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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中国新闻人物名言

时间:2024-11-19 09:33:58

导语:古往今来,有许许多多的名人

关于创新的

莱特兄弟不迷信书本

——创新要敢于向权威挑战

1899年6月初,威尔伯·莱特和奥维尔·莱特兄弟俩开始正式阅读与钻研有关航空与飞行方面的书籍。1903年12月17日,在美国北卡罗来纳州的基蒂霍克,他俩制造出人类第一架载人动力飞机,并且试飞成功。仅仅用了4年多的时间,他俩便实现了人类几千年的飞行梦想,开创了一个新时代。

在反复进行滑翔试验中,莱特兄弟发现气压中心侧转的现象——弯曲的翼面气压中心并不总是像平翼面承受的气压中心一样往一个方向移动。这一重大发现与许多科技书籍的论点相违背——科学家们已经获得的关于大气对机翼压力的数据竟然有许多是不正确的!莱特兄弟于是在1901年下半年制造了世界上第一个能对模型机翼进行准确试验的风洞,用两个多月时间使用风洞进行了200多次各种类型翼面试验,取得了一整套科学数据,并根据这些数据设计出飞机。

莱特兄弟不迷信书本,敢于向权威挑战的精神,这是创新必备的可贵品质。

女神像翻新变废为宝

——思维创新获得巨大利润

美国历经百年的自由女神铜像翻新后,现场存有200吨废料,难以处理。一个名叫斯塔克的人,自告奋勇,主动承包清理。他将废料分类整理,把废铜皮改铸成纪念塔,废铅改铸纪念币,水泥碎块整理做成小石碑装在玲珑透明的小盒子里,让大家选购。结果,本来无人问津难以处理的一堆垃圾,顿时化腐朽为神奇,身价百倍,人们争相购买,200吨垃圾很快被一抢而空。正是由于斯塔克不拘泥于传统方法,标新立异的思维方式,使别出心裁的他想出了多种处理办法,由此而获得大利。

熟谙传统富于创造的马连良

——创新要建立在传统之上

北京京剧团1959年演《赵氏孤儿》,由马连良饰程婴。在“说破《雪冤图》”一场中,当孤儿赵武叩门,念“开门来”时,程婴有一组“闻声大惊,急向右转身,甩髯口,左手掩桌上画册,脸向外场,战抖”的身段,接着唱“叩门声吓得我胆战心惊”。有一天演完戏,马连良问他的得意门生马盛龙:“你知道我这身段是从哪儿来的吗?”马盛龙一时想不出,马连良笑着说:“我是化用了《朱砂痣》里‘病鬼的身段。不过那是向左转身,右手扶桌,我把它反过来了。”马盛龙这才悟出其中道理。

马连良常说:“革新要有所本,创作要有所需。”他本人在艺术实践中确是这样做的,由于他谙熟传统,又富于创造,才以柔润、潇洒的风格,形成了“马派”艺术。

关于财富的作用素材

李嘉诚先生的精神世界

——拥有财富仍应保持平和的心态

当人们问及李嘉诚在名成利就的今天,为什么还有那么大的动力去忘我地工作时,李嘉诚不假思索地说:

“这样说吧,以一个富有的人来说,正常生活所需要用的钱只是占很少的比例,一生没法用得完。譬如,我以二三十年前的财产,就算由那时开始不做事,钱一生也花不完,不用说二三十年后的今天。我一向是尽本分去赚钱,将赚到的钱,部分帮助社会上需要的人,在医疗教育上出力,我尽我的能力去做好这些,再加上从来不与世上任何人去比较财产的多少,所以在这种心理下赚钱只有少许的压力。

“我对现在的情形怡然自得,当我没有应酬的时候,我的菜式跟一个普通的‘打工仔的家常便饭一样,我不觉得吃大鱼大肉是一种享受。”

诺贝尔的贡献

——财富贡献于社会将获得更大意义

瑞典化学家诺贝尔一生没有结婚,把全部身心都放在科学事业上,冒着巨大的危险从事炸药的研究。他一生艰苦创业,积累了巨大的财富,但他并没有把这笔财富据为己有,也没有留给亲属,而是用他的全部财产(约920万美元)建立了一项科学文化基金,将其每年的利息(约20万美元)用于奖励当年世界上在物理、化学、生理学、医学、文学及和平事业上作出最大贡献的人。迄今已有400多人从中受惠,诺贝尔奖已成为科学领域中的最高荣誉。

袁隆平看淡千亿身价

——知识财富胜于巨额金钱

1998年6月25日,湖南长沙爆出了我国目前最大一宗无形资产评估价值额项目——“袁隆平”名字品牌价值1008.9亿元的特大新闻,在全国闹得沸沸扬扬,至今余波未平。对此袁隆平泰然面对:“人的身上,最值钱的东西,是脑袋里的知识!我这么个糟老头子,才1.69米高,60公斤重,连骨头卖了都值不了几个钱,我把这事看得很淡。我们家里从来不谈钱,我一个月工资1600多元,外加院士补助、其他津贴、顾问讲学费,掐指一算,也有三四千元,够了!”

爱因斯坦不慕金钱

——不慕金钱是高贵的人生品质

物理学家、相对论的创立者爱因斯坦,36岁就有可以获得诺贝尔奖的'重要科学成果,是科学史上最伟大的14个科学巨人之一。电台敬慕他的声誉,愿以每分钟1000美元的报酬约他讲话,但他回答说:“我不需要金钱,更不愿为了钱浪费时间。”拒绝了电台的聘请,可是他却同意将1905年发表的论文《论动体的电动力学》重抄一遍拍卖,将所得的600多万美元全部捐献出来,支援反法西斯战争。

节俭的银行家约翰·邦德

——节俭是积累巨额财富的秘诀之一

汇丰银行是当今世界上经营最出色的银行,该银行去年纯收入高达600亿美元,而且每1美元收入的成本仅为54美分,连续5年的投资回报率超过20%。

从19世纪初创到今天,汇丰银行在技术更新上一点也不比其他银行慢,但有一条重要原则似乎没有多大改变,那就是节俭。董事长约翰·邦德爵士说:“在伦敦,点亮我们银行10座主要大楼的灯泡一年开销就是70万美元,所以我每离开房间都会随手关灯。”这位掌管着2000亿财富的财神每天上班都坚持乘地铁,出差也都是坐经济舱。但该花的钱邦德绝不吝啬,2000年汇丰将投入20亿美元改进存款技术,让世界各地的客户都可以利用手机、电脑、数码电视等直接进入自己的汇丰银行账号。

爱书不爱钱的钱钟书

——不为金钱放弃独立高贵的人格

钱钟书是我国当代著名作家、学者,他爱书如命,淡泊名利。有一次,美国普林斯顿大学曾开价16万美元,邀请他去讲学半年,食宿全包,可偕夫人前往,而且该大学只要求他一周授课一次,每次40分钟,半年只讲12次即可。如此优厚待遇,几乎令人咋舌,可钱钟书却不为所动。法国政府要授予钱钟书勋章以表彰他“对中法文化交流的贡献”,也被他坚决推辞了。国外出版商给他稿酬,他不取现金,而是开出一大串书单子,要求对方以实物支付。

《围城》被拍成电视连续剧后,电视台付给他稿酬,钱钟书执意不收。国内18家电视台联合拍摄《当代中国文化名人录》,钱钟书被列入第一批36人之中,他婉言谢绝了。有人告诉他,被拍摄者会有一笔酬金,钱钟书莞尔一笑,说:“我都姓了一辈子钱,难道还迷信钱吗?”

关于尊重的作文素材

陈景润尊师爱校

——学生最需要礼貌

著名数学家陈景润回厦门大学参加60周年校庆,向欢迎的人们说的第一句话是:“我非常高兴回到母校,我常常怀念老师。”被人誉为“懂得人的价值”的著名经济学家、厦门大学老校长王亚南,曾经给予陈景润无微不至的关心和帮助。陈景润重返母校,首先拜访这位老校长。校庆的第三天,陈景润又出现在向“哥德巴赫猜想”进军的启蒙老师李文清教授家中,陈景润非常尊重和感激他。他还把最新发表的数学论文敬送李教授审阅,并在论文扉页上工工整整写了以下的字:“非常感谢老师的长期指导和培养——您的学生陈景润。”陈景润还拜访了方德植教授,方教授望着成就斐然而有礼貌的学生,心里暖暖的。

周恩来不忘老师

——最需要尊重的人是老师

周恩来少年时在沈阳东关模范学校读书期间,受到进步教师高盘之的较大影响。他常用的笔名“翔宇”就是高先生为他取的。周恩来参加革命后不忘师恩,曾在延安答外国记者问时说:“少年时代我在沈阳读书,得山东高盘之先生教诲与鼓励对我是个很大的促进。”

孙中山尊重护士

——尊重不分社会地位

有一天,孙中山先生病了,住院治疗。当时,孙中山已是大总统、大元帅了。但是,他对医务人员很尊重,对他们讲话很谦逊。平时,无论是早晨或是晚间,每当接到护士送来的药品,他总是微笑着说声“谢谢您”,敬诚之意溢于言辞。

1925年孙中山患肝癌,弥留之际,当一位护理人员为他搬掉炕桌时,孙中山先生安详地望着她,慈祥地说:“谢谢您,您的工作太辛苦了,过后您应该好好休息休息,这阵子您太辛苦了!”听了这话,在场的人都泣不成声。

毛泽东敬酒

——敬老尊贤是一种美德

1959年6月25日,毛泽东回到离别30多年的故乡韶山后,请韶山老人毛禹珠来吃饭,并特地向他敬酒。毛禹珠老人说:“主席敬酒,岂敢岂敢!”毛泽东接着说:“敬老尊贤,应该应该。”

周恩来不穿拖鞋接待外宾

——衣着整齐体现对人的尊重

周恩来晚年病得很重,由于工作的需要,他还要经常接待外宾。后来,他病得连脚都肿起来了,原先的皮鞋、布鞋都不能穿,他只能穿着拖鞋走路,可是,有些重要的外事活动,他还是坚持参加。他身边的工作人员出于对总理的爱护和关心,对他说:“您就穿着拖鞋接待外宾吧,外宾是能理解您老人家的。”周恩来摆摆手,表示不能同意,他慈祥又严肃地说:“不行,要讲究礼貌嘛!”他请工作人员为他特制了一双鞋,在接见外宾时穿。

后来,他病得连脚都肿起来了,原先的皮鞋、布鞋都不能穿,他只能穿着拖鞋走路,可是,有些重要的外事活动,他还是坚持参加。他身边的工作人员出于对总理的爱护和关心,对他说:“您就穿着拖鞋接待外宾吧,外宾是能理解您老人家的。”周恩来摆摆手,表示不能同意,他慈祥又严肃地说:“不行,要讲究礼貌嘛!”他请工作人员为他特制了一双鞋,在接见外宾时穿。

高考满分作文 篇1

结束了漫长冬日,东风却迟迟不来。萧瑟依旧,寒冷彻骨,花儿难以绽放。唤与东风来,相许一枝春,才换回满园姹紫嫣红竞相开放。是以借东风亦有道,唯有运用自己的智慧,让他人心甘情愿地给予帮助,才能成就心中所想。

徐志摩说:“是人没有不想飞,凌空去看一个明白,这才是做人的趣味,做人的权威,做人的交待。”欲飞之人,不愁无翼,因为他们不会在寻求帮助无果之时轻易气馁。

国人知周杰伦者皆知方文山。年轻时的他默默写过几大本歌词,也投给过演唱公司希望借成名歌手之口让自己被业界承认。颠沛流离数载,艰辛苦楚在歌词中写尽,终于让他等来一个周杰伦。他的词成就了一代巨星,也是经周杰伦之口众人才认识了背后的方文山。若他在演唱公司碰壁之后便果断放弃,乐坛也迎不来这样一个辉煌的传奇。

无助似乎就无望,然而不用自己的智慧想出妙计,怎么让人给予帮助,如何有那关不住的“满园春色”?

回看先人们的飞行历程我们就能明白:万户借风筝有过短暂的飞翔;人虽无翼,飞翔梦也曾被称为无稽之谈,但莱特兄弟造出飞机,人终能翱翔蓝天。“假舆马者,非利足也,而至千里;假舟楫者,非能水也,而绝江河。”他们都与我们无异,正是因为他们“善假于物”也,才能得偿所愿。

虽说利益驱动他人给予帮助,但我们正是要让他人看到我们身上蕴含的希望,人们的智慧得到可凭借的“物”。这才有马云吸引他人投资铸就阿里巴巴的神话,才有中巴的友谊和无数欧美国家投入亚洲投资银行;才有中国开展多边外交走在逐渐腾飞的路上。正如所说:“我们的蓝图是宏伟的,但我们的奋斗必将是艰巨的。”因为我们在借助他人的力量时仍需更多努力,才能将这些力量为己所用,成就一个国家伟大复兴的未来。

大树因为用甜美的果实才让自己的种子传播到世界各地,无他,因果实甜美,诱惑人心。而我们的花朵待醒,借与那东风吹满园,赠与它阵阵花香沁人心脾,静待春的绽放。

高考满分作文 篇2

屠格涅夫说:“人生的最美,当是一边走,一边捡散落在路旁的花朵。那么你的一生,都将美丽而芬芳。”

我一直都觉得,生命的真谛在于简单和平衡,春看杨柳夏赏荷,秋拾落叶冬扫雪,顺随生命的本意,过一种质朴而恬静的生活。可是时代的进步裹挟着无尽的浮躁向我袭来。有的人选择将生命的重心转向金钱与权势,岁月的车轮终将辗上他们的额头,于是他们化为尘土;有些人却选择坚守自己内心的天平,不使其向欲望倾斜。这样的人一生淡泊谨然,美丽芬芳。

瓦尔登湖一直令我心驰神往。很多年前,一位伟大的文学家来到了这里,追寻自己想要的生活。他用木头搭起小屋,自己耕种,自己收获,他便是梭罗。在外面的人渴望得到财富的垂青时,他却在自己建造的桃花源里每日沿湖散步,诵诗吟歌,与大自然进行心灵沟通。湖畔的鸟语花香,明月清泉,全在梭罗心中。宁静与淡泊,让他心中天平的指针始终稳稳地指向中间。

当世人都陷于泥淖时,梭罗选择以宁静守护生命的平衡。我看见他的身后开出朵朵白莲,人生的道路铺满了生命的意境。

钱钟书在面对他人称赞自己“大师风华绝代,文才卓尔不群”时,只是淡然一笑,他没有让自己的生命倾斜于世人的奉承,而是致力于文学创作,追求生活质朴的美丽。从古至今,那些才华横溢的诗人,大多远离世俗。选择过安静而简单的生活。正是因为超然物外,才使得林和靖那月影黄昏下的梅花历经岁月的侵蚀而愈加芬芳,才使得南山下陶潜的“归去来兮”在黑夜与历史中升腾了千年。

这些文学大家,始终坚持自己对质朴平衡生活的追求。他们像一棵大树。始终笔直地站着。一半在土里安详,一半在风里飞扬;一半沐浴阳光,一半洒落明珠……他们永恒地站着,不卑不亢。

我们都应该学会让自己的生命变得平衡,摒弃外物的诱惑。执一杯清茶,于午后坐在小院,安享阳光的温暖,让绿茶的清香在舌尖弥漫开来,听鸟的歌唱,听草的低语,吟诗唱歌,写作打球……宁静而平和的人生其实如此美妙,到那一天我们会发现,当放弃自己的执念时,明月清泉,早已在怀。

一位高僧告诉我,人生中的许多寻找不在于千山万水,而在于咫尺之间,人生的快乐,不在于对权势的追求,不在于执念的坚持,而在于守护生命的天平,过平衡而简单的生活。

让我们拾起路旁的花朵一路且歌且行……

高考满分作文 篇3

夜很深了,我躺在床上辗转反侧,父母还未回来,我有些怕了,也有些生气。一家三口挤在这二室一厅的房子里,家具很少,却还是有一部老掉牙的黑白电视机,虽然穷,却仍是不愿低头。在这个陌生的大城市,我没有钱去上重点高中,但我有自己的理想与目标,我虽然衣着破旧,却有自己的尊严。高考是我实现人生梦想的转折点。

唯一让我心中有一丝不满的便是父母,他们每天总是那么早地起床离去,又是那么晚回来。我多么想有这么一次,我们一家三口在周末去公园走走,去河边吹吹风,可是连这一点小小的要求,上天也没有答应过我一次。

不行,今天一定要等到他们回来。我知道他们是为了挣钱,是为了我,可是我不愿他们如此劳累。我愿意过得更艰苦些,毕竟我还有很长的明天。

门外的楼梯隐约传来了一丝丝响动,那么轻、那么微弱、缓慢,那声音慢慢地靠近,到了门口,颓然停下。

过了好一会儿,才慢慢地听到一丝轻微的金属碰撞声,一个物体慢慢地插入锁孔,又是一声轻轻的转动声。门,悄然打开了,“轻点,孩子睡着了。”这是母亲的声音。

我能感受到她正踮着脚尖向我走来。

没有声音,我却能感受得到,那轻轻的脚步,正一步步地温暖我的心。“又踹了被子!”

母亲轻轻地拉过被子,慢慢地移到我的身上,又抽身慢慢地离去……

自始至终,家中的灯没有亮一下,也没有发出什么很大的声音,只有父母那踮起的脚尖,一步步踩在我的心头。

拉过被子蒙住头,我强忍着声音,泪水却一行一行地滑落。这一晚,我不知道自己哭了多久,我只知道被子湿了一大片。

男儿有泪不轻弹,今夜我却泪千行!多少年了,多少个日日夜夜,每晚父母都是这样踮着脚尖,在一片漆黑的房间里慢慢地移动,我还有什么要感到生气呢?

朱自清有父亲的背影,史铁柱有母亲推着轮椅的身躯,傅聪有傅雷先生殷切的家书,而我,我有什么?我有父母踮起的脚尖!

父母是平凡的,父母对子女的爱却是伟大的,是无与伦比的,是一个人一生最大的财富。

踮起脚尖,父母的爱,今生永不忘,也不敢忘!

高考满分作文 篇4

榆树开满了洁白的花,那一刹,时间都好像停止了,只有微风掠过,吹起的朵朵小白花在空中旋转着飘落在绿草地上,还是那个人的身上。那是我第二次见到她,突然觉得,与第一次见到她时相比,她好像换了一个人似的,无比的美丽,让我的身心都不禁颤动起来。一本书,一首曲,一篇佳作,一点小事总是能勾起我心中无限的记忆,就像在心里装了一个大大的而又厚实的笔记本,写着我记忆中的事。

第一次见她,是在医院的病床上。那时,我生病住院,在四楼的二十四号床。她是二十五号床,是我的同室病友。那时,她的上身裹着纱布,看上去,半截人就像木乃伊。她苍白的脸上没有一丝血色,嘴唇干皱,不像一个少女,倒像一位古稀老婆婆。从我见着她的那天起,就没看见她展开过紧皱的眉头,我问妈妈,这是谁?她怎么了?看起来好痛苦的样子。妈妈跟我讲了她的故事。她家就在我们家对面那条街上,她在跟一位优秀的老师学钢琴,她母亲说,弹钢琴是她最大的快乐,可前些天,不小心碰到了大街上断下来的高压线,失去了双手。她母亲说,她一直很乖巧,又一直懂事,从小总是爱跟在母亲身后,帮着做家务。现在,她失去了双手,不知道今后的路该怎么走了。

母亲在给我讲她的故事时,恰是正午时分,金日悬空中,蝉虫发出一声声刺耳尖叫,混着日光,仿佛是要穿破大树上的嫩叶,但最后他们也没有成功。母亲在讲述女孩的故事时,脸上不禁浮现出惋惜的神色。我的心紧了,隐隐的,有些痛。她要怎么办?她能怎么办?一股莫名的悲伤涌上心头,尽管我与她素昧平生,但我也为她难过地掉下了泪水。

转眼间,两年过去了。

这天,阳光铺洒大地,一颗接一颗的幼苗从湿润的泥土中钻新奇的脑袋,而对这磅礴的世界,迎头微微地轻轻摇曳,享受着一天之中最舒适的时光。

在榆树的绿荫下,见到了满脸笑容的她,她很安静地坐在草地上绣着十字绣,我以为眼花了。可是,她的的确确是在用双脚绣着十字绣,虽然很多人观看,但她旁若无人,从容不迫地分针走线。

我远远地站着,看见她身边围着的人越来越多,不知是谁带头开始称赞她,然后,她便在掌声和称赞中继续绣着,微微向上翘的嘴角,满意地看着自己的作品,就像是在欣赏自己的未来。

“她一直都很努力,兴趣也从钢琴转移到这上了。我打算帮她开一家店,只属于她的十字绣店。”我转过头,看着那眼里早已闪着泪花的母亲。母亲最后说:“她将是我最大的骄傲。”

她就像一只将破茧而出的美丽的蝶,在成长的路上,就要从漆黑的茧中,从毛虫蜕变成一只可以随心飞舞的蝶了。

在阳光下,在花香中,我仿佛听到了破茧而出的声音。

高考满分作文 篇5

总在追我之愿望。

枝繁叶茂的大树想去远方,又或有热情洋溢的人想让人生熠熠发亮。

唯独忘却自我力量。

大树从前只想借外物之力到达另一个境地;所谓青春年少也只不过依靠着周身的真实支撑。

我们总寻求寄托,摒弃实践;总沉迷念想,忽视作为;总着眼外界,无睹内在。

理想的寻求与达成,终究回归于自我饱含深情的起点,对自我的思索与发掘,对自我的革新与创造。

无数人败给了外力。

对己身不满,然后是无声的控诉与无可奈何的归于平静;对社会持异,改造人世的理想最终又被悄无声息地否决,再又回到对暴烈摧残生命的默许,对性别不公之象的熟视无睹,或对《熔炉》、《素媛》事件持续发酵的司空见惯。

大多时日,大多数人,坚信自身力量的微乎其微,执着于自身对理想的无能无力。

然,正如大树冲破阻隔,凭己之力去往远方,芸芸众生间,亦有不懈于梦,无愧于心的人们,夺得了潜在的力势与优长,达到了心之所向。

听伊迪丝唱《玫瑰人生》,146厘米的个子,带她穿过了废旧的巴黎老巷,逃过了父亲的谩骂,避开了曼哈顿的繁华,皆因在音乐中觅得了梦想的真谛。

读柴静《看见》,她说,我们浑然难分,就像水溶于水中。纷繁的乱象与缺失关照的弱势群体,她将自己作为发力的来源与希冀的个体,将镜头深入山间树林,深入被黑暗笼罩的生命,终于寻获心之所想。

看约翰·纳什《美丽心灵》,数学家与精神分裂,不可思议的激烈碰撞。但他未曾屈从于现实,三十年,三十年对数学的热爱与往复的搏斗,他以自我无可匹敌的顽强与坚忍,战胜了所有喧嚣。

漫漫岁月,从个人到群体,从滔滔黄河之水到遥远深蓝的爱琴海之岸,浮于表层成为现象武装,当点到即止化为惯常思维,自我改变与自我追寻便显得稀缺,弥足珍贵。

去追,如霍金以病残之躯写成《时间简史》,靠《万物理论》;去发扬优长,如简·奥斯汀以细腻温和笔触力被封建屏障。

如大树,不仅是自我念想的实现,它的种子已在各个角落生根复蓬勃生长;如平凡又伟大的个人,柴静,纳什为梦想所贡献的,亦生长成人类社会的宝藏。

正如法国诗人兰波在其《深谷睡者》中所写,闪烁的太阳已越过高傲的山峦,幽谷中的光点有如泡沫浮泛。

以我之力,追我所愿,挣脱世间繁杂的禁束,去往内心无垢的星空。

高考满分作文 篇6

老李是市社会科学研究所的副所长。他有两大爱好;一是品茶,二逗宝贝孙女玩。

说起品茶,老李是行家,怎么辨茶、闻茶、敬茶,怎么区别各种不同类的茶,什么信阳毛尖啦,清香茉莉啦,牡丹绣球啦,他能跟你说得一套一套的。

说起孙女,老李有两个,大的叫大兰,小的叫小兰。虽然两个女孩一样乖巧可爱衣着打扮完全相同,但老李私下里更喜欢小兰,不仅仅因为大兰不是他的亲生孙女,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小兰嘴更甜,手脚更勤快。每天老李回家,小兰总是为爷爷捧上一杯浓香可口的茶,而大兰不是正在看书,就是躲在房里。“到底是亲生的孩子疼爹妈呀!”老李想。

一天下午,老李紧皱眉头一边思索着工作中的难题,一边往家里走去。刚一进门,就是小兰捧着冒着热气的茶迎上来,脆生生地喊:“爷爷,请喝茶!”然后一边把茶杯捧到爷爷手中,一边把他扶到沙发边。老李打心眼里高兴。工作中的烦恼一下子烟消云散了。他一边抚摸着小兰的头,一边问:“大兰呢?”

