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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美丽农村名言

时间:2024-09-27 17:22:27

《红楼梦》的读后感1

红楼梦是一部超越时空的巨作,作者曹雪芹颇具传奇色彩,在他的笔下一个豪门大家族有盛转衰,其中的个个故事耐人寻味,一个个人物栩栩如生,宝玉、黛玉的真挚爱情更令人唏嘘不断,不敢妄作评论只愿说说我读后感受与大家分享。

其中最重要的部分我觉得除了你写一个大家族兴衰,写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纯洁爱情。最主要的是写女人,一个个形象都已经印入了我的脑海,不禁浮想联翩。在这部小说里面我最喜欢晴零,她才貌出众,敢爱敢恨,性格率真,口齿伶俐,嫉恶如仇,真乃女中豪杰!但是她却引起贾府公子的不满恼恨,最后被逐出大观园,病死在家,不禁让人潸然泪下。这里面每个人的命运都不同,王熙凤的狡猾奸诈,黛玉葬花的柔情几人知?

愿爱情少一些悲剧,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红楼梦》的读后感2

红楼梦是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是我国十八世纪中期的一部古典小说。它高度的艺术,在我国及世界发展中占有显著的地位。

故事讲的是一个家族的兴衰,一个家族的大小故事。主人公为贾宝玉,他应该说是一个柔中稍稍带刚的男子,他的柔有一部分是因为环境所致,他们家上上下下几乎都是女性,掌管全家的又全是女子,自然而然的就应了一句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他们的家族是因为他们家中一女子进宫当了皇帝的宠妃而盛起,于是他们天天吟诗作乐,而其中又有两女子非提不可,那便是薛宝钗和林黛玉。林黛玉生性猜忌,多愁善感,可贾宝玉偏偏就是喜欢她,她身子弱,老祖宗看不上她,偏偏贾宝玉与薛宝钗成亲,林黛玉闻讯气死,而当贾宝玉揭开喜帕发现并非林黛玉,而黛玉又身亡,悲痛欲绝,出家当了和尚。

红楼梦带着忧伤,凄凉的气氛,让人常常想落泪,而里面的诗词之多又让人不得不折服其下。

《红楼梦》的读后感3

我又读了一本著名的书,它就是——《红楼梦》。看看它会带给我们哪些故事呢?

这本书以贾宝玉、林黛玉和薛宝钗的爱情悲剧为主线,通过对“贾、史、王、薛”四大家族荣衰的描写,展示了广阔的社会生活视野,囊括了多姿多彩的世俗人情。

《红楼梦》是中国古代作家曹雪芹花费了十年心血铸就的一部文学巨著。它展现了广阔的社会背景,描绘了当时中国社会的风情世俗。这部文学名著对中国古典小说的创作水平,是一次巨大提升。因此,与《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一起,被誉为中国四大古典名著。

《红楼梦》不仅是一部伟大的文学著作,还是研究中国古代官制、哲学思想、文化形态、民俗现象,因此历来备受各界人士关注。

《红楼梦》反映了复杂的社会问题。揭示了深刻的人性、世态炎凉、社会矛盾推动社会发展的哲理。

《红楼梦》的读后感4

我觉得在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中《红楼梦》是可以读多次,而每次感受都不一样。

第一次看《红楼梦》是在读高中时,当时看书更多注意故事情节,为了更快知道最后的结局,书中的诗歌大多跳过了。看完后为书中的人物流下了同情的眼泪,不太喜欢薛宝钗,更喜欢林黛玉。

前年,女儿要看《红楼梦》,帮她借了一本成人看的,她看了几天,可能看不懂,就不再翻了,我就一字不漏的再看了一遍。我才知道高中时没有读的诗歌写得是多么的好。作者曹雪芹如果不是家道中落,看透了人情冷暖、世态炎凉,他写不出《红楼梦》,作者把他对人生的看法和感悟,都融于小说里,他用心写了一部不朽的名著,我认为《好了歌》是作品的中心思想,人生只有一世,到生命的尽头,名、利皆是空,不要为他人做嫁衣裳,过自己想过的生活。

也许,又看一遍,又有新的感受。

《红楼梦》的读后感5

《红楼梦》是古典小说史上的巅峰巨著,代表着一个时代的文学艺术顶峰。这本书展现了广阔的社会现实生活,生动描述了多姿多彩的世俗人情,淋漓尽致的反映了一个封建大家族的方方面面,是一部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高度结合的伟大杰作。

《红楼梦》原名《石头记》,以贾,王,薛,史四大家族为背景,以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故事为主线,围绕两个主要人物的感情纠葛,描写了大观园内外一系列青年男女的爱情故事。红楼梦在艺术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传神地塑造了一大批有血有肉的个性化人物:如多愁善感,情重多心的林黛玉,喜欢扎在女孩子堆里,不爱读书的贾宝玉,稳重老练,娴静可爱的薛宝钗,善于算计,媚上欺下的王熙凤。阅读红楼梦对提高我文学素养有很大的帮助。

在这本书中,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悲剧,几代人的命运沉浮,其中所蕴含的人生哲理,世态人情,值得我们去反复品味,咀嚼一生。书中栩栩如生的精美插图,让我对书中涉及的相关背景知识还有每篇文章所蕴含的哲理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也让我亲身体验了那个时代绝美的爱情和深刻的社会现实。

《红楼梦》的读后感6

贾宝玉,一朵温室的花儿。面对家族的光环和压力,他无所适从;面对父亲恨铁不成钢的责备,他慌忙逃避;最后,面对家族的没落,亲人的离散,他只能平淡的接受这一切,无力的等待着被给予,一个结果,亦或是结束……

林黛玉,她才华横溢,却多愁善感,正因为爱之深,所以才更怕失去,正因为爱之深,所以才被伤得更深。她在一个错误的时间坠入爱河,假如她生在现代,不是她所生活的男尊女卑的时代,也许她与贾宝玉会是一对令人羡慕的璧人,但只可惜,她生错了时代。

王熙凤,那么八面玲珑,那么精明强干,可最后还是病死牢狱,暴尸野外,落了个“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的下场。这样的结局是她想也想不到的吧。偌大的家族顷刻覆灭,覆巢之下岂有完卵,我想,如果不是现实来的这样快,梦破碎的那么彻底,以她的精明,圆滑,定会再次风生水起的。

《红楼梦》的读后感7

《红楼梦》带着忧伤、凄凉的气氛,让人常常想落泪,而里面的诗词之多又让人不得不折服其下,怪不得有那么多的人在研究《红楼梦》呢。

这里的是是非非是“剪不断,理还乱”,让人看到古时婚姻的纰漏,它们往往全有父母处理,什么“指腹为婚”,更为可笑的是,他们有时从未见过面便稀里糊涂地成亲了。而且古时女子争着要进宫,因为那样可以使家族富贵,可皇帝有上千嫔妃,得宠一时,没多久又要被淡忘了,她们又何苦进宫呢?皇帝姥儿们饮酒作乐,衣食无忧,而老百姓则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生活之苦让人难以想象,也怪不得有了一次又一次的起义“造反”了,祸害之缘还是在于皇帝身上啊。这一出出的悲剧让人心寒而又愤怒,让人不由得痛恨起古时的苛捐杂税,它们把老百姓一步一步往火坑边上推,真让人深恶痛疾。

《红楼梦》的读后感8

作者曹雪芹通过《红楼梦》,揭示了当时封建社会的黑暗,也表达了他的不满与愤怒。故事讲述的是从小体弱多病的林黛玉来到了荣国府,渐渐与贾政之与生俱来通灵玉而性格顽劣的公子贾宝玉相恋,又因凤姐从中使用掉包计,使得贾宝玉娶带有黄金琐的薛宝钗,让林黛玉吐血身亡,贾宝玉从此心灰意冷,看破红尘,遁入空门的故事。

我实在是为林黛玉而感到悲哀不值,更为他们悲惨的命运而惋惜。但追究人物本身并没有过错,让人憎恨却是那种封建的传统观念。什么婚姻大事父母做主,什么门当户对,这种思想真是害人不浅。这不,贾宝玉和林黛玉就是因此而要承受阴阳相隔,想而见不着的痛楚。还要让贾宝玉受这样的欺骗。唉,就是石头心肠的人也会被他俩的真情所感动的。

一部《红楼梦》,让多少人为它垂泪,让多少人为它感动啊!

《红楼梦》的读后感9

那《红楼梦》上落定的尘埃,属于一个王朝,一个以男性为中心的统治集团——贾史王薛,封建正统,争名夺利,媚上欺下。为贾宝玉发一声感叹,空气急转,将那尘埃掀起,翻转组合成另一种风景,鬼斧神工、天地都运一般,是叛逆,却是进步。

除去面如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的面庞,最是那叛逆思想,“草莽”、“不孝”的背后是对封建王朝仕宦道路的厌恶——厌恶它的黑暗,厌恶它的争名角利,还有那徇情枉法、贪赃暴虐的私欲,被逼参加科举考试,中了举人,却仍出家做了和尚,就是最好的证明。贾宝玉有句名言:“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人是泥做的骨肉。”宝玉见了男人便觉浊臭逼人我想这所谓的“男人”便是那仕宦之奴吧!但见了女儿便清爽。“女儿”、“清爽”远在何方?

