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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达再富也要穷孩子的名言

时间:2024-09-28 09:21:52

《窃读记》教学反思1

《窃读记》是一篇人物描写生动、立意积极的课文。课文篇幅较长,教师如何在短短的40分钟内,引导学生深入文本,感受其丰富的内涵,是我努力在教学实践中探讨的问题。

一、仔细研读文本,读懂文本内容,读懂作者的情感和意图,尽可能找出一条清晰的线索将文章串起来,使“长文短教”得以落实。这堂课的导入,我采用“诗歌吟诵”创设氛围,以诗歌所体现的穷孩子对知识的渴望为切入口,通过比较文中“我”两段截然不同的窃读遭遇,使学生更深刻地感受到“我”读书的艰辛和内心始终不变的对知识的渴求,也让学生像文中的“我”一样领悟到爱的真谛。实践下来,我觉得这样的教学思路符合文章的构思,符合作者的写作意图,也有利于学生更好地理解文本。

二、朗读一直是语文教学的重要方法和手段,也是学生品味赏析课文的前提和基础。先给学生以充分的时间静心读书,使他们真正完全地沉浸于文本中。再着眼于文中关键句子、段落,指导学生在多种形式的朗读中获得自己的感受和理解,使他们体会到课文人物描写的生动,主旨的深刻。因此,虽然是借班上课,我与学生素昧平生,但课堂上他们积极的反馈可以证明,充分的阅读起到了不可忽略的功效。

当然,上了《窃读记》这一课,收获最大的还是明确了自己仍需努力的方向。一堂好的语文课应是主题鲜明,目标明确的,教学要突出重点,化解难点。反观我的课堂教学,重点还应再突出。怎样让学生对“爱”的领悟更深些,是我在这堂课的教学结束后依然在思索的一个问题。文中的“我”在窃读过程中遭受到屈辱之后,一度沮丧、消沉,甚至对人类社会产生了仇恨。但“我”终究还是再一次满怀着渴望走进了书店门。支撑着“我”的,有对知识的渴求,还因为“我”有着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那是“我”对生活的热爱。正是因为“我”的心中有爱,“我”才能在得到店员无私的帮助后,更深切地体会人间的温情,人性的善良。如果,作为教师的我能更好地读懂作者文字背面的话语。或许,从这一角度能更深、更全地诠释文中的关键句:“我是在爱里长大的。”

有人说,语文教学是一门遗憾的艺术。然而正是因为有遗憾,才促使我们不断地反思,不断地改进。希望通过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让我们的教学变得更有实效、更有意义。

《窃读记》教学反思2

《窃读记》?“窃”总有一丝不光彩的含义,“窃读”?怀着好奇,我仔细地品味这篇文章。

“放学后急匆匆地从学校赶到这里”这多少有点逆向思维,回家去美美地往嘴里塞着零食,还欣赏着电视机奉献的精彩卡通,多带劲呀!干嘛跑去书店站酸了腿呢?读到这里,我忽然对作者有了第一印象:傻里傻气——因为书!

“从大人的腋下逃票”为进书店门口,小作者首闯第一关;“逢上顾客满盈”,学会把自己隐藏起来,贴在大人身边,至少可以光明正大读上几本书;逢上下雨,以避雨为由,在书店“磨蹭”时光……这一切“花招”,给了我第二个印象;聪明绝顶——因为书!

在书海中畅游,忘记了一切概念。“当饭店飘来一阵阵菜香,当书店的日光灯忽然地亮了起来”这时的“我”才也猛然发现自己处于现实这个空间。空着肚子看书可不是一件舒服事,我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竟能熬过两个多钟头,看着作者的身影,我的第三感也油然而生;执着——因为书!

百思不得其解,小女孩的动力从何而生?回答是:书的魅力!书,我素不知道竟能拥有如此强效的魔力。作者结尾处作了精辟地回答:“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每逢读书,难道没有一种汲取智慧的愉悦吗?难怪她

“脚站得有些麻木,却浑身有轻松之感。”

仔细地品尝完《窃读记》,脑中浮现出了写自古勤读书的程度的词儿:“手不释卷,如饥似渴,孜孜不倦……”这些词儿,仿佛在鼓励我,嗯,我想,从今以后,我一定要勤读书,积累更多的词汇,让我的“优势”如虎添翼,“足不出门能知天下事”从书中了解世界,我正陶醉其中,

又有一种冲动劲涌上心头,我甚至还想写一本书呢!

在品读《窃读记》中我发现我正在一点点长大……

《窃读记》教学反思3

今天,我们学了《窃读记》这篇文章,我不由得会心一笑,想起了几年前在丰彩购物中心读书的经历。

那个时候,购物中心才刚开业,妈妈带我去那儿买东西,走到三楼图书区,我的脚就迈不开步子了,妈妈见我目不转睛地盯着书架,就把我“丢”在了这儿,自己去看衣服了。我一看这儿有这么多书,早把人生地不熟的恐惧感丢到了九霄云外,进去选定一本书就看了起来。

从此以后,我几乎每个星期日都要到购物中心看书。有一次,我看得入了迷,一个营业员突然走过来生气地对着我大声说:“看了这么久,你到底买不买?”一下子把我惊醒了。我环顾四周,原来别的小朋友都在不知不觉间走光了,只有我还站在这儿,怪不得阿姨要生气了。想了想觉得也是啊,像我这样常常光顾而很少购买的,可能也没几个,于是我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回书架,走开了。

再来看书的时候,我便多了个心眼,就像课文中讲的那样,每当我觉得当时的环境已不适宜再读下去的时候,我会知趣地放下书走开。我有时也会贴在一个来看书的大人的身边或往人堆里扎。可能是“窃读”的本领高强了还是别的什么原因,我后来很少再看到营业员阿姨的“白眼”了。所以,我常在购物中心的书架旁一站就是几个钟头,虽然站得腰酸腿疼,但心里却很快乐。

每当我两手空空从购物中心走出来时,心里总觉得有点对不起营业员阿姨,但对于“窃读”这件事,我还是会乐此不疲,直到我能自个儿赚钱读书。

《窃读记》教学反思4

在反思这节课之前,首先说一下我的一个感受:讲完这节课之后,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那个看似调皮捣蛋的孩子。我课前到班级下发文本时,他自己一个人坐在教室的后面,没有同位,一脸桀骜不驯。正是这样一个这样的孩子,在我教授这节课时完完整整,认认真真地听完了我的课,在课堂上勇敢的回答我的问题,积极地发表见解,并且在最后非常真诚指出了我朗读时漏掉的一句话。说实话,那一刻我不觉得尴尬,我感觉很幸福!可能时间会涤去我所有有关这节课的记忆,但是我一定不会忘记那张被尊重的真诚的脸。他让我知道每一个孩子都需要老师尊重,需要老师爱。

记得张伟忠老师曾经这样说:评价一节好课的标准一是看是否是以学为主二是看是否有创新三是看是否有个性,包括老师的个性和学生的个性。在教学中我常常以这样的标准去衡量自己,也以这个标准来设计自己的教学。学生永远都是学习的主题,他们的体验、能力、情感是学习的起点。学生个性化的解读文本甚至是误读都应该是一笔宝贵的财富。

《窃读记》是一篇优美的散文,作者以窃读为线索深情地回忆了自己童年时因贫穷而而窃读的两次经历。快乐和恐惧的这种窃读滋味包含了童年时的林海音读书求知的辛酸。表达了作者对读书的热爱。文章出色的使用了心理描写,语言生动形象。文章内容容易理解,但由于篇幅较长,可能给学生阅读、提炼信息以及品味语言造成一定困难,再加上学生生活体验较浅,也可能给学生深层次理解文本造成困难,在教学中我留给学生充足的阅读文本的时间,充分调动学生的生活和情感体验去解读文本。

为此,我在教学设计上对内容进行了大胆的取舍,对教学环节进行了简化了,注重了学生的朗读,在朗读中进行品味。我设计了这样几个环节。

一、导入新课、确立目标。

我首先以问答的形式引出话题,然后引导学生分析课文的题目。让学生有题目生发疑问,进而形成本文的学习目标。然学生带着问题走进文本。

二、我讲故事

让学生在初步朗读的基础上,讲出自己所看到的故事,从而对文本初步感知。解决一些有题目生发的'疑问。

三、我的共鸣。

让学生在快速浏览课文,圈划引起自己思想共鸣的语段,进行细致品味,读出自己的感受,读出情感,品味窃读的滋味。我设计了这样一个问题:“我读出小女孩窃读时——的滋味”引领学生细致品味“我很快乐,也很惧怕”的滋味。在此基础之上,让学生对文本深分析:作者在窃读中收获了什么?由读书到读社会,在读书中收获知识,健全人格,在读书中慢慢长大。这种长大不仅仅是身体的长大,更是心理的成熟,人格的健全。

四、我的思索。

引领学生了解一些读书故事和名言,陶冶他们的心灵。让他们带着收获走出课堂。

讲完之后,总觉的充满了太多的遗憾。有人说教学是一门充满遗憾的艺术,一节课从设计到实施总是在不断的调整修改完善的。但是我想如果备课时在细一些,考虑在周全一些,遗憾就会少一些。

1、这节课,环节是简化了,细节的美打造的还不够,在品读环节中,肯定鼓励的话语多,指导引领学生的少。学生的生活体验调动的还不够。

2、读书长大问题分析的还不透彻。那首小诗只展示我范读功夫,而没有让学生展示体验好窃读的辛酸。以至于学生理解读书长大的内涵也就不够深刻。可能与实践有关,但也说明对课堂节奏把握的还不好。

3、课堂的气氛调动的还不够,一直想让尽可能的多的学生主动参与,但是学生的情绪没有充分调动,课堂的驾驭能力有待提高。

4、尊重学生,以学为主体现的不够。我一直想加的一个环节“我的质疑”考虑到的时间的问题也在设计时枪毙了。

《窃读记》教学反思5

课文以“窃读”为线索,以放学后急匆匆地赶到书店,到晚上依依不舍离开的时间顺序和藏身于众多顾客、借雨天读书两个场景的插入,细腻生动地描绘了“窃读”的独特感受与复杂滋味,表现了“我”对读书的热爱和对知识的渴望。

语文教学的目的,并不仅仅是让学生对某一篇课文熟记在心,也不仅仅是记住某些知识在课文中出现过;而更重要的则是掌握某些一般性的东西,也就是让学生遇到任何文章都不会发怵,都能灵活运用学过的知识和方法来理解。教学本文要遵循:

1、 通过对“窃读”一词的理解,把握全面理解词语的方法;

2、 学会梳理文章的脉络;

3、 了解并会区分详写和略写;

4、 了解运用描写的方法使文章更为生动、更为丰满;

5、 让学生学会与文中人物同呼吸、共命运,提高理解能力;

6、 让学生学会进行知识迁移,举一反三。

7、 相信通过本文的学习,学生得到的更多。

把学生放在一个大的学习情境中学习,把这个单元的语文学习变为学生语文实践的过程,让学习变成一个读书交流的多种形式的活动。每一课的学习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学习单元,也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学习活动。文本成为学习活动的载体,而不是学习活动的最终目的,这样设计始终把语文素养的提高放在显著的位置。学生时刻处在学习过程中,每个人都是学习活动的参与者,在学习过程中会有积极的思维活动,并且始终伴随着学习者自身的学习反思,不断调整自己的学习思路,使用多种学习策略,让学生真正成为学习者。

课后我思考着,课中欠缺对学生回答的归纳和引导能力,以至让学生对作者通过动作和心理的表达方式来生动刻画“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没有深刻的领会,因此在情感上没能达到共鸣,读得很充分,但学生的情感表达不够,没能出现学生“思维火花碰撞、情感交流浓厚”的让我期待的课堂效果。

《骆驼祥子》的读书笔记1

今年寒假,我读了《骆驼祥子》这本书,感受很多。《骆驼祥子》这本书讲述了祥子买车,三起三落的故事,这本书让我了解了旧中国劳动人民的苦难,加深了我对那段历史的了解,明白了读书能加深我们对历史的思考。

