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易卜生在展现生活和揭示人物命运的过程中,能够以发自内心的力量,把他所思索的人生问题深深地打入观众或读者的心里,让人们在回味中咀嚼其中的含义,思考和探索这些问题。下面是玩偶之家
篇一:《玩偶之家》读后感
寒假中读了自己一直想读的一部作品,易卜生的戏剧《玩偶之家》。
《玩偶之家》中的女主人娜拉表面上是一个未经世故开凿的青年妇女,一贯被人唤作“小鸟儿”、“小松鼠儿”,实际上上她性格善良而坚强,为了丈夫和家庭不惜忍辱负重,甚至准备牺牲自己的名誉。她因挽救丈夫的生命,曾经瞒着他向人借了一笔债;同时想给垂危的父亲省却烦恼,又冒名签了一个字。就是由于这件合情合理的行为,资产阶级的"不讲理的法律"却逼得她走投无路。更令她痛心的是,真相大白之后,最需要丈夫和她同舟共济、承担危局的时刻,她却发现自己为之作出牺牲的丈夫竟是一个虚伪而卑劣的市侩之人。可当敲诈之人寄回借据后,丈夫又假装大度原谅她。这一刻,她终于觉醒过来,认识到自己婚前不过是父亲的玩偶,婚后不过是丈夫的玩偶,从来就没有独立的人格。于是,她毅然决然抛弃丈夫和孩子,从囚笼似的家庭出走了。
是啊,娜拉走了,离开了那个玩偶一般的家。话剧落幕了,可人们的思索并未停止。娜拉走后又该怎样呢?
无数的人思考着这个问题,讨论过这个问题。鲁迅先生在一篇文章中谈了他的想法。“但从事理上推想起来,娜拉或者也实在只有两条路:不是堕落,就是回来。因为如果是一匹小鸟,则笼子里固然不自由,而一出笼门,外面便又有鹰,有猫,以及别的什么东西之类;倘使已经关得麻痹了翅子,忘却了飞翔,也诚然是无路可以走。还有一条,就是饿死了,但饿死已经离开了生活,更无所谓问题,所以也不是什么路。”
篇二:《玩偶之家》读后感
正如这本的名字一样,女主人公像个玩偶一样,摆布在父亲,此后是丈夫的手中。她一心一意的做着丈夫的小鸟,喜欢丈夫喜欢的一切,甚至冒着败坏名声的危险为丈夫借了一笔钱好给丈夫治病。而当事件败露时,身为丈夫的海尔茂却毅然的指责妻子。本是同甘共苦的时刻,而演变成为故事的高潮——女主人公娜拉决定离开她的丈夫和孩子,去过自己的生活。整个故事在事件败露以及男女主人公摊牌的时刻到达了高潮,作者在最后用娜拉的出走,似乎宣誓着女性主义的奋起。
在我看来,娜拉的出走(转变)来的有些突兀,仿佛一个沉睡了千年的人,突然惊醒一样。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一语中的地指出:"妇女解放的第一个先决条件就是一切女性重新回到公共的劳动中去"。而娜拉只是有些孩子气的宣布出走,并且不再相信奇迹。她并未明白自己究竟要的是什么,出走并不能解决问题。作为一位母亲,她放弃了对家庭的责任,或许我们可以说是当时的资本主义制度下,让娜拉在得知丈夫的真面目时,毅然作出的无可奈何的决定。
看完整个剧本,从爱情观的角度来看,海尔茂全心的爱着这位妻子,8年来,都像孩子一样的宠爱她。其中很多的对白,显示了一种大男子主义情结。或许像中国古代一样,封建制度造就了男尊女卑的地位,但是一个男性,能够如宠爱一个孩子般的宠爱自己的妻子是很不容易的。再者就是名誉的问题,一个男人把名誉看的比生命还要重要,海尔茂说:“娜拉,我愿意为你日夜工作,我愿意为你受穷受苦。可是男人不能为他爱的女人牺牲自己的名誉。”这多少与中国或日本的传统有些相似,我想这并不能归责于资本主义的劣根性吧。娜拉没有任何社会
剧本的林丹太太似乎是唯一能看清现实的人,她一在的劝娜拉告诉海尔茂事情的真相,她利用尼尔·柯洛克斯泰来满足自己空虚的意愿,她们作为悲剧生活下的牺牲品,都是为名利所累。林丹太太利用她的爱情去挽救娜拉的名誉,而在最重要的关头,她却突然醒悟,真正的夫妻应该是没有所谓的秘密的。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每个人都应该有属于自己内心的东西,即使是夫妻,有些东西毕竟还是自己去消化。毕竟每一段婚姻都不是没有瑕疵的,或者我猜想,如果尼尔·柯洛克斯泰把信拿走了,娜拉夫妇之间还藏着这个秘密,她们也许能像以前那样快乐的生活,继续欢乐的歌唱。那娜拉也不会觉醒,而继续做他的泥娃娃。当然,这并不符合作者的原意,也揭露不了资本主义制度下的法律的无情。娜拉一直在指责法律的无情,而就算在中国社会,一个儒家思想统治了几千年的中国,法律一样是冷酷无情的。或许我们会探讨到底娜拉伪造签字应不应该,当然从理性的角度来说,她当然是错了,而她的错在一开始就注定了悲剧,她的悲剧在于她那懦弱的性格,在经济上失去了独立性,她必须依赖于他的丈夫,同时来自丈夫的呵护,也让她一直处于远离社会的边缘。
我并不如同作者那样为娜拉的出走而欢呼,剧本一开始,我就不喜欢娜拉,这位孩子似的母亲,沉浸在欢乐的海洋中,沉浸在丈夫的宠爱当中,而没有认清伪签字的法律责任。而故事的另一个主人公阮克医生深深地爱着她,娜拉享受着这种被爱的感觉,而阮克医生就在她身旁,默默地爱着她,并且在快要临死的时候,表白了自己的心情。而娜拉早已知道了他的秘密而装作全然不知,并且要求他像以前一样与他们相处。我想这是残忍的,深爱的女人在眼前,只是从来不落到自己的身上,我想娜拉是利用了阮克的爱情来满足自己的虚荣而已。
每个人都是爱情生活下的悲剧,爱人的如同被爱一样,都是生活在别人塑造的影子中生活而怡然自乐。当阳光照进这个阴暗的角落,一切都改变了原样,于是童话世界开始瓦解,仙女也终归要落进现实。
篇三:《玩偶之家》读后感
十九世纪后期在欧洲戏剧舞台上,新女性形象的大辩论的发起者是挪威著名剧作家亨利克·易卜生(1828—1906)。易卜生是现实主义戏剧大师,以社会问题剧而闻名于世,被誉为“欧洲现代戏剧之父”。面向社会,面向现实的人生是他的剧作的最大特点。
《玩偶之家》写于1879年,它通过海尔茂与娜拉夫妻之间的矛盾冲突,描写了女主人公娜拉从信赖丈夫到与丈夫决裂,最后终于脱离“玩偶”家庭的自我觉醒的过程,深刻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丑恶,热情歌颂了妇女的解放。
