终究要生活。面对塔拉需要抚养的一群人和高额的税款,斯嘉丽无奈诱惑巴特拉,欺骗勾引了弗兰克,为了她珍视的人能够永远远离窘迫的的生活状态,她不惜放弃自己的声名去卖坏木材,去和北方佬做生意,这一切都是正统的南方人所不能接受的,要不是埃希里的妻子梅兰的保护,她绝对会被完全排斥在南方人的生活圈之外。斯嘉丽的爱情之路也极为坎坷,她一直以为自己爱的是埃希里,甚至因为埃希里娶了梅兰而赌气嫁给了梅兰的弟弟查尔斯。在查尔斯死后,为了维持塔拉以及埃希里一家人的生活,她又阴谋成了弗兰克的妻子,只为了拿到300元的税款。

在她心中好像一直爱着埃希里,但是她又不明白自己对待另一个生命中重要的男人瑞德巴拉特是什么感觉。于是在没有正确判断自己感情的基础上她一直执着的认为埃希里就是自己的真爱。知道梅兰去世她才如梦方醒,埃希里只是她心中一个美好的梦。但是在少女情窦初开的时候,一个模糊的影像是如此刻骨铭心,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在她不知情为何物时她就为情所缚,无可自拔。蔡智恒在小说《孔雀森林》里讲了一个故事:有个人的右边有一块很大很大的石头,几乎像山一般大的石头。这个人很想爬上石头顶端想看看上面的风景,可惜尝试了很多次都没有成功。最后他放弃了,只好往左边走。但不管他走了多远,看了多少美景,他依然念念不忘右边的石头,甚至还会折返,再试一次。”在斯嘉丽的爱情世界里,埃希里就是那块右边的石头,虽然他并非最适合斯嘉丽的人,但是因为没有得到过他,斯嘉丽一直在心里预留了他的位置。知道巴特拉决定离开她,一直支撑她的梅兰死去,她才知道自己最喜欢的一直都是巴特拉。红尘滚滚,我们都会遇到让自己怦然心动的人,但是在爱情面前,我们要懂得保持理智,毕竟很多时候一厢情愿的爱情只会改自己带来无限的煎熬,而且,你心中的她往往不是真实的她,这个社会是如此虚伪,以至于我们的爱情会被现实的幻像欺骗。因此,我们要给自己的感情坡打上防滑栓,不要让自己泛滥崩溃的感情伤害到自己,更不要波及别人。没有人会是自己生活的全部,在难以摆脱的情感面前,我们更要控制自己。

我不知道斯嘉丽的爱情最后是一个什么结果,但是,tomorrow is another day,从作者的乐观自信中我们可以窥测一二,至于真正的答案,可能就像鲍勃迪伦歌中唱的:The answer is blowing in the wind。

飘读后感36

我独自一人静坐在书桌前看完《飘》的最后一章节,合上书,心中不免对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产生崇拜之情。

《飘》从写作艺术上来说,不愧于世界名著之一,小说极富于浪漫情调的构思,细腻生动的人物和场景的描写让人不禁身临其中。

从《飘》的内容上说描写的是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动乱的社会现实,以"乱世佳人"斯佳丽为主线,描写了几对青年的爱情纠葛。斯佳丽年轻貌美,为了振兴家业,她把爱情和婚姻作为交易,三次婚姻没有一次出于真心,后来才终于明白她一直念念不忘的阿希礼懦弱无能,倒是自称与她同类的瑞特值得爱

读罢这部巨作我仍沉浸在小说中,似乎自己是女主人公,斯佳丽。记得莎士比亚曾说过"女人啊女人,华丽的金钻只会让你剩下势力的伤,傲慢的香和撩人的芬芳"这句话近几年来我一直深深的印在心里,除了此话十分优美之外,更点出了一个人生的真谛。女孩温柔的天赋,独有的天真在当今这样的社会上在金钱权利的引诱下或许真的只剩下"傲慢的香和撩人的芬芳"正如斯佳丽一样到最后才发现真爱就在身边。不管是梁祝似的两小无猜,单纯简单,还是《巴黎圣母院》中执着低调,或许爱情一词只会在小说中才能真正演绎,爱情一词才能得到真正的诠释。

对于这篇文章的女主人公,斯佳丽,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特殊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

斯佳丽的悲剧应该让它结束,处于新时代的我们应该似《简?爱》中简?爱追求道德上的完善,坚持着个人的独立性,纵使在爱情与此发生冲突的时候也是如此。让爱变回它原来的面目,让女性恢复天真善良的秉性。

飘读后感37

终于迎来了期盼已久的长假。放假的第一天,我便再一次捧起了我最喜爱的那部小说——《飘》。

记得上一次读《飘》,应该是一年以前的事了。那时,我偶然地在一本杂志上看到了一篇关于《飘》的文章,内容不记得了,但读后却记住了“飘”这个好听了名字。于是很快,我就到书店把它买了回来。怀着一股好奇,在几天的时光里一口气将它看完了。我想,这应该是我所读过的最能吸引我的一书了吧。

《飘》是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遗世之作,自问世以来,便靡全球,并且畅销全球,而主人公斯佳丽与瑞特·巴特勒在美国南北战争及重建的背景下展开的爱情故事也成为历久不衰的爱情经典。

当我第一次读的时候,我深深地被其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所吸引着,而这一次,更能吸引我的,则是小说中作者所塑造的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勇敢无畏、为生存用尽手段的斯佳丽;英俊优雅颇具绅士风度的韦尔克斯·阿希礼;善解人意的玫兰妮;投机倒卖却又机智幽默不乏绅士风度的巴特勒……这些个性鲜明的平凡小人物身上,都散发出一种独特气息与魅力,吸引着我。

而在这些人物中,给我留下最深刻的印象的,是斯佳丽。

这位从小深受南方文化传统熏陶而血液里却流淌着叛逆因子的女子,在战争前一心只想着如何凭借自己的美貌吸引全县所有青年才俊特别是阿希礼的目光,而战后,为了生存,为了她所视为生命的土地,她用她那稚嫩的肩膀承担起了一切,包括养活她情人和她情敌在内的一大家人。

为了生存,她开枪打死了闯入塔拉庄园企图抢劫的北佬官;为了保住塔拉庄园,她可不择手段,抢走自己亲妹妹的未婚夫;为了三百美元,她也可以下嫁给“流氓”巴特勒……

在她以前所熟悉和生存的世界被战争彻底颠覆后,她并没有因此而倒下,而勇敢地站了出来,“以自己的豪侠气概去征服世界”。

尽管斯佳丽的手段卑劣,爱钱如命,但这一切都只是生存,为了挑起整个奥哈拉家族的重担,尽管她有时会怨天尤人,垂头丧气,但她却永远不会丧失对生活的勇气与希望,无论处境多么艰难,她都不会放弃。

“Afterall,tomorrow is another day.”

说得真好!毕竟,明天是新的一天了,这是故事结尾斯佳丽面对深爱自己的巴特勒最终离去时说的一句话。“明天,我一定有办法留住他!”看,这就是斯佳丽的信心与勇气,无论怎样,永不言弃。如同梁静茹在《勇气》中所唱的那样:“我是宇宙无数超级勇气美少女。”这,就是斯佳丽的豪侠本色,无所畏惧,一往无前。

《飘》所带给我的,是一种信心,更是一种勇气。很多时候,我们都是一个人在战斗,就像斯佳丽那样需要独力去撑起塔拉庄园。但《飘》让我懂得,即使一个人,只有你的勇气还在,就一定能够走出困境,只要你的信心不垮,就必定会到达理想的彼岸。

读《飘》,让我懂得。

飘读后感38

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长篇小说《飘》,是我喜爱的书之一。我喜欢文中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喜欢阿希礼的温文尔雅。

《飘》反映了美国南北战争时期,美丽任性的南方大农场主的女儿斯佳丽历经战乱,由骄纵千金成为一家之主,为保护家园,她对内劳苦操作,对外应酬筹措,但深藏于内心的盲目爱情,却未曾动摇。她一直爱着年轻的庄主阿希礼,阿希礼却心仪玫兰妮,当她认识了至爱瑞特时,真爱却疲惫褪尽。斯佳丽回望前尘,想起父亲的遗言:世界之大,不及故园,乃作回乡之举,从此以后人事茫茫,此恨绵绵。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情是矛盾的,有点反感却又不得不敬佩她。我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美丽而任性,并不是一个被大家欢迎的人。她会耍手段,但很坚强,很热情,是个活泼可爱的女人。她喜欢幸福和富裕的生活,她一直在追求自己的理想的爱。但命运不那么简单。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我想我们每一个人都会有自己的欲 望,每一个人都在追求自己的幸福。“从现在开始,我和我的家人不会再过一天没有东西吃的日子,我最讨厌饥饿。”这就是斯佳丽的欲 望,也就是她的精神支柱。她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用近乎绝情的冷静,直面残酷的事实。欲 望会成为我们的一种动力。这种欲 望会促成文化、技术的发展,也会导致犯罪和战争。欲 望对我们非常重要。我们会追求自己的幸福,虽然会遇到很多的困难和纠纷,但我们不应该放弃自己的欲望和追求。我们可以休息,但我们决不能放弃。我想她绝对会找回她所失去的。斯佳丽最后一句话是这样的:“我要想办法找回他,一定有办法。但今天我累了,不能想了。明天再想吧!明天再想吧!”她的欲 望、她的努力会帮助她找回她的幸福,我想这便是她乐观自强人生的最好表白。

飘读后感39

将疲惫的目光从书本抽离,缓缓合眸,此时的我内心跌宕起伏……在作者玛格丽特·米切尔的笔下,我看到了如飘絮般梦幻的主人公——郝思嘉坎坷的心路历程。

活力,在端庄优雅且被调皮地驯服的外表下,有着一颗野火般的心,正所谓“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她的炽热与任性通过那双眼则一览无遗。当之无愧成为全县第一美人,当之无愧是舞会的宠儿!