在没有贪婪、贪腐的自由天真的大观园内,贾宝玉又抨击“男尊女卑”的封建道德观,尊重、怜惜,大观园—女儿国。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红楼梦》的读后感10

我国古典文学喜欢用“闭月羞花”、“倾城倾国”这样的词语描述,使人感觉到美丽绝伦,十全十美。而在《红楼梦》中,大文豪曹雪芹笔下的:丫鬟鸳鸯漂亮聪明,不仅博得贾母欢心,而且被老色鬼贾赦看中,要娶她为妾。然而,她蔑视权贵,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对这样一个值得赞美的人物,书中这样描写:“……只见她穿着半新的藕荷色绫袄,鸳鸯的脸面多么楚楚动人,而那脸面,却倒有几点雀斑,”看来这样描写,似乎有损于人物形象的完美。

然而,有着较高美学修养的脂砚斋评点说:可笑近之野史中,满纸“羞花闭月”,“莺啼燕语”,殊不知真正美女方有陋处。任何事,任何人都不可能完美无瑕。显然,把美女的陋处或斑点描绘出来,人物形象更加真实可信,点出鸳鸯脸上的雀斑,不仅没削弱她的美,反而令人更感真实了。相反,那种“美则无处不美,恶则无处不恶”的.绝对化的创作方法是不真实的。

这使我联想到现实。同样,在人际交往的诸多准则中,莫过于一个“诚”字,唯有“诚”才不避“陋处”,惟不避“陋处”才能显出真实,让人不感觉到“骗人”,进而增强信任感。

因此,大家在这里交心的同时,心里都要有一个“诚”字。

《红楼梦》的读后感11

自从看了电视剧《新红楼梦》后,我就深深的迷恋上了它。《红楼梦》是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作者曹雪芹,续作是由高鹗完成。书中讲了贾、王、薛、史四大家族的由鼎盛走向衰亡的历史故事,和一段在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之间纠缠的爱情悲剧故事。

厚厚的一本《红楼梦》,花了我一个月的时间才读完。我每天晚上读一点,虽不能完全理解其意,也不能像别人所说的,和曹雪芹有一次对话,但我却因“开辟鸿蒙,谁为情种?都只为风月情浓。奈何天,伤怀日, 寂寥时,试遣愚衷。因此上演出这怀金悼玉的《红楼梦》”这句歌词,而感到这故事中的是是非非“剪不断,理还乱”。“宝黛钗”的悲惨爱情使我感到古代婚姻有许许多多的漏洞,也感到十分繁琐。因为古代婚姻大事须父母来做主,宝黛钗自身完全没有选择的余地,所以才造成那么大的悲剧。又或许,这故事本身,就是一场令人叹惜的闹剧。

翻到《红楼梦》的最后一页,不禁令我感叹万分:这本书真是令人回味,若在不同的年龄段再回头细细的读一遍,一定又会有不同的评论。其中的是是非非,谁也说不清。也展现了穷途末路的封建社会终将走向灭亡的必然趋势。并以其曲折隐晦的表现手法,凄凉深切的情感格调,强烈高远的思想底蕴,容百家之长,汇集百科之粹。

一本《红楼梦》,令多少人感慨、落泪、悲愤啊!

《红楼梦》的读后感12

读罢《红楼梦》,已是深夜,我不知该如何表述自己复杂的感受,那种感觉,像是湛然寂静,又像是迷离恍惚。荣宁二府家破人亡,红粉丽人香消玉殒,霎那间,一切宛若散场后的电影院,一片漆黑,一片萧凉。

“骂凤姐,恨凤姐,不见凤姐想凤姐。”合上《红楼》,却发现其中最令我难以忘怀的女子,是“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的王熙凤。她为整个家族操劳,却因为心里歹毒,口里尖快,没有谁爱戴她。别人给她的评价是“嘴甜心苦,两面三刀;上头一脸笑,脚下使绊子;明是一盆火,暗是一把刀,都占全了。”的确,她泼辣张狂。口齿伶俐。善于阿谀奉承。见风使舵。喜欢使权弄势。炫耀特权。她高踞在贾府几百口人的管家宝座上,口才与威势是她谄上欺下的武器,攫取权力与窃积财富是她的目的。她极尽权术机变,残忍阴毒之能事,虽然贾瑞这种纨绔子弟死有余辜,但“毒设相思局”也可见其报复的残酷。“弄权铁槛寺”为了三千两银子的贿赂,逼得张财主的女儿和长安守备之子双双自尽。尤二姐以及她腹中的胎儿也被王熙凤以最狡诈、最狠毒的方法害死。她极度贪婪,除了索取贿赂外,还靠着迟发公费月例放债,光这一项就翻出几百甚至上千的银子的梯己利钱来。抄家时,从她屋子里就抄出五七万金和一箱借券。每当读到这些情节,我都会觉得,这个心狠手辣的女人,确实可恨。

她曾公然宣称:“我从来不信什么阴司地狱报应的,凭什么事,我说行就行!”但她也像一般的妇女一样,也供瘟神,给女儿起名求福祉。她的确很精明,但费尽心机所追求的爱情落了空,她奄奄一息时,平儿求贾琏给她请个大夫,贾琏却啐道:“我的性命还不保,我还管他么!”有人说王熙凤的惨痛结局是自食恶果,自作自受。或许是吧。但我还会为这个倔强好强的女子叹惋。我觉得,人生一世,只不过是一场旅行,我们每个人都是过客,所有的栖居都是暂时的,就连生命,都要归还给日月经天的自然。王熙凤啊王熙凤,你这是何必呢,占有再多的财物,攀上再高的地位,你也无法拥有内心的安宁,享受生活的安然平和啊!

《红楼梦》结尾的那四句偈语,一直在我的脑海中流转,“说到辛酸处,荒唐愈可悲。由来同一梦,休笑世人痴。”正如王熙凤最后叹息,家富人宁,终有个家亡人散各奔腾,一场欢喜忽悲辛,叹人世,终难定。是啊,水满则溢,月盈则缺,谁也躲不过,兴盛衰亡的轮回。但人有时总那么贪婪,总是“身后有余忘缩手”却不知道,美好的东西是会在贪欲中走失。及至“眼前无路想回头”之时才恍然大悟,那些本该安宁祥和的岁月,却一去不返,任怎样敲门,怎样借茶问路,都再也不会,看见门里探出一张桃花笑脸来。那所大宅子里的热闹非凡,珠光宝气,勾心斗角,卿卿我我,都如一场梦,最后,几近虚无。

红楼一梦,香艳浮华都已不再,唯余一丝寂寞的气息和一段传世的故事,世事无常,尘世的大舞台上,却总也免不了这最后一幕——灯熄人寂。

《红楼梦》的读后感13

红楼梦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也是一本我爱读的好书,里面主要写了贾宝玉和林黛玉的一段爱情故事。

宝玉本是女娲补天留下来的一块玉石,黛玉本是一棵绛珠草,他们木石前盟后,就各自转世投胎了。

宝玉投胎到贾家,黛玉投胎到林家,最后他们又碰到了一起,彼此相爱了。

他们经过了凤姐、贾母、宝钗、贾政的重重考验和刁难。可是最后黛玉死了,宝玉也为了黛玉出家了,他们的爱情也就此结束了。

我觉得要是黛玉能相信宝玉,和宝玉一起守护他们的爱情,事情就不会那么糟糕。如果我可以穿越到古代,我一定会去告诉黛玉,让她不要这样的;并且我也会去古代劳动、做事的,亲自体验古代的生活!

《红楼梦》的读后感14

小说人物有名有姓的有四百多个,许多人一看小说那么多人物,背景强大,关系复杂,就不敢看了。被这阵势吓倒了,加上文化、历史、诗歌、词曲、家具、陶瓷等等包罗万象的知识,就更是不敢阅读了。我爷爷就是如此,我说可以看看,他就摇摇头,说看不下去。其实,小说一写完,就定型了,不会再增加新的东西了。只要坚持下去,总有一天,你会看懂的。好比愚公移山,只要山不增加,坚持移山,总有一天山被移走。这时你就可以大声唱:好嗨哟!感觉身体已经被掏空,感觉人生达到了高潮,感觉人生达到了巅峰。读小说也是如此。看一遍不懂就看两遍,看两遍不懂就看三遍。这次着重看人物,下次着重看结构,第三次着重看故事。每读一遍,就有收获,时间久了,就成为行家了。如果我不看几遍,哪里那么快就写出来了。这就是个积累的过程。事情都是如此,开始做了,就成功了一半。

小说中的老女人,主要有两个,一个是贾母,一个是刘姥姥。一个生于官宦之家,一个生于平民百姓之家。两者形成鲜明对比,特别是在刘姥姥进大观园后,贾母要求刘姥姥小住几日,顺带讲讲乡下的一些新鲜事情。刘姥姥第一次进来攀交情,得到了些小好处。而这次,是送来许多新鲜瓜果蔬菜,让老祖宗、祖宗、太太、小姐、姑娘们尝个鲜,瞧瞧刘姥姥多会说话。其实,刘姥姥这种互动是非常好的。人与人的交流就是如此,有时带点东西,顺便来看看人家,再说说好话,关系自然就渐渐提升上去了。这个人生启示就是,有机会就要争取,多到外面看看,多走动走动,不要老是呆在家里或是办公室里。而且去的地方、见的人,要是比自己厉害的人,那样才有意义,也让自己得到较快的提升。向强者学习,永远是一条快速晋升之道。

贾母这个大家长,举止、谈吐、言行让人欣赏。刘姥姥却是乡土气息浓厚,让人感觉接地气。大家对贾母这个人都是印象比较好的,虽然手中有权力,却不滥用权力。只要王熙凤之流不用阴谋诡计,贾母还是能秉公办理的。而且,大家对于这种有权力在威望的人,心中还是羡慕的。刘姥姥与贾母相比,就显得土气得多了。贾母在刘姥姥在大观园小住几日,更多是为了让大家笑笑,也就是说,把刘姥姥这个乡下人,当成一个笑话来看。大观园中的人,除了薛宝钗真正没有在心中鄙视过刘姥姥,其他人或多或少都有这种想法。特别是出身在官宦之家的妙玉,一个那么好的杯子,只要被刘姥姥用过一次,就要扔掉。王熙凤更是为了讨贾母的欢心,一直调戏戏弄刘姥姥。刘姥姥也愿意,能让大伙乐乐就好。

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物,对这些打击早已习惯,甚至觉得再正常不过了,已经达到了不要脸的境界。刘姥姥第一次来攀亲戚,不就是如此,没事都能说得有那么回事样,没什么大不了的。所以,大观园中的人,对刘姥姥虽然有取笑之意,但却并没有恶意。妙玉起初要扔掉刘姥姥用过的杯子,那是成化杯,放现在值好多钱,哪怕在清代也值不少银子。宝玉劝说了以后,妙玉还是把杯子送给了刘姥姥。刘姥姥要离开大观园时,许多人又是送银两,又是送衣裳,又是送小玩意的,都觉得是非常自然之事。让人的心里也暖暖的。其实,人们普遍更能同情弱者,帮助弱者。这个人生启示就是,人不要太强势,适当示弱有时效果会更好。