祥子的人生分成前后两部分。前半生的祥子一直有一个梦想,那就是买一辆自己的车。第一次,祥子辛辛苦苦攒了一百元钱买了辆新车,却在出城时被当兵的给抢走了。第二次祥子好不容易地攒了几十元钱,眼看着就要实现梦想了,却被孙侦探骗去了所有的钱,他再次失败。第三次,祥子在虎妞的帮助下买了车,却又因虎妞去世,祥子不得不卖掉车子,这样他又变得身无分文。

祥子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悲惨经历呢?我认为有三个原因:第一是民国时期的战乱。战乱频仍,社会动荡,老百姓连基本的生存都成了问题,更不用说去实现自己的梦想了。第二是人心的险恶,如贪婪的孙侦探。祥子的善良和勤奋,在他人的歹心面前,毫无招架之力。最后是自己本身的愚蠢昧和迷信。在虎妞难产之时,祥子没有把虎妞带去医院,而是去请“蛤蟆大仙”来,这样虎妞失去了抢救的时机,祥子被迫地卖了车。设想如果祥子不那样蒙昧无知,虎妞也不会死,他自己的命运也许就会改写。纵览祥子的前半生,我为他的勤奋、善良与上进而敬佩,又为他不幸的遭遇扼腕叹息。

后半生的祥子,走上了堕落之路。他先是去找到了曹先生,曹先生的一番鼓励让他又有重拾生活的信心。之后,他又去找了心爱的小福子,却得知了小福子已死,失去了小福子的祥子万念俱灰,从此后便堕落下去,成了行尸走肉。故事的结尾,祥子又干了一件十分不道德的事——他出卖了阮明,让阮明惨死,而自己却有了一大笔钱。

祥子为什么会变得如此堕落?我认为有两点。第一是祥子逃避现实,他得知小福子死后失去了信心。残酷的社会现实,让祥子看不到生活的前路,他宁愿堕落卑鄙的生活,也不愿追求幸福的生活。黑暗的时代让一个人变成了鬼。第二是祥子自身的软弱。祥子所处的时代确实令人悲哀,祥子的经历确实令人同情。

但是不是因此我们就自甘堕落呢?我认为并不是。在那个黑暗的时代,有无数的仁人志士,为了自己,更为了更多的劳苦大众,与罪恶的社会做着抗争,虽然无数的先辈倒下去了,但换回了新生活的诞生。外物的好坏从来就不是本质的原因,自甘堕落才是祥子堕落的真正原因。

读完了整本书,我不禁掩卷长叹,陷入久久的思考,不仅是为祥子,也为那个时代。是啊!读书的价值莫过于此。

一个寒假,我读完了《骆驼祥子》。通过阅读,加深了我对那段历史的了解,让我明白了读书能引发我们对历史的思考。从此后,我要多读书,多思考,为实现自己的梦想而努力。

《骆驼祥子》的读书笔记2

祥子无疑是在希望之光中努力生长却最终难逃衰败一劫的小草。

一个二十年代末孤身闯荡北平,怀揣梦想积极向上的人力车夫,一个勤快老实只想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车的人力车夫,在经历了“三起三落”及虎妞和小福子的相继离世后,如崖边坠落的繁星一样陨灭了,再也无法闪烁一下。

在祥子眼里,曹先生依旧是愿意在他每一次走投无路收留的他“孔圣人”,是对他关爱有加温和平等的圣人。

高妈还是那个聪敏勤快头脑机灵的老朋友,小福子还是那个动他心弦的人,还是那个他想为之奋斗,与之共度后半生的人,可世事难料,造化偏偏爱弄人。小福子死了,化为一根稻草压死了祥子。

祥子变了。祥子死了,骆驼死了。逃不脱统治阶级对劳动人民的剥削与压迫,逃不脱身处世俗互相逐利的命运,更逃不脱自身的迂腐自暴自弃的人生归宿。

纵然祥子成为一具行尸走肉已成定局,但在他慢慢陨落的过程中,曹先生高妈小福子等还是给予他一些积极向上的力量,在延缓他的质变,在黑暗中给予他光明促使他前行,让他在暗夜中也也能收获温暖。

愿每个人在逆境中都有人帮忙,在暗夜中都有人给予温暖,愿大千世界光明总比暗夜多,温暖能抵达每一个角落。

《骆驼祥子》的读书笔记3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智慧的源泉,阅读了《骆驼祥子》这本书之后,使我受益匪浅。大家一听书名就觉得祥子是只骆驼吧,其实祥子并不是骆驼,骆驼只是祥子的外号,祥子是京城里的一个普通车夫,出身于中国旧社会的下层劳动人民家庭,自幼家境困苦,他身体结实,像一棵树样健壮,沉默而又有生气。祥子勤劳朴实善良,注重信用,讲义气,有小生产者所共有的积极进取的求生意志,和人生理想。虽然哪理想并不算高:有一辆自己的车,能娶上一个健康年轻能吃苦的穷人家的女儿过日子。他要强,希望能凭本事吃饭,但是生于那个黑暗的世道,在经历了好不容易买来的新车被抢,委曲求全地娶自己并不爱的虎妞,买车安葬难产而死的虎妞,自己喜欢的小福子被卖到白房子后有自杀的等一系类事情之后,他对生活希望信心以及要强的性格在生活中一点点丧失。他变得懒惰狡猾极端自私,还耍无赖。成了彻头彻尾的刺头儿,卓见滑向坠落的深渊。祥子的遭遇和命运不仅是一个人的悲剧给是这个时代的悲剧。这本书的作者是老舍,作者是通过祥子这个人物,反应旧社会的人土风情。

《骆驼祥子》的读书笔记4

祥子是个要强的人。他的梦想不过是以自己的劳动求得一种独立自主的生活。他善良,正直,可上天却不眷顾他。

祥子本是对生活充满了希望的人,但是上天却给他种种厄运。千辛万苦买来的新车却被抢走,娶了自己并不爱的虎妞,卖车安葬难产而死的虎妞,自己喜欢的小福子被卖到白房子后又自杀……这些事,给了祥子重重的打击。

祥子被这些厄运打垮了。他自甘堕落,生活一片灰暗。祥子从原本善良,正直的人变成了一个懒惰,狡猾,自私自利的人。

祥子最终的堕落,也是因为当时社会的阴暗与不公正。当时的社会能将一个正常人变成一具行尸走肉的躯壳。这个社会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风平浪静,它也有阴暗的一面。每个人的一生也不知会遇上多少厄运,不要怪上天的不公,厄运可以由自己去战胜。

自己的路自己走,人生道路虽然有许多坎坷,不要怕,坚持自己的信念,每个人都会有成功的机会。吃不了苦的人,那么他们也只能一步一步的沦为社会的败类。

所有的事情都没有如果的存在,我们只能一步一步走下去。我们无法看透所有事情的本质,那么,就勇往直前,让自己永不后悔!

《骆驼祥子》的读书笔记5

《骆驼祥子》 ,是中国现代著名作家老舍先生的代表作。这部小说以二十年代末期的北京市民生活为背景,以人力车夫祥子的坎坷悲惨生活遭遇为主要情节,深刻揭露了旧中国的黑暗,控诉了统治阶级对劳动人民的严重压迫,痛斥了旧社会的无德之人对劳动者的剥削与压迫,表达了作者对劳动人民的深切同情,批判了自私狭隘的个人主义。

这本书详细地写出了祥子的“三起三落”:一起、来到北平当上了人力车夫,辛苦了三年,买了一辆车;一落、连人带车被宪兵抓走,最后只身逃出;二起、卖骆驼,拼命拉车准备买新车;二落、干包月时一次搜捕中,钱被抢走;三起、虎妞以低价给祥子买了一辆车;三落、为了给虎妞丧事,又把车给卖了。最后,他丧失了对于生活的任何祈求与信心,从一开始的上进好强而沦为自甘堕落:原来那个正直善良的祥子,被生活的磨盘所辗得粉碎。

祥子本是善良纯朴,热爱劳动,对生活具有骆驼一般的积极和坚韧的精神,他是一个要强且肯奋斗的人,他不愿听从高妈的话去弄高、利贷,不想贪图刘四爷的“人和车厂”,也不愿听从虎妞的话去做小买卖……因为他觉得“有了自己的车就有了一切”。他所梦想的不过是以自己的劳动求得一种独立自主的生活。

祥子——一个曾经是那么要强的头等车夫,但最后却还是没有逃出悲惨的命运。他曾为了买车,从生活中节约出每一点钱,他放下面子与下等车夫争生意,没命地从早拉车拉到晚,甚至连好一点的茶也不喝……他把自己当作是铁打成的人一样拼命攒钱。可事情却时常不如人意,所有的意外都与愿望背道相驰。祥子的见闻和经历将他完全磨砺成另一种人,成了一个混日子的车夫,直到最后,连他最后的希望——小福子,也离开了世界,他便彻底绝望了。

祥子是一个悲剧,是他所置身的社会生活环境的产物,我们也要学习祥子那样的精神“吃得苦中苦”,虽然未必“方为人上人”,但只要努力了,便能无怨无悔,问心无愧,也对得起自己。

《骆驼祥子》的读书笔记6

《骆驼祥子》真实地描绘了北京一个人力车夫的悲惨命运。祥子来自农村,在他拉上租来的洋车以后,立志买一辆车自己拉,做一个独立的劳动者。在强烈的信心的鼓舞和支持下,经过三年的努力,他用自己的血汗换来了一辆洋车。但是没有多久,军阀的乱兵抢走了他的车;迎着这一个又一个的打击,他作过挣扎,仍然执拗地想用更大的努力来实现自己梦寐以求的生活愿望。但一切都是徒然:用虎妞的积蓄买了一辆车,很快又不得不卖掉以料理虎妞的丧事。在经过多次挫折以后,终于完全破灭。他所喜爱的小福子的自杀,吹熄了心中最后一朵希望的火花,他丧失了对于生活任何企求和信心,从上进好强而沦为自甘堕落:原来那个正直善良的祥子,被生活的磨盘辗得粉碎。这个悲剧有力地揭露了旧社会把人变成鬼的罪行。

祥子是一个性格鲜明的普通车夫的形象,在他身上具有劳动人民的许多优良品质。他善良纯朴,热爱劳动,对生活具有骆驼一般的积极和坚韧的精神。他一贯要强和奋斗,也正是不安于卑贱的社会地位的一种表现。这是一种个体劳动者虽然卑微、却是正当的生活愿望。他的悲剧之所以能够激起读者强烈的同情,除了他的社会地位和不公平的`遭遇外,这些性格特点也起了无法磨灭的作用。象这样勤俭和要强的人最后也终于变成了头等的“刺儿头”,走上了堕落的道路,就格外清楚地暴露出不合理的社会腐蚀人们心灵的罪恶。作品写道:“苦人的懒是努力而落了空的自然结果,苦人的耍刺儿含有一些公理。”又说:“人把自己从野兽中提拔出,可是到现在人还把自己的同类驱到野兽里去。祥子还在那文化之城,可是变成了走兽。一点也不是他自己的过错。”老舍正是从这样一种认识出发,怀着对于被侮辱与被损害者的深切同情,写下这个悲剧的。这就使这部作品具有激愤的控诉力量和强烈的批判精神,深深地烙上读者的心坎。

全书充满了北京地区的生活风光,不少描写点染出一幅幅色彩鲜明的北京风俗画和世态画。老舍十分熟悉作品所描写的各种人物,他用一种朴素的叙述笔调,生动的北京口语,简洁有力地写出了富有地方色彩的生活画面和具有性格特征的人物形象。在写实手法的运用和语言的凝炼上,都取得了成功。《骆驼祥子》是一部优秀的现实主义的小说。