真实,在当时的那个年代,女人总是表现一副“弱不禁风”的娇小模样,晚宴上的冰激淋,舞池里的婀娜多姿,淑女们必须只吃一点点,只跳一支舞之后来假扮柔弱。但她并没有真正做到淑女该做的这些。无意间的大块朵頣,无意间的热情奔放,毫不矫情,毫不造作——一个真实的自己。

睿智,战争的爆发使得人心恐慌,敌人胜利在望!她,骑着瘦弱的小马车,带着孕妇和仆人,逃过一道道封锁线,跨过重重障碍回到家乡!然而,“一个秩序井然的世界已经成为过去,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残酷的社会。在这个社会里,所有的标准和价值观都变了!”但生活的艰辛与双亲的去世,并不能打她压垮,以往的淑女作风因为现实而不复存在!她不顾他人的闲言碎语撑起一个家,白晳细嫩的双手如今已布满老茧。头脑依旧冷静,目光依旧犀利,好似看穿乱世风云,她,一个堪为现代经典的女强人。

牺牲,为了家庭生计,她再度与自己不相爱的人结婚。事业的如日中天使她成为商人们憎恶的对手,使她成为妇女们所指责的对象——一个不守妇道的女人,她的一生,似乎只剩下牺牲。

执着,少女的心怀总怀春,她一旦爱上了,就会不顾一切地去争取,当对方宣布成婚的消息时,她可以毅然决然地在对手结婚的前一天闪电结婚,一个不甘示弱的女人!到了后来,她遇到了属于自己的真爱,但真爱即将离她远去的时候,她会竭尽全力找回自己的幸福,并充满期待。一个勇敢执着的女人。

我向往着这个女人的传奇,在一夜中迅速成长,挑起生活的重担,我需要这样的历练和挫折。人生就是需要这样或那样的挑战,在困难中成熟,一步步靠近梦想,我要一份勇气、胆量与头脑,在现实生活中成为第二个郝思嘉。

夜,美得让人忘记时间,星,闪得让人忘记钻石的存在。我伴着这无人问津的夜,将《飘》记在这美丽的夜里。

书籍简介

《福尔摩斯侦探小说全集》是1997年花城出版社出版的小说集。

阿瑟·柯南·道尔一共写了4篇中篇、56篇短篇的福尔摩斯系列小说。最早先的两篇分别是1887年《毕顿圣诞年刊》刊登的《血字研究》及1890年理本科特月刊登出的《四签名》。而1891年开始在斯特兰德杂志上的系列短篇小说连载,使福尔摩斯的受欢迎程度爆炸性的水涨船高。但直到1927年,柯南·道尔先生才再写出续集。故事的发生年代大约集中在1875—1907年。而他的最后一案发生在19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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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本套书分为上中下三卷,主要章节包括了上卷:血字分析、第一部原陆军军医部医学博士约翰·H·华生回忆录、第二部圣徒的故园、四签名、冒险史、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卷:回忆录、福尔摩斯的归来;下卷:最后奉献、恐怖谷、第一部伯尔斯通的悲剧、第二部亡命党徒、新探索详细内容。

所有故事中,几乎全部都是以福尔摩斯的朋友及传记作家约翰·H·华生医生的角度叙述的。只有两篇(《狮鬓毛》与《皮肤白化的士兵》)是由福尔摩斯亲自叙述、两篇是由第三人称角度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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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人物

夏洛克·福尔摩斯(Sherlock·Holmes)是由19世纪末的英国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所塑造的一个才华横溢的虚构侦探。福尔摩斯自称是名刑侦顾问,也就是说当其他警探或私家侦探遇到困难时常向他求救。福尔摩斯常能够足不出户就可以解决很多疑难问题,但大部分故事都集中讲述些比较困难、需福尔摩斯出门调查的案子。福尔摩斯善于通过观察与演绎推理和法学知识来解决问题。

约翰·H·华生医生(英语:Dr. John H. Watson,1852年7月7日~1929年7月24日),是阿瑟·柯南道尔爵士所著小说《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中的虚构人物。与夏洛克·福尔摩斯是搭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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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阿瑟·柯南·道尔(1859-1930),英国著名作家,生于苏格兰爱丁堡附近的皮卡地普拉斯,父亲是政府建工部的公务员。以塑造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而闻名。1882年从爱丁堡医学院毕业后执医生业至1890年。因在南非野战医院工作出色而被授予爵士称号。福尔摩斯这个人物1887年首次出现在《血字研究》一书中。1891年,描写福尔摩斯的短篇小说开始在《海滨杂志》连载,后编成《冒险史》、《回忆录》、《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等。福尔摩斯探案集出版后风靡世界,伦敦、纽约、欧洲大陆还出现众多的“福尔摩斯协会”之类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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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读后感1

今天,我合上了还夹着香味的书本,看完了永远使我受益终生的《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柯南道尔编造了两个主人公:大侦探福尔摩斯和医生华生,并以华生的口吻和回忆录的方式,描写了26件惊心动魄的案例。其中,使我印象最深的案例不是鬼怪悬疑的,不是让人胆战心惊的,也不是最辉煌成功的,而是我打开书本看到的第一个案子、也是福尔摩斯这 本书节选中唯一失手的案子波希米亚丑闻。案子主要讲了波希米亚国王和他的情人艾琳艾德勒的一张照片纠葛,在进退两难的情况下他只好请教福尔摩斯,要福尔摩斯讨回照片,并把艾琳抓住。于是福尔摩斯跟华生去艾琳家导演了一场闹剧,结果发现了藏照片的地方。于是第二天他们三人前往艾琳家,不想艾琳早已识破诡计,弃家而去。并留下了照片。从此,福尔摩斯不再瞧不起女人,提到艾琳时总称她为那位女性。

合上书后,我的心还在剧烈地跳动着,脑子里仍回想着一件件案子。他那机智勇敢、能文能武的品质让我敬佩不已,而更让我赞赏的是作者阿瑟柯南道尔,如果没有这样一位聪明的作家,哪还有这样一位全球排名第八的虚拟人物呢?人们常说,想要当一个出色的侦探,就要具备四种能力:观察力,想象力,推理力和知识力。再看看我自己,什么能力也没有,就比如观察力,这方面我最差,要我找一样东西,往往这东西就在眼前可还是没找到。再比如推理力,我看一道题都不能推导出另一道题。想想这些缺陷,我就羞愧不已,就目前这样的情况,别说当个侦探了,当个正常的人也没资格当。看来,我要多读读一些侦探小说,因为这样不仅可以增长见识,还可以学习一下那些侦探的精神和品质。我相信,只要我继续练习,就一定能战胜困难的!

于是,我又开启了推理的大门,又开始看起《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读后感2

寒假里,我又结识了一位新人物福尔摩斯,一位大名鼎鼎的侦探。

福尔摩斯很了不起,常常破解一些非常棘手的高难度案子。他机智过人,聪明能干,就连一小点儿烟灰都能判断出有几个人在这里停留,停留了多长时间,而这也会成为他破案的线索。

这一次,福尔摩斯又在侦破案子了。在现场勘查时,发现了房子旁的几个小小的变了色的金属纽扣,这引起了他的注意。在别人看来这很不起眼的小扣子却成了这位大侦探破案的一个线索,而且他还看到了这纽扣上的标记海尔姆,由此知道了这是奥德克裁缝的,这个重要发现为案子的侦破打开了一条思路。看到这里,我不由得对福尔摩斯肃然起敬,这么小的细节都逃不过他的眼睛,做事真细致啊!我跟他比那可差得太远了。

福尔摩斯不但做事细致而且考虑还非常周到全面,遇到事情总会认真思考。有一次福尔摩斯在现场找到了凶手作案时使用过的枪,他就想,为什么凶手要把枪放在这里,而不是把枪处理掉或者是藏在别的什么地方呢?这引起了他的怀疑。福尔摩斯就是这样,因为的仔细认真,凡事都问个为什么的做事态度让他的思维更加敏捷,判断更加灵敏准确,从而破获了一个又一个稀奇古怪的案子,成为了一名神探。

合上书,我崇拜的福尔摩斯就跃入我的脑海,他时而凝神深思,时而开怀大笑,他破案的精彩瞬间像放电影一样一幕幕地在我的脑海里显现,他一遍遍地细致查看犯罪现场搜寻线索,他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

想到这,我在问自己,如果换作是我,我会有他那样认真细致的态度吗?跟大侦探比,那可差得远啊!妈妈说,从现在努力还来得及。好!就从现在努力,不做小马虎!