刘姥姥给人最温暖的地方。当贾家没落了,多数人都是唯恐避之不及,树倒猢狲散。而刘姥姥却主动地寻到关押贾家人的监狱里,逐个探视。给钱给看守人,让看守人对他们好点。送吃的,送穿的给贾家人。特别是,当王熙凤跪下求刘姥姥去救贾巧姐时,刘姥姥二话不说就答应了。为了这个承诺,为了救贾巧姐,刘姥姥去了当时的南瞻部洲,那是一个很远的地方。结果,不让赎,说是钱不够。刘姥姥没法,只得给钱,求烟花巷巷主宽限时日,给她时间凑钱,不要在凑钱的阶段把巧姐再次卖出。而这次,刘姥姥可是卖房卖地,这对于庄稼人的刘姥姥来说,就是她全部的生活资产了。为了一个其实不相关的人,把自己全部生活资产都花完了,这笔人情可真是比天还大。有鉴于此,巧姐最后嫁给了刘姥姥的孙子板儿。让人觉得好人有好报,心理上也完全接受。刘姥姥本意是否如此,不得而知。但为了娶孙媳妇,把自己的全部家当都搭上了,这也值得。毕竟,巧姐可以说是贵族血统,时不时跟贵族血统攀上关系,你家基因也会有贵族血统,你也会有贵族气息。因为人才是最重要的,至于房子土地,虽然也重要,但却不是唯一的,那都可以想办法再弄。所以,你看到刘姥姥的厉害之处了吧。在大家都能接受的情感范围之中,声情并茂,泪流雨下,把事情就给办好了。这种人你不佩服,你佩服谁去?也正是因为如此,这篇主角就是刘姥姥。

作者能把贾母和刘姥姥都写得入木三分,是因为作者经历了大富大贵和清贫的生活。好比费孝通写《乡土中国》,能把城市和乡村的不同写得那么深入,书籍内容是他的一篇博士学术论文。因为费孝通是出生于城市,对城市的生活非常熟悉。而他又深入农村考查调研,有许多时间都是在农村度过的。所以,对农村他也非常熟悉。对于我来说,我有农村的生活经历,所以农村我非常熟悉。而读书后,就在城市里扎根生活工作了,所以,对城市也熟悉了。这样,《乡土中国》这本书,我读起来就非常快,也非常能理解。作者想表达的意思,我十有八九都能立马领会,这需要生活体验。

《红楼梦》的读后感15

春去春又来,花开花落。

我轻轻的合上《红楼梦》,倚在窗边,缄默不语,让自己回到那个风情万种的故事中去。

净土从你的指尖缓缓流过,掩盖着凋零了的花。曾几时,花儿们自以为有亘古不变的璀璨,可如今却是低落的埋葬。曾几时,你花容月貌,香气袭人,然而你最后却徘徊在香玉消损的边缘。

那时,我明白了花的无奈,你的寂寞,我一时无语,自是低下头去。

“脸若银盆,眼似水杏,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连王熙凤都没有见过如此标致的人。而你对宝玉则是一见如故。当晚你为引起宝玉掷玉的事还伤心落泪。

“侬今葬花人笑痴,它年葬侬知是谁?”每当花落之时,你都会小心翼翼地将花瓣收集起来,埋进土里,还免不掉伤心地哭一场。如今,花锄犹在,可它的主人再也不能使用它了……

在水边,你吟出了“花落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的诗句;在水边,你发出了“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的疑问;在水边,你发出了“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的感慨;你是忧郁的,在三生石前你得以甘露滋润,为报灌溉之恩下世为人,“我把这一生的眼泪都给了他,这也偿还得过他了。”你从此注定为了“无故寻怒觅恨,有时似傻如狂。”的花花公子流尽了眼泪。

你尝遍了寄人篱下的滋味,贾府中的人勾心斗角,宝玉送你的手帕上该有多少在贾府流下的眼泪啊!

紫鹃等人哭的死去活来,而你却奄奄一息了。

你短暂的几十个春秋,留下了一段感人肺腑的千古奇缘,一段令人感叹、欣惋的凄美故事,一段闻名遐迩的爱恋,一个千秋万代的遗憾……

《红楼梦》的读后感16

对于《红楼梦》的结局,我有甚多不满,可有人对我说,“既然你不满,林黛玉最终抱憾而亡,贾宝玉出家为僧,那你觉得,什么样的结局是完美的。”

诗,是她美丽的灵魂,是她精神的寄托。每当读到她的诗,总是有沁人肺腑的感觉,每一句都像是尖锐又锋利的刀,深深插入读者内心,无形之中像是被掐住了自己的喉咙。记得她的《葬花词》:“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读完后像是被万箭穿心,肝肠寸断般阵痛。

她的泪,像涓涓细流一样潺潺流动,汇聚成一泓清泉,澄清着她的悲剧。她哭泣,因为她太委屈。她是悲惨的,是值得人们怜悯的。

虽然她的故事结束了,但是她给我留下了万千思念。合上书,想要把这份内心的尘埃封住,但一闭上眼,那段应该被禁锢的伤感晕又像尘埃一样在空中飞扬、旋转、舞动……

《红楼梦》的读后感17

 《红楼梦》,一部含笑的悲剧。《红楼梦》不只描写了一个封建贵族家庭由荣华走向衰败的三代生活,而且还大胆地控诉了封建贵族阶级的无耻和堕落,指出他们的种种虚伪、欺诈、贪婪、腐朽和罪恶。它不单指出这一家族的必然崩溃和死亡,同时也暗示了这一家族所属的阶级和社会的必然崩溃和死亡。曹雪芹笔触下所创造和热爱的主人公是那些敢于反判那个垂死的封建贵族阶级的贰臣逆子;所同情悼惜的是那些封建制度下的牺牲者;所批判和否定的是封建社会的虚伪道德和不合理的社会制度。一边是木石前盟,一边又是金玉姻缘。一个世俗之人无法明白她的思绪,“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面对落花,她想到自己死后的情景,无法释怀,又潸潸泪下。在封建礼教前,她的自卑激发了她的自尊,当宝玉挨打后,工于心计、精于世故的薛宝钗送来了药丸,而且还用训教的口气规劝宝玉改邪归正。但作为封建礼教的叛逆者宝玉的支持人——善良孤傲的林黛玉却只是一味地哭,把眼睛都哭成了桃儿一般,她的哭不是软弱,她以哭这种独特的情感体验来真诚声援宝玉,默默对抗封建礼教,因此只有他们二人的心才贴得最近,爱得最深。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假假真真,让人琢磨不透《红楼梦》中的一切,林黛玉作为灵魂人物,她与常人不同,她就是她,一丛清高孤傲的、孤芳自赏的空谷幽兰。林黛玉的自卑情结是命运所赐,也以此写成了她的命运。

《红楼梦》的读后感18

《红楼梦》中国四大名著之一。读过《红楼梦》的人无不赞叹作者曹雪芹的文采,更感慨贾府人物的命运!小说以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故事为主线,写出了一个封建社会贵族之家由胜而衰的命运。宝玉和黛玉的“木石前盟”,是来自天上的爱情,象征着感情的高尚与纯粹;宝玉与宝钗之间的“金玉良缘”,则是贾府的权势与薛家财富的结合,把可怕的现实原则,带到了爱情之中。

《红楼梦》刻画了多少鲜明的人物:宝玉的天真、叛逆和软弱;黛玉的多愁善感,诗人气质;宝钗的深沉,世故与冷静。在充满着诗情画意的大观园,青春的欢笑和烦恼都是那么动人心弦的;然而,花样年华的“大观园”,却被残酷的现实社会轻而易举地摧毁。《红楼梦》成为万千少女心中的一曲哀歌。黛玉的《葬花吟》,唱出了小说中所有天真少年的共同心音“花谢花飞飞满天,红绡香断有谁怜?游丝软系飘春榭,落絮轻沾扑绣帘。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书中,有神话式的高远奇特的想象,让我们的心灵仰望无限的天空;又有童话般美丽纯洁的爱情,使我们的情感净化,升华;更有诗歌一样抒情的境界,大观园的每一片风景,都象征着一种人生!

《红楼梦》的读后感19

《红楼梦》这本书早已在我的书架上,可我一直觉得是女生读的书,不愿意读。妈妈说,它既然是《四大名著》之一,一定有她的可读之处。于是,我就拜读了这本书。

在贾府里,一个男孩出生了,这名男孩出生时嘴里含了一块五彩晶莹的玉,祖母对他爱如珍宝,取名为宝玉。一周岁“抓周”的时候,他的周围摆放了许多东西,谁知他伸手只抓那些脂粉,哈哈!真是一个假小子。

林黛玉的母亲生病去世了,无人照顾,也来到了贾府,她很有才华,可是她却非常爱哭,和宝贝一见钟情,但最后却含恨而终。

里面还有许多人物,薛宝钗稳重端庄,最后嫁给了贾宝玉;王熙凤精明能干,是贾府的管家……最后贾府也由盛转衰,最终败落了。

这本书注音版的非常浅显,我读的也似懂非懂,妈妈说等我再大些,可以读原著。我想,等读原著的时候,一定会和现在理解的不一样。

《红楼梦》的读后感20

暑假过了大半,那本厚厚的红楼梦终于读玩了。

红楼梦不愧为中国四大奇书之首,我读了感慨万千,觉得十分有趣,但最令我伤感的是书中人物生命的脆弱,里面的太太小姐公子们都是娇生惯养,稍微受点风寒就会大病不起,严重的甚至会失去生命。显示落魄公子贾瑞,见了王熙凤起了色心,却不识王熙凤不是好惹的,结果受了王熙凤的教,大冬天半夜受了凉,得了风寒,加上自己相思成疾,最后居然幻想致死。

然后是秦钟,也是受了风寒,加上心理打击,没几天就没了命,可惜他一表人才,正处花样年华。

虽说林黛玉自幼体弱多病,但是这样一个千金小姐,整日人参药丸当饭吃,却还是受了寒冷抑郁而终。他们的命太脆弱了,经不住一点风雨的打击。我们不要做这样的人,我们不要做温室里的阳光,我们要做野外生命力顽强的小草。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篇1

我有幸拜读了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奠基人之一的学术大师——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费孝通大师一生著述浩繁,但他的作品《乡土中国》和《江村经济》是研究中国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必读之书。但是,这本小册子和他所写的《江村经济》等调查报告性质不同:它不是一个具体社会的描写,而是从具体社会里提炼出的一些概念。我在拜读期间不敢说是研究,只能谦逊地说是入门。虽然是入门,但是费孝通大师这十四篇文章让我受益匪浅。

看到费孝通先生书上写的旧著《乡土中国》重刊序言中,说到:“我当时在大学里讲课,不喜欢用现存的课本,而企图利用和青年学生们的接触机会,探索一些我自己觉得有意义的课题。那时年轻,有点初生之犊的闯劲,无所顾忌地想打开一些还没有人闯过的知识领域。”可以看出,费先生是一个重视开发有意义课题的老师,我想这样的课一定很有趣。这跟他强调实地调查的研究方法相符,一样的不那么刻板,这就是《乡土中国》这本书之所以如此贴近生活,生动有趣的重要原因吧。