《骆驼祥子》的读书笔记7

最近先生在读“骆驼祥子”,聊了几句,他说了一句“让我动了怜悯之心”。我的怜悯之心可能比大多数人都容易“动”,读书观影动辄落泪;中年人的怜悯之心不大容易动,可见祥子之感染力。“骆驼祥子”看了也有好几遍了,每次读都有新的感受,现在也正在读着,那就说说祥子吧。

祥子以拉车为业,最大的梦想是能够拉上自己的车。第一次攒下钱买了车,被当兵的连车带人捉了去。第二次虎妞给他买了车,虎妞难产死了,把车卖了,这才把虎妞给发送了。从那之后,祥子再也没能拉上自己的车。一心只想买车拉车,以自己的力气挣钱的祥子,那么好强的祥子,也开始慢慢走下坡路,开始喝酒,上白房子,去从前的老主顾家骗钱,包括他心中的“孔圣人”—曹先生。祥子,终于:败了。

祥子不断的遇到各种各样的难题,车被大兵拉跑,钱被侦探骗走,人被虎妞挟制,每一个坎儿他都不能顺顺利利的过去,每一道坎儿都指着人生的底端。祥子缺乏思考的能力,又缺乏思考的材料。和绝大部分的穷孩子一样,他爱钱;因为爱钱,所以发了狠的拉车挣钱,不管时间,不管早晚,甚至连拉一天一夜,更舍不得花一个字儿给自己的养病。上等车夫的本钱是身体。

他十八岁上在乡间就失去了父母和几亩薄田,进了北平;他独个儿成长。他好强,不抽烟,不喝酒,不赌钱,不上白房子,他觉着自己是上等车夫,他没有朋友,也不交朋友。临了事儿,他找不着一个能与他唠唠,给他出出主意的人,所有的话都只能圈在肚里。可他那肚子里的主意一旦打定,他就顺着那条道儿走到黑,走不通了,就咬着牙,好似“咬着自己的心”,显而易见的,他相当的固执,当然在某种程度上说,他认为那是骨气,比方说就算刘四爷认了他做女婿,“咱还得去拉车。”

既没有朋友,他也没有长辈——那些经过事儿的老辈的指导。他如同一个在黑暗中的人,只拿着一盏灯笼,于是他只能看到面前一点点东西;他既看不远,也看不宽,眼光更不会拐个弯儿。他不问不学,却并非他不愿学也不愿问,而是他缺乏学习和请教的能力。白花花的现洋放进银行,变成一个小纸本,上面三画两画,几个红戳戳,哼“不是骗局,也得是骗局”,银行银号是出“座儿”的地方,跟洋钱有什么关系;高妈劝他放贷,教他起社,他觉着现钱在手里比什么都稳当,还有呢,咱不求人。他的耳根子是金刚石打就的。

他以为凭着自己的宽肩膀,扇面似的胸脯,两双大脚,就能跑出一条道儿——他想要的道儿,可曾想过东郊民巷的上等车夫们可曾是一出娘肚子就能捣持几句洋文的。

这条路不易,即使是车夫也不能光动腿,不动脑子,不论是什么,活着就得动脑子,“凭心术吃饭”。于是祥子这个人,再凑上兵荒马乱的年月,遇上各色早已把心掏出来换成大石卵的人,祥子就这么出溜下去。“坏嘎嘎都是好人削成的”。

他可怜,也可悲;他是很多很多在底层挣扎的人海中的一朵小浪花,还有很多跟他相似的浪花儿,那些“我们卖汗,我们女人卖肉”的人;那些生来已受了局限,未受过教育,缺乏思考能力,善良却狭隘,以体力和本能苦熬的人们。

读祥子,最易把祥子的一切不幸一古脑儿地推到“黑暗的社会”,却没看到祥子这个人的点点滴滴,岂不是辜负了老舍先生的苦心?作品的好处之处正在于他没有将一个人的命运全部归咎于外界环境,周遭社会;而是一个人与周遭环境的“交流”而产生的效果。于是“体面的,要强的,好梦想的,利己的,个人的,健壮的,伟大的,祥子,…不知道何时何地会埋起他自己来,埋起这堕落的,自私的,不幸的,社会病胎的产儿,个人主义的末路鬼。”

老舍的小说中,我偏爱“离婚”,却更尊敬“祥子”。“离婚”是小智慧,“骆驼祥子”是大悲悯。祥子的一切心理活动,前后性格的每一次变化,都被细致的描画,并且皆入情入理。作者就是祥子,祥子就是作者。这样的作品需要怎样的眼睛去观察人,去体察人,去体会他们的一切,并且表达出来;而且这样的人和这样的人群是完全不同于作者的人群。

据老舍先生自己说,写骆驼祥子的最初动机,是有一次他听到朋友们闲聊说,有一位车夫三次买车又三次丢了车,于是他有了写一部小说的想法。老舍先生平时交很多的朋友,洋车夫,臭巡警(“我这一辈子”)。他并非为写小说而与他们交朋友,观察他们,而是抱着与他们打成一片的热诚,和他们交朋友。这样的掏心窝子,必能写出真诚感人的作品,比如“骆驼祥子”,它有爱,有美,有悲悯。而老舍先生的文字,千言万语不知从何说起,只能说,若能学到其中十之一二已够人受用。

据老舍先生说,1945年此书在美国被译成英文,但是译者擅自将悲剧结局改为大团圆,以迎合美国读者的心理。在原作中,小福子死了,而祥子的信用已经赁不到车,身体也不允许他在拉车。他的生活多半仗着婚丧嫁娶的仪式和规矩。而在译本中,祥子把小福子从白房子中抢了出来,二人团圆。大概译者认为美国读者神经比较脆弱,故改之。

现在读老舍的人可能不大多了,想到这个未免神伤。

《骆驼祥子》的读书笔记8

1、雨下给富人,也下给穷人,下给义人,也下给不义的人;其实,雨并不公道,因为下落在一个没有公道的世界上。

赏析:对于这句话,老舍先生是富含着感情写的,他用看似平淡无奇的雨来暗示祥子生活的世界是多么黑暗,是多么不公平。而恰恰用了雨的“公道”这个字来体现社会的不公道,其实并不是“雨”真的不公道,而是社会并不能想我们想象的那样真正做到公平公道,对不同的人的遭遇是没有给与公道公平的,这就是其中的深意了。

2、经验是生活的肥料,有什么样的经验便变成什么样的人,在沙漠里养不出牡丹来。

赏析:我把老舍先生的这句话当做至理名言来看待的,不知道大家读过之后是否也有同样的感受呢?不论是祥子生活的年代,还是我们的历史,以及现代社会,都是如此,人们总是会优先去做自己有把握的事情,而对于“把握”二字的判断标准就是根据经验和数据来的,因此经验就是生活的肥料,这样的类比真是太贴切了。

3、爱与不爱,穷人得在金钱上决定,"情种"只生在大富之家。

赏析:这句话写得十分深沉吧!我读到这句话的时候,有一种触动,老舍先生将这个社会看的太过透彻了。不论是什么时代,穷人因为生活的忙碌和劳累,是没有机会去谈情说爱的,也没有那个资本和精力,因此“情种”自然只能是有钱人,那就是大富大贵之家了。

4、人间真话本不多,一个女子的脸红胜过一大段话。

赏析:读了这句话,我认为老舍先生是一个很懂得女性心理的人,他真的很博学。社会上的恶人形形色色,有的话是真的,有的却是谎言,而大多数时候,对于情感方面的考究,我们看到的都是谎言,但情感的真实流露却是无法遮掩的,而“女子的脸红”就是最好的证明!

5、懒人的思想不能和人格并立,一切可以换作金钱的都早晚必被卖出去。

赏析:这句话可以用古今中外关于励志的人物和故事来作解答,我们会发现任何励志的人物都是和勤奋有关的,不论他有没有天赋,因此懒人的思想能否和人格并立就成为了值得探讨的话题,有天赋但并不勤奋的人是否具有人格,没有一个标准答案,但我们会发现,身边的懒人都不值得信任,因此人格嘛,恐怕是没有的。

6、懒,能使人脾气大。

赏析:也许作为学生阶段的你们还不能体会到这句话的经典之处,但作为一个而立之年的我来说,能够从《骆驼祥子》这本小说中的这句话中,得到很深刻的领悟,我真的变成一个有脾气的人了,也没有以前勤奋了。

7、苦人的懒是努力而落了空的自然结果,苦人的耍刺儿含着一些公理。

赏析:我想作为一个学生,还不能深刻的领悟到《骆驼祥子》中这句话的深奥之处,当走入了社会,经历了各种生活体验,变得劳累和忙碌时,就会知道这句话的价值所在了。我们身边不乏一开始就非常勤奋的人,但他们很多人最后为什么都成为了懒汉?这值得深思,因为他们的努力没有得到收获,最后因为失落而灰心了。而在生活中,他们喜欢刁难一下别人,来弥补自己失败的心理问题。

8、在没有公道的世界里,穷人仗着狠心维持个人的自由,那很小很小的一点自由。

赏析:不知道大家在生活中是否遇到过这样的现象,有些人经历过一些被欺辱的事情之后,个性变得变得越来越要强了,这就是因为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利益不被人白白的占有,自由也是这样,是一个人最重要的东西之一,自然也要需要通过狠心来保护的。

9、明天只是今天的继续,明天承继着今天的委屈。

赏析:这是对骆驼祥子的心理世界最贴切的描写,让我们感受到了祥子收到一连串打击和挫折之后的心理状态,读之十分心酸,也让我们为自己生活在这个和平并且相对公平的世界里感到庆幸,因为祥子只是那个时代的一个代表人物罢了,还有千万个骆驼祥子存在。

10、自己的努力与克己既然失败,大家的行为一定是有道理的。

赏析:这句话体现出了一些心理学方面的规律,当人们用自己的思维方式和观点约束自己的行为或者进行实践时,结果并不美好的话,就会有挫败感,反思自己的做法是否是错误的,观点是都不对,然后开始接受他人的理念。

《骆驼祥子》的读书笔记9

《骆驼祥子》全书充满了北京地区的生活风光,不少描写点染出一幅幅色彩鲜明的北京风俗画和世态画。

祥子是一个性格鲜明的普通车夫的形象,在他身上具有劳动人民的许多优品质。他善良纯朴,热爱劳动,对生活具有骆驼一般的积极和坚韧的精神。平常他好像能忍受一切问去,但在他的性格中也蕴藏有反抗的要求。他在杨宅的发怒、辞职,对车厂主人刘四的报复心理,都可以说明这一点。他一贯要强和奋斗,也正是不安于卑贱的社会地主的一种表现。车厂主人刘四的残忍霸道,大学教授曹先生和他所受的政治迫害,二强子的欲起又落的经历,老马小马祖孙两代的凄凉光景,小福子的一步一步走向毁灭,以及大杂院,“白房子”等处的残酷景象,由此交织而成的生活画面,作为整个故事发生的社会环境,突出地表现了祥子不可避免的悲剧命运。

读完了《骆驼祥子》,我为自己生活在这样一个和平安定的年代感到幸运,也为当时的社会与人们的人性感到愤慨与悲哀。所以,从现在起,我应该珍惜我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处风景。

《骆驼祥子》的读书笔记10

《骆驼祥子》中祥子来自农村,在他拉上租来的洋车以后,立志买一辆车自己拉,做一个独立的劳动者。他所轻力壮,合法生命的黄金时代;又勤苦刻苦,不惜用全部气力往达到这一目的。在强烈的决心信念的鼓舞和支持下,经由三年的努力,他用自己的血汗换来了一辆洋车。

但是没有多久,军阀的乱兵抢走了他的车;接着反动政府的侦察又诈往了他仅有的积蓄,主人藏避特务追踪还使他丢了比较安定的工作;虎妞对他的那种推脱不开的“爱情”又给他的身心都带来磨难。

迎着这一个又一个的打击,他作过挣扎,仍旧执拗地想用更大的努力来实现自己梦寐以求的糊口愿瞅。但一切都是徒然:用虎妞的积蓄买了一辆车,很快又不得不卖掉以料理虎妞的凶事。他的这一愿瞅“象个鬼影,永遥抓不牢,而空受那些辛劳与委屈”;在经由多次挫折以后,终于完全幻灭。