福尔摩斯读后感3

最近几天,我开始看福尔摩斯探案集了。

这本书是我爸爸给我买的,我一开始就爱不释手,每天都在阳台上看,差不多看到中午。每次都是妈妈叫我我才把书放下去一边玩。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叫福尔摩斯的人,他的脑袋很聪明,思维也很敏捷,还可以通过人的外表知道一个人的生活背景,侦破过血字的研究、四个签名、威胁国王的相片等等奇怪的案件。他的破案方法很奇怪,他会问一些别人认为非常不起眼的问题,然后他就会从答案中得到很多的线索。他也会去实地考察,但考察的方法很奇特,一般是观察楼梯,让警长也摸不着头脑,不知道他以后该怎么办才好,而他也可以从中得到线索。

他有很多爱好,比如拳击、医学、科学研究等等。他的求知欲望也非常强,有时会在自己身上做实验,甚至划破自己的手指。

记得有好几次,一些很聪明的警长以为真相大白的案子他也能推翻,而且说出很多的道理,让警长不得不服。

福尔摩斯得出的结论也很特别,一般要他把他的推理过程说一遍,警长们才会明白,但我却一点,也听不懂,总之大体知道就行了。我有时候觉得这个案子很简单,然而他得出的结论常常是我想不到的东西。但也有时候,我的推理有时候也是正却的,他会按照我的推理走下去,一直走到最后案子被侦破,真相大白的时候。

福尔摩斯侦破的每一个案子都很难侦破,但他却一点也不费劲,很轻松的就把案子给破了,我很佩服他的聪明才智和他在危险时表现出的冷静和敏锐的反应。他把每一个案子都当作一次游戏,每侦破一个案子都会觉得很开心,也很快乐,他长时间不破案会觉得很无聊,也打不起精神来。

最近快开学了,不能每天看福尔摩斯了,不过没关系,我还可以借助阅读课的时间读福尔摩斯的故事。福尔摩斯的形象已经深深的留在了我的脑海中。福尔摩斯的故事不但有趣,而且让我体会到无论面对多么困难的事情,只要认真、细心、善于动脑,就能够取得成功!

福尔摩斯读后感4

最近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觉得这本书非常好看。它由五部分共36个精彩的破案故事组成,这五部分分别是冒险史、回忆录、归来记、最后的致意和新探案,全书有434页呢,我已经读了一大半了。

这本探案小说主要讲述一位著名侦探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一起破案的故事。其中第三部分归来记中《诺伍德的建筑师》这篇我记忆最深,主要写奥德克假装被火烧死,并将责任稼祸给麦克法兰,麦克法兰找到福尔摩斯说自己没有杀死奥德克,请他查清真相,福尔摩斯冲破笼罩在案件上的层层迷雾,巧妙推理,最终还给了麦克法兰一个清白。

这个故事里对人物的面貌和神态描写的很好,我觉得字字精妙,比如:一个脸色苍白、头发散乱的年轻人发狂似的闯进屋来。可见这个人多么着急,不然怎会闯进屋来。还有:那张脸上满带着狡诈邪恶、凶狠顽固,还有两只多疑的、浅灰色的眼睛。他那双锐利的灰色眼睛正紧盯着我,他是个长得象雪貂似的怪人,眉毛全都是白色的,脸上还带着一种开心的表情。两句话描写的十分细致,更好地体现出了人物的心情、性格。

当然,这个故事的语言描写更好,值得我们学习。比如:福尔摩斯说:如果你能把自己摆在这个年轻人的位置上来看看的话,你会挑选在立遗嘱的夜晚去行凶吗?你不觉得把立遗嘱和行凶两件事联系得如此紧密是很愚蠢且危险的吗?还有,你会选择让别人看到你,比如通过这家佣人开门让你进来这一时机吗?还有最后一点,你会那么煞费苦心地毁尸灭迹吗?这段话用了一连串的反问句,体现出了他的推理能力非常强,能说出这么多理由。

读了这本书,我学到了许多写作的方法,还喜欢上了阅读。大家如果对福尔摩斯有兴趣,也找来这本书阅读吧!

福尔摩斯读后感5

这个暑假,我看完了英国著名推理小说家。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了。福尔摩斯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活在了我的心中。

他遇事冷静,思维敏捷,还有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合理的推理分析力都让我敬佩不已。我最喜欢的是第一章:血字的研究在这个故事里,我很佩服福尔摩斯出色的推理分析力和出众的职业眼光,故事一开始,一位军曹告诉福尔摩斯,一位男子死在了自己的家里,身上没有一点伤痕,只是在尸体的旁边有几道血痕,警察找不出凶手,只好请福尔摩斯来帮忙,福尔摩斯一下就找出了在,然后又嗅了嗅死者的嘴唇,就知道了男子是被毒死的,凶手是一个六尺多高的男子,穿粗皮方头鞋子,抽印度雪茄烟,脸色赤红,右手指甲很长。还有,他是和被害人一起,乘坐四轮马车到空屋来的,这辆马车是一匹马拉的,马有三只蹄铁是旧的,但是,在右前蹄的蹄铁是新的。福尔摩斯一口气说出了自己的的全部发现,这让在场的人,包括我,都吃了一惊,后来福尔摩斯让一些小孩子去调查,因为那些小孩子去调查,因为那些小孩子什么地方都去。甚至比大人都强些。最后,福尔摩斯通过他那双智慧的眼睛找出了凶手,他再次上演了一个奇迹。在小说的任何一个案件中,几乎每一件案子的发生都是不可思议,在案件的发展中,又有许多变化,令人目不暇接。但是随着福尔摩斯的分析,这个故事就慢慢地清晰。所有的事都在情理之中,却又在意料之外。每一条线索都来地自然,流畅,我根本无法找出丝毫破绽。于是我惊叹于福尔摩斯惊人的推理能力。

虽然福尔摩斯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活到老。学到老的精神,值得我们少年学习。

福尔摩斯读后感6

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我的感受是:福尔摩斯是个很聪明的人,他可以从一些看似没用的事物中得到一些信息,或是从一件小的事情中找出重要的线索。正是因为他如此的机智,所以有些别人都破不了的案子他都能破。他不但这样,他还留心观察周边的事物,往往从人或人的衣物上得到那个人的很多信息他这种留心观察周边事物和仔细观察物体的习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他还有一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他遇到困难还很冷静,有时他找不到线索时,会很冷静,头脑很清醒,他会不断地去寻找新的线索,他的这种精神,是我们一个很好的目标,我们做事时也要像他那样,很冷静,福尔摩斯真是我们的好榜样啊!

他在破案时,和别人的思路不一样,一般人是光靠显而易见的线索破案,而福尔摩斯破案时就算只有一条有用的线索,其他的线索都没什么用,他也会靠行动或猜测来引出表面不透露的线索,如果他没有这个特长,他就没有这么强的破案能力了。

福尔摩斯的种种精神和习惯我们都要向他学习,他的思维能力都是锻炼出来的,他还敢大胆地猜想,他破的案绝大部分的荣誉都让给了警方,这又说明了福尔摩斯一点儿都不自私,福尔摩斯真是了不起啊!