作品从家庭夫妇之间的矛盾冲突来揭示社会矛盾,对娜拉和海尔茂的不同性格,可淋漓尽致地体现在作品之中。
娜拉是个具有资产阶级民主思想倾向的妇女形象。她出身在一个中小资产阶级家庭里,她的父亲并不富裕“钱一到手,不知怎么又从手指缝里漏出去了”。按海尔茂的话说,娜拉的父亲是个“不信宗教,不讲道德,没有责任心”的人,实际上是个比较讲究实际,忙于谋生的人。这种家庭环境,无疑对娜拉的成长有一定的影响。娜拉受过资产阶级学校的教育,善歌善舞,天真烂漫,容易满足于个人小天地里的幸福生活,有许多不切实际的幻想。她不同于大资产阶级的妇人、小姐,追求不劳而获的靡烂生活,她不希望过寄生虫的生活,为了补贴家庭费用,她做针织、绣花以及抄写之类的工作;虽然有时“累得不得了”,但她“心里很痛快”。娜拉的这种不厌工作,乐观知足,热爱生活的性格,同她的家庭出身是有密切关系的,她同情社会上的受害者、不幸者。对阮克医生的不幸,娜拉伸出友谊之手,表示深切的同情。
娜拉身上更为可贵的品质,就是倔强,不肯向恶势力屈服。从外表看,人们以为她是个无忧无虑的人,其实这是误会。她对林丹太太说:“你们都以为在这烦恼世界里,我没经过什么烦恼事?”实际不是这样,她也有“烦恼事”,如家庭经济困难,要借钱为丈夫治病,借了钱要想尽办法还债等等,但她从不垂头丧气。还是很积极、乐观。债主柯洛克斯太利用她的借据上的假签字,对她进行威胁、恐吓,她没有丝毫软弱的表现。为了救丈夫的命去借债,债主威逼她,她仍然不把事情告诉丈夫,自己坚定地准备承担一切责任,为了保全丈夫的名誉,甚至决定自杀,所有这些都是娜拉倔强性格的表现。娜拉这种坚强不屈的精神是她最终同海尔茂决裂,脱离“玩偶家庭”的性格基础。如果是一个软弱的女人,即使认识了丈夫的恶劣品质,要采取与丈夫断绝关系的行动,往往也是不可能的'。
娜拉毅然决然地同海尔茂决裂,更主要的是有她的思想基础。现实生活教育了她,使她不仅认清了海尔茂的丑恶灵魂,而且也认识了现实社会的不合理。娜拉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教育、道德、宗教、法律等问题的看法,跟一般资产阶级庸人如海尔茂之流的见解是不相同的。“醒悟”后的娜拉,对资本主义社会持敌视态度。当海尔茂说她“你不了解咱们的社会”时,她激昂地回答说:“究竟是社会正确还是我正确!”“我知道大多数人赞成你的话,并且书本里也这么说。可是从今以后我不能相信大多数人的话,也不能一味相信书本里的话。”对于麻痹人民的精神毒药———宗教,娜拉更不会把它放在眼里,她宣称:“我真不知道宗教是什么。”对于资本主义社会的法律,娜拉深受其害,更是深恶痛绝。“国家的法律跟我心里想的不一样。我不信世界上有这种不讲理的法律。”娜拉的言语显示了她是一个具有民主思想倾向的妇女。她同海尔茂决裂的行动是她用民主思想进行反抗的必然结果,尽管娜拉不是一个完美无缺的人。作者通过塑造娜拉这一鲜明的妇女形象,表达了中小资产阶级妇女要求自由独立,维护人格尊严等思想愿望,并对现存的资本主义制度表现了某种程度的怀疑、否定和批判。
易卜生通过海尔茂这个反面形象,批判了资本主义社会里婚姻、家庭的虚伪,以及伦理道德和法律宗教的不合理性,揭露了资产阶级的丑恶。在他的《社会支柱》一剧中有一句
妇女向来是受压迫的,在封建社会里,她们是丈夫的奴隶,受尽种种虐待,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妇女没有得到真正的解放,她们做为丈夫玩乐消遣的工具,仍然没有自由独立的人格。妇女反对做玩偶,要求做个自由独立的人,在资本主义社会,这是个极其平常也极其严肃的社会问题。飘然而去,也只是要“救出自己”。
《玩偶之家》的深刻意义远远超出了对海尔茂这样个别资产阶级庸人的揭露和批判,它使资本主义社会的辩护士们大为惊悚。他们认为娜拉出走是大逆不道,并对易卜生进行恶毒的人身攻击。他们辱骂易卜生破坏了欧洲“善良的家庭秩序”,是一个败坏道德的作家,并要求禁演《玩偶之家》。在此情况下,易卜生愤笔疾书写出了另一社会问题剧《群鬼》,通过阿尔文太太沦为旧礼教、旧观念牺牲的过程,有力地驳斥了资产阶级社会对他的无耻诽谤。因而,从这里我们可以更加清楚地看出,易卜生《玩偶之家》的社会效果是多么的强大,他在剧中所提出的社会问题又是多么的尖锐和深刻。
娜拉的出走,具有重大的历史进步意义。但是,在当时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她的这一行动又是不可能取得真正的成功。由于阶级、社会、环境的局限,易卜生不能,也不可能为他们思索的人生问题得出正确的结论,为妇女的彻底解放找到一条正确的道路。“由于挪威社会生活的不发展,丑陋的小资产阶级的现实显示给他应当避免什么,但是不能够显示应该往哪里走去”。所以娜拉虽然离开了海尔茂的“玩偶之家”,但是却逃脱不出那个制造“玩偶之家”的、不自由的、黑暗的社会。正如鲁迅先生所说:“从事理上推想起来,娜拉或者也实在只有两条路:不是堕落,就是回来。因为如果是一匹小鸟,则笼子里固然不自由,而一出笼门,外面便又有鹰,有猫,以及别的什么东西之类;倘使已经关得麻痹了翅子,忘却了飞翔,也诚然是无路可走。还有一条,就是饿死了,但饿死已经离开了生活,更无所谓问题,所以也不是什么路。”但是,易卜生在展现生活和揭示人物命运的过程中,能够以发自内心的力量,把他所思索的人生问题深深地打入观众或读者的心里,让人们在回味中咀嚼其中的含义,思考和探索这些问题。
正义论
在写读书笔记之前,我想谈谈读了这本书几节之后给我的感受。拜读罗尔斯的《正义论》,个人认为理论性太强,又太深奥,大多没有读懂,只是了解了许多新的概念,虽然有的是过去知道的词语,但罗尔斯都有赋予了它们新的内涵,诸如,正义,正义观,公平的原始状态,契约论等等,很简略地将书翻了一下,涉及的范围很广包括了哲学,经济学,伦理学,法学等多门学科。初次接触这本书的第一章的前几节,虽然就像之前说的看不太懂,但是很感兴趣并且有耐心去研读,也希望自己在读书的过程中获取丰富的知识,懂得很多道理。