在其第一篇“乡土本色”中我了解了从基层上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那些被称为土头土脑的乡下人,才是中国社会的基层,城市人用土气来藐视乡下人,但是在乡下,“土”是他们的命根。因此他还举了他母亲在他初次出国时给了一包灶土用来“治疗”水土不服和思乡之苦的例子。这让我很快地回忆起到大学之前,奶奶在庙里取香炉里的香灰给我,保佑我出门在外一切安全。多么通俗易懂的例子啊,让我很快理解到“土”与中国社会基层的密切联系。难怪中国社会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这就是为什么当年舅舅的遗体非得被运回故里的原因。

费先生认为:“熟悉是从时间里、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的感觉。这感觉是无数次的小磨擦里陶炼出来的结果。”。因此,乡土社会里的人们彼此特别熟悉。但是,与陌生人所组成的现代社会相比,是无法用乡土社会的习俗来应付的。于是,土气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不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了。

在第二篇“文字下乡”里,费先生认为:“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非出于乡下人的‘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我而且愿意进一步说,单从文字和语言的角度去批判一个社会中人和人的了解程度是不够的,因为文字和语言,只是传情达意的一种工具,并非唯一的工具,而且这工具本身是有缺陷的,能传的情、能达的意是有限的。所以在提倡文字下乡的人,必须先考虑到文字和语言的基础,否则开几个乡村学校和使乡下人多识几个字,也许并不能使乡下人‘聪明’起来。”我非常认同这句话,因为我的母亲就是文盲,从来没上过学,但是她很聪明。没有我的母亲,我的高中文凭的父亲也不可能事业有成的,而且我的母亲在深圳短时间内自学了粤语和普通话,之后还自学认字和写字。

在解释中国的差序格局时,费先生打了个形象的比喻:“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在这个网络里,费先生认为只有“礼”才可以维系每个人的关系,并在文中大量地引用孔子的话语和例子。

费先生认为:“在差序格局中,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关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因之,我们传统社会里所有的社会道德也只在私人联系中发生意义。”总之,乡土社会就是这样一个稳定的差序格局。

在“男女有别”的一篇中,费先生认为:“同性组合和家庭组合原则上是交错的,因为以生育为功能的家庭总是异性的组合。因之,乡土社会中“家庭”的团结受到了这同性组合的影响,不易巩固。于是家族代替了家庭,家族是以同性为主,异性为辅的单系组合。中国乡土社会里,以家族为基本社群,是同性原则较异性原则为重要的表示”和“乡土社会是个男女有别的社会,也是个安稳的社会。”深刻地展现了乡土社会的性心理,但是,我认为这在现如今已经改变了许多。只是,男女之间多了些平等,并没有“有别”。

费先生认为乡土社会是没有法治的,但是,这并不影响社会的秩序,因为乡土社会是“礼治”社会。“所谓礼治就是对传统规则的服膺。生活各方面,人和人的关系,都有着一定规则。行为者对于这些规则从小就熟习、不问理由而认为是当然的。”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是孔子两千多年来对中国社会的影响。这就让我明白了,乡土中国的乡土性质其实是受孔家思想影响的,而且影响深刻。

正因为礼治惯了,所以,在乡土社会里,一说起“讼师”,大家会联想到“挑拨是非”之类的恶行。乡间看到坏的行为却是合法的行为,于是司法处在乡下人的眼光中成了一个包庇作恶的机构了。现行的司法制度在乡间发生了很特殊的副作用,它破坏了原有的礼治秩序,但并不能有效的建立起法治秩序。所以,费先生倡导:“法治秩序的建立不能单靠制定若干法律条文和设立若干法庭,重要的还得看人民怎样去应用这些设备。更进一步,在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上还得先有一番改革。如果在这些方面不加以改革,单把法律和法庭推行下乡,结果法治秩序的好处未得,而破坏礼治秩序的弊病却已先发生了。”讲到“无讼”这一篇的时,我看了之后觉得费先生思想很激进,看待现实中的一些诟病眼光很犀利,大胆地揭露社会上的弊端,让我很敬佩。

“每个要在人生逆旅里生活的人就得接受一番教化,使他能在这些众多规律之下,从心所欲而不碰着铁壁。”这就是教化权利的效应,是乡土社会中长老统治下才有的。另外,“在我们客套中互问年龄并不是偶然的,这礼貌正反映出我们这个社会里相互对待的逃遁是根据长幼之序。长幼之序也点出了教化权力所发生的效力。”有句谚语说的就是长老统治,“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所以,长老统治对乡土中国来说还是很有意义的。

“缺乏变动的文化里,长幼之间发生了社会的差次,年长的对年幼的具有强制和权力。这是血缘社会的基础。”关于“血缘和地缘”这一篇中,我学到了:在稳定的社会中,地缘不过是血缘的投影,不分离的。“生于斯,死于斯”把人和地的因缘固定了;血缘和地缘的合一是社区的原始状态;如果分出去的细胞能在荒地上开垦,另外繁殖成个村落,它和原来的乡村还保持着血缘的联系,甚至把原来地名来称这新地方,那是说否定了空间的分离;籍贯只是“血缘的空间投影”;“怎样才能成为村子里的人?”大体上说有几个条件,第一是要生根在土里:在村子里有土地。第二是要从婚姻中进入当地的亲属圈子;在亲密的血缘社会中商业是不能存在的。最后作者总结:“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转变,也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

最后一篇中说到:“从欲望到需要是社会变迁中一个很重要的里程碑。”,那么你就会会问到欲望是什么?费先生用孔子的一句话解释——食色性也,“那是深入生物基础的特性。这里似乎有一种巧妙的安排,为了种族绵续,人会有两性之爱;为了营养,人会有五味之好。”作者认为乡土社会中的欲望是合乎人类生存的条件的,认为这是自觉的文化事实,不需要计划,这就有别于现代社会了。

乡土中国的情结是扎根于每个中国人的心底,是一种普遍的民族心理体验。虽然有人从意识形态方面排斥拒绝这种情结,但是应当承认这种情结是传统文化作用的结果,是一种集体意识存在,并不会因为少数人的意识缺失和丢弃从而不复存在,而是将一直通过民族的血脉传承下去。费孝通先生正是看到了或者说是深刻体验到了这种情结的力量,从而在社会学层面试图进行解析。这大概应当是《乡土中国》里个人情感的显露。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篇2

《乡土中国》这本书是费孝通先生在上个世纪四十年代后期,根据他所讲授的“乡村社会学”的内容所写成的。他想通过此,追究中国乡村社会的特点。这本书不是一个具体社会的描写,而是从具体社会里提炼出的一些概念,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乡土中国》这本书包含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血缘与地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十四篇论文。“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句话是本书所有内容的出发点。乡土性并不是中国所有阶层的特性,但是却是传统中国最基础的特性。

关于这本书,费氏在这本书的后记中写道:“《生育制度》可以代表以社会学方法研究某一制度的尝试,而这《乡土中国》却是属于社区分析第二步的比较研究的范围。”它是费氏在“乡村社会学”课上所讲内容的整理,除后记外,全书共14部分:“乡土本色”略论了乡土社会的概况,为不甚了解乡土情形的读者简要搭建了中国乡土的框架;“文字下乡”与“再论文字下乡”两篇则从时间与空间角度分别阐述了传统乡土中文化的传递方式,从而引出礼治之适用于较少变动之传统社会和法治之适于变动较为剧烈之经济社会;“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和“家族”三篇又成一体,通过团体格局与差序格局的概念来比较作为中西社会结构基本单元的团体与社区,并引申出了中西结构其本质的不同;“男女有别”、“礼治秩序”与“无讼”三篇承前之礼治话题,从立法角度来具体考察分析乡土社会的秩序;“无为统治”、“长老统治”、“血缘与地缘”与“名实的分离”四篇则通过考察乡土中权力的归属将权力分为四类:横暴权力、同意权力、教化权力、时势权力,横暴权力类于传统之军政权力,同意权力类于今之法治的和平暴力,教化权力类于宗教教化之权而时势权力颇有卡理斯玛统治之列;最后一篇“从欲望到需要”则从经济的角度,以其动机是否为单纯生存需求为界,辨析现代社会与乡土社会之经营目的的不同。

中国传统社会作为一个高度集权的的社会,中央集中了全国最高的政治经济文化权力。然而,从中央发起的改革却鲜有不失败的,更有些甚至直接威胁政权的统治,许多理论上明可强国富民的统治甚至直接危害了统治的根基。这使我们在反思体制的弊端时也不得不细细考察这一“千磨万击还坚韧”的基层社会,反思这些历无数政权更迭而依旧千年不倒的门阀其基石究竟何在,反思在显性的暴力政权下究竟还隐藏着哪些隐性权力或者权力集合。“以史为鉴”,不止是为了“知兴替”,更是因为今天的社会仍存留着无数传统的因子,今天的改革要想成功,就必须更深彻地了解这块土地的每一细微处及其产生根由,这样才能更好地对症下药,不至于闹出“无粥食肉”的笑话。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篇3

中国,飞速发育中的古老国度,传统与现代在交融,青铜与碳纤在碰撞,道德这个东道主也在与远道而来的制度相互切磋。中国的文化源远流长,不断推陈出新,但骨子里还是有永远不会褪去的东西——乡土。中央电视台有一部纪录片,《舌尖上的中国》创造了中国电视剧都难以企及的收视狂潮,其中除了美食的诱惑,更多的,是庞大的外出人口对家的味道的怀念,家在舌尖上,家在被褥间,家在笔墨里,正如费孝通老先生在《乡土中国》一书的前言中写道:“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里提炼出的一些概念,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据费孝通先生所言,中国国家结构的基层便是乡土,构成这个国家的最下一层维系纽带,正是乡土性,乡既不是特指乡下,土也非土头土脑,而是一种情感,一种牵连,是人与土地有着关于生死存亡的不可分割的联系,重土思安,故土难离。中国在传统上是一个漫长历史的农业国家,几千年来,家乡的土地对中国人来说就是饭碗,就是生存,游子在外,飘零无根,终归要站在家的土地上,挥起锄把,才算务了本业。长久下来,土地对人的影响越来越深入,越来越全面,渐渐地流入到中国人的血液中和骨髓中,成为一种思维方式,一种文化,于是,中国人开始离不开故乡的泥土,所有中国人的心都被牢牢留置在屋外的土地上,因而,中华民族的性格中加入了深厚的安稳情节,中庸的处世之道,渊远的文明流传,安定的人生追求,中国人于是有了深深的乡土气息。