他所喜爱的小福子的自杀,吹熄了心中最后一朵但愿的火花,他丧失了对于糊口任何企乞降决心信念,从长入好强而沦为自甘堕落:原来那个朴重善良的祥子,被糊口的磨盘辗得破碎摧毁。这个悲剧有力地揭露了旧社会把人变成鬼的罪行。

书籍简介

《福尔摩斯侦探小说全集》是1997年花城出版社出版的小说集。

阿瑟·柯南·道尔一共写了4篇中篇、56篇短篇的福尔摩斯系列小说。最早先的两篇分别是1887年《毕顿圣诞年刊》刊登的《血字研究》及1890年理本科特月刊登出的《四签名》。而1891年开始在斯特兰德杂志上的系列短篇小说连载,使福尔摩斯的受欢迎程度爆炸性的水涨船高。但直到1927年,柯南·道尔先生才再写出续集。故事的发生年代大约集中在1875—1907年。而他的最后一案发生在19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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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本套书分为上中下三卷,主要章节包括了上卷:血字分析、第一部原陆军军医部医学博士约翰·H·华生回忆录、第二部圣徒的故园、四签名、冒险史、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卷:回忆录、福尔摩斯的归来;下卷:最后奉献、恐怖谷、第一部伯尔斯通的悲剧、第二部亡命党徒、新探索详细内容。

所有故事中,几乎全部都是以福尔摩斯的朋友及传记作家约翰·H·华生医生的角度叙述的。只有两篇(《狮鬓毛》与《皮肤白化的士兵》)是由福尔摩斯亲自叙述、两篇是由第三人称角度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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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人物

夏洛克·福尔摩斯(Sherlock·Holmes)是由19世纪末的英国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所塑造的一个才华横溢的虚构侦探。福尔摩斯自称是名刑侦顾问,也就是说当其他警探或私家侦探遇到困难时常向他求救。福尔摩斯常能够足不出户就可以解决很多疑难问题,但大部分故事都集中讲述些比较困难、需福尔摩斯出门调查的案子。福尔摩斯善于通过观察与演绎推理和法学知识来解决问题。

约翰·H·华生医生(英语:Dr. John H. Watson,1852年7月7日~1929年7月24日),是阿瑟·柯南道尔爵士所著小说《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中的虚构人物。与夏洛克·福尔摩斯是搭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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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阿瑟·柯南·道尔(1859-1930),英国著名作家,生于苏格兰爱丁堡附近的皮卡地普拉斯,父亲是政府建工部的公务员。以塑造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而闻名。1882年从爱丁堡医学院毕业后执医生业至1890年。因在南非野战医院工作出色而被授予爵士称号。福尔摩斯这个人物1887年首次出现在《血字研究》一书中。1891年,描写福尔摩斯的短篇小说开始在《海滨杂志》连载,后编成《冒险史》、《回忆录》、《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等。福尔摩斯探案集出版后风靡世界,伦敦、纽约、欧洲大陆还出现众多的“福尔摩斯协会”之类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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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读后感1

今天,我合上了还夹着香味的书本,看完了永远使我受益终生的《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柯南道尔编造了两个主人公:大侦探福尔摩斯和医生华生,并以华生的口吻和回忆录的方式,描写了26件惊心动魄的案例。其中,使我印象最深的案例不是鬼怪悬疑的,不是让人胆战心惊的,也不是最辉煌成功的,而是我打开书本看到的第一个案子、也是福尔摩斯这 本书节选中唯一失手的案子波希米亚丑闻。案子主要讲了波希米亚国王和他的情人艾琳艾德勒的一张照片纠葛,在进退两难的情况下他只好请教福尔摩斯,要福尔摩斯讨回照片,并把艾琳抓住。于是福尔摩斯跟华生去艾琳家导演了一场闹剧,结果发现了藏照片的地方。于是第二天他们三人前往艾琳家,不想艾琳早已识破诡计,弃家而去。并留下了照片。从此,福尔摩斯不再瞧不起女人,提到艾琳时总称她为那位女性。

合上书后,我的心还在剧烈地跳动着,脑子里仍回想着一件件案子。他那机智勇敢、能文能武的品质让我敬佩不已,而更让我赞赏的是作者阿瑟柯南道尔,如果没有这样一位聪明的作家,哪还有这样一位全球排名第八的虚拟人物呢?人们常说,想要当一个出色的侦探,就要具备四种能力:观察力,想象力,推理力和知识力。再看看我自己,什么能力也没有,就比如观察力,这方面我最差,要我找一样东西,往往这东西就在眼前可还是没找到。再比如推理力,我看一道题都不能推导出另一道题。想想这些缺陷,我就羞愧不已,就目前这样的情况,别说当个侦探了,当个正常的人也没资格当。看来,我要多读读一些侦探小说,因为这样不仅可以增长见识,还可以学习一下那些侦探的精神和品质。我相信,只要我继续练习,就一定能战胜困难的!

于是,我又开启了推理的大门,又开始看起《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读后感2

寒假里,我又结识了一位新人物福尔摩斯,一位大名鼎鼎的侦探。

福尔摩斯很了不起,常常破解一些非常棘手的高难度案子。他机智过人,聪明能干,就连一小点儿烟灰都能判断出有几个人在这里停留,停留了多长时间,而这也会成为他破案的线索。

这一次,福尔摩斯又在侦破案子了。在现场勘查时,发现了房子旁的几个小小的变了色的金属纽扣,这引起了他的注意。在别人看来这很不起眼的小扣子却成了这位大侦探破案的一个线索,而且他还看到了这纽扣上的标记海尔姆,由此知道了这是奥德克裁缝的,这个重要发现为案子的侦破打开了一条思路。看到这里,我不由得对福尔摩斯肃然起敬,这么小的细节都逃不过他的眼睛,做事真细致啊!我跟他比那可差得太远了。

福尔摩斯不但做事细致而且考虑还非常周到全面,遇到事情总会认真思考。有一次福尔摩斯在现场找到了凶手作案时使用过的枪,他就想,为什么凶手要把枪放在这里,而不是把枪处理掉或者是藏在别的什么地方呢?这引起了他的怀疑。福尔摩斯就是这样,因为的仔细认真,凡事都问个为什么的做事态度让他的思维更加敏捷,判断更加灵敏准确,从而破获了一个又一个稀奇古怪的案子,成为了一名神探。

合上书,我崇拜的福尔摩斯就跃入我的脑海,他时而凝神深思,时而开怀大笑,他破案的精彩瞬间像放电影一样一幕幕地在我的脑海里显现,他一遍遍地细致查看犯罪现场搜寻线索,他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

想到这,我在问自己,如果换作是我,我会有他那样认真细致的态度吗?跟大侦探比,那可差得远啊!妈妈说,从现在努力还来得及。好!就从现在努力,不做小马虎!

福尔摩斯读后感3

最近几天,我开始看福尔摩斯探案集了。

这本书是我爸爸给我买的,我一开始就爱不释手,每天都在阳台上看,差不多看到中午。每次都是妈妈叫我我才把书放下去一边玩。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叫福尔摩斯的人,他的脑袋很聪明,思维也很敏捷,还可以通过人的外表知道一个人的生活背景,侦破过血字的研究、四个签名、威胁国王的相片等等奇怪的案件。他的破案方法很奇怪,他会问一些别人认为非常不起眼的问题,然后他就会从答案中得到很多的线索。他也会去实地考察,但考察的方法很奇特,一般是观察楼梯,让警长也摸不着头脑,不知道他以后该怎么办才好,而他也可以从中得到线索。

他有很多爱好,比如拳击、医学、科学研究等等。他的求知欲望也非常强,有时会在自己身上做实验,甚至划破自己的手指。

记得有好几次,一些很聪明的警长以为真相大白的案子他也能推翻,而且说出很多的道理,让警长不得不服。

福尔摩斯得出的结论也很特别,一般要他把他的推理过程说一遍,警长们才会明白,但我却一点,也听不懂,总之大体知道就行了。我有时候觉得这个案子很简单,然而他得出的结论常常是我想不到的东西。但也有时候,我的推理有时候也是正却的,他会按照我的推理走下去,一直走到最后案子被侦破,真相大白的时候。

福尔摩斯侦破的每一个案子都很难侦破,但他却一点也不费劲,很轻松的就把案子给破了,我很佩服他的聪明才智和他在危险时表现出的冷静和敏锐的反应。他把每一个案子都当作一次游戏,每侦破一个案子都会觉得很开心,也很快乐,他长时间不破案会觉得很无聊,也打不起精神来。

最近快开学了,不能每天看福尔摩斯了,不过没关系,我还可以借助阅读课的时间读福尔摩斯的故事。福尔摩斯的形象已经深深的留在了我的脑海中。福尔摩斯的故事不但有趣,而且让我体会到无论面对多么困难的事情,只要认真、细心、善于动脑,就能够取得成功!

福尔摩斯读后感4

最近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觉得这本书非常好看。它由五部分共36个精彩的破案故事组成,这五部分分别是冒险史、回忆录、归来记、最后的致意和新探案,全书有434页呢,我已经读了一大半了。

这本探案小说主要讲述一位著名侦探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一起破案的故事。其中第三部分归来记中《诺伍德的建筑师》这篇我记忆最深,主要写奥德克假装被火烧死,并将责任稼祸给麦克法兰,麦克法兰找到福尔摩斯说自己没有杀死奥德克,请他查清真相,福尔摩斯冲破笼罩在案件上的层层迷雾,巧妙推理,最终还给了麦克法兰一个清白。

这个故事里对人物的面貌和神态描写的很好,我觉得字字精妙,比如:一个脸色苍白、头发散乱的年轻人发狂似的闯进屋来。可见这个人多么着急,不然怎会闯进屋来。还有:那张脸上满带着狡诈邪恶、凶狠顽固,还有两只多疑的、浅灰色的眼睛。他那双锐利的灰色眼睛正紧盯着我,他是个长得象雪貂似的怪人,眉毛全都是白色的,脸上还带着一种开心的表情。两句话描写的十分细致,更好地体现出了人物的心情、性格。

当然,这个故事的语言描写更好,值得我们学习。比如:福尔摩斯说:如果你能把自己摆在这个年轻人的位置上来看看的话,你会挑选在立遗嘱的夜晚去行凶吗?你不觉得把立遗嘱和行凶两件事联系得如此紧密是很愚蠢且危险的吗?还有,你会选择让别人看到你,比如通过这家佣人开门让你进来这一时机吗?还有最后一点,你会那么煞费苦心地毁尸灭迹吗?这段话用了一连串的反问句,体现出了他的推理能力非常强,能说出这么多理由。

读了这本书,我学到了许多写作的方法,还喜欢上了阅读。大家如果对福尔摩斯有兴趣,也找来这本书阅读吧!