罗尔斯在开篇论述正义的作用时就直接认为,人类社会的第一美德有两个方面,一是真理,一是正义,并且二者是不可调和、决不妥协的。其中,社会基本结构是正义的主题,人们在达成其他协议之前,首先要就社会制度的原则达成协议。然而这种缔约不是一种实际的历史行为,而是在假定的原初状态中的选择的结果,它是互相冷淡的个人在无知之幕背后的选择。下面,我想就“公平正义原则的原始状态和证明”进行简要分析。
罗尔斯说过:公平的正义并不是一种完整的契约论。因为契约论的思想显然可以扩大应用于选择一种或多或少完整的伦理体系,就是说,扩大应用于一种把不但对正义而且对所有美德也同样适用的原则包括进去的体系。也就是说,正义即公平观以及它所体现的有普遍代表性的那类观点所涉及的范围是有限的。而且可能有人会提出类似的结论,这些结论可能更加吸引和新颖。然而要像罗尔斯一样,要证明这些具有相当普遍性的道德常识,尤其是具有理性上的说服力,却是异常艰难的。因此,我们只是在意罗尔斯的结论是远远不够的,我们还要知道罗尔斯是如何证明的,即这些结论是怎样得出的。只有这样做,我觉得我们才能够真正理解罗尔斯的思想;亦只有这样,才能够避免一些错误与批评,因为罗尔斯在正义论中的论证体系是非常严密的,逻辑性非常强。
首先必须对原初状态要有正确的刻画。原初状态相当于社会契约论中的自然状态,它在历史上并不真实存在,它只是在思维中的一种状态,但是由它所得出的结论却对现实有巨大的作用和参考价值,我想这就是罗尔斯要提出原初状态的重要原因。罗尔斯是这样定义原初状态的:“它是一种期间所达到的任何契约都是公平的状态,是一种各方在其中都是作为道德人的平等代表、选择的结果不受偶然因素或社会力量的相对平衡所决定的状态。”当然,原初状态必须具有一定的背景环境,而且也会有一些可取的限制,使我们排除受到偏见指引的偶然因素的察知。
原初状态目的在于建立一种公平的程序,从而使达到的每一个同意的原则都将是正义的,也就是试图通过程序上的正义,达到实质上的正义。“我们必须以某种方法排除使人们陷入争论的各种偶然因素的影响,引导人们利用社会和自然环境以适应他们自己的利益。”基于此,罗尔斯假定各方都在无知之幕之中。无知之幕中的各方并非一无所知,而是有所知有所不知。他们不知道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也不知道他在先天的资质、体力、智力等方面的运气;甚至不知道他们的特定的善的观念或他们特殊的心理倾向,但是他们知道自己正在经受环境的制约,他们也具有选择正义原则所必须的一般知识。
因此,无知之幕的假设,使原初状态摆脱了历史和现实的性质而成为纯粹理性的虚拟,也最终排除了订约各方的特异性,使他们成为抽象的、一般的人,排除了一切会影响到原则选择的来自自然和社会的偶然因素,排除了一切会妨碍人们达到意见一致的冲突因素。这就使契约已完全不是现实的契约,订立契约的行为变成了对原则的选择,这种选择实际上已不是在各方之间进行,而是在一个人的脑子里进行。也就是说,一个知道自己的人会明确的选择对自己公平的原则。但是如果他们对自己的此一无所知,那么他必须代表全部人选择最有利于自己利益的原则。
正义论读书笔记范文2
1971年,哈佛大学的哲学教授罗尔斯发表了他的《正义论》,在西方国家立即引起了巨大的反响。该书被西方学术界誉为20世纪政治哲学、法哲学、道德哲学和社会哲学的“最伟大的成就”和“划时代的理论”,还被推崇为与洛克《政府论》和密尔《论自由》相并列的“自由民主传统的经典著作”。
《正义论》之所以蕏了如此巨大的影响,根本原因在于其中所提出的关于社会正义的完整体系实现了两个重大转折:第一,实现了从实证主义和相对主义向规范理论的复归,从而使西方的自由主义传统得以承续和弘扬;第二,实现了从功利主义向“社会契约”论的回归,强调了个人权利对于福利总量的优先性、正义对于功利的优先性。
罗尔斯认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义包括社会正义和个人正义,而罗尔斯所论述的正义主要是指社会正义,即社会制度的正义。在他那里,“正义的主要问题是社会的基本结构,或更准确地说,是社会主要制度分配基本权利和义务,决定由社会合作产生的利益之划分的方式。”因此,他的正义论也被称为分配正义论。
一、对罗尔斯“正义”概念的解析
罗尔斯认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正义是分配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划分由社会合作产生的利益和负担的主要制度。而且正义意
味着平等,因此提出了正义的两个基本原则,一是涉及权利和义务的分配的平等自由原则:每个人对与所有人所拥有的最广泛平等的基本自由体系相容的类似自由体系都应有一种平等的权利;二是涉及到地位、收入、财富包括权力的分配的差异原则:在社会的和经济的不平等出现时,在与正义的储存原则一致的情况下,适合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或者在机会公平平等的条件下职务和地位向所有人开放。
(一)罗尔斯“正义”概念提出的背景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社会面临着种种矛盾,诸如陷入越战泥潭,黑人争取权利的斗争等。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必须要建立与社会发展相一致的价值观念来化解冲突,这就为罗尔斯提出“正义”的概念奠定了良好的社会基础。在学术领域,美国当时深受分析法学的影响,大多数人深陷语义和逻辑关系的争辩之中。为了挽救政治哲学的萧条局面,必须要有一种理论来取代功利主义思潮,这也促使了罗尔斯“正义”概念的产生。
(二)罗尔斯“正义”概念的基本内容
罗尔斯作为新自由主义的代表人物,其“正义”的概念是为了维护社会的正义、针对分配的正义而提出来的。它将洛克、卢梭和康德的社会契约论作为理论基础,进而论证西方民主社会的道德价值,反对西方社会传统的功利主义,提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主要美德;非正义的法律制度即使有效,也应加以修正和清除。他还认为正义与社会合作密切相关,制度层面的正义原则和个人层面的正义原则应当有所区别。