自然条件与家族观念决定了中国的基本聚落形式——农村,是一个内向的,封闭性的完整聚居环境,其中的每一户人家存在实际或理论上,或多或少的某种关系,这是亲密而纯粹的,邻里之间保持着基于善意的密切关系,这种人际关系的味道是乡土的;而现今更多人迁入城市,特别是超大型城市的高层建筑居住,一个个水泥的方格分割了人与人之间空间上的距离,也分割了心理的联系,按费孝通先生的说法,现在的人更类似于村与村之间的关系,相互隔绝并且相互孤立,带有天然的排斥性,在外孤独,在内又缺乏相互支持,最常见的聚居单位是一家三口,自我中心和人际冷漠也就不难解释了,这种人际关系的味道是钢铁的。乡土社会与之不同,虽然村与村之间相互隔绝独立存在,但在内部有足够的交流和相互支持,村落得以建立,最初的一批创始人必然相互存在高度的信任,这种信任和心理的亲近随着繁衍而延续,人与人之间存在某种天然的相对熟悉,经过数代的延续,就成为一地的故土感情,这造成了人与人、村落与村落的差异,乡土味与钢铁味的差异,也造就了中国人的代代乡愁

时代在发展,社会的每一个方面都在变化,有些变化是进步,而有些变化则很难界定其性质。如费孝通先生提及的,钢铁的城里人看乡土的村落人,会因为其文化认知的相对不足而以为其“愚”,相应的,乡土的村落人眼中,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钢铁的城里人,因为基本生存能力的相对缺失,也是“愚”的,这是时间推移和社会发展带来的乡土与城市的分歧,在起点,整个中国都是乡土的,是真正的乡土中国,而逐渐的,城市中国出现了,并且与乡土中国向不同的方向在发展。在乡土中国,封建礼教的遗存,家族体系的残影,既束缚着这片土地上的人,也是其完整精神结构的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维系男女关系的都不仅仅是生殖与繁衍的需要,更多的是了解,同样的,维持整个人际关系体系的同样是了解,相互了解与共同认识,传统儒家观念和道德伦理是同一片乡土上的人们接受同一种意识的基础。乡土社会是靠最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和思考来配合个人之间的相互行为,社会的联系是长存和熟悉的,使人感觉到是自然的。只有生死于斯的人群才能培养出这种亲密的人际关系和共同思维,其中各个人之间有着高度的了解,这一切就是乡土观念和乡土情怀,其中最大的离心力,只不过是人的个体差异和必然的性别区分而已。

费孝通先生在书中提及了浮士德式的文化模式,即冲突决定存在,生命的过程存在于克服阻碍之上,但乡土中国并不认同这一点,或者说传统中国并不认同这一点,在中国几千年的处世哲学中,和谐稳定永远是第一位的,社会秩序的重要性和优先等级远远高于个性的'突破和个人的满足,整个社会体系在遏制破坏秩序和稳定的因素时能够爆发难以想象的强大凝聚力,或许这是一种对进步的阻碍力量,但这也是中华文化源远流长的原因。

中国现在正在全力推动法治社会的建设,这是应该的,科学的,也是社会进步的需要,历史前进的必然,但就传统而言,乡土中国是一个人治的社会,这种人治并不停留在表面的个人集权和羊群效应上,在掌权者头上是舆论,连天子都不敢轻易冒天下之大不韪,而舆论的头上是道德,是伦理纲常,费孝通认为这种人治其实是一种礼治,根据礼仪和道德来实现法律的约束力。道德与法律,有时候需要面临取舍,但我认为更好的结果应该是融合,海洋法系的种种无奈已经表明了完全条文的法治是苍白的,而封建社会的最终崩溃也说明完全唯心的礼治是无力的,法律的严谨与公正保证了人格的平等,而道德发展的继承性与渐进性保证了社会进步的稳健。

时至今日,城市化成为中国发展不可阻挡的浪潮,但乡村仍是中国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乡土的情怀则是中国人心中永远无法抹去的柔软部分,既包括对天然熟悉的故土的怀念,也包括对那一种思维逻辑的认同,那一份敏感的不可触碰。这是中国的现实,也是中国的特色,中国要发展,不可能牺牲甚至舍弃关于乡土的这一份,无论是政策,还是感情。未来,无论是探索进一步加快城市化的建设进程,还是发展有着更旺盛生命力的新农村,费孝通先生的这一部《乡土中国》,和它所引发的对乡土的思考,都有着重要的参考和借鉴意义,值得熟读和深思。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篇4

我们五千年中华文明就是从芬芳的泥土中走来。因此,我们有了故乡情结,我们企盼落叶归根。

当代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所著《乡土

作为一个

有文化的知识分子根据只言片语,苦苦寻找祖上曾经住过的一孔破窑洞或埋葬老祖宗的一捧荒冢;沒文化的老农在老屋拆迁时,死死地抱住院里的一棵老树,老泪纵横,不肯放手。

“能恋本乡一捻土,不爱他乡万两金。”

受乡土情怀的影响,在我们的内心世界也与西方有所不同。西方

故乡和土地永远是我们内心最可靠的依托和最宝贵的财富。

然而,近代随着工业革命的出现,打乱了我们原有的脚步。我们抛弃山青水秀的美丽家园,挥手告别对我们忠诚奉献的土地,一窝蜂似地挤进陌生而又拥挤的城市。钢筋结构,水泥硬化,与泥土一刀两断。一座座高楼,鳞次栉比。高空鸟瞰,和密集型养鸡、养猪场沒什么区别。呼吸着不知从那里冒出的被污染的空气,吃着不知怎样生产出来的不时被媒体报道加了什么“氰",或者什么“氯"的垃圾食品。

我们密集型生活方式和现代化企业加工产生的污染,为病毒和细菌创造了有利的生存环境。

我们的

为了优越,拼命地比拼。只要干不死,就往死里干。外卖小哥累死在送餐的路上,得到的只是

现实在狂扇农耕文化中“勤劳致富"的嘴巴。

我们嘴里反复念着不忘初心,我们为什么要在路上狂奔疾走?答案在很多时候,是模糊的。许多人怀念过去,厌恶当下,这个问题值得深思。许多刚从高校毕业的低层知识分子,在城市与乡村之间踟蹰徘徊,迷失了方向。不知未来在何方。人类在所谓的科技领城内恶性竞争,最终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有待商確、验证。

前三十年,一个普通农民,生养四五个孩子,日出而耕,日落而息,孩子读书成家,虽困难,却也过得去。然而经过现代科技化的洗礼后,一家有时候连一个孩也养不起。

人类奋斗的目的到底是为了什么?我想不只是我们普通民众不清楚,恐怕就是所谓的社会精英也很迷茫。

老子云:“人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说白点,就是人间的利器越多,国家就越陷于混乱;人们的技巧越多,邪恶的事情就会连连发生。

文学就应该取材于社会,指引于大众。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就像一棵参天大树。只有大树的根系植根于大地的深处,吸取足够的养分,才能换来树冠的枝盛叶茂。

殷切盼望,费先生"这不算是完稿,也不能算是定稿,只是一种尝试的记录罢了”的创作风格,得以延续,探索、引导中华文明朝着健康持续的方向发展前进。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篇5

我怀着对社会学极大的热情读了这本费老的《乡土中国》,读罢,感触颇深。正如费老所说,这本书是一种尝试,尝试回答了“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本书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生动全面地展现了乡土中国的面貌。每一章都有很多感触,这里将分开阐关于“土”的思考“我们说乡下人土气,虽则似乎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却用得很好。土字的基本意义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诚然,当今社会,城里人习惯用土里土气、土头土脑来藐视乡下人,然而只有靠种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土是他们的命根子,是一种高贵的象征,一种质朴的感觉,一种返璞归真的踏实和厚重。我们的民族与泥土是分不开的,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土在我们的文化中占有特殊的位置,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又何尝不该尊重乡土,尊重农民,尊重自己的文化呢?

关于乡土习惯与现代社会“我们大家都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的着多说吗?”这类话是我们形成的乡土习惯,但他已成为现代社会的阻碍。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个人不知道个人的底细,所以得讲个明白。乡土社会从熟悉得到信任,而现代社会口说无凭,还要签个字,画押,形成法律。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我想这点体现得很明显,当我们走出那片乡土来到北京这个大城市的时候,我们会有诸多的不适应,我们会爽快的答应别人,我们不明白为什么说好了这样却没有照办,不明白为什么不怎么熟悉还要满脸堆笑,因而我们会受骗、会受伤、会被别人说成傻,可是,真的是傻吗,只不过我们的乡土习惯已经不适应这个现代社会罢了。

时间的流逝总是在不停记录历史的进程,越过世纪的门槛,回首总结上个百年的中国社会学发展,总会有许多名字让人铭刻在心。费孝通先生作为一代学人的典范,在几十年的学术生涯中孜孜以求,为建立中国化的社会学倾其一生心力,可谓著作等身,学问深厚;而其代表作《乡土中国》更是影响深远,堪称经典之作,至今仍嘉惠后辈学人,引领探究中国传统社会的特质,发掘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

这才是我读《乡土中国》的第一遍,我还会读第二遍、第三遍。希望每一次都会有收获!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篇6

最近看了费孝通的《乡土中国》,这算是一本纯理论的书,从中了解到关于乡村过度到城市的前世今生。

其中有个观点令我印象深刻,在城镇化的变革之中,一部分人学习了文化知识去适应现代城市生活,但是在农村生活是不需要这些知识的,所以城里人会觉得乡下人什么都不懂,其实只是他们不需要懂而已,就好比城里人也不需要懂得如何种地和喂养牲畜。

乡村生活本来是很稳定的生活,在我小的时候,农田里还是一番热闹的景象。在农村土地是大家最重要的资源,而且没法带走,所以背井离乡的无奈、安土重迁都是人们对于土地的情感。

随着城镇化的发展,烂熟于心的农业技术似乎也后继无人,农业社会似乎在渐渐远去,现代化的农业我见到的也很少,虽然人们已经摆脱了利用动物耕种换成了各种机器,但是农业至今还需要很多人力的付出。

如果一个人愿意主动的去适应一个规则,那么这个规则肯定就变成了一种文化,例如尊老爱幼等。如果一件事还需要临时的政策,那么它还是政治的范畴。

文化的力量是强大的,你必须适应它才能更好的生存。文化的形成需要很长的时间,他经过人们不断的实验,绝大多数人的认同。在传统的文化中,年长的人总是正确的,有领导能力的,晚辈永远是要尊重前辈的。

可是如今的变革开始加速,与时俱进才是时代的主旋律。很多观念开始名存实亡甚至崩塌。我们再去因循守旧的发展自己,是否还能跟得上时代。

对于社会的研究属于社会学的范畴,社会学,一个看似综合其实也很专业的学科,有人说社会的推动要依靠政治,后来当经济问题出现的时候觉得经济才能推动社会的变革,直到后来才发现科学技术才是第一生产力,生产力的发展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矛盾。