“她呀,看书呢。”小兰不以为然地朝里屋呶呶嘴。

老李不再说什么,细细地品起茶来。

第二天上午,老李突然回到家中取资料,一进门就见小兰正在看电视,见爷爷回来了,小兰习惯性地端起茶几上的杯子,甜甜地喊着:“爷爷,您喝……”这才发现杯子里什么也没有。她忙倒上茶叶去拎茶壶,只见她晃晃悠悠的举起硕大的茶壶,那壶嘴就像个左顾右盼的蛇头,突然“呼”地一下吐出一股热水,直扑杯底,杯里少得可怜的几片茶叶全被扑出来了。小兰忙放下茶壶,捡茶叶,捡好茶叶却又打翻了壶盖。老李诧异地看着这一切。大兰一声不吭地从里屋出来了,她默默地洗好杯子,熟练地倒入茶叶,又仔细地倒好了水,然后轻轻吹了吹,把杯子递给小兰,看了爷爷一眼,又默默地转身进屋了。小兰高举着杯子,欢天喜地地喊着:“爷爷,爷爷,您喝茶!”

老李一下子明白了。原来每天为自己泡茶的,不是自己视为掌上明珠的亲孙女小兰,而是一直被自己冷淡了的大兰。而自己却……老李木然地接过杯子,却再也品不出先前的味来。他突然找到了那个这几天一直困扰着自己的社会学难题的答案:“感情亲疏不能代替对事物的正确认知”,释然地放下茶杯,匆匆向所里赶去。

高考满分作文 篇7

我站在人生的渡口,此岸的边缘。满眼是彼岸山水的静谧,浸渍在风吹草低的呼吸;丝丝缕缕的梦幻,凄凄诉诉的百花留香;泠泠泉清,嘤嘤鸟鸣,芙蓉尚盈盈……

我要去彼岸。

有时,现实如同一场迷雾,比梦更长,比风更短,执着的心情,为所求、为所得,掩盖了漫漫上浮起的黑暗。总有人,架起一只牛角的船,以牛角尖的方向,驶入梦魇深处的迷幻。

我还是要去彼岸。

为了那白鹭横江水光接天的彼岸,纵一苇之所如,凌万顷之茫然,我可以不怕一切的险阻与艰难。此岸此时已变得丑陋,在彼岸的反衬下显得如此迷乱不堪,我片刻难安,世界已被彼岸填满,足以扣住我脉搏的彼岸……

我一定要去彼岸。

有时,世界像一口锅,人生与得失煮沸在其中。看不清方向的人们跌落进形形色色的诱惑的罅隙。人生像一壶烧开的水,沸腾着翻滚着燃烧着不停消耗着自己,在沸点的极限上耗尽成壶口百态的烟,使我们老来莫名的感慨万千。何为得,而何又为失呢?

我终于登上了彼岸。

如果说到达的所得能让我短暂欣喜,那么欲望冷却后的冰凉如在心底挖空一个长眠的洞。这空空如也的残缺是所得还是所失?我回首曾经的那个此岸,为何是翠竹摇风暄千林翠鸟的晨曲?又为何竟传来红梅映日吐万树红霞的晚钟?风雨交融,我又站在了人生的渡口,彼岸的边缘。当彼岸成为了此岸,此岸又成为了另一个彼岸时,怅然若失是怎样一个词?

我躺在此岸与彼岸的边缘,当我明白,这便是得与失的边缘。

有时,得与失似乎竟在一念之间,而它们却又是相互依存而在,这便如河的两岸,人生忙忙碌碌,始终都是在此岸眺望彼岸。这世上没有一味的得也没有一味的失,琉璃镜两边的世界如何能择选?岸之得失,且正是人生之得失,人应为该得而得为该失而失,莫在这无穷无尽的困扰上心机算尽劳烦一生。韶光飞逝,才是人生最大的失!

此岸是真实,彼岸是风景。我颓然一笑恍若隔世。且让子夜的音调洗净潮声,让薄雾欲坠的回响将飞走的月色反转,流进我梦的血管。浩浩乎如冯虚御风,而不知其所止;飘飘乎如遗世独立,羽化而登仙。

高考满分作文 篇8

你曾极度自信,我引以为荣的华夏文化!

你的一袭长衫,历经千载风尘,坚守着“谦谦君子”的信念,履行着“非礼勿动”的公约,终赢得“礼仪之邦”的声誉!然而有一天,鲁迅先生以尖刻的语调,讲述了一幕闹剧:电车里,几个儒生谦和有礼,为一个空位揖首相让。

开车时,这些依旧站立的“君子”在谦让中摔倒。鲁迅的指责,刺中了千百年不曾治愈的沉疴!

你的一纸锦绣,唱出过“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的缠绵,吟出过“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的悲凄,终熏陶出精通音律、擅长书画的后主,断送了一国江山。直到有一天,苏轼的“大江东去”扑面而来,洗涤了词曲中酸涩的腐朽,开辟了雄浑豪迈的新天地。这才是华夏摄人心魄的大气。

你的精美八股,沿袭数朝,淘出精英无数,他们满腹经纶,妙笔生花。面对前来朝拜的洋人,他们以“异类”相待;面对精良的炮舰,他们不屑一顾。终于有一天,喷火的枪炮击落了他们的花翎,这才生出“洋务救国”的念头。近代的耻辱,在无上的自信里拉开帷幕。

近乎固执的坚持,近乎盲目的壅塞,使你在近代落伍,所以,汲取教训的你广开言路,以海纳百川的大度接纳着各式外来文化。

你粗暴地推倒有着百年历史的老屋,粗大的柱子里露出鲜红的檀木。一位老人颓然蹲下,用手抚摸着花纹精致的砖瓦,用哽咽的语调讲述着关于老屋的故事和历史一样绵长,和画檐一样精美的故事。你的勇气,是否来自于一张有着“现代化”标题的城市规划图呢?

你坚决地将发黄的古籍投入烈火,似乎要焚烧掉这百年的耻辱。你取下黑山白水的丹青,换成印刷考究的广告;你合上沉重的史书,转而品玩通俗易懂的白话文,所以,孩子们不知“孔融让梨”的典故,愈加骄纵,愈加顽劣。你的取舍,是否源于一张有着“现代化”标题的

你仍然错了。

先贤朱熹有诗云:“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一种文化若要有长久的生命力,就必得吐故纳新;一种文化若要延绵不绝,更需要坚守自己。

过分相信自我使你腐朽,盲目追随他人使你迷失。渠清如许,我深爱的华夏文化,在与外界的交流中,你能否清澈如许,流淌依旧呢?

高考满分作文 篇9

不知是什么原因,半夜醒来后就怎么也睡不着,于是便起身。

站在窗前,本想欣赏夜色,可泼墨般的夜空连一个星星也没有。也许是因为今天天气的缘故,但更有可能是我并没有仔细用心地观看,反正就是扫兴。只看到正对着有一轮月亮,但不能算是皓月。月光极为朦胧,像是有层轻纱笼罩着,如诗如画如梦如幻。不知道这是不是就叫“月亮长了毛”,但却更显得夜幽谧雅静了。

我坐在桌前,心想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便翻开本子,拿起笔,准备开始自己的黑夜灵感。哪知道我的心已被这夜的意境所陶醉,而无从下笔。于是我面对桌子凝神再聚,用心回味着黑夜的独特气息。清新柔和,仿佛进入了梦乡,有着一丝温馨和淡淡的馨香……回过神来,我仍坐在桌前,面对着空白的纸张。我知道再怎么“徒劳”也是无功,但不可再浪费时间,便决定动笔。

这种感觉把我拉回了从前,我想起曾经,那还是暑假。我就曾为了周记、为了作文半夜爬起来写。那时侯时间还很充裕,所以我多半是边玩边写的,但其实最主要的还是为了玩,写作只是一个幌子。小孩子嘛,充满童心,总会有很多天真、幼稚的想法,而我只是寻求一种新鲜、刺激,一种叛逆罢了。

这让我觉得自己跟夜更贴切了,平日里愈发高远的天空,看不见的月亮,此时都与我产生了最近的距离。虽然它们仍旧那么深沉,但又怎能抹去我对黑夜的喜爱,抹去我心头平添的亲切感?

黑夜无语,星晖如织。虽然今天的夜空缺乏足够的光芒,但夜的寂寥、恬静已给了人无尽的思想和情绪,突然让我有了种诉说和聆听的激动。

这就是夜的神秘了,有着无言的苦楚但并不伤感。

再次站到窗前,月亮已渐渐向西边移动着,仍是一片静寂。突然掠过一阵风,无痕的风。我感到无比清新,却又有种无形的东西贯穿全身,我觉得冷了,——是孤寂与压抑。有东西从我脑海中一闪而过,不敢多想,心中不禁隐隐作痛。

不知为什么,今晚的夜色会让我无故想到让我几度流泪的它,但夜也确实留给了我这些碎片。——这没有诗意的失意,没有优雅的幽雅。

睡意来了,我爬上床头,期望明天能灿烂整个美丽!

高考满分作文 篇10

身未动,心已远。

去远方吧!这仿佛一声来自远方的呼唤,轻轻撩拨你的心弦;又似是一句来自灵魂的催促,柔柔拉升渴望远方的目光。可红尘的纷繁便同十丈软丝,轻易缚住你的身,阻隔着远方的梦。

那又如何,总有一种方式,让我们远行。

困住一个人的方式,无疑是残疾和病痛。无论是史铁生困于轮椅之间,还是力克、胡哲自出生便四肢全无,他们都仿佛是上帝的造弄者,承受着超于常人数百倍的痛苦。可身体又怎能禁锢一个人渴望远方的心?就这样,力克打开他“不设限的人生”,史铁生也在文学上找到精神升华之路。记得史铁生曾给他的偶像——美国短跑名将刘易斯寄去自己的一本书,刘易斯回赠他一双跑鞋。后来刘易斯来到中国,第一件事是拜访史铁生。史铁生笑说:“你送给我的鞋我也穿不了啊。”刘易斯则回道:“你送给我的书我也读不懂啊。”记者便记录道:《铁生穿不了的鞋,刘易斯读不懂的书》。如果缺陷即意味着不完美,那哪一个人不是被缺陷束缚?我们要像史铁生一样,即使被各种不利所禁锢,也要寻一种方式,让灵魂远行。

正如那棵飞不动走不得的树,一粒种子,能让“我”到达远方。

铜墙铁壁,无法囚着一颗渴望远行的心。前苏联飞行机设计师图波列夫囚于监狱,可他在狱中仍孜孜不倦地设计。终于,他的飞机翱翔于天地,护祖国一方净土。逝世不久的前南非总统曼德拉身在狱中,即使这般田地,他也未放弃争取种族平等的斗争,甚至对着看守他的狱卒还进行反种族歧视的演讲。二十七年岁月,在他出狱那天,黑人也迎来光明。

远行,无拘形式,只因心向远方。

我身处之地,青灯重叠,绿水环绕,仿佛与世外喧嚣隔离,俨然一派世外桃源。可这也无疑是一种禁锢。远方的繁荣、绚烂,像是一个耀眼的梦。可又有多少人,可以任性地“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你听,考场上纸笔相磨的沙沙声。你看,每个人眼中镇静又严谨的目光。是啊,我们正在用这种方式。让我们走出这座小城,走向美好的远方。

如果繁杂迷了你的眼,冗长囚禁你的身,你换一种方式运行,只因心灵已飘然而去。

流水清冽,风声缓缓,宫殿巍峨,街市庭台。

去吧,去吧,它们就在远方,等你到来。

高考满分作文 篇11

这是他第一次到女同学家吃饭,走进她家的大门,他才知道什么叫奢华,这是怎样的一个家呀乳白色的天花板,古铜色的墙壁,青蓝色的地毯“啧啧,北京故宫也不过如此吧!”他在心里暗自赞叹。

上饭时,热情的主人给他盛来了满满一碗雪白的米饭,颗颗雪白的米粒散发着诱人的香气直往他的鼻孔里钻,他咽咽口水告诫自己,“千万别吃得太快,要文雅一点。”他几乎是数着米粒进口的。吃到还剩浅底的时候,他犯难了“是吃得一粒不剩,还是故意留点底儿?”父亲送他上车时的叮咛又在耳边回响了“娃儿,城里人一辈子也没碰过泥土,他们不知道种田的辛苦,不知道米粒的珍贵,你以后吃饭要故意留点底儿,别让人家把咱看扁了,以后吃完之后千万别再舔碗了。”其实,他早就养成舔碗的习惯了,每次吃饭时,父亲总要看着他把米粒吃得干干净净才让他离开。可现在究竟是吃得干干净净还是留点底儿呢?他偷偷抬眼想从主人的碗里得到一点启示,却发现主人早已吃完,正坐在对面的沙发上看着他,碗筷也不知什么时候撤走了。他现在感到自己仿佛是一个正在舞台上表演吃饭的小丑———以前父亲盯着他吃饭,心里是一怀的亲切,可是现在?他也说不出那种奇怪的感觉。

无助的他用筷子无助地在碗里捣腾着,突然那雪白的米饭迸出了一点黄色,那是一粒谷,和父亲那古铜的脸有着一样的颜色。他的心颤抖起来,小时候给父亲送饭的一幕又浮现在眼前,那是一个炎夏的正午,父亲坐在田垄上吃着他送的饭,也是吃到浅底的时候,几粒黄色的谷露了出来,“扔掉吧,阿爸。”“胡扯!”父亲像豹子一样吼了一声,他一辈子也没见父亲如此愤怒过,接下的情形更让他终生难忘父亲将筷子插在田垅上,用那满是泥巴的手将谷粒一粒一粒地拈起来放进嘴里,锁着眉头,然后是艰难的一咽“孩子,那是咱农家的血汗呀!”父亲对满腹委屈的他说。

“是的,这是咱农家的血汗。”他夹起一块豆腐,想将那米粒连同那颗黄色的血汗一同咽下,“也不知怎么搞的,现在米价怎么这么低。”主人有意无意地说了一句。

“农家的血汗不容亵渎。”他心里说着,将碗里的东西畅快地吞了下去。

高考满分作文 篇12

当下,碎片化阅读正以不可阻挡之势席卷而来,处身其中的我们,应该何去何从?

每天每天,我们都在接受着往来不绝的信息的冲击,而完整的、深入的、丰富的“深度阅读”,正在与浮光掠影的浅阅读做斗争。当深思熟虑、严肃理性沦为鸡零狗碎、东拼西凑的碎片时,阅读的本质便发生了扭曲,我觉得,这是阅读的悲哀,更是文化的悲哀;这是个人的悲哀,也是我们群体的悲哀。

碎片化的阅读,在街头巷尾随处可见——早晚刷几条励志微博,公交车上用眼一瞥今日新闻,下班后用电子书“秒杀”网络小说——我们将阅读时间分解,用简化了的语言阐述了更大的信息量,我们在急促的生活节奏下挤出一点精力享用一碗速成的心灵鸡汤。但是,我们却忘了,鸡汤虽好,却不管饱。

碎片化阅读,暴露了时代文化生活的弊端。其实,真正的阅读是不可复制的个人体验,它能带给人精神的触动与心灵的升华。萨特曾这样描述自己的阅读体验:我在书里结束了自己的生命,我又在书里重新开始我的生命。是的,完整、深入、全神贯注的阅读,才能直抵灵魂最深处。而碎片化的阅读,最终只会让我们的思想成为风中的柳絮,碎片化的阅读,难以带给人内心的震撼与精神的洗礼,更不必说灵魂的净化和提升。

碎片化阅读不仅反映出破碎的生活,更折射出个体精神碎片化的困境。当整片美文被撕扯成碎片,当断章取义引发越来越多的误会和矛盾,当囫囵吞枣不求甚解渗入到了人的思想,于是,我们的生存语境便成为一地鸡毛,杂乱无章。我们对长篇巨著和深邃哲理的理解感到无力,对功利与平等的渴望令人奋不顾身投身于成功学的罗网。于是,教授为官、文坛出位,文化沦为任人打扮的小姑娘……

赫胥黎在《美丽新世界》里警告人类:我们将毁于自己所热爱的东西。的确,碎片化的阅读表面上看起来提高了我们的阅读量,但也正是这碎片化阅读碎片化了我们。

“我们真正感到悲哀的,不是因为不会笑与不会思考,而是我们不知道我们为什么笑与为什么不再思考。”在面对碎片化阅读铺天盖地而来的时候,我们是否应该为时代文化的失落与精神文明的失陷敲响警钟。

高考满分作文 篇13

时间的流驶,淡涤旧迹,仅留下微漠的平淡与悲哀。濮水之边,你翩然而去,仅留下楚使的嘡目与叹息。

或喜甜甘之味,或爱亦苦亦甜的刺激,谁人如你——庄子,淡泊一切,与道合而为一,只偏执着那淡淡的清白。

当一种美,美得让人无所适从,也只好手之舞之,足之蹈之;当一种平淡,淡得让人无从品味,也只好叹之惜之,赞之赏之。你甘于淡泊,乐于平淡,自得于平淡,只愿在梦中化蝶而逍遥,只愿随那盘旋而上的鹏者浮游于天地,不愿累于国事,不愿牵绊于尘世,你就如同那甘之如饴的淡淡而香的矿泉之水,给人以绝境逢生,给人以平静致远,给人以超脱外物,我想要触及你的衣襟,却在指尖碰触了清而澈,凉而柔的泉水,原是这般滋味。

无奈我摆脱不了那甜的诱惑,忘却不了那或苦或甜的香醇,只好在我无路可走之时,望见你那平静如水的双眸,澄澈至极,悠悠远远,望断天涯路。

我以为你是孤独的,你却告诉我“君子之交淡如水”的友谊,惠子的离去并未换来你的嗥啕此类,原来你早已看透了生死,望穿了红尘。何以赞美你的平淡,我早已词穷。

念往昔,繁华竞逐。你依旧逍遥游于世外,参透之自然的无穷。世界不过是你的主观产物,甚至你了解了河鱼之乐,蝶舞之愉,螳螂之负,摇曳而去,穿梭于泥潭之中,何去在乎那权势之争,谁言非要承受那生命不能承受之重。

氤氲之间,明月可掇,你在清风夜唳之中独自守望那明月,以致于在人们高枕无忧之时那皓白之月不会迷失——只因你这颗平淡的心相追逐。世人笑你疯颠,你淡漠的眼神却摄人无语,恍然大悟你淡淡的泉水般的哲理如此深邃,你却早已悠然飘远。

对你唯有惊鸿一瞥,却窥见了一种平淡致远的处世态度,淡罢,淡罢,绝不为万物所主宰,我独逍遥于濯浊之外,蝉蜕去拖累,只愿抱明月而长终。江边一蓑烟草,一片缟素。

教我如何追寻你的步伐,那美至于无所适从的精髓;教我如何触及你的衣襟,那平淡而超然的态度。

这便是你吧,淡淡如泉水,你偏执的追逐,泉边那飘扬的一片缟素,是为你而起的飘渺之歌。

高考满分作文 篇14

探即探索,究即思考、明白,探究即去探索、明白事物。孔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因此,课内外学习中的探究,都是必须的。

在课内学习中,探究是一种思考。师者,传道、授业、解惑者也。老师在课堂上教给我们知识,解疑答问,这就够了吗?不,不够,我们还需要对其内容进行思考、分析、论证,要有发问的精神。对比中外教育的模式,我们不难得出一个结论:中国是由上到下的传递式,即老师教,学生接;而外国呢,例如美英,则是平等地面对面交流,你的看法是那样,而我的看法是这样。这样,就给学生提供了一个独立思考的平台。没有他人强加的观点,是纯粹的'自己的观点。有这么一个对比,一名学生因喜爱小鸟,将其带入课堂,破坏了课堂纪律,老师发现后,转而对学生讲起了鸟类知识,并鼓励了这名学生,最后这名学生成为了生物学家。同样是将动物带进课堂,另一名学生却被老师当众责罚,沦落为一名“不良学生”。前者,对老师的话进行探究,探究成了生物学家,后者,轻信了老师的判断,一事无成。可见,探究之于人,如鱼之于水,不可或缺。

在课外学习中,探究是一种实践。走出课堂,走出考场,探索自然的奥秘。远离终日伏案的酸痛,远离纸上谈兵的苦恼,在实践探究中,明白事物的真理。鲁迅曾说:“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是伟大的。”既然吃过螃蟹,也许吃过蜘蛛,通过实践,他探究出螃蟹能吃而蜘蛛不能吃的结论。神农遍尝百草,为人们留下良药,在无意中发明了茶,这也是探究。而我们学生,要想认识自然必须得亲历自然。要知道:苹果是长在树上,花生是埋在土里,而芝麻是长在秆上。通过实践,我们既可以欣赏大自然的美丽,又可以增长知识,何乐而不为呢?