制度层面的正义原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最大的平等自由原则,即每个人都有权拥有与他人自由相一致的最广
泛、最全面、平等的基本自由权,包括公民的各种财产权利和政治权利;二是差异原则,即应当使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安排,既符合地位最不利的人的最大利益,又符合公平的机会均等的条件,使之与向所有人开放的地位和职务联系在一起。
(三)罗尔斯“正义”思想的思考与小结
个人权利不可侵犯是本书的立论基础。有些事情是任何他人或团体都不能对他人做的,做了就要侵犯到他们的权利。这些权利如此强有力和广泛,以致引出了国家及其官员能做些什么事情的问题。个人权利为国家留下了多大活动余地、国家的性质、它的合法功能及其证明,构成本书的中心内容,而一系列广不同的论题亦在这种探讨中涉及。
(1)人类是理性的、文明的、自利的个人集合体。他们的权利与福利应该成为社会政策的核心关注对象。尽管人类必须在一起过商业、共同体和道德生活,但是,一个人不必为另一个人的利益牺牲他/她自己的利益。
(2)私人企业与私人财产是基本的,必要的。不仅他们持有相当可观的社会财富,而且他们对个人自由与自主也是不可或缺的。
(3)市场机制不论具有何种明显优势,其本质上对于社会资源的分配不是一个充分的向导。它在分配资源时经常不考虑公平、道德沙漠与人的尊严。
(4)私人财产尽管重要,但它不是绝对的权利。它是在一种共同的社会生活背景下被拥有的,因此,为了达到重要的社会目标,它可以被调整和限制。
(5)我们对于社会中弱势成员的责任是基本而不可避免的。作为一个整体的社会,对于其弱势成员的帮助与关心
是一种道德必然——并不仅仅是一种个人慈善行为。
(6)出生和天赋的优异并不是应得的,它们不是通过个人努力后获得的。
(7)私人商业是逐利的组织,他们不一定追求公共福祉。私人商业必须被监管,而且必要的话,应该受到限制,以保护公众免受其贪婪的伤害
(8)能够跨越党派利益、并且拥有整体社会视角的唯一机构是政府。政府不是敌人。
二、罗尔斯正义论的现实意义
罗尔斯的正义论的两个原则暗示着社会基本结构的两大方面:一方面是公民的政治权利,一方面是社会发展和经济利益。中国经济在快速发展,必然导致一些不公平现象的出现,而这些不公平现象与政府制定政策时的价值取向息息相关。如何在确保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保证的社会的稳定是中国当下的必然命题。罗尔斯的公平正义理论,为这个命题提供了解决的理论基础。
(一)自由平等是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
人民行使公民权利的实质意义在于选择具体的政治模式,从而使该政治模式能够真正地、最有效地推动社会的全面进步与发展,最终能够真正地实现政治公正、公平的实质目标。罗尔斯正义论的最大平等自由原则可以为民主政治制度的设计提供参考。
(二)加强程序正义建设
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中国,在经济体质和政治体质的改革中,应当从程序正义的角度出发,完善法律制度,建立合理、公正的社会制度体系,保障公民的平等权利,实现公民在政治、经济和社会各方面平等参与的机会。
(三)树立公平正义的价值观,培养公民美德
“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总要求,“公平正义”就是要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是和谐社会的主旨之一。“公平正义”包含了“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等几个方面的内容。罗尔斯的正义论,其“正义”的概念是为了维护社会的正义、针对分配的正义而提出来的,和谐省会需要公正的秩序以保证公民享有平等的机会。构建和谐社会需要良好的外在制度约束,也需要内在道德的提升。
(四)运用差异原则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
社会弱势群体是指创造财富、积累财富能力弱,就业竞争能力、基本生活能力差,生存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差,社会权力缺失、社会地位地下、生存状况差的人群。弱势群体已经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得到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如何应对和解决中国的弱势群体问题,已经成为中国必须面对的问题。罗尔斯正义论提出的差异原则,其本质就是通过制度的倾斜,从而实现真正的公平正义,虽然罗尔斯提出这一原则时,更多的是代表了资本主义社会中弱势群体的利益与正义的要求,但该原则在我国弱势群体利益保护问题上同样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就我国而言,弱势群体的出现包括了信息不对称、经济力量差距、不良的制度影响等诸多方面,其中制度的好坏直接影响人们的社会地位和个人发展的机会。罗尔斯的差异原则,就是在最大的自由平等原则下提出的。根据差异原则,我们在制定制度时,应当充分考虑到弱势群体承担的社会成本、抵抗风险和变化的能力,让制度向弱势群体倾斜,让表面看起来不平等的制度实现真正的平等,让社会进步的成果得到全社会的共享。从制度层面给予弱势群体充分的保护,减少弱势群体对强势群体的仇视,可以减少社会冲突,化解社会矛盾,从而促进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