我虽然是理工科学生,但是对社会学还是很感兴趣,社会学的发展才是人们的进步,观念的进步。如今社会学的学生除了走科研似乎没有更好的出路,希望社会学也能得到关注。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篇7

《乡土中国》可以说是了解中国社会中不可不读的一本书,再次细读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一书,与审判实践相结合,发现对我们做基层法院工作、审理农民群众案件有很多值得借鉴的社会理念和工作方法。虽然该书论著成于上世纪40年代,但是时至今日,还是值得基层法院工作同志一读。

乡村社会无疑是中国的传统社会,直到今天还在中国占据主流位置,尽管它已经成为新潮和时代的弃儿,成为追求现代化的心病。我们不喜欢它了,觉得背着这个名字在国际上有点欠地位,脱不了国际大款眼中的土包子形象。可是努力奋斗了半个世纪,我们还是摆不脱这样的纠缠,还在想方设法;个人想脱农皮而脱不掉,国家想脱农皮也常感为难。

因为乡村社会本来就是个稳定的不容易改变、不容易创新的社会;农业的特点是求稳,四季的轮回即可保证农业的运转,四季的轮回立刻带动人民的生活、带动人民的观念跟着轮回。乡村因为不变,所以重视传统,所以重视经验,所以有了老一辈的权威地位。长辈们继承了前代的一切方法、标准,这些旧传统,是足够把当前生活应付得服服帖帖的。后生小辈自然只能唯唯诺诺,专以学传统为务,务必把老者当权威、当老师,只能尊崇不能违反。待过几十年,自己也登上老者的尊位,可以捋着胡须满有把握地数落乳臭未干的后生了;这样的经历,好像复制一般,一批又一批地复制,如同四季的复制。

生活方式影响生活的观念。不愿意变革、只求稳定是农业社会的思想特征。老人的话就一定是对的,可以成为人生的指针,因为他传递着祖辈们的心得,是靠世世代代历经洗练淘出的金玉之珍。听话的孩子才是好孩子,后生要树立正面形象,听话是先决条件,老人的话不对你也不可以反驳,你也不可以顶撞。传统教育要求孝,孝的主要内容就是“无违父之道”,且根本不许怀疑父之道算不算是道,一怀疑就危险,一危险就可怕,后果是严重的。听话者,善守祖业者,可以得一世英名,说不定还有御赐的嘉奖。退一步讲,就算上辈人的确立错了规矩,你也没有可以顶撞可以反驳的资格,你可以阳奉阴违,但是照顾老人的面子和情绪是顶重要的事情,是严重地关乎道德的事情。此外再无可退步的地方。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篇8

社会上对权力的看法分为两派:一派偏重社会冲突,另一派偏重社会合作。

偏重社会冲突的一派认为权力是冲突的延续,只是武力阶段已过,被支配者认输了,但并没有心甘情愿的屈服,于此才有权力的产生,这种权力是压迫性质的,我们称之为“横暴权力”。

偏重社会合作的一派认为权力是社会共同的契约,社会分工对每个人都是有利的,但也正因为分工,每个人都不能独善其身,因为如果别人不尽其分,则会影响到自己的生活,这就需要干涉别人,这是权利,而自己同样也会受到其他人的干涉,这是义务,这种权利义务需要有共同的社会契约约束,在这里我们称之为“同意权力”。

在事实层面上,两种权力是同时存在的,只是侧重不同,社会即存在冲突也存在合作。

权力之所以诱人,主要是其经济利益,如果没有经济利益,横暴权力的意义就会小很多,甚至都很难发生。

在乡村,除了以上两种权力外,还有一种权力,既不是横暴性质,也不是同意性质,它发生于社会继替的过程中,是教化性的权力,我们称之为“教化权力”。

说孩子们必须穿鞋才准上街是一种社会契约有些不妥,因为契的建立首先假定其个人的意志,契约的形成和遵守必须尊重个人的自由意志,民主就是个人意志和社会强制的综合体。但是这种尊重自由意志的契约精神在教化权力中并不会出现,原因是被教化者根本没有选择的机会,他们只需要学习,社会也不会把“意志”加在孩子的人格中,因为教化不需要得到他们的同意。

这种教化可以说是不民主的,但若说是横暴却又不然,横暴发生于社会冲突,但教化没有这种冲突。

教化权力最常出现在亲子关系里,但不局限于亲子关系,凡是文化性的,不是政治性的强制都包含这种权力。文化对于社会的新分子就是强制的,是教化。

有一句话,“在最专制的君主手下做老百姓,也不会比一个孩子在最疼爱他的父母手下过日子艰难。”就是最好的注解。

教化权力需要一个稳定的环境基础,乡土社会就是一个相对静止的社会,儒家思想体系便是建立在这种环境下的产物,它反对横暴权力所维持的秩序,而热衷于教化权力。“父母官”就是这种爸爸式权力的体现。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篇9

这本书初版是1947年,距今也不过六十余载,轰轰烈烈的城市化进程便将乡土中国已经或正在抛进记忆的河流。河水汤汤,乡土早已疏离。再读,当作纪念。

从基层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费孝通所言的中国社会的基层,是“那些被称为土头土脑的乡下人。”说乡下人土气,这个“土”字,他说用得好,因为土字的基本意义是泥土。

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大多数的人是必须拖泥带水下田讨生活的人,种地是最普遍的谋生办法。务农子弟即便从老家迁到别处去,也都很忠实地守着直接向土里讨生活的传统。辟如,从中原迁去最适宜放牧的草原上,依旧锄地播种,一家划着小小的一方地,种植起来。“远在西伯利亚,中国人住下了,不管天气如何,还是要下些种子,试试看能不能种地”。

土是农人的命根。游牧的人可以逐水草而居,飘忽无定;做工业的人可以择地而居,迁移无碍,而种地的人却搬不动地,“长在土里的庄稼行动不得,侍候庄稼的老农也因之像是半身插入了土里,土气是因为不流动而发生的。”

因为不流动,中国乡村人口像是附着在土上,不太有变动。大多的农民是聚村而居的,而从农业本身看,耕种活动里分工的程度很浅,无需群居,聚居是出于农业本身以外的原因。费孝通认为,这些原因大致有几点:

一是每家所耕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起,住宅和农场不会距离得过分远。(美国的乡下大多是一户人家自成一个单位,很少有屋沿相接的邻舍。这是他们早年拓殖时代,人少地多的结果,同时也保持了他们个别负责,独来独往的精神。)

二是因为水利的需要。需要水利的地方,有合作的需要,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

三是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

四是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在一地方一代一代地积起来,成为相当大的村落。

基于此,中国乡土社会的单位是村落,又因为少流动,村落之间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因此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长于斯,终老是乡的社会。人与人的关系上也发生了一种特色,每个孩子都是在人家眼中看着长大的,孩子眼里周围的人也是从小就看惯的。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熟人社会)

在一个熟悉的社会中,我们会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矩的自由。这和法律所保障的自由不同。“我们大家都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得着多说么?”乡土社会从熟悉到信任,无需画押签字,它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纺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的可靠性。在社会学的分类里,乡土社会应属于礼俗社会。(礼俗社会:有机的团结;法理社会:机械的团结)

这样的信任也是“土气”的一种特色。因为只有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像植物一般的在一个地方生下根,才能在悠长的岁月中,从容地去熟悉每个人的生活,才会有熟悉之后的亲密感觉,然后心安,信任。

此心安处是吾乡。

我常见到从乡村搬到城里的老人,四处开荒种菜。像我的婆婆,每寻到一块地或旁人给了一块,必像得宝一样喜上眉梢地跟我说,然后滋滋有味地计划着种上哪些孩子们喜欢吃的菜。这也是“土”气吧,说她们离土后眷念土地有些矫情,我想,更多的是一种习惯性的劳作,对土地习惯性的依赖。这是现代年轻人不会有的。

中国社会徘徊在人制社会,迟迟不能进入法制社会也能算上“土”气吧。早在战国时期,墨家就提倡依法治国。而乡土社会的熟悉环境下,不需要法律、合同,“这不是见外了么?”那些统统是对付陌生人的。搞得太明白,丁是丁,卯是卯的,伤感情。中国社会的某些特征也由此而来。现代社会打破了原有的格局,是陌生人社会、法理社会,契约精神顺势而来,法制终将是现代和未来人类社会唯一的也是最好的选择,至少目前看来是这样的。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篇10

最近读完了费孝通的《乡土中国》,这是一本解读农耕文化下中国社会文化形态的书,处处充盈真知灼见,解释了中国人很多根深蒂固的行为习惯的来源。特别是有过一段社会经历后读这本书,能帮助理解很多社会现象,产生共鸣。

中国基层社会是乡土性的,城市人不愿承认(他们认为乡下人土气),可他们不知,城市人也是从土气的乡土社会分化出去的。城里人嘲笑乡里人愚笨,事实上,城里人分不清韭菜和麦子跟乡里人不知道给车子让路的道理是一样的,都是缺少见识,并不是智力不及,因为在乡下不需要让车子这种智力。

很多事情都类似,比如现代社会电子产品的使用情况,需要的自然用得顺畅,没有需求的自然一窍不通。

而说到“私”这种性格特征,中国人自古以来都认为“各人自扫门前雪,哪管别人瓦上霜”,特别是一遇到公家的财产和设备,就觉得是免费的,都可以凑上一脚。这也是外国人一直以来对我们的诟病。

关于管理制度,法治在乡土社会中并不见得有优势。我们国家在战国时期就提出了法制治国,可两千年来依然是人治。因为乡土中国生活在稳定的圈子里,大家都是熟人,打个招呼就行了。这种生活背景下显然没有法律和合同之类东西存在的必要,因为法治是对陌生人的管理制度,只有整天要和陌生人打交道的现代人才需要。对中国人来说,分得太清楚未免伤了感情。

乡土社会的权力:横暴权力、同意权力、长老权力、时势权力,这些权力结构只能慢慢改变,法律也是没有办法的。

在书中,也说到了中国式的婚姻,中国人的婚姻中不爱才是天经地义,夫妻之间的关系是合作关系,男主外女主内,各自管好自己的工作,一切相安无事。至于爱,同性之间才有,人们往往认为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非要寻找两性间的爱,也往往不在妻子身上找,而是到酒肆、勾栏之中找,而且往往成为一段佳话。