福尔摩斯读后感7

我看了《福尔摩斯探案》,我拿着这本书爱不释手,我对福尔摩斯惊人的观察力、判断力和推理能力感到震撼不已,他能通过很多蛛丝马迹来推理出一个人的信息,他能通过地板上脚印留下的灰尘看出人们穿着什么样的鞋子,通过墙角的烟灰知道凶手抽的是哪里出产的雪茄,还能只闻一下死者的嘴唇就知道死者是怎么死的

读下面这段话就能看出福尔摩斯非凡的观察力。华生说:那个人不知道要干什么?福尔摩斯看了把眉头一挑:哦,你是说那个退伍的海军陆战队的军曹啊。这时有人走上来,毕恭毕敬地把一封信交给福尔摩斯,这人就是华生提到的那个人!福尔摩斯先生,这是您的信。那人说。这位先生,你过去是做什么的?华生问。军曹,在海军陆战队工作过。那人不太愿意理华生,走下楼去了,留下目瞪口呆的华生。华生问福尔摩斯:你怎么能看出那人过去的职业?首先,他的手背上有一只蓝色大猫的纹身,那是海员的标志,举止和身材又像军人,还有,尽管他是来送信的,但是他说话声音响亮,甚至有些高傲,说明他当过长官,整个过程就那么简单。漂亮!华生不禁赞叹道。

我是一个小福迷,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学习他善于观察,遇事冷静,在学习上要像他一样有专研精神。

福尔摩斯读后感8

我最近读了一本叫《福尔摩斯》的书,令我深有体会。

这本书讲的是,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去破案的故事,福尔摩斯是一个头脑冷静,观察敏锐,推断力极强,还精于刀剑拳术的人,还用自己的这些能力破了不少案件。

我喜欢福尔摩斯,是因为他睿智,能遇事不慌,还能从身边的人和事物中观察,获取线索,从而破案。我们现在整天都被电子产品给吸引住了,对身边的事漠不关心。我们要学福尔摩斯,仔细地关心身边的事,发现更多有趣的事,而不是像个傻子似的呆在家里玩电脑。多观察,不仅能丰富生活,还能为写作文积累素材,帮助学习,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呢,所以我们要学习福尔摩斯多观察的这种好的品质,为生活增添多一点美好的色彩。

这本书教会了我要多观察、关心身边的事。

福尔摩斯读后感9

福尔摩斯不仅仅聪明,而且遇到危险,毫无畏惧,在最后一集中:福尔摩斯脸色苍白的站在华生面前,请华生陪他去欧洲旅行,而且要捕获欧洲最危险又最有能耐的罪犯,与此同时,福尔摩斯的生命也受到了威胁!而福尔摩斯并没畏惧!

福尔摩斯有这种能力,我们也有!让大家开启智慧的宝藏,发挥那知识的强大力量

福尔摩斯读后感10

我喜欢看书,特别是里面的人物。《封神榜》中的哪吒、姜子牙;《三国演义》中的关羽、孔明;《水浒传》中的武松、宋江——我最喜欢一本开拓人生的书——《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特别是里面的人物:夏洛克——福尔摩斯。我特别崇拜他,他遇到事件发生时,总会镇静下来,仔细思考,认真观察,不会放过任何蛛丝马迹。这是他智慧的钥匙,能开启智慧的力量!

福尔摩斯读后感11

放寒假之前,我跟张子轩互换了各自的书,他借给我三本《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书上的讲的是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住在贝克街,起初华生不知道福尔摩斯是一个侦探,直到有一天一个人请福尔摩斯破案,华生才恍然大悟他朋友的职业。

福尔摩斯破案一般是使用推理法,比如他看一个手表,通过手表上面的痕迹,他就能够判断出手表的主人不喜欢呆在家里。事后,我才知道福尔摩斯不仅是一个侦探,还是一个犯罪侧写师。

这个福尔摩斯可真厉害呀!我实在是太羡慕福尔摩斯了,羡慕他的推理能力!

福尔摩斯读后感12

今天,我早早地把作业写完了,心里特别舒服,顺手从旁边拿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边看了起来,一口气看到了下午三点多,上面主要讲了把一个个看上去悬的问题迎刃而解,是一宗宗谜案得到完善的解决。

世界上,总有像福尔摩斯一样的人为社会伸张正义。邪恶,总需正义来击败,总需正义来阻止,就像福尔摩斯这个伸张正义的人,到哪里,那里就会少一分邪恶。

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使我非常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没接一个案子,福尔摩斯都会倾尽全力去解开谜底。其中不仅有案子的本身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被邪恶冲昏的他们甚至想结束福尔摩斯的性命,面对死亡的危险,福尔摩斯依旧走他的路、查他的案。每一个案子都有可能失败、推论错误的时候,别人可能因此而丧失信心,停住探搜的脚步。而福尔摩斯会更加努力地去发现寻找线索,任何蛛丝马迹他都不会放过,正因为他有这样坚持不懈的精神,所以他的案子都能水落石出,读了福尔摩斯全集,会伸张正义的人使世界少一分罪恶多一分友善。

这本书还体现出一句名言——“凡是勤奋的人,都有锲而不舍的精神。”

福尔摩斯就是这样一个人。

我爱读这本使我受益匪浅的书。

福尔摩斯读后感13

他是一本外国小说中的人物,总喜欢叼着一只烟斗,你找不出线索的地方,他却能发现许多蛛丝马迹。他和助手华生破解了一个又一个扑朔迷离的案子,他就是一个家喻户晓的神探——歇洛克?福尔摩斯。

这本书之所以能成为名著,那是因为作者柯南?道尔将福尔摩斯这个人物形象刻画得淋漓尽致。福尔摩斯头脑冷静,思维清晰,逻辑严谨,行动迅速。探案时,他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地上脚印的深浅,靴子底下的泥土,纸上的字迹……这些微不足道的细节都能引起他的兴趣。当他将毫无关联的几条线索串联到一起,经过层层抽丝剥茧,一件看似毫无头绪的案子变得一目了然。《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从华生写的两份报告中,你会感觉没有一个人像凶手。可福尔摩斯通过斯特顿对他哥哥的百依百顺察觉到这对兄妹其实是夫妻,又用亨利爵士作为诱饵,让斯特顿现出了原形,掌握了他的罪证,最终破获了这一谋财害命的案件。这个案子很复杂,就连华生在案后仍然百思不得其解,可见福尔摩斯头脑的敏捷。

读完此书,我发现福尔摩斯身上值得我学习的地方很多:他注重观察、聪明机智、思维缜密、临危不惧……我相信,只要我做到了这几点,也能去解决学习中的各种问题!

福尔摩斯读后感14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的作者是阿瑟柯南道尔,生于1859年,死于1930年,是英国最负盛名的侦探小说家,被人们誉为“侦探小说之父”。他的代表作有《福尔摩斯探案集》问世到至今,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了。

这本书的故事情节极富传奇性,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起伏跌宕,每一案件的高潮,都紧扣在读者的心弦——如:“劳瑞斯花园街的惨案”“樱沼别墅的惨案”“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等等,每一个案件都令人惊心触目。

让我记的最深的就是“劳瑞斯花园街的惨案”这个案件非常难,因为在死者身上没有一点受伤的痕迹,于是福尔摩斯就细心寻找,突然他找到了一个戒指,他就想:这戒指是谁丢的,后来他使出妙技,终于在火车站找到了他,他就是元凶——侯波,看!福尔摩斯经过细心的观察,最终找到了凶手,多么令人高兴啊!

读了这本书后,我感到福尔摩斯是一个英雄,因为他智勇双全,具有非凡的智慧和才干,并且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使广大读者对他有所敬佩,所以我长大以后也要做一位对人类有贡献的人。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真不愧是世界文化名著之一!

福尔摩斯读后感15

《福尔摩斯探案集》出自于英国作家阿瑟柯南道尔。

这本书共分为《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冒险史》和《归来记》四部,将错综复杂——曲折离奇的案情和侦探方法编制成篇,通过优美动人的文字——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合乎逻辑等的严密推理,塑造出一个冷静理智——机智勇敢——博学多闻——追求真理的歇洛克’福尔摩斯形象。这本书讲了福尔摩斯用机智聪明的头脑,破了一件又一件的犯罪杀人案件,给了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在观察案件的时候,都要带上一个清醒的头脑和一双火眼睛睛来认认真真地观察每一个线索和角落,让我敬佩不已。当然,他和其他的人共同断案,共同努力,最终抓住了狡猾可恶的凶手,维护了正义,也让我知道团结的力量是多么伟大,多么惊人。他还有一个得力的助手——小狗透比,它灵敏的鼻子帮助福尔摩斯他们度过了重重难关。福尔摩斯的故事不得不叫人佩服。

我们不管做什么事都要学会认真。仔细机智勇敢,当然要做到并不容易需要平时知识的积累,就像德国大诗人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我们应该从中获的知识,才能使自己增大本领,像福尔摩斯那样做个对社会有供献的人。

福尔摩斯读后感16

寒假里,岳瞻借给我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可精彩了。

讲述了福尔摩斯是一位英国有名的侦探,他聪明、机智、勇敢,他通过不断地刻苦学习、研究和实践,使他有着惊人的判断能力和推理能力。比如,他能辨别出不同的土质。他瞟一眼,就能猜出人的大概经历等。他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每个故事都很生动、曲折,使我有着身临其境的感觉。

福尔摩斯不屈不挠的精神,刻苦学习的毅力值得我们学习。以后我要多读书使自己学到更多的知识。

福尔摩斯读后感17

这几天,我读了英国着名作家柯南道尔所着的《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这本书也让我懂得了许多。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中有一个故事令我感慨万千,那就是《最后一案》:它讲述了当时在侦探中赫赫有名的福尔摩斯,与全欧洲最大的犯罪团伙,堪称“犯罪界的拿破仑”的莫里亚蒂教授之间进行的生死攸关的决战。在莱辛巴赫瀑布时,福尔摩斯早早料到这是一个骗局,但依然让自己的朋友华生走开,免于这场灾难,自己最后则与莫里亚蒂教授同归于尽。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中,福尔摩斯所侦破的一件件案件,让我们懂得了真善美,假丑恶,同时也领略到了他的高超智慧与精神品质。我们也要学习福尔摩斯的优秀品质,为人们,为社会,为祖国,贡献出自己那一份微不足道的力量。