罗尔斯的正义论涉及多个领域,既研究了社会制度层面的正义,又研究了关系到个人利益的正义,它是对特定历史条件下的社会存在的反映,对于今天我们深入研究中国社会正义问题仍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罗尔斯的正义论中的平等自由原则和差异原则,既要让每个人都有权拥有与他人自由相一致的最广泛、最全面、平等的基本自由权,又要通过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安排使社会最不利的人的利益得到最有利的保护。结合我国的现实而言,就是既要让每个人最大自由地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又要照顾弱势群体的利益,力图最大限度的消除不平等现象,以保持社会的公平公正,推进我国的法制化进程。
正义论读书笔记范文3
大一第一学期的时候,学院举办了一个读书沙龙的活动,就是那时,我读了美国哈佛大学教授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一书。关于这本书,本人觉得很有深度,其实我多少有点看不明白的,或者我根本驾驭不了这本书。
《正义论》这本书顾名思义就是研究正义的,我在读这本书之前一直认为正义两字只能跟道德联系起来,正义是一种道德行为,但是罗尔斯所认识的正义确远比我所认识的要复杂,它涉及了政治、经济、道德等领域。作者罗尔斯认为正义的主题就是社会的基本结构,或者说得更准确些,就是主要的社会体制分配基本权利与义务和确定社会合作所产生的利益的分配方式
罗尔斯在《正义论》当中提出了关于正义的两条原则:第一条是所谓平等的自由原则,即每个人应该在社会中。享有平等的自由权利;第二条原则包括差别原则与机会平等原则。前者要求在进行分配的时候,如果不得不产生某种不平等的话,这种不平等应该有利于境遇最差的人们的最大利益,就是说,利益分配应该像处于不利地位的人们倾斜;后者要求将机会平等的原则应用于社会经济的不平等,使具有同等能力、技术与动机的人们享有平等的获得职位的机会。我觉得这两条原则既反映了人类社会的基本现状和广大人民的需求,首先,现实中每个人都存在着各种差别,不是每个人都可以获得公平的机会,而人们恰恰就是需要平等的自由权和公平的机会。
罗尔斯把既存的主导西方社会的正义理论分为两大类:功利主义的正义观和直觉主义的正义观。但是罗尔斯对功利主义和直觉主义都是不赞成的,而且尤其反对功利主义。认为在现代道德哲学的许多理论中,某种形式的功利主义始终占据上风。道德哲学是社会理想生活模式的基础之一,不改变一个社会占主导地位的道德哲学,使不可能改变这个社会的各种体制。从这点出发,罗尔斯便把功利主义的正义观当作了批判对象。
根据《正义论》的内容,罗尔斯确信功利主义的正义观存在着几个弊端:(一)它没有揭示自由和权利的要求与社会福利的增长欲望之间的原则区别,它没有肯定正义的优先原则,正义否认使一些人享受较大利益而剥夺另一些人的自由是正当的,政治交易和社会利益不能成为妨碍基本权利的理由;(二)它假定一个人类社团的调节原则只是个人选择原则的扩大是不足取的,这里没有把人们将一致赞同的原则视为正义的基础,其原则内容无法成为调节全体人的宏观标准;(三)它是一种目的论的理论,用最大量地增加善来解释正当的理论,而真正的正义原则是事先设定的,不能从结果来看正义与否;(四)它认为任何欲望的满足本身都具有价值,而没有区别这些欲望的性质,不问这些满足的来源和性质以及它们对幸福会产生什么影响,如怎样看待人们在相互歧视或者损害别人的自由以提高自己的尊严中得到快乐的行为。这里直接表现为对功利主义的批评,也间接地批评了西方社会存在的各种不公正现象,如分配不平等,欲望至上,种族歧视,贫困问题等。
虽然我并没有了解到西方的功利主义的正义观,但是。从这点中我的确认为罗尔斯是个正义之人,而且极具挑战精神。所以我非常敬佩罗尔斯先生。
《正义论》作为经典,博大而精深,基于它的难度,我也不能做太多的评价,并且我觉得自己有机会应该多看几次。另外,关于正义,在现代中国社会中,正义变得越来越贫乏了,因此我们更有必要坚持正义……
正义论读书笔记范文4
罗尔斯的理论,也可以说反映了现代西方社会里政治事务日益世俗化的现实———政治过程逐步摆脱了宗教、道德、精神信仰等等的支配,开始寻求建立自身的目标与规范。多元社会要求政府严格按照公正规则与程序办事。
除了程序和规则外,对于相互冲突的价值观念之争,政府必须严守中立。也因为这个缘故,罗尔斯的正义原则,在所有这些问题上都保持沉默,不表立场,或者讲没有立场。
可以这么说,政治自由主义的目标,就是以最低限度的道德观念,来界定政府的角色,使自由主义的社会,能够包容多种不同的价值理想和多样化的生活形态。罗尔斯的正义论就是想达到这个目标。除了两个基本点———基本自由权利不可剥夺、社会经济不平等必须照顾底层人民利益———之外,他的正义原则力图与各种相互冲突的价值观,保持最大限度的相容性。正是这一点,给了它自由主义的特色。
不过,这并不是说,罗尔斯的正义原则就是价值观中立的。正如罗尔斯所说,虽然逻辑出发点是价值观中立,由此所推导出的结果却往往不是价值观中立的。正义原则的一大功能,就是规范和限制可以被允许的价值观的内容。任何行为,若是违反自由、平等、理性人基于公平立场所选择的原则,都是一个该谴责的错误行为。相应地,要靠这类行为才能得到满足的价值观,也必须受到限制。这就是他的正义优先性原则:个人的特殊价值观,不得违背正义原则的要求,否则便没有合法地位。
从《正义论》的观点来看,机会均等是公平正义的应有之义。它区别于功利主义的特别之处,在于它强调国家要实现正义,即某种程度上公平、公正、公益的实现。而机会均等规则是保障个体自致性的发展起点和过程的平等的基本准则。当前,占我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阶层的教育、就业和保障存在相当严重的机会不均等,这个问题的解决与否关系到我国能否从根本上消除贫富差距,维护社会稳定,关系到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成败。