通过课内外学习的探究,才能塑造成人。哲学上讲,实践出真知。哲学上还说,哲学源于对实践的追问和对认识的思考。探究是塑造人们思考能力的炼金石,是培养人们实践能力的试验田。只有真正能够学以致用的人才算是成人,只有真正能够独立思考的人才算是成人。

重视探究,努力探索,让学习在探究中升华。

高考满分作文 篇15

冬日午后,我慵懒地坐在书桌旁,手捧一壶香茗,细细品味。阳光悠然地洒在身上,小河转了个弯,静静地流淌。信手翻开了日记——这个陪伴着我走进青春的朋友,它已记录了太多太多……

走在人生的路上,我脚步匆匆。渐渐地,我淡忘了一切,忘记了欣赏沿途的美丽,忘记了昨日嬉戏打闹的场景,忘记了放学时夕阳的余晖洒在脸上的惬意,忘记了母亲在门前焦急的等待,忘记了星空下一家人其乐融融的样子。但每当我翻开日记时,往日的一幕幕又浮现在眼前。是啊,我的日记记录下了我昨日的欢笑、忧愁、兴奋或迷惘……

茶语人生,便是我日记的名字。它太重太重,记录着我的一切,需要去慢慢品读,品读它的点点滴滴,品读它的喜怒哀乐。它的第一页是几行歪歪扭扭的汉字:“今天妈妈背了我,长大以后我一定天天背妈妈。”顿时,我思绪飞扬……

那是一个夏日的午后,妈妈在前面走着,脚步匆匆,而我则在后面有力无力的走着,最后干脆坐在地上不想走了。这时妈妈则转过身来将我背起。那时小河里的水在夕阳的照耀下泛起片片银光,水鸟站在水面上似乎在享受这里的一切。那个时侯妈妈对我说:“现在妈妈背你,等你长大了也能背妈妈吗?”“能,一定能,”我瞪大了眼睛说,“以后我一定天天背妈妈。”想到这儿,不觉间我的眼眶已渐渐湿润……

时间在流逝,现在我已经步入了高中,失去了昔日那纯真的笑容,脸上增添了些许疲惫和淡淡的忧伤。《茶语人生》成了我的感情寄托,它记录着我高中生活的点点滴滴,在我成长的道路上,它的脚步不慌不忙,一直伴我左右。

手捧一杯热茶,看着摊开的日记本,细细品味逝去的光阴,那些错过的美好瞬间,那个纯真的年代所做的那些纯真的事儿,这便是茶语人生。或者,手持一把花折伞,伫立在湖畔,天空中掺杂着丝丝细雨,串在一起,消失在湖面,翻开《茶语人生》,记录下这稍纵即逝的瞬间,待日后翻开它时,定会成为我一生中的财富。

秋风,泛然四起;落叶,飘飘洒洒;天空,已渐暗淡;孤雁,已渐南迁;青春,跌跌撞撞。但是,我不孤单、不退缩,因为我的《茶语人生》,伴我成长,给我力量。

高考满分作文 篇16

喜欢花儿的温柔娇媚,但却更喜欢大树的坚强挺拨;喜欢小溪的山由水绕,但却更喜欢大山的毅力沉稳;喜欢小鸟的快乐依人,但却更喜欢雄鹰的搏击长空。

让我做一只雄鹰吧!勇敢的去接受生活风雨的洗礼,去见识天空的博大。温室的花儿虽然幸福,但却不是生活的全部。在你摔了一跤时,需要的不是家人、学校、甚至社会的暄寒问暖,而是你自己勇敢的站起来,去迎接自己未知的未来!

当苏子高吟“大江东去浪淘尽——”时,不知他的悲愁是否随着他的诗词也随之而去,这个满腹才华的词人却被定在一条永远的贬谪之路上。但苏子却把苦难酿成了一杯杯美酒,历久弥香。他用“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的豁达来品味着生活,品味着苦难。也让我做一只雄鹰吧!去勇于接受生活苦难的洗礼,去为自己寻找一份豁达的胸襟!

当清照依窗低吟“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的时候,满地零落的菊花,可是她内心的悲愁?还是那个低首嗅青梅的她吗?还是那个误入藕花深处的那个她吗?社会的动乱,家庭的破败,生活的流离,让曾经一度浪漫的清照渐渐成熟,也渐渐坚强了起来,也曾“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的豪迈,也曾“载不动,许多愁!”的悲凉,但她始终在那个历史舞台上坚守着自己独有的风格与魅力。在那个男性为尊的社会里,清照用自己的坚强书写了许多奇迹和不朽!让我做一只雄鹰吧,寻找一份独有的坚强!

一个无声的世界却有别人看不见的精彩,《千手观音》这个让亿万观众为之感动的节目,他们用那优美的双臂展现了唯美与动人,她们用那无声的语言构建了人类的伟大与不屈,这个舞蹈的动作包含了多少她们的泪水与汗水,一次次的掌声也仿佛是他们拼搏的轨迹。让我做一只雄鹰吧!去领略汗水与拼搏的滋味,也让我在那里坚强,从那里成长!

让我做一只雄鹰吧!去勇敢经历生活,感受生活,接受风雨的洗礼,感悟苦难挫折的智慧,去收获一份豁达,一份坚强,还有一份不屈不挠的意志!家人、老师和社会的关心和帮助固然重要,但千万不要为孩子永远搭建一方避风港,让他们在自己的羽翼下成长。放飞吧,让他们成长!

让我做一只雄鹰吧!不管风吹雨打,总在理想的天空自由飞翔!

高考满分作文 篇17

那段日子,心情霉暗得像间多年不曾开启的老屋,布满了蛛丝与灰尘。原因现在看来似乎很简单:一是自命不凡的我,忽然发现在学习数学方面绝对少根筋;二是发现爸爸竟无能到让即将到手的新居钥匙给别人抢走了,我们还得在这二十多年的破楼里住下去,忍受停水、停电的尴尬和一天到晚的噪音。当我终于意识到,我如果再这样躲在屋里骂自己笨,骂爸爸无能,骂发明数学的人可恨,我将很可能得自闭症时,我便常坐在窗前看看外面的东西,更想把又酸又臭的心情蒸发掉。

马路对过是本市聋哑学校,是所除了学生有些“特殊”,其他没什么特别的学校。暑假里仍有许多孩子住在这里,中午时,有些孩子会到这边的小吃摊吃午饭。我趴在窗台边看这些和我一般大的孩子;聋哑孩子牵着盲孩子的手过马路,再由盲孩子告诉大妈要几个火烧,几碗混钝。他们都穿着很丑的校服,鞋子看起来也不过值我们班里男生一双皮鞋的零头。看到他们坐在凳子上有“说”有“笑”,我眼睛便开始发酸,也许只有弱者才会真正同情弱者,我想,我们都是弱者,只是“弱”的地方不同罢了。我们都过的不快乐,因为我们只能蜷缩在角落里叹息。

又一个傍晚,我趴在窗口看夕阳,又生出一些无奈的感慨,好像自己老了许多。这时聋哑班的孩子在上体育课,他们一圈一圈地跑着,绝没有我们上体育课时的唧唧喳喳。我暗想:他们这样跑,有什么意思呢?即使他们变得很健壮,大自然那美妙的声色之窗也是向他们关上了。后来,他们拔河,两组人拽那根大绳子,没有呐喊的声音,可他们的表情、动作告诉我:他们很努力!我没看出谁赢了,随即便有一组人跳了起来,他们跳跃着,互相拍打着,脸上是发自内心的喜悦。夕阳洒在他们身上,每人身上都有一圈黄晕,好美!我这才意识到:那不是弱者的笑,是成功者的笑,笑容中满溢着的是青春的激情和生命的快乐,他们不是蜷缩在角落的人,因为当生命为他们关上声色之门时,他们为自己打开了一扇心窗,让太阳光洒了进去,让欢笑洒了进去。

我随即把桌上写有忧郁诗句的纸揉成团丢进了纸蒌,其中包括我一度黯淡的心情。

高考满分作文 篇18

多年以前,我在上海图书馆一个书架上的画册里,第一次看到梵·高的《星月夜》。画面上方,深色天幕中闪烁着无数的星星,星星又汇聚成许许多多个漩涡,闪闪发光;画面下方,成片的房屋宁静、沉默,唯一的树木向上生长得几近疯狂。我觉得,我看到了画家的梦想。

世界上有比梦想更能打动人的东西吗?

今年奥斯卡的得奖影片《雨果》讲的也是梦想。一个失去亲人的小男孩,努力想修好一个坏掉的机械人偶;一个失去一切的电影导演,努力想忘掉电影。全片最具隐喻意义的,大概就是小男孩居住的车站钟楼,咬合的齿轮每发出巨响,就是一缕时光蹉跎而过。时间是天才的编剧,也是残忍的编剧。在钟面的缝隙里,小男孩看到,瘸腿的警察不敢走近美丽的卖花姑娘,画画的胖老头总被咖啡店老板娘的小狗欺负,一直在书店借书的女孩是他喜欢的模样。《雨果》是一封写给电影的情书,饱含深情,如美梦一场。

时间总会让梦醒来,但无法打败梦想。

30岁的尼克·胡哲大概是世界上最优秀的演讲者之一,他巡回各地,告诉人们不管遭遇多大的挫折,都不要放弃对生活的希望。李阳如今来做这种演讲,台下肯定嘘声一片,但尼克是一个“海豹肢症”患者,一出生就没有双手和双脚,用他自己的话说,“只有一条细细的小鸡腿”。世界顶级时尚杂志的总编辑尚·多明尼克·鲍比突发脑中风深度昏迷,当他20天后苏醒过来时,却发现自己丧失了所有的运动功能,不能吃、不能说话。他与这个世界联系的唯一通道,就是那只模糊的左眼——眨一下是肯定,眨两下是否定。他用左眼皮说的第一句话是:“我想***。”但是后来,他用眨眼的方法写出了整整一本书。鲍比的身体遭受深重的禁锢,但精神世界却自由飞翔。

没有什么比梦想更能产生支撑的力量。去年火爆荧屏的中国达人秀,上台表演的人们不论是真有才还是人来疯,都在苦苦寻找自己的价值,这份坚持值得尊重。在电影《雨果》的最后,小男孩修好了机械人偶,帮电影导演找回了自我,他自己也找到了新的家人。

就像樱桃小丸子说的,只要活着,就会有好事发生。

高考满分作文 篇19

生命这一程长路,不能指望孩子一天长大,也很难让生活中的所有误解马上消除,从冲动到冷静,从狭隘到宽容,缓一缓,等一等,冷却原因不明的是非计较,让所有的误会成见都成为对自己胸怀的一种提醒,客观已经那么简单的存在,人生更需要长养的是等一等的智慧和从容。

岁月匆匆,行路也匆匆,人生活的不是一场劳碌,风风火火赶过去,辛辛苦苦一场历练,冷落了美景,闲置了好心情,有些事情等一等,又何妨?让人生的思考有机会沉淀,也减震急于事功的浮躁,面对着生活的如意不如意,不忘当年的素心初衷,生活的脚步慢一点,学会欣赏,学会平常,闲一段流光读清风明月,留一方背影给瓜豆田园。

这茫茫的人海,宽宽的世界,每个人都在学会理解,这世界是大家的存在,而不在于诉说着自己的委屈,忽略了别人的无奈,更不要因为自己的奢望,而拉远了和生活本身的距离,这朴朴素素的生活,把握住内心的厚重与温度,才是生命最大的价值,生活从来也不是一种简单的表达方式和存在形式,每个人走过人海都需要秉持一种善意友好的态度,咀嚼着自己的辛苦,也体谅着别人的不易,自己的艰辛需要自己毫无畏惧的承担,但内心世界也要明明了了,别人的不幸和苦难也并非言过其实,就像这人生,每个人都想活出自己张扬丰富的个性,但迎面走来的、身边同行的也同样是鲜亮温暖的生命。

大事小情一箩筐总是生活的家常便饭,需要用一种态度去面对。心理学上有个现象叫做酝酿效应,给鸡飞狗跳落地的时间,让选择变得更理性,凡事学会放一放,冷一冷。不和闲事较劲,不跟心窄费时间,生活的艺术就是候着尘埃落地的耐性,在决定向左走向右走之前停一停,不急躁,不固执,让选择的理智有机会醒一醒,既然无法陪这个世界到地久天长,那就选择一份豁达与真诚。

人生在旅途,虽然是急匆匆地向前赶,且慢在慌张中做什么决定,对着挫折常懊恼,且慢抱怨多逆缘,相信一切都是最好的选择,相信生活总有峰回路转,?那些人生的温暖总蕴藏在生活的那些不经意间,怎么样的生活才叫幸福,怎么样的生活才叫充实,也就在于这且行且珍惜。

高考满分作文 篇20

是什么,如稚拙的图画,刻在出土文物那沧桑的剖面;是什么,如风霜渲染过的枫叶,夹在唐诗宋词发黄的纸页间;是什么,如行云如流水,从老人的唇齿间娓娓道来,印在纳凉顽童神往的双眸;又是什么,千百年来在中华大地遍地流淌、生生不息……

是母语。是母亲亲切的话语,是中华民族视为根的话语,是中国遍地开花的话语。

一直觉得,我的母语是世界上最动人的话语。它历经五千年文明的浸润和刀枪火石的历炼,读起来才能如此字正腔圆,如珠玉落盘。千百年来,中国话在无数龙之传人的唇舌间辗转,亦使它本身都有了灵性。我们珍视它又漠视它,而它,却一如继往,在东方古老的华夏大地上铮然作响,向世界发出自己庄严的喉音。

在古埃及人信奉的众神里,有一位叫玛特,乃掌管真理、正义及法度的女神。玛特头上佩戴羽毛,人死后至冥府,心脏必须称重,玛特便把她的羽毛至于天秤的另一端,以称出那人心的重量。

我喜欢这羽毛。

母语就是这样一根有大重量的羽毛,它或许填不了天,补不了龟裂的大地,而它恰恰足以称出一个民族文化积淀的份量。

如此看来,中国话定然有着撼动世界的力量。《诗经》中那么多摄人心魂的妙语,定要用中国话吟诵,才会抑扬顿挫、感人肺腑。新中国成立之时,城楼上那一声庄严的宣告,也定要用中国话喊出,才实践了一个民族复兴的全部意义。“静水流深”的微妙意境,或是“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的禅意,倘若翻译成英文或是德文,其间的神妙定要大打折扣。

也终于明白,为什么有人会说,即使雪芹先生在世,《红楼梦》完篇,也难获诺贝尔文学奖。因为《红楼梦》是太中国化的东西,唯有用母语读来,其间的辛酸苦泪才能慢慢品出。

也终于明白,为什么泰戈尔文似织锦的《飞鸟集》,在我读来却总觉一分隔阂。因为语言,正如没有任何一种语言可取代中国语一样,印度语言的奥妙也无可替代。

任何民族的母语都是本国视为珍宝的活的文化,而中国话大概是其中最厚重的。

我爱自己的母语。这如梦如曲如诗的中国话,这在龙之传人的唇舌间辗转千年的中国话,我仍听到它如诗的韵律:平平仄仄平。

高考满分作文 篇21

爱国是一个公民起码的道德,也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在儒家传统文化里强调“舍生取义”,其意义就是为了国家利益,捍卫国家主权,不惜牺牲个人生命。爱国一定程度上是保证人的生存自由权利的需要。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爱国的内涵与以往有了质的变化。封建时代执政者强调人们爱国,但本质是维护皇权,人民生活在国中,但国不属于人民。社会主义制度下,实行人民民主专政,国家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这样,公民爱国,实际上就是爱自己的政权,捍卫自己的根本利益。

爱国就是对祖国的忠诚和热爱。历朝历代,许多仁人志士都具有强烈的忧国忧民思想,以国事为己任,前仆后继,临难不屈,保卫祖国,关怀民生,这种可贵的精神,使中华民族历经劫难而不衰。爱国的内容十分广泛,热爱祖国的山河,热爱民族的历史,关心祖国的命运,在危难之时英勇战斗,为祖国捐躯,都是爱国主义的表现。在中华民族五千年的发展历程中,中华民族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的民族精神。

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正是由于对祖国的深切热爱,勤劳智慧的中华儿女共同开拓了辽阔的疆域,创造了辉煌灿烂的文化。肩负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我们,要热爱祖国的大好河山,积极维护祖国的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祖国的领土寸土不能丢,不能被分裂侵占;要热爱祖国的历史和文化,提高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为创造更加辉煌的民族文化而尽心尽力。

今天,我国已步入新的历史时期,加入世贸组织使我国与世界各国的联系更加密切,机遇与挑战并存,我们将面临越来越多的新情况、新问题。推进我国改革开放的伟大事业,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更需要我们不断弘扬爱国主义的优良传统。只有这样,中华民族才能重振雄风,为人类文明与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少年兴则国兴,小年强则国强。我们要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正确认识祖国的历史和现实,增强爱国的情感和振兴祖国的责任感,树立民族自尊心与自信心;弘扬伟大的中华民族精神,高举爱国主义旗帜,锐意进取,自强不息,艰苦奋斗,顽强拼搏,真正把爱国之志变成报国之行。今天为振兴中华而勤奋学习,明天为创造祖国辉煌未来贡献自己的力量!

高考满分作文 篇22

那是很久远的一个故事了。故事中的主人公当时正在读大学,在那个知青下乡的年代,他不可避免地被轰轰驶来的命运之车送到了东北。东北的生活是相当艰苦的,那是一般人根本料想不到的。天气是要命的冷,没有足够的衣物御寒,又没有东西吃,只能凑合着吃些树根草皮,夜晚根本不敢睡觉。一来是那里的野兽多,二来是怕自己睡着之后永远都醒不过来了。人在那种情况下是很容易绝望的,甚至退化到人类最原始的状态。很多人去偷去抢,他们看到能吃的就抢,能穿的就拿。唯独他,默默地啃他的树皮草根,吮他手中的雪团,最终他还是活了下来,回到了城里。当许多年后别人追问他当时为什么不与别人一样时,他回答说:“我始终记得自己是一个读过书的人,那一大堆一大堆的书一直在我眼前晃动,它们让我最终没有越过那最后一道道德防线。它们时刻在提醒我,我是一个人,而不是野兽。”

这个故事让我久久无言,能够让一个人在最困难的境地保持尊严的,居然是他曾经读过的书!我不知道究竟是什么样的力量让他做出了这样的选择,他不是不知道啊,他的选择,也许就是在放弃生命啊!也许有些时候,书籍什么都不是,不是阳光,不是空气,不是面包,不是营养品,不是智慧,不是勇气……它只给人尊严,给人坚持的力量。它以它那悠远而绵长的力量,塑造一个个健全而完整的心灵。

我一向认为,在书海遨游过的人,至少不会泯灭所有的良知。书籍是那样一种精灵,它总会留给我们一些让我们为之感动,为之触动的东西,它在不知不觉中输给我们正义和友善,它让我们在与他人的交往中始终揣着一份真诚和信任。不是吗,冰心老人为什么到晚年还保留着那份童真童稚呢?三毛在万水千山走遍之后依然还能交出真心呢?书籍对人的影响是不可磨灭的,即使你走遍天涯海角,即使你历尽沧桑变幻,它也一直都在你的灵魂深处。

哈佛大学有句校训:人无法选择自然的故乡,但你可以选择心灵的故乡,与书籍为伴,让心灵在一次次的洗礼中得到升华。很多年之后,你会发现,你心灵的故乡是那么亲切和实在,你的人生是那么美好和纯洁。

高考满分作文 篇23

“方形”与“圆形”是两种格格不入的图形,正所谓“方枘圆凿”,意思是说,方榫头和圆卯眼,两者合不起来。由此引申出的“方正”与“圆滑”,也表达了相反的意思。

谈到“方”,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正”:正色直言、正身明法、正身清心、正气凛然、正言不讳、正己守道……这些词,形容的都是“方正”之士。所谓“方正之士”,指的是品行正直、不阿谀奉承的人。司马迁便是这样一个典型人物,他出生于史官之家,继承父业,专门负责整理编纂前朝史料史书和搜集记录本朝史实。对,是“史实”!他要记录的就是史实。面对汉武帝的威逼,面临正义与尊严的艰难抉择,他,并没有屈服,默默忍受着宫刑的屈辱,他,含泪写下了《史记》这部不朽的传世巨作。倘若他不是一个正身明法之人,又怎会作出这样的选择?倘若他不是一个方正之士,又怎会有《史记》这样震惊后世的著作的诞生?每每想到他们这样一群正义凛然之士,内心总会涌起一股热流。

与方相对的是“圆”,“圆滑”一词在字典里的释义为“形容人善于敷衍讨好,不负责任”。但“圆滑”一词并不一定就是贬义词,“八面圆通”一词即指为人处世圆滑,处处应付周全或办事圆通周到。圆滑之人有时能把事情做得更好,圆滑之人有时能结识更多朋友。其实,“圆滑”可以解释为说话委婉、处事谨慎,在某些特定时间、特殊场合,圆滑一些未尝不可。正如古诗所云:“方圆虽异器,功用信具呈。”人生亦是如此,所谓“上善若水任方圆”,意思是说,做人要像水一样,该“方”时“方”,该“圆”时“圆”,能屈能伸,不可一成不变,固执己见。身为父母官,就当秉公执法,正理平治,该“方”;作为主持人,就当善于随机应变,面对不同情况,说不同的话,真正要八面圆通,十二分周到,方能当得此任。

在日常生活中,在不同场合,我们要担任不同的角色,说话处事的语气和态度也有不同。器物的方圆之用,各得其妙,人生的方圆亦是如此,一个懂得生活、善于交际的人必定要懂得人生的方圆,认识人生的方圆,做一个“上善若水任方圆”之人!