福尔摩斯读后感5

这个暑假,我看完了英国著名推理小说家。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了。福尔摩斯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活在了我的心中。

他遇事冷静,思维敏捷,还有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合理的推理分析力都让我敬佩不已。我最喜欢的是第一章:血字的研究在这个故事里,我很佩服福尔摩斯出色的推理分析力和出众的职业眼光,故事一开始,一位军曹告诉福尔摩斯,一位男子死在了自己的家里,身上没有一点伤痕,只是在尸体的旁边有几道血痕,警察找不出凶手,只好请福尔摩斯来帮忙,福尔摩斯一下就找出了在,然后又嗅了嗅死者的嘴唇,就知道了男子是被毒死的,凶手是一个六尺多高的男子,穿粗皮方头鞋子,抽印度雪茄烟,脸色赤红,右手指甲很长。还有,他是和被害人一起,乘坐四轮马车到空屋来的,这辆马车是一匹马拉的,马有三只蹄铁是旧的,但是,在右前蹄的蹄铁是新的。福尔摩斯一口气说出了自己的的全部发现,这让在场的人,包括我,都吃了一惊,后来福尔摩斯让一些小孩子去调查,因为那些小孩子去调查,因为那些小孩子什么地方都去。甚至比大人都强些。最后,福尔摩斯通过他那双智慧的眼睛找出了凶手,他再次上演了一个奇迹。在小说的任何一个案件中,几乎每一件案子的发生都是不可思议,在案件的发展中,又有许多变化,令人目不暇接。但是随着福尔摩斯的分析,这个故事就慢慢地清晰。所有的事都在情理之中,却又在意料之外。每一条线索都来地自然,流畅,我根本无法找出丝毫破绽。于是我惊叹于福尔摩斯惊人的推理能力。

虽然福尔摩斯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活到老。学到老的精神,值得我们少年学习。

福尔摩斯读后感6

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我的感受是:福尔摩斯是个很聪明的人,他可以从一些看似没用的事物中得到一些信息,或是从一件小的事情中找出重要的线索。正是因为他如此的机智,所以有些别人都破不了的案子他都能破。他不但这样,他还留心观察周边的事物,往往从人或人的衣物上得到那个人的很多信息他这种留心观察周边事物和仔细观察物体的习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他还有一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他遇到困难还很冷静,有时他找不到线索时,会很冷静,头脑很清醒,他会不断地去寻找新的线索,他的这种精神,是我们一个很好的目标,我们做事时也要像他那样,很冷静,福尔摩斯真是我们的好榜样啊!

他在破案时,和别人的思路不一样,一般人是光靠显而易见的线索破案,而福尔摩斯破案时就算只有一条有用的线索,其他的线索都没什么用,他也会靠行动或猜测来引出表面不透露的线索,如果他没有这个特长,他就没有这么强的破案能力了。

福尔摩斯的种种精神和习惯我们都要向他学习,他的思维能力都是锻炼出来的,他还敢大胆地猜想,他破的案绝大部分的荣誉都让给了警方,这又说明了福尔摩斯一点儿都不自私,福尔摩斯真是了不起啊!

福尔摩斯读后感7

我看了《福尔摩斯探案》,我拿着这本书爱不释手,我对福尔摩斯惊人的观察力、判断力和推理能力感到震撼不已,他能通过很多蛛丝马迹来推理出一个人的信息,他能通过地板上脚印留下的灰尘看出人们穿着什么样的鞋子,通过墙角的烟灰知道凶手抽的是哪里出产的雪茄,还能只闻一下死者的嘴唇就知道死者是怎么死的

读下面这段话就能看出福尔摩斯非凡的观察力。华生说:那个人不知道要干什么?福尔摩斯看了把眉头一挑:哦,你是说那个退伍的海军陆战队的军曹啊。这时有人走上来,毕恭毕敬地把一封信交给福尔摩斯,这人就是华生提到的那个人!福尔摩斯先生,这是您的信。那人说。这位先生,你过去是做什么的?华生问。军曹,在海军陆战队工作过。那人不太愿意理华生,走下楼去了,留下目瞪口呆的华生。华生问福尔摩斯:你怎么能看出那人过去的职业?首先,他的手背上有一只蓝色大猫的纹身,那是海员的标志,举止和身材又像军人,还有,尽管他是来送信的,但是他说话声音响亮,甚至有些高傲,说明他当过长官,整个过程就那么简单。漂亮!华生不禁赞叹道。

我是一个小福迷,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学习他善于观察,遇事冷静,在学习上要像他一样有专研精神。

福尔摩斯读后感8

我最近读了一本叫《福尔摩斯》的书,令我深有体会。

这本书讲的是,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去破案的故事,福尔摩斯是一个头脑冷静,观察敏锐,推断力极强,还精于刀剑拳术的人,还用自己的这些能力破了不少案件。

我喜欢福尔摩斯,是因为他睿智,能遇事不慌,还能从身边的人和事物中观察,获取线索,从而破案。我们现在整天都被电子产品给吸引住了,对身边的事漠不关心。我们要学福尔摩斯,仔细地关心身边的事,发现更多有趣的事,而不是像个傻子似的呆在家里玩电脑。多观察,不仅能丰富生活,还能为写作文积累素材,帮助学习,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呢,所以我们要学习福尔摩斯多观察的这种好的品质,为生活增添多一点美好的色彩。

这本书教会了我要多观察、关心身边的事。

福尔摩斯读后感9

福尔摩斯不仅仅聪明,而且遇到危险,毫无畏惧,在最后一集中:福尔摩斯脸色苍白的站在华生面前,请华生陪他去欧洲旅行,而且要捕获欧洲最危险又最有能耐的罪犯,与此同时,福尔摩斯的生命也受到了威胁!而福尔摩斯并没畏惧!

福尔摩斯有这种能力,我们也有!让大家开启智慧的宝藏,发挥那知识的强大力量

福尔摩斯读后感10

我喜欢看书,特别是里面的人物。《封神榜》中的哪吒、姜子牙;《三国演义》中的关羽、孔明;《水浒传》中的武松、宋江——我最喜欢一本开拓人生的书——《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特别是里面的人物:夏洛克——福尔摩斯。我特别崇拜他,他遇到事件发生时,总会镇静下来,仔细思考,认真观察,不会放过任何蛛丝马迹。这是他智慧的钥匙,能开启智慧的力量!

福尔摩斯读后感11

放寒假之前,我跟张子轩互换了各自的书,他借给我三本《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书上的讲的是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住在贝克街,起初华生不知道福尔摩斯是一个侦探,直到有一天一个人请福尔摩斯破案,华生才恍然大悟他朋友的职业。

福尔摩斯破案一般是使用推理法,比如他看一个手表,通过手表上面的痕迹,他就能够判断出手表的主人不喜欢呆在家里。事后,我才知道福尔摩斯不仅是一个侦探,还是一个犯罪侧写师。

这个福尔摩斯可真厉害呀!我实在是太羡慕福尔摩斯了,羡慕他的推理能力!

福尔摩斯读后感12

今天,我早早地把作业写完了,心里特别舒服,顺手从旁边拿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边看了起来,一口气看到了下午三点多,上面主要讲了把一个个看上去悬的问题迎刃而解,是一宗宗谜案得到完善的解决。

世界上,总有像福尔摩斯一样的人为社会伸张正义。邪恶,总需正义来击败,总需正义来阻止,就像福尔摩斯这个伸张正义的人,到哪里,那里就会少一分邪恶。

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使我非常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没接一个案子,福尔摩斯都会倾尽全力去解开谜底。其中不仅有案子的本身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被邪恶冲昏的他们甚至想结束福尔摩斯的性命,面对死亡的危险,福尔摩斯依旧走他的路、查他的案。每一个案子都有可能失败、推论错误的时候,别人可能因此而丧失信心,停住探搜的脚步。而福尔摩斯会更加努力地去发现寻找线索,任何蛛丝马迹他都不会放过,正因为他有这样坚持不懈的精神,所以他的案子都能水落石出,读了福尔摩斯全集,会伸张正义的人使世界少一分罪恶多一分友善。

这本书还体现出一句名言——“凡是勤奋的人,都有锲而不舍的精神。”

福尔摩斯就是这样一个人。

我爱读这本使我受益匪浅的书。

福尔摩斯读后感13

他是一本外国小说中的人物,总喜欢叼着一只烟斗,你找不出线索的地方,他却能发现许多蛛丝马迹。他和助手华生破解了一个又一个扑朔迷离的案子,他就是一个家喻户晓的神探——歇洛克?福尔摩斯。

这本书之所以能成为名著,那是因为作者柯南?道尔将福尔摩斯这个人物形象刻画得淋漓尽致。福尔摩斯头脑冷静,思维清晰,逻辑严谨,行动迅速。探案时,他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地上脚印的深浅,靴子底下的泥土,纸上的字迹……这些微不足道的细节都能引起他的兴趣。当他将毫无关联的几条线索串联到一起,经过层层抽丝剥茧,一件看似毫无头绪的案子变得一目了然。《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从华生写的两份报告中,你会感觉没有一个人像凶手。可福尔摩斯通过斯特顿对他哥哥的百依百顺察觉到这对兄妹其实是夫妻,又用亨利爵士作为诱饵,让斯特顿现出了原形,掌握了他的罪证,最终破获了这一谋财害命的案件。这个案子很复杂,就连华生在案后仍然百思不得其解,可见福尔摩斯头脑的敏捷。

读完此书,我发现福尔摩斯身上值得我学习的地方很多:他注重观察、聪明机智、思维缜密、临危不惧……我相信,只要我做到了这几点,也能去解决学习中的各种问题!

福尔摩斯读后感14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的作者是阿瑟柯南道尔,生于1859年,死于1930年,是英国最负盛名的侦探小说家,被人们誉为“侦探小说之父”。他的代表作有《福尔摩斯探案集》问世到至今,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了。

这本书的故事情节极富传奇性,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起伏跌宕,每一案件的高潮,都紧扣在读者的心弦——如:“劳瑞斯花园街的惨案”“樱沼别墅的惨案”“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等等,每一个案件都令人惊心触目。

让我记的最深的就是“劳瑞斯花园街的惨案”这个案件非常难,因为在死者身上没有一点受伤的痕迹,于是福尔摩斯就细心寻找,突然他找到了一个戒指,他就想:这戒指是谁丢的,后来他使出妙技,终于在火车站找到了他,他就是元凶——侯波,看!福尔摩斯经过细心的观察,最终找到了凶手,多么令人高兴啊!

读了这本书后,我感到福尔摩斯是一个英雄,因为他智勇双全,具有非凡的智慧和才干,并且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使广大读者对他有所敬佩,所以我长大以后也要做一位对人类有贡献的人。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真不愧是世界文化名著之一!

福尔摩斯读后感15

《福尔摩斯探案集》出自于英国作家阿瑟柯南道尔。

这本书共分为《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冒险史》和《归来记》四部,将错综复杂——曲折离奇的案情和侦探方法编制成篇,通过优美动人的文字——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合乎逻辑等的严密推理,塑造出一个冷静理智——机智勇敢——博学多闻——追求真理的歇洛克’福尔摩斯形象。这本书讲了福尔摩斯用机智聪明的头脑,破了一件又一件的犯罪杀人案件,给了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在观察案件的时候,都要带上一个清醒的头脑和一双火眼睛睛来认认真真地观察每一个线索和角落,让我敬佩不已。当然,他和其他的人共同断案,共同努力,最终抓住了狡猾可恶的凶手,维护了正义,也让我知道团结的力量是多么伟大,多么惊人。他还有一个得力的助手——小狗透比,它灵敏的鼻子帮助福尔摩斯他们度过了重重难关。福尔摩斯的故事不得不叫人佩服。

我们不管做什么事都要学会认真。仔细机智勇敢,当然要做到并不容易需要平时知识的积累,就像德国大诗人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我们应该从中获的知识,才能使自己增大本领,像福尔摩斯那样做个对社会有供献的人。

福尔摩斯读后感16

寒假里,岳瞻借给我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可精彩了。

讲述了福尔摩斯是一位英国有名的侦探,他聪明、机智、勇敢,他通过不断地刻苦学习、研究和实践,使他有着惊人的判断能力和推理能力。比如,他能辨别出不同的土质。他瞟一眼,就能猜出人的大概经历等。他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每个故事都很生动、曲折,使我有着身临其境的感觉。

福尔摩斯不屈不挠的精神,刻苦学习的毅力值得我们学习。以后我要多读书使自己学到更多的知识。

福尔摩斯读后感17

这几天,我读了英国着名作家柯南道尔所着的《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这本书也让我懂得了许多。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中有一个故事令我感慨万千,那就是《最后一案》:它讲述了当时在侦探中赫赫有名的福尔摩斯,与全欧洲最大的犯罪团伙,堪称“犯罪界的拿破仑”的莫里亚蒂教授之间进行的生死攸关的决战。在莱辛巴赫瀑布时,福尔摩斯早早料到这是一个骗局,但依然让自己的朋友华生走开,免于这场灾难,自己最后则与莫里亚蒂教授同归于尽。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中,福尔摩斯所侦破的一件件案件,让我们懂得了真善美,假丑恶,同时也领略到了他的高超智慧与精神品质。我们也要学习福尔摩斯的优秀品质,为人们,为社会,为祖国,贡献出自己那一份微不足道的力量。

