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读后感 篇1
这几天,我读完了《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这本著名的科幻小说。这本书写的非常好,让我感到受益匪浅。在这本书里我认识了主人公巴斯蒂安、聪明勇敢的阿特莱尤以及天使女皇等一些人物。
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个叫巴斯蒂安的男孩,他非常爱讲故事。一天他在上学路上进了一家书店。书店里的一本书《永远讲不完的故事》用一种不可抗拒的魔力吸引着他,使得他一定要得到这本书。于是他偷走了这本书并躲在学校的阁楼上读了起来:书中讲到幻想王国正在毁灭,天真女皇生命垂危,需要人间的小孩给她起个新名字她和她的王国才能得救。于是巴斯蒂安就被拉进故事里并为天真女皇起了个新名字——月亮仙子,从而成为了天真女皇以及幻想王国的拯救者。为了感谢他,天真女皇答应巴斯蒂安在幻想王国的一切愿望,直到找到自己真正的愿望为止。于是他开始了自己漫长的旅行,最终经过自己的不懈努力终于回到了爸爸的身边。
读完这本书我才明白,为什么书名叫做《永远讲不完的故事》,一个人如果忘了自己的内心世界也就忘了自身存在的价值。《永远讲不完的故事》是幻想,更是成长。这本书不仅是一般有趣的读物,还是一本意味深长的哲理书。它留下的是真、是善、也是美。读完这本书忽然觉得它寓意很广、哲理很深。而其中最重要的是向我们告诫真善美的重要性。我们能从书中看出“真善美的幻想,是永远讲不完”,而那些假丑恶的幻想就变成了可怕的谎言。就像巴斯蒂安许下的许多不该许的愿望,如想当幻想王国的皇帝,还烧毁了象牙塔,最终从幻想王国的拯救者变成了幻想王国的罪人。由于邪恶的幻想让他整个人都变了一个模样,差点回不到人家。也正如那个书店的店长对巴斯蒂安说的,“有很多人都去了幻想王国,只是有的人从那儿回来了,有的人却永远留在那儿,这都是因为他们许下了不该许德愿望。”
幻想和愿望本身都是美好的,但如果你有不好的幻想或不该有的愿望,你也会被身边的人所排斥、厌恶。
《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读后感 篇2
看完了《永远讲不完的故事》,感受极为深刻。
《永远讲不完的故事》在德国就像《西游记》在中国那样家喻户晓,这话说得一点儿没错。
今天,虽然已经进入二十一世纪,这部童话小说仍然是德国少年最喜爱的文学作品,也是充满爱心的父母阅读和讲述最多的故事之一。
小说主人公是一个名叫巴斯蒂安的男孩,胖胖的、有点笨拙,但却很善于讲故事。一天早晨,他在上学的路上,鬼使神差地进了一家旧书店。在那里,他意外地发现了一本奇书:《永远讲不完的故事》,一种不可抗拒的魔力吸引着他。幻想王国在毁灭,天真女皇生命垂危,只要有一个人间的小孩为她起一个新的名字,她和幻想王国就都能得救了,于是,巴斯蒂安被拉进故事之中,意外地成了天真女皇和幻想王国拯救者。
天真女皇为了感谢他,答应让他实现自己在幻想王国里的一切愿望,知道他找到自己真正的愿望为止,从此,巴斯蒂安又开始了他那险象环生的漫长旅行。
看完《永远讲不完的故事》以后,我终于知道这本书的题目为什么起名为:永远讲不完的故事了,因为,幻想是永远都讲不玩的故事。
《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读后感 篇3
在上一学期里,我读完了《永远讲不完的故事》一书。在看书的时候,我仿佛身临其境,随着书中的情节一起波动起伏……
书中纯真的友谊使我深深地感动了:巴斯蒂安是一个人间的小男孩,听见幻想国的号召来到了幻想王国,成为了幻想国的大救星。斯蒂安与阿特莱尤因为意见上的分歧开始相互的不信任,最后导致了朋友(阿特莱尤)受伤,而自己却沦落到一处绝境,无法自拔,在得到阿伊噢拉夫人像母亲一样的关怀后才明白自己真正的目的。可在困难的阻挠下,他将一切希望忘却,又沦落到绝境的地步。当他绝望的时候,他的朋友出现在他的身旁,犹如一场干旱后的及时雨——帮助他回到了人间,还和他做了朋友。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中顿时愉悦、快活起来,友爱的力量是伟大的!如此纯真的友谊难道不值得我们维护吗?我们之间也有这样的友谊,只要我们去发现它,去珍惜它、爱护它,我们的生活一定会更加美好!
可想一想以前的我,真是令人后悔:那一次,我为了要看不同的卡通片就和妈妈同事的孩子吵架,到现在都没有和好。我希望与她和好,可就没这勇气去面对她,看了这一本书,我很有感触,下定决心一定要去向他道歉,与她和好,做永远的好朋友!
每一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友谊,也都有属于自己的幻想王国,我们要去珍惜童年这美好的时刻,永远珍惜童年时这珍贵的友谊。愿友谊地久天长,让我们手拉着手,心连着心,共同创造美好的友谊吧!
《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读后感 篇4
那天,我在图书馆找书看。经过一个角落时,这本书的名字——《永远讲不完的故事》吸引了我。真的讲不完吗?我这样想。于是就看了起来。
看了这本书,我觉得它就像我们的《西游记》,但又比《西游记》现实一点,富有哲理一点。小说主人公巴斯蒂安在上学路上鬼使神差地走进了一家旧书店,意外地发现了一本奇书——《永远讲不完的故事》。一种抗拒不了的魔力吸引着他,他便偷走了这本书在学校的储藏室看了起来。于是巴斯蒂安被拉进了这本书,意外成了幻想王国的救星,一个冒险的旅途就开始了……
整本书充满了魔力,它告诉我们,在现实生活之外还有一个世界,那就是幻想王国,幻想王国说远不远,说近也不近,它就在我们身边,就在我们每一个充满幻想的小朋友的心里!
当然也不能忘记这本书的作者——米切尔。恩德。他有一句名言“忘记了自己内心世界的人也就忘记了自身存在价值。内心世界是外在世界的补充,我们必须去发现它,完善它。倘若我们不能经常做心路之旅去找到这种价值,那我们就真正迷失途径了。”
读完了这本书,我想:每个沉浸于他的作品的人都会不由自主的想飞,飞进一个物我两忘的境界。
《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读后感 篇5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书里可以学到很多知识,领悟到做人的道理,前不久我读了一本书,书名是《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读完以后给了我很大的启迪,让我明白了什么是最珍贵的友谊。
故事讲述的是在幻想王国里,天真女皇危在旦夕,所有生灵都知道,只要天真女皇不存在,那么幻想王国也将消失,小猎人阿特莱尤担负起这个神圣使命,拯救的唯一方法就是寻找一个人类小孩子,为她起一个新名字,与小马踏上了旅程,途中,小马不幸牺牲,换上了福龙伏虎做为座骑,历尽千幸万苦终于找到了巴斯蒂安,把他带进幻想王国,使女皇转危为安,巴斯蒂安却仗着有可以实现任何愿望的“奥林”甚至想当“天真皇帝”,阿特莱尤,千方百计劝阻他但要拿走一些记忆,他都不听,终于,“奥林”也不不帮他了,阿特莱尤不记前嫌,帮助巴斯蒂安回到了人间。
从这本书里我懂得了友谊的珍贵,如果你有一位真正的朋友,那么他时时会帮助你,鼓励你,而不是袖手旁观置之不理,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在你遇到团难时,主动伸出友谊之手,帮你渡过难关。因为朋友,阿特莱尤忘记了巴斯蒂安曾用剑刺伤,因为朋友,阿特莱尤不忘巴斯蒂安在幻想王国危险时给予帮助,那么,为什么世间不能多一点像他们那样的友情呢?是因为人与人之间缺少信任,信任就像插座和电线一样,只有把电线连上插座,灯才能亮,才能带来光明。
友谊是个既熟悉又陌生的词语,就是友谊驱动着他们为好朋友而付出,这就是真正的友谊,直正的朋友,友谊之所以熟悉,是因为平时生活中,我们常常听到,看到说到这个词,之所以陌生,是因为我们并没有真正理解“友谊”的含义,愿我的珍惜友谊,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共同学习进步!