福尔摩斯读后感18

这个故事讲的是福尔摩斯侦破案件的过程,没有厮杀打斗的场面,不会让人害怕,有的只是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和机智幽默的对答及美丽的回答。然而,正是通过这些看似平静的描述,作者把福尔摩斯的智慧和才干,还让我们从中学到了不少的推理方案的知识。所以,福尔摩斯早已成为了神探的代名词,无论是大人小孩,都非常喜欢他。

我们大家应该学习他的优点。要刻苦学习,积累知识,希望将来能够学有所成,学由所用。

福尔摩斯读后感19

今天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二,感触颇深。

在巴维尔的猎犬此案中充分体现出福尔摩斯的观察和推理能力,他的推理真是让人心服口服,并且我在这本书中也记住了一些福尔摩斯的名言:一个善于推理的人得出的结论,常常使他身边的人赞叹不已,这是因为那些人总是忽略事情的细节,而这些往往又是推理的关键所在,等等。

从这本书中让我深刻的体会到无论做什么都要细心,尤其是我们学生,在平时的学习中一定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养成认真细心的好习惯。

福尔摩斯读后感20

他善良、聪明,面对疑云重重、扑朔迷离的案件,毫无恐惧感,用冷静的头脑仔细想,敏锐的观察力仔细地去发现,具有超强的推断力来认真分析、推理案情,最终将谜团一一解开,他就是福尔摩斯。

他长相有点古怪,但办起案来非常认真,博学多闻,是一个非常的侦案家,两天之内答案就会在他的脑子里出现,人人夸他又神奇的超能力,但福尔摩斯说:“只要仔细分析,每个案件都由它的破绽,一定会找到答案的。”可是,好景不长,在他和医生花生去龙河峡谷办案的时候,有人把花生骗走了,不知什么时候,突然从旁边窜出一个人来,和福尔摩斯打了起来,最后两人同时跌入悬崖,福尔摩斯摔伤了。

福尔摩斯读后感21

每天睡觉前,我最喜欢读的书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那一个个离奇惊险的探案故事总是让我不愿意把书放下。虽然还有很多本没有读完,但是通过这段时间的阅读,我的感受是:福尔摩斯是个很聪明的人,他可以从一些看似没用的事物中得到一些信息,或是从一件小的事情中找出重要的线索。

正是因为这样,有些别人根本都破不了的案子他都能破。他还留心观察周边的事物,不放过每一个细节,从而得到更多的信息,他这种做事极度认真的精神很值得我学习。

福尔摩斯遇到困难时很冷静,所以才能发现别人发现不了的新线索,因此我们做事情时也要像他那样冷静。读这些故事还能让我懂得很多知识,例如,过年时妈妈从花卉市场买了一种叫风信子的花,还把它放在了卧室里。

我突然想起来,福尔摩斯有一次就是因为发现风信子有毒,才破了一桩奇案。我立即提醒妈妈,风信子可能有毒,结果上网一查还真是,风信子不适合放在卧室,吓得妈妈赶快把花拿到了阳台,妈妈直夸我聪明,是个学以致用的好孩子。我得意极了,以后我还会从书中学到更多的知识,所以,我要坚持的读书,掌握更多的知识,做一个像福尔摩斯一样的了不起的人。

福尔摩斯读后感22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主要讲述了福尔摩斯对三个扑朔迷离的案件的侦探过程。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故事是《血字的研究》。《血字的研究》运用倒叙的方式,首先介绍了发生在劳瑞斯顿花园街3号的惨案,这件惨案似乎非常棘手。福尔摩斯通过凶手留在现场的蛛丝马迹,运用推理法和演绎法,完整地再现出凶杀的过程,出其不意地捉住了真凶,令人拍手叫绝。故事还用大量的篇幅,追溯了凶手杀人的动机,即仇恨的种子埋下的根源。

读完这个故事,我十分钦佩主人公福尔摩斯。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与凶手展开机智的搏斗。他说过的一句话“不要让那些没用的知识塞满自己的头脑”让我感触颇深。他还说过一段富有哲理的话,“在平淡无奇的生活纠葛里,谋杀案就像一条红线贯穿其中。我们的责任就是要去揭露它,把它从生活中清理出来,彻底地加以暴露”,可见福尔摩斯对工作的尽心尽力及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以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深深地吸引了我,故事中不乏有很多优美的句子。希望大家又时间也能看看这本书。

福尔摩斯读后感23

福尔摩斯是一位著名的侦探,他总能轻而易举地侦破各种案件。这不,我这几天也迷上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了。他的侦探技巧真让人佩服!

他破案时用的是一种反推理的逻辑,就像书里写的:“这位先生一副大夫的模样,不过又有些军官的气质,因为他很明显是军医。他刚刚从热带地区回来,因为他皮肤黑黑的;不过他手腕处的皮肤黑白分明,这证明他那黑黑的皮肤并不是他本来的肤色。他面容憔悴,证明他历尽了苦难,经历过伤痛的磨难。他的胳膊负过伤,如今看起来有点僵硬不便。一位英国军医可能会在什么热带地方历尽苦难而且臂部负过伤呢?当然只有在阿富汗了。”这就是反推理。看起来非常简单,但是实践做起来非常困难。我曾经使用过,但是总在中间中止了。因为反推理需要有观察力、判断力、和渊博的学识。

福尔摩斯具有的观察力、判断力、和渊博的学识都很值得我学习,我的作文写不好原因就是观察力不强和没有丰富的好词、句、段,而这本书有让我学习的对象,还有丰富的好词、句、段。福尔摩斯遇事冷静,而我一遇到难事就心神不定,烦躁不安……

我对福尔摩斯非常佩服,也喜欢侦探这门工作了,所以,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

福尔摩斯读后感24

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福尔摩斯——一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深深地嵌入了我的脑海里。小说作者:阿瑟.柯南道尔他塑造的大侦探福尔摩斯,足智多谋,沉着冷静,揭开了一个一个谜团,抓住了一个又一个凶手。那些离奇的探案故事、扣人心弦的悬念,深深地吸引了我。

此书有《波希米亚丑闻》、《红发会》等十二篇小说。其中的一个案例引起了我想要叙述的欲望,它的情节异乎寻常的复杂,线索凌乱,此案便是《杀人的桔子核》。

那是九月下旬,一个年轻人来找福尔摩斯,并述说了自己家中的惨案:他是伯父家中的常客,伯父也很喜欢他,长大后他成了伯父家的掌权者,但有一天,他的伯父收到了一封信,信中写着三个K,还有五个桔子核,伯父看了信件不久便疯了,直到一天跑出门外后便再也没有回来,最后发现已死于水坑之中。接着他的父亲继承了伯父的遗产,每过多久也收到了同样的信件,过了几个星期,他的父亲在去拜访朋友的途中也离奇的死了。最后年轻人继承了这份遗产,开始过得很幸福,但不久噩运降临到了他身上,也收到了同样的'信件,他十分恐惧,只能向福尔摩斯求救……

在这个案子中,福尔摩斯细致的观察力令我赞叹。有这样一个细节,当时正值雨季,约翰.沃彭肖前来拜访福尔摩斯,福尔摩斯根据粘在他鞋尖的泥土,准确地推出了这位客人所来的地方。在调查中,福尔摩斯认为这几封信是重点,他围绕着信展开调查,最后他根据“3K”推理出与“K”集团的一个犯罪团伙有关,他们经常杀人抢劫,并且在杀人之前总爱寄出一些奇怪的物体……最后福尔摩斯凭借一些不起眼的小细节,以敏锐的观察和强大的推理能力抓住了凶手。

福尔摩斯的探案小说让我受益匪浅,知道了做事要沉着冷静,要悉心地观察。就说前段时间的奥数测试吧,我遇到了一道难题,一下就变得惊慌失措起来,越是想做出却就是算不出,这可把我急坏了,但我一想到福尔摩斯探案时的那种镇定时,便静下心来,终于从题目中寻找到了突破口,经过一步一步缜密的推理后把这道难题做了出来。

这本小说不仅以情节跌宕、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引人入胜,还反映了福尔摩斯的机智与超强的观察力以及强大的逻辑推理能力。俗话说:天才在于积累,聪明在于勤奋。我想福尔摩斯的非凡,在于他平日的勤奋,他一直在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能辨识140种烟灰,通过步伐大小知道凶手的年龄,通过刮痕可以看出凶手的指甲长短……任何蛛丝马迹都成了他破案的关键。可见他观察和推理能力是多么强大。因而他才会在错综复杂的疑案中出奇制胜,成为一名家喻户晓的神探。