福尔摩斯读后感18

这个故事讲的是福尔摩斯侦破案件的过程,没有厮杀打斗的场面,不会让人害怕,有的只是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和机智幽默的对答及美丽的回答。然而,正是通过这些看似平静的描述,作者把福尔摩斯的智慧和才干,还让我们从中学到了不少的推理方案的知识。所以,福尔摩斯早已成为了神探的代名词,无论是大人小孩,都非常喜欢他。

我们大家应该学习他的优点。要刻苦学习,积累知识,希望将来能够学有所成,学由所用。

福尔摩斯读后感19

今天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二,感触颇深。

在巴维尔的猎犬此案中充分体现出福尔摩斯的观察和推理能力,他的推理真是让人心服口服,并且我在这本书中也记住了一些福尔摩斯的名言:一个善于推理的人得出的结论,常常使他身边的人赞叹不已,这是因为那些人总是忽略事情的细节,而这些往往又是推理的关键所在,等等。

从这本书中让我深刻的体会到无论做什么都要细心,尤其是我们学生,在平时的学习中一定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养成认真细心的好习惯。

福尔摩斯读后感20

他善良、聪明,面对疑云重重、扑朔迷离的案件,毫无恐惧感,用冷静的头脑仔细想,敏锐的观察力仔细地去发现,具有超强的推断力来认真分析、推理案情,最终将谜团一一解开,他就是福尔摩斯。

他长相有点古怪,但办起案来非常认真,博学多闻,是一个非常的侦案家,两天之内答案就会在他的脑子里出现,人人夸他又神奇的超能力,但福尔摩斯说:“只要仔细分析,每个案件都由它的破绽,一定会找到答案的。”可是,好景不长,在他和医生花生去龙河峡谷办案的时候,有人把花生骗走了,不知什么时候,突然从旁边窜出一个人来,和福尔摩斯打了起来,最后两人同时跌入悬崖,福尔摩斯摔伤了。

福尔摩斯读后感21

每天睡觉前,我最喜欢读的书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那一个个离奇惊险的探案故事总是让我不愿意把书放下。虽然还有很多本没有读完,但是通过这段时间的阅读,我的感受是:福尔摩斯是个很聪明的人,他可以从一些看似没用的事物中得到一些信息,或是从一件小的事情中找出重要的线索。

正是因为这样,有些别人根本都破不了的案子他都能破。他还留心观察周边的事物,不放过每一个细节,从而得到更多的信息,他这种做事极度认真的精神很值得我学习。

福尔摩斯遇到困难时很冷静,所以才能发现别人发现不了的新线索,因此我们做事情时也要像他那样冷静。读这些故事还能让我懂得很多知识,例如,过年时妈妈从花卉市场买了一种叫风信子的花,还把它放在了卧室里。

我突然想起来,福尔摩斯有一次就是因为发现风信子有毒,才破了一桩奇案。我立即提醒妈妈,风信子可能有毒,结果上网一查还真是,风信子不适合放在卧室,吓得妈妈赶快把花拿到了阳台,妈妈直夸我聪明,是个学以致用的好孩子。我得意极了,以后我还会从书中学到更多的知识,所以,我要坚持的读书,掌握更多的知识,做一个像福尔摩斯一样的了不起的人。

福尔摩斯读后感22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主要讲述了福尔摩斯对三个扑朔迷离的案件的侦探过程。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故事是《血字的研究》。《血字的研究》运用倒叙的方式,首先介绍了发生在劳瑞斯顿花园街3号的惨案,这件惨案似乎非常棘手。福尔摩斯通过凶手留在现场的蛛丝马迹,运用推理法和演绎法,完整地再现出凶杀的过程,出其不意地捉住了真凶,令人拍手叫绝。故事还用大量的篇幅,追溯了凶手杀人的动机,即仇恨的种子埋下的根源。

读完这个故事,我十分钦佩主人公福尔摩斯。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与凶手展开机智的搏斗。他说过的一句话“不要让那些没用的知识塞满自己的头脑”让我感触颇深。他还说过一段富有哲理的话,“在平淡无奇的生活纠葛里,谋杀案就像一条红线贯穿其中。我们的责任就是要去揭露它,把它从生活中清理出来,彻底地加以暴露”,可见福尔摩斯对工作的尽心尽力及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以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深深地吸引了我,故事中不乏有很多优美的句子。希望大家又时间也能看看这本书。

福尔摩斯读后感23

福尔摩斯是一位著名的侦探,他总能轻而易举地侦破各种案件。这不,我这几天也迷上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了。他的侦探技巧真让人佩服!

他破案时用的是一种反推理的逻辑,就像书里写的:“这位先生一副大夫的模样,不过又有些军官的气质,因为他很明显是军医。他刚刚从热带地区回来,因为他皮肤黑黑的;不过他手腕处的皮肤黑白分明,这证明他那黑黑的皮肤并不是他本来的肤色。他面容憔悴,证明他历尽了苦难,经历过伤痛的磨难。他的胳膊负过伤,如今看起来有点僵硬不便。一位英国军医可能会在什么热带地方历尽苦难而且臂部负过伤呢?当然只有在阿富汗了。”这就是反推理。看起来非常简单,但是实践做起来非常困难。我曾经使用过,但是总在中间中止了。因为反推理需要有观察力、判断力、和渊博的学识。

福尔摩斯具有的观察力、判断力、和渊博的学识都很值得我学习,我的作文写不好原因就是观察力不强和没有丰富的好词、句、段,而这本书有让我学习的对象,还有丰富的好词、句、段。福尔摩斯遇事冷静,而我一遇到难事就心神不定,烦躁不安……

我对福尔摩斯非常佩服,也喜欢侦探这门工作了,所以,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

福尔摩斯读后感24

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福尔摩斯——一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深深地嵌入了我的脑海里。小说作者:阿瑟.柯南道尔他塑造的大侦探福尔摩斯,足智多谋,沉着冷静,揭开了一个一个谜团,抓住了一个又一个凶手。那些离奇的探案故事、扣人心弦的悬念,深深地吸引了我。

此书有《波希米亚丑闻》、《红发会》等十二篇小说。其中的一个案例引起了我想要叙述的欲望,它的情节异乎寻常的复杂,线索凌乱,此案便是《杀人的桔子核》。

那是九月下旬,一个年轻人来找福尔摩斯,并述说了自己家中的惨案:他是伯父家中的常客,伯父也很喜欢他,长大后他成了伯父家的掌权者,但有一天,他的伯父收到了一封信,信中写着三个K,还有五个桔子核,伯父看了信件不久便疯了,直到一天跑出门外后便再也没有回来,最后发现已死于水坑之中。接着他的父亲继承了伯父的遗产,每过多久也收到了同样的信件,过了几个星期,他的父亲在去拜访朋友的途中也离奇的死了。最后年轻人继承了这份遗产,开始过得很幸福,但不久噩运降临到了他身上,也收到了同样的'信件,他十分恐惧,只能向福尔摩斯求救……

在这个案子中,福尔摩斯细致的观察力令我赞叹。有这样一个细节,当时正值雨季,约翰.沃彭肖前来拜访福尔摩斯,福尔摩斯根据粘在他鞋尖的泥土,准确地推出了这位客人所来的地方。在调查中,福尔摩斯认为这几封信是重点,他围绕着信展开调查,最后他根据“3K”推理出与“K”集团的一个犯罪团伙有关,他们经常杀人抢劫,并且在杀人之前总爱寄出一些奇怪的物体……最后福尔摩斯凭借一些不起眼的小细节,以敏锐的观察和强大的推理能力抓住了凶手。

福尔摩斯的探案小说让我受益匪浅,知道了做事要沉着冷静,要悉心地观察。就说前段时间的奥数测试吧,我遇到了一道难题,一下就变得惊慌失措起来,越是想做出却就是算不出,这可把我急坏了,但我一想到福尔摩斯探案时的那种镇定时,便静下心来,终于从题目中寻找到了突破口,经过一步一步缜密的推理后把这道难题做了出来。

这本小说不仅以情节跌宕、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引人入胜,还反映了福尔摩斯的机智与超强的观察力以及强大的逻辑推理能力。俗话说:天才在于积累,聪明在于勤奋。我想福尔摩斯的非凡,在于他平日的勤奋,他一直在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能辨识140种烟灰,通过步伐大小知道凶手的年龄,通过刮痕可以看出凶手的指甲长短……任何蛛丝马迹都成了他破案的关键。可见他观察和推理能力是多么强大。因而他才会在错综复杂的疑案中出奇制胜,成为一名家喻户晓的神探。

细节决定成败。俗话说:泰山不拒细壤,故能成其高,江海不择细流,故能成其深。福尔摩斯身上的闪光点,值得我们每个人认真学习。

福尔摩斯读后感25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福尔摩斯身上印证了这一点。

记得在“黄面人”一案中,他因外出散步而差点失去破案机会时那恼怒气愤的神情,而在后来求助者再次出现时他那眼眸带笑自信满满的样子,这些都透露出他对破案的喜爱。正如孔子说,他已经把破案当成了兴趣,怎么可能有不破之案呢?正是因为他对事业的热爱才促进了他的成功,正是因为他对破案的兴趣才促使他成为时代英雄。

耳边似乎又回响起了那首《老男孩》,脑海里又浮现出那些草根明星的朴素模样,正是他们对音乐的爱好,促使他们唱出了天籁般的声音;正是他们对音乐的执着追求,使他们登上了自己的舞台,成就了朴素而又华美的明星梦。正是那句“我喜欢”才突破了那万千苦难,成就了万人瞩目的明星。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在福尔摩斯身上我看到了。因为对破案的喜爱,他不顾生命危险,亲自乔装上阵跟随嫌疑人,因为他对侦查事业的执着追求,他不眠不休只为那一点蛛丝马迹。

似乎又看到了那个风雨无阻的身影,因为对乡村孩子的喜爱他不顾家人和孩子的反对只身来到乡村,只为了孩子们那纯真的笑脸,他不怕苦不怕累。由一开始的厌恶到最后的喜欢,正是因为他对教学的热爱才促就了孩子们的学习梦。只因为那句“我已喜欢”,留下了孩子们那纯真、无邪的笑脸。因为喜欢,他不怕苦不怕累;因为爱,他甘愿受苦;因为兴趣,他成为教师楷模。

又想起那个白发苍苍的老者,驾着马车四处传播仁政思想的老者。他不怕长沮、桀溺的讥刺,同众生一起变革,为的是那“仁”的思想,为的是那百姓的安乐。正是因为对“仁”的喜爱,他不辞劳苦、不怕打击;正是对“仁”的执着,他成为万代传颂的智者。

俗话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可现在的青少年有几人真把学习当做兴趣?牛顿因兴趣发现了万有引力;刘翔因为兴趣几次打破世界纪录;爱因斯坦因为兴趣提出了相对论……正是他们对爱好的执着追求才有了伟大成就,而现在的青少年只为着考上大学一个劲地逼着自己努力拼搏。可是好像很多人并不知道,只有有了兴趣才能学得更好,只有有了兴趣才能够有新的突破。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只有有了兴趣,才能登上成功的阶梯。

学习的兴趣,你有吗?