《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读后感 篇6
米切尔·恩德曾经说过:“忘记了自己内心世界的人也就忘记了自身的存在价值。内心世界是外在世界的补充,我们必须去发现它,完善它。倘若我们不能经常作心路之旅去找到这种价值,那我们就真正迷失路径了。”
米切尔·恩德的作品犹如一只穿行在幻想世界和现实世界的巨鸟,理性的思考是它的脑袋,紧张曲折的情节是它的筋肉,幽默风趣是它的骨骼,奇思妙想则是它的双翼。每个沉浸于他作品的人都会不由自主[注:由不得自己,控制不住自己。]地想飞,飞进一个物我两忘的境界。今天,我刚刚读完《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这本书,不,不能这么说,《永远讲不完的故事》正如它的名字一样,是永远讲不完读不完的。
第一次拿到这本书,褐红色的封面上两条首尾相接的蛇,两色文字的内容,既深沉又神秘,我为之深深吸引。好奇心使我迫不及待[注:近:紧急。急迫得不能等待。形容心情急切。]地翻阅起来:小主人公巴斯蒂安在上学的路上鬼使神差[注:使、差:指使。好象有鬼神在支使着一样,不自觉地做了原先没想到要做的事。]地进了一家旧书店,意外发现了这本奇书《永远讲不完的故事》。一种不可抗拒的魔力吸引着这个小男孩,他偷走了这本书躲在学校的阁楼上静静地读了起来:幻想王国正在毁灭,天真女皇生命垂危,只有一个现实世界的人为她起一个新名字,她和幻想王国方能得救……此时正在阅读此书的巴斯蒂安被拉进了幻想王国,成为了他们的拯救者,天真女皇为了感谢他拯救了她的王国和子民,送给了他在幻想王国能实现一切愿望的能力,从此巴斯蒂安开始了险象环生的漫长旅行。刚开始
巴斯蒂没有明白这种能力的意义,乱想乱用差点毁了幻想王国。虽然最终巴斯蒂安回到了现实世界,但幻想王国还是一如既往[注:指态度没有变化,完全象从前一样。]地在成长。
阿特莱尤我最喜欢的角色,是巴斯蒂安在幻想王国的好朋友,他阻止了巴斯蒂安误入歧途,是个正直勇敢、永不言败、坚持到底的小男孩,他的精神令我钦佩。
天真女皇,幻想王国的领导者,从不利用自己的权力做任何事,对待一切人和事都是一视同仁。金色眼睛上的眉毛又细又弯,像用眉笔画的一般,娇小纤弱的身体穿着一件宽松的白色绸裙,那衣服十分洁白,以至于周围的白玉兰花瓣都显得暗淡了。虽然她已有上千岁,但还是如此美丽,连白玉兰花都黯然失色[注:黯然:心里不舒服、情绪低落的样子;失色:因惊恐而变以脸色。本指心怀不好,脸色难看。后多比喻相形之下很有差距,远远不如。]。“奥林”是天真女皇的标志,同时也叫它“光辉”,“奥林”背后有四个字“行你所愿”,它就是能实现一切愿望的秘密。
“行你所愿”:我想只有好的愿望才能给我们带来益处,不切实际自私的愿望可能带给我们毁灭。
《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读后感 篇7
相信每一个人的童年都必定有过对于未来甚至是另一个世界的奇异幻想,然后慢慢成长,一步步从幻想世界中脱离,回到现实世界,可是这次,我却一直在幻想与现实之间徘徊转侧,被看似荒诞不经的幻想世界的描写深深陶醉,拥有如此巨大魔力的书,就是米切尔·恩德先生的巅峰之作:《永远讲不完的故事》。
主人公巴斯蒂安从书店偷了一本名为《永远讲不完的故事》的书之后,开始在幻想世界中遨游,成了书中讲述的幻想王国和天真女皇的拯救者,还拥有了三个愿望,可是这三个愿望却一直在吞噬着他内心的真善美,当他失去所有记忆的时候,他的朋友们帮助他回到了现实世界,而他的内心也起了不小的变化,他变得勇敢活泼,开始用着积极乐观的心态面对生活。
和米切尔先生一样,我也喜欢在空闲之余坐在桌旁,托着腮帮子,仰望辽阔无边的蓝天开始幻想,小时候的我会幻想着要一个漂亮的芭比娃娃,想着该怎样打扮她——该有怎样的发型才能显示出娃娃的甜美可人,该有怎样的衣裙才能衬托出娃娃的活泼可爱……当我回到现实生活中时,我会为爸爸妈妈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然后换取我梦寐以求的芭比娃娃,而几年后的我便又开始幻想能够当上大队委员——该拥有怎样的学习成绩与实践能力才能配得上大队委这个光荣的称号,该怎样服务同学才能赢得好口碑,取得大家的信任,该怎样去做才能发挥我的优势让大家看到我的闪光点。当我回到现实生活中时,我便开始对应着幻想中的自己开始以勤补拙,竭尽全力使自己将每一项不足之处做到优秀,将优秀之处历练得更加卓越,我的努力得到了回报,我如愿以偿地成为了一名光荣的大队委员。
这几个故事都告诉我:人只要有了幻想并有意念达成,便有了追求和动力,它们会驱使着你迈向成功,可是如果为自己定的门槛太过于高,那么也许你只会在一次次失败中站起来之后再次跌入泥潭,于是你便只能在失望痛苦中沉沦,无法自拔,最终迷失自我,也许让自己先取得一些小成功之后再循序渐进,慢慢奋力朝着向大目标挑战,成功的几率会就会更高。
《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读后感 篇8
前些日子,我读完了一本名叫《永远讲不完的故事》的书。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名叫巴斯蒂安·巴尔塔沙·布克斯的小男孩,他善于编故事。有一天,他在上学时走进了一家书店。这个书店中有一本书,名叫《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这本书有一股不可抗拒的魔力在吸引着他。他偷走了这本书,在学校的阁楼上读了起来。他读到幻想王国正在快速消失,天真女皇命悬一线。最后,巴斯蒂安竟然进入了幻想王国(书中写的世界)!进入幻想王国之后,巴斯蒂安可以实现任何愿望。但是,随着愿望的实现,他的记忆也在一点一点地消失。经过一波三折,他终于回到了他爸爸的身边。
《永远讲不完的故事》是一本好书,我一生中也许就这一次能读到这么好的书了。我曾经听说它在外国就像《西游记》一样著名,等我看完这本书之后我认为这简直可以说是“小比比”而已!这本书想象力丰富,故事套着其他故事,令人爱不释手。我连做梦都梦见这本书呢!
《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读后感 篇9
有一次,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叫《永远讲不完的故事》。书很厚,共有407页。书的封面是紫铜色的,封面中间就是奥林——那个象征幻想王国无限权力的标志,两条蛇互相咬着对方的尾巴。这时,我翻开书,看了起来……
《永远讲不完的故事》是一部关于成长和认识自我的哲学童话。书里讲的是一个胖胖的、经常被嘲笑且不快乐的小男孩,叫巴斯蒂安?巴尔塔沙?布克斯。有一天,他从一家书店里偷了一本书,书名是《永远讲不完的故事》。他躲到学校储藏室看了起来。书中的幻想王国正在毁灭,只有一个人间小孩为天真女皇取个新名字,幻想王国才能得救。于是巴斯蒂安被拉进了故事里,成了幻想王国的拯救者。从此他有了无限的权力,每个愿望都能实现,可他的人间记忆也一点点地消失,最后他甚至忘了自己是谁。就在他将要永远回不到人间的时候,幻想王国的阿特来尤帮助了他,让巴斯蒂安找到了他丢失的东西——爱。而巴斯蒂安也失去了最后的记忆——自己的名字。最后,他在朋友的护送下找到生命之水,回到了人间,他已不再是那个不快乐的小男孩了。
合上书,我想:阿特来尤真是个勇敢、坚定的好男孩,为了朋友不惜牺牲自己;面对困难,他也从不低头。可巴斯蒂安太贪婪了,妄想统治幻想王国,甚至想杀死阿特来尤。
书看完了,故事也讲完了,但在我的心里,它仍继续讲下去。幻想王国的新故事将由另一个“阿特来尤”继续演绎下去,同时也将有另外的“巴斯蒂安”继续讲下去,也许是你,也许是我,因为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是一个永远也讲不完的故事。
《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读后感 篇10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它用无穷无尽的故事给予我们智慧的启迪,用丰富多彩的内容陪伴我们成长,用深刻而有趣的道理教育我们的思想。
最近,我就读了一本《永远讲不完的故事》。据说,《永远讲不完的故事》在德国就像《西游记》在中国那样家喻户晓,这话说得一点儿没错。今天,虽然已经进入二十一世纪,这部童话小说仍然是德国少年最喜爱的文学作品,也是充满爱心的父母阅读和讲述最多的故事之一。一读之下,我发现它妙趣横生的语句,波荡起伏的情节,让人爱不释手,如饥似渴。
小说主人公巴斯蒂安·巴尔塔沙·布克斯是一个胖胖的、行动笨拙、经常被嘲笑、被愚弄的、不快乐的男孩。有一天,他从一家书店偷了一本书,书名为《永远讲不完的故事》,书中是一个神奇的王国,幻想王国正在毁灭,天真女皇生命垂危,只有一个人间的小孩为她起一个新的名字,她和幻想王国方能得救。
于是巴斯蒂安被拉进故事之中,成了天真女皇和幻想王国的拯救者。从此他便有了无限大的权力,他的每一个愿望都会实现,可是,随着他的愿望一个一个的实现,他的记忆也在一点点的消失,甚至他已经忘记了自己是谁,他就将永远地回不到人类世界时候,他的朋友,阿特莱尤帮助了他,最终他让巴斯蒂安找到了他一直在找寻的东西,那就是他丢失的爱。而在巴斯蒂安用掉自己最后一个愿望的同时,他也失去了最后的一点记忆:他忘了自己的名字。
于是,没有名字的男孩在朋友们的护送下找到了生命之水,结束了自己在这里的一切,回到了人类社会。他依然是那个胖胖的男孩,依然行动笨拙,然而,心底的一些东西变了。他可以拥抱他的父亲,向他讲述幻想国的一切,他可以勇敢地走进那家旧书店,承认自己偷了一本书。也许,他依然会受到嘲笑,然而,至少,他不再那样不快乐。
看完《永远讲不完的故事》以后,我终于知道这本书的题目为什么起名为:永远讲不完的故事了,因为,幻想是永远都讲不玩的故事。
这个长篇小说给我最深刻的地方就是主人公的机智勇敢、顽强坚定的精神与必胜的自信心,这种永不言败、永不放弃的精神值得所有人学习。还有,就是宽容,当巴斯蒂安用傲慢的态度说话时,阿特莱尤也不生气,直到巴斯蒂安认识到过于骄傲时,才开启了生命之泉。全书人物人性鲜明,无论是真善美的天真女皇,还是妒忌的魔女萨义德;无论是善良的白伏龙伏虎,还是凶恶的狼人毛尔克;还有千年乌龟,声音的化身,象征生死、终始的蛋,无不惟妙惟肖。
我喜欢这本书,幻想着我也永远有讲不完的故事!
《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读后感 篇11
从前,有一个小男孩叫巴斯蒂安—巴尔塔沙—布克斯。他从商店里偷了一本书叫永远讲不完的故事,他从商店里偷走了以后就跑进了学校的储藏室,迫不及待的翻开了这本书,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名叫幻想王国的地方,里面住着各种各样的精灵。
有一天,幻想王国里出了天大的事情,每一天,幻想王国都在消失每一个地方,这里的女王天真女皇也没有办法,因为她也因这件事而生病,所以她需要人间的小孩子给她取一个名字才可以,巴斯蒂安看到这一点以后,才明白自己就是救幻想王国的人,他就给天真女皇取了一个名字叫月亮仙子,他一下子到了幻想王国,做了许多的好事,到了最后,他想回家了,但是必须要喝生命之水才能回他的家,他经过了许多地方,最后终于喝到了生命之水回到了家,我明白了做什么事只要一心一意就能成功。
《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读后感 篇12
看完了《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这本书,我发现这本书内容很丰富,而且非常有趣,下面我把我在这本书中学到的道理给大家一同分享下。
“天真女皇生病了,全国的医生都从很远的地方赶来帮助天真女皇给她的病给治好。”从这句话中我明白了:只有全心全意的为臣民着想的君王,才会受到全国臣民的爱戴和拥护,人与人之间要相互帮助才能战胜困难。
“布卢卡也就是鬼火精,因为它看不起小人精和它的蜗牛,它不想和它们一同上路,觉得和它们在一起很丢人。”我觉得布卢卡做的不好,它不应该看不起任何人,在这个故事里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在任何时候我们也不能藐视和嘲笑在某些方面都不如自己的人,因为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独特的一面,总有一点是我们不能超越的。
读完了这本书,我很受启发,它让我懂得了很多道理和很多小知识,因为每个故事的背后都有一个大道理等着我们去发现、去学习。
《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读后感 篇13
在2015年的寒假里,李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本书——《永远讲不完的故事》。当我拿到这本书,它紫铜色的封面一下就吸引了我,而且在封面上还印有两条蛇,它们一明一暗,互相咬着尾巴,形成了一个椭圆,看上去很有神秘感。于是,我好奇地翻开了书,一页一页地仔细地读了起来。
美丽的幻想王国告急!王国里的天真女皇突然得了重病,与此同时,王国里出现前所未有的虚无。这是一种可怕的力量,它能吞噬一切,并且正在变得越来越强大。只有一个来自人间的男孩才能拯救幻想王国和天真女皇。于是,来自草原的绿皮肤的猎人之子——阿特莱尤承担了这个重要任务,朝着目标出发了。
阿特莱尤是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在他寻找人间男孩的冒险经历中,他遇到了无数挑战。当他的小白马不幸陷入泥沼,他没有后退,而是擦干眼泪,继续跋涉。虽然老乌龟告诉他,他要到达的地方非常遥远,可能一辈子也走不到,但他并不泄气,仍然坚定地向前走。后来他为了拯救福龙,甘心情愿被有毒的蜂群刺伤,而他也得到了福龙的帮助,带着他不知飞了多少个昼夜。尽管他们被四位风神卷上天空,又掉进大海,还误入幽灵之国的首都鬼城,还被狼人咬伤,这一切都没有阻挡阿特莱尤的决心,最终,他历尽千辛万苦,终于把人间的男孩带回了幻想王国。
在阿特莱尤的旅程中,他的勇敢、无畏和对目标坚定的信念深深令我钦佩。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也会像他一样遇到许许多多的困难。也许是一道解不开的数学题,也许是第一次独自放学回家,也许是弹琴、练字……如果没有克服重重困难的决心和勇气,我们都会一事无成,只有坚持,才是胜利。书中的阿特莱尤教会了我成功的秘诀,那就是信心、恒心和勇气。
故事到这里还没有结束。人间男孩巴斯蒂安在幻想王国同样经历了奇幻的历险呢!他和天真女皇都遇到了许多意想不到的有趣的事。如果你对这本书有兴趣,快来和我一起读这个《永远讲不完的故事》吧!