细节决定成败。俗话说:泰山不拒细壤,故能成其高,江海不择细流,故能成其深。福尔摩斯身上的闪光点,值得我们每个人认真学习。

福尔摩斯读后感25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福尔摩斯身上印证了这一点。

记得在“黄面人”一案中,他因外出散步而差点失去破案机会时那恼怒气愤的神情,而在后来求助者再次出现时他那眼眸带笑自信满满的样子,这些都透露出他对破案的喜爱。正如孔子说,他已经把破案当成了兴趣,怎么可能有不破之案呢?正是因为他对事业的热爱才促进了他的成功,正是因为他对破案的兴趣才促使他成为时代英雄。

耳边似乎又回响起了那首《老男孩》,脑海里又浮现出那些草根明星的朴素模样,正是他们对音乐的爱好,促使他们唱出了天籁般的声音;正是他们对音乐的执着追求,使他们登上了自己的舞台,成就了朴素而又华美的明星梦。正是那句“我喜欢”才突破了那万千苦难,成就了万人瞩目的明星。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在福尔摩斯身上我看到了。因为对破案的喜爱,他不顾生命危险,亲自乔装上阵跟随嫌疑人,因为他对侦查事业的执着追求,他不眠不休只为那一点蛛丝马迹。

似乎又看到了那个风雨无阻的身影,因为对乡村孩子的喜爱他不顾家人和孩子的反对只身来到乡村,只为了孩子们那纯真的笑脸,他不怕苦不怕累。由一开始的厌恶到最后的喜欢,正是因为他对教学的热爱才促就了孩子们的学习梦。只因为那句“我已喜欢”,留下了孩子们那纯真、无邪的笑脸。因为喜欢,他不怕苦不怕累;因为爱,他甘愿受苦;因为兴趣,他成为教师楷模。

又想起那个白发苍苍的老者,驾着马车四处传播仁政思想的老者。他不怕长沮、桀溺的讥刺,同众生一起变革,为的是那“仁”的思想,为的是那百姓的安乐。正是因为对“仁”的喜爱,他不辞劳苦、不怕打击;正是对“仁”的执着,他成为万代传颂的智者。

俗话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可现在的青少年有几人真把学习当做兴趣?牛顿因兴趣发现了万有引力;刘翔因为兴趣几次打破世界纪录;爱因斯坦因为兴趣提出了相对论……正是他们对爱好的执着追求才有了伟大成就,而现在的青少年只为着考上大学一个劲地逼着自己努力拼搏。可是好像很多人并不知道,只有有了兴趣才能学得更好,只有有了兴趣才能够有新的突破。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只有有了兴趣,才能登上成功的阶梯。

学习的兴趣,你有吗?

福尔摩斯读后感26

在今年暑假里我不仅读了《小飞侠彼得·潘》还读了世界上最有名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虽然我以前读过青少版的《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但这本书中的文字比青少版的更加难懂,但更能体现出原著上那些既离奇又无法理解的案子。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柯南道尔。他是世界上最负有名的侦探小说家。曾被英国女皇评为“侦探小说之父”。他创造的福尔摩斯已经是世界上鼎鼎有名的神探了。

这本书是以歇洛克·福尔摩斯为主角,华生为配角发生的一件件的案件。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最后一案”和“新致案”之间的篇章,写了福尔摩斯在于罪犯博斗时不慎掉落了悬崖,却有奇迹般的活了过来。这篇福尔摩斯掉落悬崖,有活过来这样写的原因是——它的柯南道尔为了让这篇漫无止境的长篇小说有个结局,才让福尔摩斯死去的,但却引起很多忠诚的读者的反对和不满,所以柯南道尔只好让福尔摩斯在下一个案件中起死回生。

这本书中的福尔摩斯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一个对于我来说非常重要的道理是——冷静。我明白了无论遇到什么难题都有静下心了好好的思考,不要因为没见过就没耐心的去想。这让我想起了我以前在写作业的时候,因为有一条没见过的题目就气急败坏的大吼一声:“没见过的还出!”,我当时恨不得一口吞的作业本。但现在我明白了无论遇到什么难题都要静下心来思考,不要心浮气躁,而要冷静的思考,只有思考才会有答案,这是我从福尔摩斯身上学来的!

福尔摩斯读后感27

大名鼎鼎,家喻户晓的夏洛克·福尔摩斯想必大家都听话说过吧!他是我见过头脑聪明,思维敏捷,被他准确的推理能力所征服。

夏洛克·福尔摩斯是《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中的主人公,他是个一个私人侦探,聪明绝顶,酷爱做实验,对化学方面有非常浓厚的兴趣,有奇特的办案方法,警探破不了的案件,都请他来帮忙,也许这就是他出名的原因吧!他有一个非常得力的助手——华生,他是为医生,跟着福尔摩斯学到了不少破案的本领,在不少刺手的案件中帮福尔摩斯出了很多的主意,起到重要作用。

伦敦所有高级犯罪活动没有人比福尔摩斯再清楚了,在案件过程中发生了许多变化,几乎不可思议,令人目不暇接,福尔摩斯一直觉得这些犯罪背后,有一股强大的势力,有一只组织严密对抗法律的势力在屁护着那些作恶的坏人,经过坚持不懈的反复摸索,福尔摩斯才抓住了有利的线索,其中也经过无数曲折和阻扰,终于找到了这些组织的头目,原来竟是以前那个有名的数学家,教授——莫里亚蒂!他称莫里亚蒂是罪犯中拿破仑,几乎所有福尔摩斯无法侦破的悬案都是他一手策划的。

在故事《最后决战中》福尔摩斯与莫里亚蒂最后决战,福尔摩斯打击了那个组织的蛛丝马迹,让苏格兰的警探出动所有警力将其抓获,令人遗憾的是最终让莫里亚蒂也组织的核心人物逃脱了,一心想与他们作对的福尔摩斯同归于尽,聪明机智的福尔摩斯还是没有让他们得逞,终于真相大白,而且令人欣慰的是,最终使整个伦敦恢复的往日的宁静和幸福生活。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是大家耳熟能详的作品,很多的故事扣人心弦,里面的案件也成为了经典。

福尔摩斯读后感28

在你眼中,最好的名侦探是谁?是日本的柯南?还是比利时的波罗?还是……在我眼中,真正的名侦探就是他——英国的福尔摩斯!

因为我特别喜欢看侦探故事,妈妈从她的书架上拿出《福尔摩斯探案集》交给我。我一看,黑灰色的封面上,有一个福尔摩斯侦探的大烟斗,显得很神秘的样子。厚厚四大本,我能看得下去吗?一开始我也有点怀疑自己,可是,当我开始阅读第一个故事——“血字的研究”,我很快就被作者阿瑟·柯南道尔的巧妙的讲述吸引住了。

这套探案集主要讲的是军医华生与大侦探福尔摩斯一起走遍千山万水,侦破各种奇案的故事。故事主要以华生的口吻来写,以福尔摩斯为主角。里面写到了很多有名的案子,如“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恐怖谷”“四签名”等,在这些案子中,都有一些特别聪明而狡猾的罪犯。但俗话说,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不管案子有多么扑朔迷离,罪犯的作案手法有多么千变万化,都难不倒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知识渊博,性格坚强,机智冷静,勇敢无畏,特别擅长观察、分析和推理案情,也特别擅长伪装,他对罪犯深恶痛绝,坚决和他们作斗争,哪怕冒着生命危险也要把罪犯绳之以法,简直就是正义的化身。

不过看过书之后,我还有一个感受,福尔摩斯并不是单枪匹马一个人在战斗,他的身边还有很多警察和侦探:莱斯特雷德、怀特·梅森,还有一直陪伴他的既勇敢又乐于助人的华生医生。看来,每一个成功的人也是一个善于与别人合作的人。

好的书籍,总是让人爱不释手。这本书的后面有一段话:“这本书,你一辈子总要读它一遍,不管是在二十岁,三十岁,五十岁,或七十岁。”的确,这本书让人读了还想读。

千万别忘了大名鼎鼎的夏洛克·福尔摩斯啊!