福尔摩斯读后感26

在今年暑假里我不仅读了《小飞侠彼得·潘》还读了世界上最有名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虽然我以前读过青少版的《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但这本书中的文字比青少版的更加难懂,但更能体现出原著上那些既离奇又无法理解的案子。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柯南道尔。他是世界上最负有名的侦探小说家。曾被英国女皇评为“侦探小说之父”。他创造的福尔摩斯已经是世界上鼎鼎有名的神探了。

这本书是以歇洛克·福尔摩斯为主角,华生为配角发生的一件件的案件。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最后一案”和“新致案”之间的篇章,写了福尔摩斯在于罪犯博斗时不慎掉落了悬崖,却有奇迹般的活了过来。这篇福尔摩斯掉落悬崖,有活过来这样写的原因是——它的柯南道尔为了让这篇漫无止境的长篇小说有个结局,才让福尔摩斯死去的,但却引起很多忠诚的读者的反对和不满,所以柯南道尔只好让福尔摩斯在下一个案件中起死回生。

这本书中的福尔摩斯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一个对于我来说非常重要的道理是——冷静。我明白了无论遇到什么难题都有静下心了好好的思考,不要因为没见过就没耐心的去想。这让我想起了我以前在写作业的时候,因为有一条没见过的题目就气急败坏的大吼一声:“没见过的还出!”,我当时恨不得一口吞的作业本。但现在我明白了无论遇到什么难题都要静下心来思考,不要心浮气躁,而要冷静的思考,只有思考才会有答案,这是我从福尔摩斯身上学来的!

福尔摩斯读后感27

大名鼎鼎,家喻户晓的夏洛克·福尔摩斯想必大家都听话说过吧!他是我见过头脑聪明,思维敏捷,被他准确的推理能力所征服。

夏洛克·福尔摩斯是《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中的主人公,他是个一个私人侦探,聪明绝顶,酷爱做实验,对化学方面有非常浓厚的兴趣,有奇特的办案方法,警探破不了的案件,都请他来帮忙,也许这就是他出名的原因吧!他有一个非常得力的助手——华生,他是为医生,跟着福尔摩斯学到了不少破案的本领,在不少刺手的案件中帮福尔摩斯出了很多的主意,起到重要作用。

伦敦所有高级犯罪活动没有人比福尔摩斯再清楚了,在案件过程中发生了许多变化,几乎不可思议,令人目不暇接,福尔摩斯一直觉得这些犯罪背后,有一股强大的势力,有一只组织严密对抗法律的势力在屁护着那些作恶的坏人,经过坚持不懈的反复摸索,福尔摩斯才抓住了有利的线索,其中也经过无数曲折和阻扰,终于找到了这些组织的头目,原来竟是以前那个有名的数学家,教授——莫里亚蒂!他称莫里亚蒂是罪犯中拿破仑,几乎所有福尔摩斯无法侦破的悬案都是他一手策划的。

在故事《最后决战中》福尔摩斯与莫里亚蒂最后决战,福尔摩斯打击了那个组织的蛛丝马迹,让苏格兰的警探出动所有警力将其抓获,令人遗憾的是最终让莫里亚蒂也组织的核心人物逃脱了,一心想与他们作对的福尔摩斯同归于尽,聪明机智的福尔摩斯还是没有让他们得逞,终于真相大白,而且令人欣慰的是,最终使整个伦敦恢复的往日的宁静和幸福生活。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是大家耳熟能详的作品,很多的故事扣人心弦,里面的案件也成为了经典。

福尔摩斯读后感28

在你眼中,最好的名侦探是谁?是日本的柯南?还是比利时的波罗?还是……在我眼中,真正的名侦探就是他——英国的福尔摩斯!

因为我特别喜欢看侦探故事,妈妈从她的书架上拿出《福尔摩斯探案集》交给我。我一看,黑灰色的封面上,有一个福尔摩斯侦探的大烟斗,显得很神秘的样子。厚厚四大本,我能看得下去吗?一开始我也有点怀疑自己,可是,当我开始阅读第一个故事——“血字的研究”,我很快就被作者阿瑟·柯南道尔的巧妙的讲述吸引住了。

这套探案集主要讲的是军医华生与大侦探福尔摩斯一起走遍千山万水,侦破各种奇案的故事。故事主要以华生的口吻来写,以福尔摩斯为主角。里面写到了很多有名的案子,如“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恐怖谷”“四签名”等,在这些案子中,都有一些特别聪明而狡猾的罪犯。但俗话说,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不管案子有多么扑朔迷离,罪犯的作案手法有多么千变万化,都难不倒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知识渊博,性格坚强,机智冷静,勇敢无畏,特别擅长观察、分析和推理案情,也特别擅长伪装,他对罪犯深恶痛绝,坚决和他们作斗争,哪怕冒着生命危险也要把罪犯绳之以法,简直就是正义的化身。

不过看过书之后,我还有一个感受,福尔摩斯并不是单枪匹马一个人在战斗,他的身边还有很多警察和侦探:莱斯特雷德、怀特·梅森,还有一直陪伴他的既勇敢又乐于助人的华生医生。看来,每一个成功的人也是一个善于与别人合作的人。

好的书籍,总是让人爱不释手。这本书的后面有一段话:“这本书,你一辈子总要读它一遍,不管是在二十岁,三十岁,五十岁,或七十岁。”的确,这本书让人读了还想读。

千万别忘了大名鼎鼎的夏洛克·福尔摩斯啊!

福尔摩斯读后感29

“读书百遍,其义自现”。我在这个暑假读了一本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的作者——柯南·道尔,是一名医生,也是一名小说家,他笔下的福尔摩斯是一个幽默,聪明,遇事冷静,爱抽烟的,住在贝克街私家侦探,而柯南·道尔在故事里把自己当做福尔摩斯最好的朋友——医生:华生而他办的案子更是不计其数,我来给大家列举一二。

他办过的案子有些曾轰动过全世界,如:红圈会,巴斯克维尔的魔犬,跳舞的小人……,其中跳舞的小人是一个较为著名的案件,这个案件能充分的表达出福尔摩斯的智慧,他能从一些像小孩子画的涂鸦上找出暗语,并使用那些跳舞的小人,表示暗语暗语“马上过来”,使犯人不知不觉进入了他的圈套,被绳之以法,还有一个,那就是:红圈会,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并不是福尔摩斯,而是跟福尔摩斯一样的名侦探,他假装是个恶毒的人,加入了一个当地最狠毒的圈子——红圈会,这个圈子的老大:莫金蒂,他是一个杀人如麻的人,他手下的人没有一个是没杀过人的,他们也以杀人为自己的荣誉,如果手下有人叛变的话,也是格杀勿论,所以这个城市一直被邪恶和恐惧所笼罩,直到来临,他先假装忠诚的样子,然后在设置一个绝妙的圈套,让他们这些恶人得到该有的惩罚,但知道,他在这个城市甚至整个世界永远不会安全,所以一直在逃,而莫金蒂的那些同党也一直在追他,有2次几乎的手,最后他们还是得手了……在这么多个惊魂动魄的案件里,大侦探福尔摩斯总能用惊人的智慧和速度完美的结束案子。

读完了这一系列的案件,看到了福尔摩斯那绝妙的办案手法,但其中都有一个必不可少的因素,那就是遇事冷静,只有遇事处之泰然,才能干出一番事业。

福尔摩斯读后感30

有一个人,他有细微的观察力,他能在案件中长时间保持冷静,他有惊人的思考力。他是谁?他就是大名鼎鼎的名侦探夏洛克· 福尔摩斯!他的观察力已经上升为一种智慧的符号,你不要试图欺骗他,你的世界在他眼中无所遁形。他是一个比罪犯本人还了解其犯罪过程的人。

阿瑟·柯南·道尔爵士是推理小说的鼻祖。他塑造的夏洛克·福尔摩斯是世界上最著名,也是最为读者津津乐道的侦探对象。福尔摩斯沉着冷静、料事如神、时而机智幽默,时而粗鲁自负。

我印象最深的不是一个个惊险的故事,而是福尔摩斯本人。他能在重重疑云中带着镇定提问思考……,那一个个曲折离奇的案子,没有线索。他能从没有线索的场地中找到蛛丝马迹,他能从嫌疑犯中找到背后主使,找到帮凶,他能从一个推理连接到另一个推理,使推理变成真相。这些似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都发生在福尔摩斯的身上。

《福尔摩斯探案集》不但是一本好书,而且还告诉我许多道理:要认真观察,也许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也不能放过蛛丝马迹,更要大胆假设提问。我以前有难题时经常逃避,看了这本书后,我觉得逃避是可耻的,应该鼓起勇气,像福尔摩斯那样,从没有线索中找到线索,困难始终不是我的对手,在困境面前要毫不退缩,不畏困难。对自己要有信心,自己鼓励自己:“我一定能做到。”要勇敢,要有一颗虚心的心,不要骄傲,不要自以为是逢人就吹。

我喜欢《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把它推荐给你,希望你也能喜欢。

福尔摩斯读后感31

我曾经想写一封信到伦敦贝克街221B,告诉福尔摩斯我弄丢了同学的一本书,希望神探能帮我们找回来。如果破案了,我也可以写下一个关于福尔摩斯的探案故事,名字都想好了,就叫北小丢书疑案。

在一次班级大扫除的时候,值日生正在打扫卫生,教室里尘土飞扬、灰蒙蒙一片,其他同学早就离开了教室,只有邓适钧端坐在自己的座位上,专心致志地捧着一本书,还时不时的拍一下桌子。“什么书,看这么入神?”大家都对他拿的书很是好奇,纷纷走进教室。

“——这是什么书呀?”

邓适钧并不理会我们,直到这一章节看完,才缓缓翻到封面,骄傲地说:《福尔摩斯探案集》。

“——哦?”

“——讲的是一个私家侦探的故事,他可厉害了。”

“不用动脑筋,他就活不下去。”

“他喜欢挑战,热爱破案,简直是世界上最聪明的人!等我长大了,我也想做一个这样的侦探!”……

大家都被这样的故事吸引住了。

不久这本书就在全班传阅了开来。

同学们都知道了在离我们很远的伦敦,有着这样一个神奇的人,他有着深邃的眼睛,一眼就可以看透事情的真相,他有着细长的鹰钩鼻,显得格外果断和机警,他咬着烟斗,动一动脑筋就能维护着一方的正义和和平。

好不容易,这本书终于传阅到我这儿了,我立刻被福尔摩斯深深地吸引住了,连吃饭的时候都捧着它。甚至上课时也忍不住想看看福尔摩斯的破案,我只好把它压在书包底下,利用课间和在家的时候才拿出来和福尔摩斯一起进行智力的对决。

不幸的是,在昨天晚上看完了《血字研究》后,我分明记得把它收进了书包里。可是今天课间的时候,我翻遍了书包,却怎么也找不着。咦,书呢?这是个疑案。我立刻想:如果此刻福尔摩斯在,他会怎么做呢?

于是我立刻回顾了丢书事件的来龙去脉,仔细打量了周围是否有可疑人士,还找来了小伙伴和我一起组成了“姐妹侦探团”,共同研究推敲。始终没有头绪的我们突发奇想:写一封信向福尔摩斯求助,也许是一个很好的主意。

汪新源当即反对:“这信寄给谁啊,福尔摩斯早就死了。”

“可是他一定有后继人吧。”

最终我还是决定写一封信,说不定啊,我可以成为他后人的关门弟子,成为中国的福尔摩斯。

于是我兴冲冲的回家告诉了爸爸。

爸爸听了哈哈大笑,从书房里拿出我弄丢的书,他说是他昨天无意中拿去看了看,就不必麻烦福尔摩斯啦。

真失望啊,我怎么就忘了爸爸这么一个最大的嫌疑人呢!