这本书尽管写得浅显明白,但是思想深刻,一个观点就能引申出一篇论文来,阅历多一些的时候会有更深的感触。

作为既接受了西方现代文化,又深受中国乡土文化影响的现代青年人来说,一边要应付现代文明,一边没法彻底清除深入骨血的乡土文化,内心难免会感到撕扯。我想,多一点自己的主张,少一点得失之心,总会在这撕扯中找到一条光明的道路的。那么,我们的生活也就变得豁然开朗,越来越顺利了。

《堂吉诃德》主人公原名叫阿伦索?吉哈达,是一个乡绅,他读当时风靡社会的骑士小说入了迷,自己取名叫堂吉诃德?德?拉曼恰,又物识了一位仆人桑丘和邻村一个小姑娘,取名杜尔西尼娅,作为自己终生为之效劳的意中人。然后骑上一匹瘦马,离家出走。堂吉诃德还按他脑子里的古怪念头行事,把风车看作巨人,把羊群当作敌军,把苦役犯当作受伤的骑士,把酒囊当作许多荒唐可笑的事情,他的行为不但与人无益,自己也挨打受苦。他最后一次到家后即卧床不起,临终才明白过来。他立下遗嘱,唯一继承人侄女如嫁给骑士,就取消其继承权。

初读《堂吉诃德》,我认为它只是一部滑稽可笑的庸俗之作,主人公神经质的“勇敢精神”在书中表现得淋漓尽致,让人越发看不起他。但是细细品读,又觉得书中蕴含了一种道理。人们的本质就是为自己的目标而不顾一切地去追求。在现实的过程中,那位瘦骨嶙峋像高粱秆儿似的游侠骑士,那位奇想联翩的绅士,时刻体现出他的正直、善良的本性,这是人类最崇高的精神,因为太单纯了,才闹出许多笑话。

塞万提斯写《堂吉诃德》,为的是打击、讽刺胡编乱造、情节离奇的骑士小说及其造成的恶劣影响。本打算写成几个短篇故事,后来写着写着,他把自己的生活经历和人生理想都写进去了,思想内容越来越丰富,人物形象越来越现实,直至描绘了西班牙社会给人民带来的灾难,成为我们了解和研究当时西班牙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习俗的一部百科全书。塞万提斯在《堂吉诃德》中一方面针砭时弊,揭露批判社会的丑恶现象;一方面赞扬除暴安良、惩恶扬善、扶贫济弱等优良品质,歌颂了黄金世纪式的社会理想目标。所有这些都是人类共同的感情,它可以穿越时空,对每个时代,每个民族,都具有现实意义。相隔四个世纪,仍感动着每一位读者。

《堂吉诃德》中出现近700个人物,描写的生活画面十分广阔,真实而全面地反映了16世纪末到17世纪初西班牙的封建社会现实,揭露了正走向衰亡的西班牙王国的各种矛盾,谴责了贵族阶级的无耻,对人民的疾苦表示了深切的同情。我想:正是这个原因促使这部作品被世界54个国家和地区的100名作家推选成为最优秀的经典文学名著。

读书笔记十二则2

《沉默的大多数》是收录王小波杂文最全的一本。我个人比较喜欢他的杂文,作为一个自由人文主义者,王小波终其一生思考并快乐着。

王小波说:我正在出一本杂文集,名为《沉默的大多数》。大体意思是说:自从我成人以来,所见到的一切全是颠倒着的。在一个喧嚣的话语圈下面,始终有个沉默的大多数。既然精神原子弹在一颗又一颗地炸着,哪里有我们说话的份?但我辈现在开始说话,以前说过的一切和我们都无关系——总而言之,是个一刀两断的意思。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中国要有自由派,就从我辈开始。

“在公众场合什么都不说,到了私下里则妙语连珠,换言之,对信得过的人什么都说,对信不过的人什么都不说。起初我以为这是因为经历了严酷的时期(文革),后来才发现,这是中国人的通病。龙应台女士就大发感慨,问中国人为什么不说话。她在国外住了很多年,几乎变成了个心直口快的外国人。她把保持沉默看做怯懦,但这是不对的。沉默是一种人类学意义上的文化,一种生活方式。它的价值观很简单:开口是银,沉默是金。一种文化之内,往往有一种交流信息的独特方式,甚至是特有的语言,有一些独有的信息,文化可以传播等等。”

王小波的杂文别具特色,自成一体。幽默的笔调,使得文章妙趣横生,捧腹之余更多的是深深地思索。品读时,你能

王小波说,选择沉默的人应该是有什么隐衷或者干脆是因为对语言产生了厌恶感。

我并非如此,只是觉得在被这个社会同化着。年小时口没遮拦别人还可以不予计较,因为把你看做孩子。等有一天真正走进了社会,这种特权就自动被剥夺了。说话不小心?很好,请自己承担祸从口出的后果。于是我们终于变得沉默,同时年少时的锋芒毕露、棱棱角角也就被慢慢磨圆了。当然沉默只属于成年人,小孩子们是不屑于此的,他们总是天真可爱的,有话要说时,完全是“打破砂锅问到底”的精神,心中想说的话,不一次说尽是绝不会罢休的。我真是羡慕孩子们的执着,也希望自己能够再回到童年时代,不是为了逃避现实,只是因为我对那时的真实有着一种特殊的怀念,那时的我是不沉默的。

我很喜欢王小波,调侃、睿智,在玩笑中说着智慧和讽刺,这是一种洒脱和无奈。《沉默的大多数》很不错,王小波是比较深切体会什么是自由的并且努力过着一种内心自由的生活,可以说他很有观察力也很诙谐。

读书笔记十二则3

在众多老师的怂恿下,怀揣着各种熟悉感细致地读了费孝通的《乡土中国》,首先,孩提时代的乡土印象再次浮现:五线谱般的电线杆上鸟儿叽叽喳喳,清澈见底的小溪流里鱼儿欢蹦乱跳,绿油油的田野上牧童的短笛在轻声歌唱,一垛垛的稻草堆背后孩童们你藏我躲……可是,回首今朝的乡土概貌已不同往昔,禁不住泛起内心那股暖暖的乡土涟漪。

很是惊诧,费老在“乡土本色”一行文中提到,他初次出国时,他的祖母偷偷地把一包用红纸裹着的东西,塞在他的箱子底下。看到这,心里暗暗惊喜那包用红纸裹着的东西是什么,并不是神秘的贵重物品,你是否也知晓了。后来,他祖母避人和他说了,假如水土不服,老是想家时,可以把红纸包裹的东西煮一点汤吃,这是一包灶上的泥土。惊诧完后,也诉说一段我曾不敢启齿但与之相似的经历,第一次离家

这就是暖暖的乡土,不仅有母爱的寄托,还有那淳朴的乡土情缘牵系着。

我,也算是土生土长的农村孩子,对乡村有着一种特别的感情,很深厚、很诚挚的埋藏在心底。一踏进大学,身上那股“土里土气”的质朴俨然与外界格格不入,但日子久了,又生怕与乡村有关的“味道”将随着喧闹的外界渐行渐远,所以,有时就特别想回到过去看看,小时候的村庄、暑期支教的乡村、大一学习生活的南平校区。摸摸那片烙上童年脚印的黄土地,嗅嗅那乡土的味道,那是被自然孕育着千百年的村庄;在支教的期间,重温童年幼稚的游戏,阳光下童真无邪的笑脸洒满大地,充分展现孩子快乐的本性;怀念静谧的南平校区,修身养性,与世无争,悠闲的学习、生活便是一种享受。一种厚重感油然而生,这不正是某年某月后所向往、所追求的吗?

将来的某一天,找到了心灵的栖息地,能够在自己的小天地,拥有半亩良田,披星戴月,荷锄而归。远离城市的喧嚣与人际的勾心斗角,融入大自然,真真切切的享受乡村的宁静与安详,做一个真正的自己。

生长在暖暖的乡土上,生根发芽,并茁壮成长。

也许,只有靠种地谋生的人才能明白泥土的可贵,才能体会到中国社会的基层具有浓厚的乡土性。虽然,城里人藐视乡下人土里土气,但是,在乡下,“土”是我们的命根,年复一年,日复一日,随着季节的更替,锄地播种,精耕细作,尽管寸草不生,仍然期盼能从土里长出希望,收获果实。

或许,哪里来的最终本该回到哪里去,一如祖祖辈辈世世代代立足于用汗水浇灌的那一片“生于斯,长于斯”的古老、沉默而苍黄的土地,以此来报答那暖暖的乡土养育我们世代族人的大恩大德。

读书笔记十二则4

《围城》的直接时代背景是1937年及以后的若干年,正是中国遭受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时期。但要理解《围城》,必须追溯到近代特别是xx战争以来,中国在帝国主义列强大炮军舰之下,被迫地、却历史性地开始了与世界的接触,中华民族的古老文明与西方文明开始了前所未有的交锋、碰撞、冲突以至交汇、融合。这种文化现象在一大批留学生——钱锺书正是他们中的一员——的身上具体地、活生生地体现出来,因而具有值得解剖的典型意义。

作为一个学贯中西的大学者,钱锺书几乎必然地要从文化上来认识“围城”的精神困境,从而产生深刻的孤独感和荒诞感,在全书的结束部分,方鸿渐在经历了教育、爱情、事业和家庭(婚姻)的失败后,这样感叹:在小乡镇时,他怕人家倾轧,到了大都市,他又恨人家冷淡,倒觉得倾轧还是瞧得起自己的表示。就是条微生虫,也沾沾自喜,希望有人搁它在显微镜下放大了看的。拥挤里的孤寂,热闹里的凄凉,使他像许多住在这孤岛上的人,心灵也仿佛一个无凑畔的孤岛。

这里已经明显地引入了存在主义哲学的人生感叹。但这种文化困境、精神困境,却是发生在衰微积弱的老大中国与近现代资本主义文明的剧烈冲突中的,于是我们看到了这样一幅令人深省的画面:经过一家外国面包店,厨窗里电灯雪亮,照耀各式糕点。窗外站一个短衣褴褛的老头子,目不转睛地看窗里的东西,臂上挽个篮,盛着粗拙的泥娃娃和蜡纸粘的风转。

还有全书结尾处那只著名的祖传老钟,方鸿渐的爸爸作为结婚礼物送给儿子儿媳的宝贝钟,每小时“只慢7分钟”的“很准”的钟,这会儿已经慢了5个钟头的钟: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