高考满分作文 篇24

仿佛自己一直活在一种淡泊的状态中,周遭涌现的一切都与自身无关。冬天的阳光有一种催促人睡眠的暖意。仿佛是穿透了无数层云才能投射到我身上,让我感觉它既不浓烈也不浅淡的温柔,像一双柔情的手抚慰内心不知名的空虚和惧怕。

窗外是被绝断了的冬的严寒,而现在阳光却长驱直入,驮着半壁的斜晖揉入我的眼。于是我想甚至只能此刻沉醉。因为常醒着,免不了要承受来自各方面的压力。但心中涌动的未来的方向和冲动却又拼命支撑我战胜疲惫。

我幻想着会有一天牵扯在我身上一切狂躁的因素会遁形。遥想着沙漠中那一绝胜之景,斜阳中,被阳光拖的长长的身影。暖风中渐行渐远的身影,牵着瘦马,吹着玉箫,衣襟飘动寂寞又落拓的绝美,背着漂亮,留下晚风如故人,幽咽在我的小楼阁上。我甚至惶恐地注视着天上的明月,看它摇曳的身姿幻生的魑魅张扬,想起日日夜夜吞噬心灵的惧怕,原来,剥去伪真,我仍然脆弱地在黑暗中惶恐。

我床前的那扇窗户,也许很久没开过吧!

岁月锈蚀了它的容颜,时光凋蔽了它的色泽,徒留下一排排深深浅浅的印记,仿佛想要告诉我,那么轰轰烈烈的日子已经在恍惚间悄然消逝了,如同流水,一去不复返。我忽然想起以前多么喜爱阳光,看它一遍一遍穿透我的记忆。回想竹喧,回想长亭,仿佛只是那些轮回的画面会在某个无措的下午,一次次涌现,没有来路,亦没有退路,一遍遍吞食伤口,直至渗不出血来。

我甚至没有用手碰触那扇窗,假如从某天下午起,心窗被狼狈关闭后,我就再不会去开窗,我再也不理会四周的一切,我已忘了窗外那薄发的长春藤,忘了那爬上我窗门上的阳光,它在心门之外总被排斥。

所有来自回忆的花香、小径、古树和藤椅在同一天隔断在城堡之外,所有溪流、宠物和植物也消失遁形于苦闷与痛苦中。那窗外被我所遗忘的一切,一切都还在吗?他们都还好吗?推开窗户,阳光一下子钻了进来,爬满我苍凉的额头,我探出头去看常春藤沿着屋脊亲密地攀缘,瞬间绿满了心头。夕阳中的晚风蹲坐在窗前,幽咽着轻声呢喃着我的名字。

我庆幸自己到底没有开错窗户!

高考满分作文 篇25

“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是范仲淹所写的《岳阳楼记》中的一句名言,它向我们揭示了这样一个道理:一个人应把大众利益摆在第一位,把个人利益摆在第二位,在天下人忧虑之前忧虑,在天下人快乐之后快乐。

俗话说:“大河有水小河满,大河无水小河干。”一个人的个人利益与国家、大众的利益是分不开的。如果国家衰败,生灵涂炭,那么个人利益又从何谈起呢?只有国家兴旺发达,人民安居乐业,个人才有幸福可言。因此,一个人应该有为国家、为大众谋利益的理想,为人民着想,在天下人尚未感到忧虑之前就为之忧虑,直到天下人都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才谈自己的个人幸福。优秀的共产党员周文雍和陈铁军,他们生前尽管爱情的种子已经在心中扎根、发芽,但是他们都把它深深地埋藏在心底。为了祖国和人民的利益,他们顾不上谈个人的爱情,而是积极地为党工作,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他们才举行了刑场上的婚礼,把一腔热血洒在黄花岗上。他们那“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高贵品德,将永远铭刻在人们心中。

今天,我们的祖国正处在一个重要的转折关头。为了实现“四化”,振兴我们伟大、古老的祖国,让五千年文明发扬光大,我们年轻的一代更应该树立起伟大而崇高的理想,为了祖国,为了人民,为了“四化”而努力奋斗,贡献自己美好青春。在这一伟大的历史时期,绝大多数的青年也正是这样做的。他们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努力奋斗,谱写着一曲曲壮丽的青春赞歌。但是,我们也要看到,也有那么极少数的青年人,胸无大志,整天只顾自己个人的利益,忙忙碌碌为的是个人的小家庭。他们碌碌无为,虚度年华,有的人甚至为了个人私利贩私、盗窃行骗,成为青年中的败类。我们应向这些人击一猛掌,使他们明白:只有抛弃个人主义,把自己的青春献给祖国、献给人民、献给“四化”,才有可能得到真正的幸福。

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凡华夏子孙怎可无爱国之心?是中华儿女安能无报国之志?“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这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让我们牢记范仲淹的这一名言,为伟大祖国,为天下大众,为“四化”大业而贡献青春,在我们每一个人的青春史上,绘出最新最美的图画。

高考满分作文 篇26

探究,作为一种很重要的学习方式,本应欣然接受。然而,在当下,它却被人视为形式主义的表现,实乃痛哉!在我看来,探究者,不可缺也。

探究是授之以渔。古人有云: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探究是在不给出结论的前提下,老师和学生就某个问题进行探索和深究的一种学习方式。这种学习方式本身就启发学生思考,让学生学会学习,而不只是单纯地授予学生知识。知识是无穷的,没有人能掌握一切知识,但只要学会了探究,懂得如何接近真理,那么,即使我们没有老师,也同样可以获得知识。更何况通过探究所得知识会远比被授予的知识更容易记牢,也更容易学以致用。由此观之,探究,焉能缺乎?

探究是教学相长。学习并非只是学生自己的事,老师也需要提高进步,也需要完善自己的知识体系。而探究是老师和学生的互动。学生通过探究掌握学习能力,老师也可在学生提问的同时启发自己,总结学生的易错点和盲点,从而更容易教导学生走向真知。曾有一次物理课上让我难忘。当时老师突发奇想,编了一道题。对于这道题,她也没把握,只是说让大家一起来探究。一开始全班寂静,直到后来有人提出了一种解题思路,顿时启发了大家。于是,先后有五种方法被提出。而老师也受同学的启发,提出了两种新思路,并且最后总结了大家的探究所得。的确,教学借探究得以相长。由此观之,探究,焉能缺乎?

也许有人仍会对探究心存偏见,会说探究容易流于形式而失去了实质。然而,在我看来,其实不全然。之所以他们会抱怨探究式学习是形式主义,是因为他们本身就不愿参与其中,不想费力劳神去思考。而一旦失去了积极性,探究当然只能流于形式了。倘若大家都积极思考,勇于发言,何患一无所得也?或许有人会说,探究会没有“标答”,努力一场都是徒劳无功。这其实是因为他们对未知的、不确定的事物的一种恐惧和对探究本身的不理解。探究本身就是寻求真知的一个过程,其实质便是启发人思考,探究未来之物。所以,探究不会徒劳无功,只要咱敢于尝试,探究不会流于形式,只要咱积极主动。

高考满分作文 篇27

历史的点点滴滴如散落在偌大沙滩上的沙石贝壳,我们悄悄地走过,贪婪地看着这些晶莹珍贵的财富,时而拾起一两颗打动心灵的贝壳,怀着一份爱的心情、感恩的心情,好好收藏,以作纪念。

沙滩上有颗饱经沧桑的贝壳,那是犹太人民族的故事。在二战被逼迫得流离失所,无家可归的时候,犹太人们仍抱着复兴的希望,他们从不放弃,从不妥协,他们坚守信念,传递勇气,因为他们有一个信念——来自于哭墙。那堵饱经历史沧桑的哭墙,记录着民族的苦难与过去,光荣与梦想。每一个犹太人都会在某个持定的时刻来到哭墙下,纪念自己的前人,正是这份纪念的心情,让这个民族保存着自信、坚忍,让他们再一次在地平线上高高站立。

沙滩上有一颗闪亮的贝壳,那是居里夫人对民族的怀念。居里夫人一生清贫,在年少求学之时已离开祖国。在科学领域里孜孜不倦追求多年之后,她终于在金属中(应为铀矿石,编者注)提炼出“钋”这种放射性元素。她知道这元素将带给她数不尽的荣誉,而她,这位感恩的科学家,立即想到以“Po”来命名这元素,以纪念她的祖国波兰,或许正是这份时刻惦记着祖国的心情,让居里夫人一直不懈努力着。之后,她又提炼出“镭”,并成为少数两次获得诺贝尔奖的女性。

沙滩上有一颗感恩的贝壳,那是作家三毛心中的那棵“草”。三毛在异地求学时曾经失落无助,就在这时,有一位陌生的同学送给她一棵不起眼的小草,并鼓励她振作起来。三毛的心十分感动,她在《有人送我一棵草》中写道:“草会枯萎,我不知道用什么方式纪念这位不知去向的同学。我只有把这份帮助人的心,这份感恩的心传递开去,去帮助更多的人。”三毛用她的真切行动做到了,她用细腻的文字和真挚的感情,感动和滋润着读者们的心灵,这便是她的纪念方式。

有人从黄河的各水段中采集不同的样本,来纪念创造灿烂华夏文化的先人;有人羁旅在外,仍随身带着泥土,纪念自己的祖国;而我们,在细雨纷纷的清明时节,总会带着思念,去纪念为我们幸福献出生命的烈士们。怀着一份感恩,怀着一份信念,我在沙滩上拾取几颗贝壳,珍藏在身,纪念历史,心中已准备好,创造未来。

高考满分作文 篇28

英国哲学家培根曾说:“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数学使人精密,哲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有修养,逻辑学使人善辩。”只要阅读,总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也许你见过斜红叠翠,也许你赏过耀阳鎏金,也许你行过南水北山。也许你经历过了太多的浮华,太多奇幻在我看来,这些都不过是一本书的厚度,不过是沉淀了一本书的灵台清明。腹有诗书气自华,沉淀了多少喧闹与浮华,化为了我青春最好的陪伴。

有人问我:“整天捧着一本书,不觉得很枯燥吗?”我想说:我喜欢读书,我喜欢经历书中不一样的人生,我可以在《红楼梦》中和金陵十二钗一起吟诗作对;可以在《水浒传》中和梁山好汉一起劫富济贫,感悟快意人生;可以在《飘》中与乐观、坚强、美丽的郝思嘉一起度过艰难的南北战争读书让我思接千载,视通万里。在小的时候,我觉得最快乐的事莫过于捧着一本书,与书中的人物一起相处。到后来,我有了自己的第一部手机,第一台电脑,它们让我与世界的联系更加紧密,也让我与阅读的距离更近了。全家去旅游时,我再也不用烦恼带着我最爱的书行李太重的问题,只要我想,我可以随时随地开始我的阅读之旅。不仅如此,手机上还有一些可以听书的应用软件,以前读书久了,眼睛会不舒服,现在好了,我可以听一些我喜欢的书,既阅读了喜欢的书,也不用担心视力问题,真是一举两得。在手机中,我阅读了种类多样、更加丰富多彩的书籍。我觉得手机阅读仿佛为我打开了一扇通往新世界的大门,在这里,我可以不受时间、地点的限制,阅读任何我喜欢的书,从中外名著到名人传记,从网络优秀小说到名家散文,这里应有尽有。虽然我感谢手机阅读带给我们的便利,但我同样喜欢纸质图书阅读时的幽幽墨香。

坚信,每一个腹有诗书的人,抬头不仅可望星空浩渺,俯首也能依旧脚踏实地。他们能用素养来处理万事的纷扰,能用走名山大川的毅力与勇气读万卷书,行万里路。

也许以后,人们的阅读方式会不断创新,不断进步,但我相信,不变的是我们对阅读的热爱。感谢阅读,浸润了我的青春,我的青春因阅读的相伴而如此精彩。阅读?悦读!

有书香陪伴的青春,才不算辜负。

高考满分作文 篇29

阳光像蜜一样淌了一地,每一步踏上去,都带有黏稠的香甜。地球的另一边,月光下悄悄掩藏着黑暗的苦涩。

我们把明媚的阳光装进行囊,却无奈偷偷钻进的月光。亲友的祝福,前人的经验,他人的赞誉都是有用的,让我们的行程充满阳光。困苦的磨难,前路的艰辛似乎都无用,既不照明也不温暖,反而如月夜般凄凉。你可曾想过,暂且无用的苦难磨砺,会成为未来有用的财富。

老舍在书中写道:“生活是一种律动,须有光与影,有晴有雨,有左在右,人生之路就在这变而不变的曲折里。”光有用而影无用,晴有用而雨无用,是这样吗?我想你一定会说,当然不是。无用其实也是潜存的大用,收起行囊你定会发现月光的大用。

有用如赞美,无用如不解。想起了那个在狭小房间书写自己伟大人生的小人物卡夫卡。世人不解与不赞同让他受尽苦难,残酷月光下,他懂得苦难的大用,便潜休于房间,一只手拨开笼罩生命的绝望浓雾,另一只手记录下眼前的一切。既然新的丈量早已溶化了蓝天的遥远,那么下定决心也就有了觅渡的力量。他的残酷月光终于温柔,捧献出了震撼人心的伟大作品。

有用如名利,无用如清苦。想起那个含泪微笑如青铜骑士的伟大智者,王小波。他说:“我多希望自己是一颗星,那样就可以不惧怕黑暗,一切不美好都可以烟消云散。”从小的与众不同让他承受无数异样的眼光,家境的贫寒亦让他的文学之路异常艰苦,这些似乎无用的苦难他悉数装进行囊,丰富的人生体验是他写出涤荡心灵的作品的重要素材。苦难如月光,带给他美好的繁星与跃动的黎明。

“我们无法在时间的长河垂钓,却可以将对苦难的诘问化作觅渡的力量,在死亡与重生之间,我们注定要忍受命运暴虐的毒剑。既然如此,我们为什么不好好利用,咬牙坚持,却期待下次的涅槃。”《九三年》中的戈万如是认为,苦难未必无用,月光也未必无用。因为无用的笔耕,巴尔扎克才能领略世间百态的顿悟;因为无用的孤独,马尔克斯才能谱写出《百年孤独》的深刻。

此时已属于我们,何不肩负苍生越北海;此时已属于我们,何不尺寸之地转乾坤。有用如日,无用如月,我们不应该抛弃月光,应用有用点亮黑夜。

高考满分作文 篇30

曾经常常在想,文字的天地无涯无际,究竟该怎样用她去抒怀?

就好像是一支无法得知墨水多少的钢笔,你会怎样使用它去工作呢?信手拈来随意涂鸦?还是竭尽所有,用心去完成一幅杰作?是珍惜使用,还是毫不吝惜地挥霍?

进而言之,如果是人生呢?在面临人生中无数的转折点时,我们又将如何运用手中的笔为这转折写下文呢?

城市里的道路纷繁交错,自然也就有了许多转折,一条大道延伸向远方,走着走着却发现前方有一个叉口,这便是道路的转折。向左转,向右转,除了方向上的差异之外就是目的地的不同了。左转的终点也许是一望无际辽阔的海洋,而左转的尽头亦或是耸入云霄连绵的群山。方向在这里分手,我们要做的,不过是在转折点处仔细思考,究竟自己的目的在哪里。想清楚了便上路,义无反顾地追逐梦中的天堂。

如果这路是人生之旅呢?

无论何时何地,不能逃避的恐怕只有转折了,整日奔波于平凡中的人们,常常对一两次小小的转折不屑一顾,然后一次看似平淡的转折却恰恰可以成为一生中永恒的光辉或终生的遗憾。

在人生的转折点,常常会迎来这样的客人。一个人左手有理想,那是自己一生要追逐的信仰;右手牵着亲情,那是父母从始至终都期待的结局。人生的转折近在眼前,可要如何做最后的决定呢?放弃理想,恐怕这一生除了遗憾别无它味,放弃亲情,恐怕无颜面对父母伤心的双眸,没有人能够教会我们选左还是选右,面对真正的转折只有自己才能让自己发光。踏过这一程再遥望远方,又一峰立于前方,依然是个转折点,依然需要选择。这时才发现原来答案一直在自己手中。我们决定用整个生命去热爱的理想在哪里,哪里就是转折处的目的地。没有人可以教会我们生活,除了自己。

无数的艰难无数险阻,构成了整个生命的画卷;无数的转折无数的叉口,教会了我们坚定和执着。翻过这一峰,另一峰却又见。生命的意义在于生活,而生活的意义在于真心付出,用热情创造每一个明天,用微笑面对每一次转折,在转折中学会判断,在转折中学会坚持,在转折中学会依赖,生命其实是一首无悔的阙歌。

书籍简介

《牛虻》(The Gadfly)是爱尔兰女作家艾捷尔·丽莲·伏尼契创作的长篇小说,该书描写了意大利革命党人牛虻的一生。主人公单纯幼稚的爱国青年亚瑟因被革命同志误解,佯装投河自尽,奔赴南美。13年后,当他带着一身伤残重回故乡时,苦难的经历已把他磨练成一个坚定的革命者。他参与了反对奥地利统治者、争取国家独立统一的斗争,最后为之献出了生命。小说涉及了斗争、信仰、牺牲这些色彩浓重的主题。

小说是作者伏尼契受到当时身边革命者的献身精神的激励写成的。它生动地反映了19世纪30年代意大利革命者反对奥地利统治者、争取国家独立统一的斗争,成功地塑造了革命党人牛虻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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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牛虻青年时代参加了意大利党的革命活动,但同时又笃信上帝,牧师卡尔狄利用他的忏悔进行告密,致使他和他的战友一起被捕入狱。后来他得知自己原来是自己最崇拜的神甫蒙泰尼里的私生子,非常痛苦,遂对上帝宗教产生了怀疑。又因恋人琼玛对他的误解,认为是他主动出卖了同志,致使他出走南美洲,流亡十三年,遭遇了许多意想不到的磨难。最后他成了一个瘸子,满脸伤疤,但却磨炼成了一名坚强的革命战士。后来他在一次武装斗争中,因叛徒出卖而不幸被捕并遭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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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艾捷尔·丽莲·伏尼契(Ethel Lilian Voynich,1864—1960),英国女作家。1864年出生于爱尔兰科克市。其父即布尔代数和布尔变量的冠名者,英国数学家乔治·布尔。4岁时丧父,随母迁居伦敦。1882年只身到德国求学,入柏林音乐学院,1885年毕业回国。1887年,在伦敦结识一些流亡的革命者,以受俄国民粹派作家克拉夫钦斯基思想和创作的影响最深,并在其支持下侨居俄国两年。回伦敦后,继续参与流亡者活动,担任俄国流亡者创办的《自由俄罗斯》杂志的编辑,同时开始创作,1892年与波兰流亡者米哈伊·伏尼契结婚。1897年在伦敦出版长篇小说《牛虻》。描写19世纪意大利爱国者为祖国的统一和独立而进行的英勇斗争。揭露天主教会的丑恶面貌,成功地塑造了革命者“牛虻”。的英雄形象。该书被译为多种文字广为流传。此后,还写出自传性长篇小说《奥丽维亚·拉塔姆》和《牛虻》续篇《中断了的友谊》等。晚年移居美国,直至1960年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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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虻》读后感1

小时候就喜欢的一本书,一直看的太肤浅,为主人公的被枪决而感到遗憾。如今重读,给人更震撼的体验,个人情感与革命事业之间取大义者众,从中的爱恨交加看的人苦楚,看的人心酸,更看的人欢欣鼓舞。主人公的死换来了比其生更有价值的革命人生启示。这又让我想起了保尔柯察金的那段经典启示: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对于我们只有一次。

一个人的生命应当怎样度过呢: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在临终的时候,他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已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最伟大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进行的斗争。”“我是一只牛虻,幸福欢畅,不管是活着,还是已死亡。”