罗尔斯理论的另一个特点是:在他的公平的正义理论中,表现出一种试图达到全面、综合和平衡的倾向,从而使他的理论具有巨大的理论上的伸缩余地和回旋空间,以致具有相当不同倾向的理论家以致行动者都能从他的著作中找到证明自己观点的思想材料或至少批评的对象。他的正义论既可以满足那些仍缅怀和执着于构造某种一般正义理论的人的思辨兴趣,又可以为那些焦灼地面对社会现实中的严重不正义而绞尽脑汁的人提供某些理论根据或启发;既可以通过强调他的两个正义原则的平等主义倾向、尤其是最关怀最不利者的差别原则来使美国意义上的自由主义左派获得某种支持,又可以说通过强调设计社会基本结构要考虑到的稳定性和可行性,具有保守主义倾向的人们也不难从中得到某些辩护和建议。当然,前一种倾向是更突出的。但无论如何,他是试图为他所处的美国民主社会提供一个合适的、能最广泛地为人接受的道德基础;他试图发掘这一社会的活力,建立这一社会的良性循环;他直率地承认,他的正义论要通过一种反复比较、互相修正,达到与这一社会所流行的、人们深思熟虑和推重的正义判断接近一致的状态,并且把这种“反思的平衡”作为证明他的正义论的一种方式。
正义论读书笔记范文5
正义是社会的首要价值,正象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一种理论,无论它多么精致和简洁,只要它不真实,就必须加以拒绝或修正;同样,某些法律和制度,不管它们如何有效率和有条理,只要它们不正义,就必须加以改造或废除。——罗尔斯:《正义论》
花了12天读完了这部巨著,对我触动还是挺大的。刚逛了下豆瓣,发现给这本书作评论的人特别少,而且很多人反应这部书难度,我就突然对自己的信心倍增,因为我没有觉得它难度,只是觉得罗尔斯是个太谨慎的学者了,总是不断给自己设置理论上的限制,并且从先验和
在第一编“理论”部分,罗尔斯主要从原初状态出发,为了让原则更加的简单而且易于推出,他还预设了无知之幕,由此,他论证了处于无知之幕状态下的人们会倾向于统一两个正义原则,第一原则即自由平等原则,第二原则即机会均等及差别原则。虽然主要内容只有这么多,但是谨慎的罗尔斯花了整整一编来说明这些问题,包括对无知之幕的限定,对原初状态的说明,以及为什么要假设这样一个前提,通过与功利主义、直觉主义的对比,说明人们为什么会选择正义原则(最大最小值推理),正义原则有着什么样的特征,而这两个正义原则之间以及内部又有怎样的词汇序列,这种词汇序列是如何形成的……总之,罗尔斯在不断的与各种功利主义对比中,详细而又全面的说明了正义的两个原则是如何被选择的。
第二遍“制度”部分,罗尔斯主要是描述满足两个正义原则的社会基本结构并考察它们给个人所带来的义务和职责。应该说,这是理论应用于现实的制度和个人的部分。这也是使理论不至流于形而上的思考的重要一环。在应用于制度时有四个阶段的序列,即接受正义原则、立宪阶段、立法阶段、法官和行政官员把指定的规范应用于具体个人阶段,这四个阶段也是去无知之幕的过程。而正义原则的第二原则即机会均等和差别原则在经济分配制度中也将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罗尔斯还考虑用储蓄正义来解决代际间的正义问题。至于在个人的责任和义务部分,罗尔斯基于正义原则推导出了许多个人的义务和责任,如忠诚、承诺等。另外,罗尔斯还特别考察了社会出现不正义法律的情况,他强调这种情况是可能发生的,而且人们还必须去遵守,因为这是过半数原则所通过了的,但是人们也可以通过非暴力的反抗和良心的拒绝等方式来表示抗议。总之,在这一编里,罗尔斯更多的是将理论上的正义原则和现实情况结合起来,从而为政治制度和经济体制的安排提供了一些具体的方案。
第三编“目的”部分,罗尔斯主要是对正义原则的一些补充说明,解决其稳定性以及和善的一致性的问题,这涉及到讨论什么是善,在选择善时所需要的合理选择原则及审慎合理性原则,正义感与善的一致以及它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正义感如何获得等等。我感觉这部分的条理不是很清楚,但是主要论述的还是关于稳定性和一致性的问题,而其中牵扯到了很多道德哲学的概念。
应该说,罗尔斯《正义论》的逻辑还是挺清楚的,而且论证也特别的仔细而清晰,从演绎的和经验的两条路证明了正义的两个原则,成为能替代功利主义的新的伦理观。罗尔斯走的是一条契约论的路线,继承而又超越了传统的霍布斯、洛克的思想,并借鉴的吸收了康德的某些思想。他试图恢复社会的正义,坚持公平正义的理想,这样一种坚持而崇高的理想我是十分钦佩的,而且我觉得这是当下社会的每个人都应该坚持的.理想,如果每个人都能坚持了这样的原则,那么社会也就会治理的更好了。可是,当前在西方国家尤其是中国,人们的思想都太过于功利了,人们把人当做手段而不是目的,从而更加注重发展一些工具性的东西,赚钱甚至成为很多人的人生理想和追求,整个社会成为了一个技术型工具型的社会,我深深的感到悲哀和无助。我总在想,这样一种社会风气的形成到底是社会体制的问题还是教育的问题还是历史的必然呢?
罗尔斯的回答必然是社会体制的问题,因为正义的原则还没有被人们普遍的意识到接受并贯彻:平等自由并没有放在第一位,并且人们往往同意牺牲平等自由而换取更大的经济效益,或者国家打着和谐的旗号去肆意的践踏人民的自由权,机会也不是对每个人都敞开,往往富裕的有权的人有更多的机会并且更容易取得成功,这也就是为什么中国出现了“富二代”“官二代”的现象,并不是具有相同才能的人就能获得同等的地位,另外社会的发展也并没有把最少受惠者的利益的提高放在重要地位,农民,农民工们作为社会最底层的人并不安居乐业,他们对于自己所受到的损失和不公平待遇往往表示极其的不满和愤慨,整个社会的贫富差距越来越大。
可以看到,在中国,正义原则的任何一条原则都没有得到贯彻和落实,一个真正公平正义的社会在中国能建立起来吗?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之路还有多远呢?我希望在我有生之年可以看到,而我也要为着中国的民主自由平等而不懈努力奋斗!