《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读后感 篇14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名叫《永远讲不完的故事》。
这本书讲的是,小主人公巴斯蒂安。巴尔塔沙。布克斯是一个胖胖的、行动笨拙、经常被嘲笑、不快乐的小男孩。有一天,他在上学的路上,走进一家书店,他偷走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永远讲不完的故事》。书中讲的是一个神奇的王国,是说王国正在被毁灭,天真女皇生命垂危,有一个人间的小孩为她起了一个新名字,她和幻想王国才能够得救。于是巴斯蒂安在故事中,成了天真女皇和幻想王国的拯救者。从此他便有了很大的权利,他的每一个愿望都能实现,可是,随着他的愿望一个个实现,他的记忆却在一点点的消失,他已经忘了自己是谁,他就永远回不到人类世界,他的好朋友,阿特莱尤帮助了他,最终他让巴斯蒂安找到了他真正在找的东西,那就是他丢失的爱,他失去了记忆,忘记了自己的名字,没有名字的男孩在朋友的帮助下,回到了人间。他依然是那个笨拙的胖男孩,他可以拥抱他的父亲,向他描述幻想王国的一切。
看完这本书,我终于知道这本书为什么叫:永远讲不完的故事。因为,它都是在幻想,但他也学会了很多,这一切的一切都是让他勇敢的去寻找自己丢失的爱!
《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读后感 篇15
今年寒假,老师为我们推荐了《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这本书。它是由德国幻想文学作家米切尔·恩德创作的,我非常喜欢。
书中讲述的主要内容是:主人公巴斯蒂安在去上学的路上阴差阳错的的走进了一家书店,意外的发现了《永远讲不完的故事》的故事这本书,并把它悄悄地拿走了,躲在了学校的阁楼上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当他读到幻想王国危在旦夕,天真女皇命悬一线,必须要有一个现实生活中的人帮她起一个新的名字,幻想王国才能得救。于是正在读书的巴斯蒂安被卷了进去,成了幻想王国的拯救者,在他经历了一番历险之后,又借着自己的不懈努力,终于又回到了现实生活中。
读完这本书后,我受益匪浅、感受颇深,让我懂得了人们追求的最高境界就是真、善、美,那些丑恶的幻想是行不通的,通过故事我还明白了,世上唯有真善美最高尚,我们对真善美的追求是永无止境的,也是“永远讲不完”的。
《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读后感 篇16
寒假期间,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任务,要读《永远讲不完的故事》。我认真阅读了这本小说。从中受益匪浅。
其中这本小说里的阿特莱尤这个人物,对我的印象尤为深刻。自从他接受了天真女皇的任务后,就马不停蹄的从家乡出发,在路上遇到了千年乌龟告诉他,只有到南方的神谕宣示所找到乌于拉拉,但到那个地方非常遥远,他一辈子都走不到。可是阿特莱尤并没有泄气,仍义无反顾的向前走。途中他拯救了福龙,尽管被有毒的蜂群刺伤,仍然同福龙一起飞到了神谕宣示所。并见到了乌于拉拉,还得到了神谕。
通过阿特莱尤不远万里,不据艰难险阻,克服重重困难到达了被称为永远到不了的神域的故事。我明白了做人要不怕困难,勇于面对困难,积极解决困难。今后我在学习中,可能会遇到不少拦路虎,我要以阿特莱尤为榜样,用积极的态度面对困难,永不退缩。
《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读后感 篇17
读了《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这本书,像让人进入了神奇的带有魔幻色彩的童话世界中。这本书的`故事中包含着许多小故事,每个小故事都非常精彩又互相关联。有幻想世界的故事,又有现实世界的故事,真是太有趣了!
小说的主人公巴斯蒂安。巴尔塔沙。布克斯是一个胖乎乎、行动笨拙,经常被嘲笑、被愚弄的不快乐的男孩。有一天,他从一家书店偷了一本书,书名为《永远讲不完的故事》,书中有一个神奇的王国,幻想王国正在毁灭,天真女皇生命垂危,只有一个人间的小孩为她起一个新的名字,她和幻想王国才能得救,于是巴斯蒂安被拉进故事中,成了天真女皇和幻想王国的拯救者。从此他变的勇敢、机智,并且有了无限大的权力,他的愿望也都实现了。但他的记忆却在一点点的消失,都忘记了自己是谁,也永远回不到人类世界中了。这时,他认识了一个好朋友,阿特雷耀。吉龙,在阿特雷耀。吉龙的帮助下,在阿伊欧拉夫人那里找到了他在幻想王国里丢失的爱,结束了自己在这里的一切,回到了人类社会,他看着还是一个胖乎乎的男孩,仍然行动笨拙。但是他的内心长大了,成熟了,他拥抱他的父亲,向父亲讲述幻想王国里发生的一切。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智慧,不管做什么事,只要有勇气、信心和坚定的信念,就一定可以证明自己。
《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读后感 篇18
假期里,老师推荐我们读了一本有趣的书,名叫《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这本书里的故事情节曲折动人,想象力丰富,是一本充满魔力和幻想的书。它是德国著名儿童文学作家米切尔·恩德创作的一部童话小说。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个名叫巴斯蒂安的小男孩,在上学的路上,遭到了同学们的攻击,他躲进了一家旧书店。在那里,他意外发现了一本美丽诱人的奇书——《永远讲不完的故事》。一种不可抗拒的魔力在吸引着他。
幻想王国告急,虚无吞噬着一切,天真女皇病情严重,必须请一个人间的孩子来给他起一个新名字,幻想王国和天真女皇才能得救。她把这个任务交给了大草原上的一个小男孩——阿特莱尤,并将她的象征奥林送给了他。
善良、勇敢的阿特莱尤不顾艰难险阻,和他的好朋友福龙一往无前地去寻找人间的孩子——巴斯蒂安,把他带到了幻想王国。为天真女皇起了一个新名字——月亮仙子,成为了幻想王国和天真女皇的拯救者,受到了幻想王国所有生灵的尊重。天真女皇为了感谢他,就让他实现在幻想王国里的所有愿望,直到他自己找到真正的愿望为止。巴斯蒂安在幻想王国里的愿望一一实现了,幻想王国隆重的欢迎和接待使他乐而忘返,虚荣心与日俱增,使他走上歧途,赶走了朋友,甚至欲取天真女皇而代之,想要成为幻想王国的皇帝。巴斯蒂安把朋友的劝告当成嫉妒,决心一意孤行。结果他们之间展开了一场激战,巴斯蒂安挥剑刺伤了阿特莱尤。悔改之心引导他来到变化楼,这才意识到“行你所愿”四个字并不意味着任意胡为,而是应该行真善美的愿望。在阿伊欧拉夫人的关怀下,他重新体验到母爱的温暖,善良的本性终于苏醒过来。在阿特莱尤的帮助下,巴斯蒂安能知错改错,终于喝到了生命之水并带着生命之水回到了父亲身边。
书中告诫我们幻想王国和现实世界是一样的,对真善美的愿望是永无止境的,幻想也要出自于善良。亲情和友谊是多么重要,让我明白了爱无处不在,只有懂得爱,才会感受到爱带给我们的快乐。
《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读后感 篇19
经过六天的时间看完了一本名叫《永远讲不完的故事》的书,这本书非常好,让我受益非浅。
一个名叫巴斯蒂安的小男孩,他非常爱讲故事,有一天,他在上学的路上鬼使神差地进了一家旧书店,书店有一本书名叫《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这本书用一种不可抗拒的魔力吸引他一定要得到这本书,于是他偷走了这本书,在学校的储藏室里静静地读了起来。书里幻想王国正在毁灭,天真女皇生命垂危,天真女皇和幻想王国要想得救,必须人间的一个男孩为她起个新名字,于是巴斯蒂安被拉进了故事里,为天真女皇起了新名字—————月亮仙子。天真女皇为了感谢他,答应让他在幻想王国里能实现一切愿望,直到找到自己真正的愿望为止。但是,巴斯蒂安为了虚荣,许诺下了不该许诺的愿望,竟然痴心妄想要当幻想王国的皇帝,最终烧毁了象牙塔,从一个幻想王国的拯救者变成幻想王国的罪人。由于他有了邪恶的欲望,致使他整个人变了个样,差点回不到人间,从此,巴斯蒂安开始了自己漫长的旅行,最后经过不懈的努力,丢掉了邪恶的欲望,终于才回到了爸爸身边。
这本书告诫我们,不要做一个贪慕虚荣,充满邪恶欲望的人,要做一个真善美的人!