福尔摩斯读后感32

柯南道尔的著名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中,主人公福尔摩斯那正义、智慧的形象早已深入人心,在很多人眼中,他是19世纪英国的卫法者,所有的罪犯在他的缜密推理下都是无法可逃,正直是他的代名词。但是他所侦破的很多案件中,在没有惊动警方的情况下,对一些“正义的复仇”,他却是颇为宽容。

在《冒险史》中的“博斯科姆比溪谷奇案”中,老约翰特纳为了自己的女儿,杀死了作恶多端的老麦卡锡,福尔摩斯知道真相,但却没有向法庭提出,从而让凶手和死者的儿女能够在一起和睦相处并喜结良缘。又如“米尔沃顿”中的那位贵族妇女,为了不让米尔沃顿破坏更多女子的家庭,也是为了给自己的丈夫报仇,她杀死了米尔沃顿,福尔摩斯目睹了这一切,却没有阻止杀人也没有帮助警察调察。还有“魔鬼脚跟案”、“格兰奇庄园案”……在众多情与法的冲突中,福尔摩斯似乎总是站在“情”的一边。

《孟子·告子》有言:“恻隐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是非之心,智也。”或许有人会认为福尔摩斯作为一名侦探,一名正义的法律卫士,不应将私人感情带入案件中,否则会导致不公平的事发生,但正是这种“情重于法”的表现,体现了人性中不灭的正义的光辉,这是更高层次的正义,高于法律的正义之心,使福尔摩斯的形象更加高大。

情与法的话题,由来已久。人们常说“法不容情”,似乎一切感情——无论是正义或非正义,在冰冷的法律面前都是无用。中国有著名传说人物白素贞与许仙的“情”与法海所代表的天规法

令,远有美国的一位老人为养活孙子而偷取面包被送上法庭……法律总是严苛的,但人情也总是宽容的。鲁迅先生面对雷峰塔的倒塌而写下的《论雷峰塔的倒掉》,来歌颂自由爱情的最终胜利;美国的州长为老人捐款交上罚款,并且自我检讨对民生的关心不够。在他们的心中,法固然重要,但情融于法也未尝不可。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在情与法的冲突中,选择情也未必违反了公理与正义,更何况福尔摩斯所经历的那些案件中,死者都是罪大恶极之人。在法律制度尚不完善的19世纪,公平并不仅仅掌握在法官手里。当然,我写此文的目的,并非宣扬徇情枉法,我只想说明,有时法律的天平应向正义之情倾斜罢了。

在“博斯科姆比溪谷奇案”的未尾,有这样一段话:凶手和死者的儿女最终组成了一个美满的家庭,他们永远不会知道,在曾经的岁月里,他们的生活里出现过阴霾,或许正是为了让不知情的人们能平静幸福地生活下去,在福尔摩斯的心里,情与法的天平自有倾斜的一边。

福尔摩斯读后感33

暑假期间我看了一本书叫做《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围绕着一个个案件展开,讲述着许多扑朔迷离的案件与故事,我看看的津津有味。案件的叙述十分的精彩,但也有很多案子令我感到迷惑,幸运的是追随着聪明的侦探福尔摩斯的视角,我解开了一个个迷惑。

福尔摩斯的全名叫夏洛克·福尔摩斯,他是个身材瘦长,看上去十分精明干练的人。他的目光锐利有神,细长的鹰钩鼻和前突的下巴,让人感受到了他的机警果断,意志坚强。有着这样外表的他,拥有着超出常人的敏锐,在一个个难解的案件面前,令犯人无所遁逃。

这么书主要写的是福尔摩斯带着自己的助手华生和一批穷孩子组成了“特搜队”,在英国屡破奇案。令我记忆十分深刻的一个案件讲的是福尔摩斯帮高楼王的主人寻找祖先留下的金子。有一次,高楼王的主人在自己假的阁楼上找到了一个暗格,在里面发现了祖先留下的一盒金子,不久后,那盒金子却凭空消失了,主人非常着急,连忙叫福尔摩斯帮忙寻找盒子,福尔摩斯却是不慌不忙,用常人根本不能理解的方法去破案,还让“特搜队”去到处找线索,没过多久案子就被破了,当福尔摩斯去抓那个小偷的时候,那个小偷还根本不清楚自己是怎么被发现的。

福尔摩斯不仅聪明也十分勇敢,有一次为了抓住罪犯,中了枪,最后还是把犯人给抓住了。

读完这本书后,我受益匪浅,从中学到了东西,比如做事要细心谨慎,不能有一丁点儿的马虎,因为一不小心漏掉的细节很可能就是完成这件事情的关键。读书也是一样,一定要认真仔细得看,否则很可能漏掉了一些精彩的故事和一些重要的情节。

早就听说《福尔摩斯探案集》特别好看,于是今年暑假这本书就列入了我的书单中。

福尔摩斯读后感34

他是一个小说中的人物,曾经破过许多扑朔迷离的案子。他非常幽默,总是喜欢叼着一支烟斗。

他,就是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创造的神探歇洛克福尔摩斯。

人们喜爱福尔摩斯,因为他已经成为正义、智慧、勇敢的化身,成为帮助人们战胜罪犯、弘扬正义的偶像。

在每一个故事中,福尔摩斯都和自己的助手华生一起,出乎意料地把真相揭露在读者面前。同时,他在面对复杂的案件时,通过对细节精确观察,从而进行严密推理的方法,也让读者和专业侦探受益匪浅。

对福尔摩斯来说,从一个人的外貌和穿着就可以判断出一个人的职业习惯和爱好,伪装得再逼真的罪犯,都不能逃脱他那鹰一样的目光。

另外,小说设置了医生华生这个诚实、勇敢又好学的助手形象,很好地衬托了福尔摩斯的智慧和过人之处。

我认为福尔摩斯就是我们要学习的对象之一,虽然他只是一个书中的人物,但他那灵活、敏捷的思维是值得学习的。

最后我还要感谢一个人,因为是他创造了福尔摩斯,他就是--柯南道尔。

福尔摩斯读后感35

放假期间,我阅读了由英国著名的小说家柯南道尔撰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我被福尔摩斯的智慧以及他的人格魅力所感染。

我很喜欢看侦探小说,应该是由于我从小喜欢看《名侦探柯南》这部动画片吧。在书中福尔摩斯的机智,果断,以及在华生医生的帮助下解决一起起案件,他还会买通那些别人注意不到的孩子们来帮助福尔摩斯来打探消息,因此这个孩子也立下了汗马功劳。

福尔摩斯的细心令我最为惊叹,他在一次询问一起杀人案件的第一发现人的时候问出了一些问题,询问结束后他就利用他在现在发现的蛛丝马迹将第一发现人在进入现场以后作了什么事,走到了哪里全部说了出来,以至于第一发现人以为当时福尔摩斯就躲在哪个现场的某一个地方,因为福尔摩斯说的和他当时的行动一点差别都没有。这就是福尔摩斯的观察能力。

虽然福尔摩斯是以为非常棒的侦探,但是他有一个非常不好的习惯,那就是吸食毒品--可卡因。当华生刚刚认识福尔摩斯时他问福尔摩斯为什么要吸毒,福尔摩斯给出的答案却是,如果没有案子来使他兴奋,就只有利用毒品来使自己兴奋。

故事的结尾,是福尔摩斯利用自己的勇敢将自己的劲敌莫里亚蒂教授,永远的埋葬在悬崖的瀑布下。不知道是不是福尔摩斯的正义感感动了上天,使上天救了他,因为他与莫里亚蒂教授是一起掉入瀑布,但是莫里亚蒂教授身亡了,福尔摩斯却奇迹般的还生了。

福尔摩斯的身上有许多优点我们青少年可以学习,比如他的机智面对危险临危不乱,观察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以及缜密的思维,都是值得我们学习。

我最敬佩福尔摩斯的正义感,那些犯罪者面对这位神探,都有想结束他生命的想法,福尔摩斯在面对生命威胁的情况下以为反顾的走着自己的侦探道路。令我肃然起敬!

福尔摩斯读后感36

你知道谁能从一点香烟渣认出抽烟者吗?你知道从脚印的大小能分辨出这人的身材大小的人吗?他就是在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

这本书讲了住在英国伦敦贝克街221B号房子里的福尔摩斯,他靠着他那敏捷的身手,积累的经验,机智的大脑,破了一起又一起的案子,并且依靠助手毕生的帮助,调动了街头流浪儿刺探情报,为民除害。

在第一篇血字研究中,他从脚印像个的距离看出凶手的大小,从自己凌乱看出写信人很匆忙灯他都能看出来,尤其是在巴斯克韦尔魔犬那一片,福尔摩斯遇到了一个谋杀了好心的伯伯和伯伯的侄子的高级凶手,那时虽然有把握住凶手,可没证据,当华生发现了凶手是用全身涂满磷的巨型猎犬杀人的,福尔摩斯使用他推理出来的证据合二为一,还把凶手顺利捕获了凶手。还有一次他用一个半身蜡像捉住了凶手。这些例子让人不经佩服起福尔摩斯,他虽然看过去很冷漠,可内心很风趣光彩。

《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让我懂得人必须要胆大心细。

福尔摩斯读后感37

我特别喜欢读书,所以看了不少,像《三国演义》、《水浒传》、《鲁宾孙漂流记》……但我最喜欢探案类的,尤其是《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主要讲了著名侦探福尔摩斯和他的助手华生破获各种离奇案件,其过程让人出乎意料。在这本书中我们可以看到神秘、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也被福尔摩斯不顾一切代价去救别人的精神所感动,也被他的机智、容易发现别人发现不了的线索和渊博的知识所吸引。 例如在《血字的研究》中第一次看到华生就知道他是从战场上回来的医生,让华生很吃惊,从这儿我们可以看到福尔摩斯知识很渊博;而从现场的墙壁上用鲜血赫然写着"RACHE",同时,还发现了一枚滚落的戒指、两种不同的脚印、几处墙上的指痕,之后,经过福尔摩斯细致的调查和缜密的推理,终于找到了凶手,我们可以看到福尔摩斯很机智,还很心细。

看完《福尔摩斯》,我越来越喜欢福尔摩斯,也越来越想成为他那样的人,所以以后我要读更多的书,还要善于观察问题。

福尔摩斯读后感38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叫做《福尔摩斯探案集》。

这本书写了"咨询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场景惊险,情节跌宕,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书上说,福尔摩斯是个“怪”人,但他同时是个精通解剖的一流药剂师。历史上,哪个名人不是“怪”人?他很离奇,从不轻易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但高兴时,却滔滔不绝.他遇到危险时很沉着,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难,看上去却若无其事,根本不是装出来的。

这本书有四个故事《血字的研究》、《恐怖谷》、《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四签名》。我最喜欢的是《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因为在这个故事中,充分体现了福尔摩斯的聪明才智,而且很刺激。

福尔摩斯读后感39

大侦探福尔摩斯的形象历经百年依然魅力不减。在《福尔摩斯探案集》一书中,他带领我们进入凶案现场,查找狡猾的凶手留下的蛛丝马迹,缜密严谨地剖析案情,巧妙地揭开一个个跌宕起伏的凶案真相。

下面就给大家介绍一个我喜欢的故事叫《恐怖的带子》。故事的主人公海伦小姐。她和她的姐姐从小失去了父母,是他们的继父把他们养大。继父虽然养大了他们,其实是想独吞他们的财产。等姐妹俩成年后继父就养了一条沼地蝰蛇,杀了海伦姐姐。海伦将要面临同样的危险,于是她去找福尔摩斯帮忙。福尔摩斯在“死亡房间”发现了一条小小的通道,是通向继父的房间,并连夜找到了真凶,凶狠的毒蛇咬死了凶手。这就叫“多行不义必自毙”。

福尔摩斯读后感40

我非常喜欢福尔摩斯的故事,第一集叫《血字研究》是福尔摩斯第一次和华生见面,他们合租了一套房子。福尔摩斯告诉他,他是一位侦探,只要警察和私家侦探有困难就会来找他。这时来了一封信,上面写着请福尔摩斯到布利斯顿尽头的劳列斯顿花园3号发生了凶杀案,请他协助调查。

于是福尔摩斯和华生一起去案发现场,当他们回家的时候突然看见几个流浪的孩子,福尔摩斯为了尽早破案就雇佣了这些孩子,果然孩子们收集到了许多对破案有利的资料。福尔摩斯他们办案时就更好办多了,最后福尔摩斯靠着孩子们的协助成功地抓住了罪犯。

读完着本书我知道福尔摩斯有一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我们要学习他们的精神。同时我又感受到了只要仔细观察身边事物就一定有大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