正义论读书笔记范文6
本书被誉为是二战后“伦理学、政治哲学领域中最重要的理论著作”。本书涉及法学、伦理学、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诸领域,对正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剖析,以“无知之幕”和“原初状态”的理论预设为前提,提出了“作为公平的正义理论,并论述了正义分配的平等自由原则和机会公平与差别原则。也是自由主义的重要著作。什么是公平?罗尔斯的回答绝了:“无知才能公平”。没有偏见就是无知,也就是不知道自己是什么人。当一个人不知道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不知道自己属于哪个阶层,不知道自己的天赋和才能,甚至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追求什么的时候,他的决策就是毫无偏见的。当所有的人都在这样一重“无知之幕”背后作决策时,他们所一致公认的社会契约,就是正义的。这就是我读完《正义论》后的最深的感受!
罗尔斯的正义论提出的人们会选择的对制度的设计的两个原则——第一个是平等的自由原则,第二个是机会的公正平等与差别原则的结合。其中第一原则优先于第二原则。而第二个原则的机会公平原则优于差别原则。第一个原则是有关公民政治权利部分,一是有关社会和经济利益部分。
在《正义论》的阅读中,我感触很深,想知道什么是正义,就要知道为什么需要正义。罗尔斯借鉴了启蒙者卢梭的“确信每个人都应该是自由而平等的,他认为这是人类社会制度的根本前提,只有这样的制度才是公正的、有生命力”的思维方式,提出了“正义的理想国”。罗尔斯提出,正义的定义首先需要三个前提,其实这也和卢梭定义社会契约的前提有点类似,那就是:理性的人、原始状态和无知之幕。这自然也是一种纯粹假设的状态,但也是得到真正正义必须的状态。
那么,反省我们中国的现状,又有什么感想呢?我突然想到了这一方面。我们中国现实中的道德社会是什恶魔样的呢?。例如,范跑跑事件中,中国人的道德表现,指责范的人几乎全部是建立在传统道德基础上混沦吞枣的道德观念。很多都是仅仅在心领意会的共同道德认识基础上做出。责任义务,权利自由,善恶公私等握在一块。指责起来头头是道,但永远缺乏社会根据和理论根据。没有一定清晰的逻辑,如果叫他解释,不可能解释清楚的。那么他只有通过二条途径来反击。1,就是通过中国民众的传统道德观念,孝道和性善论来进行,即在把人同动物的区别中,而不是人同人的区别中进行认识,所以我觉得读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对于我们的道德建设和道德理论也很有意义。
正义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正当的一个子范畴,或者说,正义即是应用于社会制度时的正当。按罗尔斯的说法,伦理学必须包括正义论,而正义总是意味着某种平等,这等于是说,设计一种正义的社会制度就是要使其最大限度地实现平等。罗尔斯的两个正义原则也确实透露出这样一种平等乃至平均主义的倾向;他认为他的差别原则达到补偿原则的某种目的,即给那些出身和天赋较低的人以某种补偿,缩小以至拉平他们与出身和天赋较高的人们的出发点方面的差距。在他看来,天赋不是道德上应得的,应当把个人的天赋看成是一种社会的共同资产,虽然自然资质的分布只是一个中性的事实,但社会制度怎样对待和处理它们却表现出正义与否的性质。他反复申明这两原则决不会导致一个英才统治的社会,不会导致一个差别悬殊的社会,甚至不无天真地表现出这样一种预期:倘若始终遵循这两个原则的话,未来社会的人不仅将在制度形式上保证平等,而且能够接近事实上的平等。
在读完这本书后,虽然对于它的内容还不是了解得很深,但是我还是看到了正义的一种力量,一种反省,一种启示,还是很有意义的!
正义论读书笔记范文7
通过半个月的时间,把罗尔斯的这本正义论翻看了一遍,在看这本书之前,我先把罗尔斯这个名人了解了一下。约翰·罗尔斯(JohnRawls1921-),美国著名哲学家、伦理学家,1921年生于马里兰州的巴尔的摩,1943年毕业于普林斯顿大学,1950年在该校获博士学位,以后相继在普林斯顿大学、康奈尔大学、麻省理性工学院和哈佛大学任教,现为哈佛大学哲学系教授。《正义论》——书是罗尔斯积近二十年的努力思考的一部心血之作,它集罗尔斯思想之大成,把罗尔斯十多年来所发表的论文中表达的思想发展成为一个严密的条理一贯的体系——即一种继承西方契约论的传统,试图代替现行功利主义的、有关社会基本结构的正义理论。《正义论》——全书分三大部分:《理论》篇论述了他关于正义的基本理论,主要概念和范畴,基本出发点;《制度》篇论述了正义原则如何运用于社会制度,探讨了自由、宪法、多数原则、政治义务、非暴力反抗等重大政治体制问题;《目的》篇涉及理性、价值、目的、善等伦理价值问题,特别是社会稳定性的伦理基础。罗尔斯由此而设计了人们相互奉献福祉、公正、和谐、稳定的理想王国。其风格也与二战以来英语世界大部分哲学著作有所不同,主要是再度采用较为思辨的语言引经据典地阐述实质性的理论问题,而不是像分析哲学那样较多地集中于语言与形式方面。
罗尔斯有一句
首先,(理念层面)要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入理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意义,要妥善协调、统筹兼顾社会各方面利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及时化解各种社会风险。其次,(决策层面)制定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时,要广泛听取各方面群众的意见,要综合考虑给群众带来的长远利益和现实利益,要找准最大多数人的共同利益和不同阶层、不同群体具体利益的平衡点。第三,(操作层面)要高度关注民生,要把有限的财政资金更多地用于社会公共事业发展和解决低收入阶层的困难和问题,对困难群体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第四,(制度层面)要建立健全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的长效机制,有关促进公平正义的改革措施必须整体推进,相互配套,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与社会等多种手段,使绝大多数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开放带来的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尼采哲学在当时曾经被当作一种“行动哲学”,一种声称要使个人的要求和欲望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的哲学。他的哲学具有傲视一切,批判一切的气势。这正是他的哲学被后现代主义欣赏的重要原因。