有些西方批评家说《围城》写了西方文化影响下中国知识分子的精神危机,也有中国批评家说表现了西方现代文明在中国的失败,从而证明了资本主义文明不救中国的主题。()这些都有一定的道理,但钱锺书似乎并不是采取非此即彼的立场,他更着力于嘲讽伪文化人的可笑、可怜和可耻,更多地是要写出中西文化冲突中的尴尬、窘迫和困境。而从更广阔的文化意义上来体认,《围城》更主要的是写“围城”困境,其艺术概括和思想意蕴超出了狭隘的.个人

读书笔记十二则5

在一条又熏又臭的小巷尽头,一个丑陋的男人蜷缩在那里,他有着健硕的长腿和手臂,却摆着一张丑陋的面孔。他没有肢体上的残缺,却是人和大象的结合体。那硕大的头颅有着两个蒲扇似的耳朵,还有着粗壮的鼻子。在他空洞的眼睛里,我看到了他所经历的一切苦痛。

他从来没有任何喜悦的表情,只有无助的悲鸣,长长的,撕裂心肺的悲鸣。那样的空虚,那样的悲切。

他的名字,叫“象人”。

每天早上睁开眼,“象人”便会遭受着异样的眼光,嘲讽与谩骂。他唯一快乐的时间,便是躲起来,躲开冷嘲热讽给予的悲愤。他还年轻,就已经体味到了人生的苦痛与悲哀。

直到后来,一个商道败落的生意人走过这条街,收养了象人。

在一间屋子里,“象人”安静的坐在长椅上,来看他的人络绎不绝。生意人一拍手,他便会缓慢的走一走,低沉的叫一叫,最后悄然无声的回到长椅上,等待着下一个人。

“一次两便士。”每个客人走后,生意人都会撂下这句话,然后豺狼似的收着一枚枚期待已久的钱币。

阴霾的雾气笼罩着伦敦的上空,乌云与浓烟遮住了太阳的光芒。那是一百年前的“雾都”,一座静穆的城市。

“我是弗雷德,在伦敦医院工作。我是从画报上认识象人的,因为得知了生意人的行为,愤慨不已。后来,我终止了生意人不良的行为,我将“象人”接到了医院里,那比较适合他。”

“在医院里,我跟象人引荐了几本书,才得知,他热衷于爱情小说,故事情节都能背下来,且不会忘记。我给了他一个小卧室,还给他洗浴。他现在看起来更加健康了。”

“象人”发出断断续续的低鸣,像是笑笑。

“我经常陪他聊天,曾问及他家人的问题。这时,他给我亮出了一张照片,上面是一个微笑着的女人。象人说,这是他的母亲,说着,泪珠从眼角流了出来,他无法擦拭,便让它们肆意流淌。”

后来,“象人”的事被很多人得知,许多热心肠的朋友,乃至英国女王都大驾光临。她和象人叙旧,还送了他一本书和一簇百合。象人也很感动,他们俩互相回信,像是遇见了难逢的知己。

一天,一个新来的护士为“象人”送药,推开门时,她大叫一声,扔下手中的水杯和药丸,撒腿就跑。我得知后,十分恼火,这是一种歧视。而象人只是笑笑,他认为无所谓,毕竟自己已经习惯在屈辱和谩骂中生活了,伤口既然难以愈合,就随它腐烂吧。

“象人”在医院里的日子是快乐的,他有很多的伙伴,有好多的书,还有镶着白银的相框,她的母亲一直在对他笑。

一天清晨,我看到他躺在床上,后来才发现他已死去。原来他是想和正常人一起躺在床上睡觉,因为他总是双手抱着膝盖,头靠在膝盖中央,这样做,不免有些疲乏和别扭。当他躺下来的时候,忽然从床上跌了下去,摔断了背脊,窒息而死。

每个人都经历着嘲讽,可都不敢正视嘲讽,面对嘲讽。执着的象人,用宽慰与忘却,释怀了纠缠自己每分每秒的痛苦。

象人不是一个完整的人,可他却做到了常人无法做到的事情。他坎坷的一生,带着悲哀与叹息,跌落到深渊里。也许我们还能听到他的悲鸣,我们祈祷,那一声鸣叫,是满足而宽慰的。

读书笔记十二则6

很早以前我就知道苏霍姆林斯基《给教师的一百条建议》这本书,只是一直以来都没有时间去看,或者说自己没给自己挤出那样的时间来学习。这个学期刚一开始,教育局就要求我们每一位教师读一本自己喜欢的书,有了这个规定,也就有了一种无形的压力,有了这样的压力也就有了学习的动力。

这学期我找到了这本早已听说的《给教师的一百条建议》书,细读了我感兴趣的第2卷。这部文集,涉及内容很广,包含《年轻一代共产主义信念的形成》、《怎样培养真正的人》、《给教师的一百条建议》三部分内容。其中《给教师的一百条建议》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现就将我的感受简单地说一下:

世纪老人冰心曾说过:“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这是一句至理

在此书中作者提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位女教师退休前,举办了一次隆重的晚会。这位即将退休的女教师事实上还相当的年轻,她从20岁开始工作,到退休也不过45岁。为什么这么年轻就要退休呢?大家都不理解。奇怪的是,这位女教师连多工作一天都不愿意,恰好当她在学校工作满25年度那天离开工作。她的告别讲话,消除了所有的疑问。她说:“亲爱的朋友们,我离开是因为学校工作不是我喜爱的事业。我在这个工作中得不到满足,它没有给我任何乐趣。这是我的不幸,是我生活的悲剧。每天都盼望着课快些结束,喧哗声快些消失,可以一人独处。你们感到惊讶,一个45岁的妇女就离开了工作,而她的健康还很好。不,我的健康不好,已经受了内伤。受内伤是因为,工作没有给我乐趣。我的心脏病很重。劝告你们,年轻人,自己检验一下,如果工作没有给你们乐趣,那就离开学校,在生活中正确地判断自己,找一个心爱的职业。否则工作会使你们感到痛苦。”思考一下这个悲伤的故事。健康、情绪、充实的精神生活、创造性劳动的乐趣、从心爱的事业中得到满足,都是紧密联系、互相制约的。如果对教育事业没有无限度热爱而强迫自己去做这份工作,不仅教育不好孩子,还会给自己带来身心的损害;如果在教育工作中找不到半点的乐趣,那么这份工作简直就是一份煎熬,一份折磨。与此相反,如果是一位热爱教育事业的教师,在工作中找到了无穷的乐趣,并且发现了自己的价值,到么这种人生绝不会像那位女教师一样悲哀。

这让我想起了曾经听过的一句歌词:因为爱,所以爱。在选择做老师之前,我们每个人都要先确定自己是不是真的热爱这份职业,这样才会有足够的勇气去面对工作中的一个个难题。

读书笔记十二则7

有人说,爱是分享,我觉得分享之后就是承担;有人说,爱是力量,我觉得力量是用来承担的;还有人说,爱是荣耀,可是我觉得没有承担一切,怎么会得到赞同,荣耀?

今天晚上,我坐着看开学第一课。我不断地在问,爱是什么?

爱是承担!小男孩鹏飞与奶奶相依为命,家里并不富裕,仅仅住这一间破旧的小平房,奶奶生着重病,行动不便,小鹏飞就每天中午跑回家给奶奶做饭,寒来暑往,没有一句怨言,生活的重担压在了一个年仅十几岁的孩子身上,但是,小鹏飞用爱的力量,大声的告诉全世界:“我会坚强!”

《开学第一课》教会了我人要会自理,自理才能会承担,承担一切。

想到这我突然脸红了,小鹏飞六岁懂事,这时我们还沉浸在幸福的蜜海中享受着快乐,可他那么小就承担起照顾奶奶的重任,我们呢?闷心自问,有哪一刻想过替父母承担一些?

电视中的掌声想起打断了我,我转头继续看电视,主持人报着马鹏飞的一日安排。22:30—5:30仅仅只是他睡觉的时间,才五个小时。

才五个小时,说来也惭愧,我从来都睡十一个小时,爸爸妈妈老师都说我像个小婴儿,一天睡眠时间太足了。我也想过,可是毕竟没事做,我受到的锻炼太少了,身上根本就没承担什么,只会给别人增加压力,嗨!真应该向他好好学习,让父母轻松点。

想着,想着,我觉得如果每个人都承担起自己能承担的,那每个人将都轻松快乐,这样又让每个人有默默给予的精神,让国家更美好。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爱是承担不仅意味着承担身边的亲情之爱、友情之爱,更意味着恪尽职守尽心尽责,全心全意履行社会责任。爱国,就要做一个有责任的人。爱,让中国更美丽。

读书笔记十二则8

有一颗愿意等待的心,说明你对未来抱有希望;有一颗充满希望的心,那么等待又算什么。

——题记

人世间可怖的东西是什么?是血肉之躯中深藏着的意志在刹那间迸发。所有成功的人,都是经历了九死一生的冶炼,才有今日的星光璀璨。他们就像毛毛虫,在茧内积蓄着能量,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唯有破茧而出的那一刻,他们才会为自己感到骄傲。

青年水手唐代斯就是这样的人。他正值人生最幸福之时,却因小人的诬陷而入狱。在四面环海、不见天日的死牢中被关押了整整十九年。越狱后,按照狱中已逝的好友神甫的嘱咐在一座叫基督山的小岛上找到许多财宝。他化名基督山伯爵,向恩人报恩,并向仇人报仇,最后扬帆而去,不知所踪,将剩余的财产全部留给了曾有恩于他的老莫雷尔之子——马克西米连。

看过这本书的人,或许会为他悲惨的遭遇而深感同情,或许会因他得到一笔至今都不知道有多巨额的财产而感到羡慕——我也羡慕,但不是因他得到巨额财产,而是因他拥有这样精彩的人生。我更佩服他超人的毅力。我难以想象在那黑暗的死牢中,他是如何度过生不如死的每一天。

也许就如丁玲所说:“人只要有一种信念,有所追求,什么艰苦都能忍受,什么环境都能适应。”生活何尝又不是这样,无数次的摔倒,又无数次的爬起来。那些受到小小挫折就选择放弃、一蹶不振的人,想想基督山伯爵吧!基督山伯爵告诫马克西米连的一句话,让我记忆犹新:“在这个世界上既无所谓幸福也无所谓不幸,只有一种状况和另一种状况的比较,如此而已。只有体验过极度不幸的人,才能品尝到极度的幸福。直至天主垂允为人类揭示未来图景的那一天来到之前。人类的所有智慧都包含这在四个字里面‘希望’和‘等待’。”读懂了这句话,对人生的认识也就更深入了一层。

人生总是先有苦,后有甜的。只要永远向着最前方看,你就会越来越接近目标,把目光放得最远,使自己的一生没有丝毫遗憾。只要心中有信念,只要心中有希望,有这些作伴,再漫长的等待也是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