《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读后感 篇20
永远讲不完的故事是一本充满魔力的书,他告诉我们,在现实生活之外还有一个世界,那就是幻想王国。
永远讲不完的故事是一本很有深度的小说,里面讲的是小说主人公巴斯蒂安在上学路上进了一家旧书店发现了一本令他爱不释的书《永远讲不完的故事》,便趁着店主打电话时把书偷偷拿走了,躲在学校阁楼里读书:天真女皇生命垂危,她必须让现实世界的人给她娶一个新名字,有了新名字,她和幻想王国均可得救。她派了阿特莱尤去寻找解救她和幻想王国的方法,可是阿特莱尤失败而归,还有一条腿受伤了。与此同时,正在阅读此书的巴斯蒂安被拉进了书中。意外地成为了拯救幻想王国和天真女皇的大救星,天真女皇为了感谢他,答应他可以实现他的任何愿望,并把奥林给了他,这意味着天真女皇把权力交给了他,只要他佩戴着奥林,天真女皇永远和他在一起。从此,巴斯蒂安开始了险象环境的漫长旅行……
《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读后感 篇21
寒假悄悄来临了,老师让同学们买一本叫《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这本书。我越看越有意思,最后我迷上了这本书,对它视若珍宝,不几天就看完了,这是一本好书。
故事的内容是一个叫巴斯蒂安的小男孩去了一位叫科莱安德尔先生的书店,他趁先生去打电话,偷走了一本叫做《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这本书。巴斯蒂安看着看着这本书,进入了幻想王国,他经过了许多大冒险,最后在朋友阿特莱尤和福龙的帮助下,成功喝下了生命之水,告别了朋友,回到了真正的世界。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友谊,还明白了一个道理,一根筷子很容易被折断,十根筷子就很难折断,这就是团结的力量。在学校我要团结同学,在家里要和邻居搞好友谊。所以我们一定要和睦相处,只有友谊才能给大家一个和谐团结的社会。
《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读后感 篇22
这个假期,我读了很多书,比如《雾都孤儿》、《永不止步》、《一千零一夜》和《永远讲不完的故事》等。其中我最喜欢看的书是《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这是德国著名的幻想作家米切尔。恩德写的书,它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主人公是一个名叫巴斯蒂安的男孩胖胖的、有点笨拙,但却很善于讲故事。一天早晨,他在上学的路上,鬼使神差地进了一家旧书店。在那里,他意外地发现了一本奇书:《永远讲不完的故事》一种不可抗拒的魔力吸引着他。幻想王国在毁灭,天真女皇生命垂危,只要有一个人间的小孩为她起一个新的名字,她和幻想王国就都能得救了,那于是巴斯蒂安被拉进故事之中,意外地成了天真女皇和幻想王国的拯救者。天真女皇为了感谢他,答应让他实现自己在幻想王国里的一切愿望,直到他找道自己的真正愿望为止,从此,巴斯蒂安又开始了他那险象环生的漫长旅行。最后经过不懈努力终于又回到爸爸身边。
首先令我印象深刻的是巴斯蒂安这个人物,一开始他很胆小懦弱,后来他去幻想王国并拯救了幻想王国后就开始他就狂妄自大,目中无人,连自己的朋友都看不起。
另外一个人物是阿特莱尤,他勇敢、善良、正直,在巴斯蒂安迷失自我的时候,他依然不离不弃。即便巴斯蒂安以前对他有多么不好,他依然下定决心要帮巴斯蒂安回到现实世界。在我们的真实世界里,我们也要做阿特莱尤一样的人,追求美好的事物,真诚地帮助处于困难中的朋友。
另外,本书的作者大量运用了拟人的修辞手法,描绘出各种环境中动物的神态动作,使人读起来画面真实,仿佛身临其境一般。
一本你喜爱的书就是一位朋友,读完一本书就象和一位朋友进行了一番心与心的交流,能开阔视野,增长生活经验,体味人生感悟。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一定要读更多的书。
《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读后感 篇23
多少个夜深人静的晚上,我倚在床上,借着丝缕分外皎洁的月光,细细品味着《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这本书。这是一本有喜有悲、情节曲折的故事,我从中受益匪浅,获益良多。
这本书主要讲了:巴斯蒂安受冥冥之中的缘分指引偷了《永远讲不完的故事》。书中的天童女皇性命垂危,需要一个人族之子给她取一个新的名字,巴斯蒂安阴阳差错的被拉入其中,成为救世祖。但他许的愿望愈多,对自己书外的记忆就愈少,这时,阿特雷耀帮他恢复了记忆,他带着感激回到了自己的世界。
看到结尾,我才发觉泪水已浸湿衣襟,脸上绽开了笑意。我长叹一声:真是一个圆满的结局!巴斯蒂安终于找到了最真实的自己,那个英俊、无所不能的“巴斯蒂安"终究不是巴斯蒂安。他为什么会愿意相信自己就是那个王子?是因为真实的自己太过软弱?太过没用?这固然是一点。但更重要的是,那个“巴斯蒂安”就是巴斯蒂安脑海中渴望的那个模样,祈求上天给予他的那个容貌!哪个学习不好的人不希望自己是学霸?谁愿意做个窝囊废?可,人总不能活在虚拟的世界里,活在自己的想象中。那些阳关道,那些万里长途,撒满鲜花,一夜登天,荣华富贵。这样空想会让自己在真实世界的路途更颠簸,更坎坷。幻想是美好的,因为有了希望才值得期盼,可幻想又是残酷的,因为自己给自己在脑海中建造的、不真实的美好世界,让人不再奢求真实的事物。
人要活在当下,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努力脱胎换骨,成为自己愿意成为的样子,不分身份卑微尊贵,只要踏踏实实的向前走,乘风破浪。你知道雪原上为何会有一丝绿意吗?那是青松傲立崖壁,靠自己取得的。腊梅定立雪间,靠自己取得的。给自己信心和希望,就是给自己一份冲动与激情,靠自己的前提和基础。所以我很欣慰,最后巴斯蒂安又做回了那个肥肥胖胖的,还有两条罗圈腿,面孔又像奶酪一样的男孩。
的确,要想成功就要靠自己,不存在空想,不存在空想!!莎士比亚出生于英国富商家庭。13岁便离开学校,帮助父亲料理生意。16岁离开家庭,外出独自谋生在伦敦一家剧院门前提看戏的绅士看马匹在剧院打杂,此外还在屠宰场当过学徒,帮人家做过书童,做过乡村教师,当兵。为了谋生,他漂过英吉利海峡,到过荷兰,意大利,他在闯荡中。丰富了人生经历,增长了才干。为他以后创作《罗密欧与朱丽叶》《仲夏夜之梦》等大批著名的悲喜剧奠定了基础。
生活中的所有的坎坷,我们都需要靠自己的努力去克服,只有让自己更强大才能面对这些困难,但让自己变得更强大不是靠幻想得来的,是靠自己争取而来的。
《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读后感 篇24
我给大家推荐一本书。它的名字叫《永远讲不完的故事》,作者是德国的幻想文学作家米切尔·恩德,译者杨武能,由二十一世纪出版社出版。
这本书里的故事新奇有趣。主人公讲述了人类世界和幻想世界两个男孩的奇妙经历。爱幻想爱编故事的书虫巴斯蒂安去旧书店偷了一本奇怪的书,害怕被爸爸知道,就冒着小雨悄悄去学校阁楼上看。然而这本书就叫《永远讲不完的故事》。书中介绍了幻想帝国绿皮族的阿特雷耀,因国家将被“乌有”入侵,将化为一片乌有。而因为“乌有”的入侵致帝国的天童女皇生了怪病,他就受天童女皇的托付去寻找药方并拯救国家。一路上,所有的奇遇似乎都与巴斯蒂安有联系,如书中有书一般。
这本书情节十分曲折坎坷,十分离奇古怪。阿特雷耀在寻找过程中历经了千辛万苦:从刚开始没走多远就在沼泽地里,与他心爱的小马阿塔克斯分别,到闯进深山幽谷,被巨怪易葛蜡姆抓住,听从巨怪的意见寻找最老的乌龟莫拉的住处,莫拉告诉了他建议去南方的神谕所……困难重重,一波三折。作者创造了许多人物和名字,时不时在情节中介绍下巴斯蒂安此时的状态,非常吸引人。
这本书人物个性千变万化,十足鲜明。勇敢无畏的阿特雷耀,有同情心的巴斯蒂安,神秘莫测的女皇,忠诚机灵的福雏……每个人都富有与众不同的个性。
你对这本书感兴趣吗?这本书中的秘密等待你来寻找!
《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读后感 篇25
《永远讲不完的故事》是一本幻想童话书,它是我的伙伴陪我玩耍、嬉戏。
故事的主人公叫巴斯蒂安,是一位小学学生。有一天下大雨,巴斯蒂安为了避雨跑到了科莱安德尔先生的旧书店里,偷了他的书。为了不让爸爸知道,他逃往学校库房内,盖上毯子读起了书。而那本书正是《永远讲不完的故事》。
故事的内容是:在幻想帝国有一位统治者,名叫天童女皇。她得了一种国内任何医生都治不了的怪病,这表明幻想帝国危在旦夕。因此女皇派使者去寻找一位“救世主”,他就是阿特雷耀。听闻消息的阿特雷耀毅然决定去替女皇找救命药草,于是他带着奥林(天童女皇的护身符,也叫‘光辉’)出发了。他经历了种种困难,(甚至于失去了他的小马驹)认识了吉龙福雏,与它同甘共苦,最后他们得知必须要一位人类孩子给天童女皇取个名字,她的病才能好。这时巴斯蒂安冒着失去记忆的危险来到幻想帝国为天童女皇取名为“月亮之子”,拯救了她,并造福于幻想帝国,驱散了乌有,最后为父亲带来生命水。
我要学习巴斯蒂安舍己为人的良好品质,如果可以我也会为父亲带来生命水。
《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读后感 篇26
这个寒假,我读了《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这本书。这本书和厚,内容非常好看,让人接二连三地读起来。
这本书主要讲了这样一个故事:小主人公巴斯蒂安从一个旧书店里偷来的一本书,在学校的储藏室里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书中讲了幻想王国正在毁灭,天真女皇的生命危在旦夕。读着读着,巴斯蒂安进入了幻想王国,开始了一场漫长的旅行。
我觉得最精彩的一篇是:眼睛手这一章。巴斯蒂安,阿特莱尤和伏虎救三海骑士那一段,我很感动,他们几个人根本就不是铁巨人的对手,但他们有着顽强,执着,勇敢的信念,不怕死,不怕累的去救三海骑士,我从这一点上感受到了他们的友谊。
我明白了:巴斯蒂安和阿特莱尤带上奥林的目的是完全不同的。阿特莱尤戴上奥林是为了完成天真女皇交给他的任务,而巴斯蒂安是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后来,他的愿望越来越多了,甚至想把整个幻想王国归他所有。最后,他什么也没有得到。
我的感想是:人不能像巴斯蒂安那么贪婪,否则你就什么也得不到,同时给自己添了很多麻烦。
读完故事,我要向阿特莱尤学习,学习他的坚强,勇敢,顽强,遇到什么困难都不怕。
《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读后感 篇27
我看了一本非常好看的书,书名叫做《永远讲不完的故事》。
这本书讲了主人公巴斯蒂安巴尔塔沙布克斯是个胖胖的、常被嘲笑的男孩。他从书店偷了本书,书名为《永远讲不完的故事》,书中写的是个正在毁灭的王国,只有一个人为他起一个新名字,他们方能得救。于是,他进入了书中,并且拥有了权力,他的愿望都会实现。随着愿望一个一个实现,他的记忆也在一点点消失,在他就将永远回不到人类世界的时候,他的朋友帮助了他,最终让他在阿伊欧拉那里找到了他一直寻找的东西,这就是他的爱。用掉最后一个愿望的同时,他忘了自己的名字。于是,他结束了在这里的的一切,回到了人类世界。他还是那个胖男孩儿,但是心底的一些东西变了。他最后勇敢地走进了书店,承认了自己投了这本书。至少,他不再不快乐了。
这本书里包含着许许多的故事,每一个故事的内容既是幻想世界的故事,又是现实世界的故事,都堪称恩德的巅峰之作,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读后感 篇28
寒假来临之前,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两本课外读物:《给孩子的诗》和《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要求读完后写读后感。我看到妈妈买回来的《永远讲不完的故事》那么厚,我惊呆了。再一读,发现人名绕口,语句很长,读着很吃力。杨淘也说只顾着去看字了,看完字不知道讲的什么内容。妈妈知道后就带着我一起读这本《永远讲不完的故事》。
妈妈读一会儿就“啧啧啧”地感叹:米切尔·恩德你太厉害了!读一会儿又“啧啧啧”地说:“米切尔,你的想象力也太丰富了吧!居然能让现实人物进入幻想世界。”我在一旁也只能赞叹。作者给我们讲述了一个令人恨不能一口气读完的故事。
我们读完《永远讲不完的故事》从中感受到了着急、伤心、恐惧、欣慰···············
让我着急的是:幻想王国告急,虚无吞噬着一切,天真女皇病情严重,危在旦夕!幻想王国所有的医生都束手无策。
让我伤心的是:一直驮阿特莱尤的小白马在伤心淖尔陷入了泥沼,牺牲了。
让我恐惧的是:一个人因为碰到了虚无肚子上被从前到后穿了一个大洞,能从身前透过身体看到背后的一切。
让我激动的是:当天真女皇进入坟墓后巴斯蒂安终于急切地喊出了一个美好的名字:“月亮仙子”,坟墓蛋破裂了,天真女皇获得了新生!