《牛虻》读后感2

感觉和之前看的译本不太一样,前面的叙述有些平淡,铺垫有点长。翻译的一些细节不够吸引人。精彩的在后面几章,牛氓和主教的矛盾实际上是信仰上的矛盾,革命力量和封建教会的交锋。

不得不承认牛氓这个人物形象有点迷人,以前的亚瑟热情善良执着,经历过苦难之后他刻薄激烈常常冷讽,没变的是他甘于为革命奉献的心。

他的爱情观我不赞同,说什么你情我愿就能缔结条约各取所需,这种平等就是不平等,爱情里女性受伤害更大好吗。亲情上,牛氓很纠结,还是坚持了自己的信仰。坚持信仰是痛苦的,牛氓为此献出了自己的生命,蒙泰尼里牺牲了自己儿子的性命,向上帝奉献了自己最爱的人的性命。结局有点悲烈。

《牛虻》读后感3

亚瑟的命运仿佛是一首悲凉而激昂的交响曲,一生的坎坷却抱有忠贞不渝的理想,曾今最爱的神父,成为他无法释怀的伤痛和牵绊。

青年时母亲病重离世,长久遭受着家族兄长的排挤鄙夷,而神父成为他唯一可以信赖依托的人。而亚瑟没有像神父一样将自身与国家的命运交给基督信仰,而是加入了谋求意大利统一的政治党派,这也就成为亚瑟一身坚持的理想。青年时因为加入政治党派而被捕入狱,随后虽然出狱却因为所爱女子琼玛的误会,家族的嘲讽与冷漠,教父和母亲的“欺骗”这一连串的打击而决定制造自杀假象偷渡逃离意大利。

再次回到意大利时已是身体残废遍体鳞伤的中年之时,善于写嘲讽教会和时政的文章,尤其是批判红衣主教,笔名牛虻。再次与琼玛相遇,他隐藏着自己的真实身份,而此时的琼玛也是政治党派中的一员,他们密谋要投运枪支进行起义,而就当一切快要成功时红衣主教出现了,牛虻犹豫了,他没有开抢被制服了关进了监狱,越狱也失败了,红衣主教怀着慈善之心多次探狱,就在最后一次红衣主教希望帮助他逃狱,牛虻说出了自己的真实身份,让红衣主教在上帝和儿子面前选择一个,而主教坚信上帝可以救赎和宽恕一切,牛虻放弃了逃狱,不久牛虻被枪决了,红衣主教也带着伤痛离世了,而琼玛也知道了一切。

当理想信念与亲密关系发生了冲突,难以抉择和无法割舍时,内心的伤痛是无以复加的,如果牛虻割舍了与神父的情感,打下那一枪,或许他在坚持理想信念上成功了,但他也会悲痛后悔。可能这是最好的结局和他料想的一样他回不去了。

《牛虻》读后感4

《牛虻》,今天回家看到家里的书架,就想安利一本我特别喜欢的书。我并不是把他当做一本纯粹的革命书籍来看,我觉得它更多的是反映理想与现实的残忍,一种信仰的破灭却是成全了另一种信仰的牺牲。对亚瑟来说,拒绝神父的拯救,不仅仅是为了革命而牺牲,更有一种孩子式的赌气,Padre为了泥塑的神而抛弃了自己,自己则不屑于他的施舍。死亡是对Padre的无声抗议,也是对革命的虔诚,所以对亚瑟而言就只有这一条路才配得上他的骄傲。

这本书说的是亚瑟有一位敬爱的神父蒙泰尼里,亚瑟称他为Padre(神父的意思,也可指父亲)。亚瑟参加了青年意大利党,参与了革命,在一次对神父的忏悔中暴露了他们的行动,从而导致了战友被捕入狱,同时亚瑟又发现自己是神父的私生子。亚瑟感到了背叛,于是伪装自杀,流亡到南美洲。13年后他再回到意大利,却又被捕。在监狱中他与神父相认,但神父在上帝和亚瑟之间选择了上帝,绝望的亚瑟选择了就义。

亚瑟和神父相认的那段我看了很多遍,我还记得当时是一个晚上,我看到这段的时候,鸡皮疙瘩都起来了。我能感受到神父的纠结,亚瑟从希望到失望。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信仰的权利,只是感到很可惜。尤其是最后神父在亚瑟死后也发了疯,当时的我总是想,如果神父当时肯退一步,之后这些悲剧就不会发生。但如果真是这样,这本书也失去了摄人心魄的力量。悲剧才会让人记忆深刻,让人反思,唏嘘之余让人感慨。

“Padre,您难道从不明白我真的没被淹死吗?”“Padre,您的上帝是个骗子。”——亚瑟

“你们已经杀死了他!你们已经杀死了他!我却受着煎熬,因为我不愿让你们死去。”——蒙泰尼里

虽然蒙泰尼里是软弱的,不肯完全抛弃他的宗教,但他却是愿意帮助亚瑟越狱的。而亚瑟在得知Padre的选择后拒绝了越狱。在这件事里,我觉得不完全是神父的错。至少他愿意去违背自己的神去帮助亚瑟,这时亲情是占了上风的,而亚瑟则显得有些固执。与其说亚瑟是为了革命而牺牲,不如说亚瑟其实是为了自己的坚持与固执而选择牺牲。没了Padre的支持,他该是心如死灰的吧,在南美的13年也该是度日如年。所有悲剧都是性格的悲剧,性格决定了你的选择。这不是一个悲剧,而只是一个让人遗憾的故事。明明相爱的两个人,却阴差阳错地一次次地错过。亚瑟并不是一个合格的革命者,因为他在感情上欠缺隐忍,但这也体现了他的真性情。

还有,我很喜欢庆学先先生翻译的这版,文字读起来很流畅,有画面感,抒情却不矫情,这也是我读了不止一遍的原因。

《牛虻》读后感5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名著,使我深受鼓舞。

它主要讲述了一个资产阶级革命者的故事。主人公牛虻原名亚瑟,生长在豪门富家,从小养尊处优。他在大学里参加了秘密革命组织青年意大利党,后来经人告密,亚瑟和一些党内同志被捕。当亚瑟出狱后,他的行为受到党内同志鄙弃,恰在此时,又得知自己是神学院院长蒙泰尼里的私生子。双重打击下,亚瑟的精神失常,留下字条伪称自尽,本人则偷渡去了南美洲。

在南美,他坠入了“真正的地狱之中”。他做过杂工和赌窟仆人,被一名水手打成残疾,伤愈后又到杂耍班子充当小丑,受尽耻笑和侮辱。非人的遭际极大的改变了亚瑟的相貌,以至十三年后他当年的恋人和父亲面对他竟然认不出来。

精神的变化也是巨大的,回到意大利后,他因为舌头非常厉害,而被人称为“牛虻”,但他自己却把这个绰号当作笔名在各大报纸上发表政治讽刺文章。

最后在一次偷运军火行动中,牛虻在蒙泰尼里主教的同意下,被判处枪决。但在牛虻死后不久,蒙泰尼里也因“心脏动脉瘤破裂”而突然去世。

牛虻的经历使我感到敬佩,他在种种磨难的打压下仍能站起来同教会努力作不妥协斗争,力图唤醒对教会心存幻想的人们。在现在的和平年代,我们又如何能体会到当时革命的残酷,但是那些勇敢的革命者的精神将永远印在我的心里。平常我就因为一点小挫折就不敢努力向前,二牛虻却能不畏艰险,揭露主教的伪善,谴责他当年的卑劣勾当。

这部浸透着革命英雄主义的作品让我懂得更加珍惜现在的和平时光。因为我知道这份和平是来之不易的,它是用千千万万个革命者的热血换来的,这每一份热血里都含着一种不屈不挠的革命精神。

《牛虻》读后感6

每个人生命里都可能有这样一本书,它令我们一读再读。而每一次阅读,都会有新的感受。而这些内心感受却未必可以诉诸文字,因为每次试图这样做时,内心都百转千回。那么,让我以这首小诗开篇吧!

无论我活着,

还是我死去,

我都是一只,

快活的牛虻。

牛虻留给琼玛的绝笔信没有署名,只有他们儿时一块学过的这首小诗。

这首小诗如此轻松愉快,与小说悲剧性的结尾形成了强烈的对比。亚瑟给自己取外号为牛虻,就是欣赏牛虻每天快乐地忙碌着。我也希望自己像一只牛虻,哪怕是一只快乐的大马蜂,所以,以这首小诗开篇。

亚瑟有了牛虻的坚韧和乐观,却始终无法快活。

亚瑟是一个聪慧、敏感、善良、纯洁的青年,他自幼娇生惯养,品德白玉无暇,他见不得丑陋,更忍受不了任何的欺骗。所以,当他猛然间发现他是蒙泰尼里的私生子的真相后,他的人生信仰受到了致命打击,重创之下,他决定用假死来获得新生。而所谓的“新生”又是什么呢?是他堕入了“真正的人间地狱”。亚瑟初到美洲时,为了糊口他先后做过搬运工、杂役以及在赌场里充当仆人,在一次奉命驱逐一名输红了眼的醉鬼赌徒时,被这名拉斯加水手用一条拨火棍打得浑身上下除了脖子没被折断外,几乎所有的骨头都断了。在被潦草地胡乱拼接上后,落下了终身的残疾。“瘸腿”、“残手”和时时发作的疾病让那么骄傲的亚瑟很难再找到工作,为了糊口亚瑟一度沦为了马戏班子里一名出尽洋相被人嘲笑戏弄的小丑。整整两年的时间,他被浓墨重彩地描画装扮成一个驼背怪物,扮演粗俗下流的小丑以博得观众的嘲笑。

在这样的自我作践的过程中,他感到自己已经彻底失去了做人的尊严和勇气,而他仍然选择活下去。亚瑟尝尽了世间百味,同时也改变了对很多问题的看法。他后来从马戏班子里逃了出来,加入了杜普雷探险队。在五年的探险过程中,他用自己的勇敢、智慧和善良获得了作为人的尊严,以及罗尼等人的友谊。他终于活了过来,好不容易才重新活了过来。与他的生命一起复苏的还有他做人的勇气。回到欧洲后,他成为一名杂志的特约记者,他用犀利的笔对天主教的伪善进行了毫不留情的讽刺,他利用自己特有的敏锐捕捉到政治上风云变幻,他的生命重新被革命的火焰燃烧出激情。

在一次又一次的冒险中,他重新得到了生命尊严的肯定,在与教会的较量过程中,他像匕首像投枪一样直插敌人的心脏。另一方面,他从始至终都深爱着蒙泰尼里,他对蒙泰尼里的爱是如此深刻,以至于恨也成为表达眷恋的一种方式,他在报纸上毫不留情地嘲笑这位主教大人,同时,他又以匿名读者的身份为他所崇拜的红衣主教进行捍卫。很明显,这是他身体里的两个“我”矛盾冲突的结果吧?而那一次,他为了营救战友,明知凶险却毅然前往。果然,如他所料,他碰上了“一个跟他长得一模一样的鬼魂”,于是他被逮捕了。在狱中,亚瑟不愿意再妥协,执拗地要蒙泰尼里在儿子和上帝之间作出选择,蒙泰尼里选择了上帝。牛虻被处决了,蒙泰尼里痛失爱子,悔恨交加,最终精神错乱而死。

十九岁的亚瑟对于蒙泰尼里的爱胜过了一切,而蒙泰尼里的欺骗毁掉了他对于上帝的信仰。他寻求新生,想活在没有欺骗的世间。而此后他所遭遇的一切,让他不得不依靠谎言度日。他的痛苦来源于强烈的自尊,而真正的人间地狱又毁灭了他的自尊。咬牙切齿的恨后面都是刻骨铭心的爱啊,为了爱,亚瑟又一次选择了慷慨赴死。蒙泰尼里呢,他用对上帝的信仰来拯救自己的灵魂,在第一次失去亚瑟后,他陷入了痛苦和绝望之中,那之后的十三年,他用对芸芸众生的大爱来麻痹自己,支撑自己在苦海中泅渡。第二次,也就是最后一次,他在亚瑟和上帝面前作出了抉择,他为了所谓芸芸众生的平安和幸福,牺牲了自己的爱子,饱尝上帝痛失爱子之悲恸。他后悔了,他在淹没自己的巨大悲恸中体会到圣父之悲。进一步,他认识到上帝牺牲爱子之悲痛的虚伪,因为基督耶稣可以复活,而自己的亚瑟却活生生地被自己献给上帝以邀宠,献给基督徒作为祭礼。蒙泰尼里无法承受这巨大的悲痛,亚瑟死后不久他也因“心脏动脉瘤破裂”而死。

十几年前的一个下午,有个女孩子捧了这本书,读着读着不由得泪落如雨、失声痛哭……那个下午,泪水为她的心灵做了洗礼,她仿佛新生,她下定决心一定要勇敢地活下去,将来不管遇到怎样的厄运,哪怕像泥土一样被践踏,也要顽强地活下去。或许,这样的意志就源于牛虻身上的坚韧和不妥协的精神吧?

一个人的爱有多深,怨恨就有多绵长。至亲至爱的人对自己的伤害是最能置人于死地的。虽非己愿而事实是蒙泰尼里亲手铸就了亚瑟的悲剧。亚瑟不肯妥协的性格,也是他遭遇悲剧命运的原因。他把这个世界看得非黑即白,对待别人的错误不懂得宽容,除了尖刻的嘲讽就是玩世不恭地愚弄。对待自己也并不仁慈,于是,他没有给自己留活路。他过于自尊,哪怕在他最挚爱的蒙泰尼里和琼玛面前,他也表现得那么骄傲那么目中无人。他对自己的痛苦难以忘怀,对于别人的痛苦也缺乏设身处地的深刻体会。因为自己遭遇了很多非人的待遇就理所应当去仇视人群吗?智力平庸的人就活该被愚弄吗?为了保护自己就该像个刺猬一样对待朋友吗?即使生命只是个臭皮囊,难道仅仅因为厌恶了人间的丑陋就对它不懂得爱惜了吗?毕竟,还有那么多美好的事物、迷人的时刻。

我认为一个饱经苦难的人,更应该珍惜自己的生命,更值得拥有幸福的人生。我不赞同亚瑟像一个战士、斗士那样悲壮地死去,哪怕它的意义在于揭露宗教的虚伪,为了跟上帝争宠,为了唤醒中宗教毒害颇深的蒙泰尼里。我希望他像一只快乐的牛虻,永远地活着。

一本好书,展示的是另一个世界、另一种人生。它把读者的爱恨悲欢的和书中人物的爱恨悲欢进行沟通交流,让我们的心灵因为共鸣而得到滋养,变得更加丰盈。从这种意义上来说,《牛虻》当之无愧是一部不朽的作品。

《牛虻》读后感7

《牛虻》这本书是我读初中的时候买的,那时候不知道这本书写的是什么意思,而且也看不明白,只觉得这是一本比较个性的书,因此买回家就断断续续的把它看完了,但是脑海里却没有多大的印象。放暑假的时候我无意看到这本书不知是哪来的一股力量,让我一下子又把它看了一遍。

这次学校让我们每人看一本书,想来想去还是觉得看这本比较好,可能对自己的思想境界提升也很快,于是我又一次地拿起这本书,可能是我认真看的缘故吧,觉得当第一眼进入此书开始阅读时,虽不懂文字串联所表达的意思,但是语言的优美已深深吸引了我。

牛虻(亚瑟·勃尔顿)是一个十分坚强的人。他在革命斗争中学会了坚强,并支撑了他的事业。《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作者(伏尼契)以出色的艺术手段,透过跌宕有致的情节(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鲜明生动地塑造了牛虻这个为意大利民族解放忍受苦难英勇牺牲的典型人物形象,体现了意大利爱国志士的刚毅精神及他们对革命事业的无限忠诚。牛虻在革命斗争中逐渐变得坚强起来。

刚出场19岁的亚瑟有点像十六世纪肖像画里的意大利小伙子。“从他那长长的睫毛,敏感的嘴角和娇小的手脚看,身体各个部位都显得过分精致,轮廓格外分明。”而经过革命锻炼之后的牛虻则是“空空寂寞中把他压垮的幽灵似的恐惧、虚幻世界里的幻像,都随产生他们的夜消失了,而一旦太阳光芒四射,敌人出此刻眼前,他便斗志激昂,再也无恐惧可言。”牛虻所有的一切,在监狱执行死刑的士兵则是这样认为的:“他那直剌人心的雄辩,他那无休止的狂笑,他那光明磊落、感人肺腑的勇气,曾像太阳的光芒一样在他们死气沉沉的生活中闪耀。”牛虻变得成熟了、坚强了,成为一个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坚强的牛虻在牺牲前一夜给他深爱的人琼玛的遗书里这样写道:“我将怀着简单的情绪走到院子里去,好像一个小学生放假回家一样。我已经做了我应做的工作,这次死刑判决就是我忠于职守的证明。”当侍卫要给他实行枪决的时候,眼里都是含着泪花,他们太热爱牛虻了,不忍心下手。但是牛虻却是笑着应对他们的,好像这一切已经被他看透,生死对他毫无好处,正因他的心还活着。

与牛虻关联密切,给他巨大影响的人是他的忏悔神父主教蒙太尼里(其实是他父亲)。主教蒙太尼里欺骗了牛虻,从而使牛虻对上帝产生了怀疑。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他认为“上帝是—一只泥巴做就的东西,我只需一锤就能够把它砸个粉碎;而你呢,却一向用谎言欺骗我。”出走前牛虻这样说道。蒙太尼里影响了牛虻的一生。就应说,牛虻的死,他要负大部分的职责。但是在正义和亲情面前,牛虻他义无反顾地选取了正义,为了革命而奋斗!

牛虻,这个理想与追求的化身,没有人能够否认你的传奇。虽然只有这本书我只有读过三遍,或许对这本书的体会还不深,不能够完全明白其中深刻的含义,但是我从中学会了一种精神,那就是坚强,学会坚强,无论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向困难挑战——这是《牛虻》给我的启示。坚信在以后的道路上,牛虻能一向伴我前进,它会是我人生道路上的一个指明灯,时刻引导着,让我不会害怕……

《牛虻》读后感8

很久很久都没有正因虚幻的某件事物或者某个人而流泪了,这次控制不住的抽噎令我明白了我并不是一个冷血无情的人,只是闷骚之至、败絮其外的模样欺骗世人,嘴唇薄约等于冷血这种事在我身上被否定了。

我妈说她年轻的时候看过《牛虻》,我很想问她她当时有没有像我如此——被一种令人震惊的委屈、羞愧与痛心占满了心房,以至于无法控制自己感情的外泄,不知是出于什么我所不知道的内心隐藏着的东西的指使——但是她说已大都记不清了,于是我只好抿了抿嘴唇把那句话在唇齿间来回兜转了几个圈最后有些不甘地咽下了肚子,听着它在我的肠道里发出响亮的震撼我的灵魂的咕咚的噪音。我终是转移了话题,将目光投向道路旁阴暗的模糊不清的树影。

我似乎看得见一个瘸着腿但身着正装,面上有一条醒目的长长的疤痕的年轻人,他的五官称得上俊朗,但是和在一齐却显得不那么如人想象的逗人爱,他踩着随意的散漫的步伐,脸上是毫不掩饰的高傲甚至算刻薄,他的唇口之间总能溢出窥探到人内心深处的罪恶与忏悔的辛辣讽刺,尽管总是真理,但是人们常常不愿提起这种令自己羞耻的旧账,尤其是以近乎嘲笑的形式。他是牛虻,费利斯·列瓦雷士,以前的亚瑟·伯顿。也许在他生命的最后,那个充满泪水与苦难的以前二字能够被一些人所忽略。

但我总是矛盾着的,我不愿意删去那个词,正因太多的苦难甚至能够改变一个人的灵魂,我的心中呐喊着:他已经不再是那个亚瑟了!但是我又不得不关照一下自己已经软下来的心肝脾肺肾,我明知那个孩子--哦,请允许我称呼他为孩子--即使在身体和心灵上伤痕累累、疲惫不堪,改变了太多,却从未改变他对他的神父和琼玛的爱,即使是爱与恨纠结的缠绕,即使是深深压抑在心底的常人想象便觉得灵魂不堪重负的咆哮与泪水,即使是被人鞭打毒骂、被迫把自己的生命与尊严踩在脚底的滑稽,我仿佛恍惚中觉得,他在把他之后的人生当做一个使命来做,仿佛在演戏一般,什么不应出此刻舞台上的台词被他无声地勒住自己的脖子重新回到扎进他满是腐烂发炎伤口的心脏。

一个人,以前信仰上帝的,教养良好干净整洁的人,去了南美,在乱世中体验了真正的地狱,当奴隶,被鞭打的劳工,然后去耍戏班子应征成为一个驼背,或者说怪物、小丑,用畸形与可笑的身体去博得那些大众们的笑声--我不明白这有什么好笑的,但是他说:人们就喜爱看这个。他苦涩得嘴唇发抖。兴许是苦难生活中碰见更加艰难的人时的自豪感与微小的满足感,普通大众们心中所拥有的黑暗的角落在很多时候被挖掘,尤其在那种年代,于是利用机会来发泄来嘲笑,这也许不是他们的错,而是病态的社会的一种趋势,人们被扭曲的灵魂所发生的价值观的错乱颠倒。

琼玛问他:你为什么不抹脖子自杀呢?

他惊奇地望着她。我没有想到你会问我这个,他说,我的工作怎样办?谁帮我做呢?