后现代主义对传统哲学和现代哲学不是拒斥,就是消解。然而对尼采哲学却情有独钟,后现代主义者从尼采哲学中吸纳了他们所需要的一切。包括尼采哲学的基本思想观点,甚至尼采的哲学风格。尼采哲学中的消解倾向成为后现代主义的精神支柱,尼采绝没有想到,他成了后现代主义的理论先驱。
对他来说,哲学思索家是生活,生活就是哲学思索。他创立了不同以往的形态迥异的奇特哲学,展示自己的哲学思想。他的哲学无须推理论证,没有体系框架,根本不是什么理论体系,是他对人生痛苦与欢乐的直接感悟。尼采,在他的第一部学术著作——《悲剧的诞生》中,就已开始了对现代文明的批判。他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尽管物质财富日益增多,人们并没有得到真正的自由和幸福。僵死的机械模式压抑人的个性,是人们失去自由思想的激情和创造文化的冲动,现代文化显得如此颓废,这是现代文明的病症,其根源是生命本能的萎缩。尼采指出,要医治现代疾病,必须恢复人的生命本能,并赋予它一个新的灵魂,对人生意义做出新的解释。他从叔本华那里受到启示,也认为世界的本体是生命意志。
尼采猛烈的揭露和批判传统的基督教道德和现代理性。在认识论上,尼采是极端的反理性主义者,他对任何理性哲学都进行了最彻底的批判。他认为,欧洲人两千年的精神生活是以信仰上帝为核心的,人是上帝的创造物,附属物。人生的价值,人的一切都寄托于上帝。虽然自启蒙运动以来,上帝存在的基础已开始瓦解,但是由于没有新的信仰,人们还是信仰上帝,崇拜上帝。尼采的一句名言“一声断喝——上帝死了”——是对上帝的无情无畏的批判。他借狂人之口说,自己是杀死上帝的凶手,指出上帝是该杀的。基督教伦理约束人的心灵,使人的本能受到压抑,要是人获得自由,必须杀死上帝。尼采认为,基督教的衰落有其历史必然性,它从被压迫者的宗教,转化为统治者压迫者的宗教,它的衰落是历史的必然。
杀死了作为神的上帝,又迎来了资本的上帝,资本化身的上帝。尼采忽视了一个基本事实:被资本奴役,不会比被上帝奴役自由得多。但他的“上帝死了”的呼喊,断喝的启蒙价值是不能低估的。
尼采认为,在没有上帝的世界上,人们获得了空前的机会,必须建立新的价值观,以人的意志为中心的价值观。为此,要对传统道德价值进行清算,传统的道德观念是上帝的最后掩体,他深深的渗透于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腐蚀人们的心灵。尼采自称是非道德主义者和反基督徒,他猛烈批判基督教的道德,基督教所崇尚的美德。
尼采对现代理性也持批判态度。他首先拿具有理性的哲学家开刀,他指出哲学家的第一特性是缺乏历史感,几千年来,凡是经哲学家处理的一切都变成了概念木乃伊。理性所起的作用无非是把流动的历史僵固化,用一些永恒的概念去框定活生生的现实。结果是扼杀了事物的生灭变化过程,扼杀了生命。他认为,这个世界是一个充满了偶然性的,动荡不定的,从而无法捉摸的世界。他说,实况是没有的,一切都是流动的,抓不住的,躲闪的。哲学家的第二个特性是“拒绝感官的证据”,颠倒了真正的世界和假象的世界。感性证据是真实的.,可信的,只是对它们加工时才塞进了谎言。哲学家的第三个特性是混淆始末,他们否认生长
过程,进化过程。哲学家的第四个特性是运用语言中的“理性”强制人们犯错误。“是”与“存在”混为一谈,弄假成真,弄真成假,蒙骗无知的人们。他认为,从苏格拉底到现代人都狂热的诉诸理性,是很荒谬的。人类之所以崇尚理性,是指望它给人带来自由和幸福;然而结果恰恰相反,理性处处与人的本能为敌,造成人的更大痛苦。
批判理性带来的谬误是正确的,但是不能否定理性的存在,理性的历史地位和作用。理性是人类进步的标志,是人类文明进程的硕果。历史上一些杰出的哲学家就是用理性的武器观察世界认识世界的。理性本身没有错,理性是不能否定的。没有理性,人类就不能正确的认识世界,认识真理。没有理性,人类将落入迷茫可怕的境遇。
尼采要建立新的哲学,将生命意志置于理性之上的哲学,非理性的哲学。作为对理性提出了挑战,他提出了强力意志说。用强力意志取代上帝的地位,传统形而上学的地位。强力意志说的核心是肯定生命,肯定人生。强力意志不是世俗的权势,它是一种本能的,自发的,非理性的力量。它决定生命的本质,决定着人生的意义。 尼采比较了强力意志和理性的不同特性,理性的特性是:冷静,精确,逻辑,生硬,节欲;强力意志的特性是:激情,欲望,狂放,活跃,争斗。尼采认为,强力意志源于生命,归于生命,它就是现实的人生。人生虽然短暂,只要具有强力意志,创造意志,成为精神上的强者,就能实现自己的价值。强力意志作为最高的价值尺度,一方面肯定了人生的价值,另一方面也为人世间的不平等作了辩护。在尼采看来,人类与自然的生命一样,都有强弱之分,强者总是少数,弱者是多数。历史与文化是少数强者创造的,他们理所当然的统治弱者。尼采推翻了神的等级制度,却肯定了人的等级制度,换汤没换药。
尼采还提出他的超人哲学,关于建构理想人生的哲学。超人是人生理想的象征,是尼采追求的理想目标和人生境界。尼采对现代人,现代生活感到很失望,他梦想改善人,造就新的人,即是超人。超人不是具体的人,是一个虚幻的形象。超人具有大地,海洋,闪电那样的气势和风格。尼采认为,超人还没有现实的存在,它是未来人的理想形象;超人给现实的人生提出了价值目标;超人是人的自我超越。
尼采鼓吹人生的目的就是实现权力意志,扩张自我,成为驾驭一切的超人。超人是人的最高价值,应当藐视一切传统道德价值,为所欲为,通过奴役弱者、群氓来实现自我。同时,他特别反对男女平等、婚姻自由、女性解放,在他看来,人们对待妇女的方式就是“别忘了你的鞭子”。
尼采的唯意志论哲学价值具有两重性,一方面,尼采继承了启蒙运动的精髓,反映了现代意识的觉醒。对人生价值的积极肯定,引发了人们对人生意义人生价值的思考,重新定位人生;对工具理性和工业文明的否定性批判,开启了现代非理性主义思潮。另一方面,对理性的批判,对传统的否定也存在着片面性,这正是后现代主义欣赏的一面。他的伦理思想反映了正在形成的垄断资产阶级的利益,因而成为了法西斯主义思想的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