让我忐忑不安的是:赞美和隆重接待让巴斯蒂安乐而忘返,虚荣心与日俱增。最终他不听朋友的劝告并用剑刺伤了朋友。最后巴斯蒂安失去了他人世间所有的记忆。
让我欣慰的是:巴斯蒂安经过千难万险终于喝到生命之水回到了父亲身边。自从巴斯蒂安的妈妈去世后,爸爸就很严肃冷漠。这次父子重逢后,父亲热泪盈眶,严肃面孔上绽开了笑容。
读完《永远讲不完的故事》我知道了——世界上有成千上万种形式的快乐,能够爱就是最大的快乐!“行你所愿”——护身符奥林背面的四个字——并不意味着任意胡为,而是应该行真善美的愿望!
《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读后感 篇29
寒假里我读了《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这本书内容丰富、精彩,读完给人一种流连忘返的感觉。
书中生动形象的描写一个名叫巴斯蒂安的男孩,他胖胖的、有点笨拙,但却很善于讲故事。一天早晨,他在上学的路上,鬼使神差地进了一家旧书店。在那里,他意外地发现了一本奇书:《永远讲不完的故事》,一种不可抗拒的魔力吸引着他。幻想王国在毁灭,天真女皇生命垂危,只要有一个人间的小孩为她起一个新的名字,她和幻想王国就都能得救了,于是,巴斯蒂安被拉进故事之中,意外地成了天真女皇和幻想王国拯救者……
看完后我有一个疑问,为什么巴斯蒂安从科勒安德尔先生那里拿走了《永远讲不完的故事》,科勒安德尔先生却一无所知呢?
2.一些意志坚定的人在经受生离死别考验时表现出令人羡慕的顺从与刚毅。
3.好一幅绝妙的写照,活现了仁慈为怀的英国法律。
4.然而不知是由于造化还是遗传,奥利弗胸中已经种下了刚毅倔强的精神。这种精神广阔的空间得以发展,还要归功于寄养所伙食太差,说不定正是由于这种待遇,他好歹活到了自己的第九个生日。
5.他吃下去的佳肴美酒在肚子里会化作胆汁,血凝成了冰,心像铁一样硬。
6.奥利弗犯下了一个亵渎神明,大逆不道的罪过,公然要求多给些粥,在以后的一个礼拜里,他成了一名重要的犯人,一直被单独关在黑屋子里,这种安排是出自理事会的远见卓识与大慈大悲。
7.哭是上帝赋予我们的天性--但又有多少人会这般小小年纪就在上帝面前倾洒泪水!
8.该理事会储君都是一些练达睿智的哲人,当他们关心起济贫院来的时候,立刻发现了一个等闲之辈绝对看不出来的问题-穷人们喜欢济贫院。
9.一阵歇斯底里的狂笑。
10.在缩进他那狭窄的铺位里去的时候,仍然甘愿那就是他的棺材,他从此可以安安稳稳地在教堂地里长眠了,高高的野草在头顶上轻盈地随风摇曳,深沉的古钟奏响,抚慰自己长眠不醒。
11.这只不过是他善意的规劝发挥得有些过火罢了。
12.人的本性是多么的美妙,同样美好的品质从不厚此薄彼,既可以在最出色的君子身上发扬,又可以再最卑污的慈善学校学生的身上滋长。
13.小奥利弗多次率领葬礼行列,他配上了一条拖到膝盖的帽带,使城里所有做母亲的都生出一份说不出的感动和赞赏。
2013年高考满分
一个热心慈善的富翁,向三个贫困家庭提出捐助,却收到迥然不同的答复。
一家拒绝,以为是施舍——这是戒。
一家犹豫,声明要偿还——这是虑。
一家欣然,感激地接受——这是善。
面对他人的善心与善举,我们理所应当以善回应,在这一来一往中,爱在传递,善在弘扬。
戒者,乃戒心、戒备,实在要不得。就好比在凛冽的寒风中饥寒交迫的时候,突然有人端来一笼热腾腾的包子,你却嗤之以鼻,眉眼高扬,啐了一口唾沫,拂袖而去,这该是多么让人心寒!比起施舍,我们更应说是帮忙与互助,没有富人与穷人间的高低不等,将彼此联系的应该是共同进步,谋求大众幸福的温暖纽带。若存戒备,则是筑起冷酷高墙,密不透风,爱也无从渗入。
虑者,乃忧虑、焦虑,也非为上策。虑者将他人轻松的好意化为了自己肩上无形的千斤重担,他们明白接受应当回报,却并未透彻领悟这回报的内涵。他们将目光聚集在所接受的善款上,思量着自己日后是否有能力负担起这重债,殊不知若是把接受的善心融入生活,发散出去,尽己所能点亮那些更需要光明的人们的心房,那该是最好的回报。所谓虑,也是多虑了。
善者,受于外物,发于内心。接受善意,明白他人的好;学会感激,点亮自己的心。在危难关头,适时抓住别人伸出的援手,也不仅仅是接受,更需要内心的空旷与澄明。倘若如戒者一样的拒绝,那么日后的生活该还是在温饱线上挣扎。更重要的是,不懂得接受,便不懂得给予,闭塞的心又还容得下多少爱的填充?倘若如虑者一样的多虑,那么日后的生活该是被精神与物质上的双重压力压垮了腰,接受而只念偿还,不知更大范围地传播开去,爱心也是要枯萎在手心里。
惟有善者,不设无味戒备,不思多余念想,懂得接受,也该是会乐于分享。所谓“人为善,福虽未至,祸已远离”,这话并不只在施予者,在受予者身上同样适用。接受,并感恩,让光明传递,照亮自己,温暖他人,点亮万家灯火。
点评
这篇考场作文当得起“文质彬彬”四字。
内容上写的是对三个家庭的评议。要评议就要表态,要表态就要言说理由。这很考功夫,思想深不深刻就在这理由上。面对富翁真诚的捐助,眼前贫困的家庭该不该接受呢?作者认为要看是否有利于善的传递,爱的弘扬。能从这个层面上来说理由,很见思想。
今年还是材料作文,材料是故事性的,考生可因事议论,写成类似于时评的文章。材料反映的又是三个家庭对捐助的态度,也可以说材料是观点(态度)型的。面对几个观点(态度),可以比较一番,论说孰高孰低。对观点型材料,这种写法可确保立意不会偏离材料内容和含意的范围。不过评判别人的观点妥否需用同一个衡量尺度,而且这个尺度属正面价值体系,如是否有利于爱心传播等。此乃关键所在。此文是这个方面的典范。质已胜。文也胜。语言准确、简洁而又冷静,行文中闪耀着理性的光辉。分析温婉而到位,毫不强加于人而又让人信服。
总之,这是一篇具有示范意义的考场作文,无论是审题立意还是语言、结构等都有可资借鉴的地方。
2013年高考满分作文(2):善行,我该如何安放你?
慈善,本该是一个充满人性关怀的字眼,是一个能让行善者体知自身对于社会超出个体有限价值的义举,亦当成为受助者生命的冬天里的一把温暖的手炉,但如今,它遭遇的敏感和尴尬人尽皆知,就如那个感激却婉拒的家庭。
使慈善处于如此进退维谷的境遇的,在我看来,可能是行善者披着慈善外衣的功利和作秀之心,但更多的情况下,我无奈地认识到,行善者的一颗赤诚之心无可置疑,而他们行善举的方式往往成了让爱传递的最大阻碍。正因为他们总是惯于以“救世主”的目光来表达对弱势群体的善意,受助者在这目光的省视下被点燃的一颗过于澎湃的自尊心让善意之举充满了火药味,从而,受助者拒绝牺牲在弱势地位下愈显珍贵的尊严和平等来满足慈善家的自身价值认同。就如那最后以施舍之名拒绝捐助的家庭,我相信,生活尚且难以为继的他们需要这份帮助,也许是以往受助的不堪经历或这位富翁的施助方式让他们艰难的选择拒绝。
然而,慈善之路不应因行善方式不当而闭塞阻滞。既已找到症结,何不求良医以自治?
真正的慈善家往往坚决丢下慈善这件标签,而以人类共同体的身份去行善,如同约翰多恩那句:“人不是一个孤岛,所有人的不幸皆是我的不幸”。唯有如此,行善者才能真正懂得他想帮助的对象,才能以最适当的方式给他们以乐于接受而有意义的帮助与扶持,让受助人觉得,他们是以平等的地位扶持着前进,而不是如难民领取政府施舍的粥粮。
晏阳初,世界平民教育之父,他是在发现了“苦力”的价值的基础上向他们伸出援助之手。在平民教育运动中,与其称他为教育界的慈善家,不如尊其为所有农民、苦力的老师、朋友。他曾说:“欲化农民,必先农民化。”他不愿安居太师矣,空谈误国计,而是扎根到农民中,探索真正对他们有用的善举——开化与教育。
人类作为一个共同体,要成为坚固的岛屿,需要慈善的力量来修补脆弱的堤坝,而要让慈善有力前进,就必须行善者脱下救世主的眼镜,带上捐助对象的眼镜,扎根到他的世界中,问一句:“你需要什么,我们能共同努力改善些什么?”这才是有持久力量的真正慈善,需要我们以对的方式共同前进。
2013年高考满分作文(3):让爱双向流动
中国有句
令人可喜的是,心怀感激的人在我们的社会是占主流的。当一个白手起家的商人发财致富时,他必定不会忘记自己以往艰苦的日子,这也就使他有了传递爱意给那些还有需要的人的愿望。我们都是凡夫俗子,相信大多数人是愿意品尝到感激的喜悦之情的。当施舍者看到自己帮助的人懂得回报,哪怕不是对自己,而是对社会、他人,他已经看到自己所为的价值,这无疑让他产生了延续自己善举的动力。这是爱的付出,是爱的双向流动,也是爱的获得,社会因此受益。
也许你只付出了一分,但社会可能受益万分。还记得去年夏天北京那场特大暴雨吗?灾情在播报着,但温情也在上演着。一伙从河北农村赶来的人们救助灾民,置个人安危而不顾的行为受到大家的赞赏。殊不知,他们都是当年唐山大地震的获救者,是众人的无私奉献让他们拥有了继续生存的物资和信心。而现在,不忘回报的他们来帮助另一拨人获得新生。爱与正能量的流动顶托着社会,站立、前进。我们也忘不了那最美丽的乡村教师——伍玉锡,身患胃癌十多年,胃被切除了四分之三的他这么多年来从没落下一节课,从没少批改一次作业。是社会人士和学生以及学生家长的关怀、帮助他支撑在讲台边。这种双向流动的爱比金子更宝贵、更坚硬。
当然也存在着爱的“返回链”缺失的现象。看看陕西一位任内帮众多企业融资,任后却惨被企业“抛弃”的局长便可知,单向的爱是多么痛苦,社会将会变得不那么和谐。
莫让“双向的爱”缺失,让爱传递下去。
2013年高考满分作文(4):当慈善遭遇傲骨
随着首富比尔?盖茨,股神巴菲等全球富豪以“裸捐”发起富豪慈善活动,慈善之风便如无数个超级飓风,迅速席卷全球。这似乎是一种皆大欢喜的事情,捐者开心,得者开心。然而,并不是所有贫困者都会满怀感激地接过免费的赠予。在他们心中,这或许是一种施舍,一种尊严的丢失,骨气的丢失。