受尽了命运的折磨,被最信赖的人欺骗,并且在临死之前仍然没有得到他所苦苦挣扎着向残酷的生活讨要、哀求的爱,他所爱的,永远爱的,他曾是那么恨他,曾写文章尖锐地嘲笑他,但是最终正因他放下枪,只为了他颤抖得如此疯狂,最爱的,最恨的,但仍是最爱的--父亲,他这副躯壳的父亲,他的灵魂的父亲,他所敬爱的神父,永远的。

那个红衣主教最终选取了上帝,而不是他。

也许是生活的苦难让他明白了宗教于他没有任何好处,他所领悟到的是上帝高高在上淡然的观看着人间的所有丑恶、悲苦与卑微,仁慈而冷血,博爱而残酷。他体会到的是宗教是人们心中近乎自欺欺人的慰藉,让毫无目的的生活变得有那么一点渺茫的能够朝前看的渴望,神明也许存在,但是他不必须叫做上帝,佛祖,真主安拉,不管怎样说,他并没有真正的解决任何人生命中的苦难。

我是一个喜爱HAPPYENDING的人,我甚至心中有着微微的渴求,兴许那个可怜的列瓦雷士能够最终逃出来,在我看来,没有什么比活着更加美妙了——但是他最终死了,太过于贴合情理的,看多了戏剧性的俗套的故事的我一半理解了一半感到无与伦比的辛酸。

但是我却在流完了眼泪后恍惚觉得,他最后解脱了。从自尊被践踏的苦难的回忆中,从爱恨交织感情从未得到应有的回应中,从一次又一次的冒险心惊胆战中,从痛苦不堪勒紧的皮带与手铐中,从永不停息的令他没有力气站立的病的折磨中,从太过沉重的紧迫的职责中…他一生究竟得到了多少真正的爱呢?他犯了很多错误,但是常常坚持真理成为了他的动力,仿佛他仅为这个而存在。

亚瑟为了青年团,为了上帝,为了琼玛,为了亲爱的神父,为了光明的未来而存在,而列瓦雷士仅仅为了*,为了他所坚持的事业而存在,我几乎能够看见亚瑟的灵魂只有最强烈、最深刻的感情波动残留在那不被侵蚀的碎片中,其他的都化为了绝望所污染的黑色的沉寂。

他最后死了,不用再忍受煎熬,也许对于他是一件好事,正因他早已无惧。

我不得不抑制住我正因他而感到的强烈的委屈与不值。

他兴许是个英雄,兴许不是。

我想到的却不仅仅仅是这个。

《牛虻》读后感9

世界上,不管街道的表面是多么的整洁光鲜,出没于大型商场的衣着规矩甚至靓丽的红光满面的男生与女生,穿着洁白的衬衫的白领坐在空调房里忙碌,香喷喷的婴儿满足地在喝完母乳后响亮的咂嘴,都不能证明整个世界的和谐。有些地方--很多地方,是肮脏而臭气熏天的,孩童们瘦骨嶙峋,肚子正因水肿而显得突兀的奇大;食物是如此的珍重而稀少,很多人只能去舔舐落在地面的雨丝*成的水洼,那么的浑浊;抢劫、偷窃、杀人在白天都能够肆无忌惮地发生,受害者只能无助地捂住脸庞哭泣直至死去;甚至很多人正因没有户口而拿不到社会每个月稀少的能喝些米粥的怜惜的纸钞,没有学习的机会,没有工作,一辈子也出不了肮脏的巷口;七八岁的上十岁的女孩便能够去接客,只为了一天中唯一一顿饭的餐费;母亲没有奶汁喂饱啼哭的婴孩,母子一同丧命的事故几乎是习以为常的小事;生命变得卑微轻贱,横尸在街头巷尾,四五天后发臭了才会有人拖进附近的垃圾堆里,兴许一把火焚烧掉。

这便是角落,有时候角落比正经的街道的占地面积更多。

有些人在享受美味佳肴时,有些人正因饥饿而死亡;有些人生来便能够享受父母的关爱、社会的保护,有些人甚至正因能够死在一张真正的床上而感到感激涕零的幸福;有些人大手大脚地花销着一切,有些人一辈子只能洗三次澡;有些人学识渊博、精心钻研,有些人大字不识一个、举止粗野……

既然生来便没有享受过什么真正的快乐与满足,为什么这些苦难的生命,甚至未出生便胎死腹中的婴孩的灵魂要被上帝所指派于世上,也许正如圣经中所说每个人都是罪人,那为什么赎罪的力度便如此之大差距如此明显?从来没有真正的公平,但是最起码的差不多的起点,只有同样纯净的懵懂的灵魂是一样的。

我甚至能够窥视见那些不甘的冤屈的灵魂在呐喊与哭泣,大声诉说。

我是害怕神灵之流的存在的,但那一瞬我仿佛探知到了什么的存在而变得无所畏惧,我能够确定在那一瞬--仅有短短的一瞬--我变得纯洁而强大,变得洞悉一切,变得异常敏锐,我却没有过多的时刻来抓住自己思想的片段,如飞速播放的影片一般从我眼前滑过,我的记忆力却只允许我抓住零星的点滴。那一瞬过后,除了我所积攒下的思想的碎片以外什么也没有剩下,如同被雨水洗刷过后的天空一般干净,我又恢复了那个怯懦的闷骚的麻木的自我,寒风让我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我的头皮发麻。

有那么一瞬,我是坚信着不幸的灵魂没有理由是不会去伤害他人的,所有的不幸大都是由社会之间的麻木不仁、病态、嫉恨、贪婪所造成的,不仅仅仅是一个人,而是太早以前就潜默化的一种不成文的扭曲的规定,一代会在言行与社交中传给下一代,无论有心或者无意,我们最终放任让那些东西腐蚀我们的毛发、皮肉、血脉与骨髓,真正地融入世界,成为世界。

青春的少年总是抱有着过于完美的遐想与期望,这种感受能够蒙蔽很多人的双眼,直到年少时光逝去,衰老将至节哀顺变之时,放下那么多美丽的梦,在生活中逐渐忘掉自己以前的诺言。

我们不愿承认的罪恶,我们所渴望的幸福结局。

尽管所有伟大的名著,所有催人泪下的流传长久的感情往往是杯具结尾,但是没有一个人在擦眼泪的时候愿意去体会那些东西,他们只是感动着,用手绢擦拭自己的眼角,然后歌颂着伟大,去做与这些宗旨完全违背的事情。

正如我承认牛虻的伟大,但我自己永远不好成为那样的伟大。

我哭过了,然后继续麻木不仁,继续前行,继续着,直到融入这个社会、这个世界,在时光的洪流中成为一份子,直到没入茫茫人海。兴许许多年后,我会对自己的孩子淡淡地提起:妈妈以前也看过很多名著的,只但是大都忘掉了罢了。

我以前问过别人什么不会变

他们告诉我性别不会变。不是的吧。在这个社会中,其实,什么都会变。

物是人非的例子太多太多,有一天,或许变的会是我们而不是他们。

在这仅有的时刻里,有一些东西不知会不会变,只是等着他们慢慢出现,仅此而已。

《牛虻》读后感10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这是开篇首语

亚瑟,一个不会被忘记的名字。第一次阅读,很难和那个强壮而有毛的动物——“牛虻”联系起来。读了,懂了,明了。同一个人,不一样的名字,不一样的灵魂,却摆脱不了“影子”的夹带关联。

这是一个发展在暴力革命与非暴力革命斗争的年代。这是一个新养育革命之间的较量。它并不是一本单纯的革命小说,它的本质隐藏了一个家庭杯具,让人无法忘却却无限惋惜的杯具!

亚瑟,家境富裕娇生惯养的他,是一个内向害羞的男孩,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年轻人。他的生命单纯,完美,犹如湛蓝的天空透彻,不挂一丝浮云。他单纯地喜爱一个人,单纯地吃醋,单纯地参加革命,也单纯地信仰上帝。革命和上帝,是两种不一样的形式的信仰。年轻的亚瑟同时保留两种信仰,是正因他没有被卷入到两种信仰的齿轮之间。

太幸福就是太悲伤的开始。命运就像一个贪玩的恶魔,捉弄着幸福的人。

他被伪善的教士卡尔狄出卖,进而被自己信任的同志和最爱的姑娘琼玛的误解,琼玛一巴掌,撕碎了他的心,陷入了绝望的深渊。然而接踵而至的打击让他内心几近崩溃,原来他是蒙坦尼里与母亲的私生子,偷情的产物。

又这么一个片段写道:他的反映却反常的可怕:“他就是笑,笑,无止境的笑。”这样支离破碎的笑容,反映出之前被出卖,被战友误解,被心爱的人不信任更大的打击。正因他是那么的信仰上帝,信仰蒙坦里尼。他一锤打碎了心爱的耶稣难像,以示与教会的决裂。最终他选取了逃遁,并制造了自杀的假象。

当时,他才17岁。有谁能知道,那样的云淡风轻,稚气未脱的外表下,是一颗绝望的!

掩卷之余,我想正是正因我们有着更大的悲伤,因此对这个世界忍让和不屈服,人们把这称之为坚强。这一连串的打击,造就了之后更加坚韧的牛虻。

接下来就是亚瑟开始了南美洲的地狱般的苦难的生活,他曾在利马被喝醉酒的拉斯加打得几乎送命,并从此留下了残疾。他曾在南美流浪时做过搬工,补过锁,打扫过猪圈,甚至在马戏团做过畸形小丑,所有属于他的骄傲,他的尊严否在脚下被践踏。这是永久的不可磨灭的心灵创伤。但是坚强的亚瑟凭着顽强的毅力,战胜自己,愈挫愈勇的斗志顽强的活下来。历艰多难,回到了让他失去一切濒临绝望的土地,其中也掺杂仇恨和报复吧!

经历了皮鞭与暴力,经历了困苦与艰辛,放下了对上帝的信仰,此时蜕变为尖刻二决绝的牛虻。用支离破碎的心重组生命,(lz13)坚持回来,带着“革命者”的头衔,带着毁灭性的残酷要变本加厉地吧痛苦偿还给他人。他对情人琦达莱尼享有肉欲,但是这个吉普赛女生只是革命者牛虻疲惫时的一只温软枕头而已;而他依旧深爱的琼玛,他态度粗暴地一而再再而三地展示自己的创伤;应对他的生父,他无情地“封锁”了父亲的爱,正因他对那种欺骗一向耿耿于怀;二他对曾是他的好朋友,老师,甚至是父亲的神甫,却不惜用一切来讽刺和挖苦,吧一个个都伤得血肉模糊。但是,他不快乐!有人说,他生前的快乐,是革命的一种符号。

最后,他死了,带着恨,带着解脱,更多的是爱,留下那封信,那首歌,琼玛的悲痛欲绝和他父亲的疯狂乃至死亡。

读这本,我不止一次感觉惋惜,叹息。

人生就是一条单行线,但是笔直的路上却有着分岔口,有的时候探出一步就意味着无可挽回,有的时候探出一步就不肯呢个与自己想要的幸福又交集。他已不是那个稚气,天真,单纯的亚瑟,他是牛虻,他用恨和报复背叛了自己的过去。恨,把他和世界(他所爱的人和爱他的人)完全隔开了,他的世界空荡荡,只剩下不是自己的自己,持续着受伤的姿态。他的疤痕安静二柔和,却又丑陋和可怕。

命运拿起红苹果,放在嘴巴咬一口,咬出了一个缺口——这是他所受到的欺骗和误解;再吃一口,多了一个缺口——这是他在皮鞭和暴力下所受的痛苦;最后一大口,缺口并从此无限期地蔓延——这是他的恨和报复。最后,苹果被缺口“填满”了,牛虻其他的情感宣泄出口被掩埋了,革命成了唯一的道路。但这在这条路上,他的革命仿佛是伤害的影子,两者联系得如此紧密,折磨和刺痛了多少个千千万万的人。成长中的疼痛,和一个蜕变的灵魂,蜕变是有代价的,这就是挣扎,恐惧和锥心之痛。这场革命的本相是残酷的诗,是一丛华丽的恶之花!

我对这本书中的人物充满了疼惜。我疼惜琦达莱尼,牛虻从来没有爱过她,她比谁都清楚,但是她还是那样的爱他,披肝沥胆。琦达给予牛虻的感情,就像她本人一样,带着一种动人,野性和愚鲁的美丽。我疼惜琼玛,他们相爱,却得不到永远,她的误解吧自己的爱人打到地狱,也打碎了他们之间的那根纽带。他死了,她哭了,他的所有痛苦,她此刻也在隐忍地承受着。我疼惜蒙坦里尼,他对儿子拳拳的爱,他的矛盾,他的痛苦。我疼惜他,不管他是单纯的亚瑟还是残酷的牛虻,他一向在痛苦的挣扎中,炙热的爱和强烈的恨,正因灵魂深处的渴望父爱,回忆深处的完美初恋,他显得好孤单。他的命运能够让我们在毫无准备的状况下,留下泪水,能够愿意撕碎自己的去拼贴他的人生,把自己的幸福像阳光一样分给他,但是我们却羞于自己的渺小和平凡。他的美,是荒凉的美,荒凉到骨子里,却又一些暖意,坚强,顽强的毅力,执着。他像黄昏,“只是近黄昏”的叹息,被他诠释的让人疼让人爱却无法恨起来。也只有这样的男子,才能把悲伤渲染成浓烈的血色和淡淡的疼痛。我疼惜没一个人,他都都是站在时代的船上,他们看不见前方,只能随波逐流,他们无法拥抱,只能把自己层层包裹,然后互相伤害。

其实我们都是在欺骗和被欺骗中去圆滑去世俗,以往生命中的过客也都来去匆匆地去寻找所谓的归属。但是完美的结局和破败的收尾,只在几个音符的婉转间。亲爱的朋友,请坚信,想记得,即使世界末日的时候,也要发奋看见瞳孔里的幸福,不好让这个世界又那么多错过的爱,又那么多上演又落幕的杯具。

伏尼契夫人那忧伤和浪漫的结局震撼着我的心,让我感受到牛虻的那种爱的痛恨,这种痛恨是正因以前挚爱,并且此刻同样热爱。这种痛恨,比爱更疼,比爱更暖。如果我也站在那个时代,我会对牛虻说:“你的命运尤为令人沮丧,于是,你施展恶魔的戏谑和伎俩,披上魔鬼的衣裳,但一切都枉费心机!你的眼神,依旧露出神圣之光!——尼采”!我们都要淡淡的浅唱,我的青春也不是没伤痕,是明白爱是信仰的延伸。

《牛虻》读后感11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合上小说《牛虻》,我己是泪水涟涟。我被这本外国名著深深打去着,回顾牛虻的一生,我眼前仿佛是一条波涛汹涌的大江,义无反顾地向大海奔去。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时代下惊心动魄的故事。他被最依靠的人欺骗过,被最爱的人伤害过,即使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身躯在甘蔗国卖苦力,甚至当一名杂耍戏团的小丑,牛虻始终没有放下追求。我耳边回响起亚瑟坚定的话语:“献身于意大利,帮着她从奴役和苦难中解放出来!”牛虻,是真正的勇士。

思绪混乱中,他猛地拿锤子砸向房间墙壁上的十字架泥像,随着轰隆一声巨响,破碎的雕像落在他脚边。他放下锤子,似乎突然清醒了,说:“这么简单,我真是一个白痴。”

这是《牛虻》中的一个片段,也是另我印象最深的一个。读完这本书,发现此书有很鲜明的时代背景,很可惜我们的历史课只能一笔带过,我也一知半解,但是总算读懂了一些东西。

当时,年少气盛的牛虻正受到一次强烈的打击,这甚至使他试图自杀。他的心里十分矛盾,甚至没有颜面也不想再应对任何一个亲人朋友,还有他的信仰,束缚了他、出卖了他……他似乎就被宗教、被上帝这个无形的网网住,没有方向。在我看来,此举则是他的转折点,使他从一个脑子不拐弯的少年,成长为一个机智无畏的领袖人物。

这是推翻过去的一锤。当时的状况,似乎是教皇为最高统治,也就是说,宗教是最为权威的力量,只是那是个已经腐朽了的政体。牛虻此举,挑战权威,挑战落后,就好象我泱泱大中国推翻无能清政府统治的那一刻一样。这一锤,表现了一个年轻人对真理的执着追求,也表现了腐化的东西终将被淘汰的规律。

既是历史规律,又已跳出牛角尖,找到光明还难吗?自然是很简单了!那么最应当注意的,就是持续宏观的看待问题,不被教条禁锢。我想,试着从事物的根本入手,就能做到这点,就能把问题变得容易,就好象法律条文都是源于法理一样。找到根本,找到路。

从根本入手解决问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就应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对我来说,分析语文语段,就就应从文章主旨入手思考。当我们这么做了以后,我们会发现,原来这么容易。

不能没有独立的精神,失去了精神,人就不能成为真正的人;人也不能失去信仰,失去了信仰,人在这世界上就是一具行尸走肉。信仰是精神的支柱,祟高的信仰如同一盏指路明灯,赋予人无穷的精神力量。小说的封面上定着:影响三代中国人的外国小说。这天我以第四代人的眼光读这本小说,依然有强烈的共鸣:任何人,任何社会,任何时代都需要这股精神力量。小说《牛虻》留给后人的精神财富是永恒的,它将影响一代又一代的人。

如今,牛虻己是英雄的化身,然而在作者笔下,他并不是一个完美的毫无瑕疵的英雄,而是一个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人物。无法调和的仇与恨,感心肺腑的感情,矢志不渝的追求,贯穿牛虻的一生,正正因如此,牛虻的形象才具有极大的感染力。

《牛虻》读后感12

故事的主人公牛虻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以前天真地人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完美。名义上他是勃尔顿与后妻所生,但实则是后妻与蒙太尼里的私生子。牛虻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精神上很不愉快,却始终不知道事情的真相。牛虻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己的关怀。但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看到了自己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反动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他被最信赖的人欺骗过,被最爱的人伤害过,即使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身躯在甘蔗园卖苦力,甚至当一名杂耍戏团的小丑,一个活生生,苦苦挣扎的人的灵魂,系在那个扭曲的身躯里,被迫为它所奴役,想想它在众人的面前瑟瑟发抖,羞辱和苦难使它透但是气来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青年意大利党争取民族独立的思想吸引着热血青年。牛虻决定献身于这项事业。在一次秘密集会上,牛虻遇见了少年时的女友琼玛,悄悄地爱上了她。在罗马,警方的密探卡尔狄成了新的神甫。在他的诱骗下,牛虻透露了他们的行动和战友们的名字,以致他连同战友一齐被捕入狱。他们的被捕,连琼玛都以为是牛虻告的密,在愤怒之下打了他的耳光。牛虻痛恨自己的幼稚无知,对神甫竟然会出卖自己感到震惊,同时得知蒙太尼里神甫原来是他的生身父亲,他最崇仰尊敬的人居然欺骗了他。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苦之中,几乎要发狂。

他一铁锤打碎了心爱的耶稣蒙难像,以示与教会决裂。然后他伪装了自杀的现场,只身流亡到南美洲。在南美洲,流浪生活磨炼了亚瑟,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是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牛虻了。此时,他又遇见了琼玛,但琼玛已认不出他了。牛虻和他的战友们用心准备着起义。在一次偷运军火的行动中被敌人突然包围,牛虻掩护其他人突围,自己却正因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现而垂下了手中的枪,不幸被捕。牛虻的战友们设法营救他,但牛虻身负重伤,晕倒在越狱途中。敌人决定迅速将他处死。前来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图以父子之情和放下主教的条件劝他归降;而牛虻却企图打动蒙太尼里,要他在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做出抉择,但他们谁都不能放下自己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自己也痛苦地发疯致死。

刑场上,牛虻从容不迫,慷慨就义。在狱中给琼玛的一封信里,他写上了他们儿时熟稔的一首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虻!至此,琼玛才豁然领悟:牛虻就是她以前爱过而又冤屈过的亚瑟。

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成长,是艰难的啊。就好像一群小鹿,谁有勇气,谁跑得快,谁就活下来;否则,就被淘汰。挫折中是难免要流眼泪的,擦干了,站起来,就长大了,坚强了。用牛虻自己的话说,他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感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能够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期望永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就应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牛虻是个强者,真正的强者!