福尔摩斯读后感29

“读书百遍,其义自现”。我在这个暑假读了一本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的作者——柯南·道尔,是一名医生,也是一名小说家,他笔下的福尔摩斯是一个幽默,聪明,遇事冷静,爱抽烟的,住在贝克街私家侦探,而柯南·道尔在故事里把自己当做福尔摩斯最好的朋友——医生:华生而他办的案子更是不计其数,我来给大家列举一二。

他办过的案子有些曾轰动过全世界,如:红圈会,巴斯克维尔的魔犬,跳舞的小人……,其中跳舞的小人是一个较为著名的案件,这个案件能充分的表达出福尔摩斯的智慧,他能从一些像小孩子画的涂鸦上找出暗语,并使用那些跳舞的小人,表示暗语暗语“马上过来”,使犯人不知不觉进入了他的圈套,被绳之以法,还有一个,那就是:红圈会,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并不是福尔摩斯,而是跟福尔摩斯一样的名侦探,他假装是个恶毒的人,加入了一个当地最狠毒的圈子——红圈会,这个圈子的老大:莫金蒂,他是一个杀人如麻的人,他手下的人没有一个是没杀过人的,他们也以杀人为自己的荣誉,如果手下有人叛变的话,也是格杀勿论,所以这个城市一直被邪恶和恐惧所笼罩,直到来临,他先假装忠诚的样子,然后在设置一个绝妙的圈套,让他们这些恶人得到该有的惩罚,但知道,他在这个城市甚至整个世界永远不会安全,所以一直在逃,而莫金蒂的那些同党也一直在追他,有2次几乎的手,最后他们还是得手了……在这么多个惊魂动魄的案件里,大侦探福尔摩斯总能用惊人的智慧和速度完美的结束案子。

读完了这一系列的案件,看到了福尔摩斯那绝妙的办案手法,但其中都有一个必不可少的因素,那就是遇事冷静,只有遇事处之泰然,才能干出一番事业。

福尔摩斯读后感30

有一个人,他有细微的观察力,他能在案件中长时间保持冷静,他有惊人的思考力。他是谁?他就是大名鼎鼎的名侦探夏洛克· 福尔摩斯!他的观察力已经上升为一种智慧的符号,你不要试图欺骗他,你的世界在他眼中无所遁形。他是一个比罪犯本人还了解其犯罪过程的人。

阿瑟·柯南·道尔爵士是推理小说的鼻祖。他塑造的夏洛克·福尔摩斯是世界上最著名,也是最为读者津津乐道的侦探对象。福尔摩斯沉着冷静、料事如神、时而机智幽默,时而粗鲁自负。

我印象最深的不是一个个惊险的故事,而是福尔摩斯本人。他能在重重疑云中带着镇定提问思考……,那一个个曲折离奇的案子,没有线索。他能从没有线索的场地中找到蛛丝马迹,他能从嫌疑犯中找到背后主使,找到帮凶,他能从一个推理连接到另一个推理,使推理变成真相。这些似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都发生在福尔摩斯的身上。

《福尔摩斯探案集》不但是一本好书,而且还告诉我许多道理:要认真观察,也许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也不能放过蛛丝马迹,更要大胆假设提问。我以前有难题时经常逃避,看了这本书后,我觉得逃避是可耻的,应该鼓起勇气,像福尔摩斯那样,从没有线索中找到线索,困难始终不是我的对手,在困境面前要毫不退缩,不畏困难。对自己要有信心,自己鼓励自己:“我一定能做到。”要勇敢,要有一颗虚心的心,不要骄傲,不要自以为是逢人就吹。

我喜欢《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把它推荐给你,希望你也能喜欢。

福尔摩斯读后感31

我曾经想写一封信到伦敦贝克街221B,告诉福尔摩斯我弄丢了同学的一本书,希望神探能帮我们找回来。如果破案了,我也可以写下一个关于福尔摩斯的探案故事,名字都想好了,就叫北小丢书疑案。

在一次班级大扫除的时候,值日生正在打扫卫生,教室里尘土飞扬、灰蒙蒙一片,其他同学早就离开了教室,只有邓适钧端坐在自己的座位上,专心致志地捧着一本书,还时不时的拍一下桌子。“什么书,看这么入神?”大家都对他拿的书很是好奇,纷纷走进教室。

“——这是什么书呀?”

邓适钧并不理会我们,直到这一章节看完,才缓缓翻到封面,骄傲地说:《福尔摩斯探案集》。

“——哦?”

“——讲的是一个私家侦探的故事,他可厉害了。”

“不用动脑筋,他就活不下去。”

“他喜欢挑战,热爱破案,简直是世界上最聪明的人!等我长大了,我也想做一个这样的侦探!”……

大家都被这样的故事吸引住了。

不久这本书就在全班传阅了开来。

同学们都知道了在离我们很远的伦敦,有着这样一个神奇的人,他有着深邃的眼睛,一眼就可以看透事情的真相,他有着细长的鹰钩鼻,显得格外果断和机警,他咬着烟斗,动一动脑筋就能维护着一方的正义和和平。

好不容易,这本书终于传阅到我这儿了,我立刻被福尔摩斯深深地吸引住了,连吃饭的时候都捧着它。甚至上课时也忍不住想看看福尔摩斯的破案,我只好把它压在书包底下,利用课间和在家的时候才拿出来和福尔摩斯一起进行智力的对决。

不幸的是,在昨天晚上看完了《血字研究》后,我分明记得把它收进了书包里。可是今天课间的时候,我翻遍了书包,却怎么也找不着。咦,书呢?这是个疑案。我立刻想:如果此刻福尔摩斯在,他会怎么做呢?

于是我立刻回顾了丢书事件的来龙去脉,仔细打量了周围是否有可疑人士,还找来了小伙伴和我一起组成了“姐妹侦探团”,共同研究推敲。始终没有头绪的我们突发奇想:写一封信向福尔摩斯求助,也许是一个很好的主意。

汪新源当即反对:“这信寄给谁啊,福尔摩斯早就死了。”

“可是他一定有后继人吧。”

最终我还是决定写一封信,说不定啊,我可以成为他后人的关门弟子,成为中国的福尔摩斯。

于是我兴冲冲的回家告诉了爸爸。

爸爸听了哈哈大笑,从书房里拿出我弄丢的书,他说是他昨天无意中拿去看了看,就不必麻烦福尔摩斯啦。

真失望啊,我怎么就忘了爸爸这么一个最大的嫌疑人呢!

福尔摩斯读后感32

柯南道尔的著名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中,主人公福尔摩斯那正义、智慧的形象早已深入人心,在很多人眼中,他是19世纪英国的卫法者,所有的罪犯在他的缜密推理下都是无法可逃,正直是他的代名词。但是他所侦破的很多案件中,在没有惊动警方的情况下,对一些“正义的复仇”,他却是颇为宽容。

在《冒险史》中的“博斯科姆比溪谷奇案”中,老约翰特纳为了自己的女儿,杀死了作恶多端的老麦卡锡,福尔摩斯知道真相,但却没有向法庭提出,从而让凶手和死者的儿女能够在一起和睦相处并喜结良缘。又如“米尔沃顿”中的那位贵族妇女,为了不让米尔沃顿破坏更多女子的家庭,也是为了给自己的丈夫报仇,她杀死了米尔沃顿,福尔摩斯目睹了这一切,却没有阻止杀人也没有帮助警察调察。还有“魔鬼脚跟案”、“格兰奇庄园案”……在众多情与法的冲突中,福尔摩斯似乎总是站在“情”的一边。

《孟子·告子》有言:“恻隐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是非之心,智也。”或许有人会认为福尔摩斯作为一名侦探,一名正义的法律卫士,不应将私人感情带入案件中,否则会导致不公平的事发生,但正是这种“情重于法”的表现,体现了人性中不灭的正义的光辉,这是更高层次的正义,高于法律的正义之心,使福尔摩斯的形象更加高大。

情与法的话题,由来已久。人们常说“法不容情”,似乎一切感情——无论是正义或非正义,在冰冷的法律面前都是无用。中国有著名传说人物白素贞与许仙的“情”与法海所代表的天规法

令,远有美国的一位老人为养活孙子而偷取面包被送上法庭……法律总是严苛的,但人情也总是宽容的。鲁迅先生面对雷峰塔的倒塌而写下的《论雷峰塔的倒掉》,来歌颂自由爱情的最终胜利;美国的州长为老人捐款交上罚款,并且自我检讨对民生的关心不够。在他们的心中,法固然重要,但情融于法也未尝不可。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在情与法的冲突中,选择情也未必违反了公理与正义,更何况福尔摩斯所经历的那些案件中,死者都是罪大恶极之人。在法律制度尚不完善的19世纪,公平并不仅仅掌握在法官手里。当然,我写此文的目的,并非宣扬徇情枉法,我只想说明,有时法律的天平应向正义之情倾斜罢了。

在“博斯科姆比溪谷奇案”的未尾,有这样一段话:凶手和死者的儿女最终组成了一个美满的家庭,他们永远不会知道,在曾经的岁月里,他们的生活里出现过阴霾,或许正是为了让不知情的人们能平静幸福地生活下去,在福尔摩斯的心里,情与法的天平自有倾斜的一边。

福尔摩斯读后感33

暑假期间我看了一本书叫做《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围绕着一个个案件展开,讲述着许多扑朔迷离的案件与故事,我看看的津津有味。案件的叙述十分的精彩,但也有很多案子令我感到迷惑,幸运的是追随着聪明的侦探福尔摩斯的视角,我解开了一个个迷惑。

福尔摩斯的全名叫夏洛克·福尔摩斯,他是个身材瘦长,看上去十分精明干练的人。他的目光锐利有神,细长的鹰钩鼻和前突的下巴,让人感受到了他的机警果断,意志坚强。有着这样外表的他,拥有着超出常人的敏锐,在一个个难解的案件面前,令犯人无所遁逃。