那么,当慈善也遭遇“滑铁卢”,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首先,作为一个施善者,有这份良心固然是好的,但也要注意方式。中国富豪陈光标高调行善,在获得无数荣誉的同时,也一直饱受诟病。原因在于他的急
其次,作为一个受善者,要视自己的实际情况去做事,千万不能意气用事。古有“不食嗟来之食”的傲骨之人,最终活活饿死在街上。且不论施饭者态度如何,如果在生命危险时仍争一时意气,往往得不偿失。接受他人资助的人,固然是要留一点骨气,但这并不代表盲目拒绝他人好意。台大校长黄中天功成名就后回到耶鲁去感谢曾助他良多的宿管阿姨,那位美国大妈却一脸严肃地拒绝了,并要求他去帮助更多的人来感谢她。黄中天谨记在心,一生中资助了无数学子。黄中天的做法,才是受善者该有的“傲骨”,不白白地接受捐助,而是把曾接受过的善意经自己的手向四周扩散,这才能使慈善走得更远。
当慈善遭遇“傲骨”,施善者不能一走了之,受善者也不能固执己见。只有双方平心静气,改变一下方式,端正一下心态,才能使这场慈善皆大欢喜,施者开心,受者也开心。大家互相理解,你浇水,我施肥,才能使慈善之树更加拙壮成长。
2013年高考满分作文(5):神圣的尊严
海卡尔说:人的尊严比金钱、地位、权势,甚至比生命都更有价值。在美国纽约中央车站,人们向流浪汉或流浪艺人施舍时,一定得平等待之。他们在表演时,身旁放着收钱的金色盘子或帽子,如果你没有欣赏他们的表演便投钱,会被拒绝,如果你欣赏完后没有鼓掌或者发表评论,他们照样不会接受你的钱。因为他们认为:“您的施舍,我的尊严,我们是平等的。”所以人活着,要顶天立地,要昂首挺胸,要有尊严。
尊严,是一个人的颜面,是一个人得到他人认可的某种东西。这种颜面不是虚荣的面子,不是用来炫耀的某些东西。
尊严,是一种操守,一种价值观,一种自立自强的精神;是一种通过自尊自爱,从而得到他尊他爱的美好感受。
尊严是神圣的,不可侵犯,不可亵渎,我们应该捍卫尊严。一个人如果连尊严都没有,那他的生命必定是黯淡的,甚至是毫无价值的,人都应带着尊严活着。有了尊严,你才会看得起自己,从而高标准严要求自己,不逾矩;有了尊严,别人才会敬重你,你的所作所为才有意义。一个人,一个民族,如何获得尊严,不能靠别人,只能靠自己。靠自身的修养,靠骨子里那种“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精神。自敬者人恒敬之,自贱者人必蔑之,这是最基本的道理。有尊严地活着才有意义,决不可放弃做人的尊严;卑微的生命因尊严而高贵。
在大是大非面前,历史上许多仁人志士视尊严为生命,他们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在历史的长河中,留下了许多美谈。陶渊明不为五斗米折腰,苏武宁牧羊塞外也不投降,文天祥“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朱自清宁可饿死也不领美国救济粮。他们有浩然正气,他们活得有尊严,宁可站着死,也不跪着生。就算失去了生命,也要捍卫尊严。
然而也有许多人为了生存,为了追名逐利,为了向上攀爬……出卖尊严。现实生活中有为息事宁人屈辱下跪的,有为金钱触及道德底线的,更有为一时利益出卖人格的……尊严,似乎与我们渐行渐远。奴颜婢膝,阿谀奉承,丢失尊严,丧失人格,就算荣华富贵享之不尽,也不会得到真正的快乐,只会为世人所不耻。文强、许迈永、曾锦春之流为了一己私利,出卖人格,出卖尊严,全然忘却了做人的基本准则。李浩之流,为泄私欲,不惜任意限制、剥夺他人自由和生命,完全丧失为人的底线,丑恶至极。
尊严,不是谁特有的,世间万物都有尊严。没有贫富差距,没有高低贵贱,尊严是平等的。上至伟人,下至普通百姓,都有尊严。
尊严,神圣不可侵犯。
2013年高考满分作文(6):善行如雨,润物无声
如果善行像春雨,自然润物而无声,但若善行像暴雨,它带来的只有破坏。
——题记
富翁善行,可以说是完全发自内心的,君不见,他“为人慷慨”?殊不知,他“热心于慈善事业”?而且看到他人家境贫寒,就“同情”起来,要捐助那些人,但是,我们也透过材料可以看出,善行若如雨,润物方无声。
善行,会带给人心灵的滋润,但如果方式不当,不仅达不到想要的目的,甚至会伤害别人,我们行善,不应该只是要获得心灵的满足,而是要让援助者真正得到帮助。行善,不仅是一种爱心,更是一种智慧。
如果善行像春雨,那么它会润物新无声。讲究方法的行善,会更能打动受捐者。从这点来说,我不由得想起浙江大学的“资助”形式,在浙江大学里一直都保留着资助贫困生的传统,学校“行善”时,把贫困生聚集在一个房间,统一派发助学金。这样做虽然资助了贫困生。但也一定程度上伤害了他们的自尊。而后来,学校发现这种做法虽好,却不能让受捐者接受,于是从2012年开始,他们改变了资助方式,直接把钱打到学生的卡里。浙江大学这样做,不仅帮助了贫困生,还维护了他们的自尊,让他们能更自信地完成学业。这种帮助,显示出了学校的人文情怀,不失为一种智慧的善行。
具有人文情怀的捐助,能使受捐者愉快地接受。浙江大学改变捐助方式,令人欣喜。我们不禁会想:为什么人们至今仍然对雷锋称赞不已?很简单,就是因为雷锋能默默地为社会付出,不求回报。这样的善,更容易打动人心,更会持久。
如果善行像暴雨,它将冲毁一切。中学生谭睿跳江救人后发微博自夸,引来一片指责,陈光标高调行善,被疑作秀;重阳节志愿者扎堆去敬老院,造成老人不堪负重,一天被洗了7次脚。如此等等,这些善行,已经超出了行善的初衷,已经被许多无法言语的因素掺杂进去,所以被援助者是不会真正得到帮助的。试想,平时老人在养老院孤苦伶仃,无人问津,而重阳节却被一大群人围着,心中难免会产生落差。养老院负责人也表示,如果真的想献爱心,不必等到节日才来。为什么富翁捐助贫困家庭,第三家却不愿意接受呢?是因为他采用了直接捐助的方式,被认为是一种同情,倘若富翁能有智慧地行善,相信就不会造成这样的结果了。
讲究行善的方式,我们都能够在行善的同时,成为聪明的施善者。善行者成为春雨;就肯定会“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
2012年高考满分作文(1):让未来记住今天
被人称为“镭的母亲”的居里夫人一百年前生活的社会我们也许已经无法感知,但我们都知道这位曾两度获得诺贝尔奖的女性科学家是在怎样清贫艰苦的环境中奋斗的故事,和许多科学家一样,当我们探寻他们取得巨大成就的背后的动力时,居里夫人的那句话仿佛又响起在我的耳旁,她说“我以为,人们在每一个时期都可以过有趣而且有用的生活。”
是的,人生的价值不在于生活在哪个时期或什么样的环境中,要想过的“有趣而且有用”在于我们个人的内心世界。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周易》。
我不知道屈原是否抱怨过他生活的时代,当楚怀王不再相信他的时候,当他的祖国抛弃他的时候,走到汨罗江边的诗人的心中已经对未来没有了期许,但他的“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铮铮誓言今天还回荡在时代的天空,屈原让未来记住了他。比屈原稍早一些时期,在泗水的岸边埋葬着一个中国乃至于世界伟大人物,他是儒家学说的创立者,最伟大的思想家和教育家,一个曾经是管理仓
走自己的路,让人家说吧!——但丁
余秋雨先生曾所说他最想生活在魏晋时代,这不禁使我想起一个人物,他就是大家非常熟悉的诗人陶渊明。发现一片“世外桃源”,那袅袅娜娜的炊烟似山间某座寺院敲响的晚钟,在山中微凉的空气中缓缓游动;一
留下我们的足迹——拿破伦一世
我们不能挽留昨天,但可以把握今天,我们也不能确定未来,但我们还是可以把握今天。
每个时代里,都有那么一些守候自己信仰的人,从而留下了他们坚韧的足迹。这些被称为“孤独的舞者”的舞姿也成了无数后人所敬仰的姿态。史铁生不能走路了。于是他与北京地坛公园结下了不解之缘。他每天摇着轮椅去地坛读书,看日出日落,他说:“没处可去我便一天到晚耗在这园子里。跟上班下班一样,别人去上班我摇了轮椅到这儿来。”地坛公园弥漫着沉静的光芒,为一个失魂落魄的人准备了这样一处安静的地方,树阴和夕阳笼罩着史铁生的身影,对这位长到20岁上忽然截瘫了的青年,时代没有特别眷顾这位健全而丰满的思想的伟大作家,读罢他的作品你会从他睿智的言辞中感到为人的价值和光辉。史铁生走了,然而他的足迹是那样的鲜明,史铁生也让未来记住了他。
正如一位哲思的人物说过“时代不是从青天上叮当一响掉下来的,是无数的我的呼吸与湮灭铸成的”,如果有人问我愿意生活在什么时代,我会说我愿意生活在“我的时代”里,在一个时代里我们要做的是把握今天,让未来记住今天。
2012年高考满分作文(2):生不逢时
余尝闻或叹其时运之不济,命途之多磨,
生不必逢时也。若君以为,生于乱世则遭难于身,生于太平盛世则高枕无忧,则君将悔矣。有言道:"乱世出英雄,"造就英雄伟才之因非时非出身也,而因人也。
孟子曰:"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人若有才,终将有用武之地,英雄不问出处,是英才是庸才,以其所成之就而论之。成大事者,看己之才德,非天时地利也。
泱泱中华,百家争鸣,文化之灿烂非他国能及。汉赋之绮丽,唐诗之魁奇,宋词之精奇,明清小说之传奇,皆因各朝文化之异,各时有各时之精华所在。无论生于何时何地,凡有才能者皆将占有一席之地,何须叹生不逢时也,生活之趣,成功之道,非时能佐之。余以为天生我才必有用,黄天不负有心人。能发挥己之所长,做力所能及之事者,皆能觉生活之趣,以平凡而生不凡,终成大事。
有名言如是:态度决定高度,人之心,定人之行,心,若惧尔生存之境,则使尔因惧避世;心,若能坚则无论尔于何时何地,亦不会轻言弃语,纵生不逢时,尔不自弃,自当有所作为。埋怨无用,哀泣无用,是不能就我我就时,方为真理。有心,坚若如此,又有何惧之?