《牛虻》读后感13

今年暑假,我把两篇大考前没看完的小说—《牛虻》、《百年孤独》给看完了,使我有了比较深刻的印象,但使我看完这本书的是我书架上的一本书—《逸间趣事由来》……那天,我觉得没事就在书架上寻起书来了,我突然发现一本书,书名为《逸间趣事由来》我看了一下,发现目录中写了《牛虻》这本书的书名由来,使我再次想深刻的去理解牛虻这本书。书中写道:古希腊著名的哲学家苏格拉底,于公元前399年被法庭处以死刑,罪名是用哲学腐蚀青年。临刑时,他说:“只要我活着,我就坚决不放弃哲学研究。真正有意义的行动是不应该考虑生命的危险的,我被神遣到这个城市来,好比是马身上的一只牛虻,职责就是刺激马赶快前进。”这番话强烈地震撼了后世爱尔兰女作家伏尔契的心灵,她为苏格拉底忠于信仰,宁死不屈的崇高精神所感动,当她反映意大利人民小说初稿之后,把自已小说中的主人公取名为牛虻,又用这名字作小说的书名。读了这篇文章,我深深地感到《牛虻》这本书原来是这样来的。

苏格拉底真的是太伟大了。书中主人公牛虻,在知道他最敬爱、尊敬的神父欺骗了他,神父本来是牛虻的父亲,但却一直不说是牛虻的父亲,这一件事使牛虻的心灵受到了沉重的打击,他再也不相信神父,因为神父欺骗了他。他不愿在这块伤心地。于是他决定离走他乡,来到了另一个陌生的地方,一个没有人认识他的地方。在那,他为了生活,在酒店做过工,在酒店里他和客人产生冲突,被人打断了手指,在马路上要过饭;才20岁的他,身上瘦骨如柴,因此常被人们打,他的脚被人打瘸了,再也不像以前那样灵活了,走起路来常常时不时的一拐一拐的,但他不闻不语,他相信人只要永往直前,一定会胜利的。他的那种自强不息的牛虻精神,迫使他奋笔写了许多文章,一发表他的文章就红了起来,总统、将军、作家、百姓都十分喜欢,在读者的欢呼中,使他成了文学家,使他成了那城市的明星……

我要学习这种在许多人看不起你时,而你却用心去做你自已的事的伟大的牛虻精神。记得有一次,我去少年宫学二胡,那是我第一次学二胡,没有一丝二胡基础的我,却被一心要使我成才的爷爷,让我到二胡基础班学习二胡。刚开始,班里的人有些也学过一学期,甚至二个学期,他们凭自已已学过的基础常来欺压我们这群刚开始接触二胡的学员们。但我却一直相信,“天生我才必有用”这句千古不变的哲理,当我想起《牛虻》这本书的主人公的牛虻精神,我决定不理他们对我们说的一言一语;我只有用心拉二胡,让我的实力来证明我能行吧!不错!经过我一学期的努力,我也拥有了属于自已的良好基础。使那些学员们再也不小瞧我了。相信我吧!同伴们!相信牛虻精神,你如果做牛虻精神,那不就能笨鸟先飞了吗?每个聪明人都有自已的缺点,但他们也都在别人已经认为自已很好的情况下,改正自已的缺点,这才是聪明人啊!这才是牛虻精神。牛虻的职责就是刺激马儿快快前进。

《牛虻》读后感14

终于看完了《牛虻》。这次我是全身心地投入,从头到尾一字不漏看完的。

我不能想出有任何其他的结局来取代这一看似注定的悲剧。深沉的,有如宿命一般。虽是肉体的毁灭,却是灵魂的永生。我不能记起看过哪部小说有如此震惊、痛苦、惶惑而又释然!结尾我读了几遍。初读后是极其悲哀的,却似乎是哀叹命运对人的无情捉弄。真是让人难以置信,却是现实,是黑暗的现实。因而,它的悲剧是无法挽回的。虽让人扼腕,却也是最好的结局。读后把全书联系起来深思之后,我深深地被震撼,震撼于一个人的坚强。这更像是一曲伟大英雄的赞歌,一个身体被锤子击得支离破碎,而精神上却比别人坚强的人,难道不值得赞美吗?

“无论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快乐的牛虻。”他,算是经历了世上所有的灾难,拖着残损的躯体,却始终快活。因为他看到了希望,看到了他活下去的目标。他不是一个懦弱的人,他把精神上的巨大痛苦深深埋在心中,把他的爱与怨恨一并埋葬,直至末日降临。他对主教深沉的永远无法化解的爱与恨困扰了他一生,也成了他悲剧的根源。神父是他一生最敬重最信赖的人,他曾经奉为神明,直至最终忍不住向神父告别时,他还是满怀希望。可是神父辜负了他的爱,“杀死”了他。在他心中,这一切也是情有可原的,是预料中的事,他如同飞蛾赴火般“成功”地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在这一悲剧中,另一个人,却不禁引起我的尊敬与伶悯,那便是蒙泰尼里教士。他生平也许只做过一件错事,但他却虔诚地用他的一生来忏悔。他是众矢之的的“敌人”,却因慈爱善良而不失为一个圣人。圣人千虑,必有一失。我想造成他一生悲苦的也许是年轻时犯下的那桩“罪”。这桩罪所付出的代价也太大了!他同牛虻两个人一生的幸福和最后的毁灭,同类的故事在教会世界中并非少见。如《十日谈》中所述,一个教士如不犯七宗罪中的任一条,反倒是不可思议的了。也许,正因为他是个如此善良的人,便注定他要负“债”一生。他与亚瑟母亲都是善良而虔诚的人,这便也造成了亚瑟天性悯人,嫉恶如仇,坚持正义不动摇的性格。他最终的选择是合情合理的。如果换上我,我也必定做出同样的选择,不得不把自己最心爱的人送上断头台,最终导致自己的精神崩溃。当他领悟到现实真相后,他悔恨不已,在他疯狂地砸下圣像之后,他选择了死亡。这也是他最好的归宿。于是,他也如牛虻一样获得了解脱。他最终跟随心爱的儿子去了。余下的人们,我想他们都将继承他的遗愿坚定不移地走下去。要革命少不了流血,能让“圣子的鲜血”唤醒那些沉睡的民众,这便是那些仁人志士肝脑涂地而在所惜的原由。

琼玛也是个极让我尊敬的人。她的沉着冷静,她的坚定不移和深明大义,都无愧于牛虻对她的执着的爱。然而,她也承受着多年的悔恨。她永生也忘不了那个从童年时代就一直印在脑海中的名字。逝者已矣,生者可追!我相信琼玛会更加执着地顽强地战斗下去。前进吧!为了自由。——

《牛虻》读后感15

在读过的小说中,伏尼契的《牛虻》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书中的主人公牛虻更是让我感觉到震撼……

亚瑟,书中描写道:他身体十分单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没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一定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但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

牛虻,书中又写道:

费利斯。列瓦雷兹,绰号牛虻。

年龄:大约三十岁;

籍贯:不详,大概系南美人;

职业;新闻记者;

矮个子;黑头发;黑胡须;皮肤黝黑;蓝眼睛;前额:既阔又圆;鼻子,嘴巴,下——;

对了,这儿:‘特征:右脚跛;左臂弯曲;左手少了两指;脸上有最近被马刀砍伤的疤痕;口吃。下面还有一句附言:‘精于枪法,捕时要加以注意。

大概没有人会想到,那个曾经的俊美少年会变成最后这“丑陋”的模样,这或许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动,就是因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许多方面的“冲突”。这就应验了文学评论家勃兰兑斯说过一句名言:“没有冲突,就没有悲剧。”这“冲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冲突,或者是爱情与理想的冲突,而由于这些不能调和的冲突,就爆发了惊心动魄的悲剧。

这许多的冲突中每个都耐人寻味,每个都动人心旋,每一个冲突都把牛虻带向悲剧。可我无暇仔细体味这些冲突,因为我在被他的那种精神感动着、震撼着……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这是开篇首语。本书的精华所在,文章的点睛之笔,也是牛虻和琼玛小时侯一起学的一首小诗,是文章的结晶。

的确,牛虻精神是永不泯灭的。在宇宙的每个角落都会有这样的人存在。牛虻精神是人类的一种精神的象征。

无论在牛虻那个战乱的年代,还是如今这和平的时代,牛虻的执着,坚强,顽强的毅力和面对敌人视死如归的精神都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发扬的。

我知道你们这些留下来的人团结起来,就会给他们猛烈的反击,你们将会实现为之奋斗的宏伟大业。至于我,对待死亡就会怀着轻松的心情,走进院子,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孩童。我已经完成了我这一份工作,死刑就是我彻底完成了这份工作的证明。他们杀了我,因为他们害怕我,我心何求。这是封面上的一段话。足见牛虻的伟大。他用一生的时间和恶势力作斗争,把自己的青春和热情毫不吝啬地献给了意大利。献给了他深爱的与之无关的人民。而面对死刑表现得从容不迫甚至让执行枪决的军官士兵都不寒而栗。面对手无缚鸡之力的牛虻,他们显得多么狼狈不堪!就连枪决的士兵都舍不得下手,一心想着是身旁的人射死牛虻的,最后竟有个士兵甚至没有开枪。牛虻就是有这个力量,能让他的敌人也受到感染。在他身旁的人,都会感受到他灵魂的魅力。并受到他的熏陶和感染。哎,这样一个好人还是被乱枪射死了,可就连最后一刻,他都不忘和敌人斗争,最后一刻他也是胜利的。他的敌人都怕他……

牛虻是在其生命中最爱的两个人——神父蒙太尼里和女友琼玛的双重伤害下、其内心承受着非人的炼狱般折磨中流浪到南美洲,度过了地狱般的十三年。而后再出现在意大利的他已经成熟了,已经是老练的“牛虻”,成为一个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转眼看看现在的我们,80后的我们,被人们喻为“草莓族”的我们,莫说是受到生命中最爱的两个人的双重打击我们有没有勇气重新站起来,就是遇到挫折也会让许多人放弃前进去选择逃避!这是多么鲜明的对比啊!

生活在和平的年代里,我们缺少的或许就是一种牛虻精神——执着、坚强、顽强的毅力和战胜自己、愈挫愈勇的斗志!或许这时的我们真的应该学一下鲁迅先生的“拿来主义”,把牛虻精神拿来,将它溶于自己的思想中,为自己所用,改变80后“草莓族”的现状,将自己变为 不仅外表光鲜亮丽,内心也坚强无比的“转基因草莓”吧!

《牛虻》读后感16

做一只百折不挠的牛虻。

真正意义的行动不应考虑生命危险。我被神派到这座城市来,好比是马身上的一直牛虻,其职责就是刺激它尽快前行—这是苏格拉底《对话录》里的一句。这是对《牛虻》这本书的评价。

无论我仍然活着

还是我依然死去

我都是一只牛虻

愉快地飞来飞去

这本书是受“保尔”所荐,我才开始读的。它的作者是——艾捷尔·丽莲·伏尼契,这著作影响着千万人的一生,包括我。他的主人公是亚瑟——也就是牛虻。

这本书写的是亚瑟在经历重重困难后仍不忘革命,坚持革命,在他被抓入狱后,许多人认为他已死,但他又重现江湖,不顾家人反对,在劳伦佐·蒙太尼里的帮助下坚持革命。他把自己命名为牛虻,因为他有牛虻的优秀品质。

我记得他在被枪决的时候的一个段落,因为他坚强的品质令我记忆犹新:“一颗子弹打歪了,擦破了他的脸。另外一颗子弹打在膝盖的上部。牛虻站在那,冲他们笑。他们惊恐万分的瞅着已经被他们枪决,可是没有被杀死的人‘上校,你带来一只蹩脚的行刑队!我来瞧瞧能不能把他们调教好。行了,伙计们!把你的武器抬高一点!你们都准备好了吗?那么来吧!预备——举枪——’‘射击!’上校跑上前抢先叫喊道。又一阵乱七八糟的射击。烟雾渐渐散开,随后冉冉升起,汇合到晨曦之中。他们见牛虻已然倒下,发现他竟然还没有死。他摇晃着站了起来,接着便向一边躺在了草地上。‘他是不是死了?’上校轻声问。狱医低声答道,‘我想是吧······感谢上帝!’‘感谢上帝!’上校又说了一遍,‘总算结束了!’蒙太尼里来到院内,木然看看前方。‘主教阁下!请你一定要原谅······枪决刚结束,尸体还没······’‘哦,我的上帝!’一个士兵忽然喊叫起来,军事长官及时回头去看。是的······草地上那具血淋淋的、模糊不清的身躯又一次开始挣扎,而且开始呻吟。牛虻倚着医生的膝头直起身体,瞪大眼睛直瞅着十字架······”

牛虻这种坚强的毅力,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也只有具有牛虻这样的品质,才能在无数子弹穿过身体的情况下,鲜血将要流尽的情况下仍然顽强不屈的站立起来,无所畏惧,更是不怕死神的威胁。

读过这本书后,我才知道,我们所有的困难加起来,在牛虻眼里都是那么微不足道,我们只有学习牛虻那种刚毅不屈的精神,不屈不挠,从不认输······才能在接下来的生活中有所表现

《牛虻》读后感17

当第一眼进入此书开始阅读时,虽不懂文字串联所表达的意思,但是语言的优美已深深吸引了我。牛虻,这个理想与追求的化身,没有人可以否认你的传奇。

故事一开始是发生在比萨神学院。书中描写道:他身体十分单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没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一定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但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大概没有人会想到,那个曾经的俊美少年会变成最后这“丑陋”的模样,然而我想,这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动,就是因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许多方面的“冲突”之故。这就应验了文学评论家勃兰兑斯说过一句名言:“没有冲突,就没有悲剧。”

这“冲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冲突,或者是爱情与理想的冲突,而由于这些不能调和的冲突,就爆发了惊心动魄的悲剧。亚瑟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当他进入比萨宾查大学以后,神父即比萨神学院长蒙泰尼里常常给他讲解哲学,并且和他一起读书、学习,他们相互信任、尊重,亚瑟非常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己的关怀。

然而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亚瑟决定献身于争取民族独立这项事业。当时蒙太尼里调到罗马当了主教,警方的密探卡尔狄成了新的神甫。在他的诱骗下,亚瑟在忏悔中透露了他们的行动和战友们的名字,以致他连同战友一起被捕入狱,出狱后,他得知蒙太尼里神甫不仅是出卖他的叛徒,更是他的生身父亲!他最崇仰尊敬的人居然欺骗了他!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痛苦之中。他一锤打碎了心爱的耶稣蒙难像,以示与教会决裂。然后伪装了自杀的现场,只身流亡到南美洲,这大概是整本书中最大的冲突,牛虻与他父亲蒙太尼里,这不仅仅是政治上的冲突,更是信仰上的不一。亚瑟在17岁时,明白了上帝只不过是一尊用榔头就可以敲烂的泥塑,他最亲爱的padre骗了他,上帝不是慈悲的,人能依靠的,只有自己。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可是他知道,无论如何,他还是爱padre,他不恨他,只要padre能够在余生好好爱他,他就会满足,他就会幸福。可是蒙泰尼里没有这样做,他的选择依然是上帝。

蒙泰尼里是看着自己的儿子死去的,是他亲手杀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儿子之间,毅然选择了虚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弃了自己那么可怜又那么需要爱的儿子。作为伟大的红衣主教,选择上帝是理所当然的,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他注定是慈悲的,他注定可以接受所有人的忏悔,而他能做的,也仅仅是接受忏悔而已。他并不能为人们做什么,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亚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直都不懂,他这样对待自己的儿子,是多么得不公平,可是他却不了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里只有那个空洞的上帝。在牛虻死后,神甫也被这对与错所纠缠,他痛苦,他无奈,最终,伟大的红衣主教还是疯了,还是死了,死在痛苦交加中。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没有因为他的忠诚而对他忠诚。他是以这样一个丑陋的姿态,结束了一生。那么,蒙太尼里,你有醒悟吗?当你必须面对天堂抑或地狱里的那个上帝时,他又会说什么,你还爱上帝吗?还坚持自己的信仰吗?你会后悔,一定会。你用儿子换了上帝,所以你永远也找不到自己心爱的儿子了……这是无可避免的冲突,无可奈何的宿命,父亲与儿子,这对本来应该站在一起的至亲,却不得不刀枪相向,在生与死中选择,但是无论选择哪一边,都是悲伤的结局,都是无可挽回的境地。

作品在围绕这这个大冲突中,还穿插着很多小冲突,比如牛虻和他的爱人琼玛之间,那更是包含著错综复杂的矛盾,琼玛以为他是告密者,一个巴掌把他从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难,他全忍了下来,终于,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见到了琼玛,他们相爱,却得不到永远。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时间,她也痛苦着。而正当她知道他还活着,她可以释然,她可以渐渐忘记自己曾经的错误时,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除此之外,牛虻和琼玛之间还有政治的误会,有爱情的妒忌,有吉普赛女郎的插入,有琼玛另一个追求者的失望等待等等。但是,正是因为着重重的矛盾,这一波一波的冲突,全都在在牛虻的身上集中,所以这个悲剧就更加的悲怆,更加的.易于产生共鸣,让人感受的更加真切。

我想,最震撼的应该是最后牛虻留给爱人琼玛的遗言吧,那也是他一生的写照——不管我是活着还是已化作亡灵回城,更觉自负。

《牛虻》读后感18

《牛虻》这本书,是一个朋友去旅行带回来给我的。当时拆开,就在扉页写了:“愿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可是当时忙于备战考试却并没有一口气读完,而是在两年后的暑假工中慢慢将它录入脑海……

从“亚瑟”到“牛虻”,是时隔13年的苦难磨砺,是一个信奉上帝青年到想要推翻宗教信仰的革命者的转变。他因为不小心透露了组织的秘密而被心爱的人打了一耳光而伤心,后来又得知自己是自己深爱的神甫的私生子的双重打击下,他选择了假装死亡的方式消失,离开爱情与亲情。

异乡的生活根本就不叫生活。在南美洲他过着非人的日子,在甘蔗园当苦力,为了一口饭成为被人戏弄嘲笑的小丑,在船上被毒打乃至毁容,在回到国土以至于他深爱以及爱着他的两个人都无法认出他。他受尽肉体与心灵的摧残,但在这个过程中,他却是变得更加强大,犹如“凤凰浴火,涅槃重生”!所以,在他回来之后,他成了笔锋犀利、干练冷酷而无所畏惧的列瓦雷士!

他投身于革命,不仅因为他对教廷充满仇恨想要换回父亲,而且他想要“献身于意大利,帮她从奴隶和苦难中解放出来!”所以他一直坚持下来,他自己也说过:“如果我自杀了,我的工作怎么办?谁来替我完成?”他的崇高信念与精神感染鼓励了许多人。但他最后还是因为对神甫的爱而放下了枪被捕获,这令很多人心痛!那些给他行刑的士兵是那么地爱戴他,握着枪的手发抖,把子弹打偏……但他最后还是离开了人间……神甫在牛虻死后,才后悔莫及,后悔选择上帝放弃了需要他的自己的孩子,他最后也逼疯了自己。到了这里,宗教在主教心里慢慢退去,这也暗示着牛虻的牺牲没有白白浪费。

而最后,牛虻在给琼玛的信中写到:无论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快活的牛虻。“琼玛知道一切后,也落下了泪,爱的人又再一次死去。或许从一开始注定是悲剧。

但世人知道,牛虻虽死,他的精神却长存。

《牛虻》读后感19

这是一本激情小说,一部心灵史诗——《牛虻》。在寒假期间,我阅读了《牛虻》这本我久已盼望一读的文学名著。读了之后,我的心激动不已,情不自禁地写下了这篇读后感。

不过还是先回顾一下主要内容,整理一下因激动而冲昏了头的思绪。主人翁青年亚瑟因少年不更事而泄露组织秘密,换了心爱的女友琼玛一记耳光,无比懊丧。接着,他又得知自己竟然是所崇拜的神父的私生子,因此陷入迷茫甚至绝望。他制造了投海自尽的假象,从此流亡南美。十三年后回国时,他已成为革命者牛虻。一个为意大利的自由而战斗的斗士归来,意味着他此生再无安宁。最后,为了理想,牛虻割舍了爱情和亲情,也舍弃了深爱他的吉卜赛女郎倚达,舍笑走向刑场......

此时的牛虻简直生不如死,欲哭无泪。他失去了幸存在自己内心深处的一线希望,失去了曾经与他朝夕相处的琼玛对他的那份最纯真无瑕的爱情,也失去了在他近乎绝望时与他同甘共苦,一起出生入死的倚达。他什么也没有了,两手空空,他什么没有了......

可是!他留给世人唯一是最珍贵的无价之宝是那永不坠落的斗争精神!在当年哪个兵分马乱,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社会,他就像一颗闪闪发光的金子,用他微弱却能给人希望和光明的亮光,照亮着这个社会的某一个角落。可惜它却被丢弃在一个不太显眼的死角里,深深地埋藏着,它在那里沉睡了好久,好久,好久......

革命胜利后,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焕然一心的新社会迎来了第一个春天,这时人们在改革建设中不经意见发现了它的存在。是金子总会发光的!它依旧不逊当年那种豪情气壮,一心只为革命的金子精神!这时,往日的记忆和永不忘记的真实故事一幕幕地揭开了......

其实像牛虻一样不畏牺牲,有着悲惨,曲折不堪的命运的人不胜其数。在我国的刘胡兰,黄继光,邱少云,雷锋,董存瑞等人都是在保卫国家,视国如家,英勇抗战中光荣牺牲的英雄好汉,他们同牛虻一样,都是受我们这一代青年人普遍崇敬和爱戴。

其实,当今时代,同牛虻那个时代有了很大的不同,现在的生活未必再要求我们像牛虻当年那样为表示反抗,不顾自己宝贵生命或者是六亲不认,大义灭亲,如果你是这么人文,那你就是大错特错了。曾经有一个女孩她因为不满意老师对她不闻不问,漠不关心,居然想召集全班同学集中配合她,专门在老师上课时闹,甚至她还想到校长室告老师,事后在接受学校的批评时,还强词夺理,振振有声地说:“我这是在发扬牛虻精神!”他荒唐了!我想当今的我们应该真正读懂作者的一片良苦用心。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同时,我们应该把牛虻那种为人类的进步和解放而无私奉献;把崇高理想和每一个具体行动结合起来,脚踏实地,埋头苦干;把不畏任何艰难险阻,百折不挠的精神,仍然作为我们强有力的武器,把我们的家园推向更美好的未来!