这么书主要写的是福尔摩斯带着自己的助手华生和一批穷孩子组成了“特搜队”,在英国屡破奇案。令我记忆十分深刻的一个案件讲的是福尔摩斯帮高楼王的主人寻找祖先留下的金子。有一次,高楼王的主人在自己假的阁楼上找到了一个暗格,在里面发现了祖先留下的一盒金子,不久后,那盒金子却凭空消失了,主人非常着急,连忙叫福尔摩斯帮忙寻找盒子,福尔摩斯却是不慌不忙,用常人根本不能理解的方法去破案,还让“特搜队”去到处找线索,没过多久案子就被破了,当福尔摩斯去抓那个小偷的时候,那个小偷还根本不清楚自己是怎么被发现的。

福尔摩斯不仅聪明也十分勇敢,有一次为了抓住罪犯,中了枪,最后还是把犯人给抓住了。

读完这本书后,我受益匪浅,从中学到了东西,比如做事要细心谨慎,不能有一丁点儿的马虎,因为一不小心漏掉的细节很可能就是完成这件事情的关键。读书也是一样,一定要认真仔细得看,否则很可能漏掉了一些精彩的故事和一些重要的情节。

早就听说《福尔摩斯探案集》特别好看,于是今年暑假这本书就列入了我的书单中。

福尔摩斯读后感34

他是一个小说中的人物,曾经破过许多扑朔迷离的案子。他非常幽默,总是喜欢叼着一支烟斗。

他,就是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创造的神探歇洛克福尔摩斯。

人们喜爱福尔摩斯,因为他已经成为正义、智慧、勇敢的化身,成为帮助人们战胜罪犯、弘扬正义的偶像。

在每一个故事中,福尔摩斯都和自己的助手华生一起,出乎意料地把真相揭露在读者面前。同时,他在面对复杂的案件时,通过对细节精确观察,从而进行严密推理的方法,也让读者和专业侦探受益匪浅。

对福尔摩斯来说,从一个人的外貌和穿着就可以判断出一个人的职业习惯和爱好,伪装得再逼真的罪犯,都不能逃脱他那鹰一样的目光。

另外,小说设置了医生华生这个诚实、勇敢又好学的助手形象,很好地衬托了福尔摩斯的智慧和过人之处。

我认为福尔摩斯就是我们要学习的对象之一,虽然他只是一个书中的人物,但他那灵活、敏捷的思维是值得学习的。

最后我还要感谢一个人,因为是他创造了福尔摩斯,他就是--柯南道尔。

福尔摩斯读后感35

放假期间,我阅读了由英国著名的小说家柯南道尔撰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我被福尔摩斯的智慧以及他的人格魅力所感染。

我很喜欢看侦探小说,应该是由于我从小喜欢看《名侦探柯南》这部动画片吧。在书中福尔摩斯的机智,果断,以及在华生医生的帮助下解决一起起案件,他还会买通那些别人注意不到的孩子们来帮助福尔摩斯来打探消息,因此这个孩子也立下了汗马功劳。

福尔摩斯的细心令我最为惊叹,他在一次询问一起杀人案件的第一发现人的时候问出了一些问题,询问结束后他就利用他在现在发现的蛛丝马迹将第一发现人在进入现场以后作了什么事,走到了哪里全部说了出来,以至于第一发现人以为当时福尔摩斯就躲在哪个现场的某一个地方,因为福尔摩斯说的和他当时的行动一点差别都没有。这就是福尔摩斯的观察能力。

虽然福尔摩斯是以为非常棒的侦探,但是他有一个非常不好的习惯,那就是吸食毒品--可卡因。当华生刚刚认识福尔摩斯时他问福尔摩斯为什么要吸毒,福尔摩斯给出的答案却是,如果没有案子来使他兴奋,就只有利用毒品来使自己兴奋。

故事的结尾,是福尔摩斯利用自己的勇敢将自己的劲敌莫里亚蒂教授,永远的埋葬在悬崖的瀑布下。不知道是不是福尔摩斯的正义感感动了上天,使上天救了他,因为他与莫里亚蒂教授是一起掉入瀑布,但是莫里亚蒂教授身亡了,福尔摩斯却奇迹般的还生了。

福尔摩斯的身上有许多优点我们青少年可以学习,比如他的机智面对危险临危不乱,观察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以及缜密的思维,都是值得我们学习。

我最敬佩福尔摩斯的正义感,那些犯罪者面对这位神探,都有想结束他生命的想法,福尔摩斯在面对生命威胁的情况下以为反顾的走着自己的侦探道路。令我肃然起敬!

福尔摩斯读后感36

你知道谁能从一点香烟渣认出抽烟者吗?你知道从脚印的大小能分辨出这人的身材大小的人吗?他就是在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

这本书讲了住在英国伦敦贝克街221B号房子里的福尔摩斯,他靠着他那敏捷的身手,积累的经验,机智的大脑,破了一起又一起的案子,并且依靠助手毕生的帮助,调动了街头流浪儿刺探情报,为民除害。

在第一篇血字研究中,他从脚印像个的距离看出凶手的大小,从自己凌乱看出写信人很匆忙灯他都能看出来,尤其是在巴斯克韦尔魔犬那一片,福尔摩斯遇到了一个谋杀了好心的伯伯和伯伯的侄子的高级凶手,那时虽然有把握住凶手,可没证据,当华生发现了凶手是用全身涂满磷的巨型猎犬杀人的,福尔摩斯使用他推理出来的证据合二为一,还把凶手顺利捕获了凶手。还有一次他用一个半身蜡像捉住了凶手。这些例子让人不经佩服起福尔摩斯,他虽然看过去很冷漠,可内心很风趣光彩。

《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让我懂得人必须要胆大心细。

福尔摩斯读后感37

我特别喜欢读书,所以看了不少,像《三国演义》、《水浒传》、《鲁宾孙漂流记》……但我最喜欢探案类的,尤其是《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主要讲了著名侦探福尔摩斯和他的助手华生破获各种离奇案件,其过程让人出乎意料。在这本书中我们可以看到神秘、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也被福尔摩斯不顾一切代价去救别人的精神所感动,也被他的机智、容易发现别人发现不了的线索和渊博的知识所吸引。 例如在《血字的研究》中第一次看到华生就知道他是从战场上回来的医生,让华生很吃惊,从这儿我们可以看到福尔摩斯知识很渊博;而从现场的墙壁上用鲜血赫然写着"RACHE",同时,还发现了一枚滚落的戒指、两种不同的脚印、几处墙上的指痕,之后,经过福尔摩斯细致的调查和缜密的推理,终于找到了凶手,我们可以看到福尔摩斯很机智,还很心细。

看完《福尔摩斯》,我越来越喜欢福尔摩斯,也越来越想成为他那样的人,所以以后我要读更多的书,还要善于观察问题。

福尔摩斯读后感38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叫做《福尔摩斯探案集》。

这本书写了"咨询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场景惊险,情节跌宕,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书上说,福尔摩斯是个“怪”人,但他同时是个精通解剖的一流药剂师。历史上,哪个名人不是“怪”人?他很离奇,从不轻易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但高兴时,却滔滔不绝.他遇到危险时很沉着,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难,看上去却若无其事,根本不是装出来的。

这本书有四个故事《血字的研究》、《恐怖谷》、《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四签名》。我最喜欢的是《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因为在这个故事中,充分体现了福尔摩斯的聪明才智,而且很刺激。

福尔摩斯读后感39

大侦探福尔摩斯的形象历经百年依然魅力不减。在《福尔摩斯探案集》一书中,他带领我们进入凶案现场,查找狡猾的凶手留下的蛛丝马迹,缜密严谨地剖析案情,巧妙地揭开一个个跌宕起伏的凶案真相。

下面就给大家介绍一个我喜欢的故事叫《恐怖的带子》。故事的主人公海伦小姐。她和她的姐姐从小失去了父母,是他们的继父把他们养大。继父虽然养大了他们,其实是想独吞他们的财产。等姐妹俩成年后继父就养了一条沼地蝰蛇,杀了海伦姐姐。海伦将要面临同样的危险,于是她去找福尔摩斯帮忙。福尔摩斯在“死亡房间”发现了一条小小的通道,是通向继父的房间,并连夜找到了真凶,凶狠的毒蛇咬死了凶手。这就叫“多行不义必自毙”。

福尔摩斯读后感40

我非常喜欢福尔摩斯的故事,第一集叫《血字研究》是福尔摩斯第一次和华生见面,他们合租了一套房子。福尔摩斯告诉他,他是一位侦探,只要警察和私家侦探有困难就会来找他。这时来了一封信,上面写着请福尔摩斯到布利斯顿尽头的劳列斯顿花园3号发生了凶杀案,请他协助调查。

于是福尔摩斯和华生一起去案发现场,当他们回家的时候突然看见几个流浪的孩子,福尔摩斯为了尽早破案就雇佣了这些孩子,果然孩子们收集到了许多对破案有利的资料。福尔摩斯他们办案时就更好办多了,最后福尔摩斯靠着孩子们的协助成功地抓住了罪犯。

读完着本书我知道福尔摩斯有一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我们要学习他们的精神。同时我又感受到了只要仔细观察身边事物就一定有大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