姜太公苦等半载,白双
集上文之所述,故余以为:生不必逢时,纵时不就我亦应由我就时,以心坚而成大事,不甘认时任命,甘让己生碌碌无为,此乃弱者所为,余鄙之。
2012年高考满分作文(3):各有千秋
“江山代有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一言,道出了每个时期都有着自己特有的灿烂文化的真谛。
春秋战国,诸子百家。学者虽处于动荡之世,思想却激跃出前所未有的夺目火光。儒、道、法……各家思想在碰撞中交流,在争辩中借鉴,它们是乱世中明亮的火焰,照亮了中国前进的道路,造就了诸子百家的璀璨辉煌。
人们时常感到生不逢时,期望回到或飞越到某个时空的过去或未来,但不曾想,每个时代自有它得天独厚,不可比拟的机缘巧合,从而衍生了不可复制描
近代中国饱受外国列强的侵略,知识分子的民族责任感与高远目光,造就了新文化运动中"新文学"的无比震撼。中西文化相互融合,白话文小说如《阿Q正传》等新式文学作品,让人震耳发聩,唤醒了国人麻木的灵魂与涣散的斗争意志,我们亦会赞扬这个时代,钦佩这些爱国者,或者向往这血与泪交融而出的文化结晶。
每个时代,每个地方,都上演着它们唯一的独有的历史,各有千秋。中国如此,外国亦如此。
宁静浩瀚的大海,孕育着古希腊的绚烂文明。精美的雕塑,奇妙的神话,闪耀的哲学之光……无不让人心往神驰,愿可生活在那美好的和谐中,但也有人愿活在如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的"刺激"时代。
文艺复兴时,资产阶级为反封建求民主,从古希腊文学典籍中汲取精华。人文主义之父彼特拉克说:"我愿回到古希腊那民主的年代,却更愿活在当下,肩负我的责任,将人文主义延展于今。"的确,各个时期的文明成就各有千秋,我们只能选择喜欢或倾向于哪个,却不能脱离我们的时代,但文化责任感却让人甘愿在这时代开辟人类精神新天地。
古往今来,是时代造就了人,造就了文化,或是人与文化创造了时代,我们不得而知。即便我们因自己的喜好向往生于某一时期,却因活在当下而一味埋怨,这终使这一时代的光芒黯淡。与其一味地活在幻想中,不如尽自己所能让自己的时代大放异彩。
周国平曾言:"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朝圣路,每个人孤独的路便组成了人类这一时代的精神家园。"每个人的向往不同,一如历史学家汤因比钟情一世纪的新疆,居里夫人外甥女涵娜独爱一世纪以前,伊雷娜却愿生在未来世纪……人们虽"趣舍万殊,静
2012年高考满分作文(4):我爱这时代
我也偶尔会在文章里,畅想未来斑斓的图景;我也偶尔会在白日梦中,痴想如果我回到古代会有怎样的奇遇。但是如果时光穿梭真的能够实现,如果有人邀请我迁居到另一个时代,我一定会坚定地告诉他:我不愿意。
因为我爱这个时代。
我爱这个时代,因为我的根在这里。我已经习惯了这里的电视、电脑、洗衣机,习惯了和好友在电话上的闲聊或讨论,习惯了家门口的菜市场,习惯了人满为患的公交车。更多的,已经融入血液,成为深深的依恋。我无法想象,我该怎样与古人谈论维生素或是微积分,也不知如何才能使他们接受自由乃天赋人权。我也无法想象,未来的世界究竟会怎样发达,又会怎样问题重重?我接受了这时代的滋养与教诲,注定了我对这时代无尽的依恋。
我爱这时代,因为这时代充满美与机遇。虽然,这时代里有着像药家鑫杀人、小悦悦遭遇冷漠路人、动车事故、食品安全屡出问题等危机,但这时代里也有"最美妈妈"、"最美大妈"、"最美老外"等等真善美的典型。青少年越来越多地投身社会公益,从争当志愿者到支教助学到为环保人权奔走呼吁,他们的身上彰显了品格精神之美,也让人看到,我们的舞台正在变得越来越大,我们有了越来越多的追求梦想的自由。当我看到"菜花甜妈"站在舞台上羞涩而自信地唱出《送你葱》,当我看到18岁少年已经在华为基因中从事喜欢的研究,我知道,这个时代如此美好,这个时代梦想更近,人生更加丰富多彩,机遇无穷!
我爱这个时代,因为建设它的责任已来到我们的肩上。我们从降生之时起,就承载了家庭的期望、祖国的期望。我们也无数次构想过自己的事业,遥望过自己的理想。只有我们能继承父辈的事业,只有我们能为后辈的幸福奠定基石。这份光荣的使命让我们怎能不心潮澎湃,心怀自豪!这个时代,既是我责任所在,也是我心之所在。
我为这个时代而激动自豪,我为这时代而梦寐思忖。纵然还有千千万万个别的时代,它们自由热爱它们的赤子。我爱这个时代,我的根、我的梦、我的责任所在!
2012年高考满分作文(5):生逢其时
我想起《双城记》中开篇时的那句话,这是一个最繁华的时代,这是一个最萧条的时代,我们永远在时代的夹缝里徘徊、挣扎、踌躇独行,天上地下人间更仿得找不到一个立足之地。而我却以为,不论生活在那个时代,我们都该怀着宽恕与爱,去面对这个世界、去活着。
生活在十九世纪的狄更斯,彼时改革初行社会动荡,英国贵族与底层贫民矛盾激化,资产阶级戴着虚伪的面纱招摇过市,那算不上一个好的时代,换句话说,那并非一个适合文艺发展的时代。可是生活在那个时代的狄更斯并没有纵情歌酒怀着绝望的心情自暴自弃,也没有愤
而在现代,二十一世纪的伊拉克,我仿佛又看到了这种力量——那个生活在巴格达的八岁少年卡马尔。哈希姆。他行走在哀鸿遍野、民不聊生的那片土地,有这么一句
我们无法选择自己的生卒,然而又有多少人终生困于自己的生不逢时而最终郁郁而终。如那个错生在帝王家的亡国诗人李煜,如那个最忧愤了一生最终病死的贾谊。倘若他们能正视自己的年代,能用自己的力量去改变一些什么,那么历史会否有所不同?
不论我们生在繁华的时代,抑或萧条的岁月,都应当拿出自己的力量。那不是残忍的力量,不是无情的力量,它或许微弱并伴随苦难,却能在深渊中带来光明,在坚韧中捍卫我们的爱——这便是生逢其时的全部诠释。
2012年高考满分作文(6):我想生活在唐朝
我想生活在唐朝,因为那里是诗的世界。
“燕草如碧丝,秦桑低绿枝”
梦回无数次,幻想千百回,我想生活在唐朝。在唐朝,我可以与李太白一道且放白鹿青崖间,须行即骑访名山。我可以与他并肩闯天下,学诗学道,任剑闯逍遥。每日,我与他高吟"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的豪放诗句。我与他于花间独酌,于月影下舞剑。我想生活在唐朝,因为那里是属于诗的神圣殿堂。太白秀口一吐是半个盛唐。在唐朝,我可以接触到高吟"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的陈子昂,感受他的悲愤;我可以接触到畅言"阁中带子今何在,槛外长江空自流"的王勃,感受他的才气;我可以接触到那"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的登科后才人,感到他的得意和轻狂。我想生活在唐朝,生活在诗的世界里。
"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生活在唐朝,我可以领略到杨贵妃的惊人美貌,可以感受到唐玄宗的痴情,可以感受到那股缠绵悱恻的哀怨之情。马嵬坡下的溅血,散发的是一股苍凉。我想生活在唐朝,因为我想领略唐朝的情,唐朝的气度,唐朝的盛转衰。传说中唐朝恢宏大度,充满泱泱大国的气度。我想生活在唐朝,如诗如画的世界。"长安回望绣成堆,山顶千门次第开",一骑只为妃子笑;"漠漠水田飞白鹭,莺莺夏木啭黄鹂",王维眼中的唐朝如此如诗如画,吸引着我的向往。我想生活在唐朝,每日陪伴王维看那云卷云舒,花开花落,看那明月在松间上,那清泉在石上流。
"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
我想生活在唐朝,那个用诗来构造的朝代。安史之乱的践踏,使我感受到了杜甫的悲愤。当他听闻河南河北收复之时,高吟"青春作伴好还乡"时,我感受到他的狂欢。我想生活在唐朝,领略一群爱国人士发出的肺腑之音,聆听大唐王朝的号角声,领略由盛转衰的悲壮。没有人为杜甫送葬,没有人为他默哀,我想守在他身边,用他的诗、他的才,来表达那股爱国之情。
我想生活在唐朝,无论是盛唐还是衰唐,它都是诗化了的世界,充满了诗意,如画江山在王维手中成了诗境,豪迈之情在太白口中一吐便成了千古之情,热血洒落的战争在诗的表达下尽显其情境。唐朝,一个诗的朝代。
我想生活在唐朝,因为那是诗的世界,埋藏着千年的情感。
2012年高考满分作文(7):生于此岸,心无岸
洪荒宇宙之中,岁月长河之上,我们就降生在这一时代,不偏不倚,不快不慢,诞生在属于我们的时代。我们生长的这片土地,有林立高楼,灯红酒绿;我们停靠的这个海岸,有冷漠喧嚣,名利冲突……
于是我们埋怨此岸的风景,一心想跋涉到看似富饶的彼岸。恰如历史学家汤因比,他选择出生在公元一世纪的中国新疆,去感受众多文化交织迸发的绚烂景象。但正如狄更斯所说的:"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每个时代都有其两面性,所以面对身处的时代要积极地投入其中,纵使身处喧嚣,只要在心中修篱种菊,也如身处净土。
还记得大唐时代的玄奘,那时只有烽火狼烟,锦书雁帛,交通不便,但他乘危远迈,策杖孤征,穿越一百二十多个国家,心怀"宁可西行求生,绝不东还求生"的信念,最终达到印度,取经返回大唐。从此,让更多人在佛经中虔诚地洗涤尽自我的灵魂。玄奘没有生于这个科技发达的年代,但他凭借心中的信念,到达了心中的圣地。因此,环境的束缚并不重要,我们所要做的就是适应时代,尽自己所能为脚下的土地植树种花,涵养灵魂的源泉。
所以面对生活节奏快的今天,我们要在日常工作后为自己冲一杯净心之茶,世间本无事,庸人自扰之;面对道德缺失,人情冷漠的现状,更要坚守内心本真,尽自己所能为世界点亮一丝光。
生于此岸,认真走好每一步,尽管岁月的
恰如居里夫人所说的:"我以为,人们在每一个时期都可以过有趣而且有用的生活。"生活在这个钢筋水泥筑成的年代,我们也依旧寻得自我的价值,同时也能在心灵清净中闻宫商角徵羽,行仁义礼智信,我无法赶上李白的春夜桃李夜宴,也不想到未来的土星上居住,我需要的是好好爱护脚下的土地,欣赏此岸的风景,然后让心灵携取古今的有益的思想,细描未来的美妙,且歌且行,足矣!