牛虻的崇高精神将伴随我一生,鞭策我抓紧每分每秒的时间,去做一些有利于人类发展的事,同时也使我的精神生活得到充实。

《牛虻》读后感20

《牛虻》是一本革命小说,《牛虻》一书的作者是爱尔兰的女作家 埃塞尔.莉莲.伏尼锲, 埃塞尔.莉莲.伏尼锲是一位颇有传奇特色的爱尔兰女性。她生于爱尔兰科克市。父亲乔治.蒲尔是个数学家。她年幼丧父,随母亲由爱尔兰迁居伦敦谋生。1882年,她得到亲友的一笔遗赠,只身前往德国求学;1885年毕业于柏琳音乐学院;其间曾在柏林大学旁听过斯拉夫学课程……直到1897年, 埃塞尔.莉莲.伏尼锲的《牛虻》出版。

牛虻一典,最早源自希腊神话中河神之女伊俄的故事。万神之主宙斯爱上河神之女,由于惧怕天后赫拉的报复,便将美女伊俄化身为一只白牛放逐于天河之滨。嫉妒成性的天后化身为一只牛虻去攻击牛犊,使她颠沛流离。最后受尽磨难的伊俄来到非洲埃及,才恢复了人形。这里由天后化身的“牛虻”无疑充满着“嫉妒与复仇”的意味,这暗合了小说的主旨,以及故事发展过程中“嫉妒与复仇”的相关情节﹕

早年身为大学学生的亚瑟出于对琼玛的男友、同为革命同志的波拉的嫉妒,在向神父忏悔爱情时,泄露了革命党人的秘密而铸成了终生大错。同样,“牛虻”一喻也隐含着后来的革命者牛虻以一系列颇为极端的方式,猛烈地攻击曾经对他隐瞒真实身份的生父蒙泰尼里神父、出卖过他的天主教会,以及因误解而抛弃他的女友琼玛,以报复当初所遭受的蒙骗和侮辱,并重新找回早失去的个人尊严。

同时,“牛虻”的神话或多或少蕴含着一系列“变形”的母题,与此相呼应,在小说《牛虻》中,早先年轻英俊的亚瑟,十三年后变身为面目恐怖的神秘人物牛虻,无论是他的外表还是内心都发生了惊人的变化。另外,他在海外流亡的岁月里不断改变职业和身份;在回到意大利以后,他不断乔装改扮自己,以投身于各种充满风险的地下革命活动。这种化身和变形,不仅是敌人对他真假莫辨,而且他当年的爱人和亲人有时也无从分辨。这一系列包含在小说中的富有神秘性和悲剧感的浪漫情节,不能说不是“牛虻”这一文学原型所赋予主题的应有之意。

通读《牛虻》,人们不能不说,小说主人公其实就是一只苏格拉底式的“牛虻”。在他身上,不仅体现出智慧、勇气和飞蛾扑火般的执著,更体现出一种深沉的、甚至在普通人看来不少有点另类的爱国主义情怀。

《牛虻》读后感21

此书的亮点固然是有的,牛虻的讽刺话语令人印象十分深刻,蒙坦里尼主教和亚瑟之前的情感表达也十分感人,但是,情节似乎有些过于牵强了,主教并没有出卖亚瑟,亚瑟从一个虔诚的神学院学生转变为一个歇斯底里的反基督徒,他的本意其实是为了报复他的父亲——那个爱他但又担负社会责任的父亲,这不能不让人觉得这出发点有点孩子气,不是吗?那个父亲又犯了多么不可原谅的错误值得他那么的恨呢?爱恨交加是牛虻的精神支柱,为了心爱女人的一个耳光就自暴自弃,这是不是很有些“维特式”的冲动呢?我觉得作者在刻画牛虻的内心方面缺少笔墨,刻画的不够生动,骨有余而肉不足啊。

作者显然是反基督的,但是并没有给我们勾勒出教会的罪恶面,即便是那个把忏悔当作工具出卖亚瑟的神父也仅仅是一个特例而已,除此之外,这部作品再也没有一个正当的理由来抨击教会的罪恶了,这让人感觉似乎有些证据不足,更何况蒙坦里尼这个角色是极其善良的,他把绝大多数的薪水捐献给了穷人,把自己的住处也大部分当作了医院,作者这样描述他,然后又借用牛虻的话语猛烈的抨击教会,感觉有点自相矛盾了。如果作者把蒙坦里尼主教当作一个特例的话兴许说得过去,但是作者没有这样表达。

在文章的结尾,作者安排主教在公众面前公然攻击信众,这点也不是很恰当的,因为并不是人民把亚瑟推上断头台的,真正把亚瑟推上断头台的正是他自己,而这出发点恰恰是为了人民,看似很巧妙,但是不尽然,他为了不背叛“自己的信仰”而牺牲了自己的儿子,但是最后的发言却起到了极其负面的效果,挑战的却是“大众的信仰”,这是很不恰当并不合情理的。更何况,作者安排枪毙牛虻的士兵故意打歪了子弹,这说明士兵是善的,但是蒙坦里尼最后却恶狠狠的鄙视那些虔诚的信徒,这是不是也有些不合情理呢?

我实在是怀疑这部小说应该不应该属于经典文学范畴,在我看来,这部小说倒应该成为一部内容苍白的反基督的工具而已,一部并不怎么高明的宣扬“革命”的工具书——应该这么形容。

《牛虻》读后感22

昨天看《牛虻》正到关键时刻……可是没有接着看下去。因为这个时刻,对于看一个故事来说是最美的,所以我希望它能更长久些。

第一卷,年少的亚瑟是虔诚而完美的基督徒。相信同志,相信意大利的民主,更相信上帝,以及它忠实的奴仆蒙太里尼神父。

第二卷,发生了一个变故,这个变故改变的,不仅仅是亚瑟的人生,还有他那颗原本洁净无尘的灵魂。他有了脸上的疤痕和身体的残疾,有了神经质的口吃和尖酸刻薄的言辞,有了一个形象的新名字 —— 牛虻。他企图忘记过去又绝难摆脱过去,他爱的人也是他憎恨的人。他就是如此矛盾而痛苦的活着,让人不解。

第三卷。

开始写“第三卷”的时候已经距离那个“昨天”半个月了,因这个故事而开始的幽暗心情已经渐渐明朗,看到雨夹雪之后的灿烂阳光,心境清明。

已经有些忘记第三卷讲的是什么了,或者说,整个故事都已经被我渐渐淡忘了。但是可以用一句话概括第三卷,就是牛虻死了。

这个结局让人悲痛,我为此足足消沉了一个星期。可是两个星期以后,我已经回到了自己的生活,就像从来不知道这个故事一样。我不能再说什么,关于信仰,关于死亡。也许就像海明威说的,有些故事进行到后来,你会发现,死是唯一的结局。

我的这个“读后感”写得很没样子,没有中心,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有点对不住小学时代的语文老师。不过真是……两个星期,就已经时过境迁了。新近看完的一本书是毛姆的《刀锋》,四天以后的今天,已然也是时过境迁。

唉,不知道看书为了什么。

《牛虻》读后感23

朋友!你相信有上帝吗?你相信世间有爱吗?你是更相信上帝还是更相信爱?我会选择爱!

故事就在上帝与爱之间徘徊。亚瑟是一个乐观、开朗并富有的男孩,他很早就失去了父母,与同父异母的兄弟生活在一起。他几乎与兄弟没有任何感情。除了母亲,他最爱的人是镇上的神甫蒙泰尼里,他们的关系就像父子一样,因此亚瑟把自己秘密加入意大利党的事告诉了神甫。不料,被神甫告发,好多同志被捕,亚瑟也因此从兄弟口中得知自己是神甫的私生子。他受不了神甫对他的欺骗而弄了一个自杀的假象,只身逃往南美。在之后的几年中,他受到了非人的虐待,腿跛了、胳膊折了、满身的伤、口吃、脸上有刀疤,还带着很重的病。在他明白人性的冷漠后做了一个讽刺性文学家,代号是“牛虻”。并与初恋女友琼在一起工作,可是琼非但没认出他,还很讨厌他,直到他向琼讲述自己离奇的经历。

而神甫做了红衣教主,名望很高,在牛虻因偷运军火被捕入狱时,蒙泰尼里还几次去看他并企图帮他。但牛虻始终忘不了神甫告密的事。就在准备对牛虻行刑的前一天,神甫再次去看他牛虻终于打开了心结,他要父亲在上帝与他之间做出选择。

神父选择了上帝结果,结果,牛虻死了。直至他死后,神甫才明白那一切的神论都是假的,只有爱才是真的,他也因病去世。而书的结尾是牛虻临死前给琼的一封信,信的签名写着一首他们儿时的诗“无论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快活的牛虻。”

读完这本书,我不知是该悲伤还是该高兴,或许是悲喜交织,为牛虻的命运而悲,他究竟遭到了怎样的毒害才变成那样;为蒙泰尼里的感悟而喜,他终于明白了爱的意义,说明他没有被社会的黑暗而笼惑。同时我还为当时社会的黑暗腐朽、禁锢人们思想的枷锁而感到愤恨。

从另一层含义来说,他还告诉我们只有反抗才能夺回本属于我们的自由与思想。追求平等的路依旧很长,这需要我们团结起来共同去奋斗。软弱就像一只生活在地狱中的猫,随时都有命丧黄泉的危险。不要再屈从,不要再容忍,不要再乞求。站起来 ! 夺回本属于我们的权利!

否则,又会成为汪汪历史中的一个悲剧。

《牛虻》读后感24

牛虻出生在一个极为奢侈的家庭,曾经天真地人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美好。但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看到了自己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反动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我崇拜牛虻,因为他热爱生活。他愿活着。就是在妓院里洗碗刷碟,在农场里牵马拉镫,在杂耍班里扮演小丑度日,在斗牛场里干脏活杂活,在矿山当苦力卖命——经受了七劫八难,忍受了难以想象的劳累、痛苦、屈辱,他仍然顽强地活着。而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一遇到挫折、困难、痛苦就万念惧灰。我们“轻视生命”和牛虻“珍惜生命”之间的对比那样鲜明。美国教育家威廉——沃德说过:“生命并非一个发现的过程,而是一个创造的过程。你并不是在发现你自己,而是在重新创造你自己。所以,别急于发现你是谁,而该急于决定你想做谁。”我们之所以一遇困难就有轻生的念头,原因也在于我们太注重“结果”。其实做任何事情,“结果”都不重要,重要的恰恰是被我们忽略地那个“过程”。

爱情是人生最为平凡的情感,有始以来也从未有人否认过它。我也认为如果人生得不到爱情的滋润,那么这一生都将是枯燥而乏味地。本书主人公牛虻与琼玛之间的爱情,是那样的致死不渝,视死如归。可是不管爱得如何惊天动地,在国家利益面前再伟大的爱情也会变得十分渺小,所以牛虻毅然选择了放弃爱情。虽然,爱情是那样地重要,他也不愿意舍弃他最爱的琼玛,可是为了革命他放弃了所有他应有的东西,甚至是人生最为宝贵的生命。

生命是宝贵的。他抛弃了自己宝贵的生命,抛弃了自己与琼玛之间宝贵的爱情,视死如归。他说:他是为了人们能在阳光中漫步,为了那些 “正在抛撒玫瑰花的孩子们”,才饮弹身亡,躺在那“黑沉沉的墓穴中”。这时,我不禁想起了匈牙利爱国诗人裴多菲的那首脍炙人口的小诗:“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这首诗是最贴切不过地概括了牛虻的一生。他的生命诚可贵,但他对琼玛的爱情价更高,而为了个人和整个意大利的自由,他将生命和爱情都抛弃了。他死得其所,死而无憾。正如他临刑前所说:“他们处死我,是因为他们惧怕我。如是,我还有何求?”

牛虻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爱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可以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希望永存!

《牛虻》读后感25

《牛虻》的故事发生在几百年前,意大利人为了推翻奥地利的殖民统治,成立了意大利青年党,进行各种革命活动。十八岁的大学生亚瑟就是它的成员之一。因为接受忏悔神父的诱骗,单纯幼稚的他无意中泄露了党的机密,自己也被朋友误解。于是假装投海自尽,实则通过一艘轮船偷渡到南美。经过十三年的磨难,他由一个神父最爱的学生、虔诚的宗教徒变成了一个坚定的革命者。他以“牛虻”为笔名,在报刊上发表各种讽刺文章,来支持党的运动。在一次起义行动中,牛虻被捕,经受住敌人的种种折磨,最后英勇就义。

小说非常通畅,容易理解,不失为一部经典名著。读完它后,我倒感觉有点像外国版的《红岩》。不过写作的风格是完全不同的。《牛虻》带有意大利人浓郁的宗教气息和女作家细腻、忧伤的叙事格调,和许多中国革命小说是不太一样的。

书中最引人瞩目的,就是亚瑟这个人物形象了。十八岁时,他还是一个单纯天真的爱国青年,神父最喜爱的学生。因为宗教信仰,他无意中泄露了党的秘密,导致自己和同志被捕。出狱后,因为朋友的误解才无奈走上了出国历练的道路。我们无法想象他在南美洲遭遇了怎么样的痛苦,仅凭书中的一些片段来看,那一定是极其难以忍受,不仅是肉体上,还有精神上的——他的尊严也在被人践踏。这些无法想象的痛苦,被亚瑟一一隐忍了下来。痛苦,磨练出了他那坚韧、顽强的性格。他完全变了一个人儿。回国之后,他以像十三年前那样不改的热情投入到革命事业中去,却少了一份青涩,多了一份隐忍。他的语言犀利、辛辣,犹如一把长剑刺入敌人胸膛。同志们形容他是一只牛虻,这再贴切不过了。他像一只牛虻,叮得敌人瘙痒难忍,不觉露出了丑陋的真实面孔,暴露在世人面前。怪不得敌人对他又恨又怕,语言啊,永远是最具有威力的武器。

读《牛虻》,我们可以学习到亚瑟那坚韧不拔的顽强性格,以及对国家、事业的满腔热情。这些优秀的品质,足够我们受益终生。

《牛虻》读后感26

说到阅读,让我想起《牛虻》这本书,我在二年级的第一学期读了它。

我记得当时我在读奥斯特洛夫斯基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部杰作,然而,主人公保罗在身体疼痛时,回答的话却是“你可以读《牛虻》这本书”,所以这本书引起了我无法控制的好奇心。最后,正如我所希望的那样,我读了《牛虻》,并被它引人入胜的情节迷住了……

主人公亚瑟让我敬佩。十八岁的亚瑟从小缺乏父母的照顾,和哥哥住在一起。但后来发生的一件事颠覆了他的日常生活。他被一个伪君子诽谤,后来又因为神父调职,痛苦偷渡到南美洲,到处游荡。不屈不挠的意志与满身伤疾成为他见证了他所经历的一切,他的眼睛,散发着光芒,不曾黯淡过。

亚瑟,他不屈不挠的精神,在遇到困难时保持镇定的态度,无私奉献的英雄精神,这些深深地吸引了我。他是一个阳光灿烂、性格开朗的少年,经历了异常的艰难,但他已经一个个克服了,他把名字改为“里瓦雷士”,成为了讽刺现实的小说家——牛虻。他扭伤的左臂和身上的伤痛并没有阻止他,反而使他更强壮了。

看看他,再想想自己,我脸红了,感到羞愧难当。主人公亚瑟经历了那些挫折,没有让他放弃。而我,面对一次小小的挫折,一次小小的考验,我为什么不采用他那种冷静沉着的态度呢?为什么不向他学习不屈不挠的精神呢?为什么自己会考试不及格,那还不是因为自己上课不认真听讲,回家不认真学习。所以,我必须改掉自己的坏习惯。

这又让我想起了“无论我活着,还是死了,我都是一只快乐的牛虻”这句话。

《牛虻》读后感27

今天下午终于把《牛虻》读完了,用了两天的时间来读,当然不是全部时间。读起来的感觉就好象三年前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一样,因为是同一性质的书籍。虽然是同一性质,但是我一定要阅读它,首先因为这确实是一本好书,再者我不阅读的话,我无法给自己当初那这本书到身边一个交代。

《牛虻》,一本影响三代中国人的外国名著。书的内容提要是这样写的:既是慷慨动人的革命书籍,又是高压纯正的文学名著。主人公叫牛虻,是上流社会的叛逆。年轻时经历过几番刻骨铭心的感情苦难。他曾因无知而铸成大错。他最热爱的姑娘,给予他惨痛的心灵伤害;他尊敬的生父,却是凶残的政敌!然而他义无反顾地追求真理,抛弃了爱情与生命——为了意大利的独立于自由。

牛虻,让我想起了保尔,因为我从他身上看到了和保尔同样的东西——为了保卫自己的国家和人民,不屑牺牲自己的一切,执着坚定地都斗争到底。

年青时被捕,坚决不招供,虽然后来中计。

逃亡落难时,被一个强大自己两倍的人大了个残废,想到自己的“工作”而没有自杀。

再次被捕时,面对残酷的统领,毫不畏惧,面对死亡,依然从容不迫;活着令人起敬,死时更令人佩服!

《牛虻》读后感28

我已经很久没有用心地读过一本书了,因为好看的书都被我看完了。但是,自从读了《牛虻》这本书后,我又开始喜欢上阅读了。想知道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吗?读完这本书,我有什么收获呢?请听我细细道来。

《牛虻》是我参加镇演讲比赛得到的奖品。因此,拿到这本书后,我就特别喜欢它。看到这本书,我就想到自己从训练到参加比赛的艰辛。颁奖仪式结束后,我兴奋得一蹦三尺高。回家后,我就拿起这本书,如饥似渴地读起来。

《牛虻》这本书的主人公叫亚瑟,他虽身于富商家庭,但小时候就失去了父母。成年后,他投身于革命,因为一时疏忽,泄露了机密,便战友被捕,又被青梅竹马的女友琴玛误会,最后又痛苦地发现自己是一直崇拜的“神父”的私生子。残酷的现实让亚瑟只好用假自杀来作掩护。在外面漂泊了13年,历经艰难后,他最终回因化名为“牛虻”组织武装,偷运军火,不幸被捕。在对方的军官的威逼利诱及生父的劝降下,不为所动,最后从容就义。

看完这本书后,我的感受特别深刻。亚瑟的成长经历告诉我,只有不怕挫折,勇于面对困难,坚持自己的理想,才能够实现自身的生存价值。这本书浅显易懂,内容生动,主题深刻,读后我受益匪浅。从这本书中,我不仅积累了不少好词佳句,还掌握了一些读书方法。阅读时,要让自己心平气和,在安静的环境下阅读,更能够身临其境,与文中的主人公同喜同悲。阅读时一定要全身心地投入,才能够感受到当时的环境对主人公的影响。

《牛虻》这本书让我收获很多,我要向亚瑟学习,学习他身上坚韧不拔的精神。

《牛虻》读后感29

当我看完《牛虻》的最后一行字时,我怔住了。这个黯然销魂的故事,使我深深触动。主人公亚瑟和蒙泰里尼最后都丧生了,原因不同,但都让我受益匪浅,也有不同的见解。

亚瑟,当我刚翻开这本书时,他给人一种弱小怕事的印象。他是依赖他的老师——蒙泰里尼而生活的。读到第三章时,突然出现了牛虻,一开始我还不知道这个人是谁,因为他身上有很多伤,他是个坚强,勇敢的人。没想到他就是亚瑟。在他的身上,我们能看出一个革命者为了自己坚定的信念,而不屈不挠,勇敢奋斗的精神。他在一次行动中,掩护其他人,但最后不幸被捕。牛虻被敌人打了六枪,但他被击中每一枪时,都没有屈服,还在讽刺他们,牛虻对于牺牲表现出从容不迫,永远坚持意大利能独立的思想态度,使我油然而生一种敬佩的感受。

牛虻这种执着、勇敢、顽强和不屈不挠的意志值得我们赞叹与学习。让牛虻精神永远成为我们的目标吧!

蒙泰里尼,他是个尽责的老师,也是个忠实的神甫。我并不是十分认同他,因为他的行为与决择无法使我觉得他是个慈爱的父亲。

蒙泰里尼面临牛虻给他的决择,孩子与上帝之间,他无情地选择了上帝。他的选择给亚瑟带来了多大的伤害啊!我想,他的选择我不认同。虽然红衣主教选择上帝理所应当,上帝在教徒眼里注定是慈悲的,任何人都能在他面前忏悔。但要知道上帝并不真的存在,他无法改变蒙泰里尼儿子牛虻的命运,他无法改变这一切。蒙泰里尼的忠心耿耿是好,但是这也说明了在他眼里只有上帝。最后,牛虻死了这本不应该是他的结局。神甫不该这么对待儿子,他选择上帝,但上帝没有给他好的回报。他就这么痛苦地离开了人世。我想,我也希望,这个结局,使蒙泰里尼醒悟:上帝永远代替不了他最宝贵的亲人。

一只小牛虻,不管生与死,终日飞上天,时时乐悠悠希望牛虻能快乐,也感谢他使我感受到了人生中的真、善、美。

《牛虻》读后感30

在暑假期间,我还看了另外一本书,叫做《牛虻》。

《牛虻》是女作家艾丽伏尼锲的长篇小说,艾丽伏尼锲是爱尔兰女作家,柏林音乐学院毕业,年轻时侨居俄国。主要作品为长篇小说《牛虻》。

本篇文章描述了纯真,优质的热血青年亚瑟,经过血与火的洗礼逐渐成为一名为了意大利的独立和统一而顽强战斗的刚强,无畏的爱国志士——牛虻的动人故事。

作为一个性格鲜明的爱国志士的形象,牛虻是十九世纪三四十年代意大利革命者的典型。

我认为小说最动人心魄的篇章是牛虻为了崇高事业忍受各种苦命最后英勇牺牲的部分。

牛虻的刚强与无畏,他那钢铁般的坚韧之力,他对敌人的憎恨与轻蔑,他那不为任何拷打凌辱所屈的坚贞品质,是使得几代年轻人受到心灵的震撼!

读这部小说时,除了让我感动和受激励外,也让我感到了一丝凄凉:受尽磨难的牛虻对自己曾经最心爱的人冷嘲热讽,对自己最崇拜的神父——亲生父亲,也如同见了仇人一般,到了最后,一切真相大白时,不知有多少人流下了忏悔的眼泪,都在为当初的不应该而自责。但一切都太晚了,牛虻死了,含着满腔的幽怨死去了,最终留给了世人一具躯体,一种精神,

一段故事和无限的思考。

不知你在读过此书后,是否想过,为什么亚瑟会变成牛虻?为什么牛虻对任何人,任何事都以最冷漠的态度来对待?为什么蒙太尼里的秘密,知道牛虻将死时才吐露?为什么他不早些以父亲的身份站出来?为什么。太多太多的疑问,一时间充满了我的大脑。原来,答案就是——教会,使他们拆散了一对对情侣,改变了一个人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