2011年高考满分作文(1):回到原点1
电影《让子弹飞》让人捧腹之余更予人一个耐人寻思的结尾,张麻子历经腥风血雨又重上马鞍,驰入山林。也许英雄的归宿终是草莽!电影的结局总是太蒙太奇,但我庆幸,英雄不是走回头路,他只不过是回到原点,那里才有刀光剑影,那里才有豪迈与洒脱。
回到原点,重返本真,重拾你的真性情。
难忘毕淑敏的一句话:“额头上没有一丝皱纹的美人,怕血管里流动的都是水。”的确,生活在现代世界里的人们是不是已经忘记自己不施粉黛的素颜,是不是已经遗漏了真性的原点?我们习惯于挤出不由衷的笑容,习惯于对化妆品和面具的依赖。殊不知我们暗自高兴以为岁月的痕迹和世故的表情统统遮去,却令自己最珍贵的一面,生命最澎湃的热度一同抹去。
生命的原点在于个性的张扬,在于情感的表露,在于性格的突围。回到原点不是褪下成熟的外衣,而是撕掉不必要的包装;回到原点不是原地踏步,更不是退回起点,而是以淡定而真实的姿态上路,轻轻抬头,已屈指行程二万,翻越无数的高山……
每次坐飞机时,空乘人员都会为乘客演示应急用品的使用方法。面对乘客,本是机上空姐绽放最美丽一面的时机,但我却每每看见一张张木然而冰冷的脸,很规范却很敷衍。
我想,再动人的脸容也经不起随意的解读和虚伪的摆弄。回到原点,虽不完美亦叫人亲切;远离原点,尽管精致但让人生厌。回到生命的原点,是展现自己自然而感性的一面,是在生命的轨迹上搏动着最和谐的节奏,是在自己和他人的心中演绎着真善。
于是想起著名的人口学家马寅初。尽管在那个人云亦云的年代,多少学者为苟全学说已放下知识分子的尊严,但马老依然保持着不屈的姿态。“宁鸣而死,不默而生”。造反者说他已丢掉立场的原点,我却谓马老回到了一个学者应有的原点。“绝不向以力服人不以理服人的人低头”。这个原点如此厚重而神圣,承载了人性的光辉和一个知识分子最倔强的底线。
原点不是起点,坚守原点者业已登上一个道德的高台,原点又是起点,坚守原点,回到原点者从这里再出发,再扬帆启航,最淋漓也最真实,最平平淡淡也是最轰轰烈烈。
在一个浮
回到原点,重拾本真,这样的要求算不算太高?
2011年高考满分作文(2):回到原点2
头顶灰白的天空,翻过尘土飞扬的马路,我终于可以停下脚步,驻立在那熟悉又陌生的巷口。我知道,只要再迈一步,我便回到我人生的“原点”——— 那条打从我一出生便孕育我的老巷。那条充满西关风情,予我人生第一课的老巷。
踏着青石板路,我缓缓步入巷的深处。映入眼帘的是久违的西关老屋。深红的趟
趟
满洲窗,青瓦砖,古榕树,越来越多的景致冲击着我的视觉膜,也敲打着我心。可是,忽然地,一个红得早已褪色却又刺眼的“拆”字赫然出现在我老屋的墙壁上。这一“拆”字与周遭之景,周遭平和的氛围是何等的不相符。这时,我方惊醒:早在十一年前,这条老巷便已列入拆迁范围,也就是说:我人生的“原点”将要被抹去。
眼泪不争气地涌出我的眼眶,我多想呐喊:这条巷子拆不得,拆不得啊!它不仅仅是我出生的地方,也是培育我温和性格的地方,更是让我感受人间温暖的最初的开始。这里的一花一草,一砖一瓦都是岭南文化形成的开始。将这里拆掉,就是毁了我的根,就是毁了上百广州老街坊的根!可是,这样的呐喊谁会听见呢?人生的原点,文化的原点与高速发展的经济,与拔地而起的大厦相比,似乎已经变得渺小了。
这夜,我又梦见了久违的老巷——— 不同的是,这次当我回到人生的“原点”时,红红的“拆”字竟然不见了踪影。
2010年高考满分作文:与你为邻
“特大新闻!特大新闻!孟家又搬家了!”卖报纸的小贩在大喊道。哟!孟子又搬家了。想必大家都听说过孟母三次搬家的故事了吧!这回不知道孟与谁为邻了。
还记得孟母说过的一句话:“邻,是无法回避的,却可有选择的。”这次孟母却是因为学堂附近出现一大堆工厂,什么钢铁厂,石油加工厂的,环境受到了很严重的污染。孟母曾去申诉道:“与你为邻,我们众人深受污染其害,这土地几里尽是乌烟,尔何不速速离去?”但一直没有答复,孟母只得带着孟子又一次搬家了。
孟母经过自己再次深思考虑后,决定在广州的摩天大楼的最高层落户了。孟母想,我已经在最高层了,不会有人打扰到孟子的学习。经过一段时间的风平浪静,孟母发现孟子有些奇怪,出入西装革履,穿金戴银的。于是一探究竟,发现住在周围的邻居都为暴发户,还听到一次孟子与他们的对话。“孟子先生,与你为邻真是三生有幸,希望能借助一下你的声誉来为我们的商品提升一下形象,至于酬价方面,任你定夺。”甲说。“这个嘛!好说。只要你会做就可以了。”孟子的这一番话,吓着孟母!呜呼!她决不容忍自己的孩子如此的重势利金钱。
这会,孟母再一次带着孟子远离中国到国外去了。
谁知到了美国定居后,孟母又一次的希望落空了。由于恐怖主义的存在,他们经常受到恐吓,甚至袭击。孟子在此惊慌下,得了精神病。
孟母大哭道:“与他为邻,伤我孩人格,与你为邻,害我孩身体。到底是为何?难道找一个好的”你“作邻居都没有吗?为何要为难我们这些想要廉洁的人?为何要我们与那些世俗不堪的人为邻?
孟母的三次搬家寻邻的希望落空了,最后,孟母带着孟子在精神病院里住下,他们的邻居都是些不愿与世俗同流合污的人,都是些风霜高洁、不畏强暴的人,好像是陶潜和李白也在里面吧。
我想他们应该找到了和找对了自己的邻居。因为我总听到孟母这样说:“陶潜先生,与你为邻,真好!看我们家的孟子又聪明了不少……”
2009年高考满分作文:懂得赏识
说到常识,突然想起赵本山的小品,之所以每年看后都乐而忘怀,现在想起来才明白,其实他说的都是常识。人们也许离常识太近而又无法触摸,想得到而又怕失去,所以我们只有以笑释怀。海子说:该得到的尚未得到,该丧失的早已丧失。我们曾经生活在一个常识被割断的年代,看过《高考1977》后,我说不出是哭还是笑,可能在我们这个年代觉得那是一个完全没有常识的年代,但是反过来问我们自己,我们是否懂得了常识而真正的生活在常识中呢?我们每个人是否也象《皇帝的新衣》里面围观群众一样噤若寒蝉,我们敢不敢站在敢说出常识的那个小孩的后面呢?
经常看到小鸟嗷嗷待
父母是无私的,他们倾尽所有,将全部的爱都给了自己的子女。为人子女,应对父母常怀感恩之心,有报答之情,因为这是常识,它会让我们懂得了生命的真谛。
感恩是常识,我们要牢记在心。明代的《增广贤文》中有“鸦有反
2008年高考满分作文:不要轻易说“不”
我不是个勇敢的孩子。我害怕困难,我害怕前路的茫然,还害怕面对前路的艰辛,我害怕面对没有方向感的世界,我害怕失去自我。我总是会在事情快要有结果的时候,特别是在自己有不好感觉的时候,选择逃避。
我总是想学着去坚强,可是坚强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一件事。坚强总不是我想象的那样子坚强,它并不是两个字,它并不是一种心情,它不是一时的冲动就能完成的事情。我觉得它好难。我曾经尝试着去做,可是最终我还是失败了。我还是放弃了。虽然事情总是以失败而告终,虽然事情总是以放弃而结束,但是我并没有很轻易的说出不。搜虽然不是个勇敢的孩子,可是我也不是轻易放弃的孩子。我的放弃总是在挣扎了之后才做出的决定。
请你不要以为,在你坚强了之后就一定是彩虹,就一定是美丽的世界在等着你,人并不是会事事都顺心,我们照样会面临失败,我们照样会面临痛苦,我们照样会面对哭泣,只是在我们失败在我们痛苦在我们哭泣之前,你要尽量争取。
或许,我是个失败的孩子,我是个还没有长大的孩子。所以我的世界总是失败比较多。不管我努力了多少,我的失败率总是会有70%。
可是那天之后,我觉得,我的生活不该是这样子的,我的生活也不应该是失败的,我的生活也该是五颜六色的。我也权利我也有能力去争取彩虹的。
生命真的很脆弱。大自然两分钟的颤抖,我们就面临生离死别,我们就开始人心惶惶,我们就开始不知所措,我们的大地就是一阵阵的慌乱。
同样,生命也是很坚强的。废墟中的可乐男孩,为了有活着意志力的看书女孩,那个废墟中锯掉双腿才被拯救出来的女孩,经历了几天几夜还能被解放军战士救出来的人们,如果面对着眼前的废墟,看着周围的黑暗世界,他们放弃了生的意志力,那么他们活着吗?他们还有生存的希望吗?
经历了那天,我渐渐的明白,我好像不再是个小孩了,我该做的事情还有很多,我不该那么轻易的说放弃,很多事情我要是再咬咬牙,我也是可以看见彩虹的,我也是可以看见美丽的火光的,可是我总是在最关键的时候犹豫了。尽管我的犹豫也是经历了思考的,可是要是我在思考一下,再好好的想一想,我的周围也会有美丽的奇迹出现的,我的彩虹也在不远处的。我错过了很多次看见彩虹的机会了。
错过的是永远不会再来的,眼前的还在,我要抓住现在,对眼前的事情不要轻易说不了,我要用心的去坚持,我应该用尽自己全身的力量去争取。还是那句,经历了风雨不一定见彩虹,可是不经历风雨就一定不会看见彩虹。
2007年高考满分作文:爱在心口难开
喝完最后一口牛奶,我默默地把145分的卷子放到父亲面前,他抬起眼哼了一声,签上大名后又继续埋头看报了。我嘴唇动了动,想说什么,但终究还是作罢,反正我也习惯了。收拾好东西,我顺手把门带上,那轻轻的关门声,仿佛一声叹息似的。我头也不回,大步向学校走去……
其实,我也想他对我笑一笑,说声“考得不错”的话……
我跟我父亲好像是天生仇人,从小到大,我们的交战便没停过。调皮是男孩的天性,每当我闯了祸,他总一声不吭,抡起皮带没命地抽。大概是遗传了他的执拗,我也不哭,一阵清脆地抽打声和妈妈的哭喊声混战,最终便以“砰”一声摔门的巨响——我夺门而出告终。
妈妈常跟我说,其实他是爱我的,只是不知道怎样表达,我要试着和他沟通一下。沟通?我冷笑,和他这种机器怎么沟通?他甚至对路边不相识的扫街大婶笑一笑,却吝惜地不肯对我展露分毫,他表达“爱”的唯一语言,便是那无止境的皮带抽响。而我回报他的爱,便是比说话还多次数的摔门声……
想着想着,便来到了学校。“嘿!”好友神秘地凑过来,“知道今天什么日子吗?父亲节!”顿时,冰冷的老脸又浮现在脑海,我厌恶地说:“关我什么事?”“你不对你父亲表示点什么吗?我昨晚等不及,已经送了,当我对我爸说‘我爱你’的时候,他居然哭了呢!”好友兴奋地说,然后不由分说地拉我去了精品店……
拿着一瓶二锅头和一盒包装精美的皮带,我忐忑地回到家里。送皮带,真讽刺,他又要抽我了吧?
“爸,今天是父亲节,这是送你的礼物。”我不动声色道。他愣了一下,慢腾腾地拆开了礼物。出乎意料,他没有勃然大怒,只重重地叹了口气:“今天***不在,跟我喝一杯。”也好,壮壮胆。
可怕的寂静,只有酒杯碰撞声。两人都喝得微醺,我望着父亲,幽幽地说:“爸爸,我……我……我爱你……”极轻极快地带过,也不知他听到没有,“我没别的意思,只是你那条皮带快断了……”没等我说完,父亲喉咙里冒出一句:“今天
一声“我爱你”,化解无数情……